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慎到的法律思想
中国法律思想史2019年4月自学考试试题+答案
全国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课程代码:00264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西周“明德慎罚”思想的核心在于A.刑重B.刑中C.刑罚D.刑轻2.“立嫡以长不以贤”的说法反映了A.君主立宪制B.封建君主制C.嫡长子继承制D.虚君共和制3.“仓癝实而知礼节”的著名思想出自A.老子B.慎子C.商鞅D.管子4.先秦时期,提出“化性起伪”的儒家代表人物是A.荀子B.韩非C.老子D.庄子5.“暴君放伐论”这一思想主张的提出者是A.墨子B.邓析子C.扬朱D.孟子6.有严密组织和严格纪律的先秦思想流派是A.道家B.墨家C.兵家D.法家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第1页(共5页)7.在先秦道家看来,天下万物的总源头是A.德B.天C.道D.自然8.下列属于后期法家代表人物的是A.慎到B.申不害C.商鞅D.李斯9.春秋时期提出“寄内政于军令”的思想家是A.管子B.韩非C.邓析D.吴起10.商鞅提出“人性好爵禄而恶刑罚”,下列与其思想宗旨较为接近的是A.孟子的性善论B.荀子的性恶论C.孟子的性恶论D.荀子的性善论11.“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该说法出自A.《韩非子》B.《孟子》C.《南华经》D.《商君书》12.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建议实行周代分封制的是A.李斯B.淳于越C.贾谊D.彭越13.“圣王以顺动,故刑罚清而民服”的说法出自A.《新书》B.《吕氏春秋》C.《新序》D.《春秋繁露》14.汉初提出“行仁义、法先王”的著名思想家是A.陆贾B.陆费C.贾谊D.贾岛15.认为法是“人君所与天下共者”的晋代思想家是A.张斐B.杜预C.刘颂D.杜字16.宋代“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说法出自A.《东坡集》B.《西铭》C.《二程集》D.《黄书》17.明清之际提出“任法”不如“任人”的思想家是A.王夫之B.王阳明C.顾炎武D.黄宗羲18.第一次鸦片战争后,魏源提出的变法主张是A.三权分立B.师夷长技以制夷C.以民为本D.君主立宪19.辛亥革命后,发行《不忍》杂志,主张“虚君共和”的近代思想家是A.康有为B.张之洞C.梁启超D.章太炎20.“法治主义是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该种说法出自A.魏源B.梁启超C.伍廷芳D.沈家本21.孟德斯鸠《法意》的翻译者是近代思想家A.谭嗣同B.康有为C.林纾D.严复22.清廷宣布仿行立宪的谕旨发布于A.1902年B.1906年C.1900年D.1908年23.晚清受聘来华,起草《大清新刑律》的日本法学专家是A.冈田朝太郎B.梅谦次郎C.小河滋次郎D.松冈义正24.辛亥革命后,清政府为安抚人心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是A.《十九信条》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C.《钦定宪法大纲》D.《中华民国约法》25.在杨度的政法思想体系中,与家族主义对立的是A.民族主义B.宪政主义C.国家主义D.金铁主义26.“夫吾国旧学,自成法系,精微之处,仁至义尽”的说法出自A.沈家本B.张之洞C.伍廷芳D.康有为27.晚清法律改革之初,与取消枭首、凌迟等野蛮刑罚同时进行的措施是A.停止秋审B.废除刑讯C.终止流刑D.取消戮尸28.孙中山认为“其根本在于法律,而机枢在于国会”的政治形式是A.民主政治B.君主独裁C.帝国政治D.开明专制29.下列与旧三民主义宗旨相符合的表述是A.以法治国,则国必亡B.中学为体,西学为用C.天不变,道亦不变D.驱除鞑虏,恢复中华30.批评汉儒“舍法律文明,而援经诛心以为断”的近代思想家是A.章太炎B.孙中山C.胡汉民D.居正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慎到的法理学说_王晓毅
2001年11月第22卷 第6期东岳论丛Dong Yue T ribune N ov .,2001Vol .22 No .6[收稿日期]2001-08-07[作者简介]王晓毅(1954-),男,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双聘教授。
慎到的法理学说王 晓 毅(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北京100084) [关键词]理;法;道;慎到[摘 要]慎到发展了彭蒙、田骈的学说,认为宇宙“大道”通过事物的具体规律“理”表现出来,人类之“理”是自私的人性,君主因循人性自私之“理”建立法律制度。
这一法理学说,构成了慎到法律思想体系的核心,是其崇尚“名法”、反对“德治”的理论依据;展现了早期黄老学派“道生法”命题的基本思路,是“道”、“法”结合的逻辑枢纽,为该派进一步融合诸子百家,提供了最基本的理论骨架。
[中图分类号]B2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1)06-0110-04 慎到是稷下黄老彭蒙、田骈学派的集大成者,清人钱熙祚的《慎子》辑本有七篇残文和数十条佚文传世,使其成为稷下黄老思想家中所著文字最多而著作权争议最少的一个。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将其视为道家向法家转变的关键学者———“道德之为刑名,此其转关”。
然而,历史文献中的慎到,思想倾向大异:《庄子·天下》中,他主张无知忘我、不辨是非,属于无为的道家。
而在《慎子》的残篇佚文中,则一变为冷峻严厉的法家,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字里行间时有血腥味。
在慎到的理论体系中,道家哲学是通过什么理论环节与刑名法术联接在一起的呢?这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一老子笔下存在两种“道”:一是不可言说的“不可道”之“道”,即无形无名的宇宙本根及总规律;二是可以言说的“可道”之“道”,即具体事物的规律。
慎到的“道”论,是通过发挥老子学说建立的,同样由两个层次构成。
其一,关于宇宙“大道”。
慎到这方面留下的思想资料极少,仅见于《庄子·天下》,并与其独特的“齐物论”紧密相联。
论慎到的法治思想
论慎到的法治思想□张涵毅比之战国其他法家人物,慎子显得相当特别,他强调法治,却不唯法是从;看重君权,却从不以君为尊。
他的思想有别于其他法家思想,这与其成长于三晋、游学于稷下的学术经历不无关系,这也使得慎子能够主动地吸收并融会先秦诸家学说,自成一派。
学界对于慎子思想的研究,主要文章有《慎子法治思想概述》(刘斌,《管子学刊》,1998年第1期),《慎子学术思想刍论》(范国强、田一颖,《陕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6期),《论慎子的学术思想》(李延勇,《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5期),这三篇文章主要集中在对慎到学术思想的总结概括,并对道法关系,慎到“势治”思想等内容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讨论。
本文拟从法治运行主体这一角度来重新考察慎子的“法”思想,以期获得新知。
需要说明的是,《慎子》传世本的部分篇章和真伪问题在学界有着巨大争论,本文拟就《慎子》整体文本进行分析与梳理,这样的方式虽具有冒险性,但诚如史华兹所认为:思想史是一种无法避免的冒险事业,相对于目前证据并不坚实的真伪考证,这也不失为一种谨慎理性的研究态度。
一、定法者、司法者与役法者在慎子看来,法治作为国家政治管理的手段,要让法在国家行政领域、世俗生活领域中顺利运行并产生作用,就缺少不了三个主体的努力,这三个主体便是:“以力役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变法者,君长也。
”(《慎子·逸文》)。
慎子认为,百姓、司法者(官吏)以及君主,他们构成了法治运行的三个必要主体。
百姓遵守法律,拥戴法律;执法官吏严格执法,以身作则;统治者根据国情、民情、世道变化来制定合适的法律,那么国家便会得到大治,有道社会的理想便能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百姓,司法者,统治者虽然是自下而上位处于社会的不同阶级,但法治地流通运行,并不只是相邻的两个阶级互相影响与渗透。
慎懋赏在注慎子时解释道:“百姓畏法,故能趋而使之;有司执法则事治,而百姓安也;随时变法而不失其道,人君之所以宰治万民也。
(完整版)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库
中国法律思想史一、单项选择题1.夏、商、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思想,是奴隶主贵族的神权法思想和( C )。
A.德治思想 B.人治思想 C.礼治思想 D.道治思想2.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是( B )。
A.男女有别 B.亲亲、尊尊 C.嫡长继承 D.兄友、弟恭3.墨家法律观的核心是( A )。
A.兼相爱、交相利 B.尚同、尚贤 C.天志、明鬼 D.远交、近攻4.在老子看来,最理想的治国方法是( B )。
A.严刑峻罚 B.无为而治 C.小国寡民 D.君尊臣忠5.战国时期礼法结合的先行者是( C )。
A.孟子 B.庄子 C. 苟子 D.申不害6.提出“定分止争”观点的是( B )。
A.子产 B.商鞅 C.贾谊 D.孟子7.韩非的变法观点是( C )。
A.祖宗不足法 B.变古愈尽,便民愈甚C.法与时转则治 D.礼、刑、道迭相为用8.管仲立法思想的特征是( B )。
A.重农主义 B.重商主义 C.重工主义 D.工商并重9.提出“深督轻罪”思想的是( B )。
A.孟子 B.李斯 C.陆贾 D.吕不韦10.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形成于( B )。
A.战国 B.汉代 C.隋唐 D.宋元11.《淮南子》融合了儒、法、阴阳各家的思想,但其主要思想是( A )。
A.道家 B.墨家 C.农家 D.兵家12.刘颂重法主张的主要内容是( A )。
A.恢复肉刑 B.“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 C.法令画一,执法必严 D.“刑九赏一”13.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法哲学思想的是( A )。
A.嵇康 B.王弼 C.郭象 D.杜预14.张斐认为法律的基本精神是( B )。
A. 天道 B.礼 C.经义 D. 人情15. 确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法典是( C )。
A.《法经》 B、《九章律》 C.《唐律疏议》 D.《大元通制》16.柳宗元认为决定国家和法律产生的是( C )。
A.理 B.利 C.势 D.力17.朱熹“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思想体现在刑罚上为( A )。
先秦法家思想的认识和理解1000字
先秦法家思想的认识和理解1000字法家,被视为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它以“以法治国”的“法治”主张而闻名,与此同时,一整套被他们提出来的理论和方法,也为后期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墨是思想学术的“显学”,而在政治上独步天下的则是法家。
如今学者统归传统政治特点,说法如此:儒法互补,儒道互补,外儒内法,儒表法里。
由此可观,法家对历代王朝的影响非常巨大。
法家代表人物有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李斯、韩非等人。
1.商鞅的政治思想商鞅是最早提出法制观念的思想家,法家理论的主要奠基者。
商鞅认为人性“好利恶害”,他反对儒家所倡导的“礼治”学说,极力主张以“法"代“礼”,反复告诫国君“不可以须臾忘于法”。
他认为法能够“定纷止争”和“兴功禁暴”,主张“缘法而治”,主张“以刑去刑”的重罚,他提出:“重刑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
”“行罚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
"“以刑去刑”的思想反映出商鞅已经认识到法律被普遍、自觉地遵守的重要性。
他还主张“刑无等级”、“不赦不宥”的法律平等适用思想,反对“刑不上大夫”的旧传统,否定奴隶主贵族的特权,主张法律的统--性和平等性。
这是其法治思想的超前性和先进性。
商鞅的传世著作为《商君书》。
2申不害的政治思想申不害亦称申子,韩国灭掉郑国遂成为韩人,在韩为相19年,使韩国走向国治兵强。
作为法家人物,申不害以“术”者称。
“术”是君主的专有物,是驾驭驱使臣下的方法。
申不害认为,君主有了势,定了法,其地位还不是稳固的,必须有两面之术,不然势与法就会变得威严而不受用,刻板而不通达。
他的术分两类,类是控制术,如"正名责实”,就是讲规定职责,考校监督的。
另一-类是搞阴谋,耍手腕,弄权术。
申不害研究术,有正面的领导控制方法,也有阴谋诡计,但他的思想和研究是可以启迪后人的。
他的传世著作为《申子》。
3慎到的政治思想慎到早年学黄老道术,后为韩国大夫。
中国法律思想史期末复习
《中国法律思想史》期末练习题二资源来源:四川广播电视大学一. 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宗法礼治的基本特征是(B )A.明德慎罚B.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C.明分使群D.令顺民心2.“明德慎罚”思想形成于(B)A.东汉B.西周C.三国D.南北朝3.西汉董仲舒“德主刑辅”的主张,所赖以引申的理论是(C)A.天人合一B.天气C.人情D.国法4.“五权宪法”所发展的西方政治学说是(C)A.五权分立B.权能分治C.三权分立D.天赋人权5.“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是我国法律史上最早的关于律、令的明确界说,提出者是(A )。
A.杜预B.张斐C.刘颂D.王弼6.朱熹的“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思想体现在刑罚手段上为(A )。
A.主张恢复肉刑B.主张取消肉刑C.主张扩大赎刑D.主张取消赎刑7.“事皆决于法”,反映了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坚持(A)A.法家的法治思想B.法家的势治思想C.道家的无为而治思想D.儒家的人治思想8.先秦法家中,主张法、术、势三者结合的是(.D)A.商鞅B.慎到C.申不害D.韩非9.春秋时期,邓析所著的“竹刑”是我国古代(C).A.第一部成文法B.第一部公布的成文法C.个人著述的法律文件D.官方文件10.近代洋务派法律思想的代表人物是(B)A.孙中山B.张之洞C.康有为D.沈家本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唐初统治集团的法律思想是(BCDE)。
A.严刑峻法B.安人宁国C.法贵简当D.德主刑辅E.明正赏罚2. 宋明时期改革家中,主张将法律教育与官吏选拔结合在一起的有(AB)A.王安石B.范仲淹C.张居正D.丘漕E.朱熹3.道家提倡实行愚民政策,消除人们对物质和精神生活的追求,主张(ABC)。
A.“绝仁弃义” B.“绝圣弃智” C.“绝巧弃利”D.“立公弃私” E.“弃礼废道”4.孙中山"五权宪法"学说中的"五权"包括(ABC )。
A.立法权B.司法权C.考试权D.纠察权E.教育权5.荀况注重对法的理论探讨,他提出的重要的法学概念有(BCD)。
法治思想_研讨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法治思想这一重要课题。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的认识和体会。
一、法治思想的内涵法治思想是指以法治为价值追求,强调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倡导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以法律手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
法治思想的核心是“法治”,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至上:法律是国家治理的最高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 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享有特权,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3. 权责统一:国家权力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对滥用权力、损害公民权益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追究。
4. 权力制约:国家权力必须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确保国家治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二、法治思想的重要性1.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只有实现法治,才能使国家治理更加有序、高效、公正。
2. 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法治能够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法治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法治能够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4. 法治是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关键。
法治能够使国家治理更加科学、民主、透明,提高治理效能。
三、如何推进法治思想建设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 完善法治体系建设。
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实施,确保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
3. 强化法治监督。
加强对国家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 严格执法司法。
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 深化司法改革。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
法家慎到生平资料简介
法家慎到生平资料简介慎到,尊称慎子。
战国时期法家创始人之一。
下面是为你搜集慎到先生简介,希望对你有帮助!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文化大爆炸的时期,无数的贤人大才横空出世,引发了一场文化风暴,诸子百家层出不穷,而在这之中,慎到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慎到他是战国时期的赵国人,被后人尊称为慎子。
慎到大概是活跃于战国中后期,他早年的时候曾经在稷下学宫之中讲学,是当时学宫之中最有影响力的学者之一,最早的时候他精研道家学说,但是和老庄不同的是,他看到天地自然的伟大的同时也看到了人类无限的可能性,相信人类能够处理好自己和自然的关系,从道家思想之中逐渐脱离开来,将道家和法家思想相结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思想观念,是法家的主要创始人之一,因为慎到的思想有道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相结合的痕迹,所以也有人称之为道法家。
根据史记来看,他有着《十二论》但是很多都已经失传了,就连在汉书中收录的《慎子》42篇现在也只能找到其中的五篇,可以说慎到的绝大部分著作都已经消失在了历史之上。
慎子的思想不仅是法家思想的开端之一,也深深的影响了道家学说,自他之后,中国的道家正式走上了参与政治的道路。
同时他基本的建立了法术势的体系,为后来法家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慎到将自己的“法”和道家的“道”联系起来,认为为人君主也需要守法,是国家存在所以才需要国君,而不是国君存在才有天下,这样最基础最朴实的法治观念也影响了无数后人。
慎到变法故事慎到是先秦时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在法家思想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他是从道家分化出来的法家思想家。
虽然现在他的很多著作都已经遗失在了历史的尘埃之中,但是从残存下来的那些残篇之中就可以看出慎到对于法家思想有着很多深入的研究。
慎到的年代已经是战国中期了,当时一些有见地的诸侯国都纷纷开始了变法改革,随着新的封建地主阶级的逐渐强大,他们走上了政治舞台,为了增强自己的统治力,压制奴隶主们,他们积极通过变法来增强自己的权势而慎到的思想就是在这么一种历史潮流之中诞生的。
法家代表人物之一的慎到的主要思想是什么?慎到的“势”和“无为而治”
法家代表人物之一的慎到的主要思想是什么?慎到的“势”和“无为而治”本文导读:民一于君,事断于法慎到主张“民一于君,事断于法”,即百姓、百官听从于君主的政令,而君主在做事时必须完全依法行事。
而且,立法权也要集中于君主之手,各级的官吏只能严格地遵守法律和执行法律,即“以死守法”。
百姓则要接受法令的规定,按法做事,即“以力役法”。
慎到认为这样才能实行法治,并取得功效。
在君主具体执法的过程中,慎到提倡法治,做到公平执法,反对人治。
主张立法要为公,反对立法为私。
用他的话说,就是“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他认为法治比人治优越,甚至说不好的法律也比没有法律好。
慎到非常重视法律的作用,认为“治国无其法则乱”,坚决主张“法治”;而要实行“法治”,就必须尊君和尚法。
所以他说:“民一于君、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
要求“民一于君”的主要理由是“君之功莫大使民不争”。
为了尊君,他不仅反对与国君分庭抗礼的贵族,也反对儒、墨的尊贤、尚贤,认为“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可以无君”;主张“君立则贤者不尊”、“立君而尊贤,是贤与君争,其乱甚于无君”。
“民一于君”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只有国君才有权立法和变法,各级官吏只能“以死守法”,严格遵守和执行君主的法令。
一般老百姓则必须“以力役法”,受法令的役使。
但他的“民一于君”又是有条件的,即国君有权立法、变法,但不能随意立法、变法,而应“以道变法”,具体说,就是“天道,因则大,化则细。
因也者,因人之情也。
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
他这种“人莫不自为”的人性论,实质上正是当时以封建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新兴地主阶级私有观念的反映。
他认为国君如能“因人之情”来立法,立法以后凡事一断于法,就能治理好国家。
重“势”和“无为而治”他提倡重“势”和“无为而治”。
重“势”是为了重视法律,君主只有掌握了权势,才能保证法律的执行。
慎到把君主和权势分别比喻为飞龙和云雾,飞龙有了云雾才能飞得高,如果云雾散去,飞龙就是地上的蚯蚓了。
法家的法律思想
3、“壹教”
即统一教育的内容,统一思 想认识,取缔和打击一切不利 于耕战以及违背法令的思想和 言论。
(三)“任法”、“重信”、“权 势独 制” ——法、信、权相 结合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 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 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 也;权者,君之所独制 也”。 ——《商君书·修权》
——“以刑去刑”的理论基础 “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 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 民不死上。” 2、“刑去事成”,“以刑去刑”
——“重刑”论的目的 “行罚,重其轻者,轻者不 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 刑去事成。”
——《慎子·威德》
申不害—“任法”“重术” 论
一、“任法”论
二、“术治”论
商鞅的法律思想
人物简介
商鞅卫国人,卫鞅或公孙 鞅。后因功封于商,史称商鞅; 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法学 家,法家理论的主要奠基者。 现存《商君书》24篇。
一、“不法古,不修今”的变法理 论
(一)历史进化观: 上世—人们亲“爱亲亲亲人”,贪图私利。 中“世尚—贤出而现悦抢仁夺”和。争“执仁,义人”们
“兴功禁暴” “一免走,百人逐之,非以 免可分以百,由名之未定也。夫 卖免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 分已定。”
(二)“壹赏”、“壹刑”、 “壹教”
——商鞅法治思想的核心 “圣人之为国也,壹赏、 壹刑、壹教。壹赏则兵无敌,壹 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
——《商君书·赏刑》 1、“壹赏”
即统一奖赏的标准,只能赏 赐那些有功农战和告奸的人。
法:以刑赏为主体的法令。
信:赏罚的信用。
权:君主的权柄。
1、“任法” 其一,“立法明分” 其二,明法、知法 其三,守法
2、“重信” “信赏必罚”
周公旦「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
周公旦「明德慎罰」的法律思想
《周公旦「明德慎罰」的法律思想》是古代中国最重要的法律思想之一,它认为法律应该以明智的道德来执行,罪犯应该受到恰当的惩罚。
这一思想源于古代中国的法律思想,深受儒家学说的影响,被称为“明德慎罰”。
“明德慎罰”的核心思想是,法律应该以明智的道德来执行,以便维护公正,保护弱者,尊
重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
这一思想认为,犯罪者应该受到恰当的惩罚,但不应该太重,以免给社会带来更大的不利影响。
因此,“明德慎罰”的法律思想要求在惩罚犯罪者的同时,要考虑到犯罪者的家庭和社会背景,以及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从而给予恰当的惩罚。
“明德慎罰”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被认为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
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古代中国社会秩序维护的重要基础。
它更是影响着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得中国社会更加公正、和谐。
法院法治思想心得体会总结
法院法治思想心得体会总结法院法治思想心得体会总结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也越来越凸显。
作为法治的核心实施机构之一,法院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多年的法院工作,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法院法治思想的重要性。
下面就我个人对法院法治思想的心得体会进行总结。
首先,法院法治思想明确了法官的职责和使命。
法院是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法治思想要求法院首先做到法定公正,即在处理案件时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公正、公平、公开地行使审判职权,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其次,法治思想要求法院要秉持人民至上的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依法公正裁判。
法院不仅要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保障。
其次,法院法治思想强调司法公正和人民参与。
司法公正是法治的核心价值之一,法院要坚持在案件审理中公正、客观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做到“公正无私,廉洁从事”。
法治思想还强调人民的积极参与,即要求法院充分听取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增强司法决策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通过人民的参与,可以有效提高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公开程度,增强人们对法院的信任,进一步推进法治的深入发展。
再次,法院法治思想注重司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司法权力是特殊的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社会监督。
法治思想要求法院在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要坚守法律底线,不得滥用职权,确保司法决策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同时,法治思想强调了对司法权力的有效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主要体现在法官之间、法院内部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外部监督则由上级法院、上级机关、社会媒体、人民群众等来实施。
通过制约和监督,可以有效避免和纠正司法腐败现象,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最后,法院法治思想要求法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公正意识。
法治时代,法官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更要具备公正的意识和判断力。
《慎刑恤狱思想研究》范文
《慎刑恤狱思想研究》篇一摘要:慎刑恤狱思想是中华法系中的一种重要的法律文化观念,其核心理念在于注重司法审判的慎重性和人文关怀。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慎刑恤狱思想的内涵、历史沿革、现代意义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以期为当代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引言慎刑恤狱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法律思想,其历史悠久,影响深远。
慎刑恤狱思想强调在司法审判过程中要慎重对待刑罚,注重对犯罪者的同情和关怀,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人文精神。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慎刑恤狱思想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在历史发展中的演变及其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
二、慎刑恤狱思想的内涵慎刑恤狱思想的核心在于“慎”和“恤”。
其中,“慎”指的是在司法审判过程中要慎重对待刑罚,避免滥用刑罚;“恤”则是指在司法审判中要注重对犯罪者的同情和关怀,体现人文精神。
慎刑恤狱思想强调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合理性和人道性,旨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保障人权和尊严。
三、慎刑恤狱思想的历史沿革慎刑恤狱思想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
在古代法律制度中,慎刑恤狱思想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实践。
随着时代的发展,慎刑恤狱思想逐渐融合了儒家、道家等思想,形成了独特的中国法律文化。
在历代王朝的司法实践中,慎刑恤狱思想对于减轻刑罚、保护人权、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慎刑恤狱思想在现代法治建设中的意义在现代法治建设中,慎刑恤狱思想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慎刑恤狱思想强调司法审判的慎重性和公正性,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
其次,慎刑恤狱思想注重对犯罪者的同情和关怀,体现了法治的人文精神。
最后,慎刑恤狱思想有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慎刑恤狱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在司法实践中,慎刑恤狱思想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一方面,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慎重对待刑罚,避免滥用刑罚。
另一方面,法官要注重对犯罪者的同情和关怀,关注其心理和生理需求。
此外,慎刑恤狱思想还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效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律的一些重要观点
法律的一些重要观点法律是社会公认的规范和约束人类行为的制度,它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法学领域,有一些重要的观点被广泛接受并成为法律的基本原则。
本文将介绍其中一些法律的重要观点,并对其意义进行探讨。
第一,法律的正义观点。
法律的正义观点认为法律是一种公正和合理的制度,它应该以公正、公平和平等为原则,确保人们的权利得到保护,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个人。
法律的正义观点对法律的实施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它使法律能够在保护社会利益的同时,维护个体的权益,确保司法系统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二,法治的原则。
法治是现代社会法律制度的核心原则之一。
它要求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行事,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和公正实施。
法治的原则强调法律的优先地位,要求政府和公民都要受制于法律的约束,不得任意违背法律。
法治的原则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推动社会进步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减少人们的不确定性,增强社会的稳定性。
第三,法律的效力观点。
法律的效力观点认为法律是一种有约束力的行为准则,它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社会关系。
法律的效力是法律得以实施的基础,它使得法律能够在社会中发挥作用,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法律的效力观点对于法律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的探讨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
第四,权利保护的原则。
权利保护是法律的一个核心目标,也是法律的一项基本职能。
权利保护的原则强调个体权利的尊重和保护,要求法律在制定和实施中充分考虑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权利保护的原则在维护社会公正和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它可以帮助我们构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推动社会的进步和繁荣。
第五,法律的平衡观点。
法律的平衡观点认为法律应该在不同利益之间寻求平衡,使得各方的权益都能够得到合理的保护。
法律的平衡观点要求法律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兼顾各方的利益和关切,避免极端和偏激的行为。
法治思想核心总结
法治思想核心总结法治思想是一种现代社会治理的理念和方法,它强调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以法律为基础,依法行政、按法律办事。
法治思想的核心是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它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对法治思想核心的总结。
首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思想的核心。
法治要求公民和政府在法律面前一视同仁,不论身份、地位、财富等因素,都必须遵守法律。
这是一个国家稳定和社会公平的基础。
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适用于每一个公民,保护每一个人的权益。
其次,法律是公正和公平的。
法治思想强调法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要求法律适用于每一个公民,并且公正地处理各种冲突和纠纷。
公正和公平的法律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再次,法治思想强调权力受限和合法性。
法律对于权力的行使起到制约和监督的作用,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没有人可以滥用权力,每一个政府机关和公职人员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
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同时也需要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行使。
此外,法治思想强调法律的透明和可预见性。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公开透明,法律的内容和程序应该对公众具有可预见性。
公民和企业可以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合法利益,也可以通过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透明和可预见的法律制度能够增加法律的可信度和公信力,增强公民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程度。
最后,法治思想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尊严。
法律是国家的法律制度,是对社会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具有应当被尊重和遵守的权威性。
法律的尊严表现在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上,只有当法律得到普遍尊重和遵守,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在实践中,法治思想要求政府和公民都遵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通过法律来解决社会问题和矛盾。
法治思想不仅要求政府和执法机关严格遵守法律,保护公民的权益,也要求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参与法律的执行和监督。
只有全社会都积极推行法治思想,才能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建设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社会。
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 讲义 第五章
第五章法家法律思想法家是战国时期主张“以法治国”的一个学派。
在先秦诸子中,法家对法律、法学最有研究。
法家的代表人物很多,而且大多数是当时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军事家。
春秋时期的管仲,一般被看做是法家的先驱。
法家可分为前期法家和后期法家。
前期法家有战国初期的李悝、吴起,战国中期的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代表法家中的三派,商鞅重法、慎到重势、申不害重术。
后期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有二人,一是韩非,一是李斯。
法家这些主要代表人物都有著作,或者是本人写的,或者是他们的后学写的,但大多数都失传了。
现在保存下来且比较完整的有《商君书》《韩非子》。
这是研究法家思想最基本的著作。
除了这两本书以外,还有经过后人编辑起来的《慎子》十篇、《申子》二篇,是一些残篇、佚文。
另外,战国中期还有一本重要的书叫《管子》,这是战国中后期齐国一些学者写的,不是管仲本人所写。
《管子》范围很广泛,涉及经济、政治、哲学方方面面,其中代表法家思想的部分,通过近人考证,是齐国法家写的。
《管子》中的法家思想,其价值不低于《商君书》和《韩非子》,也是研究法家思想的重要著作。
法家法律思想既是先秦也是整个中国法律思想史的重点。
第一节法家法治思想产生的社会背景东周以降,礼崩乐坏所造成的社会剧变,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变化。
在政治方面,贵族政治逐渐有向郡县官僚制演化的趋势;经济上以公有为特征的井田制全面崩溃,逐渐变为土地私有。
随着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变化,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
自孔子以降,私家讲学兴起,从而造就了一个真正的社会知识阶层“士”,他们依靠知识可以晋升,而国君则有人才可资任用,更可利于摆脱贵族的牵绊,得以突出自己的地位和权力。
国君和“士”阶层的结合,形成了新的政治集团。
法家是新政治集团在思想领域的代表,为了反对传统自西周以来的“礼治”,他们提出了“法治”,并在各诸侯国内先后掀起了变法革新运动:要求变传统的“礼治”为新兴的“法治”。
先秦法家的法律思想就是适应这种变革的需要而产生的。
法家学说杂论
慎到主张“民一于君,事断于法”,即百姓、百官听从于君主的政令,而君主在做事是必须完全依法行事。
而且,立法权也要集中于君主之手,各级的官吏只能严格地遵守法律和执行法律,即“以死守法”。
慎到非常重视法律的作用,认为“治国无其法则乱”,坚决主张“法治”;而要实行“法治”他提倡重“势”和“无为而治”。
重“势”是为了重视法律,君主只有掌握了权势,才能保证法律的执行。
,就必须尊君和尚法。
所以他说:“民一于君、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
君主得“势”在于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民能”与“君用”;(二)上下关系。
慎到认为,君主如果要实行法治,就必须重视权势,这样才能令行禁止。
慎到主张因循自然,清静而治,所以,他说:“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
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慎子·因循》)实际上,慎子的意思是在法治的基础上依照事物的本性,顺其自然,法也必须遵循自然本性。
慎到把国家职能规范化,用规范的形式体现和保证统治阶级的利益,无疑是杰出的思想。
慎到的法治思想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其一,他论述了君主与国家的关系,指出君主仅仅是国家职能的执行者,是法的工具。
其二,他把国家职能规范化,使治理国家的方法由神秘转向公开,是中国行政管理学上的一个创举。
慎到的势、法、术互相制约、互相补充。
尚法是处于中心地位的思想。
客观地说,在慎到的学说中,确实存在着重法轻贤的缺陷,也存在着重法与顺自然这两者难以统一的矛盾,但是,它避免了老庄道学纯粹任自然而不要法治和法家主张绝对的法治而不必因循自然的两种极端。
它对稍后的法家具有启蒙的意义,也可以说是法家的开创者。
申不害的学术思想,明显地受到道家的影响,但他的直接来源是老子还是慎到,不得而知。
但他的哲学思想与慎到有极相似之处,他们都遵循老子的大统一哲学。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申不害认为,自然运行是有规律的,也是不可抗拒的。
他认为宇宙间的本质是“静”,其运动规律是“常”。
法家思想核心是什么
法家思想核心是什么先秦时代,风云变幻,是列国战乱兼并之世,而法家则是乱世学人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学术力量。
那么法家思想核心是什么?下面就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法家思想核心,希望对你有用!法家思想核心法家思想的核心理念是以法治国,法家高度重视法制,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重视法制建设,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
在以法治国这一理念的延伸下,治理国家应当有以下几方面内容:循名而责实:这是法家对“正名”的解释。
君王需要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
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工作已经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而担任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去完成职务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至于怎样完成工作要求是臣子本身的事,不需要君王指导。
作为君王,要做的是关心某个官吏是否恪尽职守,完成任务有赏,完不成任务受罚,通过赏罚机制,使能者居上位,无能者淘汰。
而这其中的关键,是君王如何选择合适的人去担任合适的职务。
好利恶害: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因而法家将“好利恶害”的人性与国家富强结合起来,用赏赐、刑罚诱使、驱使人们“耕”、“战”、“告奸”,凡是生产粮食多的、杀敌有功的、揭发违法犯罪的,都可以得到官爵、田宅。
任何人不论出身如何,只要努力按照国家的法令去做,就可以得到富贵荣华,而国家也能富强起来。
法术势结合: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三者各有特点。
而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
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布于众:法要“布之于众”。
既然法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依据,是人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法律就应当以成文的形式出现,并做到公布于众,并争取做到“家喻户晓”。
法之所以公布,其目的有二:一是“使万民知所避就”,能以法律自戒,二是为了监督官吏公开断案,防止罪犯法外求情。
法纪意识 剖析
法纪意识剖析以法纪意识剖析法纪意识是指公民对法律和纪律的认知、遵守和尊重程度。
它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
本文将从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两个方面进行剖析,探讨法纪意识的重要性及其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
一、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法律意识是公民对法律的认知和尊重程度,它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意识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础。
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人们的行为规范和权利义务,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只有公民具备法律意识,才能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律意识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关键。
法律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促进了社会的有序运行。
法律意识的提高,能够引导人们遵守法律,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同时,法律也为社会提供了公正的环境,激发了人们的创造力和潜能,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法律意识是培养公民责任感和道德观念的重要途径。
法律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要求公民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遵守法律,人们能够培养出责任感和道德观念,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纪律意识的重要性纪律意识是公民对组织纪律的认知和遵守程度,它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纪律意识是组织正常运行和发展的基础。
无论是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都需要有一定的纪律来约束成员的行为,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
纪律意识的提高,能够使成员遵守组织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纪律意识是维护团队凝聚力和协同效应的关键。
在一个团队中,每个成员都需要遵守一定的纪律,才能够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
纪律意识的提高,能够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协同效应,推动团队的发展和进步。
纪律意识是培养个人自律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重要途径。
纪律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和约束,要求个人遵守规定、自律行事。
通过遵守纪律,人们能够培养出自律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提高个人素质,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
三、法纪意识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法纪意识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影响,它能够提升个人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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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到 阐述两种不 同治 国方式 所 引起 的不 同后 果 来表 明 “ 身治 ” 所指 的君 主个 人之治所 带来 的弊端 。君 主“ 身治 ” 就 是“ 国家之政要在一人之心矣” 。一个人 再怎么贤 能 , 的认 他
知能力总是有限的 , 不可能事 事公允 , 一旦 失去 了客观标准 ,
表人物之一。《 史记 ・ 孟苟列传》 记载 :慎到 , 。……学 “ 赵人 黄老道德之术 , 因发 明序其 指意 , 故慎 到著 十二论 。 慎到 的 ” 著作 《 慎子》 书早佚 , 全 现仅存《 威德 》 因循 》 民杂》 知忠》 《 《 《 《 德立》 君人》 君臣》 《 《 七篇 以及 一些散见 于古 籍的佚文 。慎
到的学术背景是 “ 老道 德 之术 ” 故 其哲 学思 想 接近 于 道 黄 ,
君无 与焉 , 仰承而已。( 慎子 ・ 《 威德》 ) 但是慎到在君主制思想方面最值 得称颂 的是他的 “ 国 立
君以为君 ” 的思想 。他 曾说过说 : 古者 立天子 而贵之者 , 以 非 利一 人也 。日: 天下 无一 贵 , 理无 由通 , 则 通理 以为 天下也 。 故立天子 以为天下 , 立天下 以为天子也 ; 国君 以为 国, 非 立 非 立国 以为君也 ; 立长官 以为官 , 非立官 以为长也。这在先秦时 期尤其难 能可贵 。国家有国君 , 不是为 了一家一姓谋福利 , 而
概念的解析强调 了主观与客 观的界 限。新兴地主阶级 的整体利益 以为“ ” 公 与君 主和各级 官吏在 内的阶级利 益 以 为“ ” 私 表现 了慎到对于个人利益的保 护。这是先秦 时期 法律 思想的一个高度层 次, 值得 我们学 习与借鉴。 [ 关键 词]: 到; 慎 法律 ; 法势 ; 公私 [ 中图分 类号】D 2 . 904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 编号 】l 7 — 9 8 2 1 )0 0 8 — 2 6 1 5 1 (0 1 1— 0 0 0 [ 刊网址 ]ht:/ w . bb nt 本 t /w w hx.e p 人就 能包 办的 了的, 需要 别人 的 帮助 与扶 持。他说 : 臣之 君 道, 臣事事而君无事 , 君一乐 而臣任 劳臣尽智 力 以善其事 , 而 di1 .9 9ji n 17 — 9 8 2 1 .0— 3 o:03 6 /.s .6 1 5 1 .0 11 0 9 s 慎到( 公元前 35 9 一前 3 5年 ) 1 是我 国先秦时期法家 的代
殊罚矣 , 怨之所 由生也。是 以分马者之 用策 , 田者之用 钩。 分 非以钩策为过 于人智也 , 以去私塞怨也 。故 日: 所 大君任法而 副弗躬 , 则事断于法矣。法之所 加 , 以其分 蒙其赏罚 , 各 而无
望于君也 , 以怨不生而上下和矣。 是
霁, 而龙蛇与 嫡塥 同矣 , 失其所 乘也 。故贤人 而屈 于 不 肖 则 者, 则权轻位卑 也 ; 肖而能服于 贤者 , 不 则权 重位尊也 。尧 为
的政 治观 , 这种观念别具 一格 , 有足够的进取精 神 , 得我们 值
思考。
的见解 , 先秦 法学理 论 中占有重 要地位 。他 的尚法重 势的 在
思想为法家法律思想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
一
、
治 国 ・ 主 中 央 集权 君
慎到所处的先秦时期 , 正是 中国奴隶制 向封 建制逐 步转 变 的时期 当时各诸 侯 国都想 通过 变法使 自己的 国家变得 强 大 , 兴的封建地主为了打败奴隶 主贵族的统治 , 新 加强巩 固了
家 。庄子认为他对于无为之道颇有心得 , 对于慎 到的思想 , 庄 子认为是其表达的是道是无所不在 、 无所不包 的客观体 , 万事
万物都是在道的制约和支配下 自然运动 , 人类社会 只需遵 循
一
定的道理 。但从他的一生来 看 , 到在法理学 有许多 深邃 慎
是为了整个 国家 , 人民 , 全体 这就是“ 民本思想” 。 国君“ 、 臣“ 、 势”群 忠” 百姓 富足便 是慎到在 君主 专制下
权威和无上 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这就是“ ” 韩 非子 ・ 势 。《
难势》 中记 载了慎到 的一段话 : 飞龙乘 云 , 腾蛇游 雾 , 罢雾 云
治, 则诛赏予夺从君心矣 。然则 受赏者 虽当 , 望多无穷 ; 受罚 者虽 当, 忘轻无 已。君舍法而 以心裁轻 重 , 同功殊赏 , 则 同罪
湖北函授 大 学学报 (0 1 第 2 卷第 1 期 21 ) 4 0
浅 析慎 到 的 法 律思 想
王
( 山东大学法学 院 , 山东济南 2 0 0 ) 5 10
[ 摘 要 ]慎 到是我 国先秦 时期重要 的思想家。虽然他被后人称 为道 家的代表人物 , 但是他 的法律 思想独树一
帜 , 法家不可或缺 的人物之一 。慎到最 负盛名的是他提 出的“ 与“ 也是 势” 事断于法” 。他主 张君 主的绝对 权威与独 尊地位 , 是反对君主独裁所谓 的“ 但 身治” 贤人政治” 与“ 。慎 到崇尚法治 。与此同时 , 慎到关 于“ 和 “ 这 两个 公” 私”
足恃 , 而贤智之不足慕也 。夫弩 弱而矢高者 , 于风也 ; 激 身不 肖而令行者 , 得助于众也 。尧 教于隶属 , 民不 听 , 而 至于南 面 而王天下 , 令则行 , 禁则止 。由此观之 , 贤者未足 以服众 , 而势 位足 以黜贤者 。这段话便是慎子 “ 重势” 的表现。为 了尊 君 ,
二、 尚法 ・ 事断于法” “ 观
慎到主张君主无为 、 “ 。他将 国君 的治 国方式分为 重 势” “ 身治” 法治 ” 和“ 。对 于身治 , 慎到以为 : 君人者 , 舍法而 以身
封建 中央集权 的君 主专制 , 符合慎 到 的政治 主张 , 这 即君 主 制 。慎到眼中的君 主制特 点有二。一 、 慎到 认为君 主 的绝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