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撤项审批表
人大夏令营社会实践活动(2篇)
第1篇一、活动背景为了丰富学生的暑假生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夏令营社会实践活动。
本次夏令营旨在让学生走出校园,深入社会,通过实践活动了解社会、体验生活、增长见识,同时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以下是本次夏令营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及心得体会。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活动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7月21日活动地点:北京市各区及周边地区三、活动内容1. 参观学习夏令营期间,学生们参观了国家博物馆、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知名学府,了解了我国的历史文化、科技发展和革命精神。
2. 社会实践学生们走进社区,开展了志愿服务活动,如清洁街道、帮助孤寡老人、关爱留守儿童等,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社会生活,培养关爱他人的品质。
3. 互动交流夏令营期间,学生们与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学生代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成长经历,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友谊。
4. 活动竞赛为了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夏令营还举办了辩论赛、知识竞赛、才艺展示等活动,让学生在比赛中锻炼自己,展现自我。
5. 结业典礼夏令营的最后一天,举行了隆重的结业典礼,学生们分享了在夏令营期间的收获和感悟,领取了结业证书。
四、活动心得体会1. 增长了见识通过参观学习,我对我国的历史文化、科技发展和革命精神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今后的学习和生活奠定了基础。
2. 培养了社会责任感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关爱他人、服务社会的重要性,今后我会更加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3. 增强了团队合作精神在辩论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中,我与队友们紧密合作,共同面对挑战,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这让我明白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也让我更加珍惜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
4. 提升了沟通能力在互动交流环节,我与来自不同地区的学生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学会了倾听、尊重他人,提高了自己的沟通能力。
5. 培养了创新精神在活动竞赛中,我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想象力,提出了许多新颖的观点和建议,锻炼了自己的创新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2013-2014学年校政字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提高推免生整体质量为目标,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通过对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素质拓展情况的全面考察,择优推荐。
第三条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我校优秀毕业生在本校攻读硕士学位,同时也推荐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至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四条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成立推免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主任,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校团委和纪委办公室负责人为委员。
日常工作由教务处归口负责。
第六条学院(系)成立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主管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分党委(或党总支)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和教务秘书等,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
第三章推免条件第七条推荐对象仅限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第八条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第九条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健康的身体素质,能够胜任学业,因病休学的学生康复返校之前不能申请推免。
第十条以在校1-6学期的全校共同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为标准,申请推免的学生成绩要求为:(一)一般类别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4;属于教育部规定的部分国家扶持专业、教育部人才培养基地班、学校批准设立的教学改革实验班以及向校外推荐等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重大成绩者,由本专业3名教授特别推荐,经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同意,可以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二)艺术特长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三)体育特长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获得个人单项全国冠军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四)在校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学生(以下简称“退役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学生,可适当放宽至2.5;(五)申请团中央、教育部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学生(以下简称“支教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自愿赴西藏、新疆支教的学生,可适当放宽。
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思源”优秀学生培养计划简介 -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处
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思源”优秀学生培养计划简介为培养未来中国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服务精神的拔尖人才,中国人民大学与永庚公益项目合作设立优秀学生培养基地,开展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思源”优秀学生培养计划。
计划每年在中国人民大学选拔优秀的本科一年级学生,通过为期三年,包含课程讨论、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多项内容的培训项目,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育在未来各个领域的领军人才。
一、培养目标作为公益性学生培训项目,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思源”优秀学生培养计划,秉承光华思源工程“受助、自助、助人”的价值理念,以“厚重”为关键词,以“世界桥梁、社会栋梁”为培养目标,为优秀人大学子搭建起学习成长、交流分享、社会实践、感恩回馈的有效平台,着力培养一批博学博爱、德才兼备、团结协作、自然大气、思想深厚、坚持理想,兼具国际视野和本土情怀,治学报国信念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领袖”人才。
即着力培养学员“5C”素质:➢良知(Conscience):包括未来视野、情感审美、伦理判断与悲悯之心,学会回馈社会和关爱他人。
➢沟通(Communication):包括系统思维、跨文化沟通、国际视野与媒介意识,学会人际沟通和团队协作。
➢思考(Considering):分为科学思维能力、价值思维能力、应变思维能力,包括思维深度、视野广度、思想高度和反应速度。
➢群体(Community):包括逆境韧力、动手能力、思考判断与创意思维,增强洞察力与判断力,学会独立思考和实践调研。
➢关怀(Compassion):包括文化传承、社会责任、爱国情怀与民族醒觉,培育社会责任感、民族自豪感与责任担当意识。
二、培训模式计划秉承“全力以赴,全情投入;积极参与,努力实践;分享经历,服务成长”的培养理念,强调“学习—经历—体验—成长”,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服务中成长。
采取“Be-Know-Experience-Service-Share”培养路径,即:➢参与式成长:通过小组讨论、角色扮演、自我管理,引导学生自发、主动参与项目管理、策划与运行,提升“思源人”主人翁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中国人民大学校外专业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校外专业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2008年12月修订)本科专业实习是学校本科教学体系中科研与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业实习基地是学生开展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场所。
建设稳定的专业实习基地是提高专业实习质量的重要保障。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根据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情况,我校专业实习基地可分为校级专业实习基地和院(系)级专业实习基地。
校级专业实习基地是指:由学校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直接与基地单位签订专业实习基地协议书所建设的专业实习基地;院(系)级专业实习基地是指:由各学院(系)直接与基地单位签订专业实习基地协议书所建设的专业实习基地。
我校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应坚持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应坚持合理布局、点面结合的原则。
“点”即有选择地重点建设几个高质量的校级专业实习基地,“面”即建设一批覆盖各专业的院(系)级专业实习基地。
2.坚持“互惠互利、双向受益”的基本原则,提高专业实习基地依托单位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学校利用基地的条件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基地则可从实习学生中选拔优秀人才,并可借助学校的科研和师资力量加强基地单位的工作及管理咨询,人员技术培训等。
3.坚持就近就地、相对稳定、节约开支的基本原则。
4.坚持社会服务、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原则,将专业实习基地建设成为产、学、研三结合的重要场所,积极探索实践教学改革的新模式。
二、专业实习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专业实习基地应能满足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专业实习所必需的学习、工作、生活、卫生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
2.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专业实习任务的要求。
3.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管理经验的兼职指导老师。
4.能长期保持相对稳定。
三、专业实习基地建立的程序1.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或学院(系)根据对基地依托单位长期的了解,对符合条件者,可与其协商后达成初步意向,并将其基本情况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志愿者社会实践证明
志愿者社会实践证明
____大学___同学进行志愿服务活动,于20__年__月__日至
20__年__月__日期间在中国人民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中从事志愿者服务工作,并顺利完成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表现优异。
累计工作时间为___小时。
志愿服务项目如下:
20__年__月__日当“人大变形计”志愿者,走进食堂内部,时长__小时20__年__月__日走进人大北社区参与“绿色银行”活动,时长__小时20__年__月__日志愿北京市第三聋人学校一对一帮教活动,时长__小时20__年__月__日志愿“温暖衣冬”活动,时长__小时20__年__月__日志愿植树活动,时长__小时。
20__年__月__日志愿石景山华奥学校支教,时长__小时。
20__年__月__日志愿雨露嘉禾孤独症儿童陪伴活动,时长__小时20__年__月__日前往清河敬老院探访老人,时长__小时。
特此证明
20__年__月__日。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资助
2018-2019学年校政字2号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经2018-2019学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9月7日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鼓励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对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及学生团队、集体和组织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三条学生奖励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导向,紧扣学校人才培养目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学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学生奖励工作,学生处负责学生奖励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各学院成立学生奖励工作委员会或明确某常设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学生奖励评审推荐工作,并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学院学生奖励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学院学生奖励工作委员会或负责学生奖励工作的常设委员会应不少于7人,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包括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教师。
第五条学校积极争取社会资金用于学生奖励,并根据相关政策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设立奖助基金,专门用于包括学生奖励在内的学生资助工作。
奖助基金由学生处、财务处负责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评中央国家机关及部门、北京市党政机关及部门设立的学生奖励项目。
获得奖励表彰的,学校可以颁发奖学金或奖品作为配套奖励,奖励方案由学生处研究确定。
第七条学校积极争取社会支持设立校级学生奖励项目,鼓励各学院依法依规整合资源,设立院级学生奖励项目。
第八条学生奖励类型包括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竞赛展评奖励、发展支持奖励等,并可设立不同的等级。
(一)荣誉称号可授予学生个人、集体或组织,具体奖励项目包括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辅导员等;(二)奖学金主要颁发给学生个人,具有荣誉性。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提高推免生整体质量为目标,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通过对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素质拓展情况的全面考察,择优推荐。
第三条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我校优秀毕业生在本校攻读硕士学位,同时也推荐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至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四条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成立推免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主任,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校团委和纪委办公室负责人为委员。
日常工作由教务处归口负责。
第六条学院(系)成立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主管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分党委(或党总支)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和教务秘书等,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
第三章推免条件第七条推荐对象仅限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第八条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第九条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健康的身体素质,能够胜任学业,因病休学的学生康复返校之前不能申请推免。
第十条以在校1-6学期的全校共同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为标准,申请推免的学生成绩要求为:(一)一般类别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4;属于教育部规定的部分国家扶持专业、教育部人才培养基地班、学校批准设立的教学改革实验班以及向校外推荐等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重大成绩者,由本专业3名教授特别推荐,经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同意,可以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二)艺术特长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三)体育特长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获得个人单项全国冠军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四)在校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学生(以下简称“退役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学生,可适当放宽至2.5;(五)申请团中央、教育部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学生(以下简称“支教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自愿赴西藏、新疆支教的学生,可适当放宽。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社会研究和创新训练学分认定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社会研究和创新训练学分认定办法(修订)为落实本科人才培养路线图,完善本科学生“研究实践”制度,规范本科学生社会研究和创新训练学分认定工作,切实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内涵及学分要求第一条社会研究和创新训练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旨在配合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教育,通过组织学生运用科学方法开展社会研究、社会调查及创新创业训练活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
第二条社会研究和创新训练纳入学分制管理,计2学分(必修),具体要求参见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
第二章认定内容第三条本科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获得社会研究和创新训练学分:(一)参与学校组织实施的“千人百村”社会调研活动,并获批结项;(二)参与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学校组织,教务处具体实施的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并结项;(三)参与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学校组织,教务处、文化科技园具体实施的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大学生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并结项;(四)参加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北京团市委、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及学校组织,校团委具体实施的各类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业设计竞赛,且获奖;(五)参与校团委设立的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仅限社会调研类,不含社会服务类和社会考察类),且该项目获批结项;以上5类项目的研究报告允许项目团队成员共享,但每个团队原则上不超过6人;(六)参加学院组织实施的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新训练项目等,并独立完成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七)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开展一项社会调查,并独立完成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
第三章成绩评定第四条学校教务处对各学院的社会研究和创新训练组织实施及学分认定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管理。
各学院建立以本科教学主管副院长为负责人、以专业教师为成员的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研究与创新训练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学分认定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学分认定办法(2009年3月修订)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教社政[2003]1号)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学生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的管理,鼓励我校本科学生深入基层、服务社会,在服务与实践中锻炼自我、提升自我,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也是我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我校本科学生必修课程,按2学分计,成绩认定为合格和不合格。
2.学校教务处、团委对我校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管理。
各学院委托分团委书记或者选派专人作为指导教师,负责本科学生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工作的管理与认定。
3.我校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的内容包括:(1)参与学校各机关部处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2)参与学校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3)参与学院、学院团学组织与社团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4)参与班级、团支部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
4.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分为国情教育类、志愿服务类、文体活动类、生产劳动类,鼓励学生参与不同类别的社会实践与服务活动。
5.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与不少于8项的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其中志愿服务类的活动不少于1项。
6.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的信息,需由相关单位负责人提供证明,方可作为考核的依据。
具体如下:(1)参与学校各机关部处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由各机关部处相关部门负责人证明。
(2)参与校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由校团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证明。
(3)参与学院、学院团学组织与社团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由所在学院团委负责人证明。
(4)参与班级、团支部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由班主任证明。
学生处分撤销审批表申请表2篇
年
月
□
级部意见
签名
年
月
B
德育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签名
年
月
B
2、本件一式三份,学校、学生各存一份,张榜通报一份。
3、本件自学生处批准时起即生效。
4、本件生效后,即可从学生学业档案袋中取出原《违纪处分书》。
受处分学生撤销处分申请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姓名
性另1」
班级
处分时间
处分类别
处分原因
个人自我鉴定及突出表现
班级及班主任帮教转化过程
班委对其表现的鉴定
签名
年
月
0
班主任对其表现的鉴定
学生处分撤销审批表
填表日期:201年月日
姓名
性别
班级
处分时间
处分原因
处分类别
反思汇报数量
受处分期间有无违纪现象
受处分期间有无表彰获奖
及具体事由
学生代表
签名(3人)
任课教师
签名(6人)
班主任鉴定
签名:201年月日
年级组
评审团
座谈会时间:地点:
评审团表决记录:
评审团签名:
学生处审批
注:1、学生亲笔手写申请书,见本件背后。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
简介
服务宗旨
团队文化
真诚规范务实高效
友爱互助分享超越
组织机构
主任团
职能部门
中心以主任团为领导机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五至九名。
中心下设十七个职能部门,分平台部门、项目部门、学科联络部门三大类,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 平台部门: 综合协调部、信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培训辅导部、公共关系部; 项目部门: 自由组队项目部、集中组队项目部、基地合作项目部门、基层建设项目部、委托调研项目部、国际交流项目 部、纵向规划项目部; 学科联络部门: 人文学科联络部、社会学科联络部、经济学科联络部、管理学科联络部、理工学科联络部。
历届主任团
பைடு நூலகம்二届
第一届
第三届
(2011.6 ~ 2012.5) 唐恬周旭陈效李晓伟程俊秀
(2012.6 ~ 2013.5) 程万昕张一宁华帆卢明璇汪喻晓张世璁李明远
(2013.6 ~ 2014.5) 唐瑜史少晨张萌章健霖赵格格刘发为邱赛赛游嘉慧左锐王笑颜
谢谢观看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
2011年成立的校级学生组织
目录
01 简介
03 历届主任团
02 组织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是共青团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直属的校级学生组织。是校团委为落实 “学生工作学生做”的理念,完善学生社会实践组织管理与服务体系,推动人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创新发展, 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学校人才培养、基层建设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于2011年5月正式成立的。其日常工作 由校团委实践部负责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包括联络和服务各类学生社会实践项目团队,服务 学生社会实践专家委员会、辅导员团队,组织学校社会实践辅导培训、交流、成果分享活动,服务学生社会实践 基地建设、成果宣传与转化,组织举办围绕学生社会实践的大型品牌活动等。
关于人大的暑期社会实践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青年一代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使广大青年学生深入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中国人民大学组织开展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本文将围绕人大的暑期社会实践,探讨其在学生成长、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实践背景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逐渐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成为高校的重要任务。
暑期社会实践作为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引导学生走出课堂,深入社会,通过实践锻炼,提升综合素质。
人大作为我国著名的高等学府,一直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人大于每年暑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实践内容1. 政策宣传与调研人大暑期社会实践团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宣传与调研活动。
通过走访社区、农村、企业等地,了解国家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收集群众意见,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2. 公益服务与志愿服务实践团积极参与公益服务与志愿服务,如支教、扶贫、环保等。
通过实际行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传播正能量。
3. 企业实践与实习部分实践团走进企业,开展实习活动。
学生在企业中学习专业知识,了解企业运作,提升就业竞争力。
4. 文化传承与创新实践团走进传统文化发源地,开展文化传承与创新活动。
通过实地考察、访谈、创作等形式,传承优秀文化,推动文化创新。
5. 国际交流与合作部分实践团走出国门,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通过与国外高校、企业等机构的交流,拓宽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沟通能力。
三、实践成果1. 提升学生综合素质通过暑期社会实践,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在实践过程中,学生锻炼了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2. 服务社会,传递正能量实践团通过开展公益服务、志愿服务等活动,为社会贡献力量,传递正能量。
这种奉献精神有助于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大误餐费申请报告
尊敬的财务处领导:您好!我谨以此报告申请误餐补助,具体内容如下:一、背景介绍本人系中国人民大学XX学院XX专业研究生,学号为XXXXXX。
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我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和实践项目,以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然而,在参与这些活动过程中,由于活动时间通常集中在中午或傍晚,导致我无法按时就餐,有时甚至需要连续工作数小时。
为了确保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我特此申请误餐补助。
二、误餐原因及情况1. 学术活动误餐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学术活动日益丰富。
作为研究生,我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研讨会、学术沙龙等活动。
这些活动通常安排在中午或傍晚,导致我无法按时用餐。
以下为部分典型活动时间安排:(1)XX月XX日,中午12:00-14:00,学院学术讲座;(2)XX月XX日,傍晚18:00-20:00,XX学术研讨会;(3)XX月XX日,晚上19:00-21:00,学院学术沙龙。
2. 实践项目误餐为了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我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实践项目。
这些项目通常需要连续工作数小时,且工作地点较远,无法在正常饭点用餐。
以下为部分典型项目时间安排:(1)XX月XX日,中午12:00-18:00,XX社会实践基地调研;(2)XX月XX日,傍晚18:00-22:00,XX企业实习;(3)XX月XX日,晚上19:00-23:00,XX社区志愿服务。
三、误餐费用估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财务制度,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XX元。
结合本人实际情况,现将误餐费用估算如下:1. 学术活动误餐费用:每人每天XX元,每月XX元;2. 实践项目误餐费用:每人每天XX元,每月XX元;3. 总误餐费用:每人每月XX元。
四、申请理由1. 确保身体健康。
长时间空腹工作可能导致身体不适,影响学习和工作效率。
误餐补助有助于我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更好地投入到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中。
2. 提高工作效率。
合理的饮食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误餐补助使我能够在保证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全身心地投入到各项工作中。
中国人民大学访学申请
中国人民大学访学申请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来自XX大学XX学院XX级XX班的李明,申请赴中国人民大学访学。
现将我的基本条件叙述如下:在学习方面,我学习刻苦,志存高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获得了“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上学年学业成绩在班级前10,操行评价在班级前10。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均一次性通过。
我十分珍惜在校的学习机会,利用大学丰富的学习资源,全面提升自我的科学文化素质。
在担任学生干部方面,我一丝不苟,认真负责,达到了老师同学们的认可。
大学两年来连任班级干部,在校级社团里,担任重要职位。
在班级工作中做到了帐目明细清楚,班级学生素拓分提升。
在社团工作上,每次活动前尽可能考虑周全,写出一份优秀的策划书。
在全体社员的努力下,开展了各种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荣获校“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称号、“优秀部长”称号。
与此同时,我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获得了诸多荣誉。
在社会实践方面,大二暑期我参加了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队在--开展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参与了课业辅导、结对帮扶、安全教育和爱心捐赠等多种多样的活动,并获得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心得体会。
此外,校组织的各项比赛活动我也积极参加,获得校协会“辨别真假钞”大赛二等奖。
在生活中,我和室友相处融洽,一起为梦想奋斗,积极参加寝室团体比赛活动,获得了校“文明寝室”称号,在院举办的寝室装扮大赛也获得第一名。
这些活动极大促进了我的身心健康,提高了沟通和交流能力,培养了良好的纪律观念和团队意识。
学校组织的20xx年英语暑期学校项目,能够扩大我的学习视野,提高我的英语水平,体验不同的人文环境。
这对我来说,能够访学,将是一段难忘的人生经历。
为此我会更加努力,严于律己,提高专业知识和英语水平,贯彻校训,展现--大学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此致敬礼!申请人:李明XX年XX月XX日。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学分认定办法【模板】
**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学分认定办法(修订)(2013-2014学年校办字41号)为落实本科人才培养路线图,完善本科学生“公益服务”制度,规范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学分认定工作,切实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内涵及学分要求第一条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是**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组织学生参与各类国情教育、社会考察、志愿服务、生产劳动、公益活动等活动,磨练学生的意志品质,培育学生的奉献精神,强化学生思想政治素质。
第二条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纳入学分制管理,计2学分,具体学分安排参见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第二章认定内容第三条学校认可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主要包括:(一)校团委设立的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仅限社会考察、社会服务类,不含社会调研类)实施过程中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二)学校机关部处、学院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三)各级党团组织、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班级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四)其他经学院认定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条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参与8项及以上学校认可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成绩为合格,可以获得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学分。
第五条学校认可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每项活动时长原则上应不少于4小时。
学生参与社区服务、扶贫支教、法律援助、文化助残、环境保护、人道救助等专业性较强的志愿服务活动,每项活动时长不少于2小时。
第六条教务处制作并发放《**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登记卡》,用于记录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相关信息,并作为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学生参与各项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需由相关活动负责人在《**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登记卡》上签字证明,方可作为学分认定的依据。
具体如下:(一)参加校团委设立的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仅限社会考察、社会服务类,不含社会调研类),由校团委实践部负责人签字证明;(二)参加学校机关部处、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由机关部处、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三)参加各级党团组织、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班级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由相关组织指导老师或班主任签字证明;(四)参与其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由学院分团委书记审核并签字确认。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终止(撤项)项目退回已拨剩余经费回执单【模板】
高校名称
经费退回原由
□撤项□终止
项目名称
已拨结余资金
(元)
项目负责人
批准号
结余经费是否已退回
□是□否
学校退回账号
开户行
联行号
户名
退回日期
年
月
日
注:凡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各单位即日起冻结项目已拨剩余经费,在30个工作日内退回我部(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单支行;联行号:********),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繁荣计划撤项退款”。请将本回执单、汇款凭证及项目明细账目加盖公章后寄至高校社会科学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大学社科中心科技楼C区1001刘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