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种公文分类
13种公文的适用范围 不同之处
13种公文的适合范围不同之处
下面是一个公文模板的范本,了13种公文的适合范围和不同之处。请注意,为了满足您的要求,文档的长度超过了2000字。以下是详细内容:
1. 通知(Notice)
适合范围:向内外部清晰地传达消息和指示。
细化内容:包括主题、通知内容、附件、收件人、日期等。
2. 通报(Circular)
适合范围:将文件传达给组织内所有成员。
细化内容:介绍通报的目的、内容、分发方式以及有效期限。
3. 命令(Order)
适合范围:下达指示、命令或者安排工作事宜。
细化内容:包括命令的原因、目的、行动要求、截止日期等。
4. 意见(Opinion)
适合范围:提出观点、建议或者意见。
细化内容:明确提出观点、解释理由、列出建议并总结。
5. 申请(Application)
适合范围:请求批准、许可或者其他形式的申请。
细化内容:包括申请的类型、原因、详细说明、所需文件、连系方士等。
6. 报告(Report)
适合范围:提供详细信息、调查结果或者观察报告。
细化内容:介绍报告目的、方法、调查结果、分析和建议等。
7. 决议(Resolution)
适合范围:组织机构的决策文件。
细化内容:包括决议的主题、原因、目标、决策过程和实施方案等。
8. 表格(Form)
适合范围:采集信息、填写申请或者汇报工作。
细化内容:列出表格的标题、要求填写的信息、附件等。
9. 通函(Circular letter)
适合范围:向个人或者组织发布通信。
细化内容:介绍通函目的、内容、收件人名单、日期等。
10. 通告(Announcement)
十三种公文格式
十三种公文格式
以下是常见的十三种公文格式:
1. 通知:用于向特定对象传达重要信息或通知事项。
2. 命令:用于发布指令、命令或规章制度。
3. 通告:用于公开宣布、通报一些重要决策、活动或消息。
4. 指示:用于向下级单位或个人传达具体的操作指导。
5. 批复:用于对上级提出的请求或报告做出回复、批准或驳回。
6. 报告: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问题分析或建议。
7. 请示:用于向上级请示意见、征求意见或汇报工作进展。
8. 函电:用于进行书面交流、往来函件。
9. 备忘录:用于内部交流、备忘或提醒事项。
10. 公告:用于在特定场所或媒体发布公共信息或规定。
11. 决议:用于会议、团体等集体决策的正式文件。
12. 通报:用于通报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内部管理事项。
13. 总结:用于总结某个时期或某个事件的经验教训、成果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公文格式,不同机构、部门或行业可能会有一些变化和特殊的公文格式。在实际使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公文格式,并遵循相应的格式要求。
国家行政机关13种公文
国家行政机关13种公文
在日常的社会管理和行政工作中,国家行政机关频繁使用各种公文
来实施管理和传达意见。这些公文包括公告、通知、函件、报告等等。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国家行政机关最常用的13种公文。
一、通告
通告一般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特定群体或全体公民发布的重要公文。
通常以书面形式制作并通过媒体、网站等渠道进行发布,内容包括政
策解读、公共事务安排等。
二、公告
公告类公文通常指通过媒体、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的一般性事项通告。公告内容相对简短,是行政机关对公共事务的公开宣告。
三、公报
公报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对重要事件、政策、会议、活动等进行
的记录和总结,发表于媒体或政府网站。公报的形式可以是文字、图片、图表等多种形式。
四、通知
通知类公文是国家行政机关将特定事项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文书。通知一般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发布,内容包括要求、要点、时间等,起
到指导、约束的作用。
五、指示
指示类公文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或下级单位发布具体指令的文书。指示通常具有明确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范,对相关工作的开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六、请示
请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向上级或相关部门请教、征求意见的公文。请示通常包含问题描述、相关措施和建议等内容,目的是为了获得上级的指导和决策。
七、报告
报告类公文是国家行政机关向上级或同级机关汇报工作进展、问题与解决办法的文书。报告的形式和内容通常根据需要而定,可以是书面报告、口头汇报、会议报告等。
八、函件
函件是行政机关与个人、单位之间以书信形式进行沟通、交流的公文。函件内容通常围绕特定事项进行,主要包括问候、请求、答复、感谢等。
行政机关公文种类
行政机关公文种类
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公文种类”共确定了“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共13类、14个文种。
下面就各个文种作一介绍。
一、命令(令)
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命令(令)有3个特点,即:具有强制性、有限定的发令机关、发布命令必须以法律和法令为依据。在具体使用中命令(令)可以分为公布令、行政令、任免令、嘉奖令等。
1.公布令。这是颁布法律、法令和法规时使用的令文。公布令正文比较简短,一般由颁布对象、颁布根据、颁布决定、执行要求4部分组成。颁布对象,指所公布的法规文件的名称;颁布根据,说明是经过什么会议通过或由什么领导机关批准的;颁布决定,即公布或批准的决定,一般有“现予颁布(公布、发布)”、“现予公布施行”等;执行要求,一般指公布的法规文件开始生效实施的时间要求。颁布令后面要附上所颁布的法规文件。
2.行政令。这是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时使用的令文。行政令的正文一般分为3个部分,即命令缘由(引言)、命令事项(主文)和执行要求(结语)。
命令缘由部分着重阐明发令原因,扼要写明发令的背景、形势和
缘由,揭示发令的目的和意义,使受令方了解执行此令的重要性,增强执行命令的自觉性。
命令事项是命令的主体部分,也就是命令所要采取的重大的强制性措施。要分条款或分层次地写明规定事项、工作要求、方法步骤。文字要写得具体、肯定、简明、庄重,不作议论。使受令方一目了然,易于执行。
常用13种公文的写作格式与模板
常用13种公文的写作格式与模板
公文是指由政府、机关、组织或公司等所发布的具有公共性质的正式文件。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可能需要用到各种不同类型的公文。下面是常见的13种公文的写作格式与模板:
1.建议书
建议书是向上级或领导提出意见、建议或方案的一种公文形式。格式一般包括标题、正文、致谢和附件。
-标题:建议书
行政公文种类包括以下13种
行政公文种类包括以下13种: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事务公文包括:计划、总结、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稿、典型材料等
命令
命令(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的指挥性和强制性的公文。它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必须严肃审慎,不能滥用,错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可以发布命令。
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1号)
《最低工资规定》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公告
公告是一个词语,其意思是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告的使用表述为:“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
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3日选举胡锦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现予公告(特此公告)。
公文种类
一、公文种类: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种类(13类13种)
摘自:《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务院2000年8月20日国发〔2000〕23号通知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命令(令)、(2)决定、(3)公告、(4)通告、(5)通知、(6)通报、(7)议案、(8)报告(9)请示、(10)批复、(11)意见、(12)函、(13)会议记要。
二、公文的特点
1、实用性:它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内容实用,不尚空谈,形式得体,
不求新奇。这是实用性的精髓。
2、真实性:要求方针政策和事实的真实。
3、条理性:什么事要办,什么事不要办,哪些事先办,哪些事后办,应该怎么办,不应该怎么办,都必须交待得清清
楚楚,一目了然。
4、程式性:是指公文的惯用的格式;法定公文的格式是法定的;此外,有些用语也是程式化的、惯用的。
5、法定性:公文的作者是法定的。公文作者是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级组织。
6、权威性:下行文,对下级组织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行政约束力。
7、政策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一般都以公文的形式下达和公布,因此,法定公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
策。
8、时效性:公文的实用性决定了公文的时效性,迟缓和拖延都会给工作带来损失,因此制作和发布公文一定要有时
限观念,以提高办事效率。
三、行文方向分类
下行文: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指示、公报、决议、规定、条例);
上行文:请示、报告、议案(从立法角度);
平行文:函;
三者兼而有之:意见、会议纪要。
四、如何确定文种
有三条原则:
13种公文的适用范围 不同之处
13种公文的适用范围不同之处
13种公文的适用范围不同之处
1. 公告
公告是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通告或公开宣布某项事宜的文件。适用范围广泛,可用于公开通知、宣传介绍、规定制度等方面。
2. 通知
通知是政府机关或组织向内外部单位发出的具有指示性质的文件。通知可用于通告会议安排、政策变动、工作安排等内容。
3. 通报
通报是对某个事件、情况或问题进行详细描述和调查,并向有关单位进行传达的文件。适用范围常见于安全事故通报、工作进展通报等情况。
4. 请示
请示是下级或相同级别单位向上级单位提出问题、征求意见或请求批准的文件。适用范围主要涉及行政审批、资金调配、决策咨询等方面。
5. 报告
报告是汇报工作、问题分析和处理意见的文件。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工作汇报、专题调研报告、财务报告等。
6. 函
函是个体或单位相互之间进行书面交流的文件。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公函、私函、来函、回函等。
7. 决议
决议是集体讨论后通过并作为决策依据的文件。适用范围主要涉及重大议题、组织决策和指导方针等。
8. 局令
局令是由行政部门颁布的强制性规章制度文件。适用范围常见于制定和执行行政管理措施、规章制度等。
9. 通函
通函是两个组织、单位、机构之间进行交流和沟通的文件。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公务公函、商务通函等。
10. 证明
证明是机关或单位对特定情况事实作书面确认的文件。适用范围常见于证明身份、证明成绩、证明收入等方面。
11. 调令
调令是组织或单位调动人员工作岗位的文件。适用范围主要涉及人事管理、组织安排等方面。
12. 备忘录
备忘录是记录重要信息、事项和决定的文件。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内部备忘录、对外备忘录等。
行政公文种类包括以下13种
行政公文种类包括以下13种
行政公文种类包括以下13种:
1. 传达类公文
传达类公文是用于传达信息、通知、指示或安排工作的公文。它通常包括公告、通知、指示、批复等。在正文中,应详细介绍传达的信息或通知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指示事项等。
2. 答复类公文
答复类公文是对某个问题、请求或申请进行答复的公文。在正文中,应先引用原信函、申请或请求,并对其进行回应。回应应清楚、明确,说明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3. 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是对会议内容和决议进行记录和总结的公文。在正文中,应详细概述会议的议程和讨论的重点,并罗列出与会人员、会议时间和地点。同时,还应列出会议决议或达成的共识。
4. 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是对某个事件、问题或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撰写的公文。在正文中,应先介绍调查的背景和目的,然后逐步陈述调查过程和材料,并列出调查结果和结论。
5. 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是向上级机关请示或汇报事项的公文。在正文中,应首先说明请示的内容和目的,然后详细叙述相关情况,并提出请示或意见建议。
6.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是向特定群体发布通知或公告的公文。在正文中,应明确公告或通知的对象和目的,详细介绍通知的内容,并附上相应的要求或提醒。
7. 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申请某项事务或资源的公文。在正文中,应先说明申请的事项和目的,然后逐步陈述申请的理由和依据,并提出申请的具体要求。
8. 登记表格
登记表格是用于记录相关信息和数据的表格公文。在正文中,应清晰地罗列出表格的各个栏目和要求,并说明填写的方法、注意事项等。
公文的15种类型及举例
公文的15种类型及举例
一、请求类:
1.正式请求信:例如请求政府部门提供项服务;
2.邀请函:例如邀请一些专家出席会议;
3.申请书:例如申请学校的奖学金或职位。
二、通知类:
4.邮件通知:例如通知团队成员会议时间地点;
5.通告:例如公告一些团体的活动安排;
6.告示:例如公告公司的节假日安排。
三、批复类:
7.批准函:例如批准项方案或支持一些项目;
8.打回函:例如拒绝项申请;
9.签发函:例如领导签发的证明信。
四、报告类:
10.工作总结报告:例如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11.市场调研报告:例如对一些产品或服务的市场调研结果报告;
12.事故报告:例如对起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的报告。
五、公告类:
13.招聘公告:例如发布公司的招聘需求;
14.紧急通告:例如发布地震预警;
15.政策公告:例如发布新的政府政策。
以上只是公文的一些常见类型和举例,实际上公文的类型还有很多,具体的类型和举例也会因不同领域和具体情境而有所不同。不同类型的公文在撰写时需要遵循不同的格式和要求,同时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13种公文
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我国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十三种。
(一)命令(令) (二)决定(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实际工作中常用的、申论考试中便于命题的主要有: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意见。
1、通知:模式为“将有关事项通知相关人员”。
申论考试中常考的通知主要应当是会议通知、事项通知、任免通知,不便于考批转转发发布性通知。命题有两种可能:一是事情已经发生,让考生恢复性地拟写通知。材料中给出某件事情的新闻报道,比如说打击赌博、整治交通、清理拖欠农工工资费等的详细过程,要求考生根据材料,假定时限为工作开展之前,要求考生写一份召开会议的通知,或者是任免人员的通知,或者是安排工作的通知。二是事件将要发生,请考生先就相关内容进行安排拟写通知。这时,也可以要求考生写会议通知、任免通知、事项通知。批转转发发布性通知使用较少,考试的实用意义相对小一些。
公文文种分类及格式
公文文种分类及格式
文种分类(13种):命令(令)、议案、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根据公文作用划分为:
指挥性公文:领导和指挥下级机关工作,颁布法规、规章,具有一定指示性、强制性和约束力。如命令、决定、批复、下行的意见、指示性通知。
报请性公文:用于汇报工作、请求指示和批准。如报告、请示、上行的意义议案、求批函。
知照性公文:用于通知事项、通报情况、公布要求。如公告、通告、通报、事项性通知、告知函。
商洽性公文:机关间联系、商洽工作。如函、平行的意见。
记录性公文:记载传达会议精神。如会议纪要。
根据公文传递方向划分为:
上行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发文。如报告、请示、意见。
下行文:上级机关下达给下属机关,用于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上传下达,沟通情况。如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批复。
平行文:用于不相隶属的机关、同系统平级机关或不同系统的任何机关之间,商洽联络、交流信息。如议案、平行的意见、函等。
文件处理时限划分为:
平件(常规办理)、急件(迅速传递、处理)、特急件(急速传递、随到随办)
电报、明电处理时限划分为:
平急(常规传递)、加急(3天内传递、办理)、特急(当天内传递、办理)、特提(急速传递、随到随办)
文件秘密程度划分为:秘密、机密、绝密
标准公文格式包含:
版头:红色反线以上部分。(公文份数序号、保密等级和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主体:文件主要部分。(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单位及日期、印章、附注、附件等)
版记:公文末页最下部(抄送机关、印制机关及时间)
13种公文的适用范围 不同之处
13种公文的适用范围不同之处
13种公文的适用范围和不同之处
前言
1. 公告
公告是用于向公众、团体或特定群体发布信息的公文。其适用范围包括公共场所通告、政府通告等。公告通常是简单明了、直接清晰地传达信息的方式,不需要个人任何回应。
2. 通知
通知是用于向特定对象传达信息的公文。其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内部通知、学校通知等。通知一般需要特定对象的回应,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相应措施。
3. 通告
通告是用于向特定群体或公众传达非常重要的信息或决策的公文。其适用范围包括政府通告、法院判决通告等。通告一般具有法律效力,要求所有相关方必须予以遵守。
4. 公约
公约是用于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性公文。其适用范围包括合同、条约、协议等。公约一般需要双方共同签署,并具有约束力。
5. 决议
决议是用于表达集体意愿和决策的公文。其适用范围包括会议决议、联合国决议等。决议一般由多个组织或团体共同通过,并具有指导性和约束力。
6. 命令
命令是用于下达指令和要求的公文。其适用范围包括军队命令、政府命令等。命令一般具有强制性,要求被指定的对象执行。
7. 通报
通报是用于向内外单位传达重要信息或事故情况的公文。其适用范围包括安全通报、公司通报等。通报一般具有广泛传播的特点,并通常要求迅速传达。
8. 请示
请示是用于向上级或其他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或请求决策的公文。其适用范围包括请示报告、建议书等。请示一般需要在上级批准之后进行进一步行动。
9. 报告
报告是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或研究结果的公文。其适用范围包括工作报告、调研报告等。报告一般需要详细、准确地描述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公文文种的种类
一、公文文种的种类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有13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如果按行文的不同方向来划分,公文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以上13种公文中,请示和报告、议案是上行文,函是平行文,意见是通用文,其他的8种都是下行文。
二、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询问。报告有的是主动向上级报的,有的是上级要求报的。为了方便上级领导阅读、办理,报告内容要尽量做到简明扼要,不必给上级讲什么大道理,篇幅不宜过长。此外,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工作,或答复询问的文件,上级可以只看不答复。因此,报告不要加杂请求上级答复的事项,如果有就用“请示”这个文种,否则可能会耽误工作。本来是挺急的请示,写成报告,领导看了没下文了,就有可能误事。各种会议的工作报告,包括领导的述职报告,这些都不属于正式公文的报告。正式公文的报告常用的主要有三类。1.汇报工作报告。就本单位主管业务范围内的事项,提出建议、措施或新的规定,并报请上级机关转发各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时使用。这类报告一经上级批转就具有权威性,各有关单位必须照此执行。比如,给《市处关于……总结报告》《市处关于……的专题报告》。写法:正文内容一般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经验教训、存在问题、今后设想等几部分。2.反映情况报告。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某种情况、某一问题、某项活动,或工作中某些方面状况时使用。比如处里按市局要求开展了一个专项活动,可以给上级正式行文写一个报告。写法:⑴上级何时、何形式布置了什么任务,接任务后领导态度如何,任务完成如何,简明扼要说明;⑵办理的具体措施、过程和实际效果,主体部分应着力反应;⑶简要说明有何经验或有何尚未解决的问题;⑷当否,请指示。主体部分一般分条列项逐一阐明工作的要求和措施,结尾“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部门执行”。3、答复问题报告。对上级机关查询、查办、催办的事项做出专门的回复时,使用这种报告。这种报告要求迅速、及时、准确、简要,有时一两句话即可,答复事项指针对所提问题答复的意见或处理结果,既要写得周全,又要注意不要节外生枝,答非所问。写报告需注意:要在掌握充分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提炼出正确的主题和新颖的观点,后用简洁的语言来表述。要做到:1.立意新颖:提炼主题,应该在占有大量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出新颖的观点,从而提炼出能反映本质的、带规律性的主题;2.内容具体:报告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实事求是;3.重点突出:报告的内容要根据主题的要求来安排,分清缓急轻重。重点的、主要的内容安排在前面,应详写,非重点的将要的内容可略写;4.不能夹带请示事项。
行政公文种类包括以下13种
行政公文种类包括以下13种: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事务公文包括:计划、总结、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稿、典型材料等
命令
命令(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的指挥性和强制性的公文。它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必须严肃审慎,不能滥用,错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可以发布命令。
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1号)
《最低工资规定》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公告
公告是一个词语,其意思是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告的使用表述为:“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
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3日选举胡锦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现予公告(特此公告)。
公文写作13种文种总汇表
公文写作13种文种总汇表
公文写作13种文种总汇表
概念
命令:是权威性最高的一种行政公文,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行重大强制性象征措施,任免人员,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决定:决定是各级党政机关普遍使用的一种具有领导性和规定性的下行公文,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意见: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公文,无论作为上行文下行文还是平行文都具有建议的作用,意见往往在特定时间内发生效益力。
公告:指主要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发布范围最广的一种公文。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下级机关或互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或聘用干部。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示精神或情况是使用的公文文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状况的传播。
报告:行政机关和党的机关都广泛采用的重要上行文,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时使用的文种,报告时陈述性的上行文。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是党政机关都广泛采用的一种上行公文,具有强制性回复的特点。
批复:指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议案: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向同级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的议事公文。
会议纪要:用以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时使用的一种行
政公文。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加工整理而成的,它是反映会议基本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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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种公文分类(2009-08-19 12:29:21)转载标签: 文化
公文简介
1、公文的含义
公文,即公务文书的简称,属于应用文。公文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文件。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公务文书),则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施行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一种具有特定格式的文字材料。
2、公文的分类
公文按其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等。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向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如决定、指示、公告、通知、通知、通报等。平行文指同级机关或不同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如函等。通知、公文纪要有时也可作为平行文。
公文按其时限要求,可分为特急公文、急办公文、常规公文。公文内容有时限要求,需迅速传递办理的,称紧急公文。紧急文件可分为特急和急件两种,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时限要求越高,传递、办理的速度也就要求越快,但要“快中求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公文的时效要求越来越高,即使常规公文,也应随到随办,以提高办文效率。
公文按其机密程度,可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普通公文。绝密、机密、秘密公文又称保密文件,是指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需要控制知密范围和知密对象的文件。文件的密级越高,传达、阅办、保管的要求也越严。
3、公文撰拟的过程(公文形成的环节)
(1)草撰。秘书人员根据领导意图下笔起草公文稿的过程;
(2)审核。机关部门领导或办公部门初步审核拟成文稿的过程;
(3)签发。机关领导参照审核意见,审阅定稿并签署发文意见的过程;
(4)复核。秘书部门复查核对文稿的过程(校对);
(5)缮印。文印部门缮制签发定稿的过程;
(6)用印。办公部门在拟发公文上行用机关印章的过程;
(7)登记。收发部门登记,准备分发的过程;
(8)分发。收发部门发出公文的过程。
4、公文的种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修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种类主要包括: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以下是通用的13 类13种公文:
(1)命令(令)(属指挥类公文)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
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单
位及人员。
命令(令)有严格的发布权限。按照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发政府,都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发布命令。但实际运用中,国家最高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人用得较多,地方政府很少用。
命令的标题由发布单位、事由、公文名称组成。末尾说明何时开始施行。右下方写上单位名称或领导人姓名,签发日期。
(2)决定(属指挥类公文)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活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标题一般由“决定的机关名+决定的内容主旨+文种”组成。正文内容包括原由、决定事项两部分。
(3)公告(知照类公文)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告知的对象是国内外,宣布的事项较为重要,发布单位的级别较高,一般单位宣布一般事项不用公告。公告可张贴、登报)。
(4)通告(知照类公文)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公告与通告的异同:
相同:二者均可张贴、可登报。
区别:一是读者群不同,通告可面向一定的读者,不求所有人知道,而公告要求各界人士都知道;
二是内容有别,通告具有约束性、告知性,可供相关人士借鉴,而公告只是发布信息,消息性强;
三是制发者不同,通告可由各行各业主管机关发布,而公告通常只能由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最高管理机构制定。
(5)通知(知照类公文)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知是一种应用最广的公文,写通知要说明发通知的原因,交代清楚通知的具体事项。几个单位联合出叫联合通知;能些通知,事情紧迫,要迅速传达给有关单位,叫“紧急通知”。
(6)通报(知照类公文)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表扬性和批评性通报,属对问题定性的文件,写作时必须十分慎重,文字要认真推敲。
通报与通知不同:通报主要起教育作用,通知主要起布置任务、要求执行的作用。
通报与通告不同:一是适用范围不同,通报有收文机关,以文件形式送达或在报纸上发表具有全国性普遍意义的通报
;而通告没有收文机关,必须在公共场所张贴或报纸上发表。二是作用不同,通
报用于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必须在事后或事情发展过程中制发;而通告用于发布法规和告知人们应该知道的事情,常在事发之前制发。
(7)议案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议案的行文方面非常明确,写法与信函类似。标题由“议案提出部门名称+送达部门名称+议案内容主旨+文种”四部分组成。
第一行是称呼,结尾用“现提请审议”或“请审议决定”。
(8)报告(报请类公文)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写作时,以具体陈述为主,是陈述性公文。
(9)请示(报请类公文)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要注意一文一事,只递送一个机关,不直接递交领导本人,不能与“报告”连用。
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常将请示与报告混用。其实,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种,请示需要上级批复,而报告不要;请示要在事前行文,而报告常在事中或事后;请示时间性强,报告则相对要求低一些;请示要“一文一事”,而报告可将几件事综合水蒸气。秘书要杜绝“请示报告”的笼统写法。
(10)批复(批转类公文)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的事项。
批复是针对请示行文的,具有行文的被动性、回复的针对性和效用的权威性。写作时,要注意将批复机关的意见和态度交代清楚,末尾写“此复”或“专些批复”。
(11)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意见”可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上级机关应当对下级机关报送的“意见”作出处理或给予答复。作为下行文,文中对贯彻执行有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应遵照执行;无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可参照执行。作为平行文,提出的意见供对方参考。
(12)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等。
函即信,公务往来的信件叫公函。
函的内容要专一、集中,以陈述为主,措词要得体。末尾可写“特此函达”或“请即复函”、“此复”等。
格式上,有的比较完备,除有文件头外,还有标题、发文字号、时间、印章等;有的只写上款、落款和时间,加盖印章。
(13)会议纪要
适用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会议纪要是扼要记述会议概况、讨论的主要问题和结果的一种文体。比较重
要的会议,都要写会议纪要。
标题由“会议召集单位名称+会议名称+文件名称”组成。
5、其他公文的写作
(1)会议记录
是当场把会议情况,包括发言、讨论的问题、决议的事项等记录下来的一种公文。
(2)大事记
大事记也是一种记录,主要记载单位的重要日常活动与事件。大事有时一天不止一件,有时几天、十几天没有,应该有则记之,无则免记。一天之内有几件大事就记几件,成为一天的大事记。也有半年或一年的大事记。
(3)简报
简报是情况的简要报道。它是个统称,“情况交流”、“互通情况”、“**动态”,“内部参考”等,都属于简报。地大(北京)信息简报就是对地大情况的简要报道,通过下发和上报起到宣传地大的作用。地大党委会议简报和校务会议简报是把地大党委会议和校务会议的会议情况扼要记录下来并以简报的形式集结成册。
(4)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是对某些情况、某个事件或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经分析综合后写成书面报告。
调查报告有的属公文,有的属一般应用文。
(5)总结
总结是回顾前阶段某项工作、某项任务和其他实践活动的进行情况而写成的书面材料。总结有的属公文,有的属一般应用文。
(6)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是报告人在会议上向本单位领导与群众如实陈述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请求他们评议的报告。它是近几年来伴随着人事制度改革,为适应干部科学化管理而新产生的一种公文。
公文作为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联系和处理各级机关公务的工具,体现着组织的意志,表达着组织的主张,显现着组织活动的行为目的。因此,公文的种类和体式取决于公文的性质和公务活动的内容与方式。不同的文种反映着公文不同的内容与作用。各机关在拟制公文时,必须从实际需要出发,根据本机关的职权范围、所处地位与发文目的,正确使用文种。在机关单位,除了应用公文之外,经常用到的还有常用文书。常用文书包括:计划类、总结类、讲话类和信息类等。
常用公文的特点辨析
一、“条例”“规定”“办法”间的区别
“条例”与“规定”和“办法”相比,主要特点是所涉及事物和问题的性质更重要,范围比较宽;内容高度概括;有效的时间与空间范围广阔,稳定性强;对制定与发布机
关的地位有较严格限制,如行政系统只有国务院有权使用,“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例”(见1987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制
定程序暂行条例》)党的系统也只限“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见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一般属于“自主的”规范性公文,即自身即可创造新的规则。
“规定”的特点是使用范围广泛,对制定和发布机关的地位无严格限制;所涉及事物和问题不如条例重大,范围相对窄一些;内容详尽具体,针对性强;一般既可是“自主的”规范性公文,也可以是“补充的”规范性公文(内容为依法或根据授权补充其他规范性公文的内容,对其加以细化和完善),也可以是“执行的”规范性公文(直接为有效执行其他规范性公文而制定,自身不创造新的规则,只是对这些公文在何种情况下适用做出具体规定,对有关概念和问题做出精细的解释说明)。但从实际使用情况看,规定更适合作为“自主的”和“补充的”规范性公文。
“办法”比“规定”所涉及的事物和问题的规模要更小一些,性质也相对轻一些;针对性更强,内容也更加详尽、具体而精细,更重直接的可操作性;除了一部分为“自主的”公文外,大部为“执行的”规范性公文,如各种“实施办法”即均具备这种性质。
二、“决定”与“命令”的区别
“决定”与“命令”的不同点主要在:在使用权限方面“命令”非常严格,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机关可以使用,“决定”则可较普遍地使用;在适用的事务方面,“命令”涉及的是特定的具体事务,“决定”则既涉及这类事务也涉及一部分非特定的具有普遍性的反复发生的事务,公文本身也反复适用,即具有规范性公文的一些特点;在表达方面,“命令”高度简洁,只表达作者的意志和要求,“决定”则既表达意志、要求,又阐发一定的道理,交代执行方面的要求,指明界定有关事物的标准等。
三、“指示”与“命令”的区别
“指示”与“命令”的不同主要在:“指示”的使用权限规定没有“命令”严格,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均可下达“指示”;在效用方面,“命令”对受文者来说必须无条件坚决执行,“指示”有时则在必须无条件执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允许受文者根据实际情况相对灵活地处置具体事务;在表达方面“命令”只表达作者的意志和要求,“指示”则既表达作者意志,又注意阐发道理,指
出具体任务、具体规则,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法途径,还注意说明有关事物间的界限等。
四、“指示”与“决定”的区别
与“决定”相比,“指示”涉及的事物和问题更加具体和特定;其作
用的范围也是特定的,不如“决定”那样更具普遍性,有效期限也比“决定”相对短一些;“指示”的内容比“决定”精细具体,更强调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决定”对受文者来说是必须无条件坚决执行的,“指示”则在必须无条件坚决执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允许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置具体问题,甚至变通执行某些具体要求。
五、“通知”与“命令”“决定”“指示”的区别
与“命令”“决定”“指示”相比,“通知”的用途更加广泛,但权威性明显要弱一些,自身一般不创设新的规则,只是依法或根据上级要求向受文者转达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并予以具体化(这也正是代替“指示”用于布置工作,交代政策的通知所以必须不厌其烦地指明“根据------的指示精神------”的原因),告知应知或应办的事项,使一部分公文完成升格(批转)、生效(发布)扩展有效范围(转发)的程序。
六、“批复”与“指示”(或指示性通知)的区别
“批复”实际上是一种被动的“指示”在基本性?上与“指示”没有什么不同。二者之间的差别只在于:“批复”内容的针对性更强,事物和问题以及所涉及的人员更加特定,更加具体,问题也比较专指单一;“批复”只用于回复请示的机关,一般不像“指示”那样具备普发性。
七、“通报”与“通知”的区别
“通报”与“通知”的不同点主要在:“通报”不是像“通知”那样以具体的任务、详细的规范化要求和有关规则来指导和推动工作,而是用典型事例、有关情况来传达意图,启发教育有关人员,指导有关方面的工作行为;有关执行方面的要求也比“通知”要原则,甚至不涉及直接具体的执行要求;发送范围广泛,一般情况下,均直接下达给广泛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
八、“通报”与“处分决定”的区别
“通报”与“处分决定”有很大不同,首先是制发公文的目的不同,“通报”是为了教育当事人更是为了教育更多的人,指导和推动有关工作;“处分决定”则主要是为了正式确认有关的错误事实和合法有效的处分意见。其次,对象不同,“通报”的对象必须是具有典型性的人或事,“处分决定”则是针对所有需给予处分的人及事。再次,内容性质不同,“通报”介绍说明错误事实时概括而原则
,以能引出结论为度,“处分决定”中的这部分内容则具体而微;“通报”中常需有要求其他有关人员记取教训,采取有关措施的基本要求,“处分决定”则无此类内容,“处分决定”中必须有明确的纪律处分意见,“通报”则不一定有。最后
,发送范围不同,“通报”发送范围广泛,“处分决定”则一般只与当事人及有关方面见面,很少普发。
九、“通告”与“公告”的区别
“通告”与“公告”的不同点主要在:“通告”仅对国内公布,其告知和约束的对象是作者统辖范围内的中国公民及有关的外籍人士,“公告”则对国内国外公布,其告知的对象极广泛;“公告”的事项更加重大,应具备使世人知晓的意义,“通告”则不限于此类性质的内容;“公告”的作者地位大都较高,“通告”则没有此限;“公告”主要是重要消息,除特例外不涉及强制性的执行要求,“通告”中则常涉及有关人员的应遵事项,有具体细致的行为规范和对公文具体如何遵守的要求。
十、“通告”与“命令”“指示”“通知”的区别
“通告”与“命令”“指示”“通知”的差别主要在于:“通告”不涉及任何秘密;直接公开,即制成之后直接公之于众,而不像一部分“命令”“指示”“通知”那样,尽管最终也公开,但首先需按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逐层下达;“通告”的内容比“命令”细致具体,在文种使用上不像“命令”那样需受严格的权限限制;“通告”提出的规范是公民的行为规范,一般不像“指示”和“通知”那样涉及贯彻执行公文的要求,而主要提出公民应当遵守的具体事项;“通告”可依法自创有关规则,“通知”则主要是转达上级的指示精神并使之具体化。
十一、“通告”与规范性公文的区别
“通告”的一部分内容也具有一定的规定性,但它却与规范性公文有很大不同:“通告”所涉及的主要是公民个人的行为规范,规范性公文则不限于此;“通知”中的规则更带有政策性而非规范性,因而稳定性不如规范性公文;“通告”的内容详尽具体,有一部分用于解释说明、阐发道理、叙述有关事实过程,指明有关事物间的界限、例举有关情况的成分,而这些成分在规范性公文中一般没有;“通告”效力的存在依赖于作者自身的法定管辖权,对在辖区内的公民有强制约束力;“通告”的生效程序比规范性公文简单,机关的法定责任者签发即生效,不必依靠制发“命令”“通知”等完成其公布过程;“通告”的传递形式也比较简便和多样,张贴、广播、刊载等形式
均可保证其有效。
十二、“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请示”与“报告”的不同主要在:“请示”用于对上级机关有所呈请的情况下,可向其请求下达指示,请求其允许“自己”去做某一件事情,“报告”则用于汇报、反映情况、问题或提出建议、答复询问,不能带有“
呈请”事项;“请示”能强制对方复文,“报告”则不能,上级对“报告”可以复文,也可以不复文;“请示”必须是形成于事情发生之前,“报告”则可根据情况,既可在事前,也可以在事后或事情进行当中形成。
十三、“请示”与“议案”的区别
“请示”与“议案”在基本性?上是相近或相同的,但也有一些区别:“议案”的作者是被严格限定的,受文者也是非常专指的,作为行政公文的“议案”的作者须是各级人民政府,受文者只能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请示”则可用于同一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的任何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有所呈请;“议案”所关涉的事项是提请国家权力机关审议的重大事项,“请示”所涉及的事项则不仅仅是重大事项;在效用上,“请示”可以强制对方回复意见表明态度,但内容并不能强制执行,“议案”则在经审议通过后,具有法律约束力.要求有关机关或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十四、“会议纪要”与“决定”的区别
“会议纪要”与“会议决定”(决议)之间有如下不同:“会议纪要”一般不能独立对外发出,往往需要以“通知”等指明有效执行的范围与要求等,“决定”则可独立发出;“会议纪要”所记载的是会议的情况和议定事项,不一定必须如决定那样只针对重要重大事项;“会议纪要”不仅仅只反映议定的事项,“决定”则必须是完全确定的决策而不必反映其他意见;“会议纪要”中的议定事项是有关与会各方确立的意见,只要有一方反对即不成立,“决定”的内容则可根据有关会议规则由与会者中的多数人确认并通过即为有效,产生法定效力;在表达方面,“会议纪要”需综合反映会议的全面情况,对有关意见和观点进行阐述,“决定”则一般无这些内容。
十五、“会议纪要”与“协议”“合同”的区别
“会议纪要”可以用于记载会议的议定事项,有与“协议”“合同”相同的确定有关各方在实现特定目标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利益、义务,备忘待查的作用,但它们之间的差别还是很大的,其中最主要的是:“协议”“合同”奉行对等的原则,即文中有关当事各方在实现同一目标过程中的责、权、利的规定必须对
等,不允许出现其中某方面只享受权利、利益而没有承担相应责任,履行相应义务的内容,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的“霸王合同”。在“会议纪要”中却没有这样的规则,作为一种处理内部事务的“备忘录”,它允许出现这种不对等。
行文规则的含义
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
。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是由各自的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归属、地位、职责、权利范围等因素决定的。它对行文关系有决定性的影响,规定着公文传递的基本方向。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有如下几种类型:第一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第二类,处于同一专业系统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存在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第三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平行关系。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之间。第四类,非同一组织系统、专业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均为不相隶属关系。如军事机关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之间。
根据公文授受机关的工作关系不同,可以将公文划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上行文和下行文主要存在于以上第一类和第二类工作关系类型中,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下行文正好相反,是上级机关向下级发送的公文,如批复、指示等。平行文存在于以上第三类和第四类关系类型中,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发送公文都是平行文,如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