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范文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范文一、应急响应原则1. 应急响应原则是:及时、科学、有序、全面、协调、创新。
二、应急响应内容1. 应急响应内容包括:(1) 应急响应等级划分(2) 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3) 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4) 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5) 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三、应急响应等级划分1.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2. 对于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政府相关部门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等确定应急响应等级。
四、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1. 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据事件情况和灾害发展趋势等确定。
2. 应急响应的终止将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由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做出决定。
五、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1. 应急响应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设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
2. 各级政府部门及时组织相关力量投入到应急响应工作中,确保应急工作的有序进行。
六、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1. 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包括:人员疏散、避险撤离、物资保障、医疗救治、环境监测等。
2. 各级政府部门负责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做好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应急响应保障措施1. 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包括:物资储备、人员培训、装备更新、信息技术支持等。
2.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确保应急响应工作顺利进行。
结语突发环境事件是一场严峻的考验,我们要切实加强应急响应工作,严防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美丽宜居的环境。
面对突发环境事件,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全力以赴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都需要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应对灾害,展现团结和协作的力量。
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公众采取避险和疏散措施。
环保突发应急事件预案范文
环保突发应急事件预案范文针对环保突发应急事件的预案:当发生环保突发应急事件时,我们需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命安全。
首先,我们要迅速通知相关部门和团队,组织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评估和处理。
同时,要确保员工和居民安全撤离,并对事件范围进行封锁和隔离。
其次,要尽快启动应急预案,动员物资和设备以支持救援工作。
同时,要与媒体和公众及时沟通,提供准确信息和指导,避免恐慌和误解。
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紧密监控情况并及时调整应对方案,确保事态得以控制和解决。
最后,要对事件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和效率。
通过不断改进和提升,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环境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另外,在处理环保突发应急事件时,我们还要重视与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合作和协调。
各方之间要密切联系,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应对突发事件。
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避免信息不畅通导致拖延处理时间。
同时,要加强与专业团队和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提高事件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我们也要注重对受影响区域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实施环境影响评估和污染物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环境风险,尽量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害。
同时,要积极开展清理和恢复工作,减少污染对环境的长期影响,保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健康。
最后,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实施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不断的学习和改进。
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演习,发现问题并及时修正,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同时,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技能,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总之,应对环保突发应急事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只有通过合作与协调,科学规划和有效应对,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浙江省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浙江省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环境应急预案1. 引言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环境具有严重影响的事故、事件或突发性污染现象。
为了及时、有序、有效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浙江省制定了本预案。
2. 目的和原则2.1 目的本预案的目的是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责任和程序,保障公众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2.2 原则- 快速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应当快速进行应急响应,确保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 综合协同:各相关部门需要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 公众参与:公众应当积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和配合应急工作。
3. 应急预案的组织和职责3.1 预案组织机构本预案的执行由以下组织机构负责:-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 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2 职责分工-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制定和发布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培训和演练,指导现场处置工作。
-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现场安全保障、人员疏散和交通疏导工作。
-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评估和卫生防护工作。
- 突发事件应对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物资保障,协助现场处置工作。
- 媒体部门:负责及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宣传应急救援措施。
4. 应急响应级别和流程4.1 应急响应级别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4.2 应急响应流程-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 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 各相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现场处置。
- 进行信息收集和评估,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 根据事件的发展和情况变化,灵活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措施。
5. 应急资源保障5.1 应急物资储备各相关部门应定期核查和更新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并保证物资的充足和质量。
嵊州市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预案
嵊州市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总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为保证我市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并坚持下列原则:1. 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新理念。
2. 在市人民政府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综合协调,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 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制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 号令);3. 《浙江省气象条例》;4. 《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省政府190 号令);5.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8 号令);6.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雷电灾害和应急机制的分级。
1. 雷电灾害:因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2. 雷电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分为四个等级:I.特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社会影响极大;n .大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500 万元以上的,社会影响很大;川.中型:因灾死亡2人、受伤5人以上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200 万元以上的,社会影响较大;IV .小型:因灾死亡1-2人、受伤3-5人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
嵊州市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机构是嵊州市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嵊州市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嵊州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府办、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行政审批中心、市建管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浙江省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浙江省突发环境应急预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适用于浙江省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以指导相关部门和机构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响应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指的是突发性的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事故或事件。
2. 背景浙江省地处环境敏感的沿海地区,同时也是中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
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对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对经济和社会稳定也带来不小的压力。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且高效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3. 目标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目标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的危害,保障经济和社会的稳定运行。
4. 应急预案编制主体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负责编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专家学者将参与编制过程,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 预案编制原则•全面性:预案涵盖突发环境事件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具备全面应对各种情况的能力。
•高效性:预案要求应急响应的各项工作能迅速启动,高效运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可操作性:预案的制定要基于实际情况,符合实际需求,并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实际应急运作。
•协调性:预案要求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实现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和协同。
6. 预案内容6.1 突发环境事件分类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 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
2. 重大环境事故:如化学品泄漏、核事故等。
3. 污染事件:如大气污染、水体污染等。
4. 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如恶劣天气状况对环境的影响等。
6.2 应急预案流程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流程: 1. 预警与报警:监测和预测突发环境事件,并及时发布预警和报警信息。
2. 应急响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程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3. 事故调查与处置: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并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
4. 安全评估与监测:对事故影响范围进行安全评估,并进行环境监测和排放控制。
嵊州市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嵊州市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目录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二)编制依据(三)适用范围(四)工作原则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市应急指挥部(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三)市应急指挥部专家工作组(四)有关乡镇、街道供水、燃气应急领导机构(五)应急组织体系三、事故分级(一)城市供水(二)城市燃气四、预警与预防机制(一)监控机构(二)检测网络五、应急响应(一)总体要求(二)预案启动(三)事故报告(四)响应行动(五)指挥和协调(六)信息发布(七)善后处理六、应急结束(一)结束程序(二)事故调查与总结七、应急保障(一)指挥技术系统保障(二)通信保障(三)队伍保障(四)装备保障(五)宣传、培训与演练(六)奖励与责任八、附则(一)管理与更新(二)解释部门(三)实施时间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做好全市城市供水、燃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应急抢险,实施紧急救援,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消除隐患,减少供水、燃气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城市安全供水、供气,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绍兴市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嵊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嵊州市城市供水、燃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性城市供水、燃气系统的应急处置活动。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供水、燃气企业等单位的相应职责,有效地处置突发事故。
2.快速反应,快速处理。
统筹安排各部门、各单位应急工作任务,加强乡镇及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影响和损失。
3.长效管理,明确职责。
以保障城市供水、燃气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
实行应急处置工作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预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10•【字号】绍政办发〔2017〕55号•【施行日期】2017.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7〕5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0日绍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 (5)1.1编制目的 (5)1.2编制依据 (5)1.3适用范围 (5)1.4工作原则 (6)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7)2.1市级层面应急指挥机构 (7)2.2市级专家组 (20)2.3县级层面应急指挥机构 (20)2.4现场指挥机构 (21)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23)3.1监测 (23)3.2监控 (23)3.3预防 (24)3.4预警 (25)3.5信息报告 (30)4 应急响应 (34)4.1先期处置 (34)4.2响应分级 (34)4.3现场指挥协调 (38)4.4响应措施 (40)4.5响应终止 (44)5 后期工作 (45)5.1总结评估 (45)5.2善后处置 (46)5.3事件调查处理 (47)5.4奖励与责任追究 (48)6 应急保障 (48)6.1预案保障 (48)6.2值守保障 (49)6.3预警保障 (50)6.4机制保障 (50)6.5队伍保障 (50)6.6物资装备保障 (50)6.7技术保障 (50)6.8资金保障 (51)6.9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52)6.10医疗卫生保障 (52)6.11气象服务保障 (53)7 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53)7.1宣传教育 (53)7.2培训 (53)7.3演练 (53)8 附则 (54)8.1预案管理与更新 (54)8.2 预案实施时间 (54)8.3 预案的解释 (55)附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56)绍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绍兴素有“七山二田一分水”之称,全市河网纵横、过境高速公路交织,印染、化工(医药、染料)产业发达,企业和人口密度呈现双高。
嵊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治安维护应急行动方案
嵊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治安维护应急行动方案目录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二)编制依据(三)适用范围(四)工作原则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领导指挥机构(二)现场指挥机构(三)应急处置力量(四)职责分工三、行动响应(一)监测与信息处理(二)分级响应(三)先期处置(四)方案启动(五)指挥与协调(六)现场处置(七)互联网信息查控1(八)行动结束四、后期处置(一)调查评估(二)责任与奖惩五、行动保障(一)交通保障(二)经费保障(三)物资能源保障(四)通信保障(五)组织纪律保障六、培训与演练(一)培训(二)演练七、附则(一)方案制定(二)解释部门(三)实施时间2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失控和恶化,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最大程度地保护公共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治安维护应急行动方案》、《嵊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治安维护行动。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
把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预防人员伤亡和危害发生;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为抢救人员、输送物资等处置行动开辟顺畅通道,最大程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轻事件危害。
2.快速反应。
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迅速调动人员和装备开展治安维护行动,最大程度地减3少危害和社会负面影响。
3.分级负责。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机制要求,在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当地公安派出所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妥善组织治安维护行动。
嵊新污水处理应急预案公示
为确保嵊新污水处理厂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1.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2.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降低事故损失。
3.保障员工、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嵊新污水处理厂发生的以下突发事件:1.进水水质异常,导致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
2.设备故障,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火灾、爆炸等事故。
4.有毒有害物质泄漏。
5.自然灾害等。
四、工作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3.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4.信息公开、舆论引导。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成立嵊新污水处理厂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3.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1)厂长: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全面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副厂长:担任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成员,负责本部门应急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应急处置措施1.事故报告:发现突发事件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响应: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应急处置: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减少损失。
4.信息发布:及时向相关部门、公众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善后处理:事故得到控制后,开展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七、培训和演练1.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嵊州市地震应急预案
嵊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目录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及依据(二)适用范围(三)地震灾害事件分级(四)工作原则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二)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三、预警和预防机制(一)预警预防行动(二)地震预警发布四、应急响应(一)强烈有感地震的应急响应(二)一般地震灾害的应急响应(三)较大及以上等级的地震灾害的应急响应(四)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五)现场紧急处置和指挥协调(六)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七)次生灾害防御(八)地震监测与趋势判断(九)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五、保障措施(一)医疗救助与卫生防疫(二)交通运输保障(三)通信保障(四)电力保障(五)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六)粮食与物资供应(七)灾民安置与组织捐赠(八)维护社会治安(九)重要目标警卫(十)应急资金保障(十一)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报道(十二)接受国际外援(十三)涉外事务(十四)保险理赔六、应急结束及后期处置(一)应急结束(二)善后处置(三)调查和总结七、监督管理(一)宣传、培训和演习(二)监督检查(三)奖惩八、附则(一)名词术语(二)预案管理与更新(三)制定与解释部门(四)预案实施时间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及依据嵊州市属六度地震烈度区.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和《绍兴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三)地震灾害事件分级地震灾害事件按照地震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强烈有感地震,一般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强烈有感地震指公众震感强烈、产生较严重社会影响,但未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只造成轻微破坏,无直接人员伤亡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3.5—4。
嵊州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嵊州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事故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2.1应急指挥机构2.2日常办事机构2.3前线指挥机构2.4专家组2.5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委、各国有林场、风景区应急组织机构3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3.1森林火灾预防3.2森林火险预测预报3.3林火监测3.4火情信息报告4应急响应4.1先期处置4.2预案启动4.3火灾扑救4.4信息发布4.5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理5.2社会救济5.3保险5.4调查总结5.5奖励与责任6应急保障6.1通信和信息保障6.2后备力量保障6.3物资保障6.4资金保障6.5培训演练7附则7.1名词术语7.2预案管理7.3解释部门7.4实施时间嵊州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力争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嵊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
1.4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由市森林消防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
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具体指挥扑救工作,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2)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委、各国有林场、风景区和各森林经营单位要在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预防措施的同时,随时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物资准备。
嵊州市处置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嵊州市处置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平安嵊州”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的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影响全市或局部社会经济稳定和破坏金融安全的各类突发事件。
包括以下内容:(一)存款挤提事件;(二)可能导致金融机构重大信贷资产损失的企业倒闭、法人代表出逃等突发事件;(三)严重影响金融机构开展正常经营的其他突发事件。
第三条处置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原则是“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依法负责,分业管理;反应及时,加强协作”。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提高防范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意识和水平,加强日常监控和内部管理,发现苗头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二)依法负责,分业管理。
对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助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投资者和经营层对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负有第一责任,对于引发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按照现行金融业分业监管体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支机构对各自所监管的机构负有直接的监管责任,分别负责指导、监督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的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人民银行根据金融稳定职能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三)反应及时,加强协作。
建立预警和监测机制,强化应急处置的人、财、物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按照处置程序要求,保证发现、报告、控制和救助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启动预案,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防止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扩散和蔓延,以最快速度化解危机,恢复和增强群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嵊州市处置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金融的副主任、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行长、市银监办主任、金融同业协会会长以及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和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组成。
嵊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嵊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能力,保证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嵊州”建设。
(二)编制依据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嵊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1.Ⅰ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特别重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别重大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以及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情为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灾情。
2.Ⅱ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重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重大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1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以及因地质灾害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灾情为重大地质灾害灾情。
3.Ⅲ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较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较大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较大地质灾害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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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处置市域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以下简称“突发环境事件”),规X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人身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XX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一)突发环境事件的概念。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主要包括水污染事件、大气污染事件、噪声与振动危害事件、固体废弃物污染事件、农药与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事件、放射性污染事件及自然保护区破坏事件等。
(二)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件分级,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不现级别、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环境事件五级。
1.不现级别的环境突发事件。
凡无人员伤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现级别环境事件:(1)因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1 / 11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影响X围较小的;(2)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环境污染事故;(3)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4)其它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
2.一般环境事件(IV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下死亡;(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市(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3.较大环境事件(I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重大环境事件(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 / 11(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5.特大环境事件(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环境事件:(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环境事件需要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X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镇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三)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
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测与监控,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X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事故隐患。
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防X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
宣传普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环境安全意识,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领导的原则。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由市政府突发环3 / 11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
3.分级处置的原则。
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实施分级控制、分级管理,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和措施。
4.科学高效的原则。
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并依靠科学,加强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实现应急处理工作的规X化、科学化。
二、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管理与相应组织机构(一)建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府办(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宣传部、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水电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旅游局、电信局、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视情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处置一般(IV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各职能部门协同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二)建立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由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视情启动《嵊州市环保局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具体由市环保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处置,负责不现级别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反应和上报救援工作机制。
当发生IV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时,在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先期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前提下,应立即上报上级政府及相关行业上一级主管部门,请求上级相关专业机构给予支援。
如超出市本级处置能4 / 11力,报告上级政府同时启动上一级应急处置预案。
(四)成立一般或较大环境事件(IV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先期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1.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领导小组向市委、市政府建议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视情请求上级专业部门加入,及时综合各方面的信息,作出突发事件处置的决策、指示,协调指挥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2.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职责分工如下:综合协调组: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及内部工作人员和车辆等的调度,具体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应急调处组:按照上级指示和本预案规定的程序,落实重大防护措施,实施现场的污染控制和消除工作。
负责对突发事件发生原因、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
其组成人员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由市环保局与相关部门组成,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
应急监测组:负责对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质的成份、浓度及污染区域X围,对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事件应急处置的建议方案,具体由市环保局负责牵头。
专家咨询组: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参与。
人员由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环保、水利、气象、信息分析等专家组成,具体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
三、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不同级别,实施分级控制与分级响应,不同等级的突发事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措施。
不现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环保部门作出处置,并及时向5 / 11市政府与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IV级--III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先期组织市环保局及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处理支援,超出处置能力时报上级政府请求增援。
II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作出处置后,立即上报上级政府,请求上一级突发环境事件救援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IV级--III级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以下程序处置:(一)预案启动。
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后,经市环保局咨询有关专家快速评估确认后,对符合本预案适用X围的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
(二)应急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预案启动后,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应紧急调度人员、车辆,通知相关专业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发生车辆事故、危险品泄漏等事故须与公安110指挥中心和消防部门联系处置。
涉及水体污染、养殖污染纠纷须联系农业、水电部门一同处置,同时通告受污染水体下游所属政府,严格管制下游用水。
发生放射性污染事故,须立即通知公安、卫生等部门协同处置。
(三)事件报告。
1.报告时限与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所在乡镇(街6 / 11道)和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为突发环境事件报告责任单位,其中执行相关职务的工作人员为突发环境事件报告责任人,市政府发文明确的重点监控流域、区域、行业和企业的第一责任人为事件报告第一责任人。
在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责任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现场调查。
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向上一级市人民政府报告。
2.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初报、续报与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汇总投诉材料并上报领导小组及抄送相关单位。
初报:可用直接报告,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责任单位应在1小时内立即上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受害初步X围、潜在危害程度与可能转化方式趋向等情况。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根据事件发生进展情况随时上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形式,在初报与续报的基础,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与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工作内容,并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应急监测。
由市环保局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负责组织协调突发7 / 11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理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X围,并在此X围内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
事件发生初期,要根据监测能力和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按照尽量多的原则进行布点监测,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
(五)信息通报。
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后,产生环境影响可能涉及毗邻的县(市)时,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负责通报情况。
在突发环境事件涉及港、澳、台人员或者外国人,需要向港、澳、台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和上级主管机构报告。
(六)信息发布。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
必要时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对外统一发布工作,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