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籍
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
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一、引言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是指由国家或地区设立的管理机构,对登记在其名下的船舶进行规范管理。
船籍港是船舶的法定注册地,是船舶的归属地和船舶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可以规范船舶的安全运营,保障海上航行的安全,还可以促进船舶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国家航运产业的竞争力和国际形象。
因此,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容忽视。
二、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的意义1.维护海洋环境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可以规范船舶的运营行为,加强对船舶的监管,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海洋环境不受污染。
2.确保航行安全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可以规范船舶的技术状况和操作规程,提高船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航行安全。
3.促进航运发展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可以建立健全的市场机制,促进航运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国家航运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4.维护国家利益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可以强化对外国船舶的监管,在船舶征税、安全检查、人员安全等方面维护国家利益。
三、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的内容1.船舶登记管理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首要任务是对船舶的登记管理,包括船舶注册、更新和注销等程序。
各国或地区的船籍港管理机构要建立完善的船舶登记系统,确保信息准确、权威。
只有完成登记手续的船舶,才能进行船员招聘、船舶保险和航行等操作。
2.船舶安全管理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要求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安全状态,船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船舶要配备完备的航行设备和安全设备。
船籍港管理机构要定期对船舶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3.船舶运营管理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要求船舶运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船舶运营管理,包括航线规划、货物装卸、船员管理等。
船籍港管理机构要定期对运营单位进行评估,确保运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
4.船舶污染防控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要求船舶在海洋环境中运行时遵守相关环保法规,减少污染排放。
船籍港管理机构要建立船舶污染防控机制,加强对船舶排污行为的监管,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船籍港管理制度
船籍港管理制度一、船籍港管理制度的背景船籍港管理制度的建立起源于对船只国籍的认定和管理需要。
船只的国籍认定是国际海事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船籍港作为船只的注册地和归属地,在国际航运活动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因此,各个国家必须建立健全的船籍港管理制度,以保障本国船只的合法权益,确保船只在国际航运中的合法地位。
在国际海事领域,各国纷纷制定了适应自身国情的船籍港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一般包括船只注册、船籍港标志、船籍登记、船籍证书、船员登记和管理、船东义务等内容。
这些规定力图通过法律手段对船只和船员实施有效管理,防止船只国籍被盗窃或滥用,确保船只和船员的安全和权益。
二、船籍港管理制度的内容船籍港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船只注册:船只所有权者必须将其船只注册在船籍港,取得船籍证书,并履行注册手续。
船只注册是船只国籍认定的基本环节,也是船籍港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2.船籍港标志:船只注册在船籍港后,将获得该港口的标志,标明其国籍和注册地。
这是船只证明其国籍的重要标志。
3.船籍登记:船只注册在船籍港后,必须进行船籍登记,并定期更新登记信息。
船籍登记是对船只国籍认定的重要参考,也是船籍管理的基础。
4.船籍证书:船只注册在船籍港后,将获得船籍证书,证明其国籍和注册地。
船籍证书是船只进行国际航行和交易的重要凭证。
5.船员登记和管理:船只注册在船籍港后,必须对船员进行登记和管理。
船员登记是对船员身份的确认,船员管理是确保船员合法权益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6.船东义务:船只注册在船籍港后,船东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和责任,确保船只和船员的安全和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以上是船籍港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不同国家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更为具体和细化的管理规定。
三、船籍港管理制度的实施船籍港管理制度的实施通常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其具体内容和程序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船只进行国籍认定和管理,制定和实施船籍港管理制度,对船只的注册、登记、证书颁发、船员管理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船舶证书详解
船舶证书详解-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作为一艘船舶,要投入和保持正常的营运,受到各种国际和国内法规的要求和制约。
无论从运营的合法性,还是船舶的安全结构,其设备配备,都必须符合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都必须持有符合各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有效的相应证书。
总体来讲,船舶所必须持有的证书大体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船旗国主管机关颁发的相关法律证书,一类是由各国政府授权的相关船舶检验机构颁发的技术证书。
而每一种证书都是由一定的国际或国内的法律法规作为背景。
船舶登记证书CERTIFICATE OF REGISTRY船舶登记证书,也称为船舶国籍证书该证书是由船旗国政府颁发。
该证书的有效期各船旗国规定不同,一般为五至十年。
我国规定,该证书有效期为十年。
有些国家和地区政府规定为五年,比如香港地区政府颁发的登记证书就为五年。
任何一艘船舶,建造之后,或者被购买之后,船舶所有人,即船东,必须向一个国家的政府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注册,取得登记国的国籍,悬挂登记国的国旗,并以登记国的某一个港口作为船籍港,由船舶登记国家主管机关颁发船舶登记证书。
这就像一个人一样,降生以后,首先要取得国籍,然后在某一地进行登记注册,取得户口。
船舶的登记证书就是船舶的户口薄。
进行登记注册的港口就是船舶的户口所在地,称为船籍港,进行登记的国家称为船旗国。
船舶只有进行注册登记,取行登记证书,才具有合法性。
船舶的登记基本上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本国进行登记,如中国的船舶所有人在中国境内进行登记,悬挂中国国旗,注册港口一般为船公司所在地,中国船舶登记的政府主管机关是中国海事局。
还有一种登记方式是船舶所有人不在本国境内登记,而是将船舶在国外某一国家进行登记注册,悬挂登记注册国的国旗,受登记注册国的相关法律制约,向登记注册国政府交纳营业税。
登记注册时,船舶所有人可以以本公司以外的公司名称进行了登记,然后,以租船人或营运人的名义对船舶进行实际的经营。
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海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船舶所有权及/或国籍登记。
船舶所有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船舶经营人(使用人)名称(盖章)年月日
中文船名英文船名曾用名
船舶识别号初次登记号船检登记号
船舶呼号IMO编号MMSI码取得所有权日期
船籍港原船籍港航行区域
船舶种类船体材料船舶价值建成日期
造船厂名造船地点
改建日期及地点
尺度总长米;型宽米;型深米
吨位总吨;净吨;参考载重吨
主机种类;数目;总功率千瓦
推进器种类;数目车位箱位客位
船舶所有人名称及地址
联系电话
船舶经营有情况:
申请人声明: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材料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否则承担
船舶国籍和船旗国
船舶国籍(ship nationality)什么是船舶国籍[1] 船舶国籍是指船舶所有人按照某一国家的船舶登记管理规范进行登记,取得该国签发的船舶国籍证书并悬挂该国国旗航行,从而使船舶隶属于登记国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
船舶国籍表明该艘船与登记国有了法律上的隶属关系。
船舶国籍证书是船舶国籍法律上的证明,船舶悬挂的国旗是该船国籍的外部象征或标志。
船舶国籍所引起的国籍国的权利义务与自然人国籍所引起的国籍国的权利义务在内容上完全不同。
因为船舶国籍是一种法律上的联系,即船籍国与船舶之间的联系,从而使得船籍国能对船舶行使管辖权及给予保护。
船舶国籍概述[2] 船舶国籍即船舶属于哪个国家的资格。
船舶所有人按照一国的船舶登记办法进行船舶登记,取得国籍证书,即拥有该国国籍,并与该国发生法律上的亲属关系。
船舶必须悬挂象征国籍的一国国旗才能在公海上航行,无国籍的船舶在公海上航行会被视为海盗船,各国飞机和军舰均可拦截。
船舶不能具有双重国籍,根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悬挂两个或两个以上国旗航行并视方便而换用旗帜的船舶,对任何其他国家不得主张其中的任一国籍,并可视同无国籍的船舶。
船舶取得国籍及悬挂国旗的条件由各国自行规定。
有的国家规定只有船舶所有权全部属于本国人所有的,才能悬挂其国旗,如英国。
有的国家不但要求船舶的全部或部分属于本国人,而且要求船舶的全部或部分职员和船员是本国人,如法国。
也有些国家仍允许外国人的船舶悬挂其国旗,称之为“方便旗”,如乌拉圭、阿根廷、洪都拉斯等国。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悬挂中国国旗的船舶应当属于中国公民和法人。
船舶国籍的取得条件[3] 任何国家都可以根据主权自主原则,确定给予船舶国籍的条件。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赋予船舶国籍的国家与该船舶之间必须有真正的联系,即一个国家不仅对船舶给予国籍,还必须对船舶进行登记,以及船舶悬挂该国国旗所享有的权利等方面规定具体条件,而且必须悬挂该国国旗的船舶有效地行使行政、技术和社会事务上的管辖和控制。
船籍的名词解释
船籍的名词解释船籍,是指船舶登记在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名册上,并与其所有权相关联的一种法律概念。
船籍既可指代船舶的所有权,也可指代船舶的登记和法律地位。
一、船籍的定义和重要性船籍是船舶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上的法律地位的象征,确立了船舶的所属国或地区,与之相关的船舶的权利和义务,在保护船舶、船主和船员利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船籍的确立必须符合国际法和国家法律的规定,船舶在海上和港口进行经营和运输活动时,必须遵守登记船籍地的法律和法规。
二、船籍与船舶所有权船籍与船舶所有权密切相关,船籍地通常是船舶的所有权所在地,也即船舶注册的地区。
船主在特定的船籍地登记船舶,将船舶与特定的国家联系在一起,享有该国或地区的船舶所有权和相关权利。
船籍地承认船主对船舶的所有权,保护其合法权益,并要求船主履行相应的义务。
船籍地也能为船主提供一定的法律保护和权益维护,确保船舶在海上和港口的运营和活动符合相关法规。
三、船籍的选择船主在选择船籍地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法律环境、船舶注册程序、税务政策、海事安全标准等。
一般来说,船籍地应具备稳定的政治和经济环境,法律制度完备,并能提供便利的注册程序。
税务政策也是船主选择船籍地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合理的税款安排可以减轻船主的财务负担。
此外,船籍地应具备可接受的海事安全和监管标准,以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四、船籍的变更和转籍船舶所有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或转移船籍。
船舶变更船籍是指船舶主权转移给其他船主,但船舶仍然在原有船籍地登记。
船只的转籍则是指船舶所有权和船籍地同时转移给新的船主和船籍地。
船舶变更或转籍时,需要与原船籍地进行解除登记手续,并在目标船籍地重新登记,以确保合法权益和法律地位的转移。
五、船籍对船舶运营的影响船籍地不仅决定了船舶所属国或地区,也对船舶运营产生一定影响。
船舶在不同的船籍地具备不同的运营规范和管理要求。
船主需要遵守船籍地规定的法律和制度,包括税务、海事安全、船舶登记和所有权变更等方面。
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范本
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籍港船舶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船籍港,是指船舶所有人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港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船籍港登记的船舶、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和船舶代理人。
第四条船籍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舶的管理,确保船舶的安全、环保和合规。
第二章船舶登记第五条船舶所有人应当在船舶登记港依法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取得船舶国籍证书。
第六条船舶所有人应当在船舶登记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船舶资料,并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用。
第七条船籍港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船舶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船舶登记,发给船舶国籍证书。
第三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八条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
第九条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应当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应当配备符合规定数量的船员,并对其进行培训、考核,确保船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船舶环境保护第十一条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船舶污染防治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船舶造成水域环境污染。
第十二条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应当对船舶废弃物、污染物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处理,并按照规定向船籍港管理机构报告处理情况。
第十三条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燃油、润滑油等产品,减少船舶排放污染物。
第五章船舶航行管理第十四条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船舶航行的规定,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第十五条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应当根据船舶的类型、尺寸、载重等情况,合理选择航线,避免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应急响应机制,确保船舶在遇到险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船籍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对船舶的安全、环保和合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船舶登记制度
船舶的国籍登记制度作为一种管理船舶、维护航运安全的重要措施,经过不断的发展完善,已形成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方便旗制度的兴起,如今各国船籍登记的法律政策,已是不能再简单理解为一种行政管理手段,而更应将其视为一种商业行为的存在。
船籍登记方式的商业化运作,在对传统的船舶登记制度造成冲击的同时,也为我们带来了启示。
如何合理利用船籍登记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价值,是新时期下船籍登记制度改革的重点。
纵观国际上船籍登记制度的演变,可以看出船籍登记制度的发展历程实际上是严格登记和开放式登记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前者存在法律和法理上的合理性;后者则具有经济和市场的合理性。
通过比较研究并结合我国航运实际,选择合适的中间路线是新形势下我国船籍登记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
我国《海商法》第5条规定: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可见只有悬挂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才能在我国水域航行。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94条、《日内瓦公约》第5条以及《联合国船舶登一记条件公约》均有规定,一国必须对悬挂其国旗的船舶有效的行使行政、技术和社会事项上的管辖和控制,我国《船舶登一记条例》第1条也明确规定该条例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加强国家对船舶的监督管理。
船舶在公海航行,被赋予一国国籍后,该船便被视为该船旗国领土的延伸,该船上人员发生的法律关系就要受到该船旗国的法律管辖。
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97条规定:遇到船舶在公海上碰撞或任何其他航行事故,仅可向船旗国或此种人员所属国的司法或行政当局提出。
由此可见,船舶在海上航行,进行对外贸易活动是与其所属国的航运政策,以及行政监管是分不开的。
综合提供方便旗国家的法律规定:(l)各国对被登一记船舶的所有权人没有过多限制,允许外国人所有船舶在本国登记,但要求其在本国内有公司或代表处,而在这些国家设立公司是非常容易的;(2)在税金方面,在方便旗国家,对登一记船舶免收所得税或只以低额征收,通常只征收登记税以及年税,然而仅是登记税和年税就己经成为方便旗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这也是这些国家实行方便船籍政策的主要理由;(3)在船员配员方面,各国对船员要求宽松,这使得前来登记国籍的船舶所有人可以雇佣低于其本国的劳动力成本的廉价外籍船员。
船籍和船旗 船级和船级社
一、船籍和船旗:船籍指船舶的国籍。
商船的所有人向本国或外国有关管理船舶的行政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取得本国或登记国国籍后才能取得船舶的国籍。
船旗是指商船在航行中悬挂其所属国的国旗。
船旗是船舶国籍的标志。
按国际法规定,商船是船旗国浮动的领土,无论在公海或在他国海域航行,均需悬挂船籍国国旗。
船舶有义务遵守船籍国法律的规定并享受船籍国法律的保护。
方便旗船:是指在外国登记、悬挂外国国旗并在国际市场上进行营运的船舶。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方便旗船迅速增加,挂方便旗的船舶主要属于一些海运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希腊、日本、香港和韩国的船东。
他们将船舶转移到外国去进行登记,以图逃避国家重税和军事征用,自由制订运价不受政府管制,自由处理船舶与运用外汇,自由雇佣外国船员以支付较低工资,降低船舶标准以节省修理费用,降低营运成本以增强竞争力等。
而公开允许外国船舶在本国登记的所谓“开放登记”(Open Register)国家,主要有利比里亚、巴拿马、塞浦路斯、新加坡、巴拿马及百慕大等国。
通过这种登记可为登记国增加外汇收入。
P.S.在中国航行的船舶都是挂“五星红旗”,即我国的国旗。
如果是其他船籍的船在中国的水域或海域航行,要换船旗,换成我国的“五星红旗”。
二、船级和船级社:船级是表示船舶技术状态的一种指标。
在国际航运界,凡注册总吨在100吨以上的海运船舶,必须在某船级社或船舶检验机构监督之下进行监造。
在船舶开始建造之前,船舶各部分的规格须经船级社或船舶检验机构批准。
每艘船建造完毕,由船级社或船舶检验局对船体、船上机器设备、吃水标志等项目和性能进行鉴定,颁发船级证书。
证书有效期一般为4年,期满后需重新予以鉴定。
船舶入级可保证船舶航行安全,有利于国家对船舶进行技术监督,便于租船人和托运人选择适当的船只,以满足进出口货物运输的需要,便于保险公司决定船、货的保险费用。
船级社(英语:Classification society,或称验船协会、有时统称为验船机构)是一个建立和维护船舶和离岸设施的建造和操作的相关技术标准的机构。
船舶基础知识
一、定义: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
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报务员(2000年以后该职务基本被被取消,由驾驶员代理)、政委(中国国企基本都有),必须由持有相应适任证书的人担任。
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的中国籍船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颁发的海员证和有关证书。
二、船员种类甲板部(驾驶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水手、舵工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机匠长、机匠事务部:管事(事务长)、大厨、服务员、船医电台部:电台长(报务主任)、无线电话务员、无线电报务员特殊船员:政委三、船员职责驾驶部船长:全船的管理与驾驶;大副:甲板部分的工作、货物的配载、装卸和运输管理;二副:驾驶任务,指挥船舶靠离港口、驾驶设备的技术管理;三副:船舶航行、停泊、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水手: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轮机部轮机长:船舶机械推进职能;大管轮:轮机部设备的安全和预防;二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三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机工: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电机员:主管船舶电机和船上电气设备。
四、船员商船服务所持有的证书1、船员服务簿、海员证、四小证(海员四小证是指“船舶救生,消防,急救及艇筏操纵”四个方面的合格证书)。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健康证明书、国际预防接种证书部分职务(如电机员)还需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
外籍船舶还需船籍国证书:如巴拿马证化学品船还需化学品证、油轮证等。
2、适任证书分类适任证书的类别和适用范围:(一)甲类适任证书适用于:1.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2.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一级无线电电子员;二级无线电电子员;通用操作员。
(二)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1.近洋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2.近洋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3.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4.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5.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6.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船籍和船旗
什么是船籍和船旗?(信息时间:2009-10-10 阅读次数:232)船籍指船舶的国籍。
商船的所有人向本国或外国有关管理船舶的行政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取得本国或登记国国籍后才能取得船舶的国籍。
船旗是指商船在航行中悬挂其所属国的国旗。
船旗是船舶国籍的标志。
按国际法规定,商船是船旗国浮动的领土,无论在公海或在他国海域航行,均需悬挂船籍国国旗。
船舶有义务遵守船籍国法律的规定并享受船籍国法律的保护。
为什么船籍国都是小国家?悬赏分:0|解决时间:2010-12-15 15:33 |提问者:all_reserved为什么很少看到船籍国是中国美国什么的大国,都是塞浦路斯,Antigua and Barbuda,Liberia,Gibraltar类的小国家,如果小国家利用登记船籍作为主要收入来源,那大国家就不需要这样的收入了吗?还是大国家在船籍登记方面有限制?又为什么呢?最佳答案还有巴拿马,百度百科对方便旗的解释:方便旗flag of convenience 船舶悬挂的旗帜表明该船舶的国籍,在公海上的船舶受船旗国的专属管辖和保护,无国籍的船舶在公海上被认为是海盗船,不受任何国家的保护。
实践中,有些国家允许外国人所有的船舶悬挂其旗帜,于是,有些外国船舶为了逃避本国的税务和其他强制措施而往往购买这些国家的旗帜,这种船旗被称为方便旗。
但由于悬挂方便旗的船舶与船旗国没有“真正联系”,在发生问题时,方便旗很难发生作用。
一国的商船,在他国登记取得船籍后,悬挂以表示船籍的国旗。
挂方便旗的船舶,受船旗国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次大战后,在国际航行船舶上颇为盛行。
原因不一。
主要是船舶所有人希图隐匿所有权,或意在规避纳税,节省成本(较低的船舶登记费和船员工资)。
另一方面是为了发生事故后可以逃离处罚.比如大油轮发生漏油后,如果是挂中国旗,那么中国政府就要为漏油的后果负责,而挂方便旗就没关系了,因为根本找不到人。
各港口对方便旗一直是重点检查对象,因为这样的船管理一般比较松散,很可能对港口有不利的影响.如果再配上一个水平很低的船级社,那船就更容易出问题。
内河船舶更变船籍制度
内河船舶更变船籍制度(一)专业介绍船舶的船级(class)是表述船舶技术状况以及安全程度已达到某船级社规范要求的某种船舶级别的证明。
中国造的船舶一般分两级,一种是CCS级中国船级社标准,另一种是相对级别较低的ZC级地方标准。
这两种船舶都属于中国籍船舶。
中国船级社(CCS)是社会团体性质的船舶检验机构,经中国海事局或船舶检验局授权进行法定检验及承办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和集装箱的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和公证检验,主要依据《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和《钢质海船入级规范》及《内河船入级规范》等进行船舶检验。
从事国际航行的中国籍船舶经检验合格后,由中国船级社(CCS)签发《船体入级证书》、《轮机入级证书》等相关入级证书,该船舶即为俗称的CCS级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船检局)(ZC)是海事局下属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国内沿海、内河的船舶法定检验,主要依据《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等进行船舶检验。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船检局可以在主要港口和工业区设置船舶检验机构。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所辖港口设置地方船舶检验机构。
沿海、内河船舶经相关的船检局检验合格后,由船检局签发《船舶检验证书簿》,该类船舶即为ZC级船。
由于CCS级船(与国际标准接轨,适用无限航区,远洋行驶)要求较ZC级船(适用中国国内近海、内河行驶)高,与国际上其他各船级社的规范较为一致,容易被国内外各大保险人接受,船舶的安全性更有保证,故而CCS级船与ZC级船价格也是相差很大,一般来说CCS级船的价格大约是ZC级船的2-3倍。
(二)船舶转籍由于交易是外籍公司在中国购买中国籍二手ZC级船,故而外籍公司购买该船舶产权后无法为其办理中国船籍,因此,该船舶必须办理外国船籍入籍事宜。
关于中国的船转籍成国外的船籍,手续相对较为复杂,简要程序如下:①在中国办好船舶的注销手续。
第5-6课 船舶登记制度(船籍、船旗、方便旗)与船舶证书
例;
第二,使用船员的国籍。 开放登记国(Open Register)是指对上述两个方
面不作任何限制的国家。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四、船舶登记的分类
船舶登记自从1660年英国起源以来,各国船公司 在漫长的管理和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多种船舶登记类
型。主要有如下几种分类方式:
1 、按照登记船舶的权力划分,可以分为船舶所有权 登记、船舶抵押权登记及光船租赁登记。
2 、按照登记目的划分,可以分为取得登记、变更登
记和注销登记。
3 、按照登记的有效期划分,可分为通常登记和临时 登记。
4、根据船舶登记条件的宽严可分成三类船舶登记制
度:严格登记制度、开放登记制度和半开放登记制
度。 严格登记制度是指一国船舶登记机关对授予船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二是企图利用开放登记国提供的有利因素;如: ( 1 )宽松的登记条件,手续方便快捷。开放登
记国对船舶所有人国籍无严格规定,外国人所有的船
舶也可登记。 ( 2 )船舶管理松懈。开放登记国一般既无意愿
又无能力对船舶安全和船公司营运进行有效的管理。
( 3 )船员管理松懈。船东可雇佣外国船员,船 员工资水平、福利待遇较低,同时船员素质也较低。
2)《199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 3)《1986年联合国船舶登记条件公约》;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
颁布,1995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4、有关船舶登记的重要概念和规定 1 )船旗:船舶所悬挂的国旗,是船舶所属国籍
的标志。船舶在哪一国登记,就有权悬挂哪国的国旗。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4、船舶抵押权登记
船舶国籍证书签发操作规范
船舶国籍证书签发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2006年2月13日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自2006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
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
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记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及第三条“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未经登记的,不得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北海海事局四、行政审批条件(一)船舶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政府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拥有或者经营、管理,企业法人拥有的船舶,中方的资本比例符合《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二)船舶具备相应的适航技术条件,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三)船舶不具有造成双重国籍或者两个及以上船籍港的情形;(四)船舶已取得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船名;(五)船舶已依法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六)船舶国籍的登记人为船舶所有人。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船舶所有人六、申请材料1、《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2、船舶所有权证书及其复印件(与船舶所有权登记同时申请的可免);3、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4、委托证明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委托时);5、船舶技术证书及其复印件;6、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船舶国籍登记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7、委托经营的有关协议(适用于委托经营船舶);光船租赁协议(适用于境内光祖船舶);与所有权登记申请同时办理时可以免相同的材料。
上海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制度
上海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制度首先,上海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国际船舶注册和船籍港业务,促进上海航运业的发展。
通过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船舶选择在上海注册登记和选择上海作为船籍港,从而增加上海的航运业务量,提升上海在国际航运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其次,上海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制度的特点是灵活性和国际化。
上海国际船舶登记办公室提供了灵活的注册登记和船籍港服务,船舶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船籍港和注册登记方式。
同时,上海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国际航运标准和规范,使得注册登记和船籍港手续更加便捷和顺利。
再次,上海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制度的优势在于政策和税收方面的支持。
上海国际船舶登记办公室为注册登记和船籍港的船舶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和税收优惠,包括减免税费、简化手续等,这些优惠政策吸引了众多船舶选择在上海注册登记和选择上海作为船籍港。
此外,上海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制度还注重保护船舶所有人的权益。
上海国际船舶登记办公室为船舶所有人提供了完善的法律保护和纠纷解决机制,确保船舶所有人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最后,上海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制度在推动上海航运业发展的同时,也对上海的经济和就业产生积极影响。
船舶注册登记和船籍港业务的增加,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促进了上海的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的增加。
综上所述,上海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制度是为了吸引国际船舶注册登记和船籍港业务而设立的制度。
它的特点是灵活性和国际化,优势在于政策和税收方面的支持,同时注重保护船舶所有人的权益。
这个制度对于推动上海航运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的增加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船舶国籍证书注销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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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船的办理流程详解
90年代船的办理流程详解在90年代,船的办理流程相对于现代来说可能会复杂一些,因为当时的信息技术相对滞后,手续办理可能会更加繁琐。
在这个年代,需要办理船只手续的人可能需要经历一系列的步骤,下面就来详细介绍90年代船的办理流程。
一、找到合适的船只首先,办理船只手续的第一步是要找到一艘合适的船只。
在90年代,人们要么通过航运公司,要么通过私人渔船出售的方式购买船只。
无论是从航运公司购买还是从私人手上购买,买卖双方需要进行交易,并签订相关的购销合同。
二、船籍登记一旦确定了买卖双方,接下来就是办理船只的船籍登记手续。
船只的船籍登记是必不可少的一项手续,也是船只的法定证明和标识。
在90年代,船籍登记的流程相对来说也比较繁琐,需要填写大量纸质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登记后,船只的所有权人将得到一本正式的船只牌照,证明该船的合法性和所有权。
三、办理船舶检验证书接下来,船舶所有人需要办理船舶检验证书。
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船舶必须定期进行检验证书的办理,以确保船只的安全和适航性。
在90年代,办理船舶检验证书需要进行严格的船舶技术检查,并提交相关的检验报告和资料。
一旦通过了检验,船舶所有人将得到船舶检验证书,证明该船通过了相关的技术检验。
四、获得船员资格证书如果船只需要配备船员进行操作,那么船舶所有人就需要为船员办理相应的资格证书。
在90年代,船员资格证书的办理需要通过相关的培训和考试,确保船员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一旦取得了船员资格证书,船员就可以合法地参与船只的操作和管理工作。
五、购买船只保险为了保障船只的安全和避免意外风险,船舶所有人需要为船只购买相应的船只保险。
在90年代,购买船只保险需要找到合适的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及时缴纳保险费用。
购买船只保险可以有效地保障船只在意外情况下的安全和维修费用。
六、开具证书文件在办理完所有的手续后,船舶所有人需要及时开具相关的证书文件,包括船只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员资格证书和船只保险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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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籍和船旗(Ship|s Nationality and Flag)
船籍指船舶的国籍。
商船的所有人向本国或外国有关管理船舶的行政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取得本国或登记国国籍后才能取得船舶的国籍。
船旗是指商船在航行中悬挂其所属国的国旗。
船旗是船舶国籍的标志。
按国际法规定,商船是船旗国浮动的领土,无论在公海或在他国海域航行,均需悬挂船籍国国旗。
船舶有义务遵守船籍国法律的规定并享受船籍国法律的保护。
方便旗船(Flag of Convenience)是指在外国登记、悬挂外国国旗并在国际市场上进行营运的船舶。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方便旗船迅速增加,挂方便旗的船舶主要属于一些海运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希腊、日本、香港和韩国的船东。
他们将船舶转移到外国去进行登记,以图逃避国家重税和军事征用,自由制订运价不受政府管制,自由处理船舶与运用外汇,自由雇佣外国船员以支付较低工资,降低船舶标准以节省修理费用,降低营运成本以增强竞争力等。
而公开允许外国船舶在本国登记的所谓开放登记(Open Register)国家,主要有利比里亚、巴拿马、塞浦路斯、新加坡、巴拿马及百慕大等国。
通过这种登记可为登记国增加外汇收入。
六、船级(ship|s Classification)
船级是表示船舶技术状态的一种指标。
在国际航运界,凡注册总吨在100吨以上的海运船舶,必须在某船级社或船舶检验机构监督之下进行监造。
在船舶开始建造之前,船舶各部分的规格须经船级社或船舶检验机构批准。
每艘船建造完毕,由船级社或船舶检验局对船体、船上机器设备、吃水标志等项目和性能进行鉴定,发给船级证书。
证书有效期一般为4年,期满后需重新予以鉴定。
船舶入级可保证船舶航行安全,有利于国家对船舶进行技术监督,便于租船人和托运人选择适当的船只,以满足进出口货物运输的需要,便于保险公司决定船、货的保险费用。
世界上比较著名的船级社有:
英国劳埃德船级社(Lloyd|s Register of Shipping)。
它创建于1760年,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船级社。
该船级社由船东、海运保险业承保人、造船业、钢铁制造业和发动机制造业等各方面委员会组成并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为商船分类定级;
德国劳埃德船级社(Germanischer Lloyd);
挪威船级社(Norske V eritas);
法国船级局(Bureau V eritas);
日本海事协会(Nippon Kaiji Kyokai);
美国航运局(American Bureau of Shipping)。
中国船级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所属的船舶检验局。
1996年中国船级社第一次被选任国际船级社协会理事会主席,任期一年(1996年7月1日-1997年6月30日),这标志着中国验船技术的权威性受到国际认可。
船级证书除了记载船舶的主要技术性能外,还绘制出相应的船级符号。
各国船级社对船级符号的规定不同。
中国船级社的船级符号为*ZC。
英国劳埃德船级社的船级符号为LR,标志100AI,100A表示该船的船体和机器设备是根据劳氏规范和规定建造的。
I表示船舶的装备如船锚、锚链和绳索等处于良好和有效的状态。
七、航速(Ship|s Speed)
航速以节表示。
船舶的航速依船型不同而不同,其中干散货船和油轮的航速较慢,一般为13节至17节;集装箱船的航速较快,目前最快的集装箱船航速可达24.5节。
客船的航速也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