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制度总则
长宁实验幼儿园规章制度
长宁实验幼儿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秩序,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是为3-6岁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机构,旨在培养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第三条幼儿园应当遵循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四条幼儿园的宗旨是“以人为本,关爱幼儿,诚信办园,精心育人”。
第五条幼儿园主要任务是提供幼儿教育、照顾服务,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六条幼儿园管理层应当依法管理学校,保障教育质量,维护师生权益。
第二章幼儿园管理第七条幼儿园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园服从校长领导。
第八条幼儿园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和决定幼儿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幼儿园设立教研组织,负责研究教育教学方案,提高教师教学质量。
第十条幼儿园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管理学校纪律,维护学校秩序。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立家长委员会,与家长沟通合作,促进家庭幼儿园教育共育。
第三章幼儿园师资队伍规范第十二条幼儿园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学历和资格证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三条幼儿园鼓励教师参加教育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素质。
第十四条幼儿园教师应当关爱幼儿,耐心教育,树立典范,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该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四章幼儿园日常管理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规范幼儿生活作息,制定合理的课程安排,保障幼儿身心健康。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和环境。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幼儿的安全。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积极与家长沟通合作,建立家庭园区互动平台,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当定期组织幼儿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五章幼儿园纪律管理第二十一条幼儿园严格执行学校管理规定,规范学校秩序。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禁止体罚幼儿,不得辱骂幼儿,尊重幼儿人格。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保护幼儿权益。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励幼儿良好行为。
幼儿园园务管理制度(4篇)
幼儿园园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园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幼儿健康成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园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所有教职工和学生家长。
第三条幼儿园园务管理遵循法律法规,以幼儿的利益为核心,秉承开放、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幼儿园园务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
园长负责全园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幼儿园园务管理依托于园务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具体事务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园务管理实行民主管理。
重要事项的决策,应征求相关教职工和家长的意见,并经园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七条幼儿园教学管理以教育教学质量和幼儿发展为中心。
第八条幼儿园教师要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职业道德,承担起幼儿发展的重责。
第九条幼儿园教师要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因材施教,注重个别差异,关注每个幼儿的发展需求。
第十条幼儿园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升专业素养,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章行政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行政管理以规范秩序、提高效率为目标。
第十二条幼儿园行政管理依托于综合办公室,负责幼儿园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幼儿园行政管理要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幼儿园行政管理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五条幼儿园行政管理要进行绩效评估,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处罚或调整,对工作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幼儿园安全管理以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中心。
第十七条幼儿园安全管理要制定详细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
第十八条幼儿园安全管理要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九条幼儿园安全管理要严格控制进出园人员,确保幼儿的安全。
第二十条幼儿园安全管理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评估与监督第二十一条幼儿园评估与监督过程要公正、客观,确保评估结果的有效性。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评估与监督要形成文件记录,为教职工和学校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幼儿园管理制度总则
幼儿园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法定名称:爱爱幼儿活动站第三条幼儿园性质:私有制,属自愿举办从事教育活动的从事营利性社会服务的民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培养目标:2岁至6岁的适龄儿童第五条举办者:田娟女士,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兼园长,幼儿园实行园长全面负责,有对幼儿园教职工的任免权,。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园址:株洲市石峰区田心村第二章办学范围第八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第九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2-6岁的健康幼儿及3-7岁的特殊儿童。
)第十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生源范围:株洲市石峰区田心村第十一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三十余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二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四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幼儿园学风:第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幼儿园规章制度全国
幼儿园规章制度全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教育管理,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是为3-6岁幼儿提供教育、保育和管理服务的机构。
幼儿园的宗旨是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培养幼儿的健全人格和良好习惯。
第三条幼儿园实行家园共育,家长与幼儿园共同育人,共同关注幼儿成长。
第四条幼儿园实行尊重幼儿,关爱幼儿,激发幼儿学习兴趣和创造潜力的原则。
第五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幼儿为主体,以游戏为载体,培养幼儿的探究欲望和动手能力。
第六条幼儿园的管理机构包括园长和副园长,实行幼儿园委员会领导下的幼儿园管理体制。
第七条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记录幼儿学习、生活和健康情况。
第八条幼儿园每年进行幼儿园教育工作总结和评估,及时调整教育教学方案和管理体制。
第二章入园与退园第九条家长带幼儿到幼儿园登记入学时,需提供幼儿的身体健康证明和接种疫苗证明。
第十条幼儿入园后,家长需按时将幼儿送到幼儿园,并在接送时遵守幼儿园规定。
第十一条家长需定期参加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活动,了解幼儿的学习、生活情况。
第十二条因故需要退园的家长需提前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园手续。
第十三条退园的学生需及时清缴幼儿园欠费和物品,并领取相关证明。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四条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以游戏为主导,培养幼儿的兴趣和潜能。
第十五条幼儿园实行小班制教学,每班不超过25人。
第十六条幼儿园教师需具备相关教育专业背景和资质,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第十七条幼儿园教师应尊重幼儿的个性,关心幼儿的情感和需求,并用心呵护每个幼儿的成长。
第十八条幼儿园严格管理教师用脑和用眼,保障教师身心健康。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幼儿园每天进行晨检,记录幼儿的体温和身体状况,确保幼儿健康入园。
第二十条幼儿园严格规范幼儿的生活作息,保障幼儿的饮食和休息。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演练,确保幼儿生命安全。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严格控制幼儿减负,杜绝过重的学习负担和作业量。
幼儿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幼儿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幼儿园行政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本园工作的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保育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应以儿童的健康成长为宗旨,强调以爱心、关怀、耐心和责任心来开展工作。
第四条幼儿园行政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爱护、尊重和关心幼儿的原则,倡导积极、阳光的校园文化。
第五条幼儿园行政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幼儿为中心,全面发展幼儿的个性,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
第六条幼儿园行政管理的工作任务包括: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组织管理人员、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推动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家庭与学校合作等。
第七条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分为总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明确。
第八条幼儿园行政管理应注重团队合作,积极与家长、社区、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合作,共同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总务管理第九条幼儿园总务管理是指对幼儿园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幼儿园治安、环境、设施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条幼儿园总务管理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和秩序,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
第十一条幼儿园总务管理负责校内各类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幼儿园总务管理应与后勤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做好学校食品、水电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幼儿园总务管理要做好各项活动的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器材等,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幼儿园总务管理要加强与教师、家长等相关人员的沟通与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五条幼儿园人事管理是指对教职员工进行招聘、培训、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幼儿园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激励的原则,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校园建设。
第十七条幼儿园人事管理要做好员工的考勤、请假等工作,及时记录并处理各类人事事务。
第十八条幼儿园人事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
《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幼儿园管理行为,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提出本《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章幼儿园的设立和管理第一条:幼儿园的设立应符合教育部门的管理要求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第二条:幼儿园的名称、地址、办学类型应明确标示,并依法办理工商注册手续。
第三条:幼儿园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设立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第四条:幼儿园应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和办学理念,并遵循幼儿发展规律进行课程设置。
第五条:幼儿园应配备合格的教职工,具备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三章幼儿园的办园原则第六条:幼儿园应坚持以儿童为本,促进其全面发展的原则。
第七条:幼儿园应保障幼儿的安全,确保学园环境卫生和安全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
第八条:幼儿园应开展多样化的教育活动,培养幼儿的社会交往能力和创造力。
第九条:幼儿园应强化家园合作,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第十条:幼儿园应对特殊儿童给予充分关爱和支持,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第四章幼儿园的课程设置第十一条: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合理规划课程设置。
第十二条:幼儿园的课程设置应注重知识与技能的结合,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加强语言、数学、科学等基础教育,培养幼儿的基本认知能力。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注重审美教育,培养幼儿的艺术兴趣和审美能力。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组织安排体育、音乐、舞蹈等活动,促进幼儿的身体健康发展。
第五章幼儿园的管理要求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一切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制定学生管理规程,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和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演练,确保幼儿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严禁体罚、虐待、歧视等侵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公开招聘教职工,并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和培训考核。
第六章幼儿园的考核与评估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定期对幼儿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做出个别化的教育计划。
幼儿园管理制度12篇
幼儿园管理制度12篇幼儿园管理制度篇1全国教职工应有高度的责任意识,严守岗位,确保幼儿身心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工作1、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
3、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经常化。
4、消毒药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来苏水”等)统一存入二楼仓库,不得在其他室内逗留存放。
二、药品安全管理规定:(由班主任负责)1、幼儿的内服药和外敷药分开管理,勿混浊使用。
2、幼儿家长带药,写清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量、服用时间,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师手中,家长必须签字,签字后方可服用。
3、带班老师不准接纳由家长递送的药品,并提示家长统一由班主任登记药品。
4、由班主任统一按时分发药品。
5、班主任在幼儿所带药品上也要贴好标签,做好记录。
三、电器安全规定1、教室的电源开关、插座要装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2、严禁工作人员在电线上乱拉、乱扯、乱挂。
3、离岗前所有的电扇、空调、录音机、电钢琴等的开关必须拔掉。
4、在擦拭开关时要用干抹布。
5、禁止使用蜡烛、热得快=裸露的电炉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离园后应有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风扇、录音机、空调等,防止意外发生。
7、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煤气、电器、电线线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
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砸伤、烫伤、走失、触电、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发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规定1、班级所使用的壁纸刀、剪刀、体温计等尖锐物品,统一存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强幼儿早、午、晚检查,幼儿所携带的尖锐物品一律没收,尤其加强对幼儿睡前的检查(尖锐品、小纽扣、棉花、橡皮、卡子、线团等)。
3、严禁在幼儿活动范围内寻访烧水器、暖水瓶、打火机、蚊香、电炉等不安全物品。
各班老师在打热水时不准直接使用暖水瓶或电壶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适宜的水,切记不能直接打滚烫的热水,并且各班保温桶必须上锁扣。
幼儿园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幼儿园管理制度(通用15篇)幼儿园管理制度篇一1、室内外卫生分片包干,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进行抽查检查。
2、幼儿玩教具每周消毒一次,一巾一杯天天消毒,餐具餐餐消毒,活动室寝室每日消毒,每月翻晒被褥一次,每月清洗床褥一次。
3、要求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午睡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
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来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离开幼儿园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
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应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幼儿园管理制度篇二为确保幼儿园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为全校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上网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所有用户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2.不得在网络上传输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网络上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
、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
同时严禁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严禁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的资料;严禁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3.任何个人,未经网络中心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设备从事危害幼儿园网站及网站服务器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经授权的服务器、交换机和路由器等网络系统。
5.未经幼儿园领导及网络中心网管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发到园外。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7篇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7篇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篇1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园规和各项制度,坚持教养并重,全面提高幼儿素质。
二、热爱幼儿、尊重幼儿,面向全体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愉快、活泼、健康地成长。
三、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幼儿安全。
四、勤奋学习,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不断探索育儿规律。
五、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仪表、服饰、举止、谈吐要符合幼儿工作特点。
六、尊重幼儿家长,热情服务,与家长密切。
七、爱护园内公共财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爱园如家。
八、尊重社会道德,严守劳动纪律,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幼儿一日生活管理制度一、遵照“规程”的要求及各班幼儿的生理和年龄特点,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作息时间。
二、全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幼儿一日作息时间,按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要求准时开展各项活动。
三、保证幼儿每天有2小时户外活动,其中1小时为体育活动,并坚持游戏活动的开展,注意活动的密度、强度要适宜。
四、保证幼儿各项活动的时间,不要拖长某一活动时间而影响其他活动的进行。
五、严格执行幼儿园规定的午睡、起床时间,不得提前上床,过时起床。
六、保证幼儿按时进餐,开饭不提前,不错后,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不催饭,不拖长时间。
七、保证幼儿的饮水、排便次数,除每天上、下午各安排三次饮水外,允许幼儿根据需要随时喝水和排便。
八、园领导对幼儿作息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督促检查,违反者按奖罚制度处理。
幼儿园一日生活作息制度:7:30-8:20入园及晨运。
8:20-8:50早餐时间、课前准备工作。
8:50-9:9:25教学活动(一)。
9:25-9:30生活环节(喝水、上厕所、课间操准备)。
9:30-9:50课间操。
9:50-10:00用点心时间(水果)。
10:00-10:50教学、区域活动。
10:50-11:35户外活动、大型器械、各项体能运动。
11:35-11:40午餐前的准备。
幼儿园管理制度(优秀7篇)
幼儿园管理制度(优秀7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第一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
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的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五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幼儿园管理条例完整版
幼儿园管理条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成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幼儿园指专门为3至6周岁幼儿提供教育和保育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幼儿园的管理应当遵循幼儿的利益为出发点,依法合规,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和特点,注重幼儿的身心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要求第四条幼儿园应当设立负责人,并具备相关教育背景和管理经验。
第五条幼儿园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教师和保育员,保证教育和保育工作的质量。
教师和保育员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证书。
第六条幼儿园的教师和保育员应当具备高度责任感和爱心,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积极参加教育培训。
第三章教育内容和教学要求第七条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应当贴近幼儿的生活实际,注重培养幼儿的良好惯和社交能力,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八条幼儿园的教学活动应当灵活多样,以游戏为主要形式,培养幼儿的兴趣和创造力。
第九条幼儿园应当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和教学方案,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
第四章学费和经费管理第十条幼儿园应当明码标价,公示学费收取标准,并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管理应当合法合规,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公正。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建立财务制度,做好账务记录和财务报表,定期接受审计。
第五章安全和保健管理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维护幼儿的身体健康,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在幼儿患病时及时采取措施。
第六章监督和处罚第十六条幼儿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对违法违规的幼儿园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可能面临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第十八条公众可以通过举报渠道向相关部门举报幼儿园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
第二十条幼儿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4篇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4篇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篇11. 各班教师与配班保育员必须按时照顾本班幼儿水下及起床。
睡觉时间:12:00,起床时间:14:30。
2. 幼儿午睡必须排队进出,不准互相推搡。
3. 保育员应及时进入午睡室,维护好幼儿纪律,不能做与午睡管理无关的事情。
4. 午睡时要注意开窗通风(冬天提前开窗通风),管理人员要保持午睡室的干净.通风.无臭气.霉味。
5. 午睡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午睡室安静,任何人不得因任何事在午睡室喧哗,更不能扎堆闲聊。
6. 保育员要根据季节特点照顾幼儿午睡,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教会幼儿正确的穿脱衣服的方法及顺序。
脱衣服应先脱裤子,用被子盖住腿后再脱衣服;穿衣服应坐在被子里面先穿衣服,再穿裤子。
有效防止幼儿感冒。
7. 午睡室要勤于打扫,幼儿被褥勤换洗并定期晾晒消毒,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午睡值班人员定期检查。
8. 保育员要对本班幼儿午睡情况作好记录,注意发现并消除睡眠室的安全隐患。
9. 造成睡眠室安全事故者,由园领导研究决定处理方案。
后果严重着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篇2为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进一步规范校车和构建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应变能力,确保校车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校车管理。
二、按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按规定驾驶员必须参加交通管理培训,以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学习活动。
四、加强专人随车制度的管理和教育。
1、学校“接送幼儿情况记录”的确认。
2、随车教师在跟车过程中,要对照校车幼儿名册,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安全接送幼儿的上下车。
3、做好来园离园幼儿的迎护送工作。
(1)来园:要做好每个幼儿上车前的晨捡,简洁向家长了解孩子身体状况,并填写(2)随车教师在接幼儿来园后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后,组织幼儿洗手接受晨检,并负责把幼儿送到所在班级老师手中。
幼儿园管理手册规章制度
幼儿园管理手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的管理运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幼儿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和幼儿,涉及幼儿园日常管理、教学、安全等方面。
第三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负责全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教育教学第四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遵循“以儿童为本”的原则,注重启蒙教育,培养幼儿的身心发展,促进幼儿综合能力的发展。
第五条教职工要遵循教育教学计划,有序开展教学活动,保障每个幼儿的学习质量。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幼儿的安全。
第七条园内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每月进行例行检查,及时修复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班级管理第八条每个班级由一名班主任负责,负责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学生管理等。
第九条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每个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协助解决问题。
第五章师资建设第十条幼儿园要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强教职工的培训和提高教育技能。
第十一条幼儿园要定期组织教职工参加专业培训,加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交流。
第六章家长合作第十二条幼儿园要积极与家长合作,建立良好的家园关系,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
第十三条幼儿园要定期举办家长会、家长讲座等活动,加强家长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第七章纪律管理第十四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纪律管理制度,规范教职工和幼儿的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幼儿园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幼儿的纪律教育,提高大家的自律能力。
第八章制度执行第十六条幼儿园要逐条执行本管理手册,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幼儿园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手册由幼儿园制定,经幼儿园园长审定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管理手册的解释权归幼儿园园长所有。
第二十条本管理手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管理手册规章制度为幼儿园日常管理、教学、班级管理、安全管理、师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指导文件,帮助幼儿园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
幼儿园的管理制度
幼儿园的管理制度在生活中,许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当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订立的具有法规性或引导性与管束力的应用文。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整理的幼儿园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共享一下给您最好的伙伴。
幼儿园管理制度篇一洗手常规幼儿集中洗手时,盥洗室肯定要有老师或保育员;幼儿饭前便后以及使用蜡笔、油画棒、橡皮泥或玩沙等户外活动后应洗手。
步骤如下:1、卷袖子(小班幼儿及中大班部分衣袖难卷的幼儿由老师帮忙卷袖子)。
2、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3、洗完后双手在水池内甩几下,防止水滴在地上。
4、用本身的毛巾擦干。
5、老师帮忙洗完手的幼儿拉下袖子。
6、教育幼儿节省用水和肥皂。
饮水常规1、清晨幼儿入园时,水杯应适时从消毒柜中取出放在水杯架上,防止尘土落入。
2、饮水器(或保温桶)应有温热适合、数量充足的开水,保证开水供应。
3、小班上学期幼儿可坐在座位上由老师或保育员给每人杯中倒适量的水,小班下学期和中大班幼儿本身接水喝。
要把握幼儿饮水量,提示幼儿适时饮水,保证每个幼儿充足的饮水量。
不得限制幼儿饮水的次数。
入厕常规1、不得限制幼儿便溺次数。
2、帮忙年龄小和自理本领差的幼儿。
3、对遗尿和遗屎的幼儿,耐性地为他们更换、清洗衣物。
4、将卫生纸裁好放在固定位置上,并教会幼儿正确使用。
5、培育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如会按需要小便、定时大便,大便后本身擦净,整理好衣裤,便后用肥皂洗手等。
6、察看幼儿大小便情况,发觉异常情况,适时处理。
7、幼儿集中入厕时,厕所肯定要有老师或保育员。
进餐常规1、老师开饭要求:(1)餐前首先规范擦洗和消毒餐桌,消毒后要防止再污染(如幼儿趴在桌上乱摸)。
(2)老师取拿饭菜前,要用流动水和肥皂洗净双手。
(3)全部餐具应放在桌上或饭架上,不要直接放在地上。
幼儿园章程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及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园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团结协作、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园设立园长、副园长、园务委员会、保教处、后勤处等机构。
第五条园长是幼儿园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主持园务委员会,组织实施本章程及管理制度。
第六条副园长协助园长工作,分管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对园长负责。
第七条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幼儿园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
第八条保教处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保育、卫生保健等工作。
第九条后勤处负责幼儿园的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条本园坚持全面发展,注重幼儿身心健康,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基本生活能力。
第十一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教师应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本园教育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组织幼儿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活动。
第十三条教师应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十四条本园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章保育保健第十五条本园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保障幼儿身心健康。
第十六条保育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七条保育员应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本园保育保健制度,做好幼儿的日常生活照料、卫生保健等工作。
第十八条本园定期开展幼儿健康检查,关注幼儿生长发育,做好预防保健工作。
第五章后勤管理第十九条本园建立健全后勤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幼儿园总务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总务管理工作,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育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总务部门,包括园长、总务主任、财务人员、物资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幼儿园总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服务原则:以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2. 规范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幼儿园相关规定执行;3.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安全原则:确保幼儿园师幼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章幼儿伙食管理第四条幼儿伙食应由专人负责,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伙食问题。
第五条幼儿伙食费要专用,精打细算,合理分配,确保幼儿饮食营养均衡。
第六条幼儿食堂应符合卫生标准,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
第七条食材采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食材新鲜、安全、健康。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九条幼儿园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不得挪用、侵占幼儿园资金。
第十条幼儿园经费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章物资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物资管理应实行统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保管的原则。
第十二条幼儿园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优质供应商。
第十三条幼儿园物资入库、出库、报废等环节应严格登记,确保物资账实相符。
第十四条幼儿园物资应分类存放,保持库房整洁、通风、干燥,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幼儿园总务部门应加强对园舍、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师幼安全。
第十六条幼儿园总务部门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七条幼儿园总务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幼儿园总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管理学规章制度
幼儿管理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提高幼儿教育质量,规范学园管理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园内所有教职工及幼儿及其家长。
第三条学园以“培育和谐快乐的幼儿”为使命,以“爱、信任、尊重、合作、分享”为核心价值观,坚持“大班轮转、小班固定”的教学模式,为每位幼儿提供健康、快乐的成长空间。
第四条学园设立教职工岗位,包括教师、保育员、卫生员等,对各项岗位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职责和权利。
第五条学园在校园内设立各类设施,包括幼儿教室、活动室、卫生间等,要求各种设施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第六条学园规定幼儿每日上午8点到下午5点为上学时间,提倡家长配合学园进行幼儿的生活规律。
第七条学园规定幼儿上课期间禁止携带玩具、食品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以维护教学秩序。
第八条学园规定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或幼儿及其家长,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警告,严重者甚至开除教职工或停止幼儿入学资格。
第二章教育第九条学园制定幼儿教育细则,规范教师在教学中的行为,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
第十条学园要求教师对每位幼儿进行个性化教学,根据幼儿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教学方案。
第十一条学园规定教师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教学评估,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学园要求教师尊重幼儿的个性,激发幼儿的学习潜力,对幼儿进行及时、全面的评价。
第三章管理第十三条学园设立管理部门,对学园内各项事务进行管理、协调。
第十四条学园规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需经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学园要求教职工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管理制度进行工作,不得私自调整教学安排、课程内容等。
第十六条学园对幼儿家长提出的建议或意见,要认真对待并及时回应。
第十七条学园对自己的行为和管理进行定期评估,听取幼儿和家长的反馈意见,不断优化管理流程。
第四章安全第十八条学园要求教职工对幼儿的安全负责,确保每位幼儿身体健康,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第十九条学园制定安全管理细则,包括火灾、传染病、食品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
幼儿园学校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学校的经营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幼儿园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学校的全体教职工及学生。
第三条幼儿园学校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教育为本,以幼儿全面发展为目标,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四条幼儿园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幼儿园学校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幼儿园学校设立校长,主持学校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领导全校教职工,确保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幼儿园学校设立教务处、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七条幼儿园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课程设置,结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第八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关心爱护幼儿,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九条学校应定期开展教育教学检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条幼儿园学校应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校园设施、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幼儿园学校应加强对食品、药品的管理,确保幼儿饮食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及时隔离传染病患者,防止疫情蔓延。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幼儿园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学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六章人员管理第十八条幼儿园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管理制度,规范教职工行为,提高教职工素质。
第十九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教育事业。
第二十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优罚劣,激励教职工努力工作。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幼儿园学校董事会负责解释。
幼儿园园务管理制度
幼儿园园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管理,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家长。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三条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安排应合理,教职工应按时到岗,保证幼儿的日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第四条教职工分工明确,各岗位职责清晰,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条园内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有效运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六条每月进行一次校园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七条幼儿的接送和进出园管理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每位幼儿的安全。
第八条制定紧急情况应对措施,并定期组织逃生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九条制定详细的卫生清洁标准,每日保持园区干净整洁。
第十条对幼儿的饮食卫生进行严格管理和健康检查,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第十一条建立疾病预防和传染病管理制度,发现病例及时隔离和报告。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二条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定期对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提升教学水平。
第十四条对幼儿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定期与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
第六章家园共育第十五条定期组织家长会和家园互动活动,加强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幼儿的成长发展。
第十六条积极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反馈和改进,共同推动园所发展。
第十七条制定家园合作教育计划,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
第七章执行和监督机制第十八条幼儿园园长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和解释。
第十九条成立园务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并向园长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章处罚和奖励措施第二十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扣除奖金或解除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表现优异、遵守管理制度的教职工,给予表彰、晋升或奖金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家长,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要求及时整改。
幼儿园园务管理制度
幼儿园园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提升教育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家长,是幼儿园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三条幼儿园实行统一的作息时间,具体安排由园长确定,并向全体教职工和家长公布。
第四条教职工分为教学、行政和后勤岗位,各岗位职责详见《幼儿园教职工岗位职责分工表》。
第五条园内设备、设施必须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保证安全、卫生、有效运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幼儿园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校园安全检查、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
第七条家长或指定监护人需出示有效证件,符合规定的接送幼儿,确保进出园安全。
第八条发生火灾、自然灾害或突发疫情时,幼儿园应按照预案及时组织疏散和急救。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九条幼儿园实施每日清洁、周末彻底清洁,建立卫生清洁档案,保障幼儿健康环境。
第十条幼儿园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确保食品安全,每周进行食品检查和健康评估。
第十一条疾病预防和传染病管理应符合国家卫生部门和幼儿园规定,对疾病进行及时隔离和报告。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二条幼儿园制定年度教学计划和周年活动安排,保证教学质量和幼儿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依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采用多样化教学方法,评估幼儿学习情况并向家长汇报。
第十四条定期召开家长会,介绍园务管理情况和孩子的学习成绩,鼓励家长参与教育教学活动。
第六章家园共育第十五条幼儿园积极与家长沟通合作,建立家园互动平台,接受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家长应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支持幼儿园的各项工作。
第七章执行和监督第十七条幼儿园园长是本制度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
第十八条成立园务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定期向园长汇报。
第八章处罚和奖励措施第十九条对教职工违反本制度的,根据违纪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停职或解聘等处罚。
第二十条对积极遵守本制度的教职工和家长,给予表彰、奖金、晋升或荣誉证书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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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法定名称:爱爱幼儿活动站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私有制,属自愿举办从事教育活动的从事营利性社会服务的民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培养目标: 2岁至6岁的适龄儿童
第五条举办者:田娟女士,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兼园长,幼儿园实行园长全面负责,有对幼儿园教职工的任免权,。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园址:株洲市石峰区田心村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八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九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2-6岁的健康幼儿及3-7岁的特殊儿童。
)
第十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生源范围:株洲市石峰区田心村
第十一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三十余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四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幼儿园学风:第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幼儿园的管理第七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评议和指导。
第八条:园长幼儿园园长的权力和义务:(一)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规划幼儿园的发展、统筹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
(二)向上级提出"组阁"建议,改变幼儿园机构组织和权限关系。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