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券商系”期货公司盈利模式探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券商系”期货公司盈利模式探讨
章孜海
(中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 200233)
摘要:中国期货市场在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之后,期货公司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股指期货上市以后,“券商系”期货公司发挥自身证券背景的优势,实力明显增强,传统的“非券商系”期货公司则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未来国内期货公司可能会出现新一轮的优胜劣汰。本文认为,“非券商系”期货公司应借鉴国外期货公司的经验,根据自身的特点,明确公司定位,选择“大型综合类期货公司”、“专业商品期货公司”、“区域性强势期货公司”或其他类型的期货公司作为自身的发展目标,拟定发展战略。在未来的行业竞争中,期货公司应对期货客户进行细分,并相应地提供多层次的服务产品;也可考虑与其他期货公司联手,实现优势互补;同时逐步从单纯追求交易量转向追求帮助客户盈利,并建立与之相对应的新的盈利模式。
关键词:“券商系”期货公司 “非券商系”期货公司 波特五力模型分析 盈利模式
一、绪论
(一)文献综述
1.研究现状
盈利模式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步形成的企业赖以盈利的商务结构及其对应的业务结构。国内期货公司的盈利模式普遍单一,迫切需要调整。关于期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模式的研究在最近几年受到重视,相关文章和专著时有所见,例如:
2003年党剑所著的《期货市场效率评价——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历程分析》一书中,有部分关于期货公司未来如何定位、金融创新背
景下未来期货公司盈利模式拓展的探讨,并提及期货基金和期货自营业务;
2004年“中期协”论文《期货公司核心竞争力研究》,对当时国内期货公司面临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并运用了指标评分的计量方法来研究30多家国内主要期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005年肖成所著《中国期货市场前沿问题研究》一书中,有关于期货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分析和阐述,其中把期货公司的发展阶段分为“低水平竞争阶段”、“规范性扩张阶段”、“品牌效应发展阶段”等;
2007年北京工商大学胡俞越和孙俞琴发表了《把期货公司打造成真正的机构投资者》一文,阐述了把中国期货公司打造成真正金融机构的必要性;
2008年中期研究院发表了《新形势下期货公司业务盈利模式的探讨》,对未来中国期货公司的盈利模式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对其发展方向有前瞻性的设想;
2009年天马期货公司的胡军发表了《券商控股型期货公司的盈利模式》,讨论了未来“券商系”期货公司的发展模式,阐述了利用其自身的券商特点和优势来发展壮大的路径;
2010年,上海期货交易所合作课题研究项目发表了《中国期货公司盈利模式现状研究》,分析了国内2005~2007年期货公司的盈利情况,阐述了进一步拓展期货公司盈利模式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2.问题探讨和构想
上述论文针对期货公司的盈利模式和核心竞争力进行了广泛的
研究,但重点未涉及“非券商系”期货公司的盈利模式,且由于国内期货市场发展很快,有的观点可能需要更新。本文吸收了上述论文的部分观点,如吸收了北京工商大学胡俞越和孙俞琴的《把期货公司打造成真正的机构投资者》中关于中外期货公司盈利模式的部分比较方法;吸收了上期所合作课题研究成果《中国期货公司盈利模式现状研究》中关于国内2005~2007年期货公司盈利情况的分析等。
本文提出,“非券商系”期货公司应结合自身的特点来构建盈利模式,也希望能对将来更多的相关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二)研究背景和目的
由于“券商系”期货公司在证券领域的优势,使原有的国内期货公司经纪业务竞争格局发生了重大改变,即“券商系”期货公司逐步替代了“非券商系”的一些传统期货公司,市场份额逐步向前者集中,期货公司将面临新一轮洗牌,实力不济的期货公司将可能被淘汰出局。面对如此严酷的竞争环境,“非券商系”期货公司将何去何从?本文结合目前国内期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对“非券商系”期货公司未来的盈利模式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 “券商系”和“非券商系”期货公司的比较
(一)“券商系”期货公司的背景
“券商系”期货公司是指证券公司控股或者参股的期货公司。2006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国内一些大中型的证券公司为
备战股指期货而加快了入主期货公司的步伐。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09年底,国内期货公司共有162家,其中,“券商系”期货公司已达到63家,占比达到了38.89%,而2005年同期只有7家。
除少数几家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之间是强强联合之外,大多数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的并购属于强弱组合,即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的地位远胜于原期货公司在期货行业中的地位。证券公司入主期货公司后,对原期货公司大力扶持,使后者的业务水平、管理水平等均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券商系”期货公司的优势
1.增资优势
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公司净资本有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期货公司存在因净资本动态监管规定而限制客户保证金增加的可能。而“券商系”期货公司则可利用股东资金优势,较易扩增期货公司注册资本金,从而避免客户流失的现象。
2.营销渠道优势
证券公司营业网点众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数据,控股或参股期货公司的证券公司,其证券营业部平均达到70家,最多的超过200家。证券营业部的多寡直接关系到期货公司IB业务的拓展。中国证监会规定期货公司必须对客户采取“临柜开户”的措施,“券商系”期货公司营业部网点众多,便于其通过申请IB资格拓展期货客户,利用众多的证券营业部抢占期货市场份额。
3.形成金融产业链的优势
依靠券商在金融行业中的地位,“券商系”期货公司可以整合各类金融资源,从而站在更高的金融平台上从事传统期货经纪中介,并开展金融创新业务,为将来可能推出的CTA以及期货基金作好准备。
4.品牌优势
大多数控股期货公司的券商均实力较强,在长期经营活动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券商系”期货公司利用控股券商的知名度,可以更加容易地吸引期货投资者。
5.研发优势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已进入了相对成熟的发展阶段,千余家上市公司基本覆盖了商品期货所涉及的行业。证券公司的研究人员数量较多、研发力量较强,“券商系”期货公司可以迅速获得证券公司的研究成果,同时利用其行业特点与市场经验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全面、翔实的市场信息和研究报告,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和把握市场机会。
6.人才优势
“券商系”期货公司依托投资方强势介入,使员工薪酬及福利待遇普遍高于期货行业平均水平,吸引了期货市场优秀人才的加入。期货行业属于金融服务业,专业性较强,这个特点决定了人力资本是期货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券商系”期货公司在吸引人才方面的优势,能使其在行业竞争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
7.挖掘大宗商品产业链客户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