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规划[2006]108号 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6.28•【文号】安监总规划[2013]79号•【施行日期】2013.06.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3〕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通过近年来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安全评价机构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更加有效,安全评价在事故预防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越来越明显。

但是,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跨区域开展评价业务实行审批性层层备案,对安全评价机构作出的评价报告组织行政性评审并由企业支付费用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跨区域开展业务,只需向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进行书面告知。

严禁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以备案为由实行审批性层层备案。

二、安全评价机构对完成的评价报告及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对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进行抽查,严禁无法律法规依据对安全评价报告组织行政性评审并由企业支付相关费用。

三、2014年6月底前,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协会学会必须单独注册成立企业法人,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活动。

四、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清理、整改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有效办法,依法依规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

发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责任人员严肃查处,重大事项及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3年6月28日。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3.09.29•【文号】应急〔2023〕99号•【施行日期】2023.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级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提高安全评价服务质量,推动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严守安全底线、法律红线和道德准线,构建“企业主体负责、机构诚信执业、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管理、社会公众监督”的综合管理体系,切实发挥安全评价对事故预防的支撑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严格源头管控(一)严格评价机构准入管理。

一是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要推动将安全评价行业发展纳入地方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构建与安全生产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评价服务体系。

二是资质认可机关要审慎处理评价机构资质认可事项改革,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不得通过授权、下放等方式将资质认可权限交由下级有关部门实施,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是资质认可机关要建立已注销、撤销、吊销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录库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上述主体异地申请或再次申请评价资质时要依法依规严格把握。

(二)严格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一是严格核查安全评价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资格条件。

利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相关平台严格核查安全评价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等信息,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线索的,按照“谁培训、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追究涉事机构和人员责任。

已经废除的法律法规

已经废除的法律法规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安监总管一字„2005‟67号
80
安监总管一字„2005‟166号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关于非煤矿山企业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 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关于调整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单位安全生产 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海洋石油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 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在金属非金属矿山推广相关适用安全生 产技术的通知 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考 评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国金属非金属地下 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关于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 有关问题的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金属 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工作的通 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金属非金 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海上油(气)田生产设施作业许可办法 海洋石油铺管船作业认可办法 海洋石油物探船作业认可办法 海洋石油作业放射性及爆炸物质安全管理规 则 海洋石油作业井控要求 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 海洋石油作业守护船安全管理规则 海洋移动式钻井(平台)作业许可办法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安监总厅管一„2008‟30号 „88‟能源海油字1号 „88‟海油安字4号 „88‟海油安字3号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88‟能源海油字1号 劳部发„1994‟502号
100 101 102 103
劳动部关于颁布《矿山安全监察规则》的通 知 海上移动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的经 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 海上移动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电气 安全管理规则 劳动部关于颁布《尾矿库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9.03•【文号】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施行日期】2009.09.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机关工作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新修订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以下简称《安评规定》)已于2009年7月1日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做好《安评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安全评价行为,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新修订的《安评规定》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

自2004年公布施行《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以来,在加强甲、乙级评价资质分级管理、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审批程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实践证明,安全评价机构通过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并提出建议,为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但是,随着安全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国家职业资格发生变化,需要对安全评价机构配备的安全评价师数量和履职专业能力要求作出相应的规定。

二是原《安评规定》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规定较宽,安全评价机构数量较多,存在恶性竞争的不良现象,需要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

三是处罚规定不明确,有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不够详细,需要对处罚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

新修订的《安评规定》从着重于水平,着重于规范,着重于管理的角度出发,在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及其职业资格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固定资产规模、设施设备、固定的工作场所等资质准入条件,以及甲乙级资质业务范围的划分、安全评价机构的审批程序、政务公开、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加强安全评价机构行业自律和强化安全评价机构定期考核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4.27•【字号】皖安监规〔2016〕65号•【施行日期】2016.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6]13号)精神,根据《安徽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严格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完善监管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评价机构监督检查制度,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评价机构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等情况,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年度考核,及时通报监督检查和考核情况。

将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作为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的重要内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完善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加强信息公开,在网站公示辖区安全评价机构的有关信息。

(二)直接采信许可中介服务结论。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安徽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直接采信评价机构依法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中介服务结论。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对许可中介结论进行审核的,审核所需费用由依法开展审核的安全监管部门承担。

对许可中介服务结论不予采信的,要书面说明理由。

要严格资质条件监管,促进安全评价机构提升管理水平。

(三)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依法查处安全评价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查处时效,严肃责任追究,并将处罚结果及时录入安全评价机构查询信息系统。

要严格执行《安徽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对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的,存在不依法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许可中介服务、擅自转包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违反规定收取许可中介服务费用、提供违法或者虚假的许可中介服务等行为之一的,3年内不得采信其安全生产许可中介服务结论,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告。

废止的24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安监总局)

废止的24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安监总局)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103
劳动部关于颁布《尾矿库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劳部发〔1995〕186号
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类
104
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备案的化工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备案的通知
安监管司办字〔2004〕58号
105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废止的24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规划科技类
序号
文件名
发文字号
1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
安监管办字〔2001〕39号
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安监管技装字〔2001〕65号
3
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安监总海油字〔2005〕56号
79
关于加强非煤矿矿山及石油、冶金、有色、建材等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字〔2005〕67号
80
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字〔2005〕166号
81
关于非煤矿山企业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安监管人字〔2003〕139号
49
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样式的通知
安监管司办字〔2003〕4号
50
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安监管人字〔2004〕133号
51
关于成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安监总局废止文件

安监总局废止文件

劳部发〔1995〕398号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劳部发〔1995〕186号
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 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类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安监总管一字〔2005〕67号
80
安监总管一字〔2005〕166号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关于非煤矿山企业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 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关于调整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单位安全生产 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海洋石油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 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在金属非金属矿山推广相关适用安全生 产技术的通知 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考 评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国金属非金属地下 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关于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 有关问题的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金属 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工作的通 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金属非金 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海上油(气)田生产设施作业许可办法 海洋石油铺管船作业认可办法 海洋石油物探船作业认可办法 海洋石油作业放射性及爆炸物质安全管理规 则 海洋石油作业井控要求 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 海洋石油作业守护船安全管理规则 海洋移动式钻井(平台)作业许可办法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安监总厅字〔2005〕184号 安监总厅字〔2005〕84号 安监总海油函〔2006〕195号 安监总管一〔2006〕246号 安监总厅管一〔2006〕96号 安监总管一〔2007〕122号 安监总厅管一函〔2007〕171号 安监总管一〔2007〕145号

最新安全评价法律法规依据

最新安全评价法律法规依据

最新安全评价法律法规依据收集的国家现行有关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目录 1.法律及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10)《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0号(1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2.规章及文件(1)《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2)《剧毒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八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3)《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号(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8号(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8)《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7年第1号(9)《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7年第1号(10)《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1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第9号(1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14)《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1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16)《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 [2007]121号(17)《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 [2007]255号(18)《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1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2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发[2009]137号(21)《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工部化劳字[91]第247号(2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 [2003]207号(23)《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141号(24)《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13号(2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68号(26)《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山东省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安监发[2006]23号(27)《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5]81号(28)《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交规划行政许可证明的通知>》鲁安监发 [2006]75号(29)《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81号(30)《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149号(31)《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及<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63号(32)《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26号(33)《关于加强易爆炸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62号(3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35)《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36)《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 [2002]296号(37)《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38)《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7]54号(3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40)《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41)《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6]140号(4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110号(4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81号(4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45)《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46)《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号(47)《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届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11月1日实施(48)关于《印发氯化.硝化.磺化.聚合.氟化.加氢6种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108号(49)《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10号(50)《关于印发氧化.过氧化.重氮化.裂解(裂化).氨基化.烷基化工艺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35号(51)《关于印发首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原则》安监总管三[2011]142号(52)《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5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5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5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56)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企[2006]478号)(5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5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60)《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06]69号)(6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2号)(6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63)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企[200]46号)(64)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117号)(65)关于印发《临沂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监发[2008]5号)(66)《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临安监发[2008]16号)(67)关于印发《临沂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安监发[2008]22号)(68)关于印发《临沂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明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监发[2006]139号)其他有关政府规章、文件3.本评价采用的主要标准、规范、规程(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3)《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1995 (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7)《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8)《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9)《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11)《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 (12)《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 (13)《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1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15)《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16)《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17)《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 (18)《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1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 (20)《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 (2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2)《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年版) (2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 (24)《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HG/T20679-1990 (2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 (26)《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27)《低倍数泡沫灭火器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1992(2000年版) (2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29)《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30)《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3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 (32)《危险场所电器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34)《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573-1995 (35)《控制室设计规定》HG/T20508,2000(36)《化工装置自控工程设计规定》HG/T20636,20637,1998 (37)《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1993 (3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3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40)《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4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4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年版)(4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44)《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 (45)《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3-1992 (4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4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48)《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49)《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2006 (50)《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 (5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 (5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5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5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GBZ2.2-2007 (5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56)《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57)《化工行业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HG24001-1996 (58)《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5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0)《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61)《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62)《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63)《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64)《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65)《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66)《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67)《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6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69)《安全色》GB2893-2008(70)《安全色光通用规则》GB/T14778-2008 (7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7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7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 (74)《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 (7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76)《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3018-2008 (7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7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7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设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80)《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8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包括一、二、三号修改单)(82)《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83)《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 (84)《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 (85)《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D5001-2008 (86)《安全评价导则》AQ8001-2007(8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88)《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8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90)《液化天然气(LNG)生产. 储存和装运》GB/T20368-2006 (91)《天然气脱水设计规范》SY/T0076-2003(92)《天然气凝液回收设计规范》SY/T0077-2003 (9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SY/T0048-2005 (9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95)《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信设计规范》SH/T3028-2007 (96)《石油设施电器装置场所分类》SY0025-95(97)《低温液体贮运设备石油安全规则》JB6898-1997 (98)《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14822-2002(9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100)《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101)《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 (102)《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10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0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 (105)《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106)《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10827-1999 (107)《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108)《石油化工企业职工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1993 (109)《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2008 (110)《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11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112)《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113)《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 (114)《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1-2008 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统计表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统计表
国务院
国务院令423号
安全

11
农药管理条例(修订)
2001.11.29/2001.11.29
国务院
国务院令326号
安全

12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2001.08.02/2001.08.02
国务院
国务院令313号
安全

1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03.28/2007.06.01
国务院
安监总局
安监总规划〔2006〕108号
安全

26
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7.04.26/2007.04.26
安监总局
安监总应急〔2007〕88号
安全

27
关于安全评价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2007.09.26/2007.09.26
安监总局
安监总规划〔2007〕198号
安全

28
2010.09.25/2010.09.25
安监总局
办公厅
安监总厅培训〔2010〕179号
安全

36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2002.12.18/2002.12.18
安监总局
煤监局
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
安全

安全
国家经贸委
1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安监总局公安部
工商总局
安监管危化[2004]164号
安全

31
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
2009.06.12/2009.06.12

最新安全评价法律法规依据

最新安全评价法律法规依据

收集的国家现行有关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目录1.法律及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10)《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0号(1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2.规章及文件(1)《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2)《剧毒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八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3)《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号(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8号(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8)《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7年第1号(9)《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7年第1号(10)《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1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第9号(1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14)《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1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16)《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 [2007]121号(17)《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 [2007]255号(18)《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1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2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发[2009]137号(21)《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工部化劳字[91]第247号(2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 [2003]207号(23)《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141号(24)《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13号(2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68号(26)《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山东省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安监发[2006]23号(27)《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5]81号(28)《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交规划行政许可证明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75号(29)《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81号(30)《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149号(31)《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及<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63号(32)《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26号(33)《关于加强易爆炸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62号(3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35)《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36)《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 [2002]296号(37)《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38)《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7]54号(3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40)《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41)《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6]140号(4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110号(4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81号(4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45)《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46)《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号(47)《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届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11月1日实施(48)关于《印发氯化.硝化.磺化.聚合.氟化.加氢6种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108号(49)《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10号(50)《关于印发氧化.过氧化.重氮化.裂解(裂化).氨基化.烷基化工艺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35号(51)《关于印发首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原则》安监总管三[2011]142号(52)《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5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5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5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56)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5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5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60)《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06]69号)(6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2号)(6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63)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企[200]46号)(64)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117号)(65)关于印发《临沂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监发[2008]5号)(66)《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临安监发[2008]16号)(67)关于印发《临沂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安监发[2008]22号)(68)关于印发《临沂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明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监发[2006]139号)其他有关政府规章、文件3.本评价采用的主要标准、规范、规程(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3)《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1995(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7)《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8)《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9)《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11)《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12)《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13)《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1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15)《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16)《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17)《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18)《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1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20)《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2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2)《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年版)(2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24)《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HG/T20679-1990(2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26)《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27)《低倍数泡沫灭火器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1992(2000年版)(2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29)《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30)《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3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 (32)《危险场所电器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34)《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573-1995(35)《控制室设计规定》HG/T20508-2000(36)《化工装置自控工程设计规定》HG/T20636~20637-1998(37)《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1993(3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3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40)《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4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4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年版)(4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44)《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45)《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3-1992(4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4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48)《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49)《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2006(50)《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 (5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 (5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5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5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GBZ2.2-2007 (5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56)《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57)《化工行业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HG24001-1996(58)《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5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60)《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61)《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62)《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63)《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64)《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65)《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66)《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67)《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6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69)《安全色》GB2893-2008(70)《安全色光通用规则》GB/T14778-2008(7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7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7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74)《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7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76)《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3018-2008(7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7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7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设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80)《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8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包括一、二、三号修改单)(82)《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83)《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84)《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85)《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D5001-2008(86)《安全评价导则》AQ8001-2007(8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88)《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8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90)《液化天然气(LNG)生产. 储存和装运》GB/T20368-2006 (91)《天然气脱水设计规范》SY/T0076-2003(92)《天然气凝液回收设计规范》SY/T0077-2003(9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SY/T0048-2005(9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95)《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信设计规范》SH/T3028-2007(96)《石油设施电器装置场所分类》SY0025-95(97)《低温液体贮运设备石油安全规则》JB6898-1997(98)《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14822-2002(9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100)《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101)《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102)《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10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0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 (105)《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106)《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10827-1999(107)《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108)《石油化工企业职工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1993(109)《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2008(110)《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11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112)《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113)《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 (114)《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1-2008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安全评价机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安全评价机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安全评价机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0.11.22•【文号】安监总厅规划[2010]208号•【施行日期】2010.1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安全评价机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0〕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推动安全评价机构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其在事故预防中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安全评价机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考核的依据1.《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从业行为规范》(安监总规划〔2010〕95)、《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65号)等有关规定。

2.《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等安全评价技术标准。

二、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1.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保持情况、业务范围保持情况;2.安全评价机构从业行为规范和质量过程控制等管理运行情况;3.安全评价报告质量情况,是否按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编写;4.被评价单位对评价机构专业技术服务质量的反馈意见;5.安全评价机构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情况。

三、检查考核的原则1.坚持统一监督检查与考核方法、内容和标准的原则。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108号文件切实做好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108号文件切实做好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108号文件切实做好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19•【字号】鲁政办发[2007]37号•【施行日期】2007.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108号文件切实做好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3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的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政策,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要素进行重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矿山开发的合理布局,增强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一)矿区范围平面交叉重叠的或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

国有矿山企业之间的整合可采用资产整体划拨的方式进行。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矿业权进行完全整合的,矿业权人在政府确定的时限内,经协商进行整合。

整合后只保留一个法人主体,只能有一套生产系统,且法人主体必须具备与整合后矿山生产相适应的资质、资金和技术。

整合后的矿山应采用先进的开采技术和先进的生产装备。

(三)整合后的矿山必须采用正规的采矿方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其资源储量要与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相匹配。

(四)在同一矿区内,同时设有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的,探矿权人已提交储量报告,且探明资源储量不适宜单独建矿而适合现有矿山企业进行开采的,不得单独建矿。

应急管理部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6-2016)

应急管理部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6-2016)

安监总管一〔2006〕11号
36
关于做好2006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2006〕21号
37
关于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爆炸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管一〔2006〕61号
38
关于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0”尾矿库溃坝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管一〔2006〕85号
39
关于加强高压油气田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氢中毒工作的意见
安监总厅危化〔2006〕14号
77
关于做好2006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危化〔2006〕17号
78
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监总厅危化〔2006〕28号
79
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等6种文书和2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式样的通知
安监总厅危化〔2006〕124号
24
关于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幅度问题的复函
安监总厅政法函〔2006〕76号
25
关于行政执法中有关法律问题的复函
安监总厅政法函〔2006〕82号
26
关于重伤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适用法规标准问题的复函
安监总厅政法函〔2006〕153号
27
关于涉及军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问题的复函
安监总厅政法函〔2006〕159号
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306号
98
关于你局调整危险化学品加油站经营许可证发放有关工作事项问题的函
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321号
99
关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烟花爆竹专项督查组抽查进京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有关问题的函
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4号
10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评价师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评价师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评价师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10.25•【文号】安监总厅培训[2011]218号•【施行日期】2011.10.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评价师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1〕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逐步规范和加强安全评价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建立了一支安全评价师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对于提高安全评价水平、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升安全评价师队伍整体素质,规范从业行为,现就加强安全评价师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三定”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监督和指导安全评价师管理工作。

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的安全评价师管理工作,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督、指导所辖区域内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的安全评价师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原则上由各机构人事部门负责。

二、依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对于安全评价机构中取得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实行安全评价师从业登记、继续教育管理。

安全评价师在每三年从业登记周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8个学时,继续教育应当由具备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承担。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承担全国安全评价师从业登记、甲级安全评价机构的安全评价师继续教育等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10-84287119)。

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委托省级安全生产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或者所属单位,承担安全评价师从业登记、乙级安全评价机构的安全评价师继续教育等具体工作。

安全评价机构档案管理规范

安全评价机构档案管理规范

安全评价机构档案管理规范1目的为积极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X安监发[2010]26号)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实用、安全和保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本规范对以下两部分内容的资料档案管理进行了规定:(1)安全评价机构在开展安全评价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与评价项目相关的资料档案管理的总要求、原则、过程及方法。

(2)评价机构在内部管理、机构资质、技术人员资格及条件、设备仪器、法规标准等方面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机构注册地在XX省境内的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

3引用及参考文件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执行和参考了以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各机构应注意跟踪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版本,在本标准未修订前,机构可使用最新版本的文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7月5日修正)(2)《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3)《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标准》(DB37/T1855-2011)(4)《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1-2000)(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6)《关于印发〈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编写指南〉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5)177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X安监发(2010)26号)(8)其他有关要求4术语与定义为规范档案管理,本规范使用了以下术语与定义。

4.1 档案本规范中档案是指安全评价机构应保存的在开展安全评价活动以及机构内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评价工作有关的各种形式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档案的功能在于保持安全评价工作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再现性,建档的目的是规范安全评价资料管理及防范风险。

4.2 档案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评价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评价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评价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9.26•【文号】安监总规划[2007]198号•【施行日期】2007.09.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评价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规划〔2007〕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安全评价机构及有关单位:安全评价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技术保障手段和支撑力量之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实践和应用。

随着近年来的迅速发展壮大,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关口前移,预防为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社会广泛的认可。

从整体上看,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安全评价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某些地域、行业分布失衡等结构性的、深层次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安全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宏观调控安全评价机构数量,保证安全评价机构科学、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国办发〔2006〕5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安全评价工作监管的若干意见》(安监总规划〔2007〕59号)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安全评价机构适度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安全评价机构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一)基本思路。

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发展”的基本思路。

结合各地区行业的分布和差异、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在稳步发展高风险生产行业安全评价机构的同时,适度发展其他行业的安全评价机构,解决行业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问题。

一是坚持地区和行业分布合理,注重区域内行业和机构数量平衡,邻近区域间互补,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逐步实现无空白地区和空白行业;二是坚持区域经济发展和机构数量发展相协调,调控评价机构的发展数量;三是坚持特殊行业、领域适度发展,满足部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四是坚持指导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实现统筹兼顾、科学规划、规范管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06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与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06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与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06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与抽查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安监总规划函[2007]29号【失效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应急[2018]33号)【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07.03.15【实施日期】2007.03.1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06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与抽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规划函〔2007〕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安全评价机构: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与考核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令第13号)和《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65号)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06年12月18日至2007年1月12日,组织专家对第一批44家甲级资质评价机构开展了实地考核,同时,对部分乙级资质机构进行了抽查。

现将考核、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安全评价机构的总体状况从考核和抽查结果来看,绝大部分甲级资质评价机构都能够保持规定条件并按要求开展评价活动。

有的评价机构还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为企业、政府提供了更为广泛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发挥了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的作用。

各省局对乙级资质评价机构审批基本上都能够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也都比较健全。

二、考核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1.有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未能有效运行,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评价报告未达到技术规范要。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6.15•【字号】粤安监[2006]400号•【施行日期】2006.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安监〔2006〕400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安全评价机构:现将国家总局《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6〕10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安全评价工作,发挥安全评价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开展安全评价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技术支撑体系中的重要技术保障措施之一,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支持安全评价机构的工作,积极为全省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依法、独立地开展安全评价业务,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我省安全评价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评价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安全评价的规定,尤其要遵守安全评价过程中廉政建设和反贿赂工作的有关规定。

全省取得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弄虚作假,擅自从事资质许可以外的安全评价活动;要加强安全评价的技术力量,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对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基础专业的规定;要加强对安全评价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四险”(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的业绩考核,实行优胜劣汰。

各安全评价机构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对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负责,并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也应依法认真地对在辖区内开展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7.04•【字号】京安监政法字[2006]81号•【施行日期】2006.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京安监政法字[2006]81号)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提高安全评价工作水平,推进安全评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6〕108号)(简称《通知》),现转发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通知》规定的“双五条”,是国家总局为加大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解决当前安全评价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倾向性问题,有效规范安全评价活动,防范违法违规问题发生提出的严格要求、制定的严格制度、采取的严格措施,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机构分开”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加强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廉洁建设,严格执行安全评价“双五条”,进一步加强对安全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在安全评价工作中滋生商业贿赂现象。

二、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对于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通知》提出的“五条”规定,特别是对于出具虚假证明(证书)和评价报告、评价不到现场、超范围评价、出借资质资格证书、重复登记从业等违规行为要及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未贯彻执行《通知》,违反“五条”规定的,可以向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监总规划〔2006〕108号
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切实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提高安全评价工作水平,推进安全评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监管总局2006年第10次局长办公会议和全国安全评价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评价机构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是独立依法执业并承担民事责任的实体。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要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机构分开”的原则,与包括安全评价机构在内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脱钩,严格遵守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活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安监总办字〔2005〕98号)各项要求。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公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加强学习、增强素质,努力提高安全评价管理水平,做到安全许可公平透明。

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干预安全评价机构的正常活动,不得以备案、登记为由,擅自设立法律法规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凡属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准收费。

2.不准以任何理由实行地区和部门保护,不得指定生产经营单位接受特定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

3.不准接受安全评价机构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在安全评价机构入股或收受利益分成,不得在安全评价机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各种报酬和费用。

4.不准利用职权向安全评价机构索要钱物或为亲友谋取私利。

5.不准参加由安全评价机构支付费用的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不得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向安全评价机构摊派或推销书刊、产品等。

三、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加强自律,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以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以欺骗手段到生产经营单位招揽业务。

2.不准伪造安全评价资质、资格证书,不得出具假证件和其他虚假证明资料。

3.不准在业务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评价项目。

4.不准在安全评价业务活动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告,不得超资质规定业务范围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5.不准转让和出借资质、资格证书,不得在多家机构重复执业。

四、安全评价行政许可工作要立足于服务、服从于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安全评价机构发展的数量和规模应从区域经济结构、发展水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合理控制。

各地应制定安全评价机构发展规划,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控制总量、适度发展。

当前,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要重点围绕安全生产许可工作,要对安全评价机构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保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正常开展。

五、安全监管总局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作为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发证机关)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行政,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3
号)及实施要求,严把准入关,做到严格条件、严格程序、严格审查,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和条件。

实行资质许可会审和公示、公告制度,建立评审技术专家库,随机选取确定评审专家。

六、各地应参照甲级资质对安全评价人员专业技术的要求,制定乙级资质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基础专业的规定。

严格执行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四险”(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指事业单位)制度。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不得重复许可,同一家安全评价机构只能获取一个级别(甲级或乙级)的安全评价资质。

各地发证机关应在作出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许可决定后10日内,将有关机构申报材料及发证机关批准(或取消)材料报送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七、发证机关要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机构和人员,特别是对于出具虚假证明(证书)和评价报告、评价不到现场、超范围评价、出借资质资格证书、重复登记从业等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安全评价机构及人员,应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实行资质管理“黑名单”制度,淘汰那些管理混乱、质量低劣、信誉差的评价机构。

要把安全评价机构和人员的业绩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年审和人员资格登记、执业信誉档案制度。

二OO六年六月七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