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操行成绩评比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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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级艺术班学生操行综合考核管理办法1

2010级艺术班学生操行综合考核管理办法1

2010级艺术班学生操行综合考核管理办法为了公平、公正地体现同学们的表现,树立上进、立志和团结合作精神,现将综合考核管理办法公示如下:一、全期无缺勤和无违纪者加10分。

二、劳动分平时保洁和大扫除,平时保洁每人次加3分,大扫除每人次加5分。

(不达标者不加分)。

三、早中操每出勤一次加0.1分。

(住校生早操不加分)四、举报坏人坏事,并与此作斗争的,每件/次加5、4、3、2、1、分。

(按实际情况而定)五、做好人好事每件/次酌情加5、4、3、2、1、分。

六、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一次加1分,在活动中获得名次者酌情加5、4、3、2、1分。

七、担任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且认真工作者酌情加10、9、8、7、6、5、4、3、2、1分,担任班干部或团支部干部、各寝室室长,且认真工作者酌情加10、9、8、6、5、4、3、2、1分。

八、发表文章、个人代表班级获得奖励的酌情加5、4、3、2、1分。

获得团体奖全班加5、4、3、2、1分。

九、认真完成学校、老师安排的临时任务,加5、4、3、2、1分。

十、期末被评为优秀学生或优秀干部、星级学生、加5分。

(累积到下一学期)十一、出任多项职务不重复加分,以最高职务分值计算。

十二、迟到、早退一节扣1分,旷课一节扣3分,早操迟到扣2分,旷操扣5分,做操不认真被点名者一次扣1分,事假一节扣0.5分,病假一节扣0.1分。

(需出具医院证明)十三、未戴校牌一次扣2分,男生流长发,女生拉发、烫发、染发一次扣2分。

并限期整改。

十四、配戴首饰一次扣2分,披衣服,穿拖鞋一次扣1分,说脏话一次扣1分,。

十五、每期每生劳动次数不得低于15次,每差一次扣4分,卫生打扫不达标不加分,在打扫时因不认真而造成不达标的个人每次扣5分,并罚扫一周。

(位居全校第一)十六、周末不请假不住校者,每次扣5分,其在外所引起的一切事故全部由学生本人负责,全期请事假超过4次者将不再准假,其考勤按旷课计算。

十七、不尊重教师、不服从科任教师或班干部管理的一次扣20分,课堂不认真听讲,被老师点名的一次扣2分,上课打瞌睡的一次扣2分,期末作业次数不够的一次扣1分。

学生操行评定制度

学生操行评定制度

学生操行评定制度学生操行评定制度1为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风尚和情操行为,使其在德、智、体、美、技等诸方面得以发展,特制定学生操行评定办法,以检查、督促其言行。

第一条:凡是我校学籍的学生均进行操行评定,操行总分为100分,学生每学期操行分数按16.7%比例折算记入总分,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第二条:每学期对每个学生均进行操行评定,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以上者的分数作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的重要依据,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操行评定条件满分100分,每学期为5个月,每个月为20分计算,如每月均能遵守下列条件,即可得到满分。

1、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共秩序,积极要求进步,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按时认真完成作业,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合格,遵守操作规程,出色完成实习任务。

3、讲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互爱,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没有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坚持两操,动作认真,体育达标。

6、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认真负责做好值日工作,争做好人好事。

扣分:有违反下列条款者酌情扣分:1、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早操、自修缺席一次扣5分。

2、病事假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请事假一学时扣2分。

3、不服从劳动安排,不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无故不参加值日活动者,每次扣10分。

4、顶撞老师,谩骂同学者,每次扣20分。

5、不遵守学校纪律,扰乱课堂、食堂、会场、宿舍和公共秩序者,每次扣20分。

6、无故不交作业者,每次扣5分。

7、破坏公共卫生,乱扔食物、乱泼脏水者,每次扣20分。

8、穿拖鞋、背心上课或参加会议者,每次扣5分。

9、有小偷小摸行为者,每次扣50分。

10、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破坏学校环境美观和花草树木者,每次扣30分。

11、在公共场所大声喧闹、起哄、吹口哨,每次扣30分。

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

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

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第一篇: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情操,根据《德育大纲》和广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操行评定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评定的内容操行成绩评定的内容分为基础和附加两部分,基础部分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生活作风五个方面,附加部分是以学生具体的行为和表现为内容。

(一)基础部分1.政治思想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合唱国歌有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的活动,有献身于社会志义事业的思想。

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理论。

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时事政策等教育课;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政治活动。

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社会生活中的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现象,正确评价各种社会思潮。

上进心强,明辨是非,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

2.道德品质方面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具有奉献精神,有良好的竞争意识。

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举止得体、谦虚宽厚、诚实守信、拾金不昧、有社会责任感。

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学习态度方面热爱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懂得本专业职业道德。

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实验实习规则,专心听课,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回答课堂提问,上好自习课。

测验、考查、考试不作弊;积极进行各种实践活动和技能训练。

勤于思考,善于钻研,锐意创新,爱好广泛;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4.遵纪守法方面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高校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高校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操行评定工作,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培养目标和用人单位对学生道德品质要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操行主要包括思想品德、日常行为规范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学生操行表现实行量化考核。

第三条学生操行评定,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根据其思想品德和日常遵守纪律的情况,采取奖励加分或处罚减分方式,由班主任逐月考核,学期末累计评定。

每学期学生操行评定结果记入学生档案,作为评定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和进行组织鉴定以及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操行评定标准1、学校为每生每学期设定起始操行分为100分。

2、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即优秀:100分以上;良好:90-99分;及格: 80-89分;低于80分不及格。

本学期受到行政处分的,操行评定为不及格;受警告处分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级。

2、操行成绩不及格者,给予下列纪律处分:(1)一学期总评不及格,给予警告处分;(2)连续两学期总评不及格,给予留校察看处分;(3)连续三学期不及格,给予勒令退学之处分。

第二章奖励加分第五条有下列表现者,予以奖励加分:1、获得省、市、区表彰奖项的,分别加30、20、10分。

但同学期获得不同级别表彰的,只以最高级别加分。

2、获得省、市、区集体表彰的党、团组织,每人分别加30、20、10分。

3、被评为“文明寝室”的成员,各加1分;“优秀寝室长”加2分。

4、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本学期加2分。

5、具有“拾金不昧”行为的,视金额大小,加2-5分。

6、发现学生中有重大违纪行为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经查实阻止的,加2-5分。

7、学期各科成绩总分名列班级前5名的,分别加5、4、3、2、1分(包括单科成绩第一名的)。

8、当月出勤率达100%的,加2分。

9、积极在校报上发表作品的,每篇加0.5分;优秀文章加1分。

学校操行分评定条例

学校操行分评定条例

学校操行分评定条例为全面正确地评价学生在校操行情况,对学生的行为表现进行管理和考核,学生操行评定由学校办公室执行。

操行考核成绩将作为学生奖学金评定和就业推荐的标准之一,不及格者不予推荐就业。

一、操行评定办法1、采取百分制,基础70分,优加劣减。

2、操行评定由值周老师考核记载汇总后报到办公室,每星期评定一次,学期末进行总评。

二、奖分条例1、在本校举办的学科竞赛或其它活动中获得名次加2-5分/次。

2、拾到东西上交或者归还失主者,价值40元以下,加2分/次,价值40元以上,加5分/次。

3、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者,加2---5分/次。

4、热心帮助他人、事迹突出者,2分/次。

5、每周星期四,参加活动者1分/次,协助人员追加2分/次,主持人追加5分/次。

6、学生干部每季度加3分,寝室长每季度加2分。

7、一月内,未犯任何扣分事项者,加2分/月。

8、每次卫生检查评为第一名者,全寝室同学加1分/次。

9、每月作业作品突出者2-3分/次。

三、罚分条例1、上课(1)迟到:扣1分/次。

(2)旷课、旷会、早退,扣2分/次。

(3)影响他人上课,扣1-3分/次。

(4)衣冠不整,扣2分/次。

2、上机(上机时间:上午8:20-11:40,下午2:20-5:40)。

(1)迟到扣1分/次。

(2)旷课、早退扣2分/次。

(3)打游戏(含纸牌)扣5分/次。

(4)上机时吃东西扣2分/次。

(5)抽烟者扣3分/次。

(6)追逐嬉戏、打闹者扣3分/次。

(7)未经维修老师或电脑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换硬件,扣3分/次。

3、宿舍(10点关大门,查宿舍)(1)未归者,扣10分/次,并于次日通知家长。

屡教不改者搬离寝室。

(2)在宿舍、微机室、教室,私自接电者,扣10分/次。

(3)带校外人员到宿舍玩耍、就寝,扣10分/次,如宿舍丢失东西,如未查清,一律由带人者赔偿。

(4)男、女生互窜宿舍,扣3分/次/人。

(5)后勤老师查宿舍,不积极配合者,扣3分/次/人。

学校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校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XXXX学校学生操行评定办法(试行稿)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搞好学生操行等评定工作,准确反映学生的品德成绩,结合我校“品质成就人生,技能改变命运”的办学理念,以全员育人为契机,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制订《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一、学生操行评定等次(一)优秀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积极争取进步。

2.学生目的性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娱活动,热爱劳动,能吃苦耐劳,爱护工具,爱惜劳动果实。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体育成绩及格以上。

4.自觉遵纪守法,模范执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守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富有正义感觉和责任感。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讲究卫生,行为举止文明,积极参加做好事活动。

具有健康的心理品质和较高的职业道德。

6.热爱集体,积极主动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各项工作。

7.期末量化考核分数90分以上。

(每学期各月份量化考核分数平均分)(一)良好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集体,2.学习目的性明确,能努力学习各科知识,完成学习任务。

3.经常参加文体活动,劳动锻炼,社会实践活动,完成劳动任务,爱护工具,爱惜劳动成果。

4.遵纪守法,遵守《守则》,《规范》及校规校纪。

赢得师生好评。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究卫生,不讲粗话,能参加做好事活动。

6.关心集体,努力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7.期末量化考核分数80分以上。

(每学期各月份量化考核分数平均分)(二)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评为及格:1.遵纪守法,遵守《守则》、《规范》及校规校纪,期末量化考核分数60分以上。

(每学期各月份量化考核分数平均分)2.受学校警告以下处分,但表现有明显进步,期末量化考核分数60分以上者。

学生操行评分细则

学生操行评分细则

学生操行评分细则学生操行评分细则为切实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使同学们主动地、积极地进行品德操行修养,提高同学们的思想道德、遵纪守法和文明做人的品质,根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有关精神和制度,特制定本细则,请遵照执行。

一、每月底和学期末由班主任根据本细则组织对本班学生进行个人操行评定,评定结果由学校学生处审查备案,记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二、操行评分实行百分制,以75分为基本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奖分和扣分。

月平均成绩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月平均成绩在90分(含90分的)以上者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59分(含59分)以下者为不及格。

三、奖分细则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周操行奖5分。

(1)校学生干部、大队委干部中工作出色为学校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由学校提供给班主任)。

(2)对外为学校争得省、市级特等奖、一等奖荣誉或获得相应荣誉称号。

(3)助人为乐、敬老服务、拾金不昧,好人好事事迹突出。

(4)能积极配合学校制止违纪违法行为,见义勇为。

(5)主动帮助后进同学,经常做思想工作或辅导学习,使后进同学进步成绩突出。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周操行奖3分(1)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

(2)积极主动组织班级参加校际活动。

(3)受到学校通报表扬和集会表扬。

(4)对外争得二、三等奖者,在校际活动中为班级争得荣誉在1-2等奖次。

(5)主持正义,积极举报、揭发违纪和损坏公物行为,维护校内治安秩序。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操行奖2分。

(1)全月出满勤(无迟到、早退、事假、病假)。

(2)学生会检查员参加学校管理,班委干部、团支部干部参与班级管理,认真做好所担负的工作,无违纪违规行为。

(3)主动帮助同学学习和进步有成效,参加劳动表现突出。

(4)积极主动劝解、制止班内同学矛盾纠纷并及时报告班主任老师者。

(5)所在宿舍被评为优秀寝室者。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操行奖1-2分(1)为班集体出力,受班级表扬。

学校学生操行成绩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学校学生操行成绩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学生操行成绩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做好学生的操行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班主任每学期结束时对学生操行评定,要以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操行考核评分标准》所规定的内容为依据,填写学生操行评语,给学生操行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定。

学生毕业时进行综合总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三条各系负责学生管理负责人,每学期对各班级上报的学生操行成绩进行审核,并将确定试读学生名单后,上报学生处备案。

第四条内容及要求
1、操行成绩分为:优(90-100分)、良(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0-59分)。

2、操行评定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写出评语,采取百分制注明操行成绩,操行成绩一月一考核,一学期一总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3、思想品德包括:学习目的、仪表、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劳动观念、文体活动。

4、个人纪律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课、旷宿),行为(偷盗、打架、赌博、欺骗、损坏公物)。

5、个人与公共卫生。

第五条附录《学院学生操行考核评分标准》。

附录
学院
学生操行考核评分标准
学生操行考核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负责,全院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每天考核,学期末汇总,每个学生的基础分为80分。

扣分项目:
加分项目:。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1.总则1.1为培养“四有”新人,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2学生操行评分每学期进行一次,采用百分制,基本分为100分,班主任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表现评分,评出四个等级:优(90分以上)、良(75-89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59分以下),在班级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

学生操行评定及格率95%。

1.3学生在校学习期满,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操行总评。

操行总评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因违纪受行政处分未被撤销者,操行总评为不合格。

2.评分细则3.1加分项目2.1.1学期无旷课、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加IO分。

2.1.2评为学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的成员加5分。

2.1.3评为三好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

2.1.4评为学习积极分子、工作积极分子加5分.2.1.5 1.5参加校际竞赛、统考成绩前五名分别加10、8、6、4、2分。

2.1.6 1.6参加校内竞赛前五名分别加5、4、3、2、1分。

2.1.7好人好事受到学校公开表扬加5分。

2.1.8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向学校投稿每次加1分,获奖加2分。

2.2扣分项目2.2.1旷课一节或迟到、早退三次扣1分。

2.2.2缺交作业每次扣1分。

考试作弊每次扣10分。

2.2.3进出校门、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不佩带校卡,每次扣1分。

2.2.4穿拖鞋进入教学楼、实验楼每次扣1分。

2.2.5破坏公共财产扣5~20分。

2.2.6组织同乡会、打架斗殴、偷窃等各扣30分,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2.2.7不服管理、无理取闹扣20分以上。

2.2.8受到通报批评的扣2分,受到处分的分别扣5、10、15、20分。

2.2.9其他违纪行为酌情扣分。

学生操行分评定细则

学生操行分评定细则

学生操行分评定细则一.管理办法1.学生操行成绩评定的班组为基本单位,成立由班长任组长,团支书任副组长,3名非干部成员组成的操行评定小组,对本班操行进行评定。

学生会办公室对各班上交的操行分一个月统计一次。

2.在每月的月底,由班长负责把本项操行评定申报表拿到辅导员处审批,审批后及时交学生会办公室。

办公室对于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不符合才纠正后注册。

各班班长于每月初的第一次班会上,将本班上个月的操行情况进行讲评,如有异议,及时上报学生会办公室。

3.各班操行评定小组在掌握不准评定尺度的情况下,应到办公室询问。

4.任何人不得涂改已注册的操行成绩,对于涂改者,系里将作出严肃处理。

二.奖分条例1.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名次加8--10分,在省级竞赛中获前三名者,分别加6、7、8分;在地市举行的学科竞赛、书画比赛中,分别加操行分4、5、6分;在院级举办的学科竞赛、知识竞赛或其它活动中获前名者,分别加操行分1、2、3分,参与者加1分;在系级举办的活动中获前三名者,分别加0.5,1,1.5分,参与者加1分。

2.凡在各类活动中,后勤人员加0.5分。

3.凡参加万米越远赛者加操行分3 分(须跑完全程),得奖者另按条例追加。

4.向院报投稿发表者加1 分,录用者加0.5分,广播稿播出者加1 分,录用者加0.5分。

5.热心帮助他人,事迹突出者,每次加2分,拾金不昧且有相当价值者,酌情加1--3分。

6.受市、院、系通报表扬一次分别加3、2、1分,被系、学院、市省授予某称号分别加3、4、5分。

7.凡参加年级活动的同学被评为"先进个人"者加2分。

8.凡在期末被评为"先进班组集体"或"先进团部"的班级,班长和团支书均加2 分,其它班干部每人加1 分。

9.当天班级值日生卫生较好,并受到系里通报表扬的值日生每人加1分。

10.参与系里组织的篮球、足球赛,赛事结束后,每人加1分,取得前三名者,每人再追加1.5,1,0.5分。

学院学生操行评定评分细则

学院学生操行评定评分细则

学生操行评定评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纪校风建设,培养品德优良的高技能人才,根据我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操行评分满分100分,基础分为80分。

操行分以学期为单位计。

每学期根据学生个人表现,按本细则标准在基础分上实行奖分和扣分。

学生学期操行分超过100分者,按100分计;低于0分者,按0分计。

第三条学生操行评定共分四个等级:优秀(90-100)、良好(80-89)、及格(60-79)、不及格(低于60分)。

学期操行评定达不到优秀等级者,不能参与评先评优。

评先评优在学年末进行的,两学期操行评定都必须达到优秀等级者方可参评。

第四条学生操行评定一学年中两个学期都不及格者,作随班试读处理;一学年中两个学期都为0分者,作退学处理;连续二个学年每个学期操行分都不及格者,作退学处理;累计五个学期操行评分不及格者,作退学处理。

毕业生毕业学期操行评定不及格者,不能核发毕业证。

第五条学生档案中的学年评语,必须与学生的操行评定等级相吻合。

第二章奖分第六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业余党校或入党积极份子培训班,学习认真,成绩合格,经系团总支核准,每学期一次性奖励5分;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业余团校或青年积极份子培训班,学习认真,成绩合格,每学期一次性奖励2分。

第七条被评为校、系、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宿舍长),优秀团员等,分别一次性奖励5分、3分、2分;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等,一次性奖励10分;被评为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等,一次性奖励15分。

本条奖分就高奖励,不累计。

第八条担任校、系、班级学生干部(干事)并能履行职责,工作称职,每学期一次性奖励3分。

身兼数职,且工作认真负责,每学期一次性奖励5分。

本条奖分就高奖励,不累计。

第九条参加校、系、班各级各类球队、舞蹈队、礼仪队、合唱团,参加专业技能俱乐部、义工联等等,每学期每人一次性奖励3分。

参加不同类别组织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艺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1

艺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1

艺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1.9)为了统一尺度、方便操作,根据《淮海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制定艺术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一、平时测评设项及扣分标准1、政治思想表现落后,有不恰当言行的扣10~12分。

2、品行不端,弄虚作假,拉帮结派,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扣4~8分。

3、酗酒闹事,赌博或变相赌博、打架斗殴、盗窃诈骗者扣4~10分。

4、违反有关早操、上课、政治学习、晚自习等考勤制度,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者每次扣2~8分。

无故不参加校、院、班安排的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5、考试作弊者扣8分。

6、不注意公共道德,男女同学交往不文明,故意损坏公物者扣3~7分。

7、在校、学院两级举行的文明教室检查中被评为差的班级,每次班干、团干每人扣4分,全班学生每人扣2分。

8、违反文明食堂就餐管理规定者扣2~6分,在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抽烟者,每次扣2分。

9、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者扣2~8分。

因宿舍违章用电等问题被通报者,扣当事人8分;找不到当事人的,宿舍成员每人扣2分。

未请假夜不归宿者,扣8分。

10、在校、学院两级举行的文明宿舍检查中被评为D(3次C折合为一次D)的宿舍舍长每次扣3分,成员每次扣1分,所在宿舍内的学生干部、团干部每次每人扣2分;被评为E的宿舍舍长每次扣4分,成员每次扣2分,所在宿舍内的学生干部、团干部每次每人扣3分。

11、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每次扣6分;警告每次扣8分;严重警告每次扣10分;记过每次扣12分;留校察看每次扣14分。

12、若出现平时测评项目之外的问题,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视情节扣分。

二、奖励分设项及加分标准(基础分为60分)1、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干、优秀团干称号者,分别加13、12、11分。

2、积极开展学术、科研活动,论文在市级以上学术报刊上发表,科研成果通过校级以上鉴定加10~13分。

百学术稿件,在校广播台、校报、校园网发表者加3分/篇;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发表者:市级加5分/篇,省级加8分/篇,国家级加10分/篇。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根据《德育大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学生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学生操行等级及评定1、操行评定等级学生操行评定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及格(79-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2、月操行成绩评定(1)学生操行成绩每月评定一次,每名学生的起评分为90分。

(2)根据学生当月表现,从出勤、纪律、学习、劳动、卫生、两操等方面进行考核,在起评分的基础上确定加分或扣分,得出月操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为0分。

3、学期操行总评成绩以学生月操行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学生本学期的操行总评成绩。

(二)加减分条件及标准1、加分条件及标准(1)受到学生科口头表扬者,当月一次加1分。

(2)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学校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下一学期的操行成绩每月加2分(3)在学校组织的学习、文娱、体育竞赛中,取得一、二、三名者,当月每人分别加2分、1分、1分;(4)在“三文明”月评选活动中,获“文明学生”称号的,当月操行成绩加2分。

(5)在“三文明”月评选活动中,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当月每人加1分。

(6)受学校通报表扬或嘉奖者,一次分别加1-3分。

(三)扣分条件及标准1、“考勤”项扣分条件及标准(1)旷课一节,扣5分。

(2)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3)凡学校、学生科、班级组织的会议、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者一次扣2分2、“违纪”项扣分条件及标准(1)严重违犯课堂纪律,或不服从老师管理者,视情节扣5-10分。

(2)在教室、会场、宿舍、公共场所故意起哄,扰乱秩序者,扣5分。

(3)就寝熄灯后,在宿舍大声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休息者扣5分(4)不服从老师、学校工作人员、学生干部和值日人员管理者,视情节扣3-5分。

(5)骂人、吵架,影响团结者,视情节扣3・5分。

(6)打架斗殴者,视情节扣15-20分,参与者10-15分。

学校学生操行量化评比实施细则

学校学生操行量化评比实施细则

学校学生操行量化评比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更好地规范学生行为,建设良好的学习风气,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现依据《中学生守则》和《邢台市二中学生一日常规》,并结合本年级学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引导学生全面均衡发展,并为班主任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提供依据。

一、总则(一)每学期开始每位学生的操行量化起始分数为100分。

(二)在“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素质发展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两个维度的评价,将严格依据学生操行量化分数由高到低划分A、B、C、D。

(三)学生操行量化分数是学生在校各种评优活动的主要依据。

(四)学生操行量化分数与违纪学生处理方法:1、学生操行量化分数低于80分(不含80分,下同)时,班主任给予该生口头警告,并要求其开卷完成一份《邢台二中2010级学生操行量化测试题》,并且成绩达到95分以上。

……(五)学生操行量化分数由年级统一管理,各班班主任组织班干部和学生具体登记。

1、班主任给每位学生建立一份操行量化登记档案,每个加、减分事项均应保留学生书写的书面材料,尤其是减分项,必须事实清楚。

……(六)每学期末进行汇总,各班将量化登记表和学生材料统一交由年级建档保存。

(七)本学期操行量化分数不带入下一学期。

二、教学常规管理(一)按时上、下课,课堂上认真听讲,记笔记。

1、上课迟到无正当理由者,每次扣2分。

……(二)教学区内需保持安静,严格落实“进楼即静、入室即学”。

1、在教室、走廊内喧哗、打闹者,每次扣3分。

……(三)尊敬老师,听从管理。

不服从老师管理、顶撞老师者,每次扣30分。

(四)按时完成作业。

1、不按时完成作业者或不按时交作业者,每次扣2分。

……(五)认真参加每次考试,诚实守信,力争上游。

1、因故不参加考试者,每场扣0.5分。

……(六)注意身体健康,加强自律,减少缺课。

1、因病不能按时返校者,每次扣0.5分。

……三、宿舍常规管理(一)回到宿舍后抓紧时间洗漱,在宿舍内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情。

学生操行分考核办法

学生操行分考核办法

学生操行分考核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操行分是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的量化指标,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操行分考核旨在激励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条操行分考核对象为我校全体在籍学生。

第四条操行分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部)负责具体落实。

二、操行分考核内容与标准第五条操行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思想品德:主要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质、法纪观念等方面;(二)学习表现: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创新能力等方面;(三)身心健康:主要包括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生活习惯等方面;(四)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五)文化艺术:主要包括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六)团队协作:主要包括团队精神、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等方面;(七)其他:如特殊贡献、荣誉称号等。

第六条操行分考核标准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一定的分值。

具体标准如下:(一)优秀:90-100分,表现突出,具有示范作用;(二)良好:80-89分,表现较好,无明显不足;(三)中等:70-79分,表现一般,有改进空间;(四)及格:60-69分,表现较差,需努力改进;(五)不及格:59分以下,表现极差,需严肃处理。

三、操行分考核程序与办法第七条操行分考核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过程与结果并重的方法,通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操行分考核程序:(一)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操行分考核内容和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提交自评材料;(二)同学互评:同学之间相互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教师评价:教师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和自评、互评材料,进行评价;(四)学院(部)审核:学院(部)对学生的操行分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分值;(五)公示与反馈:学院(部)公示操行分考核结果,接受学生的咨询和申诉,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大学生操行分评定细则

大学生操行分评定细则

学生操行评定规则操行分的评定,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具体负责,在班主任或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由操行评定小组记载。

学生的操行分每学期评定一次,在每学期结束前,在由学生写出自我鉴定的基础上,由操行评定小组进行评议,并给每位同学评分,班主任及辅导员在评定学生操行分时,听取任课教师的意见,评出学生的基本操行分值,按其规定的分值,给予加分或减分,最后确定学生操行总分和等级。

评定流程:同学本人写申请根据规则对自己操行打分(注明得分理由)由评定小组审核并给予打分辅导员根据两份数据结合平时表现给予操行评定在班上宣布并至少为期一天的公示将公示结果报告给辅导员90分以上的同学将由学习部协助辅导员进行再次审核确认无误,操行评定完成所有评定的参考材料必须是本学期内的数据,跟奖学金相关的证书材料不得参与操行分的评定。

凡是90分以上的同学将由学习部协助系上老师进行再次审核.最终确认无误之后再录入本班成绩并参与奖学金评定。

一、操行等级操行等级分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

对学生操行考核内容实行测评量化积分制。

积分与等级的关系:90-100分为优,80-90分为良,60-7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将操行优良级比例与班级管理考核学期月累积平均分挂钩。

二、学生操行考核与测评学生操行考核测评表的几点说明:1)、本表各项目由班主任(辅导员)老师、各班操行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综合考评,同时学生自身应做好记录,以便出现争议后进行核对。

2)、有突出表现的应在“加减分理由”一栏中加以说明,然后进行加减分。

3)、评定小组以班长为组长,另外班级推选五人为组员(建议推选学习委员,室长代表,同学代表等组成六人的评定小组)。

4)、评定要求:所有人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三原则。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操行为不及格1、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当学期)处分者。

2、一学期有四门以上(含四门)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四、并凡操行分不及格者自行与辅导员交流并在班内和全系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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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艺术学院操行测评试行办法
一、根据《广西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并结合艺术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二、综合测评包括操行表现、学业成绩两个单项测评,其中:操行表现占85分,学业成绩占15分(学业成绩评测分=(平均分/100分)×15)
三、操行等级划分标准:
操行分≥85分 (含85分)——“优秀”;
操行分75~84分(含75分)——“良”;
操行分65~74分(含65分)——“中”;
操行分60~64分(含60分)——“及格”;
操行分<60分——“不及格”
四、操行表现的测评:操行成绩=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操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最高累计分不得超过满分
(一)操行基础分(总分60分)
1. 政治思想及纪律表现分(20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基本分5分)
(2)上课无迟到、早退、旷课及其他违反课堂纪律现象,课堂表现良好(基本分10分)
(3)当学期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每人每次评1分。

(例如党校、运动会、各类比赛、各类演出、无偿献血;参加学校、学院安排的各类报告、会议等)(本项累计最高分为5分)
2. 学习表现分(30分)
(1)热爱学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独立完成作业,按时参加实习,考试无作弊(基本分10分)
(2)一学期所有必修课程(考试(查)全部合格(基本分5分)
(3)当学期学业成绩平均分85分(含85分)以上评15分;80~84分(含84分)评13分;75~79分(含79分)评10分;70~74分(含74分)评8分;65~69分(含69分)评5分;60~65分评3分
3. 品德修养表现分(10分)
(1)注重品行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待人有礼,维护学院、班集体利益(基本分5分)
(2)注意个人和公共清洁卫生,生活朴素,节约水电,衣着整洁,舍检无违纪现象(基本分5分)
(二)奖励分(总分25分)
1. 社会工作分(5分)
(1)校(院)学生会主席、院团委副书记评5分;校(院)学生会副主席、常委、校(院)团委(学生会)部长评4分;校(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团支书、班长、学生社团会长、党支部副书记评3分;校(院)团委(学生会)干事、班委成员、班团支部成员、学生党支部委员、学生社团部长评2分注:本项累计最高分为5分,由学工组、班主任根据工作态度及成绩最终裁量
2. 荣誉分(10分)
(1)当学期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区级以上评10分,校级评5分,院级评3分
(2)当学期被评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干事”、“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十佳运动员”等,校级评5分,院级评3分
(3)当学期被评为党校优秀学员”评3分
(4)当学期获各类助困类奖学金、非助困类奖学金不分等级均评3分
注:本项累计最高分为10分
3. 各类竞赛(10分)
(1)当学期参加文体比赛:国家级名次第一名评10分,第二、三名评8分,第四至六名评5分
(2)当学期参加全国各分赛区比赛,第一名评8分,第二、三名评6分,第四至六名评4分
(3)当学期参加广西区、市级比赛,第一名评6分,第二、三名评5分,第四至六名评3分
(4)当学期参加校级比赛,第一名评5分,第二、三名评4分,第四至六名评3分,第七、八名评2分
(5)当学期参加院级比赛,第一名评4分,第二、三名评3分,第四至六名评2分
注:本项累计最高分为10分
4、科技创新(10分)
(1)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当学期协助老师做科研课题评5分
(2)当学期参加国家级科技、学术类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评10、8、5分;参加区级科技、学术类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评8、5、3分;参加校级科技、学术类比赛一、二、三等及优秀奖者分别评5、3、2、1分。

参加院级科技、学术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评3、2、1分
(3)当学期获国家专利者评10分
(4)当学期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者每篇评5分,发表于省部级刊物者每篇分别评3分,厅级每篇分别评2分;在报刊上发表与专业学习有关的文章以及新闻报道者,中央级刊物每篇评5分,省部级刊物每篇评3分,厅级刊物每篇可评2分;内部发行的刊物校级的每篇可评2分,院级的每篇可评1分
以上各项得分可累计,累计最高分为10分。

(注:2—4项要求出示相关证书或证明)
注:破校级以上记录追加5分;集体项目得分按应评分的50%记;代表学院参加校运会方块队、社会实践队及各项赛事者均可加基础分1分。

以上各获奖项及荣誉得分可累计,累计最高分不超过25分
(三)学业成绩分(15分)
(学业成绩评测分=(平均分/100分)*15)
(四)扣除分
(1)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以上(含5次)、10次以上(含10次)、15次以上(含15次)、20次(含20次)分别扣3、5、8、10分
(2)旷课8—15学时,扣10分
(3无故不升旗出操每人每次扣2分
(4)受校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分别扣5、8、
10、15分
(5)舍检方面:收到一次校通告扣3分,院级通报扣2分;
拒检或谩骂舍检员的,视情节轻重,每人每次至少扣2—5分(6)无故不参加学生会干部例会及班长、团支书等学生干部例会的,每次扣1分
(7)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影响者、无故不参加公共劳动等集体活动者,根据具体情况扣3—10分
(8)班干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学院下达的任务,不按时上交材料的,根据具体情况扣1—5分
注:以上第1、2、3、4、5、6点均以相关部门的记录为根据进行扣分
(五)、评定办法
1、学生操行评定每学期测评一次,基础分为100分,各学年平均分即为个人毕业分
2、学生操行评定以院、班级日常考核为主,学生处抽查、院学生干部检查为辅
3、学生操行由辅导员负责组织实施,做到严格考核、如实记载,定期向学生公示考核评定结果,对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扬鼓励,对经常违纪者要提出警示并做好帮教工作
4、评定结果记入学生“学年鉴定”装入档案,作为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
5、学生操行评定积分在85分以上者为优秀,80—84分为优良70—79分为良,60~69分为合格,59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含59分),操行评定不合格且无积极表现争取加分者,参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追究纪律处分直至做出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理
(六)、操行评定的处理
1、操行的量化方法:学生每学期操行满分100分,凡操行方面加减分均在100分的基础上进行,操行分满分100、不保底,同类加分不累计,只取最高分
2、操行测评成绩不到80分,取消“三好学生”评定资格,不
到75分者,取消评选各项先进资格和奖学金资格。

不到80分者,取
消各级学生干部资格
3、在校期间三次及以上操行测评不及格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评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不颁发毕业证书
注:(1、伪造证明材料、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背学术道德的即取消评优资格
2、同一内容(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竞赛只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加
3、本细则的解释权由学院学生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
贺州学院艺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二月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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