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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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建管理制度

临建治理制度

1.目的:规范临建的设计施工治理程序,提高临建施工治理水平,降低临建费用支出,促进临建施工的标准化治理。

2.内容

2.1 图纸会审与变更

(一)平面布置变更

(二)结构形式和装饰标准变更

(三)扩大和缩小建设规模变更

2.2 施工治理

(一)承包形式与合同治理

(二)施工技术治理

(三)质量、安全、进度治理

(四)人事教育与文明施工治理

(五)物资治理

2.3 验收与移交

3.责任

(一)项目部领导班子进行变更商定,生产经理负责变更治理。

(二)工程部相关专业工程师负责施工治理。

(三)专业工程师负责施工平面设计,作业指导书编制,P3

网络打算编制,施工交底工作。

(四)质量治理部部长负责验收与移交。

4.规定

4.1 项目部总工依照公司临建设计图纸及实际地质与环境确定施工主方案。

4.2 凡平面布置、结构形式和建设规模与原设计有变化时,必须经项目领导班子讨论确定,由生产经理签发变更通知。

4.3 承包形式由项目领导班子与公司领导共同确定,合同治理执行正式工程合同治理方法。

4.4 各专业设专人(技术员、施工员)进行专业施工治理,加强过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操纵,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5 若为大包形式可对施工用料数量不与操纵;若为清包形式可采取用料定量承包形式,按正式工程用料进行治理。

4.6 生产临建验收移交工作以单位工程为单位,由质量部部长组织技术员、使用单位领导或调度人员和承包单位领导共同进行,消缺项目三方签字限定时刻完成移交工作。当整体完工后对施工区域进行移交。

4.7 临建施工除必须执行本制度外,还应同时遵照执行项目部的其他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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