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全校学籍信息总库的通知20121119

合集下载

学籍信息录入通知范文

学籍信息录入通知范文

学籍信息录入通知范文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学校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的学籍信息,提高教务工作的效率,现决定进行学籍信息录入工作。

特此通知,希望大家积极配合,按要求准确录入个人学籍信息。

一、录入时间和地点学籍信息录入工作将于XX年XX月XX日开始,持续至XX 年XX月XX日。

具体的录入地点为学校图书馆XX楼XX室,请同学们按时前往。

二、录入要求1. 确保准确性:请同学们仔细核对个人学籍信息,确保录入的信息准确无误。

如有错误或不完整的地方,请立即向工作人员反馈。

2. 携带相关材料:请同学们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以便核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注意秩序:请同学们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有序排队等候,不要拥挤推搡,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4. 配合工作人员:请同学们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安排,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录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注意事项1. 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对于个人学籍和后续的教务工作至关重要,请同学们务必认真对待。

2.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与录入工作的同学,请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请假,并在请假条上注明原因和具体时间。

3. 请同学们妥善保管个人学籍信息,不要将学生证和相关材料遗失或交给他人使用。

4.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咨询,他们将竭诚为大家解答疑惑。

学籍信息是每个同学的重要身份凭证,也是学校管理和教务工作的基础。

希望大家能够充分认识到学籍信息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

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学籍信息录入工作一定能够顺利完成。

最后,祝愿大家在学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为自己的未来铺就坚实的基础!特此通知。

学校教务处日期:XX年XX月XX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录入等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录入等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录入等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7.09•【字号】新教传[2012]255号•【施行日期】2012.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录入等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新教传[2012]255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自治区直属中学: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自今年六月试运行以来,各地按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克服困难,辛勤工作,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基础数据入库工作已基本结束。

但由于部分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学校对学籍工作不够重视,学籍系统试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为确保自治区高中学籍系统顺利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学籍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少数地州市教育局领导重视程度不够。

学籍系统试运行期间没有积极组织本地的培训,没有组织相关学校和单位熟悉和使用系统操作方法,延误了整个工作的进程。

(二)已上报的学生基本数据库不准确、不完整。

因身份证重号、身份证位数不足或超过18位,还有近3000名学生的信息无法导入系统。

部分学校存在漏报学生的情况。

二、2011级学生学籍网上注册有关事宜(一)加强学籍注册工作管理。

学生学籍注册是新课程实施后,加强课程实施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学生能否正常取得学籍、完成学业和获得高中毕业证书,各地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籍注册工作的管理,保质保量的完成学籍注册工作。

系统将于7月11日正式运行,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注册必须在7月22号前完成。

(二)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二次培训。

各地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处)要组织所有高中学籍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使每一所学校学籍管理人员掌握学籍注册系统操作方式。

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和培训视频可以在系统相关下载中下载。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中小学新生学籍信息采集数据上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中小学新生学籍信息采集数据上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中小学新生学籍信息采集数据上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8.26•【字号】皖教秘基[2011]87号•【施行日期】2011.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中小学新生学籍信息采集数据上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1〕87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省教育厅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在全省试行电子学籍信息网络化管理,现就做好2011-2012学年中小学新生学籍信息网络化采集、数据上报和审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保障正常运转。

全省中小学学籍信息网络化管理由省教育厅统筹规划指导,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学籍信息准确性和及时性,省教育厅集中部署网络化学籍管理系统,所有中小学校和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只需通过互联网访问学籍管理系统,使用教育厅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就可进行学生学籍信息的采集、审核和上报工作。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工作人员,配置专用设备,加强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确保按要求如期完成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实现系统的正常运转。

二、规范基础信息采集,严格学籍信息审核。

1.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基础信息的采集。

信息采集工作以《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5号)及附件《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数据项录入规范》要求为准,包含学校信息、学生信息、家庭信息、学籍变动信息、简历(奖惩)信息、学生电子照片等。

学校从网络化学籍系统中下载学生数据导入表,将采集的学生信息整理成Excel导入表,以班级顺序为单位进行数据导入,导入完成后分配学籍号和地区学号,在线采集照片或导入照片。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导出使用管理规则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导出使用管理规则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导出使用管理规则第一条为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数据的基础性作用,服务各地相关业务需求,规范数据导出、使用和管理,保障学籍系统数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学籍系统应用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数据指学籍系统采集、存储、生成和导出的涉及学校、学生和家长的相关信息。

第三条数据导出指使用数据存储介质从学籍系统下载、复制、打印学籍相关信息的操作。

第四条本规则所称数据管理部门指各级学籍管理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数据使用单位指经批准使用导出学籍数据的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五条数据导出使用管理遵循谁导出、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籍数据的导出使用管理工作,对本省学籍数据安全负总责,根据本规则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学籍数据安全。

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导出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

第七条学籍系统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页面导出方式。

启用县级学籍系统数据导出功能需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权同意。

第八条省级、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在省级数据中心采用后台导出方式导出所需数据,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后由数据库管理员负责实施。

第九条实行依申请导出制度。

由数据使用单位向同级数据管理部门提出数据使用申请。

申请内容应包括数据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式、数据字段名称、使用期限、数据安全责任人、经办人等关键信息。

申请时数据使用单位应提供信息使用管理安全保障方案。

第十条坚持按需导出的原则。

数据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按需最少数据字段”原则对数据使用申请严格审核,按程序报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妥善保管相关档案。

严禁导出与申请用途无关的字段。

关于上报2012级初中小学学籍的通知[1]

关于上报2012级初中小学学籍的通知[1]

上报初中小学学籍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办、市直各学校:
现将上报学籍信息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21日上午:纪台羊口下午:洛城
9月24日上午:孙集营里下午:田柳上口
9月25日上午:侯镇实中下午:台头圣小
9月26日上午:古城圣中下午:文家稻田
9月27日上午:圣街实小下午:世纪学校
上午第一个单位务于7:50到,下午1:30到
上午第二个单位务于9:40到,下午3:30到
地点:基教科
二、几点要求:
1、上报学籍前再进行检查核对,特别是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监护人姓名等,要做到不重、不空、不漏、不错。

2、填好《新生建籍情况统计表》、《外出注册学籍学生名单》《外籍户口学生登记表》和《新增注册学籍学生名单》,以镇(街道)教办为单位一并上报并发往邮箱pj5221453@ 。

并按表格下方要求带好相应材料上报学籍时审验。

3、各镇(街道)符合在寿光注册学籍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要求注册七年级学籍的,需带户籍所在地学籍证明、户口
本、在寿光的暂住证、住房证明和劳务合同到基教科审查。

4. 小学学籍在客户端上传成功后,还需要在省学籍管理平台上的小学新生建籍栏目中提交学生信息,出现“待审核”状态方可。

寿光市教育局 2012.9.20。

彬县教育局关于学校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彬县教育局关于学校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彬县教育局彬政教函〔2010〕45号彬县教育局关于学校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各中学、学区、九年制学校,职教中心,城关、实验、西街、东街小学,县幼儿园、小天鹅幼儿园:根据县政府信息办安排,近期对各单位基本信息进行采集、网上发布,以扩大对外宣传效果,为我县创建省级十强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给广大群众提供科学有效的信息服务,现就教育系统信息上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送范围各中学、学区、九年制学校,职教中心,城关、实验、西街、东街小学,县幼儿园、小天鹅幼儿园。

二、报送内容各学校需重点报送以下三个方面的信息:(一)机构概况类1、学校介绍(可包括学校历史沿革,学校面积、学生数、教师数、教室数,操场、体育馆、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教学环境介绍)2、校长介绍(包括校长个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经历,以及校长个人红底正装免冠数码照片)3、机构设置(包括内设机构名称,工作职责,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等)4、其他信息(包括学校全名、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性质、办学水平、办学性质、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网址、咨询投诉邮箱、到达途径等信息)(二)业务信息类1、专业介绍(包括学校所有专业简介)[仅限职教中心]2、课程设置(指学校课程的设置情况)3、实习安排(指在校生的实习安排情况介绍)[仅限职教中心]4、职业指导方向(指学生毕业后就业的方向指导等情况)[仅限职教中心]5、入学(包括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入学时所需提交材料、报名流程、报名时所要填写的表格及表格原件、联系方式,入学时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学生等人员的优惠条件等)6、转学(包括转学申请条件、转学申请流程、转学时所需提交材料、转学时所要填写的表格及表格原件、联系方式等)7、休学(包括休学申请条件、休学申请流程、休学时所需提交材料、休学时所要填写的表格及表格原件、联系方式等)8、复学(包括复学申请条件、复学申请流程、复学时所需提交材料、复学时所要填写的表格及表格原件、联系方式等)9、退学(包括退学申请条件、退学申请流程、退学时所需提交材料、退学时所要填写的表格及表格原件、联系方式等)10、毕业(包括毕业时的相关规定、毕业时毕业生需要注意的事项,毕业的流程、毕业升学的流向等)11、住宿情况(指学校住宿的相关规定和办理住宿的流程等)12、资助奖励(○1学生资助的范围,资助申请的条件、流程、所需提交的材料、所要填写的相关表格及表格原件、联系方式等;○2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指对教师、学生两大类的评优奖励] )13、课外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信息)14、党团教育(本校关于党团教育、少先队活动及其他德育教育的规定等)15、学生日常保健情况(对学生体检的相关规定的介绍,疫苗接种的时间安排情况的介绍,其他保健活动的情况介绍)16、传染病汇报程序17、请假情况(请病假、事假的程序等)18、收费情况(按照要求公示的项目上报)19、学校其他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等20、班级设置(学校班级的设置情况、教学内容)[仅限幼儿园](三)学校风采类1、反映学校软硬件建设等各个方面的数码照片;2、学校获县级及以上荣誉的优秀教师名单(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所教学科、受到的表彰、主要成果,以及优秀教师个人红底正装免冠数码照片);3、学校办学特色;4、学校荣誉(可包括文字及相关奖牌、奖杯数码照片);5、彬县中学、范公中学历年高考升学情况;6、学校布局图。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
系统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学、学区、县直小学:
8月30日州上召开关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推进会,要求学校必须按时间(9月10日)完成学生学籍信息录入、上报,绝不能拖全省学籍系统建设工作的后腿,为此,县上提出如下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校(区)长是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认识到学籍系统是全国同步的,绝不能因一县一校影响全省的进度。

2、靠实责任,严格签字制度。

班主任向学校负责,学校向学区负责,中学、学区、县直小学向县上负责。

在学生基本信息审核、录入完成后,向上一级上报时建立签字制度,一旦查有学生信息不实等情况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各学区(校)指定的学籍管理员要必须专人专职,决不能在中途进行人员更换,否则在学籍管理中造成失误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从9月1日开始,建立学籍信息建设工作进度的上报制度,各中学、学区、县直小学每两天(周二、周四)向教育局上报一次工作进度。

5、各校严格按学生入学年龄注册录入,严禁一年级中招收并录入6岁以下的学生。

6、加强保密工作,由于失密造成的后果,由校长和管理人员负责。

广河县教育局
2013年8月30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齐教基二函[2012]11号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齐教基二函[2012]11号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齐教基二函〔2012〕1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4月11日,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及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现已开始使用。

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培训视频会议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学籍管理信息化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2011级学生注册审核和2009、2010级学生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的工作2011级学生注册审核和2009、2010级学生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工作现已开始,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操作说明》中县区用户权限和程序,对所属普通高中上传的注册、变动、信息变更等电子信息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信息上传到市教育局管理平台。

1、关于2011级新生注册信息审核。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严格把关,确保上传信息真实准确。

2011级网上注册的学生信息要与市教育局注册纸质学籍信息相一致,审核依据为《2011年度中考招生录取信息上报表》和市教育局备案的《黑龙江省普通高中新生名册》中学生的信息。

在本次电子学籍注册前发生的学生学籍变动并已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做好备案的(转学、休复学等),可直接进行学籍注册。

2、2009、2010级学籍变动和信息更正审核。

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对符合学籍变动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各县(市)区审核通过后,请于2012年4月17日将学籍变动名单和支撑、佐证材料分类装订成册(包括所有审核材料的复印件),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审核或备案,相关材料将报省教育厅待审。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导出使用管理规则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导出使用管理规则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导出使用管理规则第一条为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数据的基础性作用,服务各地相关业务需求,规范数据导出、使用和管理,保障学籍系统数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学籍系统应用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数据指学籍系统采集、存储、生成和导出的涉及学校、学生和家长的相关信息。

第三条数据导出指使用数据存储介质从学籍系统下载、复制、打印学籍相关信息的操作。

第四条本规则所称数据管理部门指各级学籍管理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数据使用单位指经批准使用导出学籍数据的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五条数据导出使用管理遵循谁导出、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籍数据的导出使用管理工作,对本省学籍数据安全负总责,根据本规则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学籍数据安全。

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导出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

第七条学籍系统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页面导出方式。

启用县级学籍系统数据导出功能需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权同意。

第八条省级、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在省级数据中心采用后台导出方式导出所需数据,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后由数据库管理员负责实施。

第九条实行依申请导出制度。

由数据使用单位向同级数据管理部门提出数据使用申请。

申请内容应包括数据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式、数据字段名称、使用期限、数据安全责任人、经办人等关键信息。

申请时数据使用单位应提供信息使用管理安全保障方案。

第十条坚持按需导出的原则。

数据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按需最少数据字段”原则对数据使用申请严格审核,按程序报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妥善保管相关档案。

严禁导出与申请用途无关的字段。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尊敬的各位教职工和学生: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和管理效能,经研究决定,特向全校发出以下通知:一、学籍登记要求1.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各班级班主任必须认真负责地对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家庭住址、家长联系方式等。

所有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变动及时更新。

2.学生出勤记录:各班级班主任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包括每天上课的出勤情况、请假的原因和天数等。

对于连续缺勤的学生,必须及时报告班级教导主任和学校教务处。

3.学生成绩记录:各班级班主任要按照教学进度和班级计划,及时记录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日常表现成绩。

对于成绩较差的学生,班级教师要积极进行个别辅导和提醒,并向学校教务处报告。

二、学籍管理流程1.新生入学准备:学校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料的审核与备案。

审核内容包括学生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通讯录、体检证明等。

同时,需要确认家长的身份及联系方式,以方便与家长保持沟通。

2.学生信息核对:每学期开始前,各班级班主任要对班上学生信息进行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有误差或缺失,应及时向学校教务处进行反馈和补正。

3.学籍异动登记:对于学生的任何学籍异动情况,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必须书面向学校教务处进行登记和备案。

班主任要主动与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异动原因,并在学籍变动后及时调整班级人数和学生信息。

三、学籍管理责任1.班级班主任责任:班主任是学生学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学生学籍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及时上报与学籍相关的情况和问题。

2.学校教务处责任:学校教务处是学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学籍信息的统一管理和档案的归档工作。

教务处要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工作的制度和流程,并加强对学籍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3.家长配合责任:家长是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参与者,应积极与学校保持联系,提供学生的真实信息和变动情况,并配合学校对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

关于做好我院2012届毕业生生源数据上报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院2012届毕业生生源数据上报相关事项的通知

类别:就业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办(通知)招就字[2011]19号关于做好我院2012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上报工作的通知各系、各毕业班: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毕业生派遣的依据,是一项非常重要和严肃的基础性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毕就办关于我省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院2012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上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对象我校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拟于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生源信息审核上报流程1.9月11日前,各毕业班采集学生信息(见附件1),该表信息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该表上交电子稿,文档名以毕业生的姓名命名,各毕业班就业信息联络员把毕业生信息表统一存放在以班级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后按时上交我办。

2.9月14日前,各毕业班就业信息联络员将毕业生信息统一录入到毕业班班级生源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稿做好后请打印出纸质稿,毕业生必须亲自核对签名,核对无误后请将电子稿与纸质核对稿一并上交我办,请参照2012届毕业生班级信息统计表录入说明(附件3)认真正确的完成生源信息统计表的录入工作。

3. 9月14日—9月16日,各毕业班将2012届毕业生生源数据所有上报材料报送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具体材料上交时间安排:9月14日上午外语外贸系、音乐系9月15日上午文法系、体育系9月16日上午数信系、美术系三、注意事项1.毕业生的“生源所在地”校核时以招生名册提供的生源地信息为准,如有毕业生存在借读、在校期间异地购房落户等与招生名册不符的情况,需由学生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凡是入学后更名的学生,需由学生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否则只能使用“招生名册”上的姓名。

四、工作要求1.请各毕业班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上报工作,对数据的准确性负总责。

统计上报的毕业生生源信息是学生派遣的重要依据,请各毕业班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不得多报、漏报、错报。

关于学籍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于学籍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于学籍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确保同学们的学籍信息准确无误,保障大家的学习和未来发展权益,学校即将开展学籍信息确认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籍信息确认的重要性学籍信息是记录同学们在校学习经历和学业成果的重要依据,它关系到大家的学历证书颁发、就业、升学等诸多方面。

准确、完整的学籍信息对于学校管理和同学们的个人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学籍信息确认的范围本次学籍信息确认涵盖全体在校学生,包括各年级、各专业。

三、学籍信息确认的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

2、家庭信息:家庭住址、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

3、入学信息:入学时间、录取方式、招生批次等。

4、学籍异动信息:如转学、休学、复学等情况。

5、学习情况信息: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学分获得情况等。

四、学籍信息确认的方式1、学校将通过教务系统为同学们开放学籍信息查询和确认的通道。

同学们登录教务系统后,在指定的学籍信息确认模块中,仔细核对自己的各项信息。

2、对于信息无误的情况,同学们需在系统中点击“确认无误”按钮。

3、若发现信息存在错误或遗漏,请在相应的字段中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备注栏中说明修改原因。

五、学籍信息确认的时间安排1、信息核对时间:从具体日期 1开始,至具体日期 2结束。

2、反馈修改时间:若有信息修改,需在具体日期 3之前完成并提交。

六、注意事项1、请同学们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学籍信息确认工作,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登录教务系统时,请使用个人的学号和密码,如有遗忘密码的情况,可通过系统提供的找回密码功能或联系学校教务处进行重置。

3、在核对信息过程中,如遇系统故障或其他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学校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_____。

4、对于学籍信息中的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码等,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随意泄露给他人。

5、请同学们按时完成学籍信息确认工作,逾期未确认或未修改错误信息的,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的学业进程和相关事务办理。

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威奢乡中心小学关于全面做好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全乡各校点:为了进一步规范我乡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增强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做好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2012〕457号)文件的精神及县教育局的会议精神,从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全省中小学生学籍实行网络化管理,现就我乡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我乡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威奢乡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义副组长:程太明韩德勇黄纯才(小)成员:阳绪菊段华李辉徐明军刘磊罗朝贵周敏刘虎陈敏各教学点负责人及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校教务处,周敏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中小学学生数据收集、录入、汇总、上传及管理工作,阳绪菊、刘虎、陈敏协助周敏工作,段华负责管理威奢初级中学学生学籍数据采集、录入、上传及管理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学籍数据采集、录入、审查、上传及管理工作,各校校长(校点负责人)全面负责本校学生学籍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查、录入等工作。

二、程序原则1、规范工作程序。

各校点收集录入学生信息,中心校教务处审核、存档、建库、备份、上传至县教育局教育股。

2、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人统计制,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校所有数据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学生信息的直接责任人,逐级审查,层层把关,落实责任,切实做到校不漏生,确保数据真实,详细。

三、工作步骤1、启动准备。

2012年12月20日安排部署“学籍管理系统”相关工作,并对各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2、组织实施(1)2013年1月3日之前,各校组织完成本校学生学籍信息的收集、核实、录入工作,做到数据完整,准确详实后上报中心校教务处。

(2)2013年1月5日之前,由中心校教务处做好数据审核、存档工作。

(3)2013年1月7日前,数据建库上传,教务处审核存档后,统一建库备份,接受县教育局教育股的审核验收,并上传数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7.09.04•【文号】教基厅[2007]10号•【施行日期】2007.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教基厅[2007]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规范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加快推进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信息化工作,现将《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教育部办公厅二○○七年九月四日附件: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目录前言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数据结构概述3.1.基本数据结构3.2.数据表格说明3.3.数据类型定义4.主管单位信息模型5.学校信息模型6.班级信息模型7.学生信息模型参考文献前言本规范定义了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中涉及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升级、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试、奖励、处分等管理工作所需的基本信息,包括:主管单位信息、学校信息、班级信息和学生信息等。

以促进全国范围内学籍管理信息的共享。

本规范建立了主管单位信息模型、学校信息模型、班级信息模型和学生信息模型,并且规定了这些信息模型中数据的多值性、约束性和数据类型等属性。

本规范没有对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设计进行定义。

本规范遵照《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和《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互操作规范》CELTS-40 WD1.0,结合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

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我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数据全面录入和核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数据全面录入和核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数据全面录入和核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3.02•【字号】皖教秘基[2012]14号•【施行日期】2012.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数据全面录入和核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14号)各市、县(区)教育局: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学籍网络化管理的通知》(皖教秘基〔2011〕104号)下发以来,各地积极开展学籍信息数据录入、汇总工作,切实加强中小学学籍信息的网络化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从整体上看,由于单机版和网络版没有完全实现对接,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仍存在统计不完整、不规范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学籍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和加强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学籍信息数据录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随着城镇化推进和人口流动性的加快,各地各校在校学生人数变化越来越大,对中小学学籍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近几年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学生资助和免费政策,其经费下拨方式基本依据学校学生人数,也赋予了学籍管理更多的意义。

因此,加强学籍管理,确保其真实、准确,不仅是学校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教育方针政策,顺利实施教育民生工程的必要前提和保证。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责任到人,确保中小学学籍信息数据录入全面准确,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录入,认真核查。

各学段学生学籍有遗漏或数据不完整的,各市、县(区)教育局要集中力量,将各学段各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全面完整录入学籍系统。

起始年级学生,由学校通过系统中“学生信息导入”或“手工录入”方式添加,并上报县(区)教育局审批;非起始年级学生,由学校收集整理好学生学籍信息,提交给县(区)教育局进行添加。

新版学籍学生信息上报流程

新版学籍学生信息上报流程

学生上报流程
业务流程:
1. 系统管理员建立班级并上报。

2.系统管理员为各班主任建立账号并分配学籍管理员权限。

3.各班主任进入系统后,找到自已班级的学生并分配到各自的班级。

4.分完班级后各班主任维护班级学生信息。

5.信息维护完成后学校组织学生照相或有照片的可批量上传。

6.待所以学生信息维护完成后学籍管理员对该校学生信息进行上报。

操作流程:
1.下载数据(学籍管理员):
找到学生管理-报名库录取库导入,点击右侧下载按钮进行学生数据下载。

2.分班(班主任):
找到分班调班管理-分班管理,批量选择学生进行分班。

3.单个完善学生信息(班主任):
找到学生管理-学生信息维护,找到相应的学生后点击后面的修改按钮进行学生信息的完善工作。

4.注意事项(班主任):
完善学生信息时注册学号的是否生成项不勾选不会生成学籍会,学籍号按完善学生的信息顺序生成。

5.学生信息导入导出(批量完善学生信息):
学生管理-学生信息excel修改:选择要下载数据的班级,点击下载EXCEL 按钮,将EXCEL模板下载到本地:
各班主任打开下载后的表格,按必填项完善学生信息。

完善后点击上传EXCLE,则学生信息已经被补全。

6.相片采集(学籍管理员):
找到学生管理-学生照相管理,对学生进行相片的采集。

找到数据上报管理-上报学生信息,对该校学生信息进行上报。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校信息上报制度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校信息上报制度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校信息上报制度引言概述: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是学校内部管理的基础,其中学校信息上报制度在学校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学校信息上报制度是指学校要求教职员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上报给学校有关部门,以便学校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内部的各项情况,从而更好地进行管理和决策。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学校信息上报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一、信息上报的目的和意义1.1 提高学校管理效率1.2 保障学校安全稳定1.3 优化资源配置二、信息上报的内容和要求2.1 学生信息上报2.2 教职工信息上报2.3 教学科研信息上报三、信息上报的程序和流程3.1 信息采集和整理3.2 信息审核和核实3.3 信息上报和反馈四、信息上报的责任和义务4.1 学校领导的责任4.2 教职工的义务4.3 相关部门的协作五、信息上报的监督和改进5.1 监督机制的建立5.2 定期评估和改进5.3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正文内容:一、信息上报的目的和意义1.1 提高学校管理效率学校信息上报制度的建立可以使学校管理者及时了解学校内部的各项情况,包括学生人数、教职工情况、教学科研成果等。

通过及时上报的信息,学校管理者可以更好地掌握学校的整体情况,从而更加高效地进行管理和决策。

1.2 保障学校安全稳定学校信息上报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学校及时了解学生的安全状况,包括学生的健康情况、学生的行为表现等。

通过及时上报的信息,学校能够更好地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学校的安全稳定。

1.3 优化资源配置学校信息上报制度的运行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了解学校内部的各项资源情况,包括教室利用情况、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等。

通过及时上报的信息,学校可以更好地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

二、信息上报的内容和要求2.1 学生信息上报学生信息上报是学校信息上报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校要求教职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学习成绩等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上报给学校有关部门。

学校信息上报制度学校信息报送制度范文模板[最新 可编辑]

学校信息上报制度学校信息报送制度范文模板[最新 可编辑]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为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把握我校的各项工作动态,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的整体水平,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促进师生的健康成长,提升学校的办学声誉,同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我校决定建立动态信息上报制度。

一、从本学期开始我校将信息上报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建立和健全灵敏高效的信息网络,及时向镇中心校和市教体育局各科室、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助于提高我校办学声誉的文字信息或者文字加图片信息。

二、学校将信息上报工作纳入德育工作管理,各级段、各学科备课组、各学科教研组、各处室、各班级、师生个人均可随时收集整理各类教育教学、各类活动、重要集会、集体或个人优秀事迹等有益的信息。

有关搜集信息的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所发稿件及图片必须利于提升学校声誉为目的,学校为此项工作创造一切便利的工作条件,切实保证我校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

三、凡是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校长或分管领导审阅批准后报送。

四、信息报送内容1.本单位开展各类教育教学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人物及事迹;2.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总体及阶段性工作思路或工作安排;3.上级领导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指示或我校领导对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言论;4.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动态和开展的活动;5.本单位个人或者集体表现突出被上级新闻媒体进行正面采访的稿件;6.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正面的具有创新性和实效性意见和建议;7.出外参观学习考察的先进经验做法;8.本单位认为需要报送的重要信息。

五、信息报送的原则1.及时性原则。

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原则。

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字表述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字精确,坚决杜绝虚假信息。

3.实效性原则。

以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工作,提高声誉为原则,及时提供真实、有积极意义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六、信息报送要求1.凡报送镇中心校、教体局及上级政府部门的信息、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认真完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上报全校学籍信息总库的通知
各校学籍管理员:
值此义务教育阶段照片采集、高考报名之际,发现学籍副号有好多为重复、缺位数、学校代码、学段代码、入学年份等信息错误,各校学籍管理员应对本校学籍信息库再作一次认真的仔细的校对,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

本次校对的内容主要是学籍主号(身份证号)、学籍副号、姓名、性别、年级、班级、毕业届别和学段等(即采集单上的内容),建立最新的正确的全校学籍信息总库,并将此库于11月30日前上传到FTP~“各校学籍总库”文件夹内,文件名格式:学校代码(10位)+学校全称.xls,望大家做好此项工作。

与此同时,做好上述内容错误信息更正的汇总,填入下发的“XXX学校学籍信息更正表”于11月29日发到学籍管理邮箱。

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
2012年11月19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