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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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医疗废弃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机构、动物诊疗单位、药店、个体诊所以及家庭医疗单位产生的废弃物。

医疗废弃物的高度危害性和感染性给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办法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理、医疗废弃物的运输与转运、医疗废弃物的贮存与处置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理医疗废弃物根据其危险性可以分为4类: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和其他医疗废物。

对不同类别的医疗废弃物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感染性废物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与疾病有关的废弃物,包括病原体培养物及其物品、实验室动物尸体、血液制品、尸体、脏器和组织等。

这类废弃物必须经过高温蒸汽消毒、化学消毒或热压处理,以杀灭其中的病原体。

化学性废物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化学药品、药瓶、化学试剂及其包装物、废旧药物等。

这类废弃物需要经过专门的化学处理,以防止其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放射性废物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使用的放射性药物、放射性核素、放射治疗或诊断设备产生的废弃物。

这类废弃物需要严格管理,并交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处理和处置,以确保对环境和人体的辐射影响达到国际标准。

其他医疗废物包括医疗设备、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液体等。

这类废弃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处理,一般采取焚烧、填埋等方法进行最终处置。

二、医疗废弃物的运输与转运医疗废弃物的运输与转运是整个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污染风险。

首先,医疗废弃物的运输要求必须使用封闭、不渗漏的专用运输容器,以防止废物溢出和散发。

其次,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以减少在公共道路运输中的安全隐患。

另外,运输过程中要注意避开人口密集地区、水源保护区和敏感区域,以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

最后,运输完毕后,应将废物交由专门的处理单位,确保废物得到正确的处置。

三、医疗废弃物的贮存与处置医疗废弃物的贮存与处置是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最后环节,关系到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污染风险。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飞速发展,医疗废弃物的数量也随之增多。

医疗废弃物的处理不当将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

为了规范医疗废弃物的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和环境的健康,本文将介绍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办法。

二、医疗废弃物的定义根据《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范》的规定,医疗废弃物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产生、需要丢弃的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条件的物品:1.传染病病原体培养物和容器、无菌隔离物和其它传染性医疗废物;2.血液制品和器械、易感染体液类医疗废物;3.手术废物、病理性废物、解剖性废物及实验室动物尸体等医疗废物;4.按照诊断、治疗、护理、性别、年龄等特殊因素分类管理的医疗废物;5.废药及其包装物三、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根据医疗废弃物的不同特性和危害程度,医疗废弃物应当依据不同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类管理。

1. 感染性医疗废物感染性医疗废物是指含有传染病病原体或患者体液的医疗废物,如医用棉球、外科手套等。

2. 医药废物医药废物是指废弃的药物及其包装物,如过期或废弃的药品、瓶瓶罐罐等。

3. 化学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是指废弃的化学药品及其包装物,如废弃的氧化剂、还原剂、酸、碱等。

4. 放射性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及其射线的医疗废物,如核素治疗用的射线源等。

四、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和环境的健康,医疗废弃物必须依法进行分类收集、临时贮存、集中处理和处置,下面将介绍四种常用的处理方式。

1. 包装、标识、分类医疗废弃物在运输、临时储存和处理前需要进行包装,包装过程中要注意不同类型的医疗废弃物使用不同的包装材料,如感染性医疗废物需要使用密闭的、有标识的包装袋。

同时,在包装过程中要注意进行分类。

2. 集中处理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弃物的种类和危险等级进行分类收集,将不同类型的医疗废弃物分别收集并集中处置。

一般来说,感染性医疗废物需要进行特殊处理,其他类型的医疗废弃物可以进行分类处置。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全过程。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医疗废弃物管理组织,负责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院应制定医疗废弃物处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条医院应加强对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章分类与收集第六条医疗废弃物应按照其危害性进行分类,分为感染性废弃物、化学性废弃物、毒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等。

第七条感染性废弃物应使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第八条化学性废弃物应使用专用容器盛装,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第九条毒性废弃物应使用专用容器盛装,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第十条放射性废弃物应使用专用容器盛装,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医疗废弃物登记制度,对医疗废弃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进行登记。

第三章运送与暂时贮存第十二条医疗废弃物的运送应由专人负责,运送人员应接受医疗废弃物处理知识培训。

第十三条医疗废弃物运送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并具有明显标识。

第十四条医疗废弃物运送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医疗废弃物泄漏、扩散。

第十五条医疗废弃物应在指定的暂时贮存场所进行暂时贮存,暂时贮存场所应符合卫生要求,并具有明显标识。

第十六条暂时贮存场所应设置监控设备,对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情况进行监控。

第四章处置第十七条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医院应与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

第十八条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医疗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医疗废弃物处置档案,对医疗废弃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处置单位、处置时间等进行记录。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医院应加强对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6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6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生物安全及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废弃物管理、产生、运输、处理等方法规定如下:(一)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严禁混放。

装入符合规定的医院同意发放的垃圾袋中,装量或容量到垃圾袋的四分之三并有效封口,乙方如袋内的废物不得取出。

(二)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标本如排泄物。

呕吐物,必须用含氯消毒剂____mg/l消毒30—____分钟方可运出。

(三)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将针头、针管分离。

针头放入利器盒内,消毒后,方可转运出科室。

(四)血液标本转运之前,转入桶中,消毒后方可转运出科室。

(五)特殊标本,如培养基。

hiv检测后的废物需要装入一用垃圾袋内,高压灭菌后方可转运,并做记录。

(六)检验科的一切废弃物,统一由医院负责处理垃圾的专门人员,定时到科内手机、处理、转运。

(七)记录《废弃物记录》。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2)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分类管理: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来源,将医疗废弃物划分为不同的分类,如感染性废弃物、化学药品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等。

每类废弃物都应有相应的处理方法和处置方式。

2. 安全收集:医院需要配备专门的废弃物收集容器,并根据不同类型的废弃物进行正确的收集。

收集容器应具备密封性,防止废弃物泄漏,同时要定期清理、消毒和更换。

3. 标识管理:医院应对废弃物收集容器进行标识管理,明确标示废弃物的性质、来源和处理方式。

标识应清晰明了,以便医务人员能够正确识别和处理废弃物。

4. 网络化追踪:医院可以通过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对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进行追踪和记录,以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并且提供数据支持。

5. 专人管理:医院需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包括监督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理等环节,确保整个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6. 规范运输:医院应选择符合要求的废弃物运输公司,确保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污染和危害,并要求运输公司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运输和交接。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以及与医疗废物处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标识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 感染性废物:包括感染性微生物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等;2. 损伤性废物:包括手术刀、缝合针、注射器、输液器等锐器;3. 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药瓶、药袋等;4. 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灭鼠药等;5. 放射性废物:包括废弃的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药品、放射性器械等。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分别收集、存放和处理。

医疗废物应当使用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收集,并标明医疗废物的类别和产生单位。

三、医疗废物的收集和暂存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收集和暂存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存放。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暂存应当选择安全、隐蔽、易于清洁和消毒的地点,并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

四、医疗废物的运送和交接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运送和交接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运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使用专用的运送工具,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医疗废物的渗漏、遗撒和污染。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制度,记录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和经办人等信息。

五、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处置。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六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六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医疗废弃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院长为医疗废弃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2、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处理由专人负责,护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弃物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3、各科室医务人员对污物的收集、处理要按无害化处理和分类收集的原则进行。

医疗废弃物放置于防渗漏的黄色塑料袋(桶)内(损伤性医疗废弃物应放置于不易穿透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专用容器内,少量的药物性医疗废弃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医疗废弃物放置),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运送工具运送到医院焚烧物集中点进行焚烧处理,不能焚烧的进行填埋,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4、医疗废弃物运送要封闭袋口,防止发生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

5、禁止丢弃医疗废弃物。

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弃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

医疗废弃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

6、医疗废弃物在各科室存放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工作人员每天(每次)运送废物结束时,对容器和运送工具及场所要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7、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和处置。

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9、医疗废弃物收集人员在收集、运送医疗废弃物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

一旦被医疗废弃物刺伤、擦伤等,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登记、报告等措施。

____人民医院____年____月发生医疗废弃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废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废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废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内废弃医疗废物的管理,保障员工和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要求,订立本废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产生的各类废弃医疗废物的管理。

第二章废弃医疗废物分类与标识第三条废弃医疗废物分类依据废弃医疗废物的性质和处理方式,将医院内产生的废弃医疗废物分为以下几类:1.感染性废弃物:指与感染患者接触过或来自传染病患者的废弃物。

2.化学性废弃物:指含有或有可能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废弃物。

3.放射性废弃物:指含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

4.医疗器械废弃物:指医疗器械的零部件、残余物、废旧器械等废弃物。

5.非感染性废弃物:指除感染性废弃物以外的医疗废弃物,包含生活垃圾。

第四条废弃医疗废物标识1.废弃医疗废物容器应设置专用标识,标识中包含医院名称、废弃物类型等信息。

2.感染性废弃物的容器标识颜色应为红色。

3.化学性废弃物的容器标识颜色应为黄色。

4.放射性废弃物的容器标识颜色应为紫色。

5.医疗器械废弃物的容器标识颜色应为蓝色。

6.非感染性废弃物的容器标识颜色应为黑色。

第五条废弃医疗废物容器和包装要求1.废弃医疗废物容器应具有密封性能,防止废弃物泄漏。

2.废弃医疗废物容器底部应设置防滑装置,防止容器滑倒或翻倒。

3.废弃医疗废物应设置双包装,外包装应具有抗压、防漏性能。

4.废弃医疗废物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并确保容器内无异味。

第六条废弃医疗废物暂存要求1.废弃医疗废物暂存场合应与其他区域隔离,并设有特地人员管理。

2.废弃医疗废物暂存区应保持通风良好,温度适合,干燥清洁。

3.废弃医疗废物暂存区应设置防渗漏装置,防止废弃物外泄。

4.废弃医疗废物应依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类暂存,不得混合存放。

第三章废弃医疗废物收集和转运第七条废弃医疗废物收集1.废弃医疗废物应由特地人员负责收集,并在收集过程中采取防护措施,避开感染风险。

2.收集过程中应避开废弃物的散落或扬尘,防止污染环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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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是指对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措施。

医疗废弃物的处理与管理是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关切,有效的管理办法可以保护环境、预防传染病的扩散以及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下面是一份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的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保障社会公众的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机构产生的一切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废弃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有害化学物质、感染性物质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的废弃物。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弃物管理体系,明确分工,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医疗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

第六条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工作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医疗机构不得私自处置。

第二章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和包装第七条医疗废弃物应当根据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分为一般垃圾、危险废物和感染性废物三类。

第八条一般垃圾是指那些不具有感染性和危险性的废弃物,应当进行普通垃圾的分类、处理和处置。

第九条危险废物是指对环境或者人体有害的废弃物,应当单独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

第十条感染性废物是指含有病原微生物或其他生物学致病因子的废弃物,应当根据杀菌、灭活等方法进行处理后再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医疗废弃物应当进行特殊包装,包括双层密封袋、刚性容器等。

第三章医疗废弃物的收集与运输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废弃物收集系统,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工作。

第十四条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遵循“规范收集、定期收集、定点收集”的原则。

第十五条医疗废弃物的运输应当委托专业的医疗废弃物运输公司进行,运输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十六条医疗废弃物的运输应当保证运输工具和容器的密闭性,避免发生泄漏和散落。

医疗废弃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回收利用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1 为了规范和加强医疗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保护环境和促进可连续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订立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方法适用于本医院全部相关科室和部门。

第二章规范分类管理第三条分类体系3.1 医疗废弃物分为三类:•一类废弃物:指可能携带高度致病性微生物的废弃物;•二类废弃物:指可能对人体产生损害的废弃物,但未能够携带高度致病性微生物的废弃物;•三类废弃物:指对人体无害的普通生活垃圾。

第四条分类收集和包装4.1 一类废弃物必需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并在包装上明确标识;4.2 二类废弃物必需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并在包装上明确标识;4.3 三类废弃物依照本医院的生活垃圾管理规定进行分类收集。

第五条废弃物运输5.1 废弃物运输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5.2 依照废弃物类别,选择或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5.3 废弃物运输期间必需采取适当的包装和防护措施,确保不泄漏、不散落。

第六条废弃物储存和处理6.1 废弃物必需在储存期限内进行及时处理,不得长时间存放;6.2 废弃物储存地方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确保安全、卫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6.3 废弃物处理必需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监管与责任第七条废弃物管理责任7.1 本医院设立医疗废弃物管理岗位,负责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7.2 医疗废弃物管理岗位应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7.3 医疗废弃物管理岗位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监管机构8.1 本医院设立医疗废弃物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亲自担负主任,并组织相关部门和科室的代表参加;8.2 医疗废弃物管理委员会负责订立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其执行;8.3 医疗废弃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院的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医疗废弃物处置制度

医疗废弃物处置制度

医疗废弃物处置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弃物的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教育机构、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应当遵循安全、环保、节约、分类、无害化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医疗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教育机构、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医疗废弃物处置的义务,确保医疗废弃物得到安全、环保、节约、分类、无害化的处置。

二、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与标识第六条医疗废弃物分为五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第七条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病理性废物是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第八条医疗废弃物应当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包装、分类标识。

各类医疗废弃物的包装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感染性废物应当使用红色包装袋或者容器进行包装,损伤性废物应当使用黄色包装袋或者容器进行包装,病理性废物应当使用绿色包装袋或者容器进行包装,药物性废物应当使用蓝色包装袋或者容器进行包装,化学性废物应当使用紫色包装袋或者容器进行包装。

第十条医疗废弃物的包装袋或者容器上应当标注医疗废弃物的类别、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信息。

三、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与暂存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教育机构、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立医疗废弃物收集点,并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和暂存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5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医疗废弃物必须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建立医疗废弃物专用的密封贮存室,标明标志并加锁,防止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三、由门诊指定专人对输液管和注射器类(经过消毒、毁形)、玻璃器皿类、组织血液样本、试管或其它类进行分类,分别用易燃无毒的软包装袋密封装好,并贴上分类标识卡。

四、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废弃物由清洁工人送至存放医疗废弃物的贮存室的专用密封桶中。

五、定期由后勤人员将医疗废物送至县卫生局指定地点,针头等类物品定期焚烧处理。

并如实填写收运交接时间、种类、数量的医疗废弃物转移联单和经办人签名。

六、医疗废弃物贮存室每天由清洁工人清洗,并用2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七、对有关接触处理医疗废弃物的人员定期进行知识培训。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1、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组织解决。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3一、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

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院产生的废物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两类,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三、严格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分类,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包装,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用黄色垃圾袋包装,损伤性废物用利器盒包装,放射性废物用红色垃圾袋包装,同时设有警示标识和记录标签。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1.3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二、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与标识2.1 医疗废弃物分为感染性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药物性废弃物、化学性废弃物和放射性废弃物等五大类。

2.2 感染性废弃物包括: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病理切片、培养基等。

2.3 损伤性废弃物包括:锐器、玻璃制品、针头等。

2.4 药物性废弃物包括:过期药品、废弃药品、废液等。

2.5 化学性废弃物包括:消毒剂、防腐剂、化学试剂等。

2.6 放射性废弃物包括:放射性药品、放射性废物等。

2.7 各类医疗废弃物应使用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并按照类别进行标识。

三、医疗废弃物的收集与运送3.1 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弃物收集点,由专人负责收集。

3.2 医疗废弃物收集时,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收集,不得混放。

3.3 医疗废弃物收集后,应立即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粘贴明显标识。

3.4 医疗废弃物的运送应使用专用车辆,由专人负责,确保运输安全。

3.5 运送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医疗废弃物不受污染。

四、医疗废弃物的贮存与处置4.1 医疗废弃物应贮存在专用贮存设施内,不得露天存放。

4.2 贮存设施应符合防渗、防漏、防鼠、防虫、防盗等要求。

4.3 贮存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4.4 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应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如焚烧、填埋等。

4.5 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五、监督管理5.1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5.2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方法医疗废弃物是指在医疗、卫生、疾病防备、健康保健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废弃物。

由于这些废弃物不仅数量多、种类多、性质多而杂,而且还具有潜在的危害和污染性,因此,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显得尤为紧要。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角度,结合实际操作阅历,细致地介绍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储存、转运和处理等方面的管理方法。

一、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废弃物可分为以下四类:1. 感染性医疗废弃物:包括病人身体分泌物、血液、血制品、切片等可能感染病原体的废弃物。

2. 医药废物:包括过期、失效、损坏、废旧药品、药品包装等。

3. 医疗器械废弃物:包括过期报废的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等。

4. 其他医疗废弃物:如医疗用品、医疗废水等。

二、医疗废弃物的储存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医疗废弃物必需进行分类、密闭、标识和分类储存。

1. 分类储存:医疗废弃物必需依照其性质分类,分别储存在不同的容器中,以减轻其危害和污染性。

2. 密闭储存:医疗废弃物必需放置在密闭的容器内,以避开病原体和有害物质外泄。

3. 标识储存:必需在医疗废弃物容器外附带标识,说明其中含有的废物性质、来源、数量等信息,以便后续管理。

4. 分类储存: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不同类型的医疗废弃物应储存在不同的储物柜或储物库,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医疗废弃物的转运医疗废弃物储存一段时间后,必需进行转运。

如何进行转运既是防治污染、又是防治疾病的关键一环。

1. 转运前的检查:在进行医疗废弃物转运前,必需检查废物储存柜、容器是否密闭,标识是否齐全,确保废弃物储存过程中不泄露、不传播致病因子,并对废物进行分类。

2. 转运途中的保护:在转运过程中,必需实行防护措施,防止废弃物分裂、泄露,保证转运运行的安全性。

3. 转运前报备:医院必需向环保、卫生部门报备转运计划,以便协调相关部门的人手协调。

四、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是指将储存已经转运的医疗废弃物进行有效的处理,包括:灭菌消毒、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等。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弃物的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理单位和其他与医疗废弃物处理有关的单位。

第三条医疗废弃物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并配备专业人员从事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废弃物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设施设备,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第六条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医疗废弃物管理应遵循“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确保每个环节的责任到位。

第八条医疗废弃物处理单位应当定期公开医疗废弃物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与收集第九条医疗废弃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分为感染性医疗废弃物、化学性医疗废弃物、放射性医疗废弃物和其他医疗废弃物。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容器或收集装置,保证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

第十一条感染性医疗废弃物应当进行高温高压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灭菌方法。

第十二条化学性医疗废弃物应当进行化学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放射性医疗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医疗废弃物应当按照不同的性质进行分别收集和处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收集人员,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打包和收集工作。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废弃物收集装置进行清洗和消毒。

第三章医疗废弃物的运输第十七条医疗废弃物的运输应当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确保安全和环境不受污染。

第十八条医疗废弃物的运输工具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第十九条医疗废弃物的运输人员应当接受必要的培训,具备专业的操作能力。

第二十条医疗废弃物的运输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医疗废弃物的运输应当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防止传播病原体和污染环境。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废弃物管理职责1. 医院成立医疗废弃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废弃物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4. 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

三、医疗废弃物分类1. 感染性废物:包括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

2. 毒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农药等。

3. 放射性废物:包括废弃的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废液、放射性固体废物等。

4. 其他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包装材料、一次性医疗用品等。

四、医疗废弃物管理要求1. 医疗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分别盛装于黄色专用袋,并粘贴明显警示标识。

2. 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 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贮存场所应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尘。

4. 医疗废弃物运送时,应使用专用车辆,并采取密闭式运输,防止泄漏、扩散。

5. 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确保处置效果。

五、医疗废弃物管理监督1. 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领导小组对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制度落实。

3. 医院对违反医疗废弃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废弃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第三条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应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安全、环保、经济、高效。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全国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依法对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活动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第二章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与包装第五条医疗废弃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感染性的废物,如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等。

(二)病理性废物: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如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三)损伤性废物:指医用针具、刀片、玻璃瓶等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物品。

(四)药物性废物:指废弃的药物、药物载体、过期或者淘汰的药品等。

(五)化学性废物:指具有化学毒性的废物,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弃物的类别,将其分别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第七条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应当分别收集、存放,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包装。

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当分别收集、存放,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包装。

第三章医疗废弃物的收集与运输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弃物收集、运输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输、暂存、处理等环节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暂时存放工作。

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办法范文

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办法范文

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废弃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以及其他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医疗废弃物的单位(以下简称医疗机构)。

第四条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安全处置、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医疗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

第七条鼓励、支持医疗废弃物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技术。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二章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与包装第九条医疗废弃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废弃的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绷带、卫生垫、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输液瓶(袋)等;(二)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锐器、针头、导管等;(三)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及其包装物、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容器、废弃的疫苗、废弃的血液制品等;(四)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五)其他废物,包括:废弃的筒具、一次性使用医疗外包装物、废弃的床单、被罩、口罩、手套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弃物的类别,采用适宜的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分类收集、包装。

包装物或者容器应当具有防水、防渗、防刺穿、防泄露等功能,能够在正常条件下保证医疗废弃物处于密封状态,并便于运输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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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一)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监督部门;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行为发生。

1.后勤部门为医疗废物管理主管责任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回收及运送人员及其职业防护的管理;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登记、交接等工作流程的管理;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2.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和指导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分类收集清单和流程并监督执行;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现场的规范处理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

3.护理部门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执行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临床科室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贮存、交接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医疗
废物管理知识培训、防护用品配备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范使用收集容器)、交接登记等制度的落实。

4.医务、科研等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医技部门和相关科研实验室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范使用收集容器)、交接登记等制度的落实。

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HJ421-2008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进行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和暂存。

本规定根据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在国家规范的基础上提出以下管理要求。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
1.分类收集方法见《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见附表1)。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HJ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医疗废物桶:放置于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产生地且方
便收集的地方。

⑴除了在处置室、换药室等常规放置医疗废物桶外,治疗室(仅限于治疗室内产生的医疗废物)、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床旁、感染性疾病科病室应放置医疗废物桶。

⑵医疗废物桶在非使用状态时应加盖放置。

⑶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 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封口紧实、严密。

并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贴(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3.利器盒:放置于损伤性废物产生地,方便使用。

⑴利器盒装满3/4 封口后转运,不需要写开启时间。

应根据临床需要选择合适大小的利器盒。

采血器或抽血的注射器应不分离针头全部放入利器盒。

⑵治疗车上应配备利器盒置于方便使用处(宜挂在治疗车边上),治疗过程中产生的锐器即刻放入利器盒,不应二次分拣。

4.受条件所限配药与处置同室的(老病房或基层医疗机构)应分区管理,污染区摆放医疗废物桶和利器盒。

5.交给集中处置中心的医疗废物在收集时不需要毁形和浸泡消毒。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

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①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②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③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6.集中处置方法为非焚烧方法的地区,病理性废物应送殡仪馆焚烧处置。

7.批量废弃的过期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疫苗及血液制品,应收集后交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

8.使用后的废弃的消毒剂和化学试剂排入医院污水系统;废弃的过期消毒剂、化学试剂原液和使用后的甲醛等化学性废液应交给获得《湖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HW49类废物的单位)集中处置;二甲苯等化学性废液也可使用病理性废液回收机回收处理。

9.实验室废弃的尿液、引流液、脑脊液等标本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10.软包装输液袋(瓶)不属于医疗废物,可以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回收后不用于原用途、不做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类的产品)。

无法回收的应毁形后处理。

玻璃输液瓶、一般性药物的小药瓶不属于医疗废物,可以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回收后不用于原用途、不做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类的产品)。

11.非感染性患者使用的尿不湿、纸尿裤、卫生巾、卫生纸、
B 超耦合剂擦拭纸等接触患者完整皮肤的用品、各种器材、各种用品的外包装、药盒等不属于医疗废物。

(二)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
1.交接登记包括:科室与回收人员的交接登记、回收人员与暂存间人员的交接登记、暂存间与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

分别填写《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附
表2)
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登记。

2.特殊废物的登记:
⑴胎盘登记: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

传染病产妇的胎盘、产妇放弃或者捐献的胎盘,作为病理性废物处置。

应建立胎盘处理登记本,并使医疗废物登记本和暂存间登记本记录每天的数量保持一致。

⑵取出的植入物登记:取出的植入物如钢钉、钢板等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三)医疗废物的院内转运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将分类包装完整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单位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不应露天存放。

2.医疗废物转运时宜设专用通道,无专用通道时应分时段密闭运送。

(四)医疗废物的院内暂存
1.暂存间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间需设置废物储存室和更衣办公室。

暂存间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

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专人负责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需防鼠、防蝇、防蟑螂,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地面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应有医疗废物警示标
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达到规范设置要求。

2.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不设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如门诊部、诊所、医疗教学及科研机构,当难以设置独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时,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并应满足下列要求:⑴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并有防雨淋、防扬散措施,同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⑵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放入周转箱内后,再置于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

柜(箱)应密闭并采取安全措施,如加锁和固定装置,做到无关人员不可移动,外部设置警示标识;
3.临床科室医疗废物暂存间:临床科室的治疗室、换药室、实验室等产生的医疗废物宜集中放置于科室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洗间或单独房间),便于单位回收人员及时转运。

未设置的应及时转运到单位的集中暂存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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