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序良俗与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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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序良俗的概念

公序良俗的概念

公序良俗的概念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它是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和法律规范。

公序良俗的概念包括以下八个方面:1. 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共秩序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社会秩序,包括社会生活、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规则和秩序。

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

2. 善良风俗:善良风俗是指社会上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包括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关爱、互助、宽容等。

善良风俗是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的基石,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保障。

3. 公共道德:公共道德是指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的一般道德准则,包括公正、诚信、谦虚、宽容等。

公共道德是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基础,也是人类社会的基本要求。

4. 尊重人权:尊重人权是指尊重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等。

尊重人权是社会公正和民主的基础,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

5. 保护弱势群体:保护弱势群体是指保护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包括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

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是社会公正和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

6. 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稳定是指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包括减少社会矛盾、控制犯罪率、防止暴力冲突等。

维护社会稳定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人类社会的基本要求。

7. 保护环境:保护环境是指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健康,包括减少污染、节约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

保护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8. 维护公平竞争:维护公平竞争是指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和竞争性,包括遵守商业道德、打击欺诈行为、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

维护公平竞争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

总之,公序良俗是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和法律规范,它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保障和基础。

民法总则10条公序良俗的依据是什么-

民法总则10条公序良俗的依据是什么-

民法总则10条公序良俗的依据是什么?民法总则10条公序良俗原则基本理论依据是:“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和“权利不可滥用”的辨证统一性。

“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意味着民事主体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则和法律不禁止的条件下,可自愿选择满足或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

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

▲一、民法总则10条公序良俗的依据是什么?民法总则10条公序良俗原则基本理论依据是:“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和“权利不可滥用”的辨证统一性。

“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意味着民事主体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则和法律不禁止的条件下,可自愿选择满足或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

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

设立根据理论依据公序良俗原则基本理论依据是:“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和“权利不可滥用”的辨证统一性。

“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意味着民事主体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则和法律不禁止的条件下,可自愿选择满足或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

“权利不可滥用”意味着对民事主体权利行使时,其行为应符合善良风俗习惯,并不损害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一般的公共秩序要求。

尤其是在法律不足以评价主体行为时,公序良俗原则可以限制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及权利滥用。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一贯注重“德行教化”的作用,由此造就了中华法系偏重伦理性的法律精神。

社会基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民社会生活与交往日趋繁荣与复杂,这是运用公序良俗原则的社会基础。

公序良俗来源于民事法律调整的固有缺陷,即市民社会生活交往的广泛性、复杂性、不稳定性与法律的不可穷尽性之间的矛盾。

公序良俗原则的任务则是解决这一矛盾,以弥补法律的不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正义。

▲二、民法总则10条公序良俗概述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

所谓公序,即社会一般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所谓良俗,即一般道德观念或良好道德风尚,包括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

公序良俗是法国、日本、意大利等大陆法系国家以及中国澳门和台湾地区民法典中使用的概念。

现阶段我国公民权利救济的基本途径

现阶段我国公民权利救济的基本途径

现阶段我国公民权利救济的基本途径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中首要的、根本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权利,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根本权利。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救济规范体系采取宪法的抽象规范形式和普通法律的具体规范形式。

我国现行宪法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救济的规范主要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公民享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条款,公民享有国家赔偿请求权条款,国家对私有财产征收征用要进行补偿条款。

但是我国现行宪法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不够周密,体系也不完备,许多基本的公民权利并没有被纳入宪法典之中。

法律规定的实体的权利缺乏完备的相应救济途径。

一.我国公民宪法权利救济现状1.经济方面。

经济权利是行使一切权利的基础。

现行宪法承认了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1982年《宪法》第13条即规定保护公民的合法的个人财产权与部分的承认了私有财产继承权。

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尝转让出租。

1993年宪法修正案又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与利益”,现行宪法正是这样一步一步对私有财产权予以确认保护的。

在分配方式上也出现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也出现并存的分配制度。

”它从分配制度上承认了私有制分配方式,即承认了财产私有制。

2.政治方面。

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最主要的权利就是平等权。

现行《宪法》第1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平等权既是宪法上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又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原则。

在现代社会,平等权是享有与实现其他自由权利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为更好的保障该权利的实现,1999年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民主化,也有力的保障了公民的平等权。

根据《宪法》第34条规定:我国的现行的选举法也进行了3次修改,为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的行使提供了条件。

完善民法的基本原则

完善民法的基本原则
保护当事人合法益
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不得恶意损害他人利益,从而保 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诚信原则的实现方式
加强立法 通过加强相关立法,明确诚信原 则的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责任 ,为诚信原则的实现提供法律保 障。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对 公民和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记录 和管理,促使人们遵守诚信原则 。
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民事主体 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其能够更 加自觉地遵守自愿原则。
03
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的定义
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公平原则要求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应遵循公正、公平、合理的要求,不得滥用权 利损害他人利益。
它要求在民事活动中,各方当事 人应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团体或个
人的干涉。
平等原则的意义
保障公民权利
平等原则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 基础,只有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前 提下,公民才能充分地享有权利
和行使权利。
促进社会公正
平等原则是促进社会公正的重要保 障,只有在平等原则的指导下,才 能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和社会不公 。
维护市场秩序
平等原则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前 提,只有在平等原则的保障下,才 能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平等原则的实现方式
立法保障
社会监督
通过制定和完善民事法律制度,明确 规定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 方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平等地位。
通过社会监督机制,对违反平等原则 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促进平等原 则的落实。
社会监督
通过社会监督机制,对违反公 平原则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

什么是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

什么是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

什么是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公序良俗原则是我国民法领域中的一种基本原则,民事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的无效,在判断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时,需要从法律行为的客体、内容、所附条件等方面进行判断,在判断公序良俗时一般不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认识。

什么是公序良俗一、什么是公序良俗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中国现行法因受前苏联的影响,未使用公序良俗等字样,而以“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来表达出同样的精神。

民法典之所以需要规定公序良俗原则,是因为立法当时不可能预见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道德秩序的行为而做出详尽的禁止性规定,故设立公序良俗原则,以弥补禁止性规定之不足。

一方面,限制私权,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另一方面,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法官可直接适用公序良俗原则进行裁决。

因此,各国都将公序良俗等道德引入民法中,成为近现代民法的重要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于民法制订之初,乃是对契约自由进行限制,但于今,公序良俗原则则被视为与诚信原则同等的私法领域的大原则:私法上权利的行使、义务的履行,须在此范围内,始视为正当。

诚信原则是在法律自由之基调上,从法律内部对当事人间的权益加以调整修补,而公序良俗则是在同样的基调上,自外部对之加以限制。

二、公序良俗如何判断在具体案件中,违反公序良俗的判断对象,究竟是当事人约定实施或已经实施的行为,还是当事人所从事的法律行为?例如,在以维持非婚同居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合同中,违反公序良俗的判断对象,究竟是当事人约定实施或已经实施的同居行为,还是赠与合同?德国的学说和判例一般认为,违反善良风俗的判断对象,乃当事人所从事的法律行为,而非其打算实施或已经实施的不道德行为。

这是正确的。

举例来说,男女之间的非婚同居行为在现今的一些国家中屡见不鲜,人们往往不再认为这是不道德的事情。

但是,如果当事人以同居关系的继续作为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或者以同居关系的终止作为赠与合同的解除条件,就会严重影响受赠人在决定是否同居这一极为重要的个人事务上的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公民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

在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自由。

首先,宪法规定公民有平等权利。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一律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这意味着无论公民的出身、种族、性别、疾病状态等,都不应该受到歧视和不平等对待。

其次,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这意味着公民有表达意见、批评政府、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可以自由地交流和传播信息。

再次,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享有信仰和不信仰宗教的权利。

这意味着公民有选择自己信仰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应受到法律保护。

此外,宪法规定公民有人身权利。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有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

这意味着公民有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权利,不受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侵犯。

最后,宪法规定公民有财产权利。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这意味着公民有所有、使用、收益、处置自己的财产的权利,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

总的来说,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利、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这些权利确保了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权益,保护了公民的尊严和人权。

同时,公民行使这些权利的前提是要符合法律的约束和社会的公序良俗,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民应当认真遵守宪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履行自己的义务,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公序良俗原则 名词解释

公序良俗原则 名词解释

公序良俗原则名词解释
公序良俗原则是法律领域中的一个概念,指的是社会公共秩序
和良好风俗习惯的原则。

它是指在社会交往中,个人行为应当遵循
的一套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和
谐发展。

公序良俗原则是法律制度中的一种基本原则,它不是明文规定,而是根植于社会伦理和道德观念之中,反映了社会共识和价值取向。

在法律上,公序良俗原则被视为一种法律空白填补原则,即当法律
无明确规定或存在法律漏洞时,可以依据公序良俗原则来解决争议
或裁判。

公序良俗原则的核心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社会成
员的合法权益,防止不道德行为的发生。

它要求个人在行为中应遵
循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习惯,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不损害
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

例如,不得散布谣言、不得诽谤他人、不得
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等。

公序良俗原则的具体内容会因不同的文化、社会和法律背景而
有所差异,但其核心价值是普遍适用的。

它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
社会和谐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法律实践中,公序良俗原则常常被用来解决一些法律难题,填补法律的空白,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总之,公序良俗原则是一种基于社会伦理和道德观念的法律原则,要求个人在行为中遵循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习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它在法律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补充作用。

民法典公序良俗内容

民法典公序良俗内容

民法典公序良俗内容民法典公序良俗是指一国或地区在民法领域内,根据当地社会风俗习惯和道德规范,对个人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一种法律原则。

在民法典中,公序良俗被视为一种法律规范,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社会意义。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详细阐述民法典公序良俗的内容。

民法典公序良俗要求个人行为必须符合社会道德和伦理规范。

在社会交往中,个人应当遵循基本的道德原则,如诚实守信、尊重他人、有爱心等。

这些道德原则不仅是社会稳定和和谐的基石,也是构建公序良俗的重要依据。

例如,民法典规定了对于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旨在保护合同的履行和维护交易的公平性。

这就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守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公序良俗要求个人行为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社会生活中,个人的行为不仅影响到自身利益,也会对他人和社会产生影响。

因此,个人行为必须考虑到他人的权益和社会的利益,不能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谋取个人私利。

例如,民法典规定了侵权责任制度,旨在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根据公序良俗原则,个人不得通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来获取不正当利益,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公序良俗还要求个人行为应当符合社会风俗习惯和公共道德。

社会风俗习惯是指在特定社会和文化背景下形成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和地域性。

公共道德是指社会公众共同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

在民法典中,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个人行为应当尊重和遵守社会风俗习惯和公共道德,不得违反社会伦理和公共道德底线。

例如,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风俗习惯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典规定了婚姻家庭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安排,要求个人在婚姻家庭关系中遵守婚姻忠诚、夫妻互助等基本原则,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和谐。

民法典公序良俗要求个人行为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的要求。

公共利益是指社会共同利益和法律所追求的公正、公平和公共秩序。

民法典中的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个人行为应当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规定。

如何理解民事诉讼中的公序良俗

如何理解民事诉讼中的公序良俗

如何理解民事诉讼中的公序良俗在民事诉讼中,公序良俗是一项重要的原则,它对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如何理解民事诉讼中的公序良俗展开论述。

一、公序良俗的概念与作用公序良俗是社会公众普遍接受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代表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价值追求。

在民事诉讼中,公序良俗作为一种基本原则,旨在维护社会正义,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具体而言,公序良俗在民事诉讼中发挥以下作用:1. 引导公民行为:公序良俗对于公民行为起着引导作用,它要求人们在处理纠纷和争议时遵守公共道德和社会规范,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秩序。

2. 保护权益:公序良俗能够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人们在诉讼过程中获得公正和平等的对待,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3. 建立法律秩序:公序良俗作为法律及司法实践的基础,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司法秩序,保障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二、公序良俗的具体要求与案例分析1. 言行合一:在民事诉讼中,公序良俗要求当事人言行一致,不得故意虚伪陷害他人。

例如,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故意违约或使用欺诈手段。

2. 尊重合理期限:公序良俗要求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尊重合理期限,不得滥用诉讼权利。

例如,当事人在享受诉讼权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避免过度滥诉。

3. 尊重司法程序:公序良俗要求当事人尊重司法程序,不得干扰、阻碍法院的正常审理工作。

例如,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配合法院进行证据交换等环节。

4. 诚实守信原则:公序良俗要求当事人诚实守信,不得隐瞒、歪曲事实。

例如,在证据的提交中,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证据,不得故意隐匿或虚构证据。

5. 尊重社会伦理:公序良俗要求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尊重社会伦理,不得侮辱、诽谤他人。

例如,在侵权纠纷中,当事人不得通过恶意诋毁对方的名誉或声誉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三、如何遵守公序良俗为了遵守公序良俗,当事人应该积极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并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1. 尊重对方:在诉讼中,当事人应该尊重、倾听对方的意见,理解对方的权益诉求,积极协商解决问题,避免利益冲突的进一步升级。

对“公序良俗原则”的解读

对“公序良俗原则”的解读

对“公序良俗原则”的解读作者:凌咏菲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1期一、问题的提出《民法通则》第七条提到,民事活动应当尊守社会公德,第五十八条说及某些民事行为无效。

第七条和第五十八条规定了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公序良俗原则,违反公共秩序或者违反善良风俗的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然而,对于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是什么,我国的法律规定的很模糊,首先是其内涵和外延难以确定,无论是公共秩序,还是善良风俗,都难以为其下一个公认的定义。

有些学者提出疑问,所谓的公序良俗,究竟是现代社会既存的道德和秩序还是仅仅存在于法官断案的逻辑推理以及内心确信之中,是从现实生活中抽象出来的,还是法律对道德和秩序的一种期待和向往。

公序良俗原则究竟是在保护社会既存的道德还是在倡导一种善良风俗和高尚道德?其次,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道德的内涵随之变化,相对应的公序良俗原则的也有了不同的内涵。

那么,法官应该如何适用公序良俗这一民法的基本原则来作为判案的依据呢?例如,拥挤的地铁上一位年轻人坐了老年人专用座而导致老人无座,老人请求年轻人让座无果,最终导致老人在行车过程中因地铁拥挤而摔倒,该老人是否可以依据公序良俗请求法院判决该年轻人赔偿其损失呢?还有四川省泸州市的遗赠案,法院判决遗赠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而属无效,该判决引发了国内学者的大讨论,虽然不同学者因着眼点不同而观点各异,但都是对公序良俗原则司法适用问题的研究。

笔者试图对以上问题进行探讨。

二、公序良俗原则的渊源公序良俗原则最早的起源是罗马法。

查士丁尼在《学说汇纂》中认为以赌博为标的的行为、对是否结婚的约定以及对宗教信仰的约定都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因此在法律上上述行为都是无效的行为。

在罗马法上,国家的基本安全以及人民的根本利益称为公序;公民一般道德的总则称为良俗。

公序良俗的含义非常广泛,并且是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变化的。

?譹?訛然而,在罗马法中还未将公序良俗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

对“公序良俗原则”的解读

对“公序良俗原则”的解读

对“公序良俗原则”的解读公序良俗原则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应该遵守一定的规则和道德标准,以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的基本原则。

它是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的重要基础,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和客观性的特点。

公序良俗原则旨在规范人们的行为,使社会更加和谐、有序地进行。

公序良俗原则的公序,首先是指公共秩序,即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而制定的法律规则和规范。

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人们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在社会活动中遵守交通规则、保护环境、保障公民权利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公正和安全。

公序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是社会发展的保障。

良俗则是指社会道德风尚,是人们基于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导向所形成的普遍规范和人们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

良俗不仅指具体的文化传统和风尚,还包括广义的道德规范,如诚实守信、尊重他人、助人为乐等。

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人们在社会行为中秉持道德和善良的行为准则,使社会更加和谐、有序和文明。

良俗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公序良俗原则体现出三个重要的方面。

首先是个体行为的规范。

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个人在社会交往中遵守道德规范和社会准则,不损害他人利益,尊重他人的权益,遵守社会规则和法律法规。

个体行为的规范是保证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基础。

其次是社会行为的规范。

公序良俗原则要求社会成员在社会活动中遵循公共伦理,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社会组织,推动社会发展,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觉悟和文明素质。

社会行为的规范是促进社会进步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保障。

最后是精神文明的规范。

公序良俗原则不仅要求人们在物质生活中遵守规范,也要求人们在精神生活中保持健康、积极向上的心态和态度。

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人们理性对待社会问题,遵守公众道德,不信谣传谣,不散播负面信息,促进社会思想文化的繁荣和进步。

公序良俗原则对社会的作用是多方面的。

首先,公序良俗原则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只有人们共同遵守一定的规则和准则,才能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公序良俗的法律保护与私人权利平衡

公序良俗的法律保护与私人权利平衡

公序良俗的法律保护与私人权利平衡一、引言公序良俗是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和道德准则。

然而,在当代社会中,私人权利的重要性也不可忽视。

因此,平衡公序良俗的法律保护与私人权利成了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公序良俗的法律保护公序良俗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是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的重要表现形式。

法律应当对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予以制裁,以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举例来说,对于多次犯罪的罪犯,法律应当依法判处刑罚,以示警戒。

此外,法律还应当针对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进行预防和教育,以培养健康的行为习惯和正确的价值观。

然而,法律对于公序良俗的保护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群体对于公序良俗的理解和界定可能存在差异。

因此,制定一致的法律标准成为一项难题。

其次,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新的道德问题和行为规范也不断涌现,如何及时跟进并对其进行规范成为一项挑战。

三、私人权利的平衡私人权利的保护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

人们有权享有自由、尊严和隐私等基本权利。

法律应当尊重和保护这些权利,以确保每个人的尊严和自由不受侵犯。

同时,私人权利的平衡也需要与公共利益进行权衡。

在某些情况下,个人的行为可能对社会造成伤害,因此需要限制个人权利以保护公共利益。

例如,在公共场所吸烟可能对他人的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法律规定了禁烟区域和限制吸烟的规定。

然而,在保护私人权利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个人权利的边界不容易确定,这需要法律尽可能明确权利的保护范围。

其次,私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平衡需要权衡不同利益之间的关系,并确定哪一方应该优先考虑。

这需要法律确保权力的平衡和限制,以免滥用权力损害私人权利。

四、公序良俗和私人权利的平衡公序良俗和私人权利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在处理公序良俗与私人权利之间的平衡关系时,我们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保护公共利益:当私人权利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考虑公共利益的保护。

浅析公序良俗原则的界定

浅析公序良俗原则的界定

盟Q:鳢,2Q!!垒±王墨:经渣皇洼2Q!!笙鳢期浅析公序良俗原则的界定口王姗姗(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0)摘要:对公序良俗原则的研究是一个古老的命题,但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阐释公序良俗原则的概念、起源与发展,对公序良俗的伦理分析及比较公序良俗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来界定我国的公序良俗原则的范围,以期为以后深入研究做准备.关键词:公序良俗:玺思自治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一、案情及问题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的一般道德。

(一)中国公序良俗第一案关于公序良俗的概念,学者们没有统一的定义。

一般认为”公序”是2001年10月11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以国家的社会秩序为着眼点,而“良俗”则是以社会的道德为着眼点。

所的遗赠纠纷案。

被告蒋某系黄某之妻,与黄某多年分居。

原告张某与被谓公序良俗在内涵卜是由社会公共秩序和生活秩序以及社会全体成员告之夫黄某系非法同居关系,在黄某病逝前张某一直照顾黄某的生活。

所普遍认许和遵循的道德准则所构成。

可以看出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黄某死前立下遗嘱,将其总额约6万元的财产赠与张某所有,并将该遗都表现了社会对于个人的至高无上的地位。

嘱在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黄某死后,原告持遗嘱向占有遗(二)公序良俗原则的立法起源及发展产的被告请求给付遭被告拒绝,原告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按遗嘱执行。

公序良俗的观念起源于罗马法。

罗马法规定,标的作为法律行为的一审法院审理该案后,援引《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构成要素之一,必须具备确定性、可能性、正当性和利益性等要件。

所谓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正当性,意味着法律行为的标的不能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之规定,认为遗嘱人黄某的遗赠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损害了否则其行为无效。

依罗马法学家的见解,所谓公序即国家的安全、人民社会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应属无效行为。

民法里公序良俗的名词解释

民法里公序良俗的名词解释

民法里公序良俗的名词解释民法是指规范国家公民之间民事关系的法律体系,其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具有重要意义。

在民法中,公序良俗被视为一项重要原则,其在法律解释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民法中的公序良俗进行名词解释,以期加深对这一概念的理解。

在民法中,公序良俗指的是符合社会道德标准、秉持公共利益、与公众利益一致的行为准则。

公序良俗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公平公正以及保护公众利益,具有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功能。

公序良俗牵涉到社会的道德底线和文明行为的规范,以确保公民之间在交往和互动中不会伤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对公序良俗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以便于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

首先,在合同法中,公序良俗主要涉及到合同的成立、解除、效力等方面。

在合同的成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公序良俗的要求,不能违背道德原则或伤害社会公共利益。

同时,在合同的解除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给其他当事人造成了不当损失,那么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在合同生效的问题上,若合同的内容涉及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例如非法交易或不当利益输送等,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其次,在婚姻家庭法中,公序良俗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公序良俗在婚姻法中规定了婚姻的自由与平等原则,禁止诋毁、虐待配偶以及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

此外,公序良俗还规定了亲子关系的建立,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要求父母对子女负有教育和抚养的责任,确保家庭和睦稳定。

再次,在继承法中,公序良俗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根据公序良俗的规定,继承应当按照家庭成员之间的亲缘关系进行,并且要考虑到法定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并保护受法定继承人合法权益。

此外,在民法中还有其他各个领域与公序良俗相关的规定。

例如,知识产权法中规定了公序良俗对于专利、商标的保护要求。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损害了公序良俗。

在侵权责任法中,公序良俗是判断侵权行为是否存在的标准之一,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公序良俗原则论文

公序良俗原则论文

公序良俗原则论文
首先,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人们在社会交往中遵守基本的法律法规。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人们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只有遵守法律,才能确保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其次,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人们尊重他人的权益和尊严。

社会是由众多个体组成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和尊严,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人们在与他人交往中,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人的人格和独立性。

再次,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人们秉持良好的道德风尚。

良好的道德风尚是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人们在言行举止上要有自觉,遵循道德规范,尽量减少对他人的伤害和冲突。

此外,公序良俗原则也要求人们尊重和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社会的公共利益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动力,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人们在行为上考虑社会的整体利益,不仅关注个人的权益,还要考虑到其他群体和整个社会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序良俗原则是社会交往中的一种行为准则,它要求人们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益和尊严、秉持良好的道德风尚,关注社会的公共利益。

只有遵循这些原则,社会才能正常运转和和谐发展。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尊重和遵守公序良俗原则,从自己做起,为社会的和谐繁荣做出贡献。

论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适用

论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适用

论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适用公序良俗原则是指在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的维护方面,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规范。

这一原则在司法领域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对于判断和处理许多法律问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适用及相关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公序良俗原则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法律解释。

在解释法律条文时,公序良俗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重要依据之一。

当法律条文存在歧义或漏洞时,可以结合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标准来填补法律空白,使法律解释更具有合理性和可接受性。

法律适用。

在审理案件时,公序良俗原则可以作为判断法律事实和证据的重要依据。

当案件涉及道德和伦理问题时,法官可以结合公序良俗原则进行综合考量,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律监督。

公序良俗原则也是法律监督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监督司法行为时,可以依据公序良俗原则来评判司法裁判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以及监督法官的司法行为是否符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

在应用公序良俗原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尊重法律。

虽然公序良俗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地位,但首先需要尊重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公序良俗原则不能违背法律规定,否则将失去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公序良俗原则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应用这一原则时,需要着重考虑其对公共利益的影响,以避免与社会伦理道德相悖离。

保持中立。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在应用公序良俗原则时,应当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以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合理适用。

在应用公序良俗原则时,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适用。

不能生搬硬套或任意解释,以免造成不公正和不合理的后果。

公序良俗原则在司法领域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通过合理运用这一原则,可以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然而,在应用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一系列问题,以确保其合法、公正、合理地适用。

本文旨在探讨公序良俗原则在司法领域的应用乱象及其本相,结合实例分析其适用的类型化。

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知识讲解

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知识讲解

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1、对基本权利的限制(1)限制的方式公民基本权利为宪法所保障、为国家公权所积极维护,但其地位的至高性并不意味着不受任何限制;宪政实践亦表明,基本权利的受制约性与基本权利的不受侵犯性相伴而生。

对基本权利的受制约性可从以下两方面理解:①内在制约所谓内在制约是指基本权利相互之间的制约,即一种基本权利对另一种基本权利的制约,某一主体的基本权利对另一主体基本权利的制约。

如言论自由权的行使,不能构成对他人隐私权、人格尊严等的侵犯,这是言论自由作为一种权利在本质上所必然伴随的制约。

②外在制约所谓外在制约是指为实现秩序、福利及公序良俗而对基本权利所必需设定的且为宪法价值目标所容许的制约。

此处的“秩序、福利及公序良俗”可统称为“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原则是现代宪法权利配置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根据该原则,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运动中,公共利益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居于支配地位,个人利益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居于受支配地位;当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在同一领域相遇时,个人利益应当服从于公共利益。

(2)限制的原则①法律保留法律保留是以德国为主要代表的国家所奉行的一种基本权利限制制度,该制度强调任何情况下对基本权利的限制都必须以代议机关(国会或议会)通过的法律为准。

②平等保护平等作为宪法基本原则,在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立法中,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即立法主体在面对境遇相同的公民群体时,应当一视同仁,反对歧视,并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

二是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即立法主体在实施立法行为前,应进行充分的社会调查,考虑应当考虑的所有情况,区别对待不同的公民群体。

三是比例对待,即立法主体应根据不同情况的不同比重具体配置公民的权利义务。

③比例原则利益均衡要求立法主体在设定公民基本权利限制条款时,应对相互冲突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进行合理衡量,以作出最佳选择判断;亦即既不能为维护公共利益而过度侵害个人利益,也不能为保障个体私益而过度牺牲公共利益。

公序良俗名词解释

公序良俗名词解释

公序良俗名词解释公序良俗是指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社会秩序的基础和保障。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生活和行为越来越复杂,公序良俗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

本文将从名词解释的角度,探讨公序良俗的含义和内涵。

一、公序良俗的概念公序良俗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大家共同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它是一种基于共识和尊重的社会约束力量,是人们行为的规范和准则。

公序良俗的内涵包括:尊重他人、遵守法律、诚实守信、爱护环境、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

二、公序良俗的重要性1、维护社会秩序。

公序良俗是社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它的存在可以帮助人们遵守法律、遵循道德,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安定。

2、促进社会和谐。

公序良俗强调尊重他人、诚实守信、关心他人等基本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念的实践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3、提高个人素质。

公序良俗的遵循可以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品德水平和社会责任感,从而提高个人素质和社会形象。

4、推进文明进步。

公序良俗是文明社会的基石,它的存在可以推进社会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三、公序良俗的主要内容1、尊重他人。

尊重他人是公序良俗的基本要求,它包括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人权、隐私和财产等方面。

人们应该尊重他人的意见、习惯和信仰,不侵犯他人的利益和权利。

2、遵守法律。

法律是公序良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的具体体现。

人们应该遵守法律、守法经营,不得违法乱纪、侵犯他人权益。

3、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是公序良俗的基本要求,它是人们行为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们应该讲信用、守信用、信守承诺,不欺骗他人、不虚假宣传。

4、爱护环境。

环境保护是公序良俗的重要内容,人们应该爱护环境、减少污染、节约资源,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5、维护公共秩序。

维护公共秩序是公序良俗的重要方面,人们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排队等待、不打扰他人等行为准则,共同维护公共秩序。

四、公序良俗的实践方式1、自觉遵守公序良俗。

人们应该自觉遵守公序良俗,不侵犯他人权益,不违法乱纪,不欺骗他人。

公序良俗原则研究

公序良俗原则研究

参考内容
在当今社会,公序良俗原则在各个领域都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次演 示将详细探讨公序良俗原则的定义、内涵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基于公共利益和道德准则,形成的被广泛 接受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这一原则的提出,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 以及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序良俗原则在各个 领域的应用逐渐受到重视。
四、结论
公序良俗原则作为社会生活中的重要行为规范,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它 不仅弥补了法律规范的不足,提高了社会的治理效能,还反映了社会的道德风尚 和文明程度。在实践中贯彻这一原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提高公众对公序良俗原则的认识。通过教育、宣传等途径,让公众了解 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和意义,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
2、在商业领域,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企业遵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道 德。例如,某公司在广告中虚构产品功效,欺骗消费者,这一行为被舆论谴责, 最终公司也遭受了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
3、在法律纠纷解决中,公序良俗原则要求当事人尊重法律程序和司法公正。 例如,某当事人在法庭上妨碍司法秩序,干扰法官审理案件,这一行为被认定为 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因此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序良俗原则的具体内容
1、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隐私
公序良俗原则要求尊重公民的人身自由和隐私权。任何限制公民自由或侵犯 其隐私的行为,如非法搜查、任意拘禁等,都被视为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2、禁止歧视和暴力
歧视和暴力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无论是基于种族、性别、宗教还是其 他原因的歧视,都为社会所不容。此外,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家庭暴力、 虐待、残忍对待等,都被视为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将公序良俗原则纳入法律法规体系中,通过立法和 司法实践来保障其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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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序良俗与基本权利公序良俗与基本权利刘志刚复旦大学【摘要】基本权利在私法领域的功能及适用是和公序良俗原则关联在一起的。

就民事法律行为而言,违背公序良俗将导致该行为的无效,并进而引发其它间接后果。

基本权利虽然不是对法律行为施加限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但是,它是判断是否构成违背公序良俗的重要标准。

就侵权行为而言,违背公序量俗之侵权属于侵权行为的重要形式,具有“权利型”侵权和违反“法益”型侵权所不具有的功能。

基本权利对侵权行为的影响主要通过“公序良俗”这一制度性平台,对侵权行为之构成产生阻却的功效。

在民事审判中,公序良俗原则具有适用的必要性,它事实上也是基本权利在民事审判中得以适用的管道。

【关键词】公序良俗;基本权利;法律行为;侵权行为;民事审判【英文摘要】The function and application of fundamental rights in private lawis associated with the public order and mor-al. As far as civil law acts are concerned, if they violated the principle of the public order and the fundamental rights, they would be invalid. Furthermore, it would lead to other indirect aftermaths. Although fundamental rights are not compulsory legal regulations to limit civil law acts, they are important standards in judging whether they violate the public order and moral. As far as torts are concerned, the tort which violates the public order and good customs is the important forms among them, and it possesses the function which other torts, namely the tort which violates the civil rights and the tort which vio-lates the legal interest, dont possess. The effect which fundamental rights exert on torts is injected mainly through the prin-ciple of the public order and moral, through which they can give rise to the preventive function on torts. In civil trial, the principle of public order and moral shall be applied. In fact, it is the approach which fundamental rights are applied in civiltrial.【英文关键词】public order and moral; fundamental rights; legal acts; tort; civil trial目前,学界对基本权利在私法领域的适用问题,已经逐步达成了共识。

但是,对于基本权利在私法领域适用的路径问题,还存在一些理解上的歧义。

作为该问题的前端,对基本权利在民法之不同场域的效力问题,在与作为基本权利之适用路径的公序良俗原则的联接分析方面,还显见得较为单薄。

在本文中,笔者意欲不揣浅陋,对公序良俗原则与基本权利在私法领域中之不同侧面的关系问题做一初步的分析,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公序良俗原则与基本权利条款对民事法律行为的作用(一)公序良俗原则对民事法律行为的作用“违背法律和违背善良风俗在世界各地均被当作合同无效的后果的事实根据。

因此不论是在英美法系或者在罗马法系,都是将这种情况规定为合同无效。

只有在德国法系中,将违背法律和善良风俗的情况不仅仅规定为合同无效的原因,而且还将其规定为一切法律行为无效的原因。

”{1}468 -473从各国民事立法的内容来看,各国在违背法律和违反公序良俗的关系方面的做法不尽一致,大致有两种类型:其一,一元论立场。

该立场将违背法律和违反公序良俗作一元化处理,也就是说,仅仅违背法律的规定并不必然导致法律行为的无效。

只有在同时违反二者的情形下,法律行为方才无效。

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赋予民法中之“违背法律规定”条款以概括条款的地位,另一方面让公序良俗原则合乎逻辑地担负起“过滤器”的职能,以求在充分贯彻公法强制意志的时候最大限度地捍卫私法自治。

法国、意大利、奥地利和瑞士等国家采取该种做法。

其二,二元论立场。

该立场将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违反公序良俗在结构上予以分开,二者都是导致法律行为无效的原因,同时,后者又是对前者的补充。

在该种方式下,私法自治受到来自公法层面的较为严格的审查。

德国、日本采取该种做法。

从我国《民法通则》[1]和《合同法》[2]的相关内容来看,我国所采取的是“二元论”的立场。

目前,尽管我国在逐步限缩作出强制性规定的“法律”的范围[3],以求尽可能避免公法规范对私法自治空间的过度挤压,但是,在公序良俗和法律导致法律行为无效方面的二元立场并没有改变。

这种现状未来向何种方向发展,或许正如一些学者所说,“将要取决于公序良俗理论的发展”。

{2}35-51总体来看,上述两种立场尽管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是在对“违反公序良俗将导致法律行为的无效”问题上二者的立场却是一致的。

那么,由此而导致的法律行为的无效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对此,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其一,直接层面的法律后果。

由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难以实现,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无法形成,相应地,民事主体也就不可能基于进而形成的“权利”向义务者一方提出相应的请求。

其二,间接层面的法律后果。

由于民事主体对导致法律行为无效的原因并不必然存在前期的主观认知,或者基于对某种利益的共性需求而有意无意地淡化了对该原因的认知,因此往往基于该行为而形成的所谓“法律关系”履行了为其所确认的“义务”。

当基于某种原因的出现而致该“法律行为”的无效性问题被提出时,由其所引发的“法律关系”以及“权利主体”获致的利益便从始源上不具有正当性,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问题也就随之出现。

环诸各国的民事立法,由法律行为的无效而导致的这两种意义上的法律后果都现实存在,但是,在对这两种后果由以存在的依据的认识方面,却并不尽然相同。

就前者而言,各国对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行为无效在逻辑上的关联性有着共同的体认;就后者而言,各国的认识存在明显的差异。

在德国,由于民法奉行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原则,无效民事行为所引发的返还财产被认为是不当得利之债。

在法国和日本,尽管民法上不承认物权行为,但是对基于无效法律行为所为的给付之性质却秉持和德国同样的立场,认为接受方所接受的财产属于不当得利。

在意大利,基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而为的财产给付被认为是一种客观的非债给付,该种给付在性质上不属于物权行为,而是与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相并列的债的发生原因,是债的类型之一[4]。

就我国而言,民法学界一些学者主张对该种情况按照不当得利的原则处理[5],但从我国《民法通则》第61条[6]和《合同法》第58条[7]的规定来看,由于返还财产的范围与利益取得人主观上的善意或者恶意没有逻辑上的关联,而且明显比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要大,因此,对该种情形下的不当得利性质定位显见得有些困惑。

{3}64-6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因违背公序良俗而导致法律行为无效情形下的返还财产问题,一些国家作了特殊规定。

例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035条规定,违背善良风俗的给付不得索回。

《法国民法典》中虽然没有作出类似的规定,但是在法国的民法判例中却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形:购买用于开设妓院的房屋并已经支付价款的买受人无权要求对方返还价款,出卖人也无权重新获取对出卖物的支配权。

{4}229对此,多数国家的民事立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除却返还财产之外,法律行为无效而引发的另外一个间接法律后果还有赔偿损失,该种后果由以存在的学理上的认识依据也不尽一致,有合同责任说、{4}238缔约过失责任说、{5}侵权责任说。

{6}329笔者认为,由于违背公序良俗原则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法律行为的无效,因此,合同责任说不具有存在的正当性。

与之相比,缔约过失责任说固然有其可取之处,但是,由于法律行为的无效并不仅仅局限于合同法领域,因此该学说在适用范围方面显见得具有明显的瑕疵。

相形之下,侵权责任说似乎更为可取,它可以在较大程度上解决前者在适用范围方面所存在的局限性。

但是,由于侵权行为说所涉及的范围较为宽广,远不是法律行为无效的间接法律后果所能够包容的,因此,笔者于后文中另行详述。

(二)基本权利条款对民事法律行为的作用诚如前述,私法主体之间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原则,将导致该法律行为的无效。

从直观上来看,这与宪法中的基本权利条款似乎没有直接的关联。

其原因在于:“从民法的角度看,对法律行为内容进行限制的强行法仅仅包含民法本身和一般公法规范所规定的强制规范和禁止规范,而不包括宪法规范”,因而,在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违背了宪法规范或基本权利所包含的价值的情形下,“无宪法规范适用的余地。

换言之,虽然民法规范必须完全符合宪法的要求,(但)私人之间的法律行为,并不仅仅因为偏离了宪法权利及其包含的价值制度而归于无效。

”{7}519从宪法的角度来看,由于基本权利在传统上被认为是指向于国家公权力机关的一种权利,对民事主体之间的私法行为是没有其适用的空间的,因而也就谈及不上对基本权利条款的违反而导致法律行为无效的问题。

然而,自上个世纪初期以来,由于国家及社会结构的变迁,基本权利在功能指向上发生了外延上的拓展,对私法主体之间所为的法律行为产生了影响。

同时,由于基本权利在私法领域之不同于民事权利的功能,使得它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影响更多地体现在对其效力的影响方面,由此就将其与公序良俗原则在逻辑上关联了起来。

民事权利是为保护某种特定利益而设置的权利,但是,它不可能基于该种特殊利益的存在而将自己凝固成为一种静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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