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三免三减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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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知识题目

经济法基础知识题目

1、下面各税种中,对纳税人的利润水平产生直接影响的是()。

A、营业税B、消费税C、所得税D、增值税答案:C2、营业税的税率形式是()。

A、单一比例税率B、行业差别比例税率C、地区差别比例税率D、幅度比例税率答案:B3、下列营业额的确定,符合《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是( )。

A、保险业实行分保险的,初保人以全部保费减去分给分保人的保费余额为营业额B、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的全额为营业额C、一般贷款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D、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为营业额答案:B4、2007年3月,甲房地产公司采用预收款方式将一栋自建写字楼出售给乙公司。

合同规定销售价格为3000万元,当月乙公司预付了1600万元,余款在以后两个月内结清。

已知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率为5%。

甲公司3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万元。

A、150B、80C、70D、0答案:B5、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A、30%B、3%C、5%D、15%答案:B6、某中外合资货运公司2000年业务收入总额为1500万元,其交际应酬费实际开支50万元,税前扣除数额为()万元。

A、4.5B、7.5C、10D、11.18答案:C7、纳税人自产自用的下列应税消费品中,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B、用于在建工程的应税消费品C、用于职工福利、奖励的应税消费品D、用于赞助的应税消费品答案:A8、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仲裁协议有效的是()。

A、甲、乙两公司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依法约定有仲裁条款,其后,该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B、王某与李某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将他们之间的抚养合同纠纷交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C、郑某与甲企业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D、陈某在与高某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后,口头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答案:A9、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对部分税种实行有免征额的优惠制度。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9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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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9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免税优惠(已讲授)
二、定期或定額减税、免税
【例题·判断题】(2010年)企业承包建设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后项目,可以自该承包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疑编号5677070601]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
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不得享受上述企
业所得税优惠。

【例题·多选题】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A.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的种植
B.花卉、茶的种植
C.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D.农产品初加工
[答疑编号5677070602]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花卉、茶的种植,以及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一般盈利水平较高,。

2020年《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含答案(一)

2020年《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含答案(一)

2020年《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含答案(一)➢单选题-1对于个人住房出租仍用于居住的,房产税的税率为( )。

A.1.2%B.3%~5%C.4%D.12%【答案】C【解析】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根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两种: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的,税率为1.2%;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税的,税率为12%。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居住用房出租仍用于居住的,其应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单选题-2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融资租赁房屋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 )。

A.承租人B.出租人C.产权所有人D.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答案】D【解析】[解析]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融资租赁房屋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单选题-3甲公司以房产向乙公司投资,房产原值500万元,评估确认价值600万元,每年收取固定收入20万元,不承担经营风险,当地政府规定房产税减除比例为30%,则其房产税的纳税处理正确方法是( )。

A.甲纳房产税4.8万元B.甲纳房产税2.4万元C.乙纳房产税4.8万元D.乙纳房产税2.4万元【答案】B【解析】[解析] 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由出租方(甲)从租计缴房产税,应纳税额=20万元×12%=2.4万元。

➢单选题-4某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一幢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取得销售收入10000万元,分别按国家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该公司为建造此住宅支付地价款和有关费用1000万元,开发成本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5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200万元,但由于该公司同时建造别墅,贷款利息无法分摊,该地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提比例为10%。

转让此住宅应缴土地增值税额为( )万元。

A.2107.5B.2017C.2114D.2400.56【答案】C【解析】[解析] (1)转让行为应缴纳营业税=10000×5%=500(万元) 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00×(5%+3%)=40(万元) (2)扣除项目金额=1000+2000+(1000+2000)×10%+500+40+(1000+2000)×20% =4440(万元) (3)增值额=10000-4440=5560(万元) (4)增值率=5560÷4440×100%=125.23% 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率15% 应纳土地增值税=5560×50%-4440×15%=2114(万元)。

2023年《经济法基础》必背口诀

2023年《经济法基础》必背口诀

2022年初级《经济法基础》必背口诀啾咪!飘飘给大家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的必背口诀,快来背吧!◆1、知识点: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事项【口诀】:金师傅日出样“萎”金——出票金额师——收款人名称傅——付款人名称日——出票日期出——出票人签章样——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萎——无条件支付的委托◆2、知识点:执行9%税率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口诀】:盖房子、卖房子、租房子、卖地;焦油鸡盖房子——建筑服务卖房子——销售不动产租房子——不动产租赁服务卖地——转让土地使用权焦——交通运输服务油——邮政服务鸡——基础电信服务◆3、知识点: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签署意见【口诀】:三个负责人两个经办人三个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两个经办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4、知识点: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的义务【口诀】:不扣证、不收财物、不要担保不扣证——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收财物——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要担保——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5、知识点: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口诀】:“用人单位要你命”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6、知识点: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口诀】:满、老、退、死(破产、解散)满——劳动合同期满的老——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死(破产、解散)——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7、知识点:消费税税目【口诀】:男人喜欢:烟、酒、车、油、炮、艇;“三高、两木、一宝”外加电池和涂料烟酒车——小汽车、摩托车油——成品油炮——鞭炮艇——游艇三高——高档化妆品、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两木——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一宝——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电池涂料◆8、知识点:不征税收入【口诀】:“财政”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9、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口诀】:进口不征,出口不退进口不征——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三免三减半政策

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三免三减半政策

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三免三减半政策三免三减半政策(2)三免三减半政策①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②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技术转让所得①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②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1. 免税+减半征收(1)农林牧渔业投资资产5. 投资资产(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2)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6. 存货(1)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3)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长期待摊费用4. 长期待摊费用(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提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①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②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资产的税务处理3. 无形资产(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①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②自创商誉;【提示】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2018年经济发展政策系列汇编三

2018年经济发展政策系列汇编三

2018年经济发展政策系列汇编(三)工业和信息化政策汇编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3月国家有关政策部分一、《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明确企业从事符合国家《目录》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二、《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2011年1月28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其中主要财税政策有增值税优惠、所得税优惠等方面2条。

(一)支持软件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1.增值税优惠。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二)支持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新创办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2012年4月19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明确政府采购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其中,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应当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10%的价格扣除。

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占联合体份额达到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四、《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2013年7月15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其中主要财政政策有完善电价和补贴政策、改进补贴资金管理、加大财税政策支持等3方面。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的通知》(财税
〔2008〕116 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
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
10 号)第一条、第二条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
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
充通知》(财税〔2014〕55 号)第一条、
第二条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
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
的通知》(国税发〔2009〕80 号)
享受条 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2.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
次(如码头、泊位、航站楼、跑道、路 段、发电机组等)建设的,凡同时符合以
下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
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互独立;
(2)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
(3)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
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税收政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
策 "三免三减半"
享受主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
企业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
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
十七条第(二)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九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法的本质与特征: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2、法律关系主体: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3、法律关系内容:1权利2义务:积极、消极4、法律关系客体: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5、行为能力: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7、法律事实: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10、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3法规: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11、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14、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注意1超期丧失“胜诉权”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注意2当事人不能约定;法院不得主动适用15、不能仲裁的有: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16、仲裁裁决:开庭、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可和解亦可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调解书自“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注意区分仲裁庭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和未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处理措施17、地域管辖:1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2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3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4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5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6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最先降落地7公司设立、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公司住所地..注意以上诉讼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岗位的范围:①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②出纳③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④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2、会计法律文件:1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计法2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3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4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3、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2责任: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注意单位负责人是责任主体;但不要求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不得“随意”变更5、原始凭证违规处理流程:不真实、不合法:不予受理+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准确、不完整:退回;要求更正、补充6、会计档案仅保存电子档案条件:1来源真实;以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2电算化系统完善;3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完善;4能防止被篡改;5已备份;6非需永久保存或有重要价值7、会计档案移交时应:由“会计机构”编制档案移交清册8、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9、会计档案不得销毁的情况:1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2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10、政府监督内容: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注意没有对“税”的监督11、会计岗位设置要求: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12、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会计师“或”“3年”工作经验13、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应承担的行事责任:1罚款5000~5万元2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14、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应承担的行事责任: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支付结算的出票日期规范:1“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小写银行不受理2日期的中文大写方法:汉语规律;数字构成;防止涂改2、支付结算的签章规范:1单位、银行:财务汇票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2个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3、伪造与变造责任: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而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伪造人亦不承担“票据责任”4、票据的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5、谁可以行使票据的追索权:票据收款人;最后的被背书人;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可以行使6、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提交“汇票+解讫通知”两联;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银行”不予受理7、支票授权补记事项:1金额;2收款人名称..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1、税法十大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2、进项税不能抵扣的情况:1“外购”货物用于简易方法计税的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2管理不善+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销毁、拆除;造成的“非正常损失”;3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4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5按简易办法征收;6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注意123为考核重点3、小规模纳税人判断标准:生产型≤50万非生产型≤80万提供应税服务≤500万4、视同销售主要情况:1委托代销货物;2销售代销货物;3异地非同一县市移送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对内、对外”均视同销售5“购进”的货物只有“对外”才视同销售5、不征收增值税情形有:1资产重组2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4非在境内提供“提供方在境外”并“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应税服务5“无偿”向“公益事业”提供运输服务6存款利息7保险赔付8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即征即退的条件: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实际税负“>3%”的部分7、超豪华小汽车特殊规定: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9、高档化妆品不包括:演员用的“油彩、上妆油、卸妆油”10、小汽车税目中不包括:大客车、大货车、箱式货车;“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企业购进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11、电池税目中不包括: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12、消费税已纳税款的扣除规定:A.扣除条件:1必须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2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B.扣除范围:1不包括“酒类产品、表、烧油的、电池、涂料”;2纳税环节不同不得扣除;3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得扣除注意不定项选择题中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结合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包括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2、居民企业纳税规定: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3、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一般25% ;小微20%4、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高新15%;小微20%5、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6、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①财政拨款;②依法应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7、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注意与免税收入进行区分;不征税收入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8、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注意区别“银行罚息”与“签发空头支票罚款”5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及所有非公益性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9、企业所得税免征具体政策:农、林、牧、渔;居民企业“500万元”以内的“技术转让”所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转让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得注意“农”不包括“部分经济作物”;“渔”指远洋捕捞10、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具体政策: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居民企业超过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超过部分”11、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具体政策:1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注意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免税”2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12、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具体政策:研发费用一般企业加计扣除50%;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75%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13、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规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14、个人所得税居民和非居民的划分:1居民有住所、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无限纳税义务2非居民无住所又不居住、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注意1居住满1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注意2在居住期间“临时离境”的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15、个税工资的计算:月工薪收入-35004800元;定额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计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6、个税财产租赁的计算: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每次收入额-其他税费-修缮费用-800元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每次收入额-其他税费-修缮费用×1-20%注意每月修缮费扣除以800元为限;判断是否超过4000的基数为净收入17、个税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每次收入额-800元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每次收入额×1-20%18、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情况有:1年所得“12万元”以上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1、房产税的纳税人:总原则受益人纳税所有人、出租人、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注意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但纳税人“无租使用”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2、房产税征税范围: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2确实是房屋3、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4、房产税税收优惠中免征的有: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租金偏低的公房出租;6公共租赁住房;7高校学生公寓;8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9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5、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计算:已测定——以“测定”面积为准;未测定——以“证书确定”面积为准;没证书——“据实申报”;核发证书后再作调整6、耕地占用税加征规定:1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加征“不超过50%”2占用“基本农田”的;加征“50%”7、印花税纳税人:书立、领受、使用人8、房地产企业出售新房扣除规定:1判定利息是否明确;2印花税不单独扣除;增值税不得扣除9、土地增值税免税规定: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2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3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4居民个人转让住房10、车船税纳税人: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拥有并使用注意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扣缴义务人11、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定额税率12、车船税免税的有: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部队专用车船、警用车船白牌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黑牌13、车辆购置税准予申请退税的情况: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2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注意自“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年限”;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不满1年的全额退税14、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15、关税纳税人是: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进口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不包括代理人16、关税税率有: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17、关税计税依据:从价:一般货物;从量:啤酒、原油等;复合:广播用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18、关税免税规定:1一票货物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19、资源税征税范围: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原矿;固、液体盐20、资源税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21、资源税从价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2、资源税计算以原矿为征税对象:煤炭销售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23、资源税计算以精矿为征税对象: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24、烟叶税征税范围:晾晒烟叶包括名录内和名录外、烤烟叶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1、纳税申报方式:自行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2、税款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税务行政复议管辖:1计划单列市地税局省税务局或本级政府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2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所属税务局3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4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5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6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A;对加处罚款不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B;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3、税务检查权利有:查账、场地检查、责成提供资料、询问、交通邮政检查、存款账户检查4、偷税行为特征有:以造假或不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5、骗税法律责任:追缴税款;并处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停止办理退税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1、建立劳动关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用工之日”2、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是: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3、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界定: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能力、无过错4、带薪年休假的规定:1满1年不满10年5天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不享受2满10年不满20年10天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享受3满20年15天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不享受注意带薪事假累计20天以上;享受寒暑假超过年休假天数均不享受5、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1部分人放假节日有工资无加班费2.平时加班≥150%2周末加班≥200%或调休3法定休假日加班≥300%4罚则责令支付;逾期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5扣工资“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6、试用期的规定: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不满3个月不得约定23个月以上;不满1年不得超过1个月31年以上;不满3年不得超过2个月43年以上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注意1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注意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注意3违法约定试用期已履行;以“正式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支付赔偿金7、服务期的规定: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服务期长;合同顺延违约赔偿以培训费为限并扣除已履行服务期比例注意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过上述计算结果;则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无效;若低于计算结果则以约定为准劳动者原因解除合同照赔单位原因解除合同不赔8、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9、补偿金的规定:1法定情形注意无论合同解除还是终止;只要不是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无过错且非主动提出离职就应当给予补偿;这是单位的社会责任2年限看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年算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3基数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注意“高薪职工”月工资>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10、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11、视同工伤的情况:与工作有间接因果关系注意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此疾病非工作造成12、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注意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13、伤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有2生活护理费3伤残津贴注意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支付;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7-10级伤残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无伤残津贴4辞退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工亡待遇:1丧葬补助6个月工资2遗属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注意1-4级伤残;停工留薪期满死亡;可以享受1、215、失业保险享受条件:已缴保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16、社保单位缴费规定:自行申报、足额缴纳17、社保个人缴费规定:职工:单位代扣代缴;按月告知本人。

经济法基础思维导图

经济法基础思维导图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章节框架】第一节法律基础【本节内容回顾】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三节法律责任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区分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本节内容回顾】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五险相关内容总结【本节考点回顾】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第三节银行卡贷记卡与准贷记卡【本节内容回顾】第四节预付卡记名预付卡与不记名预付卡第六节票据的一般规定第七节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票据的时间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包装物押金【本节内容回顾】第二节消费税【本节内容回顾】第三节营业税“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自建建筑物【本节内容回顾】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税率三项经费利息费用税收优惠【本节内容回顾】第二节个人所得税分类关于报纸、杂志、出版等单位职员在“本单位"刊物上发表作品的征税总结【本节内容回顾】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第二节房产税法律制度应纳税额计算第三节契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征税范围新建项目具体扣除标准第五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第六节车船税法律制度应纳税额计算第八节资源税法律制度征税范围第九节(略)第十节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第七章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略)第二节税务管理【本节内容回顾】第三节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保全与强制执行税务管理时间性考点第四节(略)第五节税收法律责任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资格证经济法基础复习题609.docx

资格证经济法基础复习题609.docx

资格证经济法基础复习题多选题1、以下是房产税纳税人的有()。

A.产权出典的承典人B.房产出租的租赁人C.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D.产权全民所有的,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E.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单选题2、下列房地产转移或转让行为中,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A.直系亲属继承的房屋B.有偿转让的合作建房C.房地产评估增值D.无偿赠与直系亲属的房屋多选题3、下列选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A.房地产的出租B.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C.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D.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单选题4、在下列各项税金中,应在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的是()。

A.车船使用税B.城市维护建设税C.印花税D.房产税单选题5、下列属于现行房产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农村开设工厂的厂房所有者B.在城镇拥有房屋进行生产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C.所有拥有城镇房屋的单位和个人D.在工矿区拥有房屋的国有企业多选题6、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A.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B.自建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月起C.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产,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月起D.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产,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从使用当月起E.购置存量房,自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单选题7、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凡是中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产税的课税对象B.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比例税率,土地增值税则是累进税率C.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但炸药库用地应该免税D.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对产权出售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税率为3%~5%多选题8、芮秋和络斯是甲国派驻乙国的外交人员。

芮秋周末出游时在乙国首都开车时违反交通规则撞死一行人,络斯目击了该事件。

两免三减半政策

两免三减半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常被人们称为“两免三减半”)。

正确领会这一政策是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搞好所得税筹划的关键。

一、“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从事下列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2.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4.轻工、纺织、包装工业;5.医疗器械、制药工业;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7.建筑业;8.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技术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10.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年度。

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规定逐年,结转弥补(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只有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即经营期在10年以上,且从事的行业属于税法列举的10种行业,才能有资格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所得税筹划的基本思路企业在投产经营前,必须充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使经营期限和所从事的行业达到税法规定的标准,具备享受“两免三减半”的资格。

按照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期从企业的第1个获利年度算起。

如果企业初期存在亏损的,则以结转弥补亏损后有利润的那一年度为第1个获利年度。

一旦确定了获利年度,则开始计算“两免三减半”的期限,不论这中间企业是否又发生了亏损。

因此,所得税筹划的关键就是对第1个获利年度出现时机的适当安排,从而最大限度地利用“两免三减半”政策减轻税负。

一般来说,企业在刚投产经营时,由于规模较小,知名度低,对行业情况不够了解,常常处于亏损状态,或者只能是稍有盈利。

2018年个体户免税政策(大全)

2018年个体户免税政策(大全)

2018年个体户免税政策(大全)第一篇:2018年个体户免税政策(大全)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低于三万,免征增值税。

超过的全额征税对于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务局根据企业经营信息,如占地面积、员工人数、代理品牌、电量电费等,根据设定好的参数指标,计算得出定额标准。

同时也结合开票数额来调整定额。

对于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则根据申报数据判断,再结合开票数量和企业经营信息进行纳税评估。

第二篇:个体户免税政策提供供热的个体工商户是否享受免税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九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因此,供热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第三篇:2017个体户免税政策2017个体户免税政策“个体户”也就是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2017年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1、《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3、《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018年经济法基础常考题444

2018年经济法基础常考题444

2018年经济法基础常考题单选题1、某特区中外合资生产企业,经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5年1月开始经营且当年获利,按当时规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并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即2005年~2006年免税,2007年~2009年减半征税。

2009年相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1)企业拥有房产原值1000万元,2009年7月1日将其中的30%空余厂房出租给其他企业,当年取得租金20万元;2009年9月1日将其中10%按政府规定价格租给个人居住,每月取得租金6万元,其余房产自用;(2)企业实际占地面积共计20000平方米,其中3000平方米为厂区外的绿化区,2500平方米为厂区以内的绿化用地,企业创办的学校和医院共占地1500平方米,无偿借出800平方米给部队作训练场地;(3)全年实现不含税销售额6000万元,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购货金额1410万元、进项税额239.7万元;支付购货的运输费5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3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4)应扣除的销售产品成本2499.04万元;(5)发生销售费用12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000万元;(6)发生管理费用960万元(不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40万元,新产品开发费用200万元;(7)发生财务费用320万元,其中:4月1日向企业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借款200万元,借期两年,当年支付利息费用20万元;7月1日向银行借款用于工期为两年的在建工程建设,借款1000万元,借期一年,当年支付利息费用25万元;(8)9月通过教育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68.3万元,10月直接向某老年服务机构捐款50万元;(9)年终盘点时发现当年购进的原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损失,原材料账面成本是10万元。

税务机关认定可以作为损失列支;(不考虑运费损失额)(10)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单位税额3元;房产税计算余值时的扣除比例为20%。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和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享受免征、减征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上述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上述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29讲_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3)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29讲_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3)

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05: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P176)8.利息费用(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例题•单选题】2014年5月,甲公司向非关联企业乙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为半年,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

已知甲、乙公司都为非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7.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为()万元。

(2015年)A.7.8B.10C.3.9D.5【答案】C【解析】税前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100×7.8%×6÷12=3.9(万元)。

9.借款费用(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2)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解释】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案例】某居民企业向银行借款40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支付全年借款利息240万元。

该厂房于2019年10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

在本题中:(1)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利息费用应予以资本化;(2)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利息(2019年最后2个月的利息=240÷12×2=40万元),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cpa

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cpa

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cpa
摘要:
1.理解“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
2.“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含义
3.“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的计算方法
4.“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5.总结
正文:
“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是注册税务师(CPA) 考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免征、减征或递延缴纳的部分所得税金额。

具体来说,“三免”指的是免征、免税、免抵扣,“三减半”指的是减半征收、减半抵扣、减半缴纳。

递延所得税余额则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应交未交的递延所得税。

理解“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对于正确计算企业的所得税至关重要。

例如,如果企业符合免税条件,那么该企业就可以免征一部分所得税。

同样,如果企业符合减半征收条件,那么该企业就可以减半征收一部分所得税。

这些都可以帮助企业减少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然而,“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的计算方法却相当复杂,需要结合具体的税收政策和会计准则进行计算。

一般来说,首先需要确定企业应交的递延所得税金额,然后根据“三免三减半”的条件,计算出可以免征、减征或递延缴纳的所得税金额,最后将这两个金额相减,就可以得到“三免三减半递延所
得税余额”。

“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决策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方面,它可以帮助企业减少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它也可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

总的来说,“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是注册税务师(CPA) 考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对于正确计算企业的所得税至关重要。

初级经济法基础必考知识点(最新)

初级经济法基础必考知识点(最新)

2019初级经济法基础必考知识点讲义注意:一共50个必考点,由于时间关系, 部分考点的详细内容并没有列出来,所以 此讲 义的正确使用方法是按照讲义中列举的的必考点回归基础阶段,结合各自的基 础阶段资 料去做详细的复习,此轮50个必考点请学员务必复习到位,考场上都会遇 到。

【必考点1】 法律关系三要素 自然人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国家权利和义务土地、矿藏、水流、森林 建筑、机器、各种产品作品、发明、外观设计、商标、书籍、图册、录音录像 荣誉称号、奖章、奖品行为【必考点2】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VS 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限 制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具体情况﹤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14 周 岁≤ 未 成 触犯法定的 8 种罪行 年人﹤ 16 周岁 (杀伤奸抢毒火爆投) 除 8 种以外的其他罪行16 周岁≤未成年人﹤ 18 周岁 故意 过失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 精神正常时犯罪【必考点3】 仲裁 VS 民事诉讼经济仲裁 民事诉讼前提条件 存在有效书面仲裁协议 无仲裁协议≥18 周岁 16 周岁≤未成年人﹤ 18 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8 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8 周岁的未成年人≧8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否负刑事责任×√ ,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应当责令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医疗 √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合作经济 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 机构知识产品荣誉产品积极行为 消极行为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75 周岁精神病人人身、人格非物质财富 自然物 人造物货币及有价证券客体 物主体 内容【必考点4】 诉讼时效【必考点5】 行政复议程序 适用 具体行政行为必经复议 征税行为 ,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以及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 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前提条件 (1)已提起行政诉讼并受理,不得申请(2)对征税行为不服,先缴纳税款或提供担保(3)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不服,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可以停止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执行的特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殊情况 (3)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合理(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3 年 20 年中止(想去不能去) 中断 (1)不可抗力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 请求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仲裁(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或者遗产管理人 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 控制 (5)其他仲裁协议无效 放弃仲裁协议√ √ × √两审终审一审判决:超过上诉期未上诉生效严格的级别和地域管辖制度原则上公开审理适 人身关系纠纷 用 劳动争议纠纷 范 行政争议纠纷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审级制度文书生效时间管辖是否公开审理 强制执行机关× × × ×一裁终局裁决书: 作出生效由当事人选定仲裁委员会, 不适用级别或地域管辖 原则上不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1)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2)未举证则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1)申请人在决定作出前撤回,经同意可撤回(2)撤回后不得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维持 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 (2)适用依据错误 法 (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 (1)决定撤销或确认违法的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原则上不得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基本相同【必考点6】 法律责任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税务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必考点7】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0 年 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30 年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永久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特殊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 5 年鉴定 (1)鉴定工作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2)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形成鉴定意见书 (3)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可以销毁,但 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销毁 (1)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监销 (1)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 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3对被申请 人的要求 撤回 主刑 附加刑刑事责任决定类型主决定从决定【必考点8】 会计人员及会计岗位设置【必考点9】 各类具体银行结算账户单位账户名称 主要用途 注意事项 基本存款账户 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 只能开立一个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 借款归还 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 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期货交易保 证金、信托基金粮棉油收购资金、住房基金、社 会保障基金、党团工会经费 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收入汇缴资金 业务支出资金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 注册验资、临时任务 使用政府性资金4会计工作岗位 (1)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多岗一人的设置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3)会计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会计专业职务 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会计人员回避 (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聘任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制度 (2) 与单位负责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3) 与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 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的,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 出纳工 作会计工作交接 监交 (1)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监交(2)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后 续 管 (1)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 理 新簿,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2)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3)电子会计档案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 员监销可办理现金缴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需要支取现金的, 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批准不得支取现金支取现金按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必须由基本户转入, 不得办理现金收付 只收不付,不得支取 只付不收不得超过 2 年用于验资只收不付 只设一个临时存款账户零余额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更多资料公众号:觅知豆个人Ⅲ类户开立银行柜面 自助机具电子渠道√ 经现场核 验身份 √×√ √√√ √√存款 √ √ 账户余额不得超过 2000 元 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 √ √ × 消费和缴费支付 √ 限额 限额 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 √ 限额 限额 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 √ 经确认、限额 经确认、限额 存取现金 √ 经确认、限额 × 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 √ √ ×【必考点10】 票据权利 付款请求权(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不分先后,可同时向多人追索 (1)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或已清偿的全部金额(2)至清偿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3)发出通知书的费用【必考点11】 票据行为 背书 种类记载事项粘单 附条件背书 部分背书 限制背书转让背书 非转让背书必须记载事项 可以补记事项 相对记载事项委托收款背书 质押背书 背书人签章 被背书人名称 背书日期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条件无效无效背书(1)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2)其后手背书转让,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5可以转账、提取现金见票即付的汇票远期商业汇票 银行本票支票到期前追索出票日起 1 个月 到期日起 10 日 出票日起 2 个月 出票日起 10 日追索对象 追索顺序 追索金额追索权Ⅱ类户Ⅰ类户承兑保证责任付款人承兑汇票不能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条件的,不影响对保证的票据责任【必考点12】商业汇票分类承兑人不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 100 万以上鼓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财务公司)励使用, 300 万以上强制使用)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使用范围付款期限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具有真实交易,个人不能使用纸质不超过 6 个月电子不超过 1 年承兑见票即付定日或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无需提示承兑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出票之日起 1 个月内提示付款自汇票银行承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开户行,未能足额交到期日兑汇票存票款,承兑银行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对尚未支付的金额起 10 按照每天0.5‰计收利息日商业承付款人开户行收到票据,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通知银行兑汇票付款。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试卷19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试卷19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试卷19(总分:7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2,分数:44.00)1.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解析: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在境外成立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B.在境内成立但有来源于境外所得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解析:选项A在境外成立的企业,范围过于宽泛。

选项B、C为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B.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C.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D.转让不动产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解析:根据规定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故选项D表述错误。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方式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商业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B.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C.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购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D.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收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解析: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系统精讲资产的税务处理、税收优惠、特别纳税调整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系统精讲资产的税务处理、税收优惠、特别纳税调整

第五章资产的税务处理、税收优惠、特别纳税调整(2023.3.8)【例题2·单选题】(2020 年)2019 年8 月,甲公司向金融企业借入流动资金借款900 万元,期限3 个月,年利率为6%;向非关联企业乙公司借入同类借款1 800 万元,期限3 个月,年利率为12%。

计算甲公司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 800×12%÷12×3=54 万元B.900×6%÷12×3+1 800×12%÷12×3=67.5 万元 C.900×6%÷12×3=13.5 万元 D.900×6%÷12×3+1 800×6%÷12×3=40.5 万元『正确答案』D【例题3·单选题】(2017 年)2019 年9 月甲电子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含增值税价格45.2 万元。

由于购买数量多,甲电子公司给予购买方9 折优惠。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甲电子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为()。

A.40 万元B.45.2 万元C.40.68 万元D.36 万元『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45.2÷(1+13%)×90%=36(万元)。

【例题4·单选题】(2016 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签订合同时确认B.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销售时确认C.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D.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选项B,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选项D,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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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三免三减半政策三免三减半政策
(2)三免三减半政策
①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②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技术转让所得
①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②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1. 免税+减半征收
(1)农林牧渔业
长期待摊费用
4. 长期待摊费用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提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①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②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资产的税务处理
3. 无形资产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①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②自创商誉;
【提示】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③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④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计税基础:
①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②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③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3)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第四单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1. 劳动合同的履行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相关链接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相关链接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3)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提示】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5)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6)劳动规章制度
①合法
合法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法律约束力。

②告知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提示】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

2. 劳动合同的变更
(1)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3)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例题·单选题】2014年10月,张某到甲公司工作。

2015年11月,甲公司与张某口头商定将其月工资由原来的4500元提高至5400元。

双方实际履行3个月后,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新任法定代表人认为该劳动合同内容变更未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无效,决定仍按原每月4500元的标准向张某支付工资;张某表示异
议,并最终提起诉讼。

关于双方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效力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双方口头变更劳动合同且实际履行已超过1个月,该劳动合同变更有效
B.劳动合同变更在实际履行3个月期间有效,此后无效
C.因双方未采取书面形式,该劳动合同变更无效
D.双方口头变更劳动合同但实际履行未超过6个月,该劳动合同变更无效
【答案】A
【解析】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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