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照检查表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
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
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
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
1。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
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25个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方法
25个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方法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及时发现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可以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生产设备的安全。
针对常见的25个重大事故隐患,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排查方法:一、电气安全方面:1.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或存在漏电现象;2.检查用电设备是否超负荷运行或存在短路问题;3.检查电源插座是否完好并无漏电风险;4.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是否牢固。
二、火灾隐患方面:1.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并定期维护;2.检查易燃物品的存放是否符合规定;3.检查建筑物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4.检查厨房用具是否定期清洁、维护。
三、机械设备安全方面:1.检查机械设备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2.检查机械设备的保护装置是否完善;3.检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4.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四、化学品安全方面:1.检查化学品的存放是否符合规定;2.检查化学品的使用是否进行安全操作;3.检查化学品的泄漏处理预案是否完备;4.检查员工是否定期接受化学品安全培训。
五、人为疏忽方面:1.检查员工加班工作是否安排妥当;2.检查员工工作疲劳情况;3.检查员工是否全程佩戴安全防护用具;4.检查员工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六、环境安全方面:1.检查生产现场的通风情况;2.检查有害气体的排放是否超标;3.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4.检查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以上25个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方法,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
通过定期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可以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生产设备的安全。
企业应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培养,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
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
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
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
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1。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3.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 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 对设前备款予规以定淘以汰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 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
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 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 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检查依据
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 装、使用、检测、维修、改 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 范》(GB50160-2009)第 6.3.16条 液化烃储罐开口接 管的阀门及管件的管道等级 不应低于 2.0MPa,其垫片应 采用缠绕式垫片。阀门压盖 的密封填料应采用难燃烧材 料。全压力式储罐应采取防
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 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 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
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
仪表系统(SIS)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 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 水措施。
检查内容
六、全压力式液化 烃储罐未按国家标 准设置注水措施。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43号令)第七条 禁止光气、氯气等
(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 版)》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合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合用于对应的行业.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存在粉尘爆炸危(wei)险的行业领域.1.粉尘爆炸危(wei)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 , 或者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
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wei)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
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
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7。
粉尘爆炸危(wei)险场所的 20 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8。
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 ,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
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2。
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 9 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
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歇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2。
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者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 ,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3.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4。
(完整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4)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写字楼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表格
写字楼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表格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写字楼建筑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然而,与此写字楼建筑也面临着一系列安全隐患。
为了提高写字楼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切实可行的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写字楼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提供一份标准化的表格,以帮助相关管理人员更加科学、合理地识别和判定事故隐患。
一、写字楼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必要性现代写字楼建筑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给写字楼安全生产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挑战。
然而,目前并没有一个完善的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导致管理人员在识别和评估事故隐患时缺乏有效的依据,容易出现主观判断偏差。
建立写字楼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势在必行,可以为管理人员提供一个科学、客观的判定依据,进而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隐患的发生,保障写字楼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写字楼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表格为了帮助写字楼管理人员更好地识别和判定重大事故隐患,以下是一个标准化的判定表格参考:序号事故隐患内容判定标准重要程度1 电气设备安全隐患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电气线路是否有漏电、短路等隐患重大隐患2 消防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塞重大隐患3 建筑结构安全隐患建筑结构是否存在裂缝、变形等安全隐患重大隐患4 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是否存在泄露、老化等安全隐患重大隐患5 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隐患员工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等行为一般隐患6 其他安全隐患其他可能导致事故的安全隐患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三、写字楼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应用以上表格列举了常见的写字楼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并提供了简要的判定标准和重要程度的评定。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写字楼实际情况,结合上述判定标准,对写字楼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逐一检查和评估。
2023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对照排查记录表
(十三)正压煤气输配管线水封式排水器的最高封堵煤气压力小于30kPa,或者同一煤气管道隔断装置的两侧共用一个排水器,或者不同煤气管道排水器上部的排水管连通,或者不同介质的煤气管道共用一个排水器的。
(四)采用水冷冷却的冶炼炉窑、铸造机(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结晶器除外)、加热炉未设置应急水源的;
(五)熔融金属冶炼炉窑的闭路循环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开路水冷元件未设置进水流量、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未监测开路水冷元件出水温度的;
(六)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结晶器冷却水系统未设置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快速切断阀、紧急排放阀、流槽断开装置联锁,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倾动式浇铸炉控制系统联锁的;
(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或者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的。
第十三条 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的。
(七)加热炉、煤气柜、除器、加压机、烘烤器等设施,以及进入车间前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装置的;
(八)正压煤气输配管线水封式排水器的最高封堵煤气压力小于30kPa,或者同一煤气管道隔断装置的两侧共用一个排水器,或者不同煤气管道排水器上部的排水管连通,或者不同介质的煤气管道共用一个排水器的。
第五条 有色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对照排查表
不涉及
/
42
(二)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设置专门的防冲机构、未配备专业人员或者未编制专门设计的;
不涉及
/
43
(三)未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预测,或者未进行防冲措施效果检验以及防冲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仍组织生产建设的;
/
2
(二)煤矿或其上级公司超过煤矿核定(设计)生产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的;
不涉及
/
3
(三)煤矿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国家规定的最短时间,未主动采取限产或者停产措施,仍然组织生产的(衰老煤矿和地方人民政府计划停产关闭煤矿除外);
不涉及
/
4
(四)煤矿井下同时生产的水平超过2个,或者一个采(盘)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个数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不涉及
/
29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4号令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一)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建设的;
不涉及
/
30
(二)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未设置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未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或者未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
不涉及
/
80
(十)露天煤矿边坡角大于设计最大值,或者边坡发生严重变形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
不涉及
/
81
(十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认定的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1、边坡变形量出现异常变化,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或者出现滑坡征兆,未及时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的。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8年1月目录1、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1)2、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解读 (3)3、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20)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22)5、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 (2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 年9 月1 日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三)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
(四)没有及时填绘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五)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六)地表水系穿过矿区,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七)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
(八)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 1 米以下,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九)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或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十)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要求不符。
(十一)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采取防火措施。
机械行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表(根据2022版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编制)
4.铸造熔炼炉、精炼炉的炉底和炉坑,以及地坑造型作业坑内存在积水或者熔融金属吊运及浇注作业区域存在积水的;
5.铸造熔炼炉、精炼炉、压铸机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出水温度和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加热、输送控制系统联锁的;
6.使用煤气(天然气)并采用强制送风的燃烧装置,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连锁的;
机械行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是否涉及
检查情况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熔炼、精炼、吊运和浇注作业影响范围内的;
2.吊运铁水、钢水和液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相关要求,或者吊运浇注包的可分式龙门钩横梁焊缝和销轴未按年度进行探伤检测或者探伤检测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
7.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施、工装器具和地面时,未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在周边密闭或半密闭空间内积聚或燃爆措施的;
8.涂装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和通风设施或者电气设备设施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9.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
检查结论及处理措施:
备注:1.此表主要应用于项目自查自纠;2.“是否涉及”,如涉及填“是”,将检查情况详细写清楚;如不涉及,填“否”,检查情况栏划“/”;3.检查结论及处理措施栏,应明确检查出来的问题及对应处理措施,做好闭环处理。
最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最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5.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6.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7.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8.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9.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0.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11.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12.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13.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14.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15.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16.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7.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18.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19.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因工艺、设备、建筑物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或者管理不力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严重损失以及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事故。
为了减少和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可能存在严重隐患的生产单位,需要进行隐患判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本文将重点介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一、基本概念1. 隐患:指存在但尚未暴露出来的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条件、因素、行为或事件。
2. 重大隐患: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
3. 重大事故:指因工艺、设备、建筑物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或者管理不力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严重损失以及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事故。
二、隐患判定标准1. 人员安全隐患判定标准(1)人员密集场所:场所内人员密度超过规定标准,安全通道不畅,紧急疏散困难。
(2)劳动保护不足:没有提供安全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规定。
(3)生产操作违章违纪: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危机意识淡漠,存在高风险操作。
(4)用工管理不规范:雇佣未经培训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进行高风险操作。
2. 设备安全隐患判定标准(1)设备老化损坏: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修和维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设备运行过载:设备运行负荷达到或超过设计负荷,设备磨损加剧,可能造成设备故障。
(3)设备操作不当:设备操作员缺乏经验,存在操作失误,导致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
(4)设备缺陷:设备制造或者安装存在缺陷,或者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存在潜在安全隐患。
3. 工艺安全隐患判定标准(1)工艺参数超标:工艺过程中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超过设定范围,导致设备过热、压力爆炸等事故。
(2)工艺过程失控:工艺过程中无法控制液位、浓度、pH值等关键参数,导致工艺剧烈反应,造成事故。
(3)工艺缺陷:工艺设计存在缺陷,无法实现安全控制和管理。
(4)工艺操作失误:员工操作不当,或者没有按照工艺流程进行操作,导致工艺失控和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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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15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16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7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18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照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检查人
பைடு நூலகம்备注
1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2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3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19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20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9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0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11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12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13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5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6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7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8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