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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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安全的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安全的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和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全过程控制。

第四条国家对危险废物实行名录制度。

危险废物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章危险废物产生和收集第五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和处置的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名录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并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收集设施。

第七条危险废物收集设施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标明废物类别和危险特性,便于识别和处理。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流向、利用、处理和处置的台账,真实、完整记录相关信息。

第三章危险废物运输第九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

第十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驾驶员、押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泄漏、防盗、防爆、防中毒等安全措施,确保危险废物安全运输。

第四章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理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设备,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利用和处理。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确保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理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五章危险废物处置第十五条危险废物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固体废物处置的法律法规,实行无害化处置。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处置能力和设施,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置记录,真实、完整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和处置结果。

危险废物菅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菅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菅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危害严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容易腐蚀或者通过生物作用导致危害的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优先采取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降低危险废物危害、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措施。

第五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并进行分类、包装、标识、运输、处置等管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排放、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不得随意倾倒、焚烧、排放。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

第八条政府应当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危害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第九条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其危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分为有害废物、易制毒化学品废物、医疗废物等。

第十条有害废物是指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有害的废物,包括废弃油漆桶、废弃化学品容器、废旧电池等。

第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废物是指可以用来制毒的废弃材料,包括废弃药品、废弃农药、废弃工业原料等。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产生的有传染性的废物,包括废弃医用器具、废弃药品等。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应当依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和来源进行,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和运输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包装、标识和运输。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装材料应当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防止泄漏、外泄。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应当进行明显的标识,包括危险废物的性质、来源、产生单位等信息。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委托符合资质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要求配备必要的装置和设备。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遵守相关法规要求,不得随意倾倒、泄漏,确保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管理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四条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全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处室负责本单位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安全科按照国家和本市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供应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厂危险废物的对外处置,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监督。

供应科审查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处置我厂危险废物时应出事下列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供应科督促对购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将按照从产生、运输和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并由供应科存档,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第八条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危险废物卖给无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生产技术安全科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厂有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直接从管理、生产危险废物的人员,由本部门及生产技术安全科组织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条我厂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预案,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废管理制度

危废管理制度

危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管理和有效处置。

第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章制度,加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公司整体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收集第七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了解危险废物的性质、种类、数量和危险特性,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时间、流向、储存、处理和处置等情况。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

第十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在收集、储存危险废物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十一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性危险废物污染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运输与储存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储存的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应当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储存。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7篇)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7篇)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7篇)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由学校总务后勤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必须规范安全储存,储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三、学校一般不得购买剧毒药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须经学校校长严格审批,并严格执行危险品采购审批制度,危险物品的购买必须由校长审批,领用必须由教导主任审批,限量发放,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四、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

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并按规定程序严格管理。

五、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任何个人不准私自购买、收藏、保存剧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篇2一、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

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污物。

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概述:企业危废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合法化、规范化处理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高效、环保地管理危险废物,达到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系统的目标。

一、制度执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所有生产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企业都必须遵守并执行本制度。

二、危废管理责任1. 企业领导企业领导是危废管理的最高责任人,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领导层有权指定专人负责危废管理工作,并保证其拥有足够的资源和权力。

2. 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需严格落实危废管理制度,并组织并指导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 员工责任全体员工有义务遵守危废管理制度,严禁擅自处理危险废物,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置。

三、危废分类管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其特性进行分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有害废物、易燃废物、腐蚀性废物等。

分类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安全高效地进行储存和处置,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危废储存要求1. 储存设施企业应配置专门的危废储存设施,确保其与生产场所分开,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 标识要求每个储存容器应明确标注废物种类、危险特性以及储存日期等必要信息。

3. 定期检查企业应定期检查危废储存设施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五、危废处置要求1. 外部处理方企业应选择合法的、具备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进行处置,并与其签订明确的合同。

2. 管理记录企业应建立完整的危废处置记录,包括废物产生的来源、数量,以及处置日期、方式等信息。

六、危废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明确各类意外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以保证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七、员工培训与教育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危废管理相关培训,并进行必要的考核,以提高员工对危废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结语:企业危废管理制度是企业环保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落实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通过制定和执行本制度,企业能够规范危险废物的生成、储存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保护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原则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第五条组织架构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2、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1、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第七条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包装要求,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1、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危险废物应当分类收集、贮存,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方式进行运输、利用和处置。

第九条危险废物处置1、危险废物处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

2、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置能力,并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置。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为了保护环境、人民健康,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产生、储存、运输、处置和利用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责任3.1 生产单位责任生产单位应制定并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废物的分类、分装、标识、储存和安全处置。

生产单位还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并提供必要的培训。

3.2 运输单位责任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和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危险废物的运输。

运输单位应制定运输方案,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污染。

3.3 处置单位责任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处置设施和技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危险废物的处置。

处置单位应定期检查设施的安全状况,并采取必要的维护和修复措施。

3.4 监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公众对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的意识。

四、废物分类和标识4.1 废物分类将危险废物分为有害废物、易燃废物、易爆废物、腐蚀性废物和有毒废物五类。

各类废物应按照其特性进行分类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和事故发生。

4.2 废物标识每种危险废物都应贴上相应的标识,标明废物的名称、危险特性和处理方法。

标识应清晰可见,以便于识别和识别。

五、废物储存和运输5.1 废物储存废物储存应采取专门设施,并严格按照废物分类要求进行分装和储存。

废物储存场所应远离火源和易燃物,并定期清理和检查,防止废物泄漏和事故发生。

5.2 废物运输废物运输应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设备,并按照运输要求进行包装和封装。

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挤压、碰撞和泄漏,并采取紧急措施应对突发情况。

六、废物处置和利用6.1 废物处置废物处置应选择合适的技术和设施,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

处置过程中应防止污染环境和威胁人体健康。

处置后的废物应依法进行监测和记录。

危险废物库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库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库管理,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提高危险废物处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库的建设、管理、运营和监督。

第三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确保库内危险废物安全存放和处理。

第四条危险废物库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获得合法经营资质,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危险废物库应当设置专人负责库内的管理工作,确保库内情况的及时监控和处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危险废物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不得违规操作。

第八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危险废物库档案,定期进行备案整理。

第九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库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处置。

第十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检查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危险废物库巡检制度,保证库内安全。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定期开展危险废物库安全评估,确保库内设施完好。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库出入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带入危险废物。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库的灭火、救援措施,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库均衡管理体系,确保库内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十六条危险废物库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库的规模、位置和布局。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库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库房、排水系统、消防设施等。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定期检修库房和设施,确保设施完好。

第十九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库房出入口管理制度,加强对出入库人员的监管。

第二十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转运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转运车辆符合要求。

第二十一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废物分类存放管理制度,避免交叉污染。

第二十二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确保废物的准确识别。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危险废物是指产生时或处理后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危险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威胁的废物。

为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危害,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一、法律法规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废物管理条例》《重点污染源环境管理条例》等。

其中,《危险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分类、运输、贮存、处置、监测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出售、存储、使用危险废物等。

二、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是对不同类别的废物采取不同安全措施以减少其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我国根据废物的危险特性和来源等,将危险废物分为21类,如医疗废物、废电器电子产品、含水铬废物等,不同类别废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要求生成单位应按规定分类和贮存,从源头上防止危险废物的危害扩散。

三、运输管理危险废物的运输管理是指在废物从生成地到处置地的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障运输安全。

我国规定必须在运输前进行包装、标识,并填写相应的运输单据等,同时应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以确保运输安全。

四、贮存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是指在生成之后、处置之前,对废物进行安全贮存,防止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我国规定危险废物的贮存应当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做好防雷、防火等措施,保障贮存安全。

五、处置管理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是指将危险废物送往专业的废物处理处置公司加工的过程,以减少废物的危害。

我国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批准,不得从事危险废物处理业务。

六、监测管理危险废物的监测管理是指对危险废物生成、运输、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测,以及对废物处理后的环境污染进行监测,保障环境安全。

我国规定对相关场所和企业要建立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和公布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置等信息,以便及时制定措施,减少危害。

以上便是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的详细介绍。

环保危废管理规章制度

环保危废管理规章制度

环保危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与自然资源,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利用、处置、存储、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废酸、废碱、废盐、废渣、废水、废气、废液体、废固体等各类危险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环境污染防治、废物管理等相关标准。

第五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其性质、规模、来源进行分类管理和处置,划分为可回收废物、有害废物、其他废物。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第六条可回收废物包括废金属、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等可重复利用的废物,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

第七条有害废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旧电子产品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必须进行专门的处理和处置。

第八条其他废物包括废水、废气、废渣等非可回收和有害废物,必须进行合理的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生成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进行准确的归类、包装、标识,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置。

第十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符合相关标准,合规合法开展危险废物处理业务。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和工艺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报送危险废物处理情况,做好信息公开和汇报工作。

第三章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十四条生成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和处置。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运输资质,严格遵守相关标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

固危废管理规章制度

固危废管理规章制度

固危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固废管理工作,做到分类收集、合理处理、资源化利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循环经济,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产生的固废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废管理部门是单位的固废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等工作。

第四条全体员工都应当积极参与固废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固废管理环境。

第二章固废分类与收集第五条单位内所有员工都应当对固废进行正确分类,按照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要求进行投放。

第六条生活垃圾应当包括食物残渣、纸巾、湿垃圾等,员工应当将生活垃圾投放至指定的生活垃圾桶内。

第七条可回收物应当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员工应当将可回收物投放至指定的可回收物桶内。

第八条有害垃圾应当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员工应当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指定的有害垃圾桶内。

第九条其他垃圾应当包括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员工应当将其他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其他垃圾桶内。

第十条固废分类垃圾桶应当有明显的标识,员工应当根据标识正确投放固废。

第十一条固废分类工作应当得到固废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固废处理与处置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固废处理与处置工作台账,定期对固废的处理与处置进行记录和汇总。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固废的性质和数量,选择合适的处理与处置方式,如焚烧、填埋、资源化利用等。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固废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固废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减量化处理。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固废处理与处置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固废处理与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处理固废,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固废管理部门应当对单位的固废分类、处理与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固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固废管理工作不合格的单位要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最全版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最全版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最全版一、引言危险废物是由生产和生活活动产生的具有危险性质和危害特征的废物,其管理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障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二、目的与范围2.1 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危险废物的合规处理和安全管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2.2 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产生、使用、储存、运输、处置和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

三、危险废物的分类与识别3.1 分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来源和危害特征,将危险废物分为以下几类:1.有害废物:包括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致癌物质等;2.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和其他医疗废物;3.高毒废物:包括高毒化学品和高毒农药等;4.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医疗废物等;5.燃烧废物:包括可燃性废物和易燃固体等;6.爆炸性废物:包括易爆物质和爆炸品等;7.腐蚀性废物:包括酸性和碱性废物;8.氧化性废物:包括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

3.2 识别对于产生的废物进行识别,包括检查标签、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等,以确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并进行分类。

四、危险废物管理措施4.1 产生单位管理1.监测和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性质;2.培训员工,提高危险废物分类和识别的能力;3.实施减量化、再利用和能源回收等措施,降低危险废物的产生;4.安装和检查储存设施,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储存。

4.2 运输单位管理1.建立运输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2.检查车辆和运输容器的完好性,并做好防护措施;3.定期进行驾驶员培训,提高其运输危险废物的安全意识;4.对危险废物运输路线进行规划和评估,选择安全的运输路径。

4.3 处置单位管理1.建立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的合规处置;2.检查处置设施的运行状况,修复和维护设备;3.培训工作人员,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4.监测和记录危险废物处置的数据,定期报告。

4.4 个人管理1.强化对于危险废物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个人安全意识;2.按照相关规定正确分类危险废物,并进行正确的储存和处理。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最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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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最全版危险废物是指因含有或因接触到有毒、有害物质而具有危害性的废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最全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的例子:一、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危险废物是指因含有或因接触到有毒、有害物质而具有危害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根据其危害程度和性质分为多个类别,如有毒废物、致癌性废物、易燃废物等。

二、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1.收集:危险废物的收集需要经过授权的收集服务提供商进行,收集过程中需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包括避免泄漏、防止扩散等。

2.储存:危险废物需储存在专门的储存场所中,储存过程需遵守一定的规定,包括标识、密封、分类存放等。

3.运输:危险废物的运输需要通过特定的运输工具和专门的人员进行,运输过程中需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适当包装、标识、隔离等。

三、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1.处理:危险废物的处理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等,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选择相应的处理方法,以减少其对环境和人体的损害。

2.处置:危险废物的处置包括焚烧、填埋、回收等,根据废物的特性和可行性选择适当的处置方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四、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产生者责任:危险废物的产生者有责任采取措施减少废物的产生,并对其产生的废物负责,包括正确标识、储存和处理废物等。

2.运输者责任:危险废物的运输者有责任确保废物的安全运输,包括遵守运输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等。

3.处理者和处置者责任:危险废物的处理者和处置者有责任确保废物的正确处理和处置,以及防止污染和危害的发生。

五、监管和执法措施1.监管:相关部门有责任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进行监管,包括检查、抽查等。

2.执法措施: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包括罚款、暂停生产、刑事处罚等。

六、公众参与和信息披露公众有权参与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决策和过程,并有权获取相关的信息,相关部门有责任进行信息的披露和公开。

危废品管理规章制度

危废品管理规章制度

危废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管,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危险废物是指由废弃的药剂、废弃的化学药品、工业固体废物等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危险特性等的废弃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个人的危险废物管理行为。

第四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依法及时处理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对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并及时上报危险废物管理部门。

第六条危险废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转运、储存、处理过程的监督,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倾倒、焚烧、泄漏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转运、存储、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执行相关的操作规范。

第二章危险废物产生管理第九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和实施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的分类、存储、转运、处置等流程。

第十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包装和标识产生的危险废物,并建立相应的台账记录。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产生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将危险废物暂存于指定的医疗废物暂存区或者特定的储存设施,并确保设施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处理单位进行认真选择,签订合同,并跟踪监管相关流程。

第三章危险废物转运管理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转运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转运资质,并员工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转运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转运计划,确保危险废物在转运过程中不泄漏、不外扬。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的转运单位应当在转运过程中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确保危险废物不发生事故。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的转运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填写和提交相关的转运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篇一: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1、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回收,交予有资质的厂商处理。

2、现场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分类好,存放在指定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防治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3、现场将危险废物运往危废暂存区时必须使用防滴漏台车,不同种类危险废物一起运输时,必须每种废弃物用单独的胶袋装好。

4、危废暂存区工作人员必须将现场送过来的危险废物,分类装到相应的蝴蝶篓中,由中转站人员用叉车拉走。

5、危废暂存区人员必须将危废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6、危废暂存区内必须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与安全防护设备,暂存区人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的训练,定期参与应急演练。

7、危险废物回收厂商回收危险废物,必须有相关资质,与公司签订回收合同,且合同报送环保局备案。

8、危险废物厂商进厂必须符合公司门禁与环安规定,且装车时必须穿好防护用具,设定警戒范围,不允许其它人进入。

9、厂商必须按照法规规定当场开出本次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且出厂时必须具备环境管理课开出的出厂放行单。

【篇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有限公司废物管制度编制人:******签发人:******日期:二〇一二年二月危险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等活动。

3、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4、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5、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最全版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最全版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最全版危险废物是指生产、使用或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等特性的废物。

这些废物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处理,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严重的威胁。

1.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根据废物的特性,将危险废物分为不同的类别,并采用统一的标识方式进行标识,以便于管理和识别。

2.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减量: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过程进行监管,并采取相应的减量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3.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建立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设施,确保收集和储存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并防止废物泄漏和扩散。

4.危险废物的运输:制定危险废物运输的标准和要求,包括运输容器的选择、包装和标识等,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事故。

5.危险废物的处置:制定危险废物处置的规定,包括废物焚烧、填埋、化学处理等不同方式的处置要求,确保废物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理。

6.危险废物的监管和追责:建立监管机构,负责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和追责。

7.危险废物的报告和信息公开:规定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需要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促进信息的透明和公正。

8.危险废物的健康与环境风险评估: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进行健康与环境风险评估,确保废物的处理过程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风险。

9.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控措施:制定污染防控措施,包括隔离与废物界定、排污与废气排放控制等,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总之,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环保地处理和处置,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其核心目标是一致的。

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危险废物管理,共同保护环境和社会。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模版(4篇)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模版(4篇)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放射性或其他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规范危险废物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的行为。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监测、信息登记、交易备案等制度。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与管理第六条危险废物按照其特性和来源的不同,分为危险固体废物、危险液体废物、危险气体废物、危险粉尘废物和危险放射性废物等几类。

第七条对于危险废物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其安全管理。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危险废物排放量和处理量的监测和报告。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倾倒或转卖危险废物。

第三章监管与处罚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危险废物乱倒乱排、超标排放等行为的单位,由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通报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造成人身伤害或环境破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做好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所有。

以上是一份关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制度范文,用于参考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

具体的制度范文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危险废物各项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各项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各项规章制度一、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科研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烟尘、腐蚀、感染性等危害性质的废物。

根据废物的属性和特性,危险废物可分为有毒废物、腐蚀性废物、易燃废物、感染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不同类别。

二、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管1. 生成环节:企业和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储存和包装,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损害。

同时,企业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处理危险废物。

2. 运输环节: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运输标准和规定,确保危险废物不会泄漏、污染环境。

运输企业必须持有相应的许可证,配备专业的运输人员和设备,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

3. 处理环节:危险废物的处理方式包括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等多种选择。

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需要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无害化。

处理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遵守国家法规规定,防止废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 处置环节:对于无法再利用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安全处置,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灾难性后果。

处置方式包括焚烧、填埋、固化等,必须遵守国家的环保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处置效果符合环保要求。

三、危险废物的监测和报告为了监督和管理危险废物的生成、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各地环保部门设立了专门的监测机构和监督机构,对危险废物进行监测和检测。

企业和单位必须按规定履行危险废物的报告义务,如对废物的产生量、种类、处理方式等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报告。

四、危险废物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对于违法处理危险废物的企业和单位,相关部门将根据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制裁。

违法处理行为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必须依法予以惩处。

同时,企业和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危险废物负有监管和管理责任。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的规章制度旨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规范危险废物的生成、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无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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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治危险废物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事业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围
本制度使用于本事业部区域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等活动。

3、定义
本制度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4、意义
本事业部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及“科技发展、无限追求”的理念,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不断增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管理,在职责围负责本事业部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5、危险废物的管理
5.1 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
5.1.1 目的
事业部各分厂设立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有效的管理。

5.1.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暂存点。

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管理台账。

5.1.3 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5.1.4保持危废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必须整洁有序。

5.1.5不容许在未指定的场所乱堆乱放危险废物。

5.2 危险废物暂存管理
5.2.1 危险废物产生时由产生线、分厂分类收集并拉运至指定区域存放,
存放时,必须通知危险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确认,然后办理暂存手续。

5.2.2 在存放时,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类别、数量的确认,监督分类存放。

每周一上报综合办公室上周危险废物收集情况,综合办公室需核对确认,并进行记录。

5.2.3分厂、车间危险废物暂存达到一定数量后,报综合办公室进行转移。

综合办公室联系危废库,协助分厂、车间进行相应转移。

在进一步确认品种、数量后,填写相关转移表格。

5.2.4公司危废库存放达到一定数量后,联系事先签订的有资质对所产生的危废进行处置的外委单位,进行移交。

5.2.5 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时,安全环保负责人必须按危险废物转移程序向主管总经理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经批复后,必须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通知处置外协单位进行危险废物处置,并办理出库手续。

6、危险废物台账管理
6.1 目的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6.2 意义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的基础性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

6.3 要求
跟踪记录本事业部危险废物在产生、贮存、交付委托单位情况的整个流程。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6.4 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6.4.1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6.5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分三部分:
(1)危险废物产生时,由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包括各分厂、生产线、机加工车间)填写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表样式见附件1),并装订成册专人管
理,每年12月30日交由安全环保部门保存。

(2)危险废物出库时,核实种类、数量、填写相关出库记录表。

然后出库,交由外委单位进行处置(表样式见附件2),每年12月30日,将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装订成册,由安全环保部门保存。

(3)每年终,由综合办公室填写危险废物特性表和年度危险废物汇总台账报表(表样式见附件3),并与上述两表一并装订保存。

7、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
7.1 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

7.2 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

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7.3 速报可通过、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上级环保部门。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7.4 速报的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7.5 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8、附则
6.1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编制
6.2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6.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附表(见以下附页)
附件1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
记录表编号:产生源(分厂、生产线、车间):废物编号及名称:
注:1、本单由危险废物产生部门保存;2、产生源(分厂、生产线、车间)填写分厂、生产线、车间及具体产生区域;3、废物编号及名称由综合办公室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填写;4、产生日期、时间:为危险废物产生的日期和时间(如11月1日,15:33);5、废物数量:以公斤或立方米作为此危险废物的计量单位;6、容器材质及容量: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容器的最大容积;7、容器个数: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数量;8、转移日期、时间:为废物转移出产生环节的日期和时间(如11月1日,16:55)。

9、废物去向:铸造事业部危险废物库。

10、本单按月装订成册;不同编号废物要分别填写记录表,以利于汇总统计。

附件2
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
注:1、本单由废物贮存部门保存。

2、废物编号及名称由综合办公室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填写。

3、入库日期、时间:为危险废物入库的日期和时间(如11月1日,17:15)。

4、废物来源:此危险废物的来源(如铸造一分厂/车间)。

5、废物数量:以公斤或立方米作为此危险废物的计量单位。

6、容器材质及容量: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容器的最大容积。

7、容器个数: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数量。

8、废物存放位置:铸造事业部危险废物库。

9、出库日期、时间:为废物转移出库的日期和时间(如11月5日,12:00)。

10、废物去向:此危险废物转移的去向。

11、本单不同编号废物要分别填写记录表,以利于汇总统计。

附件3
年危险废物台账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盖章)填报人:联系: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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