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管辖地
专属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6篇
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6篇篇1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此租赁合同。
本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1. 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
2. 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如公寓、别墅、商铺等)。
3.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1. 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租赁期满,如需续租,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3个月协商续租事宜。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月,共计人民币____元/年。
2. 乙方应于每月的____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人民币____元。
四、房屋使用及维修1.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保持房屋及设施完好。
2. 租赁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3.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居住使用条件,负责房屋的常规维护。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为____个月租金。
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六、专属管辖条款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同意将本合同提交____(指定法院)专属管辖。
在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向该法院提起诉讼。
如该法院因特殊原因无法受理,双方可另行约定其他法院。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场地使用租赁合同【合同范本】4篇
场地使用租赁合同【合同范本】4篇篇1场地使用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使用的______场地(具体地址)的使用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一、租赁标的1.1 甲方同意将______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______(详细描述使用用途)。
1.2 租赁期限为_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月/日。
1.3 租金及支付方式为______。
二、使用规定2.1 乙方在使用场地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2.2 乙方在使用场地期间应当妥善保管场地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2.3 乙方不得将所租场地转租、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4 甲方有权在必要时进入场地进行检查,乙方应给予配合。
三、维修及保养3.1 甲方应负责场地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场地设施的正常使用。
3.2 乙方在使用期间如发现场地设施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维修。
3.3 如因甲方过失导致场地设施损坏或故障,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
四、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如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2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场地并返还原状。
五、其他条款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终止。
5.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仲裁机构仲裁。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有效期为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______ 签字:______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以上为场地使用租赁合同范本,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并保留好自己的权益。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地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租赁合同产⽣纠纷,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诉讼,是专属管辖的范围,由不动产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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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1、⼟地租赁合同产⽣纠纷,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诉讼,是专属管辖的范围,由不动产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民法院管辖;(⼆)因港⼝作业中发⽣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所在地⼈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地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式有哪些1、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同当事⼈因合同事务发⽣纠纷的,应当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2、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通过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应当按照⼟地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仲裁是公民、法⼈或其他组织之间发⽣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种法定⽅式。
但当事⼈采⽤仲裁⽅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
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当事⼈⼜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租赁合同产⽣纠纷,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诉讼,是专属管辖的范围,由不动产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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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本文档详细解释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问题,帮助你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
1. 概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指当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
2. 法律规定2.1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实践操作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通常以下几种情况确定管辖法院:3.1 合同约定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条款,明确了纠纷管辖法院,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2 合同未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3.3 特殊情况如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合同未履行完毕,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则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4. 注意事项在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问题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或者根据合同性质、交易习惯确定的履行地点。
2.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在起诉时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3.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则纠纷应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而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结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租赁合同管辖
租赁合同管辖租赁合同的管辖权是指针对合同纠纷发生时,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审理和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租赁合同的管辖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合同约定的管辖地:合同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履行地或诉讼地,即明确规定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当由哪个地区的法院进行管辖。
一般来说,约定的管辖地应当是双方达成合意的地区,方便双方诉讼参与人员的出庭和调查取证。
2. 租赁物所在地的管辖权:如果租赁合同涉及的租赁物(如房屋、车辆等)有明确的所在地,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租赁物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有管辖权。
这意味着,合同纠纷应当由租赁物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进行审理。
3. 法定管辖权: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地,并且租赁物所在地也无法确定,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一般来说,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中约定的租赁物的交付地,即合同项下的租赁物实际所在地。
4. 特殊管辖权: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定法院可能对租赁合同纠纷具有专属管辖权。
比如,涉及知识产权的租赁合同纠纷,应当由知识产权法院进行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当租赁合同纠纷发生时,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选择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而不是通过法院诉讼。
此时,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方式和仲裁机构,并遵守仲裁裁决的约束力。
总之,租赁合同的管辖权应当根据租赁物所在地、约定的管辖地、法定管辖地以及特殊情况下的专属管辖权进行确定。
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约定,以避免在合同纠纷发生时争议管辖权的问题。
如果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寻求法律保护。
车辆租赁合同的管辖权规定
车辆租赁合同的管辖权规定车辆租赁合同的管辖权规定甲方:(以下简称“车主”)乙方:(以下简称“租车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自愿达成以下车辆租赁合同,并在此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一、双方基本信息车主: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租车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车主权利和义务:(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权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提供租赁车辆并确保车辆的功能和完好性。
(3)配备合格的司机,确保驾驶质量和安全。
(4)按约定的租赁期限提供车辆。
(5)承担车辆的保养、维修、保险等费用。
(6)负责提供合法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和相应的保险证明。
2. 租车人权利和义务:(1)按照约定的租期使用车辆。
(2)按照租赁合同的要求对车辆进行按期保养、维修、保险等的费用。
(3)在租期内负责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4)在租期结束时及时归还车辆及其附件、证件等。
(5)如需更改租期、车型等,应事先与车主协商并确认。
(6)在租期内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规定,如发生违法行为应自负罚款、扣分等处罚的责任。
(7)在租期内应对车辆使用中的任何损失、费用、赔偿等责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 履行方式:车主与租车人履行委托租赁关系的具体方式,双方应当按照约定进行。
4.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以双方协议为准,如有需要可以进行续签但是需要提前与车主沟通。
5. 违约责任:(1)如租车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返还车辆,车主有权收回车辆,并扣除租金押金作为赔偿。
(2)如租车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间和方式支付租车费用,车主有权要求租车人立即支付款项,如租车人逾期不支付则应当支付滞纳金。
(3)租车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致使车辆受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土地租赁合同是否专属管辖
⼟地租赁合同是否专属管辖进⾏⼟地进⾏租赁的,出租⼈和承租⼈要签订租赁合同,⽽⼟地租赁是经常产⽣纠纷的。
⼟地租赁产⽣纠纷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民法院起诉,那么⼟地租赁合同是不是属于专属管辖?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地租赁合同是否专属管辖因⼟地租赁合同产⽣纠纷的,由于⼟地是不动产,所以适⽤专属管辖规定,由⼟地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民法院管辖;(⼆)因港⼝作业中发⽣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所在地⼈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
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通常是被告。
对于第三⼈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当区别⽽论。
有独⽴请求权的第三⼈不宜作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他主动参加其他⼈已经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不发⽣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请求权的第三⼈⾝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份向有管辖权的⼈民法院另⾏起诉。
⽆独⽴请求权的第三⼈在诉讼中始终辅助⼀⽅当事⼈,并以⼀⽅当事⼈的主张为转移,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2、当事⼈只能对第⼀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
在⼆审程序中,当事⼈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当事⼈只能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由受诉法院对管辖权问题进⾏审查并作出决定。
4、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当事⼈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当事⼈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内提出。
逾期提出的,受诉法院不予审查。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租赁合同范本场地租赁合同5篇
租赁合同范本场地租赁合同5篇篇1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场地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租赁场地1. 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场地(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
租赁场地具体情况如下:(1)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面积:_____平方米;(3)用途:_____(如办公、商业、仓储等)。
二、租赁期限1. 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与甲方协商续租事宜。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给甲方。
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月,总计人民币_____元。
2. 乙方应于每月的_____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有权按照每日_____%的比例收取滞纳金。
3. 乙方在支付租金的同时,应支付租赁场地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四、场地使用与维护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结构和用途。
2. 乙方应妥善使用和维护租赁场地及其内部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3. 乙方应保持租赁场地的卫生和整洁,不得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五、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腾空租赁场地。
2. 如乙方擅自转租、转让或抵押租赁场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 如乙方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权
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权篇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内容摘要]因不动产牵连发生的诉讼,不应一概划为专属管辖,应有所区分。
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则上应按一般地域管辖对待,应允许当事人按《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对诉讼管辖自主作出安排。
A公司在B地设有工程项目部,项目部租用B地某单位的房屋若干间作为办公之用.后履约当中因房屋瑕疵与租金给付发生纠纷,某单位诉至B地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解决.A公司提出管辖异议,理由是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所有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纠纷应由A公司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B地一审法院裁定双方约定管辖无效,此案属专属管辖;A公司不服裁定,上诉至B地上一级人民法院,B地上一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这样B 地初审法院就获得了该案的管辖权,A公司希望通过约定管辖方法避开地方保护的目的落空。
问题:B地两级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妥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就是不动产专属管辖的由来。
关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的司法实践,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所有不动产涉及到的纠纷,全部归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就是《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另一种观点是并非所全不动产纠纷皆属专属管辖,其中仅就不动产物权之诉专属于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其他因不动产牵连发生的纠纷,应赋予当事人选择的权利,即按《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由当事人自主作出安排。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首先,不动产纠纷是个大的概念,不动产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条规定的三种物(动产、不动产、特定权利)的形态之一,在现实生活中因其归属利用产生的纠纷形形色色,大量存在,其中既有可能涉及物权之诉,也有可能涉及债权之诉,而债权诉讼并不直接以不动产上的物权归属为诉讼标的,因此不能因纠纷涉及到不动产,就不问理由地全部划归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加油站租赁合同纠纷管辖
加油站租赁合同纠纷管辖
加油站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 合同约定:双方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争议解决的管辖权,如选择特定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2. 履行地:一般来说,根据地(也即租赁加油站所在地)的法院有相应的管辖权,因为法院通常会根据与合同履行有直接关系的地点来决定自己是否有管辖权。
3. 特别规定:某些国家或地区可能有特别的规定,规定了特定类型合同的争议解决应由特定的法院管辖。
4. 相关法规:根据当地的立法和法律实践,可能会规定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纠纷应由特定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加油站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权会受到合同约定、履行地、特别规定和相关法规的影响。
具体的管辖权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和实践情况来确定。
如果双方对管辖权存在争议,可能需要在法庭上诉讼解决。
因此,建议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合法咨询,了解当地的法律和法规,避免潜在纠纷产生。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依据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依据甲方(出租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履行相互权利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一、房屋基本信息1.房屋所在地:________2.房屋面积:________3.房屋用途:________4.租赁期限: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各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房源,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并在租期届满时从乙方返还押金。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租赁期内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房源作为自己的居所,并在租期内享有相应的租赁权利。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和押金,并按时履行其他租赁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3)乙方应妥善使用甲方提供的房源,不得对房屋进行毁损或改造。
三、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或者未能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房源,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返还押金、履行其他约定义务或其他行为违反合同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或者押金或者未按时履行其他约定义务,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周期和方式使用甲方提供的房屋,对房屋进行毁损或改造而影响房屋原有结构或功能,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本合同各项条款是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的,具有法律效力。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的确定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的确定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的确定甲方(出租方):姓名/名称:________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乙方(承租方):姓名/名称:________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将车辆出租给乙方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车辆甲方同意将________车型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车辆的牌照号为________。
车辆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_天,租赁开始时间为________,租赁结束时间为________。
第二条车辆保险和维修1.甲方保证车辆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保险,并向乙方提供车辆保险的证明文件。
2.在租赁期间,如车辆需要保养或修理,乙方需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处理车辆的维修事宜。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1.乙方同意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金额支付租金,并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纳相应的押金。
2.如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金额支付租金或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归还车辆,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措施:(1)暂停租赁服务;(2)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或返还车辆;(3)向乙方追加违约金等费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及终止当租赁期限届满时,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归还车辆。
如乙方需要延长租期,应提早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续约。
第五条交通及停车违章罚款在租赁期间,如因乙方违反交通规则或不按照说约定的方式停车所造成的罚款或损失,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如有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应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无效的情况下,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如甲乙双方违反约定,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附则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钢管租赁合同民事纠纷起诉地能在户籍地吗
钢管租赁合同民事纠纷起诉地能在户籍地吗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25条则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以及有关批复又对合同履行地作出了以下规定:1.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履行地按下列情况确定:(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地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
3.加工承揽合同。
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
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借款合同。
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在具体案例中的应用。
(一)由于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合同管辖的确定作出了大量的规定,这就涉及如何将这些规定具体运用到实际案例的分析中。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是如何的
⼟地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是如何的⼟地租赁合同纠纷作为我国民事纠纷的其中⼀类,其涉及到每⼀个法律知识点都与我们⽣活息息相关。
熟悉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我们提⾼解决纠纷的效率有着极⼤的意义。
那么,⼟地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是如何的?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地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是如何的租赁合同履⾏地的确定,以租赁物使⽤地为合同履⾏地,但合同中对履⾏有约定的除外。
当然,如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不动产,则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民法院专属管辖。
处理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节、《城镇国有⼟地使⽤权出让和转让暂⾏条例》第4章、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地租赁合同纠纷适⽤法律条⽂1、租赁合同是出租⼈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使⽤、收益,承租⼈⽀付租⾦的合同。
在租赁关系中,出租⼈⼈最主要的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途;承租⼈最主要的义务是按照约定交付租⾦并按照约定的⽅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租赁物。
2、⼟地租赁合同是指国家将国有⼟地出租给使⽤者使⽤,由使⽤者⽀付租⾦的合同。
出租⽅为国家,代表国家⾏使出租权的是县级以上⼈民政府⼟地管理部门,租赁合同有⼀定的期限,最长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同类⽤途⼟地出让最⾼年限。
国有⼟地租赁是国有⼟地出让⽅式的⼀种补充。
它与⼟地使⽤权租赁不同,按照《城镇国有⼟地使⽤权出让和转让暂⾏条例》的规定,⼟地使⽤权租赁是指⼟地使⽤者作为出租⼈将⼟地使⽤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使⽤,由承租⼈向出租⼈交付租⾦的⾏为。
⼟地使⽤权租赁也应当签订合同。
3、租赁合同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权的合同。
在租赁有效期内,承租⼈可以对租赁物占有、使⽤、收益,但不能任意处理租赁物。
当租赁期满,承租⼈要将租赁物返还出租⼈。
(2)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有体物、⾮消耗物。
通用范文(正式版)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辖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一、引言建筑设备租赁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一种合作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纠纷。
当纠纷发生时,需要明确管辖权的问题,即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审理该纠纷。
本文将介绍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并分析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判断依据。
二、相关法律规定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上,相关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 《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选定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即双方可以约定管辖权。
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不能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选择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2. 《合同法》根据《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管辖权的约定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管辖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三、纠纷管辖的判断依据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上,可以根据几个方面的依据进行判断:1. 合同中的约定首先,需要查阅建筑设备租赁合同中的管辖权约定。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则应根据该约定进行判断。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可以继续进行的判断。
2. 合同履行地其次,可以根据合同履行地进行判断。
合同履行地是指双方履行合同的地点,即建筑设备租赁项目所在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3. 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最后,可以考虑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可以选择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四、案例分析是一个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的案例分析: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约定将设备租赁给乙公司,并规定合同履行地为上海市。
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管辖法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还有房屋租赁最新法律法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还有房屋租赁最新法律法规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只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必须有法律规定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是不能以协议的方式约定管辖的。
因此,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只能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司法解释中,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首先,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和解是最佳的方式。
其次,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协调是很好的解决方式。
再次,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仲裁是具有一定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裁决,将其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提交给对应的仲裁机构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仲裁。
最后,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最后的解决方式,前面三种方式都无法解决租赁合同纠纷的情况下,租赁合同纠纷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必须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房屋租赁纠纷由谁进行管辖
房屋租赁纠纷由谁进行管辖房子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财富,关于房屋租赁,户主肯定也是不希望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的,但有的时候也会因为各种原因协商不成而闹上法庭,那么,房屋租赁纠纷由谁进行管辖呢?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就由我为大家具体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纠纷由谁进行管辖(1) 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2) 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二、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一)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
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1) 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 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 解除租赁合同。
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二)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
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
具体的赔偿方法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至第十三条。
(三)其他方面的纠纷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
因此,房屋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租赁市场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进一步扩大。
目前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还远没有进入一个法律的市场,市场行为极不规范,一些违法现象还十分严重并对房屋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起到了负面影响,所以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仍要加强房屋租赁市场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强法制、加强管理,使房屋租赁市场进一步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的同时,不仅要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志,采取调解或仲裁的处理方法;更要注重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的手段来解决纠纷,从而推动整个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
汽车租赁合同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汽车租赁合同纠纷怎么确定管辖现实生活中,在汽车租赁合同方面产生纠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此时具体该如何解决,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
但要是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则首先要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那么,汽车租赁合同纠纷要怎么确定管辖呢?我在下文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起诉的法院对案件不具有管辖权的话,是不会受理的。
我为您整理的有关汽车租赁合同纠纷怎么确定管辖的内容如下:一、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2、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以及有关批复又对合同履行地作出了以下规定:1、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履行地按下列情况确定:(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地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
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关于汽车租赁合同纠纷怎么确定管辖的内容。
希望通过阅读以上内容,可以让大家对汽车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的确定有更深入的了解,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大家对合同法这方面内容还有其他不解的地方,请上。
租赁合同管辖地
租赁合同管辖地概述本文档旨在阐述租赁合同中关于管辖地的重要性,并说明该条款在租赁合同中的具体设置和效力。
管辖地条款是确保租赁双方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的重要法律依据,合理选定管辖地能够为租赁双方提供便利和保障。
管辖地的定义管辖地是指在租赁合同中确定争议管辖的地点或法院。
当发生争议时,管辖地将决定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
选定合适的管辖地对于保护当事人权益、加快解决争议、确保合同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确定管辖地的原则在租赁合同中确定管辖地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自主约定合同的管辖地。
通常情况下,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一个合理的管辖地,以便在发生争议时快速解决。
2.实际履行地原则:管辖地应与合同的实际履行地一致或有密切联系。
即租赁物所在地或当事人常居住地等。
3.公平原则:管辖地应公平、中立,能够确保双方在争议解决中得到平等的对待和保护。
管辖地的设置在租赁合同中,常见的管辖地设置方式有两种:1.约定管辖地: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个管辖地。
一般来说,该管辖地应为租赁物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
若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向约定的管辖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2.履行地管辖:若无明确约定管辖地,根据实际履行地原则,当事人可以选择租赁物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管辖地的效力管辖地条款在租赁合同中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署合同,即表示双方同意接受约定的管辖地管辖争议。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管辖地提交诉讼,并接受该管辖地法院的判决。
然而,需注意的是,管辖地并不等同于专属管辖。
根据不同情况,法院可能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是否接受管辖,双方仍需遵守法院的审判程序和规定。
管辖地的重要性合理选择和约定管辖地对租赁双方具有重要意义:1.便捷解决争议:当发生租赁争议时,双方无需争执管辖地问题,直接按照合同约定提起诉讼。
这可以大大节省时间和精力,更快解决争议。
2.保障权益:选择合适的管辖地能够确保当事人权益得到保护。
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甲方):________被申请人(乙方):________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申请事项1.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将本案管辖权转移至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2.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事实和理由(一)事实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将位于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后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二)理由1. 合同履行地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为________,而非贵院所在地区。
2. 便于诉讼和执行。
将本案管辖权转移至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便于法院调查取证,同时也有利于判决后的执行。
3. 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本案中,________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而贵院对本案并无管辖权。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四、结论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贵院依法裁定将本案管辖权转移至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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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管辖地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内容摘要]因不动产牵连发生的诉讼,不应一概划为专属管辖,应有所区分。
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则上应按一般地域管辖对待,应允许当事人按《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对诉讼管辖自主作出安排。
a公司在B地设有工程项目部,项目部租用B地某单位的房屋若干间作为办公之用。
后履约当中因房屋瑕疵与租金给付发生纠纷,某单位诉至B地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解决。
a公司提出管辖异议,理由是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所有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纠纷应由a公司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B地一审法院裁定双方约定管辖无效,此案属专属管辖;a公司不服裁定,上诉至B地上一级人民法院,B地上一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这样B地初审法院就获得了该案的管辖权,a公司希望通过约定管辖方法避开地方保护的目的落空。
问题:B地两级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妥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就是不动产专属管辖的由来。
关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的司法实践,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所有不动产涉及到的纠纷,全部归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就是《民
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另一种观点是并非所全不动产纠纷皆属专属管辖,其中仅就不动产物权之诉专属于不动产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而其他因不动产牵连发生的纠纷,应赋予当事人选择的权利,即按《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由当事人自主作出安排。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首先,不动产纠纷是个大的概念,不动产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条规定的三种物(动产、不动产、特定权利)的形态之一,在现实生活中因其归属利用产生的纠纷形形色色,大量存在,其中既有可能涉及物权之诉,也有可能涉及债权之诉,而债权诉讼并不直接以不动产上的物权归属为诉讼标的,因此不能因纠纷涉及到不动产,就不问理由地全部划归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这样处理,那么许多案件就会成为专属管辖,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的优先实施一般地域管辖会形成冲突,不符合立法的本意;其次,涉外不动产纠纷因不动产涉及到国家主权和领土问题,因此一般都行使专属管辖权,但在国内不动产纠纷中,并不涉及这个因素;第三,国内不动产专属管辖设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体现“两便原则”,即便于当事人经济、快速地进行诉讼,便于法院更好地审判、合理配置资源。
但有些时候因不动产纠纷产生的诉讼,原告或被告并不一定与不动产所在地同属一地,由法院行使专属管辖权不一定符合该目的;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这说明最
高人民法院并未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到的不动产作为专属管辖对待;第五,最高人民法院在1986年作出的《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法(研)复〔1986〕2号)指出:“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可见该批复并未明确表示房屋租赁纠纷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其他有管辖的法院不能涉足,况且该批复至今有效。
具体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我们认为其本质是一种债权纠纷,不应按专属管辖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发〔20XX〕11号)总共规定了361种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其中的一种,明确地将其放在债权纠纷一节当中,这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并未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物权之诉处理。
况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涉及到的物权之争,无非是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针对该项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1号)当中,运用三个条款(第21条、23条、24条)专门作了限制性处理,核心内容有三:一是出租人在出卖租赁房屋时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以侵犯其优先购买权,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
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三是出租人将租凭房屋出卖给房屋共有人、本人近亲属、善意第三人,以及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履行了通知义务,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时,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表明司法实践已经开始弱化该项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再作为一项主要权利对待。
因此我们认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发生的诉讼,除涉及到优先购买权而产生物权之争,应按专属管辖处理外,其他的纠纷应按一般地域管辖对待,特别是应允许当事人按《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对诉讼管辖自主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安排。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法(研)复〔1986〕2号)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布之前作出的,且至今有效,而民诉法第34条又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这样在适法性上就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司法实践情况,以司法解释的方式重新细化和明确关于不动产租赁纠纷管辖的问题,以维护司法的统一。
篇二:合同管辖法律规定
合同管辖法律规定
合同管辖: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民诉法》
法定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需先确定合同的性质):1.《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2.加工承揽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补偿贸易等合同的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20条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第21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第22条规定: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此外,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借款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证券回购合同,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交易场所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按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力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名称与内容不一致的合同,以该合同的内容确定合同的性质,从而确定合同履行地;若根据该合同的内容难以区分合同的性质,以及合同的名称与该合同的部分内容相符的,则以合同的名称确定合同履
行地。
3.购销/买卖合同履行地
《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1996年9月12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96规定》)规定:
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第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