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修订稿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稿)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规范的消防部队会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会计规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管理会计活动和处理会计业务的基本方法、程序、要求和标准,适用于实行独立核算的大队以上单位(含相当等级单位,以下统称消防部队单位).第三条消防部队单位应当依据本规范和有关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单位主管领导应当督促会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序.第二章会计人员第四条消防部队会计人员包括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岗位、审核岗位、出纳岗位及其他会计岗位人员。
第五条消防部队单位应当根据编制和管理要求配备会计人员,按照会计、审核和出纳等岗位进行分工,未设置审核岗位的,其审核工作由会计工作负责人或者会计岗位人员兼任.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调配,应当征求上级财务部门的意见.单位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掌握部队的财务法规制度,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工作负责人还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第七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职业道德:(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二)勤奋学习,精通业务;(三)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四)严谨细致,热心服务;2(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第八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部队的财务法规制度;(二)组织拟制本单位会计工作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三)组织实施本级会计工作,指导和督促会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四)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本级会计业务;(五)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的会计工作;(六)管理其他会计工作事项。
第九条会计岗位人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月结账、对账;(二)编制资金请领、拨付计划,保障资金供应;(三)负责预算外经费、党团费、专用基金和个人所得税的收缴;(四)编制本级并审核、汇总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定期进行会计分析,拟制年度会计分析报告;(五)检查指导所属单位的会计工作;(六)负责银行账户的开立、撤销和监督检查;(七)管理本级银行账户单位财务专用章印鉴、支付密码以及电子划拨授权卡等(纳入集中核算的基层单位财务专用章印鉴由单位分管财务工作领导管理);3(八)负责票据的领购、发放、登记、保管、收缴和注销;(九)整理和保管会计档案;(十)办理其他有关会计事项。
新的发票管理办法
新的发票管理办法新的发票管理办法(篇1)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单位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乐成镇实验中学”)、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
票据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单位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各部门按规定领取加班费、补贴、临时工工资、酬金等,均要填制领款单据(或工资表),按人员造册,注明标准、工作天数,并须相关人没签字。
加班费、补贴、考核工资、酬金等统一由办公室审核后,报校长签批后到财务室报销;临时工工资每月统一由所使用部门考核造册经审核报校长签批后到财务室报销。
6.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现金结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现金结算的,段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
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
7.因公出差遗失票据的处理办法:遗失单程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
遗失火车票、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单程票价,在规定的标准内给予报销;遗失双程票的,将不予报销。
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一)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
2.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10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均应办理转帐支票(同城)或汇款(异地)进行结算,并应取得对方单位的完整名称和银行帐号。
1204支付结算办法(修订稿)
《支付结算办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为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速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付及支付结算的含义)支付是指付款人向收款人转移可以接受的货币债权。
支付业务处理包括交易、清算和结算三个过程。
交易是指支付指令的产生、确认和发送;清算是指支付服务机构对支付指令的收集、交换、撮合、清分,以及计算出待结算的债权债务的过程;结算是指收集待结算的债权债务并进行完整性、可用性检查,以最终结清支付服务机构、客户的债权债务并记录和通知各方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以下简称客户)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向支付服务机构发出支付指令,以最终实现货币资金转移的行为。
第三条(支付服务机构)支付服务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和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四条(适用范围)客户和支付服务机构办理人民币支付结算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客户和支付服务机构办理支付结算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保障安全,兼顾效率;(三)谁的资金由谁支配。
第六条(支付服务机构账户的规定)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应按相关规定开立账户。
第七条(支付指令的概念和支付指令的撤销)本办法所称支付指令,是指客户通过纸质或电子形式向支付服务机构发出的,由该支付服务机构或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据以向指定收款人进行货币资金转移的指示。
支付指令一经清算完成,即不可撤销。
但相关支付清算系统另有规定,或客户与支付服务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支付指令表现形式转换)支付指令的表现形式可以在纸质形式和电子形式之间进行转换,不得仅因支付指令表现形式的转换而否定或改变其效力。
会计书写规范
会计书写规范是指会计工作人员,在经济业务活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中,对数码和文字的一种规范化书写以及书写方法。
书写规范是衡量会计人员素质高低的标准之一。
一、阿拉伯数字的书写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
字体自右上方向左下方倾斜约60度为宜,字体高度不要超过行高的1/2,要求字迹工整,大小均匀,清晰美观。
在印有数位线的凭证、账簿、报表上,每一格只能书写一个数字,不得几个字挤在一个格子里。
也不得在数字中间留有空格。
6、8、9、0等带有圆圈的数字,圆圈必须封口;“6”字要比一般数字高出1/4,“7”和“9”字要向下(过底线)超出1/4。
二、汉字大写数字的书写规范中文大写数字主要有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整(正)。
中文大写数字是用于填写防止涂改的银行结算凭证、收据等,书写时除满足文字书写基本要求外,还要求不能写错。
如写错,则必须作废重写。
三、大小写金额的书写规范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
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凡阿拉伯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币种单位。
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只有分位金额的,在元和角位上各写一个“0”字,并在元和角之间点一个小数点,如“¥0.06”;元以上每三位要空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书写,如:¥300 248 120.06。
也可以以三位一节用“分位号”分开,如:¥300,248,120.06。
在有数位线的凭证和账表上书写数字,应对应固定的数位填写,不得错位。
只有分位金额的,在元和角位上均不得写“0”字;只有角位和分位金额的,在元位上也不得写“0”字;分位是“0”的,在分位必须写“0”,角、分位都是“0”的,在角、分位各写一个“0”字,不得用“—”代替。
银行现金支付结算业务流程
支付结算工具
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 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 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一般用于本地结 算。银行本票见票即付。提示付款期限 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支付结算工具
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 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 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一般用于异 地结算。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 票日起1个月。
银行现金结算业务流程
授课老师
古丽珍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支付结算种类及结算方式 (一)按支付结算业务实现的方式不同,支付结算分为现金结算 和银行转账结算。 1.发生经济活动的双方,以现金方式完成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 的,称为现金结算。 2. 发生经济活动的双方,以信用方式代替现金支付,通过在银行 账户间划转款项,完成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称为转账结算。 (二)按所使用的支付结算工具不同,支付结算业务分为“三 票”、“一卡”、“三方式”。 “三票”是指汇票、支票和本票,其中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 汇票,“一卡”是指银行卡,“三方式”是指汇兑、托收承付和 委托收款。
支付结算据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 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 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 2.票据背书转让时,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 期。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或以票据质押的,除按上款规定记载背书外, 还应在背书人栏记载“委托收款”或“质押”字样。 3.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 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 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 的最后持票人。(也就是说当A把票据背书转让给B,A就是背书人,B 就是被背书人。B又把票据转给C,那B从刚才的被背书人变为了背书人, C是这次票据转让的被背书人)。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 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 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 处签章。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_1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篇1: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票据1、票据的种类:(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票据的报销要求:(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孟州市九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
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
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附则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2:经理主管公主少爷工作制度及规范主管经理、公主少爷工作制度与规范一)主管岗位职责:1、准时主持每天的班前例会,传达经理的有关吩咐和工作指示,检查本部门员工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与标准(发型、清淡型香水、手指甲卫生、开瓶器、笔、打火机、指定工鞋、统一颜色的袜子、化淡妆等);2、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检查每天的到岗情况及岗位安排,处理好有关请假、休假、迟到、旷工等一些事务,确保楼面运作所需人手充足;3、检查当区房间地面、台面、台底、抽风口卫生检查、房间照明和空调是否统一标准,当区各登记卡记录是否及时、清晰,有无按要求填写,推销小食、品种跟进;4、台面物品摆放是否统一标准,电视机电脑屏面清洁,待机音乐、电视频道是否按要求播放,包房小凳子摆放整齐、颜色是否一样,厕所清洁、厕纸补充、房间工作清洁、包房备用品是否齐全等;房间干花摆设的跟进,房间痰盅、垃圾桶检查、按要求摆放;5、骰盅清洁、骰仔的统一补充、公众区域卫生检查、话筒套、话筒线检查,消防设备摆放,印刷品、文具、各消耗品的补充,酒水牌摆放、清洁,台面手机盒及纸巾盒的清洁;(每周一大扫除卫生作好预先安排、跟进检查)6、客人生日房间布置及跟进,采购物品申购,提前安排所需物品,同时安排好每天的物品领用和申购,做好营业前的一切准备工作;7、营业中不断巡视各区域的运作情况:营业中公共洗手间的检查,督促服务员的礼貌、礼节,检查服务员的工作和服务程序,随时督促员工的服务态度、工作成效、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规范以及相互协助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指正,不断地提高本部门的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8、自带酒水食品监管,按公司制度灵活处理部分客人的需求;工作中不断与客人沟通,妥善处理宾客的投诉和咨询,及时调解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宾客之间、员工与宾客之间的矛盾纠纷;9、买单工作跟进,客人结账时帮客人结账,收钱时注意礼貌用语,禁止私拿小费(或虚报买单金额形成黑单),客走后及时查房(设备是否损坏、及时办理盈余和关闭电源,注意及时收拾特殊物品以及骰子、火机的循环利用),督促服务员做好班后卫生,以减轻次日班前卫生的工作负担;10、对较早走客的房间要及时通知大厅咨客台并跟踪摆台及卫生情况做还翻包准备工作;11、做好员工的思想品德教育,教导每个员工爱护公司的财产,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
票据金额的填写要求
票据金额的填写要求票据金额的填写在商业活动中非常重要,它直接影响着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为了保证票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有一些填写要求的标准参考可以被采用。
首先,在填写票据金额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明确表达:票据金额必须清晰明确地表达出来,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词句或者含糊不清的表达方式。
例如,使用不确定的数字、模糊的单位或语气不强的表达方式都会导致金额的不明确,从而影响票据的效力。
2. 数字和汉字一致:票据金额一般既要用数字表示,也要用汉字写出,两者应该保持一致。
金额用数字表示可以方便读取和计算,而使用汉字表示则可以增加票据的可读性和美观性。
3. 规范单位:票据金额必须使用规范的单位进行表示,不得使用缩写或非法定单位。
例如,应使用“元”而不是“圆”、“件”、“局”等单位。
同时,在表示较大金额时,应注明大写单位,如“万元”、“亿”。
4. 小数点的使用:当金额为小数时,小数点的位置应明确并标注,一般使用半角句点“.”进行表示。
同时,在票据填写时,小数点的前后应该用“空格”隔开,以提高可读性。
其次,根据票据类型的不同,金额的填写有一些特殊要求。
下面是几种常见票据类型的金额填写要求:1. 收据:对于收据,应注明收款金额,并在金额前面注明“收到人民币”字样。
2. 发票:对于发票,应注明开票金额,并在金额前面注明“金额(大写)”字样。
金额填写时,应统一使用行书体汉字,避免使用手写字体或印章。
3. 支付凭证:对于支票、银行汇票等支付凭证,金额的填写应采用正确的格式。
金额应将数字和汉字填写在金额栏中,同时在金额栏的左边和右边分别注明“¥”(人民币符号)和“人民币”字样。
填写完毕后,还需在金额栏的右下方加一横,以防止后续的填写。
最后,在填写票据金额时,务必仔细核对金额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金额填写错误会导致票据的无效或者产生纠纷,因此,在填写完毕后应进行仔细复核,并请相关人员核对确认。
总之,票据金额的填写要求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填制凭证注意事项
填制凭证注意事项
1.填写日期和凭证字号时要准确无误,注意区分不同凭证类型的规定。
2. 凭证上应至少包含借方和贷方两个科目,每个科目的名称和金额应清晰明确。
3. 凭证上的金额应保持一致,尤其是涉及多个科目的复合凭证。
4. 凭证上的金额应与账户余额相符,减少填错金额的风险。
5. 凭证上的资料应完整,包括票据、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
6. 凭证上的核算项目应正确填写,如部门、项目、客户等。
7. 凭证上的汇率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外币凭证需要根据当日汇率进行折算。
8. 凭证上的审签人应按照规定填写,确保凭证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9. 凭证填制后应及时审核和确认,避免出现错误或遗漏。
10. 凭证的保管和归档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凭证的可查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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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票据、结算凭证种类和格式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票据、结算凭证种类和格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4.10.13•【文号】银发[2004]235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票据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票据、结算凭证种类和格式的通知(银发[2004]235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适应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的需要,规范客户和银行的支付结算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现行票据和结算凭证(以下简称票证)的种类和格式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票证调整的内容(一)合并的票证将定额本票、不定额本票合并为本票(不定额);将二联式进账单与三联式进账单合并为三联式进账单;将托收承付凭证(包括邮划、电划)、委托收款凭证(包括委邮、委电)合并为托收凭证。
(二)调整格式、要素的票证银行汇票正面增加密押的填写位置;支票、电汇凭证和信汇凭证正面增加支付密码的填写位置;支票背面、汇兑凭证正面增加“附加信息”栏;本票增加申请人名称;汇票、本票背书栏由三栏调整为两栏,支票背书栏由两栏调整为一栏;证件号码栏后增加方格;部分票证金额栏增加亿元位;进账单增加票据号码栏;取消所有票证中“第号”字样及“会计分录”栏(调整后的票据、结算凭证附式及说明见附件2)。
银行汇票申请书、银行承兑协议、贴现凭证、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汇票挂失电报格式及银行卡专用的汇计单、签购单、取现单、存款单、转账单等结算凭证,人民银行不再统一规范格式,各银行可按照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格式。
(三)有关财政集中支付使用支票和汇兑凭证的处理按照财政集中支付改革及强化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支票和汇兑结算业务,应在支票和汇兑凭证“附加信息”栏记载相关信息。
此附加信息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必须记载事项,商业银行不得以该附加信息的缺失作为退票理由。
原始凭证的取得与填制的基本规范
(二)支出控制 1、从支款时到场人员上进行控制,形
成一种人员间相互牵制的格局,以加强
资金的安全性。
2 、采用各种开支先由各村垫付,再由 报账员持票据到代理中心审核的方式
来控制支出,这是一种用心理影响行
为的方式,使各村自觉地将资金用在 正常渠道。
2、尊重制度又不拘泥于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总结 经验,适时修订制度,使制度与镇村实情相符。
3、不依靠上级拨款,自己解决了报账员工 资来源的问题,所以没有受到村两委工资 管理方式变化的影响,保持了村级会计队 伍的稳定秩序。 4、工资发放的标准公开、公正、公平,有 利于调动村级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也有利 于统一管理。
2、影响因素:
净残值:通常按原值的3%—5%。
预计使用年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确 定。
方法:一般使用的是年限平均法。
3、提取时间:制度规定按年、季度、 月份均可。我区要求的是按年提取。 4、提取账务处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P130 表3— 26)
(三)修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P131)
2、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时间和手续存在 严重漏洞 (1)流程: 形成工程预算→ 采取招投标或自营的方式进行建造→ 工程完工后,进行决算→ 经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根据验收报告确定的金额结转固定资产。
(2)转固定资产的时间:
固定资产安装或建造完成交付使用时。
(3)转账需要的原始凭证 工程预算、决算、验收报告;
遗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怎么办? 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
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
《支付结算办法》现亟待修订和完善
《支付结算办法》现亟待修订和完善《支付结算办法》自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于规范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支付结算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促进支付结算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近年来,随着新的结算业务品种不断推出,结算核算方式的改变,现行的《支付结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不适应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的需要,亟待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支付结算办法》存在的主要缺陷首先,《办法》对支票和银行本票使用区域的规定已不适用。
《办法》第98条和第116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办法》对银行本票和支票的使用已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银行本票和支票只能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同城或大同城范围)进行支付和结算。
但随着全国支票影像系统的上线运行,支票通过相应影像信息的传送和截留,已是全国范围内均可以使用的结算工具,同时随着结算品种的改进,银行本票已在各省范围内进行结算支付,支票和银行本票的使用区域已打破《办法》规定的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使用的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已不能适应本票和支票业务的发展要求。
其次,《办法》对签章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
一是《办法》未明确签章规格、形状和签章错误的更改办法。
《办法》第11条第二款规定:“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这一规定未说明签章的规格与形状大小,且未对日常中签章错误如何更改进行规定,极易造成各银行机构理解执行不一,发生退票。
二是《办法》对签章规定已不适应电子票据的需要。
《办法》第11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电子商业汇票采用电子签名与《办法》签章规定不符,但与《电子签名法》规定却是可行的,因此《办法》对签章的规定已不能适应电子票据的发展需要。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三篇)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财务票据的管理,确保财务票据真实、准确、完整、合理地记录和反映各项财务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财务票据的定义财务票据是指用于记录和证明公司财务事项的各种纸质或电子介质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结算凭证、付款凭证、原始凭证等。
三、财务票据的管理(一)票据的编号和登记1. 公司财务部门对所有进出票据进行编号,每个票据的编号具有唯一性,并在编号前做好标记以区分票据类型和性质。
2. 每个票据的领用、使用、报销等事项均要在票据登记簿中进行登记,包括票据的种类、编号、金额、日期等详细信息。
(二)票据的领用和发放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领用和发放票据,并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置票据数量。
2. 领用和发放票据必须经过正式的申请审批程序,并由财务主管部门或授权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3. 领用和发放的票据必须及时登记,明确记录票据的类型、数量、领用人、发放日期等信息。
(三)票据的保管和使用1. 公司各部门负责自己所领用的票据的保管,应设定专门的票据保管人,保证票据的安全和完整。
2. 票据保管人应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妥善保管票据,防止票据遗失或被他人盗用。
3. 票据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持票据的完好和清晰,不得涂改、篡改票据内容。
4. 票据使用后应及时清点,并确保使用的票据与登记簿中记录的票据相符。
(四)票据的审批和报销1. 公司内所有与票据有关的业务活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报销、付款等。
2. 相关部门应核实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按照财务部门的规定进行审批。
3. 票据的报销必须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报销金额应与票据金额相符。
4. 票据的报销应及时完成,并在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后进行结算和记录。
四、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罚款、停职、解聘等。
五、附则1.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银行票据填写规范
银行票据填写规范作为现代金融交易的一种重要方式,银行票据在商业领域中的应用非常广泛。
作为持有人,正确填写票据可以保证其权益不受侵害,而作为出票人则需要符合规范填写票据,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本文将从出票人和持有人两个角度,探讨如何正确填写银行票据。
一、出票人的规范填写1. 票据类型不同类型的票据填写方式各有不同,因此需要在填写前明确所采用的票据类型。
以支票为例,支票需要在左上角注明“支票”字样,而汇票则标注为“汇票”字样。
2. 出票日出票人需在票据上准确注明出票日,且注意不得将次日或之后的日子填写为出票日。
3. 付款人和收款人在填写付款人和收款人时,需要完整准确地写出对方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和账号等信息,以避免付款或收款错误。
4. 付款金额出票人必须填写正确的付款金额,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为避免纠纷,建议出票人在填写大写金额时不使用汉字。
同时,小写金额必须填写清楚,防止发生重复开票等错误。
5. 签名出票人在填写票据时,必须亲自签名并加盖印章。
同时,签名应与开户时银行留存的签名相符。
二、持有人的规范填写1. 转让记录持有人收到票据后,需在票据背面填写转让记录,包括转让日期、转让人和受让人等信息。
为避免出现错误,转让记录必须填写清楚、准确。
2. 签名持有人需在转让记录后亲自签名,并注明转让目的。
签名必须与开户时银行留存的签名相符,否则将无法兑现票据。
三、注意事项1. 票据的安全票据一旦遗失,将可能产生无限责任甚至破产。
因此,出票人和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票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 票据的时效性票据也具有时效性,不同类型的票据存续期限各有不同。
如果票据已经过期,将无法进行兑现。
因此,出票人和持有人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和交易。
总体来说,正确填写银行票据是现代商业交易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出票人和持有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面临麻烦甚至经济损失。
为了确保票据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出票人和持有人在填写票据前务必认真琢磨、谨慎行事。
中学票据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中学票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票据管理工作,确保中学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安全性,提高中学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学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学票据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学的财务收支票据管理。
第三条中学应当组织专人负责票据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并注明相关人员的利益冲突情况。
第四条中学票据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中学票据管理工作应当与中学财务管理工作相衔接,相互配合、互为制约,形成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六条中学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票据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化票据管理、防伪票据使用等。
第二章票据管理职责第七条中学财务部门是中学票据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单位,应当确保票据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中学财务部门应当设立票据管理岗位,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票据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票据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票据管理系统,并能够准确识别各类票据的真伪。
第十条票据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学票据管理制度,确保票据管理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第十一条中学票据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票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提高票据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票据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中学员工行为守则,维护中学的声誉和利益,不得利用票据管理工作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中学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详细规定票据种类、使用流程、保管措施、领用、账务处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中学应当建立票据管理档案,保存有关票据的核查、监督和审计等相关材料,以便追查和溯源。
第三章票据种类和使用流程第十五条中学常见的票据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收据、支票、汇票、发票、进销存票据等。
第十六条中学在财务收支活动中,应当依法使用相应的票据,并按照票据种类和使用流程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中学收到他人支付的款项,应当及时开具收据,明确支付方式、金额和用途,加盖公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财务报销规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财务报销规定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和资金结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方便广大教职工,根据《会计法》、《发票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财务管理办法》(校财发(2016)368号)等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各单位、教职工根据因公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取得的真实合法票据或填制的制式内部单据、资料等报销财务支出。
第二条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格财务报销人为该经济业务的经手人,包括:在岗教职工、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的固定聘用人员。
临时聘用人员、学生不能作为经手人报销支出,研究生只能报销本人经手的实验用试剂、耗材等支出。
第三条报销的财务支出必须由审批责任人在报销的原始凭证正面签署报销意见,有关经手人、验收人签字,附件资料齐全。
第四条会计人员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报销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第五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财务收支的经济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财务收支报销审批或委托其他负责人代为审批。
项目负责人按项目预算和财务规定审批支出。
笫六条报销的财务支出按规定办理资金结算。
第七条报销人应提前按支出内容分类整理报销单据,小票面单据(如火车、汽车票等)应分类整齐粘贴在与会计记账凭证大小基本一致的底稿纸上。
第二章合格的报销票据规定第八条办理财务报销必须提供符合规定的外来票据和学校财务部门印制的制式内部单据。
报销的外来票据必须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包括税务发票和财政票据等。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
《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
《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银行、单位和个人填写的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凭以记载账务的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
因此,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壹)、贰(贰)、叁、肆(肆)、伍(伍)、陆(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
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圆的,也应受理。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三、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报销单据填写、整理和粘贴的要求
报销单据填写、整理和粘贴的要求一:报销单据的填写要求1、报销单据必须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可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2、报销单据要按所列项目填写,要求书面整洁字迹工整,不得出现草书,不能出现涂改、乱划或是涂改液修改。
3、金额书写标准①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
②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
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③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O、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者“正”字。
④大写金额数字前面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⑤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4、附《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支款凭单》正确填写模版。
附件1《费用报销单》①预留抬头书写区域。
②按部门填写。
③摘要书写区,便于详细书写。
④费用按级审批(备注:制单人如果不是报销人本人,例如:张三是制单人,李四是报销人也就是实际收款人,“报销人”签名填写:张三代李四)。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公司票据管理,确保公司财务安全和合规性运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部职能部门和员工,包含票据的开具、领取、使用、归档和销毁等环节。
3.公司票据包含但不限于发票、收据、结算单、付款单等全部与财务交易相关的凭证。
二、票据开具管理1.开具票据应符合国家税务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开具票据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并由财务主管或授权人员签署。
3.开具发票应正确填写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销售方名称、购买方名称、金额、税率等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
4.开具收据、结算单、付款单时,应准确记录交易双方名称、交易日期、金额等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
5.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开具任何票据。
三、票据领取管理1.票据的领取需经过正式的申请程序,并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2.票据领取记录应由财务部门进行登记,包含票据种类、数量、领取人、领取日期等信息。
3.领取人应妥当保管好所领取的票据,避开遗失或损坏。
4.票据不得私自借用、交借他人使用,不得随便调拨给其他部门使用。
5.如需转借其他部门或使用人,需填写转借申请,并经过财务部门批准。
四、票据使用管理1.票据在使用过程中,应重视合规性,确保票据与实际交易全都。
2.使用发票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金额、日期、销售方、购买方等信息。
3.发票开具错误或需作废时,应立刻报告财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4.收到他人票据时,应核对票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确保所收到的票据具备完整性和真实性。
五、票据归档管理1.票据归档应依照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建立相应的归档系统。
2.归档人员应依照票据种类、日期、金额等进行分类归档,并标注相应的索引。
3.归档后的票据应妥当保管,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整理。
4.归档后的票据不得私自移动、拆卸或销毁,如有需要,需经过财务主管或授权人员批准。
六、票据销毁管理1.票据销毁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进行操作。
2.票据销毁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严格依照销毁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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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零零壹壹贰贰叁叁肆肆伍伍陆陆柒柒捌捌玖玖
《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
银行、单位和个人填写的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银行、单位和个 人凭以记载账务的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
因此,填写人在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 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壹)、贰(贰)、叁、肆(肆)、伍(伍)、陆(陆)、柒、捌、玖、拾、 佰、仟、万(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
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 字。
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的,也应受理。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三、手写原始凭证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四、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举例如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整。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和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
如¥16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五、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六、支票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 ";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
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七、支票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支票的填写:
1、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举例:2005年8月5日:贰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捌月前零字可写也可不写,伍日前零字必写。
2006年2月13日:贰零零陆年零贰月壹拾叁日
(1) 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
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
(2) 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
2、收款人:
(1) 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
(由于有的银行各营业点联网,所以也可到联网营业点取款,具体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
(2) 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
(3) 转帐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
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
收款单位取得转帐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4、人民币(大写):数字大写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
注意:“万”字不带单人旁。
举例:
(1) 289,546.52 贰拾捌万玖仟伍佰肆拾陆元伍角贰分。
(2) 7,560.31 柒仟伍佰陆拾元零叁角壹分
此时“陆拾元零叁角壹分”“零”字可写可不写.
(3) 532.00 伍佰叁拾贰元正
“正”写为“整”字也可以。
不能写为“零角零分”
(4) 425.03 肆佰贰拾伍元零叁分
(5) 325.20 叁佰贰拾伍元贰角。
角字后面可加“正“字,但不能写“零分”,比较特殊。
5、人民币小写: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羊”字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
6、用途:
(1) 现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
(2) 转帐支票没有具体规定,可填写如“货款”、“代理费”等等。
7、盖章: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
反面盖章与否见(“2、收款人”)。
8、常识:
(1) 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作废。
(2) 受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3) 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
节假日顺延。
(4) 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
(丢了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银行不承担责任。
现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写齐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领,在开户银行挂失;转帐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写齐全,在开户银行挂失,假如要素填写不齐,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
)(5) 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盖一次。
(6) 收款单位转帐支票背面印章盖模糊了(此时票据法规定是不能以重新盖章方法来补救的),收款单位可带转帐支票及银行进帐单到出票单位的开户银行去办理收款手续(不用付手续费),俗称“倒打”,这样就用不着到出票单位重新开支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