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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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若干问题解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若干问题解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若干问题解答1、为什么要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流转等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重要财产权利。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要求,应当对农民所拥有的这种权利平等地还权赋能,赋予其长期而保障的用益物权权能,不仅能够厘清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者关系,为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奠定基础,同时也为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市场运行中的抵押、担保和转让奠定重要法律基础,为发挥市场配置农村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构筑坚实的制度基础。

2、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答:(1)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制度的需要。

(2)是摸清基本国情的重要举措。

(3)是赋予农民真正财产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保证。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最基本、最直接、最可靠的财产权利,通过按《物权法》要求进行确权登记颁证,能够依法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权能,为农民通过入股、抵押、担保和流转等形式,增加财产性收入畅通渠道。

3、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重大意义是什么?答:(1)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落实。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础。

把土地承包关系搞扎实,把老百姓承包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进一步搞清楚,有利于夯实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动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落实到位。

(2)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颁证,是建立城乡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举措,能够依法落实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让农民的财产权益依法得到有效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方案
落实经费保障
将确权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04
确权方案的实施计划
实施的时间安排
01
准备阶段
进行前期调研、制定方案和计划 ,预计3个月。
实施阶段
02
03
总结阶段
开展确权登记、资料审核和公示 公告,预计12个月。
汇总数据、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 措施,预计2个月。
实施的组织架构
成立领导小组
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
对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农民、农村集体、农业企业等 。
03
确权方案的具体内容
确权工作的流程
调查摸底
全面调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情 况,包括土地面积、地块位置 、承包关系等,建立详细台账

审核公示
对调查摸底结果进行审核,并 在村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登记颁证
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进行土地承 包经营权登记,并颁发《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建档归档
将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档案 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完善
的档案管理系统。
确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重点
明确承包关系,确定土地面积,保障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难点
解决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历史遗留问 题,完善土地承包手续。
确权方案有助于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 村经济发展。
0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方案 概述
确权方案的目标和原则
目标
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 ,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 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和流转。
原则
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公平合理 、责权利相统一。
确权方案的范围和对象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的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的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利益的最大化。

本文将介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的法律规定。

一、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原则1. 权责明确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应当由土地承包方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对承包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和管理责任。

2. 长期稳定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有30年以上的承包期限,以保障农民的稳定收入和安定生活。

3. 继承传承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或者转让,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4. 自愿自愿原则农民参与土地承包和流转是自愿的,不得强制、胁迫或者诱导。

二、农村土地承包的主体农村土地承包的主体包括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非农化的家庭承包经营。

1. 农民农民可以单独或者组织集体承包土地,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代表集体成员承包土地,并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约定来分配土地承包利益。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非农化的家庭承包经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非农化的家庭承包经营是指农民在承包土地的基础上,通过租赁、互换等方式将承包土地进行流转。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出租、互换、入股和转让等方式。

1. 出租方式农民可以将自己承包的土地通过租赁的方式出租给他人使用,以获得租金收益。

2. 互换方式农民之间可以通过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来实现土地流转,以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3. 入股方式农民可以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到农业企业或合作社中,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4. 转让方式农民可以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让的方式出售给其他农民或农业企业。

四、农村土地流转的限制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农村土地流转受到一定的限制。

农村土地登记确权最新政策

农村土地登记确权最新政策

农村⼟地登记确权最新政策农村⼟地等级确权⼤家最近听得很多,主要是为了构建完整的农村资产财产权益体系,⽬前,对农村⼟地与房产的⼤规模确权登记是⾸要任务。

那么农村⼟地登记确权最新政策是哪些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维护承包关系稳定问题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应以2004年依法完善农村⼟地⼆轮延包为基础,保持⼟地承包关系稳定,严格控制调整农户承包地。

⼟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发⽣转移(如依法调整、转让、互换、分户、合并等)或灭失(如依法征占地、⾃然毁损等)的据实登记确权。

对符合法定条件进⾏承包地调整的,由发包⽅制定调整⽅案,按法定程序通过后报乡(镇)⼈民政府和市确权办审批后⽅可调整。

⼆、关于登记的时效期间问题本次确权登记的⼟地承包期起始时间仍以依法完善⼟地⼆轮延包时间为准。

起始时间,统⼀填写为2004年12⽉31⽇⾄2028年12⽉31⽇。

三、关于⼟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争议问题对⼟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未确定或存在争议的⼟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承包经营权权属和“四⾄”界限不清存在纠纷的,待争议纠纷解决后再确权登记。

因⼟地流转实⾏规模经营、⼟地整治等原因,导致耕地“四⾄”界限被打乱的,按照民主协商、尊重农户意愿的原则处理,可采取按原有经营权证记载⾯积的⽐例分配或其他有效办法确权到户,也可以按确股到户的办法进⾏确权登记。

四、关于边界争议问题对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存在⼟地边界争议的问题,由国⼟部门确定⼟地权属后再进⾏登记。

五、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问题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世居本地且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2、⽗母双⽅或者⼀⽅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3、因合法的婚姻、收养关系,户籍迁⼊本集体经济组织的;4、根据国家移民政策,户籍迁⼊本集体经济组织的;5、原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义务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学⽣;6、原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在服刑和其他被依法限制⼈⾝⾃由的⼈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流程是什么?1、准备前期资料。

2、入户权属调查。

3、测量地块成图。

4、公示审核。

5、建立登记簿。

根据乡镇上报的登记资料,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6、完善承包经营权证书。

7、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8、资料归档。

众所周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前确权是必须要进行的一个步骤,因为只有确认了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谁所有,才能够在后期有效的避免纠纷,但是很多人在遇到相关问题时不知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流程怎么走?1、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

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2、入户权属调查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

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3、测量地块成图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4、公示审核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

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级人民政府。

5、建立登记簿根据乡镇上报的登记资料,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

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

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多地备份。

6、完善承包经营权证书各地根据实际,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内容,适时对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

7、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方案三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方案三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方案三篇篇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XX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XX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XX年X月X日XX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保持我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具体实现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必要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是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关系,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根本手段。

另外,农村土地流转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明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明确参与流转的主体,这是确保农村土地合法有序流转应当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家庭承包地的转让和互换,以及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流转,在客观上都需要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来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的基本秩序,这不仅会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还可以进一步推动和加快全省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化进程。

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试点范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及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的相关要求,今年将在我省德惠市布海镇义和村四社、大安市太山镇张家村、延吉市三道湾镇屯田村和吉林市昌邑区二家子乡耿屯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

土地承包合同的共有人确认

土地承包合同的共有人确认

土地承包合同的共有人确认在我国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家庭成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

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家庭人口变动、户口迁移等,这就需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进行确认。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土地承包合同的共有人确认问题。

一、共有人确认的原则1. 家庭为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确认,家庭成员均为共有人。

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

2. 实际人口为基础:共有人确认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

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

3. 新增家庭成员: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

4. 与户主关系:在确认共有人时,应按照国家规范填写与户主关系,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二、共有人确认的程序1. 家庭内部协商:家庭成员之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 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审核:将协商结果报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

3. 申报登记: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家庭成员共同向相关部门申报登记,领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4. 公示:将共有人确认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共有人确认的意义1. 保障合法权益:共有人确认有利于保障家庭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家庭成员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合法权益。

2. 明确权责:共有人确认有助于明确家庭成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家庭内部的和谐稳定。

3. 便于管理:共有人确认有利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便于核实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数,提高管理效率。

4. 增强法律效力:共有人确认有利于提高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利于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总之,土地承包合同的共有人确认是保障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环节,也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

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按照2015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有关精神要求,现就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近年来,各地围绕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要求,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管理服务工作,保持了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为发展现代农业、维护农村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但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逐渐显现,成为制约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四化”同步发展的突出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集中开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和亿万农民切身利益。

开展这项工作,有利于强化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稳定农民土地经营的预期,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有利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激发农村生产要素的内在活力,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管理,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它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一件非做不可,必须做好的大事,从农村的实际出发,深刻认识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实做细这项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须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中央统一部署、地方全面负责的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一、实施方案的背景和目标:近年来,随着中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已经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举措。

为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制定本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步骤。

二、实施方案的原则和内容:1. 原则:(1)政府引导: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和协调村民、农民合作社、农户和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

(2)公正公平:确保登记和颁证工作的公正公平进行,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农民的利益。

(3)依法依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并遵循相应程序。

2. 内容:(1)确权对象确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同和承包方式,明确确权对象,包括农民、农户、农民合作社等。

(2)确定登记时间和地点: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设立登记点,明确登记时间和每个农户的登记顺序。

(3)出具登记证明:登记人员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同、农户身份证明等材料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出具相应的登记证明。

(4)公示和听证:在确定登记成功人员后,进行公示和听证程序,公示期限为15天,听证程序由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5)登记审核:相关部门对登记资料进行审核,并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6)申诉和处理:如有异议,农民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三、实施方案的步骤和职责:1. 步骤:(1)组织人员: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小组,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

(2)公示和听证:农民完成登记后,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公示和听证程序,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3)审核和颁证:乡镇政府将登记资料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2. 职责:(1)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和协调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操作流程和步骤。

(2)村委会:负责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同、村民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并配合乡镇政府的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问题解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问题解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问题解答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问题解答天高云淡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关系,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根本手段。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答:确权,就是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土地台账等资料对农户依法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认定的过程。

登记,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物权,经过登记,可以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依法赋予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承包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土地用途和土地利用类型如何划分答:(一)土地用途,是指土地权利人依照规定对其权利范围内的土地的利用方式或功能。

确权登记按照以下方式划分土地用途:1.种植业用地即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2.林业用地,包括果园、苗圃、用材林、水土保持林和防护林带等用地;3.牧业用地,包括天然和人工割草地以及放牧地;精饲料和多汁饲料用地(一般计入耕地中);4.渔业用地,包括水库、池塘、湖泊等占地。

农村土地确权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确权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地确权的流程是什么⽬前⼟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作正在全国各个地⽅如⽕如荼地进⾏着,然⽽对于这项⼯作⼤家⼜了解多少呢?对于现在⾝处农村或者想在农村这⽚天地⼤战拳脚的有志青年们,那么请⼤家和店铺⼩编⼀起来了解⼀下正在农村进⾏的⼟地确权的整个流程。

农村⼟地确权流程⼀、准备阶段编制⼟地承包编码,在管理系统中建⽴组织机构(村以上机构由县级建⽴,组级机构由街镇建⽴);2、技术公司对街办村组进⾏集中培训,使街办村组⼯作⼈员熟练掌握⼟地确权⼯作流程及技术要领。

⼆、收集资料1、收集、整理⼟地确权所需资料,包含:⾏政县界,镇界,村界等界线,获取国⼟部门⼆调数据、基本农⽥利⽤情况(划分耕地、林地、以租代征),交通资料、⽔系资料、林业资料、“批⽽未建”、征地红线⼟地资料。

(县级负责)2、收集、整理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资料,⼆轮延包台账、⼟地清册。

(街镇、村组负责)三、⼊户调查村组⼈员职责:收取农户户⼝本、⾝份证、⼆轮⼟地延包台账等有关资料,按要求进⾏填表(包括《**省农村⼟地承包管理⼯作技术规范》中的附表5、附表6、“承包⽅调查表”、“承包地块信息表”、《**省农业厅-**农业办发〔2015〕88号》中的“户主表”、“户主声明书”、“委托书”),并校正填表信息正确与否,校正⽆误后,农户在表格上签名、确认。

包村⼲部职责:联系村组,确定时间地点,带领技术员下村指导;与村组及技术员沟通协调,督促填表进度,收取表格,验收审核合格后,包村⼲部在表格上签名、确认。

技术员职责:审核表格填写格式、签字是否规范,审核合格后,技术员在表格上签名确认。

四、外业调查(指认地块)包村⼲部职责:与村组及技术员加强沟通,督促进度,联系村组确定⼟地指认的时间地点。

村组⼈员职责:组织农户集中在航拍图制作的⼯作底图上进⾏地块确认,指认界址点。

技术员职责:在⼯作底图上对⼩地块进⾏划分,并在⼩地块中填写相应的农户信息、地块编码和⾯积。

同时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实施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实施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范围、内容等进行明确和登记的过程,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基础和保障。

确权登记的实施对于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原则1.依法依规:依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确权登记工作符合法制化、规范化要求。

2.公开透明:确权登记工作要公开透明,公告公示确权登记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3.公平公正:确权登记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非歧视原则,确保农民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4.安全可靠:确权登记工作要确保数据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三、实施步骤1.组织筹备阶段: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和组织架构。

2.宣传培训阶段: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农民宣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意义和作用。

3.筛选范围:根据土地承包情况,确定确权登记的范围、对象和时间节点。

4.信息登记阶段:农民申请确权登记并填写登记表格,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5.数据核实阶段: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农民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并进行现场核查。

6.编制登记簿册:根据核实的数据,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册,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范围和其他相关信息。

7.公示告知阶段:将登记簿册的内容公示告知农民,并设立公示期,接受农民的异议和申诉。

8.确权登记阶段:经过公示期后,如果没有异议或申诉,对确权登记的内容进行确认,并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书。

9.数据存档阶段:将登记簿册的数据进行存档,确保数据安全和保存。

四、保障和措施1.人员配备:组织专业人员负责确权登记的各项工作,包括信息登记、核实、编制登记簿册等。

2.技术支持: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确权登记的效率和准确性。

3.法律保障: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程序和要求。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三篇)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三篇)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进行明确、确权、登记的过程。

农村土地确权的实施对于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农村土地确权的一些具体细则,详细说明了土地确权的程序、要求和政策等方面。

一、农村土地确权的程序和要求1. 信息收集:政府部门需要收集农村土地相关的基础信息,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用途、面积、位置等。

可以通过农户调查、土地调查和现场勘查等方式获取信息。

2. 权益确认:政府部门需要确认土地权益人,并与农户进行确认。

有关证明材料可以包括土地合同、土地流转协议、土地继承或转让协议等。

确认土地权益人可以通过公告、公示等方式进行。

3. 审核验证:政府部门需要对农村土地的权属和权益进行审核和验证。

这包括对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证书进行核实,确保其合法有效。

4. 登记备案:政府部门需要对农村土地的确权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土地权属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面积、土地用途等。

5. 公示公告:政府部门需要对农村土地的确权信息进行公示和公告。

公示公告的目的是确保农村土地确权的透明和公正,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6. 权属调整:如果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发现土地权益存在争议或矛盾,政府部门需要进行调解和协调,确保土地权属的明确和合法。

7. 证书颁发:政府部门需要向土地权益人颁发土地确权证书,确认其对土地的合法权益。

土地确权证书是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可以用于办理相关手续和权属转让。

二、农村土地确权的政策和措施1. 完善土地确权的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权益的保护和流转规定。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制度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制度,确保土地权益的明晰和合法。

2. 加强农村土地确权的组织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和机构。

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科学、高效和公正,提高农民对土地确权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3. 加大对农村土地确权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对土地确权政策和程序的了解和认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相关问题解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相关问题解答

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相关问题解答为加强政策宣传,确保蒙城县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作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省内外各地试点实践经验,现就蒙城县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政策要求及问题解答整理归纳如下,供乡镇参考。

1、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含义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种物权登记。

由县级以上⼈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地的地块、⾯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据实记载于登记薄,颁发⼟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进⼀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地的各项权益。

2、开展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地承包法》规定,国家实⾏农村⼟地承包经营制度,并依法保护农村⼟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民法典》明确规定,⼟地承包经营权是⽤益物权,属于不动产物权,由县级以上地⽅⼈民政府负责登记。

中央部署开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主要⽬的是:依法健全⼟地⽤益物权登记制度,明确⼟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发挥⼟地承包经营权效⽤、保护⼟地承包经营权⼈权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同时,也是为了在保持现有农村⼟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探索建⽴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为规范农村⼟地流转、促进⼟地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基础。

3、开展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作的主要任务开展确权登记颁证⼯作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执⾏农村⼟地承包法律政策,以现有⼟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积和空间位置,建⽴健全⼟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妥善解决承包地块⾯积不准、四⾄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薄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积、合同、权属证书全⾯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有保障的⼟地承包经营权,进⼀步完善农村⼟地承包关系。

4、“农村⼟地互换并块”与“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关系去年1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励在农民⾃愿的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式解决⼟地细碎化问题”,开展农村⼟地互换并块,是坚持⼆轮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基础上,根本解决⼟地过于零散细碎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保障。

乡政府有权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乡政府有权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2016年第10期湖南省畜牧水产局(410006)张艳春【典故】宋嫂鱼羹是杭州名菜,至今已有800多年历史。

其色泽金黄,鲜嫩滑润,味似蟹羹,又名“赛蟹羹”。

南宋淳熙六年(公元1179年),太上皇宋高宗赵构登御舟闲游西湖,来到钱塘门外已时近中午。

太上皇的侍从告诉他,这里有家菜馆的鱼羹味道很好,何不品尝品尝?太上皇此时也有些饿,就命人下船去菜馆买鱼羹。

这家菜馆的主人宋五嫂,本是汴梁人士,曾在汴梁经营鱼羹菜馆,因不甘靖康之耻,在宋朝南迁之时,出于对宋朝的爱国感情,跟随南迁队伍来到临安(今杭州),在西湖边上经营这家卖鱼羹的小店维持生计。

宋五嫂见豪华游船的人来买鱼羹,估计是皇亲国戚,就亲自烹制了鱼羹,送到游船之上。

快人快语的宋五嫂见了太上皇毫不畏惧,对太上皇介绍道:“小奴本是汴梁人氏,是随着御驾来到这里的。

”太上皇赵构闻听此言,不胜唏嘘,一尝渔趣鱼味赛蟹羹处理该问题的法律政策依据一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2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第22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23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51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我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申请书范本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申请书范本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申请书范本尊敬的土地管理部门:我是××县××乡××村的农民,我在此向贵部门提交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申请书,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支持和批准。

首先,我想简要介绍一下我所经营的土地情况。

我家的土地位于××乡××村,总面积为××亩。

这块土地是我家祖祖辈辈辛勤耕种而来,是我们家庭的主要生计来源。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成功地将这块土地打造成了一个高产、高效的农田。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发展这块土地,我希望能够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

通过确认,我将能够更加稳定地经营这块土地,并且能够享受到相应的承包经营权利益。

这将为我提供更多的动力和信心,进一步改善土地的种植条件,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在此,我郑重向贵部门提出以下申请:1.确认我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我将尽职尽责地履行农田保护责任,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努力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2.承诺不擅自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擅自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以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3.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

我将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活动,为农村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我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保护农田环境和农民权益。

5.接受监督和检查。

我愿意接受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我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农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我相信我将能够更好地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田的产量和质量,为乡村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我也将积极参与农村建设,为乡村社会的进步和农民的幸福生活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我再次向贵部门提交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申请书,真诚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支持和批准。

我相信,在贵部门的指导和管理下,我将能够更好地经营土地,为农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指南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指南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指南第1章引言 (3)1.1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背景 (4)1.2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意义 (4)第2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本原则 (4)2.1 合法原则 (4)2.2 公平公正原则 (5)2.3 便民高效原则 (5)第3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主体与程序 (5)3.1 确权主体 (5)3.1.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5)3.1.2 农民 (5)3.1.3 部门 (6)3.2 登记颁证程序 (6)3.2.1 调查摸底 (6)3.2.2 制定方案 (6)3.2.3 公示公告 (6)3.2.4 确权登记 (6)3.2.5 颁发证书 (6)3.2.6 归档管理 (6)3.2.7 纠纷处理 (6)第4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7)4.1 确权的依据 (7)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7)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 (7)4.1.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政策文件; (7)4.1.4 地方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实施方案; (7)4.1.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农户签订的承包合同。

(7)4.2 确权的基本要求 (7)4.2.1 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合法性、合规性; (7)4.2.2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 (7)4.2.3 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7)4.2.4 实事求是,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的准确性; (7)4.2.5 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7)4.3 确权的方法与步骤 (7)4.3.1 调查摸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为确权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7)4.3.2 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进度安排等; (7)4.3.3 张榜公布:将承包地的基本情况、承包方的基本信息等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7)4.3.4 核实承包地:对承包地进行实地核实,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7)4.3.5 确认承包经营权: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7)4.3.6 登记颁证:将确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进行登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7)4.3.7 建立档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为今后的管理和服务提供依据。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标准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标准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标准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标准是指个人或单位在农村土地上经营农业生产,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获得的权利。

其主要取得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自留地或者家庭承包地的农民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具备自留地或家庭承包地的农民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相关资料,并经过审批确认后,方可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无自留地或家庭承包地的农民
对于无自留地或家庭承包地的农民,可以通过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申请人需提供符合规定的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并经过审批确认后,方可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其他单位和个人
除农民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可以通过与土地承包方商议、签订协议的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签订协议前,申请人需提供符合规定的身份证明、资金实力证明、经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资料,并经过审批确认后,方可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总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审批确认后,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

希望广大农民和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时,能够严格按照
规定要求,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土地承包合同确权证

土地承包合同确权证

土地承包合同确权证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基础上,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凭证。

它是承包方依法经营土地、享有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法律依据。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经过多年的努力,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确权登记,并发放了土地承包合同确权证。

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明确土地权属、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承包合同确权证的发放程序一般如下:首先,由承包方提出申请,提交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其次,由当地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土地承包合同确权证;最后,承包方持土地承包合同确权证到银行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相关业务。

土地承包合同确权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法律效力,它是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具有对抗第三方的效力;二是明确权属,确权证上明确了承包方的姓名、地块位置、面积等信息,避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三是长期稳定,确权证的发放有利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障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四是方便融资,承包方持确权证可以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解决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

在实际操作中,为确保土地承包合同确权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各地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让农民了解确权登记的意义和程序;二是完善政策法规,为确权登记提供法律依据;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四是运用现代技术,提高确权登记的准确性和效率。

总之,土地承包合同确权证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对于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我们要充分认识确权证的重要性,妥善保管和使用确权证,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同时,政府也要不断完善确权登记制度,提高确权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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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摘要农地是人类从事农业生产、创造社会财富、生产食物以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物质基础,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土地财产权,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理论深化与制度完善不仅与我国广大农民收入结构的改善、创富能力的提高、社会地位的转变及其基本生活的保障息息相关,而且对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转型、农村乃至全社会市场化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平的实现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均具有意义深远的影响。

本文从对基本概念的剖析入手,回顾学者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称谓使用及所下定义,梳理相关立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概念的确认,从而准确把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属性及特征,这为进一步探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法律意涵奠定了基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我国立法上的创造,并非传统民法中的概念,必须通过阐释其确切的法律意涵方可转化为意义明确的法律概念,阐释的焦点在于“流转”二字。

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内涵诊释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处分行为而发生物权变动或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负担行为而使其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收益权被以债权方式让渡给他人的法律现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外延为转让、互换、入股、抵押、出租、转包。

然后,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例的分析和提炼入手,指出土地权利的流转并不取决于政府的意愿或法律的强制,而是取决于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民的实际需要。

由于农业生产的经营模式、外部经济状况、制度条件这些关键性因素共同影响着农民的实际需要和诉求,因此我国未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必须以一个宽松、灵活的方式与上述关键性因素相契合,为其提供可自由选择的法律工具手段。

最后,通过对发达国家农地流转制度及相关理论的梳理,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完善提供经验借鉴。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一抽象概念的具体化,是对流转之法律意涵的自然延伸。

科学整理、筛选、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具体方式,是建立、健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体系的重要前提。

本文一方面对具有争议的几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作详尽阐述,一方面从以往学界观点及现行立法出发,选取适当的划分标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种方式做类型化分析。

在详细阐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抵押,入股,出租,转包等流转方式的同时,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法律行为及其所引发的法律效果之性质为标准,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划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性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债权性流转。

前者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据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分行为而产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移转于他人,或被设定权利负担的物权变动效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态。

后者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通过签订债权契约而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定期间内的“债权性质的对承包地的使用、收益权能”设定给他人享有并收取土地使用租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态。

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基本理论和具体方式做系统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关系的内部,探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基础,分析该权利的运行规则,通过阐述权利的运行规则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找到理论支撑。

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性流转的权利基础是得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法律上处分的处分权,处分权的行使须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即以书面形式作出。

土地承包经营权债权性流转,必须以流转双方当事人之间就流转的法律效果,及当事人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债权性流转合同为前提,即合同债权的设定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债权性流转的权利基础。

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性流转的当事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后即实现其目的,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债权性流转中各方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设定或者说合同的生效仅是为债权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供了一个权利基础或法律依据,而只有当合同各方当事人均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其各自的给付义务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债权性流转的目的方可实现。

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诸多环节还没能按照既定的目标轨迹推进的现状,将其归因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础性制度及相关理论体系仍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

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法律规则体系等多个角度将制度的弊端一一呈现,进而提出应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法定,贯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支配力和对世效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类型化研究;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内容;整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规范体系;将登记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统一的公示方法,全面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及证书发放等一系列建议。

这一系列的建议将为未来修正和根除我国土地承包流转制度目前存在的种种弊端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

通过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现实情况的认真观察和系统阐出农地制度是一项极为复杂、多变的法律制度,它往往与多项法律制度相套。

任何一项相关制度的缺失或虚置都会直接影响其它制度运行的实效,些法律制度共同运转的合力而非某一单项制度引发秩序的形成。

进而提出会保障体制改革应走出与小农经济相配合的土地保障模式,实现由土地保会保障的转型,在现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系;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制度运作中,既要规范地方政府土地行政管的监管职能,还要强化地方政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发展提供必和保障的服务职能;提出一系列司法体制改革方案以充分发挥司法救济机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中的应有作用,同时应注意调解、仲裁等权利救济司法救济之间的分工,搭建多种救济机制相互配合、扬长避短的多元化、的权利救济体系。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运行规则,完善AbstractFarmland is the material basis of human engaging i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creating social wealth and producing food so as to meet the fundamental existence needs. While as the most basic and significant land property right, the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is in the core position of rural land use system. The theoretical deepening and system perfection of rural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are not only closely linked with the improvement of the large farmers' income structure in our country, the elevation of wealth creating ability, the transformation of social status and the guarantee of basic life, but also have meaningful influence 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al industry structure in our country,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marketization in country even the whole society, the achievement of social equity and the stability of social order.Studying an issue we should start from the most basic concept, only understanding the basic one, we can find a logical point to analyze and solveproblems.As for the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the concept of land circul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are the most basic ones. Reviewing the scholars' definition and analyze the legislation of the boundary of the institutional system of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which plays very important role in deep understanding of the issue. Respectively classify the normative texts of "legislation presentation, basic principle and restricted condition of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in the present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system according to certain logical framework so as to exhibit the basic current situation of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system and enlighten the orientation of system development.Recently how many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are there, what are the involving basic principles of each right and concrete implicational problem, all of them need the scholars study deeply. Start from the object and main body of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combine the social economic background produced by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review scholars’use and definition of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lassify the definition of related legislations to the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and extract the basic properties and features of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In consideration of "detailed depict the essential attributes of different legal relation forms in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and establish corresponding regulation system so as to achieve different regulation purposes", take "the law behaviors of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and the characters of law effects triggered by it" as classification criterion, and divide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as property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and bond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Under the systematic study foundation of law implication and basic types of contractual land of right circulation, further deepen into the interior of law relations of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explore the right foundation of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analyze the contents and properties of this right, and detailed explain conditions and law procedures which accord with the acquisition, exertion and operation of right. Point out that the right foundation of property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is the disposition right which punishes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in law,and the exertion of disposition right must have certain form conditions, namely,present it in written form; the bond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must take the circulated legal effect between both circulation parties and bond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contract achieved under both parties'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s preconditions.In recent years, although our country has developed the circulation of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rapidly, there are still many limitations and difficulties. The rural collective land ownership is meaningless, causing difficulties to the transfer of land contract and management rights. What is farmers' legal nature of the right to land contractual management? The legislation has no answer. Similarly, the excessive restriction of contractual operation right of rural land is in the circulation of rural land contracted management right, the real right nature is fuzzy, the state of ownership of land contract management right is not clear and causes damage to interests of the parties to the transfer of land disputes everywhere, which seriously restrict the rural land contractual management right run smoothly and orderly, and influence the stability of rural society, hinder the rural economy. So, we should clear the main rural land contracting right of management, regression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cancel the constraints of the current law, determine the land contractual management rights, the nature and form,strengthen the right of land property enhancement.The relevant system is not easily carried out and the related guarantees are not perfect. During the application in the Chinese countryside, the system of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is blocked in legal implementation part. Putting forward the effective operation of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system depends on the social guarantee system of unified design between the city and the countryside, the function implementation of land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department in local government,the right relief mechanism of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dispute, and the perfection of many mating systems. The deficiency or invalidity of any relevant mating system will directly influence the function exertion of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system. The rural social security system reformation should walk out the land guarantee model corresponding to peasant economy and achieve transformation from land guarantee to social guarantee; in operation of contractual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system, both the land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department in local government should regulate its supervision function and local government should strengthen its service function to offer necessary condition and guarante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market; put forward a series of judicial structure reform proposals to fully exert judicature relief mechanism's due function in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disputes, and establish diverse and three-dimensional right relief system of cooperating with each other and fostering strengths and circumventing weaknesses.Keywords:rural land,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circulation, operating rules, complete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在《民法通则》中的“民事权利”一章,通则中规定其是一种具有财产权属性的权利类型,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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