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HIV暴露源头严重程度
HIV实验室管理制度
艾滋病实验室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化管理实验室,强化职责,保证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消除实验室各种安全隐患,保证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和规,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防意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使艾滋病实验室管理工作规化,标准化,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HIV实验室进入制度1、所有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2、外来参观者进入实验室前须报业务质量管理科登记并填写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实验区域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换鞋(或穿上鞋套,必要时换上工作服)且在实验室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实验室,离开实验室必须换鞋后才能离开。
3、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换鞋,穿工作服后进入。
4、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必须换鞋,脱去工作服,不得穿上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5、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在实验室会客,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HIV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1、目的规HIV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2、适用围适用于HIV实验室个人防护实验室管理、人员培训管理。
3、职责3.1 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程序进行检测工作。
3.2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实施和改进。
4、实验室安全防护4.1 个人防护及保健本实验室所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4.1.1 防护服4.1.1.1 应满足实验室每个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防护服,包括白大衣、隔离衣或一次性工作服。
平时应将清洁的防护服置于实验室清洁区专用存放处。
4.1.1.2 离开实验室时,应脱去防护服。
穿过的被污染的防护服应经消毒后方可洗涤或废弃。
4.1.1.3 当含有HIV的液体(样品)及有可能溅到工作人员时,应使用防渗透性的(如塑料)围裙。
4.1.1.4 当发现防护服已被污染时,应立即更换。
4.1.1.5 应配备足够的一次性橡胶手术手套、一次性口罩、安全防护眼镜及冲洗眼睛的装置。
4.1.1.6 应配备实验室专用的工作鞋,鞋面覆盖足背,鞋底防滑。
4.1.2 个人保健4.1.2.1 高标准的个人保健对于减少感染的危险性很重要。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平凉市中医院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常有可能因锐器伤等职业暴露而引发血源感染的危险,为使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处理,降低传染性疾病感染的危险,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参照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修订我院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一、职业暴露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某种传染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含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被感染的可能。
二、职业暴露管理机构及职责:(一)平凉市中医院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李飞鹏(副院长)副组长:多晓燕(总护士长)成员:李景荣(医务科副科长)张惠君(公卫科科长)黄丽(感染科科长)巩晓东(检验科科长)苏江波(药剂科科长)张小兰(门急诊护士长)职责:李飞鹏院长:统筹全局工作。
多晓燕:负责检查、落实临床护理科室有关预防职业暴露防护物资的配备情况,提供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的指导工作。
张惠君:负责组织职业暴露后的评估及预防性用药治疗工作。
黄丽:负责落实HIV职业暴露后预防治疗及处理工作。
巩晓东: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检测工作。
李景荣:协助参与组织职业暴露后的评估工作,负责职业暴露后续检测跟踪、用药记录及资料建档工作,提供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的指导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公卫科1、负责HIV职业暴露后预防处理技术的指导及日常咨询等工作。
2、负责组织HIV职业暴露危险因素评估,对暴露源做进一步确定,根据《东莞市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中要求对发生职业暴露的暴露源血液样本及时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确定是否需要预防用药、跟踪检测和预防治疗。
3、负责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的个案调查,组织院内专家进行暴露级别及危险性评估,同时在1小时内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锐器伤处置流程
医务人员锐器伤处理的流程锐器伤对医务人员健康的潜在威胁不可忽视。
由锐器伤所造成的职业暴露而引发血源感染的危险日趋严重,有报告锐器伤已经成为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感染最重要的传播途径。
我国的调查数据显示,工作3年以内的医院新职工(医生和护士)锐器伤发生率高达95.66%,而锐器伤后报告者仅占7.67%。
现制订我院医务人员锐器伤处理的标准操作规程,望遵照执行。
1.锐器伤的概念:由医疗锐器如注射器针头、缝针、各种穿刺针、手术刀、剪刀等造成的皮肤损伤。
2.锐器伤后的处理医务人员被接触过病人血液或体液的锐器造成皮肤损伤2.1伤口紧急处理2.1.1 立即挤出伤口部位的血液2.1.2 用流动水冲洗2.1.3 75%的酒精或0.5%碘伏消毒伤口2.2 报告2.2.1报告部门负责人(医生向科主任报告、护士或工勤人员向护士长报告)2.2.2登记医务人员锐器伤上报表和血液或体液暴露上报表,并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院感办2.2.3院感办对锐器伤医务人员的针刺情况进行评估,并咨询相关专家后进行处理。
锐器伤后应在4h内完成评估和处置2.3随访2.3.1首先确定病人是否具有血源性传染病(乙肝、丙肝、HIV等),如未进行检测须立即抽患者血液进行检查。
2.3.2追踪和随访:院感办负责督促锐器伤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化验,并负责追踪确认化验结果和服用药物,配合医生进行定期监测随访,随访时间见流程图。
2.3.3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事故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事故当事人的情况。
2.3.4在锐器伤处理过程中,院感办要为锐器伤当事人提供咨询,必要时请心理医师帮助减轻其紧张恐慌心理,稳定情绪。
2.4伤口评估如果病人情况确定,则分类处理2.4.1病人为HBsAg (+)☆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或Anti-HBc (+)不需注射疫苗或HBIG;☆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 未注射疫苗24小时内注射HBIG并注射疫苗,刺伤后3个月,6个月,1年监测GOT,GPT,HBsAG,anti-HBs,anti-HBc2.4.2病人为HCV抗原(+)☆受伤者HCV 抗原(-)3个月后取血查HCV anti肝功能2.4.3病人为梅毒血清学(+)☆暴露者预防注射长效青霉素,每周一次,连用3周,停药后1个月和3个月抽血监测梅素抗体,并随诊。
职业暴露的处理流程1
强化用药程序
• 基本用药程序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茚地那 韦(800mg,tid,饭前1小时及饭后2小时 服用),均使用常规治疗剂量。
3.3预防性用药的推荐处理方案
• 根据评估的暴露级别和暴露源严重程度,推荐处 理方案如下表
暴露级别
1 1 2 2 3 不明
暴露源级别
1 2 1 2 1或2 暴露源级别不明
预防性用药处理方案
不一定使用PEP 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基本用药程序
4.伤口评估
如果病人情况确定,则分类处理
1)病人为HBsAg (+) • 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或 Anti-HBc (+)不需注射疫苗或HBIG; • 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 未 注射疫苗24小时内注射HBIG并注射疫苗刺 伤后6个月, 一年监测 GOT,GPT,HBsAG,anti-HBs,anti-HBc
职业暴露的种类
一、血源性传播疾病的危害
• 血源性传播疾病可通过污染的器械等刺伤 皮肤或经皮肤及黏膜损伤或徒手接触患者 标本等途径感染传染性疾病,它包括艾滋 病(HIV)、乙型肝炎(HBV)、丙型肝 炎(HCV)、梅毒等多种疾病,其中发病 率较高的是HBV、HCV、AIDS。
1、乙型肝炎
• 没有经过HBV疫苗注射者,若被含有HBV 病毒的针头刺伤或割伤一次,其感染几率 为6%-30%。刺伤时只需0.004ml带有HBV 的血液足以使受伤者感染HBV。
锐器伤处置流程
医务人员锐器伤处理的流程锐器伤对医务人员健康的潜在威胁不可忽视。
由锐器伤所造成的职业暴露而引发血源感染的危险日趋严重,有报告锐器伤已经成为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感染最重要的传播途径。
我国的调查数据显示,工作3年以内的医院新职工(医生和护士)锐器伤发生率高达95.66%,而锐器伤后报告者仅占7.67%。
现制订我院医务人员锐器伤处理的标准操作规程,望遵照执行。
1.锐器伤的概念:由医疗锐器如注射器针头、缝针、各种穿刺针、手术刀、剪刀等造成的皮肤损伤。
2.锐器伤后的处理医务人员被接触过病人血液或体液的锐器造成皮肤损伤2.1伤口紧急处理2.1.1 立即挤出伤口部位的血液2.1.2 用流动水冲洗2.1.3 75%的酒精或0.5%碘伏消毒伤口2.2 报告2.2.1报告部门负责人(医生向科主任报告、护士或工勤人员向护士长报告)2.2.2登记医务人员锐器伤上报表和血液或体液暴露上报表,并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院感办2.2.3院感办对锐器伤医务人员的针刺情况进行评估,并咨询相关专家后进行处理。
锐器伤后应在4h内完成评估和处置2.3随访2.3.1首先确定病人是否具有血源性传染病(乙肝、丙肝、HIV等),如未进行检测须立即抽患者血液进行检查。
2.3.2追踪和随访:院感办负责督促锐器伤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化验,并负责追踪确认化验结果和服用药物,配合医生进行定期监测随访,随访时间见流程图。
2.3.3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事故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事故当事人的情况。
2.3.4在锐器伤处理过程中,院感办要为锐器伤当事人提供咨询,必要时请心理医师帮助减轻其紧张恐慌心理,稳定情绪。
2.4伤口评估如果病人情况确定,则分类处理2.4.1病人为HBsAg (+)☆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或Anti-HBc (+)不需注射疫苗或HBIG;☆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 未注射疫苗24小时内注射HBIG并注射疫苗,刺伤后3个月,6个月,1年监测GOT,GPT,HBsAG,anti-HBs,anti-HBc2.4.2病人为HCV抗原(+)☆受伤者HCV 抗原(-)3个月后取血查HCV anti肝功能2.4.3病人为梅毒血清学(+)☆暴露者预防注射长效青霉素,每周一次,连用3周,停药后1个月和3个月抽血监测梅素抗体,并随诊。
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
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为艾滋病职业暴露感染提供诊断依据,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等因职业活动发生以下导致感染或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况:一被含有艾滋病病毒血液、体液污染的医疗器械及其他器具刺伤皮肤的;二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黏膜的;三被携带艾滋病病毒的生物样本、废弃物污染了皮肤或者黏膜的;四其他因职业活动发生或可能感染艾滋病的;第三条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包括处置和调查工作,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职业暴露处置工作需要,指定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处置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名单和相关服务信息;处置机构承担职业暴露的现场处置、处置指导、暴露后感染危险性评估咨询、预防性治疗、实验室检测、收集、保存接触暴露源的相关信息、信息登记报告以及随访检测等工作;第五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1-2所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调查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名单;调查机构承担职业暴露随访期内艾滋病病毒抗体发生阳转者的材料审核、调查工作;第六条同一家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不得同时为处置机构和调查机构;第七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对全国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感染处置及调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对本省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感染处置及调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第三章处置第八条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等在职业活动中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进行局部紧急处理,并在1小时内报告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在暴露发生后2小时内向辖区内的处置机构报告,并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处置工作;第九条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及暴露后的局部紧急处理、感染危险性评估要按照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卫医发〔2004〕108号有关规定执行;预防性治疗要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处置机构在接到用人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感染危险性评估、咨询、预防性治疗和实验室检测工作,收集、保存接触暴露源的相关信息,填写“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汇总表”,并将“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汇总表”上传至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处置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在随访期内开展随访检测,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处置机构对暴露情况进行感染危险性评估时,应当首先了解暴露源是否携带艾滋病病毒;对于不清楚感染状况的暴露源,应当在暴露当日采集其样本进行检测;第十一条对存在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感染风险的暴露者,处置机构应当在发生暴露24小时内采集其血样,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若抗体初筛检测阴性,需要在随访期内进行动态抗体检测;若抗体初筛检测阳性,进行抗体确证检测,若抗体确证为阳性,视为暴露前感染,将感染者转介到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进行随访干预和抗病毒治疗;第十二条处置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暴露源样品、暴露者的暴露当日血液样品和随访期内阳转血液样品,必要时应当送调查机构保存备查;样品现场采集时应当至少有2名见证人,每份血液样品含全血1支、血浆2支每支1毫升以上;暴露源为病毒培养物标本的,每份标本应当有2支每支1毫升以上;样品送检单信息应当与“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相关联;第四章调查第十三条在随访期内,暴露者艾滋病病毒抗体发生阳转的,处置机构应当及时报告调查机构,并会同用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暴露者完整的“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处置机构提供二暴露者接触过暴露源的相关信息;处置机构提供三暴露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或人事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写明工种、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提供四暴露源携带艾滋病病毒的证明材料;处置机构提供五暴露者在随访期内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报告;处置机构提供第十四条调查机构组织临床、检验、流行病学等相关领域专家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到处置机构进行核实;第十五条对于暴露源阳性,有“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在暴露24小时内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为阴性,随访期内艾滋病病毒抗体阳转的暴露者,为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感染;对于暴露者在暴露前、后6个月内发生过易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行为,或者有线索显示暴露者感染的病毒不是来自本次职业暴露的,应当根据需要进行分子流行病学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判定暴露感染者感染的病毒是否来自本次职业暴露;第十六条调查机构出具的调查结论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和用人单位,并作为职业病诊断的重要依据;第十七条参与职业暴露处置调查的人员应当依法保护暴露者的个人隐私;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随访期是指发生职业暴露之后6个月;处置机构应当分别在暴露24小时内及之后的第4、8、12周和第6个月抽血复查;对于暴露者存在基础疾患或免疫功能低下,产生抗体延迟等特殊情况的,随访期可延长至1年;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的血液、体液,被含有艾滋病病毒阳性者血液、体液污染的医疗器械、医疗垃圾及其他器具,以及含艾滋病病毒的生物样本或废弃物等;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填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汇总表填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调查结论注意:1.本结论书一式四份,分别提供给职业病诊断机构、处置机构和暴露者和用人单位;。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3. 手消毒指征: (1)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穿脱隔离衣前后。 (2)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3)接触特殊感染病原体后。 4. 医院感染: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发生的 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 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 染。 5. 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 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 消毒或灭菌。 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 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
三、任何医护人员发生血液、体液职业暴露(刺伤、割伤、粘膜接触 等),应迅速报告预保科(感控科)。 四、预防保健科(感控科)应迅速了解患者的情况、发生职业暴 露的经过,指导医护人员填好血(体)液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五、对发生职业暴露风险较大的情况,在诊治前应对患者进行相关 检测。 六、检验科发现HIV初筛阳性患者,应立即通知临床科室、与市疾 控中心联系送标本到内蒙疾控中心进行确诊检测,并负责及时得到确诊 报告。 (一)、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 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2、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盖帽,如需盖帽只能用单 手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手术中传递锐器建议使用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人员。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中,以防刺 伤。 5、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实验 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并且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6、在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 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 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 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HIV实验室管理制度
艾滋病实验室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实验室,强化职责,保证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消除实验室各种安全隐患,保证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和规范,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使艾滋病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HIV实验室进入制度1、所有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2、外来参观者进入实验室前须报业务质量管理科登记并填写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实验区域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换鞋(或穿上鞋套,必要时换上工作服)且在实验室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实验室,离开实验室必须换鞋后才能离开。
3、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换鞋,穿工作服后进入。
4、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必须换鞋,脱去工作服,不得穿上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5、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会客,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HIV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1、目的规范HIV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HIV实验室个人防护实验室管理、人员培训管理。
3、职责3.1 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程序进行检测工作。
3.2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实施和改进。
4、实验室安全防护4.1 个人防护及保健本实验室所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4.1.1 防护服27963 6D3B 活39487 9A3F 騿" 39403 99EB 駫31088 7970 祰u84.1.1.1 应满足实验室每个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防护服,包括白大衣、隔离衣或一次性工作服。
平时应将清洁的防护服置于实验室清洁区内专用存放处。
4.1.1.2 离开实验室时,应脱去防护服。
穿过的被污染的防护服应经消毒后方可洗涤或废弃。
4.1.1.3 当含有HIV的液体(样品)及有可能溅到工作人员时,应使用防渗透性的(如塑料)围裙。
4.1.1.4 当发现防护服已被污染时,应立即更换。
4.1.1.5 应配备足够的一次性橡胶手术手套、一次性口罩、安全防护眼镜及冲洗眼睛的装置。
三甲医院职业暴露规定
二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与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因职业暴露而引发的各种经血传染性疾病,做好各种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降低职业暴露感染疾病的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院工作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医疗废物清运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血源性传染病或者携带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含有血源性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以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还包括被这类病人抓伤、咬伤等,有可能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的事件(即意外事件或针刺伤事件)。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院可能接触各类感染性病人以及各种感染性物质的所有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各医技科如心电图室、内镜室、微生物室、病理科等科室工作人员、临床药师、实习医师、实习护生、护工和医疗废物处理人员等。
三、组织管理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的组织管理由医务处、医院感染管理科、预防保健科、感染疾病科、检验科负责。
感染管理科负责应急药箱的监督及管理,医务人员防护的培训及防护措施的落实;预防保健科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调查、核实,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和处理的技术指导和随访,暴露结果的分析存档;感染疾病科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用药和治疗;检验科在意外事件发生接到报告后必须在24~48小时内完成当事医务人员和接触源病人血清的相关检测。
四、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基本预防控制原则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明确自身的免疫状况和暴露源的感染情况,避免与患者或者携带者的血液和体液的直接接触。
(一)标准预防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均应视其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安全操作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锐器伤处置流程
医务人员锐器伤处理的流程锐器伤对医务人员健康的潜在威胁不可忽视。
由锐器伤所造成的职业暴露而引发血源感染的危险日趋严重,有报告锐器伤已经成为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感染最重要的传播途径。
我国的调查数据显示,工作3年以内的医院新职工(医生和护士)锐器伤发生率高达95.66%,而锐器伤后报告者仅占7.67%。
现制订我院医务人员锐器伤处理的标准操作规程,望遵照执行。
1.锐器伤的概念:由医疗锐器如注射器针头、缝针、各种穿刺针、手术刀、剪刀等造成的皮肤损伤。
2.锐器伤后的处理医务人员被接触过病人血液或体液的锐器造成皮肤损伤2.1伤口紧急处理2.1.1 立即挤出伤口部位的血液2.1.2 用流动水冲洗2.1.3 75%的酒精或0.5%碘伏消毒伤口2.2 报告2.2.1报告部门负责人(医生向科主任报告、护士或工勤人员向护士长报告)2.2.2登记医务人员锐器伤上报表和血液或体液暴露上报表,并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院感办2.2.3院感办对锐器伤医务人员的针刺情况进行评估,并咨询相关专家后进行处理。
锐器伤后应在4h内完成评估和处置2.3随访2.3.1首先确定病人是否具有血源性传染病(乙肝、丙肝、HIV等),如未进行检测须立即抽患者血液进行检查。
2.3.2追踪和随访:院感办负责督促锐器伤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化验,并负责追踪确认化验结果和服用药物,配合医生进行定期监测随访,随访时间见流程图。
2.3.3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事故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事故当事人的情况。
2.3.4在锐器伤处理过程中,院感办要为锐器伤当事人提供咨询,必要时请心理医师帮助减轻其紧张恐慌心理,稳定情绪。
2.4伤口评估如果病人情况确定,则分类处理2.4.1病人为HBsAg (+)☆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或Anti-HBc (+)不需注射疫苗或HBIG;☆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 未注射疫苗24小时内注射HBIG并注射疫苗,刺伤后3个月,6个月,1年监测GOT,GPT,HBsAG,anti-HBs,anti-HBc2.4.2病人为HCV抗原(+)☆受伤者HCV 抗原(-)3个月后取血查HCV anti肝功能2.4.3病人为梅毒血清学(+)☆暴露者预防注射长效青霉素,每周一次,连用3周,停药后1个月和3个月抽血监测梅素抗体,并随诊。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及预防处理
2007 5 1 0
2008 19 2 1
2009 21 7 1
2010 22 7 1
2011 33 5 0
浙江省历年HIV职业暴露用药情况
50
45
40
35
人数
30
25
20
15
10
5
0 2002
基本用药 6
强化用药 0
未用药
0
2003 9 2 0
2004 10 1 4
2005 18 4 2
2006 12 4 2
1:4 1:10---50
1:300
1:300-1:1000 1:500-1:1000 1:1000-1:3000
增加感染的危险因素
• 接触血液量大 • 受损伤口深 • 造成伤口的器械上有明显的血迹 • 器械曾插入静脉或动脉内 • 接触的患者在事故后60天内死于AIDS • HIV培养物, • 病人处于急性感染期
2005 20 24
2006 11 18
2007 6 6
2008 22 23
2009 29 33
2010 30 33
2011 38 49
浙江省历年HIV职业暴露机构分析
35
30
25
次数
20
15
10
5
0 2002
医院
1
公安司法 0
其他
1
2003 6 2 0
20006 6 5 0
意后使用。
普遍防护原则
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 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防护原则(普 遍防护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 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 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 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艾滋高危评估标准
艾滋高危评估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艾滋病是一种严重传染病,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包括性接触、血液传播、母婴传播等,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警惕可能导致艾滋病感染的高危行为,以减少感染的风险。
为了更好地帮助人们了解艾滋病的高危评估标准,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评估标准。
1. 性行为史:性接触是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之一,因此有无过去高危性行为是评估艾滋病感染风险的重要因素。
高危性行为包括与感染者或高感染风险人群进行无保护性行为(如没有使用套套)、多次性伴侣、同性恋行为等。
2. 静脉注射药物史:因为艾滋病病毒存在于血液和体液中,使用共用针头或注射器等可能导致艾滋病感染的行为也是一种高危行为。
评估个体是否有过静脉注射药物的行为是一个重要的高危评估标准。
3. 血液暴露史:接触带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也是导致艾滋病感染的常见原因之一。
医护人员、急救人员等有可能接触到感染源血液的人群,应加强防护措施,减少感染的风险。
4. 母婴传播史:孕妇感染艾滋病病毒会增加婴儿感染的风险。
如果孕妇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即使她本人不打算母乳喂养,新生儿还是可能通过胎盘感染艾滋病病毒。
孕妇在怀孕期间的艾滋病检测和防范措施尤为重要。
5. 家庭状况:如果家庭中有一名家庭成员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其他家庭成员也有可能处于高风险群体。
共用牙刷、剃须刀等物品,或者在无意识情况下共用注射器、针头等可能导致感染的物品,都会增加感染的风险。
艾滋高危评估标准的建立有助于人们更准确地评估自己的感染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对于曾经接触过高危行为或者有可能暴露在感染源的人群,及时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是十分重要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需要注意安全保护,避免高危行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能够减少艾滋病的传播,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健康和幸福。
第二篇示例:艾滋病是一种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给患者及其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生理和心理负担,因此对于潜在的高危人群进行评估是非常必要的。
锐器伤处置流程
医务人员锐器伤处理的流程锐器伤对医务人员健康的潜在威胁不可忽视。
由锐器伤所造成的职业暴露而引发血源感染的危险日趋严重,有报告锐器伤已经成为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感染最重要的传播途径。
我国的调查数据显示,工作3年以内的医院新职工(医生和护士)锐器伤发生率高达95.66%,而锐器伤后报告者仅占7.67%。
现制订我院医务人员锐器伤处理的标准操作规程,望遵照执行。
1.锐器伤的概念:由医疗锐器如注射器针头、缝针、各种穿刺针、手术刀、剪刀等造成的皮肤损伤。
2.锐器伤后的处理医务人员被接触过病人血液或体液的锐器造成皮肤损伤2.1伤口紧急处理2.1.1 立即挤出伤口部位的血液2.1.2 用流动水冲洗2.1.3 75%的酒精或0.5%碘伏消毒伤口2.2 报告2.2.1报告部门负责人(医生向科主任报告、护士或工勤人员向护士长报告)2.2.2登记医务人员锐器伤上报表和血液或体液暴露上报表,并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院感办2.2.3院感办对锐器伤医务人员的针刺情况进行评估,并咨询相关专家后进行处理。
锐器伤后应在4h内完成评估和处置2.3随访2.3.1首先确定病人是否具有血源性传染病(乙肝、丙肝、HIV等),如未进行检测须立即抽患者血液进行检查。
2.3.2追踪和随访:院感办负责督促锐器伤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化验,并负责追踪确认化验结果和服用药物,配合医生进行定期监测随访,随访时间见流程图。
2.3.3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事故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事故当事人的情况。
2.3.4在锐器伤处理过程中,院感办要为锐器伤当事人提供咨询,必要时请心理医师帮助减轻其紧张恐慌心理,稳定情绪。
2.4伤口评估 如果病人情况确定,则分类处理 2.4.1病人为HBsAg (+)☆ 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或Anti-HBc (+)不需注射疫苗或HBIG ;☆ 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 未注射疫苗24小时内注射HBIG 并注射疫苗,刺伤后3个月,6个月, 1年监测GOT,GPT,HBsAG,anti-HBs,anti-HBc 2.4.2病人为HCV 抗原 (+)☆ 受伤者HCV 抗原(-)3个月后取血查HCV anti 肝功能 2.4.3病人为梅毒血清学(+)☆暴露者预防注射长效青霉素,每周一次,连用3周,停药后1个月和3个月抽血监测梅素抗体,并随诊。
职业暴露的发生及预防
职业暴露的发生和防护职业暴露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某种传染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含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被感染的可能。
一、职业暴露分类:1.物理性职业暴露:分为锐器伤、负重伤、辐射伤1.1锐器伤:锐器伤是造成护士职业损伤的主要危险因素。
全国每年至少发生100万次意外针刺伤,可引起20余种血源性疾病。
我国是HBV、HCV感染高发区,锐器伤后发生血液、体液传播疾病的危险性高。
0.004毫升污染HBV的血液足以使受伤者感染,HIV污染的锐器刺伤后感染几率为0.3%、HCV污染的锐器刺伤后感染几率为1.8% 1.2负重伤:护理工作中,肌肉骨骼损伤,尤其是脊背损伤是威胁护理人员健康的突出问题。
意大利一项调查显示,医护人员由于负重引起脊柱损伤、腰骶部疼痛的发生率为8.4%、长期使用计算机引起的腕管综合征也较多见。
护理人员因站立时间过长导致下肢静脉曲张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其他人群。
1.3辐射伤:在icu、手术室、导管室等患者的床头进行射片、术中造影、透视下穿刺等操作时。
由于大多数护理人员放射防护知识和防护用具等缺乏易受到损伤。
另外,电离辐射、微波等均会导致护理人员机体损伤(白细胞减少、不良生育、放射病等)在消毒灭菌工作中,紫外线可引起眼炎或皮炎。
2.化学性职业暴露、2.1、细胞毒性药物:日趋增多的肿瘤化疗药物大多具有细胞毒性,在杀伤癌细胞的同时,对人体正常组织细胞也具有杀伤或抑制作用,在化疗操作中,注射器稀释药物、排气、换液、拔针等操作都能造成皮肤接触或吸入化疗药物、具有致癌、致畸及脏器损害等潜在危险。
2.2、化学消毒剂:护理人员每天要接触化学消毒剂(甲醛、过氧乙酸、环氧乙烷、戊二醛、含氯消毒液或臭氧等)不加防护的长期接触可导致气促、头痛、接触性皮炎、鼻炎、关节炎、哮喘、记忆障碍、注意力不集中以及生殖系统疾病。
HIV实验室管理制度
艾滋病实验室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实验室,强化职责,保证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消除实验室各种安全隐患,保证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和规范,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使艾滋病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HIV实验室进入制度1、所有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2、外来参观者进入实验室前须报业务质量管理科登记并填写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实验区域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换鞋(或穿上鞋套,必要时换上工作服)且在实验室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实验室,离开实验室必须换鞋后才能离开.3、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换鞋,穿工作服后进入。
4、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必须换鞋,脱去工作服,不得穿上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5、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会客,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HIV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1、目的规范HIV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HIV实验室个人防护实验室管理、人员培训管理。
3、职责3。
1 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程序进行检测工作。
3。
2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实施和改进。
4、实验室安全防护4。
1 个人防护及保健本实验室所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4。
1。
1 防护服4。
1。
1.1 应满足实验室每个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防护服,包括白大衣、隔离衣或一次性工作服.平时应将清洁的防护服置于实验室清洁区内专用存放处。
4.1。
1.2 离开实验室时,应脱去防护服。
穿过的被污染的防护服应经消毒后方可洗涤或废弃。
4.1.1。
3 当含有HIV的液体(样品)及有可能溅到工作人员时,应使用防渗透性的(如塑料)围裙。
4。
1.1。
4 当发现防护服已被污染时,应立即更换。
4。
1。
1。
5 应配备足够的一次性橡胶手术手套、一次性口罩、安全防护眼镜及冲洗眼睛的装置。
4.1。
1。
6 应配备实验室专用的工作鞋,鞋面覆盖足背,鞋底防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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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HIV 暴露源头严重程度
(分为轻度、重度和不明)
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预防性用药的推荐处理方案(表)
表 职业暴露后预防性用药的处理方案
*PEP:HIV/AIDS 的职业暴露后预防(Postexposure Prophylaxis ,PEP )应包括急救、对暴露级别的评估、暴露源严重程度的评估、预防性用药的推荐处理方案、报告与保密。
注:(1)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AZT (每次200mg ,每日3次,或每次300mg ,每日2次)+拉米夫定(每次150mg
每日2次),连续使用28d 。
或双汰芝(AZT 与3TC 联合制剂)300mg/次,每日2次。
(2)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茚地那韦(800mg ,tid ,饭前1h 及饭后2h 服用),均使用常规治疗剂量。
如病人无血源性传染病,则不需要进行任何处理,仅密切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