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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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完美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完美解析
8、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
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 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选项D错误。《巴黎公约》要求缔约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给予缔约国的国民和在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以国民待遇。一切不得损害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国民待遇的例外是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以及选定送达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以保留。如有的国家的工业产权法要求外国专利申请人必须委派当地国家的代理人代理申请,并指定送达文件的地址,以利于程序的进行。据此可知,《巴黎公约》允许各缔约国在国内法中就委派代理人作出相关规定。
5、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带答案和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带答案和解析

1、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 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B. 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C. 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

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D. 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

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

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2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 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C.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D. 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项错误。

2、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答案】AD3、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

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

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

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

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

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2、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

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3、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A错误。

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

选项B错误。

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境外消费。

2013年司法考试冲刺需面对的重要问题带答案和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冲刺需面对的重要问题带答案和解析

1、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

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2、青田轮承运一批啤酒花从中国运往欧洲某港,货物投保了一切险,提单上的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因生产过程中水份过大,啤酒花到目地港时已变质。

依《海牙规则》及相关保险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承运人没有尽到途中管货的义务,应承担货物途中变质的赔偿责任B.因货物投保了一切险,保险人应承担货物变质的赔偿责任C.本提单可通过交付进行转让D.承运人对啤酒花的变质可以免责3、2011年,李某购买了刘某一套房屋,准备入住前从他处得知该房内两年前曾发生一起凶杀案。

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

法官认为,根据我国民俗习惯,多数人对发生凶杀案的房屋比较忌讳,被告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欺诈,遂判决撤销合同。

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不违背法律的民俗习惯可以作为裁判依据B.只有在民事案件中才可适用诚实信用原则C.在司法判决中,诚实信用原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加以适用D.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为相关的法律规则提供正当化基础4、宪法解释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种手段和措施。

关于宪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做法源于美国,也以美国为典型代表B.德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必须结合具体案件对宪法含义进行说明C.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的、普遍的约束力D.我国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必然涉及对宪法含义的理解,但无权解释宪法5、律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

2013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攻略大全完美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攻略大全完美解析

1、关于公检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应报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B.基于检察一体化,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是指检察系统整体独立行使职权C.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二审抗诉不当的,可直接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D.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指导关系,上级法院如认为下级法院审理更适宜,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2、关于黄某使电气厂获取300万元退税的定性,下列分析错误的是:A.具有逃税性质,触犯逃税罪B.具有诈骗属性,触犯诈骗罪C.成立逃税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应数罪并罚D.属单位犯罪,应对电气厂判处罚金,并对黄某判处相应的刑罚3、甲与乙(女)2012年开始同居,生有一子丙。

甲、乙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自居,周围群众公认二人是夫妻。

对甲的行为,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A.甲长期虐待乙的,构成虐待罪B.甲伤害丙(致丙轻伤)时,乙不阻止的,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C.甲如与丁(女)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也不抚养丙的,可能构成遗弃罪D.甲如与丁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某日采用暴力强行与乙性交的,构成****罪4、关于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B.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C.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D.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5、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6、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年司法考试【试卷二】复习方法

年司法考试【试卷二】复习方法

2013年司法考试【试卷二】复习方法一、第二卷考查: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卷二的命题近些年有重理论化的趋势,而且考查的难度逐年加大,卷二考生得到100分以上很不容易。

为了考出100分以上的分数,建议考生可以通过提高诉讼法的分数提高第二卷的分数。

刑诉及行诉,是卷二拿分的重点,这部分没什么难的,只要你反复做真题,反复熟悉法条,相信你分数不会差。

没拿到分,只能说明你对程序没记住、没看到。

行政法方面,关注法条和历年真题即可。

1、刑法对于刑法的复习策略,可以说刑法部分的考点仍然是传统的考点,大家复习时要以历年真题作为复习的依据,把握重者恒重的原则,对真题涉及的各个知识点予以逐个击破。

同时对于新增的司法解释大家也要引起注意。

刑法部分,此阶段应重点复习刑罚论部分以及分则重点罪名部分。

刑罚论部分没难度,记准就可以了。

分则部分,重点罪名要快速多遍,主要注意力放在各罪名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见到一个犯罪事实和行为,只要你能达到可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分则你就复习的差不多了,至于犯罪论部分,老实说,刑法学界和实务界的前辈泰斗们关于某些问题还未探讨清楚,我辈在此短时间内要想搞通透几乎是痴人说梦,掌握基础性概念并练好真题就行了。

2、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近几年考试的重点是越来越重视程序公正,同时注意考查刑事诉讼法的理论知识。

刑事诉讼法2013年的考点还会集中在历年的常规考点,考生要注意刑事诉讼法教材理论方面的知识,同时还要注意新增的司法解释。

刑诉诉讼法是可以靠突击或短时间的记忆来取得高分的,但是很容易在复习和考试时混淆概念,日期,程序的前后。

那该怎么办?这就需要花时间重复记忆,不断记忆。

记忆不等于死记硬背,要动脑子,找到属于自己的方法。

在熟读重点法条之后看大串讲我觉得非常有用,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

如果要想得高分,那么就拿全诉讼法的分数,完全不难。

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比较抽象,难以理解,是很多考生都很头疼的学科。

陈永生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冲刺班试题命中的考点

陈永生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冲刺班试题命中的考点

陈永生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冲刺班试题命中的考点2013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网校辅导受到广大学员一致好评。

主讲《刑法》法条串讲班、冲刺串讲班的陈永生老师更是好评如潮,大家纷纷感叹陈老师真是“神了”,看到真题仿佛陈老师都已经讲过了。

通过对比,陈老师的冲刺串讲班试题直接命中司法考试真题考点高达78%。

陈永生老师简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

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外国刑事诉讼法学。

兼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行为研究会理事。

曾经在各类法学核心期刊发表七十多篇文章,并主持各类重大法学课题项目。

2010年获北京大学“教师优秀奖”。

2009、2010连续两年被列入北京大学“青年人才支持计划”。

陈老师主张广大学员应当慎重选择教材和复习资料,抓住重点、敢于放弃偏僻知识点,要充分重视往年刑法司考真题,不要过于纠缠理论上有争议的问题这几个方面进行复习,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并且因讲课诙谐幽默、知识功底扎实、逻辑结构清晰而备受广大考生赞誉。

陈永生老师授课风采:陈永生老师名师访谈:刑法81分,考点命中63分,命中率78%其中,37分与真题非常类似,比率为46%第二卷:一、单选题,刑法21题,命中13题,每题1分,共命中13分,有5分与真题非常类似:(一)真题二卷单选第1题--冲刺班B卷单选第19题:谎称飞机上有炸弹,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与真题非常类似:真题是这样的: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冲刺班试题是这样的:19.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甲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消息,谎称一航班上有炸弹。

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二)真题二卷单选第3题--冲刺班B卷多选第1题: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类推解释的判断。

2013年司法考试复习经验TIPS带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复习经验TIPS带解析

1、关于假释的撤销,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严重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也应撤销假释C.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同种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D.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有他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2、罗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D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

关于罗某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经D市人大常委会任命B.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C.可参与中级法院二审案件审理,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D.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3、公安局以田某等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为由,对田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处罚,田某不服申请复议。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田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B.公安局对田某哄抢的财物应予以登记C.公安局对田某传唤后询问查证不得超过12小时D.田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个月4、关于有效辩护原则,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有助于实现控辩平等对抗B.有效辩护是一项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的原则,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辩护****利的保障是审判阶段实现有效辩护的前提C.根据有效辩护原则的要求,法庭审理过程中一般不应限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言的时间D.指派没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有违有效辩护原则5、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对侦查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法院执行时可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B.法院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顺位无需与侦查机关的顺位相同C.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明确具体,涉案财产和被害人均应在判决书主文中详细列明D.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应由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6、某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县公安局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张某遂申请国家赔偿。

2013年历司考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3年历司考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

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

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

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

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答案】C2、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

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

乙将红木交付与丙。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3、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答案】C【解析】选项A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信托投资公司适用本法B.金融租赁公司不适用本法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适用本法D.财务公司不适用本法2、王检察官的下列哪一行为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要求?A.穿着检察正装、佩戴检察标识参加单位组织的慰问孤寡老人的公益活动B.承办一起两村械斗引起的伤害案,受害人系密切近邻,但为早日结案未主动申请回避C.参加朋友聚会,谈及在办案件犯罪嫌疑人梁某交代包养了4个情人,但嘱咐朋友不要外传D.业余时间在某酒吧任萨克斯管主奏,对其检察官身份不予否认,收取适当报酬3、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

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

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

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A.职工甲:公司裁减决定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无效B.职工乙:公司没有进入破产程序,不能裁员C.职工丙:我一家4口,有70岁老母10岁女儿,全家就我有工作,公司不能裁减我D.职工丁:我在公司销售部门曾连续3年评为优秀,对公司贡献大,公司不能裁减我4、关于李大伟在此项贷款交易中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李大伟强令下属机构发放贷款,是《商业银行法》禁止的行为B.该贷款合同无效,李大伟应当承担由合同无效引起的一切损失C.该贷款合同有效,李大伟应当承担因不正当优惠条件给银行造成的包括利息差额在内的损失D.分行负责人谢二宝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在贸易术语适用上,A、B公司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中仅约定适用FOB术语。

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该合同应当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B.货物的风险应自货交C公司时由A公司转移给B公司C.B公司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D.因当事人选择了贸易术语,故不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6、关于交警部门的推车前行不属于“酒驾”的解释,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A.属于司法解释B.属于行政解释C.直接运用了类比推理D.运用了演绎推理7、关于Y公司和邓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Y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B.邓某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C.Y公司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D.邓某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8、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B.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C.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D.选举委员会对依法提出的有关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9、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

2013年司法考试二卷考前冲刺试题解析10

2013年司法考试二卷考前冲刺试题解析10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41.安某放的羊吃了朱某家的玉米秸,二人争执。

安某殴打朱某,致其左眼部青紫、鼻骨骨折,朱某被鉴定为轻微伤。

在公安分局的主持下,安某与朱某达成协议,由安某向朱某赔偿500 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安某与朱某达成协议后,仍可以对安某进行治安处罚 B.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应当先向区公安分局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D.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答案】D【逐项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A 不正确,因为达成协议后不能再进行行政处罚;B 也不正确,行政调解属于不可诉的行政行为;C 于法无根据;D 正确【常见错误】混淆行政调解的性质;在程序上记忆错误42.甲公司从澳大利亚某公司购买了 2 万吨化肥运抵某市。

海关认定甲公司在无进口许可证等报关单证的情况下进口货物,且未经海关许可擅自提取货物,遂以保证金的名义向甲公司收缴人民币 200 万元。

随后作出罚款 100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甲公司认为处罚过重,但既未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海关可以直接将甲公司缴纳的保证金抵缴部分罚款 B.海关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处罚决定C.海关应当自甲公司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 180 日内提出行政强制执行申请 D.海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处罚决定,应当由海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答案】BD【逐项解析】海关有自行执行的权力,所以 B 错误;海关如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则需要向海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所以 D 错误;C 在前面的考题中已经涉及;A 属于正确的直接强制手段。

2013年司法考试备考四大攻略考试答题技巧

2013年司法考试备考四大攻略考试答题技巧

2013年司法考试备考四大攻略考试答题技巧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每题1分,共1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2、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

”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有关系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3、现代陪审制发源于英国并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被广泛运用。

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陪审团职责是就案件的程序部分进行裁决B.法官在陪审团裁决基础上就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判决C.对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D.法官无权撤销陪审团裁决4、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5、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

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

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6、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

2013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攻略大全带答案和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攻略大全带答案和解析

1、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B. 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C. 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D. 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正确答案】:C2、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B. 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C.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D.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正确答案】:C3、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 普通程序B. 二审程序C.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 小额诉讼程序【正确答案】:A,B4、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B. 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C. 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正确答案】:B5、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

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B. 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C. 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D.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正确答案】:A6、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

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B.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C. 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D.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正确答案】:D7、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

2013年司法考试备战三要素带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备战三要素带解析

1、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

根据中国和甲国的法律,张某的行为均认定为犯罪。

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进入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将其拘捕B.中国对张某侵吞财产案没有管辖权C.张某乘甲国商船逃至公海时,中国有权派员在公海将其缉拿D.甲国有义务将张某引渡给中国2、进口到中国的某种化工材料数量激增,其中来自甲国的该种化工材料数量最多,导致中国同类材料的生产企业遭受实质损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有关部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应以国内有关生产者申请为条件B.中国有关部门可仅对已经进口的甲国材料采取保障措施C.如甲国企业同意进行价格承诺,则可避免被中国采取保障措施D.如采取保障措施,措施针对的材料范围应当与调查范围相一致3、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B.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C.审计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计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进行国事活动4、下列哪些机构属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A.房地产咨询机构B.房地产经纪机构C.房地产职业培训机构D.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5、甲病危,欲将部分财产留给保姆,咨询如何处理。

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A.甲行走不便,可由身为公证员的侄子办理公证遗嘱B.甲提出申请,可由公证机构到医院办理公证遗嘱C.公证机构无权办理甲的遗嘱文书及财产保管事务D.甲如对该财产曾有其他形式遗嘱,以后公证的遗嘱无效6、下列哪些机构属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A.房地产咨询机构B.房地产经纪机构C.房地产职业培训机构D.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7、关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属于民法商法规则B.是立法议案C.是法的正式渊源D.是规范性法律文件8、关于交警部门的推车前行不属于“酒驾”的解释,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A.属于司法解释B.属于行政解释C.直接运用了类比推理D.运用了演绎推理9、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3年冲刺司法考试三要素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3年冲刺司法考试三要素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正确答案:ABC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2013年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5、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9、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的使用技巧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的使用技巧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的使用技巧一个考生是否能够通过司法考试最终决定的因素是应试能力,所有备考行为如阅读、聆听录音、记忆法条、归纳重点难点、做历年试题都是为了提高考生的应试能力。

在司法考试中有许多考生法学知识好的考生没有通过,而相对他们差一些的考生却通过了,这是为什么?因为后者应试能力强,尤其要强调的是针对司法考试的应试能力强。

下面我们简要的介绍科学、合理并能够通过司法考试的方法和复习步骤。

用历年真题主导备考方向历年真题为什么重要,因为它过去就是真实的考题。

我们可以从这几个方面看:1、认真掌握前3年的真题非常重要,凡是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多数都认真研习了历年真题,而没有通过者肯定没有研习前3年真题,至少是没有认真研习。

2、历年真题覆盖了95%以上的考点,涵盖了出题人85%以上的命题思路、题目设计形式、题目设计要求、文字表达模式、逻辑变化形式,演练好历年真题你就潜移默化的综合、熟练把握了今年题目的脉搏,知道了题目考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达到精熟程度时你仿佛觉得是出题人肚里的小虫,你答题时就可以准确的感知到出题人的命题思路。

3、历年真题可以把你备考掌握知识的深浅控制在司法考试要求的层面和范围,考生备考时知识点掌握过深或过浅,知识点超出考点或没有覆盖考点是经常遇到的问题。

只有历年真题能够帮助考生掌控、把握好这个问题。

4、可以很好的掌握各部门法所占分值比例,掌握每一个部门法各部分所占分值比例。

5、应试节奏也是通过它来准确训练、把握的,考生往往在应试节奏和频率上出现问题而未能通过。

600分制要求大家在75秒答出1分值题目,题目有难易之分,容易的题目可能只用10秒,难题目耗时很多,有些题目甚至答不出来或无法答对。

怎么合理安排答题节奏考生在历年真题训练中会自然领悟。

6、真正掌握答题技巧的唯一方法,就是演练历年真题,熟能生巧、心摹手追自然悟出题感。

所谓书读千遍、其意自见,规律自然掌握了。

比任何人传授效果都要好,也是任何人无法传授的。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以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开车送乙前往医院。

途中等红灯时,乙声称其实自己一直想死,突然跳车逃走,三小时后死亡。

后查明,只要当时送医院就不会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不对乙的死亡负责,成立犯罪中止B. 甲未能有效防止死亡结果发生,成立犯罪既遂C. 死亡结果不能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犯罪未遂D. 甲未能阻止乙跳车逃走,应以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论处2、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甲犯劫持航空器罪,即便经过 30年,也可能被追诉B. 乙于 2013年 1月 10日挪用公款 5万元用于结婚, 2013年 7月 10日归还。

对乙的追诉期限应从 2013年 1月 10日起计算C. 丙于 2000年故意轻伤李某,直到 2008年李某才报案,但公安机关未立案。

2014年, 丙因他事被抓。

不能追诉丙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D. 丁与王某共同实施合同诈骗犯罪。

在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届满前,王某单独实施抢夺罪。

对丁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应从王某犯抢夺罪之日起计算3、罗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 D 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

关于罗某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经 D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B. 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C. 可参与中级法院二审案件审理,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D. 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4、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 5日的处罚, 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

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 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C. 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D. 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5、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 ?A. 合理行政B. 高效便民C. 诚实守信D. 程序正当6、如 B 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 裁定驳回关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则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的正确程序是:A. 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 B 省高级法院不再另行复核B. 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C. 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D. 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 A 市中级法院或 B 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 7、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 5日的处罚, 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

2013年司法考试调整为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必过技巧.

2013年司法考试调整为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必过技巧.

2013年司法考试调整为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必过技巧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每题 1分,共 1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 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 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 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2、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

”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 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有关系B. 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 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 ,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3、现代陪审制发源于英国并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被广泛运用。

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陪审团职责是就案件的程序部分进行裁决B. 法官在陪审团裁决基础上就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判决C. 对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D. 法官无权撤销陪审团裁决4、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B. 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C. 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D. 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5、为大力发展交通, 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

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

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B. 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 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C. 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D. 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6、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 具有广泛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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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正确答案:A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2、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

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2011年卷二单选第39题)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答案】B【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3、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

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

乙将红木交付与丙。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4、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

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

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3题)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答案】A【解析】选项A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据此可知,若区政府认为刘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应予以公开的信息的,则应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选项B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可知,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三个月,而非二个月。

选项C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行政案件管辖规定》,下同)第一条第(一)项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一审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本题中,区政府是和县政府平级的行政单位,因此,管辖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而不是区法院。

选项D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题中,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与其自身存在利害关系。

因此,刘某具有申请查阅的申请人资格,区政府以此为由拒绝公开的答复违法。

5、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

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

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

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

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答案】C6、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

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

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

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

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

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7、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

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

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

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抵押合同无效B.借款合同无效C.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D.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8、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

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正确答案:BD解题思路: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曰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9、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

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10、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

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11、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

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2题)A.吊销B.撤销C.撤回D.注销【答案】B【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12、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

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

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13、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

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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