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概论知识点整理
社会保障概论重要知识点整理
1.社会保障概念:是为保障民生以及促进社会进步,由国家及社会以立法为依据出面举行,由政府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对因各种经济及和社会风险而陷入困境的人群以及有物质和精神需求的社会全体公民提供的,社会福利性的物质援助和专业服务的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2.社会保障发展总趋势:社会保障的政策决策超于集中统一,而在社会保障的业务管理上则超于分散,接近群众。
另一种趋势,私营化3.社会保障的功能:(一)经济功能:1、维持劳动力再生产,2、促进资金市场发展(二)社会功能1、体现社会公平2、保持社会稳定4.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一)社会保险(二)社会救助(三)社会福利(四)优抚安置5.社会保障模式:(一)从国家对社会进行干预的角度出发可分为(1)社会服务。
包括公共援助,公共补贴,社会保障(2)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鼓励自置产业以及购买人寿保险等个人行为(3)公共服务和市政建设(二)从社会政策学的角度出发可分为:剩余模式和机制模式(三)从保障范围出发分为:普通保障模式,就业保障模式和救助型保障模式(四)从实施方式出发:现收现付式,部分积累式,全部积累式(五)从制度安排的角度:福利国家型保障模式,保险型保障模式,强制性自我储蓄型模式国家保险模式6. 社会保障的特征:(1)社会性,针对全体社会成员的一项制度安排(2)福利性,从目标上看,个人和社会的发展(3)互济性,统筹互济、分担风险(4)强制性,强制参加,强制缴费7. 社会保障法的特征:1.广泛的社会性:保障对象的普遍性,保障责任的社会化,保障目的的社会性2.明显的强制性:明显的国家干预法的特征3.严格的专用性:必须直接用于社保活动之中4.特定的技术性:以数理计算为基础5.实体性与程序法的统一性:权利、义务,条件和程序8. 社会保障管理方式及其特征:1.政府直接管理方式,政府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同意管理全国社会保障事物a.纵向集中管理:加拿大、马来西亚、缅甸b多头管理,日本.、美国、澳大利亚2.半官方的自治管理方式,政府设立一个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多个政府部门监督,具体的管理则交由半官方的社会保障机构来完成,代表是欧洲国家3.民营的市场管理方式,政府负责政策制定和监督,具体管理事务交给私营性的社会保障机构,按市场管理的方式进行。
自考社会保障概论详细笔记
社会保障概论详细笔记第一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历史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经济、社会背景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一)辞源:(Social security )1、1935 美国《社会保障法》首次提出2、1941 《大西洋宪法》(Atlantic Charter)两次3、1944 《国际劳工组织大会》《费城宣言》4、联合国《人权宣言》正式被使用(二)定义(P4)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是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二:社会保障对个人的意义1、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不防不行,不保不行。
2、最无法抗拒的风险:越好越老,老无新养。
老态龙钟疾未消,更甚俗事败幽情。
3、人生三大风险:有什么别有病,没什么别没钱。
少年、中年、老年。
三: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1、市场经济是生产社会化的大规模经济。
a、家庭保障力下降b、社会保障成为必要。
2、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3、市场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内需不足)4、市场经济是以应用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经济。
5、任何社会中存在的先天性疾病、残障或各种原因导致的无依无靠者需要社会救助。
市场经济效率高但风险大,社会保障可以发挥减震器的作用。
英国:1834年《新济贫法》德国:1883年《疾病社会保险法》美国:1935年《社会保障法》二战后兴起了“福利国家”运动,形成了以救助、保险、福利为主要内容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一:古代:人类对理想社会的探索包含了十分丰富的社会保障思想。
(一)中国:孔子——“大同思想”(二)西方:柏拉图《理想国》,之后又出现了诸如:英国,莫尔《乌托邦》;意大利,康帕内拉《太阳城》;法国,傅立叶《和谐社会》;英国,欧文《劳动公社》二:19世纪初(一)福利国家理论:办公共福利事业,缓和阶级矛盾。
社会保障概论
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论1.【名词解释】郑功成: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
2.大社会保障概念:经济概念,服务概念,精神保障3.社会保障的特点:公平性(范围待遇、过程)、社会性(制度开放、筹资、管理监督)、福利性、法治规范性(强制与规范)、多样性、刚性发展4.社会保障的本质特征——最终责任主体:国家或社会,社会性目标:为全体社会成员(全体居民)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公平性;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资金来源:国家财政+企业+个人,经济福利社会性项目:以特定社会问题存在并需要国家经济援助的方式解决为设立条件,多样性、发展性、刚性方式:自成体系的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方式,自身独特的规律,特殊性5.【比较特点】【反复出现】英国福利性保障制度——体系完整覆盖面广,与福利制度相联系分类合理,体现不同功能财政负担繁重,福利刚性明显新加坡储蓄型保障制度——征收具有强制性、支取不存在随意性(最低存款保证);筹资模式是完全积累式的,雇主和雇员按规定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公积金记入个人帐户个人的公积金存款与本人的劳动贡献和工资收入紧密结合在一起;中央公积金功能多样,是综合性的自我保障体系;美德保险型保障制度——与收入相关的保险金以自我保护和自我支持为主6.因国情不同、国民的需求不同、历史变化和政府指导思想不同而不同7.我国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济——最低层次社会保险——基本层次社会福利——高层次社会保障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8.社会保障制度应遵循的原则:与经济社会相适应、普遍性与选择性、互济性法制性、公平原则、责任分担原则第二章社会保障发展和变迁1.影响社会保障发展进程的因素:经济,社会,道德伦理,政治2.【社会保障历史发展(立法)】【反复出现】【必考】萌芽时期——1601年英国济贫法原因:社会动荡,教权衰落,王权兴起代表人物:亚当斯密,马尔萨斯,李嘉图,萨伊认识局限性:忽略了救助的社会和生产积极意义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时期——1883年疾病保险法、1884年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老年和残疾保险法德国一系列法律标志着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原因:社会化大生产,工人阶级贫困,马克思主义传播,俾斯麦内安抚、外扩张代表理论:德国新历史学派基本特征:权利义务相结合,根本目的在解除社会成员后顾之忧,基本保障型,保障过程规范化,强制性社会保险形成制度时期——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原因:20s30y经济大萧条代表理论:凯恩斯经济理论充分发挥时期——20世纪中叶英国贝弗里奇报告背景:二战后反作用力;冷战标志:以英国福利国家建成为起点改革时期——20s70y末至今改革的背景“滞胀”【简答】(1)经济增长率低(2)全球化下的放松规制和探底竞争(3)人口结构变化存在问题:(1)消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成本高昂)(2)国家财政负担加重(3)管理体制僵化、效率低、成本高(4)缺乏创新机制(缺乏创新动机)(5)养懒汉改革目的(1)更适应社会需求(2)更合理的资金收效关系(3)进一步扩大个人选择的余地改革方法开源:扩面、增税(提高缴费上限、费率,征收社会保障所得税)节流:调整社会保障条件以缩小保障范围;减少社会保障给付时间等;推迟退休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等3.社会保障的主要模式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险型强制储蓄型国家保障型4.改革经验:【简答】尊重本国国情,追求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健全法律制度,社会保险一体化教训:国家包办社会保障事务和福利的高速膨胀,将带来严重的社会保障财政危机社保水平过高会助长国民惰性,影响国家竞争力社保体系的残缺不全会使有关社会问题进一步恶化规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特定社会时期,结构,问题,目标)采用经济援助手段必须有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刚性发展规律——需求不断增长,制度化保障,保障水平和范围刚性发展5.我国社会保障模式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国家主导,政府干预,国家和政府共担责任,社会化面临的主要问题:体系不完善,安全网存在漏洞立法滞后;忽略乡村,不平等;效率低;责任划分不清第三章社会保障相关关系1.社会保障涉及基本理论范畴:公平与效率:公平是主要核心目标(保障范围,待遇,过程),效率为次要市场与政府:市场失灵与社会保障,政府失灵与社会保障政府介入社会保障的弊端:无法反应偏好,权利义务不对等,低效率权利与义务:国际:保障生活,安定秩序企业:为员工提供一部分社会保险资金义务个人:劳动义务,缴费义务个人权利:在遭遇风险和生活困难时,有权获得生活资料保障基本生活的权利2.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目标:“扩中提低”与基本生存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方式:按劳分配,按需分配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层次:初次,再次,第三次(慈善)3.【重点】社会保障与劳动力流动:社保制度不统一,板块分割,各自为政对劳动力市场造成了分割,不利于流动4.【重点】社会保障与劳动力流动【收入效应,替代效应】社会保障越好,劳动力供给越少社会保障给付相当于收入纯增加,一般只有收入效应,不愿意参加劳动(养懒汉)社会保障税征收具有收入与替代效应收入减少,收入效应是努力工作,替代效应是减少工作5.【重点】社会保障与劳动力需求社会保障下转移支付(社会救助等)——扩大了需求,增加劳动力需求成本增加——替代效应下,资本替代劳动,劳动力减少规模效应下,提高了价格,需求减少,缩减规模,劳动力减少6.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恢复劳动能力,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失业保险用于培训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形成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7.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共性:分担风险,风险转移,损失赔偿,充足的基金区别:性质不同(公共与私人),目标不同,管理体制不同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险的补充第四章社会保障基金与管理1.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依法筹集并用于保障国民基本生活和增进国民福利的专项资金,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
社会保障概论笔记
社会保障概论笔记一、社会保障定义、体系结构、功能1、社会保障定义:(social security)指以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特点: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多个层次、逐次统一2、社会保障的体系结构:由3大部分组成: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原则:保障水平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总之,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特殊层次)构成的有机统一体。
各自特点:(1)社会保险(中间层次,核心部分)定义:指以国家责任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但无工作亦即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这些劳动者一定的收入损失补偿,使之能不低于基本生活水平,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种制度。
特点:强制性————符合条件劳动者必须参加互济性------------定期缴纳保险费,有人遭遇风险损失时,互助共济储备性————按规定缴费,储备待用补偿性————限于收入损失时才可得到补偿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呢?答:老年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生育社会保险残障社会保险死亡社会保险(2)社会救助(最低层次)定义: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
社会救助目标:满足保障对象最低生活需要社会救助对象:①无劳动能力、无人赡养、完全没有生活来源的人②有劳动能力、有收入、但因意外灾害,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一时生活苦难的人③有收入,但生活水平低于或相当于国家最低生活标准的个人或家庭社会救助经济来源:政府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个人捐赠。
(3)社会福利(最高层次)定义:政府和社会组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以及以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对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
社会保障概论考试重点总结
社会保障概论要点第一章绪论1、20世纪20年代初期的福利经济学创始人庇古、1998年诺贝儿经济获得者阿玛蒂亚森均在福利经济学、贫困问题等卓越研究享誉世界。
2、社会保障基本原则:公平原则、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责任分担原则、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其他原则(互济性原则、法制性原则)第二章社会保障的发展1、国家通过立法形式来介入济贫事物,是社会保障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这个里程碑显然以1601年英国颁布的《伊丽莎白济贫法》为标志。
2、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
19世纪80年代,德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起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从1881年——1889年,德国先后制定了疾病保险法,工伤保险法和老年与残疾保险法等,并与1911年将上述三部法律确定为德意志帝国的统一法律文本,另增加孤儿寡母保险法成为著名的《社会保险法典》,德国的实例表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并不完全取决于经济发展状态。
3、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规律(重点):1、立法先行,立法先行正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政策和一种国家制度安排的特征的具体表现;立法先行还有一种特殊意义在于,政府可以主导社会保障制度,却不能决定社会保障制度;可见立法先行更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要求。
2、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社会保障是国家、社会有组织的运用经济援助与服务的手段来满足社会成员的各种保障需求,这就必然要求与当时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
3、协调发展,社会保障各个具体项目协调发展,社会保障各子系统协调发展4、多样化发展,多样化发展规律在过去在现在乃至将来均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进程中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规律它能够使一些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本国社会保障制度时,保持以现实国情为基础的较为清醒的头脑。
第三章社会保障体系与模式1、社会保障体系的涵义(重点):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依法健康立起来的保障国民生活、维持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系统,是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以及各种具有互助共济的社会化保障机制共同编制成的“社会安全网”。
社会保障概论期末复习知识点整理
社会保障概论期末复习知识点整理考试题型:1、单项选择〔10〕2、多项选择〔10〕3、判断题〔10,错的要改正来〕4、名词解释〔4〕5、简答题〔4〕6、分析题〔1〕1、福利性、互济性〔具有统筹互济、分担风险的特征〕、强迫性〔强迫参加、强2〔1〕经济功能:维持劳动力再消费、促进资金市场开展;〔2〕社会功能:3分。
〔2〕实物性福利涵盖医疗效劳、住房福利、教育和社会福利效劳4中的劳动者群体。
社会保险的基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筹集。
社会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公务员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工程。
〕、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保障线。
对象是社会中最困〕、社会福利、优抚安置5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代际交换方式23、自然村落和族群社区是根本社会构造4、传统家庭伦理和社会标准是6〕工业化的冲击:以家庭为根本消费单位的自然经济趋于瓦解。
封建土地制度日趋瓦解、圈地运动合法化、农村人口涌向城市、雇佣劳动者。
工厂企业间竞争加剧、劳动力需求的减少、相对剩余人口。
竞争和资本对劳动者的剥削、两极分化。
2〕家庭功能变迁:家庭的经济功能受到了削弱;家庭的人口规模日益缩小;家庭构造日趋核心化;家庭失去了土地保障;强调国71492年新大陆发现以后迎来大航海20英亩以上土地的农民房屋;1514年伦敦近郊反圈地运动暴动;1530年乞食容许证的法?8要求全国普遍设立收容贫民的济贫并通过委任贫民救济官的方式建立起全国范围的地方济贫行政体系;(2)建立征税机构以满足济贫资金筹集所需,并确定了从富裕的地区征税补贴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方(3)对有劳动才能的强健贫民通过提供劳动场所的方式促其自立;(4)对无劳动才能的老弱病残者,通过院内收容和院外救助两种方式进展救助;(5)对失依儿童,以孤儿院收养、家庭补助、家庭寄养等方式进展抚养。
特点:兼有强迫劳动与福利救济双重性质。
旧?济贫法?的根底是社会权利的不平等。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复习资料第1章社会保障的历史与发展一、社会保障的内涵:(4)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强制规定的、由国家和社会出面举办,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旨在保障公民个人和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并提高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进步的制度。
几层含义:1. 社会保障的首要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
2. 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3. 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从而实现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
4. 社会保障的手段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它是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杠杆之一。
5. 社会保障的实施依据是国家立法。
二、社会保险(13)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立法手段,设立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中断劳动而失去收入来源时,由社会给予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雇主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以建立保险基金为基础、以国家立法为依据、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的一种社会保障项目,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它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社会保险等。
三、社会救助(13)社会救助是在公民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遭受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幸事故的受害者,不是由主观原因引起贫困)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满足其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保体系中的最后一道保障线。
四、社会福利(14)社会福利是以国家或社会为主体,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社会弱者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的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五、优抚安置(14)社会优抚是由国家和社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按照规定提供保证一定生活水平的资金和服务,带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
六、社会保障的特点(6)(一)强制性。
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国家立法建立的,并依法强制实施,因而具有强制性。
(二)社会性。
(完整版)社会保障概论知识点整理
社会保障概论知识点整理题型:1、单项选择(10) 2、多项选择(20)3、简答 4、名词解释 5论述1(1)定义P4: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这一定义包含四个要点:①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②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应的社会立法;③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④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对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处于(2)功能P11:①人民生活的安全网②经济发展的助推器③社会矛盾的调节器④社会政治的稳定剂⑤此外,社会保障对社会的文化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推动作用。
保障目标、资金来源、给付方式等方面加以归纳,,可归总为三种不同的保障形式,即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
它们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
此外,还有这三种保障混合的形式以及一些补充保障形式如企业员工福利、慈善事业、互助保障等。
2(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因为它的保障对象是劳动者,即人口中最多、最重要的部分。
它所承担的风险也最多,包括劳动者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发生的使他们失去工资收入的生、老、病、伤、残、失业等所有风险。
它所占用的资金也是社会保障基金中的最大部分。
)(1)含义: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却因失去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特点:①强制性,通过国家立法推行,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领导者必须参加。
②互济性,参加者定期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当其中有人遭遇风险而受到经济损失时,可以按规定领到一定数量的保险金,实行风险分担、互助共济。
③储备性,参加者按规定缴纳费用作为基金,储存待用。
④补偿性,社会保险给予参与者的物质帮助,限于收入损失的补偿,即劳动者在中断、收入中断时才有权得到给付。
00071社会保障概论知识点
第一章社会保障学导论2、对社会保障概念的理解:1)社会保障的目的、标准、主体、实施依据、对象、资金来源3、社会保障的特征法律强制性、对象社会性、福利性、经济保障性、机会公平性、收支互济性、待遇差别性4、社会保障的对象:概括的来说是以社会劳动者为主的全体社会成员,但因保障项目不同而有区别。
1)社会救助对象是相对贫困的人口群体,是指一个国家内生活水平等于或低于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主要包括:(1)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地公民(2)突发灾害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公民(3)有一定生活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或相当于国家法定最低标准的公民2)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一般是挣工资的劳动者),不涵盖资本家、企业家、雇主阶层。
3)社会福利的对象是包括社会劳动者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
4)社会优抚的对象是社会上一部分倍受尊重而又有光荣身份的人口群体——军人及其家属,包括退伍军人、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和为国捐躯军人的家属等。
优待的对象是现役军人家属和在乡老红军、老复员退伍军人等;抚恤对象是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和残废军人;安置对象是退出现役的军人;3、社会保障的特征:1)法律强制性2)对象社会性3)福利性4)经济保障性5)机会公平性6)收支互济性7)待遇差别性5、社会保障给付标准:概念:是社会保障的各个项目向受益人支付的金额、实物和服务的数量。
基本原则:保障基本生活,兼顾公平与效率;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社会福利支付水平;不同保障项目给付标准不同:1)社会救助:给付标准是保证被救助人的生活水平达到当时当地社会经济条件下的最低生活水平,即保证被救助人享有当时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这一标准时出于对人的生存权的考虑。
2)社会保险的给付标准时使被保险人——社会劳动者能够享有基本生活水平。
3)社会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团体为增进群众福利,改善国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而举办的公共福利设施、津贴补助、社会服务和集体福利事业。
4)优待和抚恤标准一般为保证被保障人的生活水平相当于或略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14、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社会保障有利于为经济发展筹集资金,促进经济增长。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1.1 社会保障的定义1.2 社会保障的目的1.3 社会保障的分类1.4 社会保障的发展历程1.5 国际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第二章:社会保障项目2.1 养老保险2.1.1 养老保险的定义与目的2.1.2 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2.1.3 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与计算方法 2.1.4 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与金额计算 2.2 医疗保险2.2.1 医疗保险的定义与目的2.2.2 医疗保险的参保条件2.2.3 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与费用比例 2.2.4 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与规定2.3 失业保险2.3.1 失业保险的定义与目的2.3.2 失业保险的参保条件2.3.3 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与金额计算 2.4 工伤保险2.4.1 工伤保险的定义与目的2.4.2 工伤保险的参保条件2.4.3 工伤保险的事故认定与待遇计算 2.5 生育保险2.5.1 生育保险的定义与目的2.5.2 生育保险的参保条件2.5.3 生育保险的待遇计算与领取条件第三章:社会保障体系3.1 社会保障基金3.1.1 社会保障基金的定义与作用3.1.2 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来源与管理机构 3.1.3 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与监管3.2 社会保障机构3.2.1 社会保障机构的职责与组织架构3.2.2 社会保障机构的服务内容与流程3.3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3.3.1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背景与动因3.3.2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与措施3.3.3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挑战与问题第四章:法律法规及注释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4.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社会保障登记申请表格附件2:社会保障待遇申请表格附件3: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解读材料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社会保险:指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属在生老病死等特殊情况下的经济权益,建立的经济互助和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概论知识点
社会保障概论第一章导论社会保障制度: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社会保障的内涵1、责任主体——国家或政府2、物质基础——国民收入再分配(来转移支付提供物质基础,主要是提供钱与服务。
)3、目标——基本生活[社会保险](最低生活[社会救济])4、保证(依据)——社会立法社会保障的外延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主要介绍)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次要介绍)社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属在其工伤、年老、疾病发生时而给予参保人及其收益人一定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制度。
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关系。
社会救济:由国家、政府按法定标准在公民无法满足最低生活水准时而给予其最低生活保障的一种制度。
(只享有权利)社会福利:最不好下定义①一种为:实现个人潜力的各种服务广义:一切改善人们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各种公共措施。
狭义:集体福利(单位福利)社会福利——面向全体公民(医院、图书馆、体育馆、公园)——面向特殊人群(孤儿、无依无靠老人)②一种为:为了提高全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社会政策总称。
是社会保障最高层次,对象是全体公民,涉及范围广,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体制,不同国家之间有很大差别。
优抚安置:指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对社会上的特殊公民为保卫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而做出贡献的军属、烈属、残废军人、退伍官兵所给予的优待和抚恤。
社会保障的特征:公平特征、社会化特征、福利性特征、法制规范性特征、多样性特征、刚性发展特征社会保障的功能: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的特点:社会安全为目标、社会立法为手段、社会公平为原则(政府行为)人道主义为本色(社会互助)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1601年,英国《济贫法》的颁布——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社会救济/助)规定:济贫是教区的义务,向地方征收济贫税(在教区范围内每家人应该缴钱),成立全国范围内济贫机构,设立监察人员。
社会保障概论复习要点
《社会保障概论》复习要点第一章总论一、社会保障概述1.概念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以立法和行政措施确立对遇到疾病、伤残、生育、年老、死亡、失业、或其他风险的社会成员给予相应的经济、物质和服务的帮助,以保障其疾病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经济福利制度。
2.内容A.对象——全体社会成员(实际上是只对部门成员或部门项目)B.责任主体——国家(、企业和社会)C.目的D.资金与受保障者收益3.基本特征A.保障性;B.强制性;C.社会性;D.互济性;E.公平性;F.福利性。
4.目标基本目标——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益较高目标——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和促进其发展5.功能第一,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的重要机制——具有调节和平衡功能第二,社会保障的建立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调节经济的蓄水池和自动稳定阀、对投融资的调节、保障劳动力再生产第三,社会保障的发展对于实现社会成员生活的安定发挥了重要的社会功能三个层次,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具有济贫作用;二是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防贫的作用;三是福利生活保障,具有提高作用还有促进社会公平的责任总之,社会保障的功能在于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使贫困人口的比重有所下降,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得以保障,起到促进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作用。
二、社会保障体系和类型1.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以及优抚安置。
其中:社会救助——最低目标——最低的生存需要社会保险——基本目标——基本的生活需要社会福利——最高目标——改善和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2.社会保险A.概念B.特点a.强制性;b.资金筹措的多样性;c.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d.资金使用的预防性C.内容a.养老保险(涉及面最为广泛);b.失业保险(最为基本);c.医疗保险d.工伤保险;e.生育保险3.社会救助A.概念B.特点一是强调国家及社会对社会救助对象的责任和义务;二是救助资金只来源于国家和社会,受助对象得到社会救助是其基本权利;三是社会救助的实施即要求被救助者提出申请,据有自愿性的特点,又要求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对其实际经济情况作出确切调查,在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四是之敲到保障最低生活需求,发放救济金的标准低于其他社会保险的发放标准C.内容一是自然灾害求助,二是失业破产救助,三是孤寡病残救助4.社会福利A.概念B.特点一是国家和社会的直接责任性二是显著的普遍性三是重点提供有关提高生活质量方面的设施、津贴和服务三、社会保障的实现形式一是收入保障计划—一现金支付的形式二是实物补助计划——服务的形式四、社会保障的类型1.按给付标准分:收益基准制(规定收益制)、缴费基准制(规定缴费制)和混合制给付方式:就业关联制度、普遍保障制度和经济收入调查制度2.按资金来源分:政府统包型(国家社会保障型)、投保资助型和强制储蓄型。
社保概论知识点总结
社保概论知识点总结一、社会保障的概念社会保障是指国家或者社会组织为保障人民生活的基本权利和权益,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服务,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多种形式的保障措施。
它是现代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生存、发展和权益的重要制度。
社会保障的范围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中社会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方式,通过政府或者社会团体提供的一种保护制度,解决人的社会风险和社会问题,以达到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
社会救助则是通过政府或者社会组织提供的一种对无法自理的人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则是指政府或者社会团体提供的对弱势群体进行照顾、帮助和帮扶的一种制度。
在现代社会,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国家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生存、发展和权益的重要制度。
二、社会保障的意义1. 保障人民生存权利。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满足人民生存、发展和权益的需要,确保人们能够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这对于保障人民生存权利和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 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解决社会不公平现象,减少社会的不公正现象,推动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增加人民的消费能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和社会繁荣。
4. 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善社会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5. 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巩固国家的长治久安,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社会保障的内容社会保障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三个方面的内容。
1.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通过社会统筹的方式,通过政府或者社会团体提供的一种保护制度,解决人的社会风险和社会问题,以达到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
《社会保障概论》复习总结资料
《社会保障概论》复习总结资料2013-01一、概念辨析1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在公民在暂时或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所采取的各种相互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各项社会保障子系统的总和。
简言之,也就是由各项社会保障子系统所构成的社会保障整体。
3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而无法工作亦即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这些劳动者以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使之能继续享有基本生活水平,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进行,保证社会安定一种制度。
4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险体系是由社会养老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生育社会保险所构成的总和。
5社会福利: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以及以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
6社会救济:社会救济亦称社会救助,是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它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
7失业: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失业的定义是:一定年龄范围之内的劳动人口,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视为失业:本人无工作,没有从事有报酬的职业或自营职业、本人当前具有劳动能力,可以工作、本人正在采取各种方式寻找工作;我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失业一词的界定是:失业是指劳动者在有劳动能力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当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
8贝弗里奇报告:1942年,英国贝弗里奇勋爵着眼于重建战后和平,使英国永获安全的长远安排,经过调查研究,提出了一份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的长篇报告,制定了一整套对英国全体公民实行福利制度的指导原则,设计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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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概论知识点整理题型:1、单项选择(10) 2、多项选择(20) 3、简答 4、名词解释 5论述(五根支柱)1(1)定义: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期基本生活的制度。
(2)功能:①人民生活的安全网②经济发张的助推器③社会矛盾的调节器④社会政治的稳定剂(1)含义:就是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却因失去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特点:强制性,互济性,储备性,补偿性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它是一种缴费制的社会保障,它实行权利与义务相关的原则,必须尽到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才有享受收入补偿的权利。
(3)内容:A、老年社会保险 D、工伤社会保险B、医疗社会保险 E、生育社会保险C、失业社会保险 F、残障社会保险 G、死亡社会保险3(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1)含义:是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
(2)对象:①无劳动能力、无人赡养、完全没有生活来源的人②有劳动能力,也有收入,但因意外灾害降临,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人身损伤,一时生活困难的人③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法定最低标准的个人和家庭。
4(1)含义: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以及以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
(2)类型:公共福利事业,特别的、专门性的福利事业,局部性或选择性的福利措施,上述三种类容的综合。
(3)内容:未成年人福利,老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劳动者福利51)目的不同,前者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实现社会安全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后者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性组织按照自愿投保原则经营的。
2)保险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在国家法令规定范围内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商业保险的对象是全体国民中的自愿投保者。
3)经济补偿原则不同。
社会保险对受保人的经济补偿不仅依据受保人的缴费多少;商业保险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这一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
4)权利义务对等的内容不同。
社会保险首先要求受保者要履行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不只要求缴费义务,商业保险只要求缴费义务,不论劳动与否。
5)立法范畴不同。
前者属劳动法,后者属经济法。
6)管理体制不同。
前者为行政领导体制,后者为经济管理体制。
6(1)社会保险型:以劳动者为主体、责任分担、权利与义务相结合、互助共济。
(2)福利国家型:普遍覆盖,待遇较高,费用主要由政府承担。
(3)强制储蓄型:自我交费建立个人账户积累基金,无互济性,保障项目单一——只是养老保险。
(4)国家保险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经济保证,以国家扣留和企业提取形成双层保障基金支付保障费用,个人不交费,工会在决策与管理中起重大作用。
7(1)零支柱的社会援助性方案。
这种方案用一般财政收入或社会保障税保证老年人获得最基本的收入,使之不陷入贫困。
(2)与收入具有一定关联的第一支柱。
这种方案一般是由政府管理的固定收益式的现收现付方案。
(3)强制性储蓄的第二支柱。
这种方案一般是完全积累式的固定缴费方案。
(4)职业年金的第三支柱。
单位(包括公司、政府以及非营利性组织)为雇员建立的储蓄方案,一般是基金式的固定缴费方案。
(5)自愿保险和居家养老的第四支柱。
包括个人建立一个私人储蓄账户,以储蓄更多的资金(可能会有相关的税收优惠),以及家庭方案和为无业家庭成员遗属支付养老金的方案。
8(1)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新模式。
(2)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新的医疗保险体系。
(3)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4)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5)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与监督水平。
(6)建立和完善居民住房保障制度。
(7)社会保障的法制化建设。
9之外,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赞助,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和互助储金会等也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渠道。
1)政府财政支持:财政拨款、实行税收优惠或让利、承担社会保障管理费用2)雇主与个人缴费:雇主承担社会保障责任的方式就是为其雇员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障费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定社会保险制度通常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二是社会成员在享受有关社会福利尤其是社会服务时,也可能需要承担有限的付费义务3)社会筹资:社会捐赠和发行彩票4)其他渠道:社会福利服务收费,基金运营收益,发型特种国债,国际援助等。
10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运营在投资时往往把安全性原则放在首位,同时遵循收益性原则、分散偿社会保障对象的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并能够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
13地方、国家与企业(单位)、政府有关部门之间在社会保障管理职责权限方面的有关制度、方式和形式。
14(1)经济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2)政治、社会结构;(3)制度年龄和人口结构;(4)历史、人文等特殊原因;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社会保障水平呈现出一下的特点:(1)动态性特征;(2)刚性特征;(3)存在一个“适度区域”。
15通常围绕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建立和相应权利、义务的履行而展开。
16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范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17(1)市场失灵说。
市场经济的有效性只有在极其严格的假设下才成立,市场失灵是市场经济中的常态,这使得政府提供社会保障成为必要。
(2)公共职责说。
政府的存在及其功能的行使是与公共福利、公共服务紧密联系的。
社会保障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是一项准公共产品。
因此,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中承担相应的责任,是其公共职责的应有之义。
(3)国家认同说。
全球化背景下,国家认同建设异常重要18现收现付制;(2)基金积累制;(3)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1)现收现付制:从企业中收入或国家财政收入中随时支付退休金;在收与支之间无资金积累,也谈不上增值。
(2)基金积累制:指雇主与雇员按规定的缴费率,将社会保险费存入为雇员设立的个人19保险机构收取资金并作统一调配,按统一标准发放。
实行社会统筹体现出社会保险的共济性,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克服企业、行业之间的不公平性。
个人账户制度将个人投保与企业投保的一部分完全记在个人的名下,退休时按积累和增值额来领取退休金。
这一制度有利于落实个人的责任,与个人利益挂钩,并且便于劳动者在不同体制和单位之间的自由流动。
20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由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构成:(1)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2)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3)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条件;(4)失业保险待遇标准;(521:①失业社会保险的对象。
在失业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史上,对失业社会保险的对象经过了一个由严到宽、由小到大的过程。
②享受失业社会保险的条件和待遇。
包括享受失业社会保险的资格条件和失业社会保险的待遇标准。
③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失业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取社会筹集的办法,具体视情况不同采取不同方法:A由政府、雇主、受保人三方共同负担;B由雇主和受保人分担;C由雇主和政府承担,个人不须缴费;D完全由雇主负担,受保人和政府均不负担;E完全由政府负担,雇主和雇员均不须缴费;F完全由受保人个人缴费,雇主和政府均不负担;G由政府和个人负担,雇主不缴费。
22(1)社会统筹,是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筹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统一使用。
“统筹”可以实现医疗费用的互助共济、统筹调剂,较好地分散风险、均衡负担,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
(2)建立个人医疗账户,不仅对需方(患者)医疗费用开支有明显的节制作用,而且会对供方(医疗机构)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可以促使需方对供方开人情方、大处方、分解处方、滥检查等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能较为有效地遏制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会促使职工在年轻健康时为年老多病时积累医疗基金,可以缓解职工个人患重病、大病以及将来年老所带来的医疗费用支出压力。
(3)“统账结合”机制的建立使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优势互补,既可以发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的均衡负担、分散风险和互助共济作用,又可以发挥个人医疗账户的积累作用,增强个人节约医疗费用的意识和自我保障的能力。
231)第三方支付方式(医疗保险机构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按服务项目收费,按人头定额收费,总额预算,定额预算,按病种付费,工资制,“以资源为基础的相对价值标准”(RBRVS)支付制2)需方支付方法(被保险人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定额自付,扣除保险,共付保险,限额保险24(1)补偿不究过失原则,(2)个人不缴费原则,(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4)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的原则;(5)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6)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25国际公约的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下面几项:(1)不论其原因,只要是在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地点或附近,或在作业场所外的任何地点因工作而发生的事故。
(2)在工作前后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诸如运输、清理、备料、安全储存、收拾工具和义务等预备和收尾性工作时发生的事故。
(3)在直通作业地点的路上发生事故——在直通雇员主要和第三停留处的路上发生的,在直通雇员通常用餐地点的路上发生的以及在直通雇员接受报酬的地点的路上发生的事故。
(4)在工艺过程中或行业、职业中因接触已知的物质或暴露在已知的危险条件下而引起的疾病,应视为职业病。
26(1)机会均等原则:立法上的平等,就业机会的平等,平等地享有环境,教育和培训机会的平等,平等地履行义务(27身的支付能力为依托,向员工所所提供的、用以改善其本人及其家庭生活质量的各种以非货币工资和延期支付形式为主的补充性报酬与服务。
28((2)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3)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4)推动公共租赁住制度健康发展(29生活需求法,国际贫困标准法,生活形态法,恩格尔系数法30制定的,与经济社会发杂很难水平相适应的,在衣、食、住、行等方面保障居民生存的最低限度的生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