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三鑫:重大合同公告(北京低碳能源研究所及神华技术创新基地项目(一期)神华技术 2011-01-29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中航三鑫公告编号:2011-002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北京低碳能源研究所及神华技术创新基地项目(一期)

神华技术创新基地幕墙工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工期:计划2011年11月15日竣工,工期总日历天数412天。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存在客户根据工程项目进度,调整竣工日期的风险;存在受市场价格波动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发包人:神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地产”)

法定代表人:吴儒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等。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

神华地产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与本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根据神华地产以往的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公司认为神化地产具备按期支付款项的能力。

2、分包人:深圳市三鑫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桂先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幕墙、建筑门窗的设计及施工安装。

本公司拥有深圳市三鑫幕墙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北京低碳能源研究所及神华技术创新基地项目(一期)神华技术创新基地幕墙工程

2、交易价格:本合同采用的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价款为1.66亿元人民币。

3、结算方式:分包工程与总包工程同步按月支付进度价款。

4、协议生效条件:分包合同经发包方、总包方及分承包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9月3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11月1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12天。

6、承包范围:图纸范围内,动力中心楼、后勤楼、神华展厅、科研3号楼、教学楼、科研2号楼、职工宿舍、体育馆的所有幕墙、中厅天窗、金属屋面(吊顶)、玻璃弹簧门、雨蓬等的供货和安装。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但会对未来年度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2、该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2011-010号公告)。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