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1. 引言
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科技创新
的能力和效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 目标与原则
2.1 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全面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建设创新型
国家。
2.2 原则
本实施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创新驱动,提高科技创新的核心竞争力;
•坚持开放合作,加强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因需施策;
•坚持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3. 主要任务
3.1 推进科技福利改革
为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进科技福利改革是本实施方案的重要
任务之一。具体措施如下:
•完善科技人员绩效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能力纳入绩效评价指标;
•加大科技创新政策的支持力度,提高科研人员的收入待遇;
•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科技成果评价、转化和推广机制;
•鼓励科技人员自主创业,提供创业支持和资金扶持。
3.2 加强科技投入
为了提高科技创新的能力,加强科技投入是本实施方案的重要任务之一。具体
措施如下:
•提高政府科技经费的投入比重;
•加强对科技项目的管理和支持,优化科技项目的评审和资金管理;
•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技投资,鼓励科技创新的社会化发展。
3.3 优化科研管理
为了提高科研管理的效能,优化科研管理是本实施方案的重要任务之一。具体
措施如下:
•简化科研项目的立项和审批流程,减少科研人员的行政负担;
科技大市场 若干措施
科技大市场若干措施总结:
1. 建立健全科技市场体系:完善科技市场体系,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2. 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通过市场机制,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3.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增加科技创新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4.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高科技创新效率。
5. 培育科技市场主体: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科技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
6. 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发展科技金融,提供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服务,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
7.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维护科技创新者的合法权益。
8. 推动科技国际合作: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共享科技创新成果,提高全球科技竞争力。
9. 提高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提高科技创新人才素质,为科技创新提供人才支持。
10. 优化科技创新环境: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促进科技创新发展。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背景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科技体制改革成为推动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在当前全球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既是国家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举措。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二、提升基础研究投入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泉,为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应当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具体措施包括:
1.增加政府对基础研究的资金支持,加大对高风险、高回报研究项目的资助力度。
2.建立基础研究成果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在基础研究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科技成果的转化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快科技成果向实际生产力转化的速度,需要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具体措施包括:
1.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评价和转化机制,对高价值、高应用潜力的科技成果予以重点扶持。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
行动,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投入到转化工作中。
3.加强政府与企业合作,建立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的平台,促
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四、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
科技创新离不开优秀的科研人才,为了提高科技体制创新能力,需
要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具体措施包括:
1.提高科研人员待遇,加大对科研人员的资助和激励力度,鼓励优
秀科研人员留在国内从事科技创新工作。
2.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与人才培养的有机
结合,提高科研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3.加大对海外优秀科研人才的引进力度,为外籍科研人员提供良好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举措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举措
近年来,我国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旨在推动
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以下是我对这些举措的详细分析和评价。
一、优化科研资源配置
为了更好地利用现有的科研资源,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加
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政府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鼓励高校、
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并设立基础研究中心。其次,鼓励各
地区、各部门之间进行合作。政府出台政策鼓励不同领域之间的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互相学习。再次,优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府加大
对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支持力度,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通过多种
方式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是保障创新活动的重要手段。为此,我国从多个方面着
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首先,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政府加强知识
产权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其次,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政府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提高侵权成本,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再次,加强国际合作。政府
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机构,与其他国家开展合作交流。
三、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是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重要环节。我国采取
了多种措施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首先,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政府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并提供相应的支
持和资金。其次,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政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
业开展深入合作,在产品研发、生产等方面进行协同创新。再次,优
化创新环境和服务体系。政府出台一系列措施优化创新环境和服务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十大措施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工作方案
十大措施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下是十大措施的工作方案:
1.创新政策支持:制定和实施针对科技创新的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创新基金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以鼓励企业和个人投入更多资源到科技研发中。
2.加强科技教育:投资提升科技教育质量,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科技技能的人才。此外,还可以设立奖学金和技术奖励,吸引更多人从事科技研究。
3.促进学术界与产业界合作:建立学术界与产业界之间的合作机制,鼓励科研人员与企业开展合作项目,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提高创新的商业化水平。
4.开放创新平台:建立开放的创新平台,提供共享资源和技术支持,吸引更多企业和研究机构参与创新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的速度。
5.加大科研投入:增加科研经费的投入,提高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此外,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机制,鼓励高风险、高回报的研究项目,提高科研资金的利用效率。
6.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侵权打击力度,提高科技创新的回报率和可持续性。
7.建立风投机制:培育和发展科技创新的风险投资机构,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管理经验,帮助它们快速发展。
8.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吸引国际优秀科学家和企业家到本国从事科技研究和创新。此外,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分享科技创新成果和经验。
9.加强科技成果评价: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机制,通过科学的评估制度对科技项目进行评价,鼓励高水平、高质量的科技创新,并向成果突出的科研人员和单位给予奖励。
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激励科技创新人才的若干措施
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激励科技创新人才的若干措
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19.01.16
•【文号】自然资党发〔2019〕2号
•【施行日期】2019.01.16
•【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才工作
正文
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激励科技创新人才的若干措施
自然资党发〔20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夯实《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效能的实施意见》(自然资党发〔2018〕31号),围绕充分用好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定向激励高端创新人才
(一)统筹增量向创新效能高的单位倾斜。积极争取部门绩效工资总额增量,向进入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承担创建国家级平台第一梯队任务的单位(创新团队)倾斜,优先用于首席专家聘任、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等。部所属科研院所以及其他承担科研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研发单位”)要根据承担重大创新任务实际情况,明确高端科技创新人才激励范畴及绩效考核标准,制定有关
内控制度办法。
(二)强化高层次创新人才梯队的绩效激励。部统筹调控绩效工资总量,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绩效激励力度。部属研发单位在职人员、且符合自然资党发〔2018〕31号文件中明确的第一梯队人才条件的,给予每年创新津贴20万元;第二梯队人才,给予每年创新津贴10万元;第三梯队人才,给予每年创新津贴5万元。创新津贴筹集、发放及创新业绩考核由用人单位执行,津贴发放控制在限期内(院士在职期内,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培养期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期内、部领军人才培养期内),不占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科技部解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科技部解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自202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深化科技体制实施方案》以来,该方案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一方案是中国科技体制的重要举措,旨在
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体制,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环境。
首先,方案明确了深化科技体制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包
括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构建开放协同的科技体系、建立促进创新创
业的科技生态格局。基本原则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市场主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结合、内外联动、分类施策等。这些目标和原则为后续具体的措
施提供了指导。
其次,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举措。其中包括创新研究与组织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科技评价激励机制,优
化科技管理服务,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等。这些举措旨在通过创新的方式,解决科技创新中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发展。
具体而言,方案提出加强科技顶层设计和政策协同,优化科研资源配
置和管理制度,推行科技项目立项制度,加强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创新
科技金融服务,构建科技创新生态等。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激发科技创新的
内在动力,提高科技创新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方案还强调了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方案提出了建
立更加开放包容的科技人才引进机制,推进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加强科技
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建设等措施。这些举措将有助于吸引和培养一批高水
平科技人才,提高科技创新的人才支撑能力。
最后,方案还强调了加强科技创新国际合作的重要性。方案提出了深
化科技对外开放,推动国际科技创新资源流动,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平台建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10.16
•【字号】京政发〔2019〕18号
•【施行日期】2019.10.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京政发〔2019〕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6日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
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球视野、扩大开放,以更大的勇气通过制度创新驱动科技创新,为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和北京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
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科技创新统筹
1.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超前规划布局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国际前沿技术研究,加快推动在国家亟需的战略性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打造世界知名科学中心。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全力保障国家实验室在京布局。设立科学研究基金,加快建设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积极承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深入对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推动更多重大任务在京落地。加强部市会商、市区联动,优先保障重大科技项目建设所需土地、空间等基础条件。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企业突破“卡脖子”技术,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战略协作和联合攻关,着力打造竞争新优势。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88]29号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
正文:
----------------------------------------------------------------------------------------------------------------------------------------------------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若干问题的决定
(1988年5月3日国发[1988]29号)
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发展科学技术放到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也对科技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科技体制改革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需要,发挥科技优势,以发展生产力为目标,进一步建立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机制,促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高技术产业的形成,提高我国科学技术水平,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要在继续贯彻执行已公布的各项改革措施的同时,以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快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鼓励科研机构切实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科研机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要明确规定科研机构为经济、科技发展所必须达到的承包指标,要使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的利益,与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贡献挂起钩来。
技术开发为主的科研机构,确定承包指标要有利于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科技水平和确保科研后续发展。
要逐步推行在科研机构内部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竞争来选择并确定经营管理者。对经营管理不好、效益很差的科研机构,可以转向、被兼并或撤销,科研机构的承包指标应逐级进行分解,按责、权、利统一的原则,落实到基层。要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综合性大院大所可以划分成若干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措施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措施
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知识产权保护是保障科技创新的重要措施之一。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可以从
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
首先,加大法律法规的制定力度。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知识
产权的保护范围和具体措施,以及对于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为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盗版、抄袭等侵权
行为,保护科技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和部门,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化水平,提高对于侵权行为的发现和打击力度。
另外,加强国际合作,共同保护知识产权。与各国加强合作,制定更加统一和
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共同打击跨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高科技创新成果的国际竞争力。
二、优化创新发展环境
创新发展环境对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具有重要影响。在优化创新发展环境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科技创新经费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和奖励,激发创新活力。
其次,优化科技创新评价体系。建立科技创新成果评价体系,明确创新的标准
和评价指标。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产权保护和经济回报,进一步激发创新动力。
另外,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大对于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提供更加丰富的培训和教育资源,营造良好的创新人才培养环境。同时,通过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吸纳他们的创新思想和技术经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三、促进产学研合作
产学研合作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在促进产学研合作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4.15
•【字号】聊政办发〔2021〕2号
•【施行日期】2021.04.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
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更好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26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1.围绕九大产业和十大制造业领域重大技术需求,采取定向委托、竞争性评审、组阁揭榜等方式,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开展行业技术难题攻关和技术引进,实施一批共性技术研究和先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市级重点研发资金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结构优化升级。(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支持企事业单位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在省计划项目推荐和市计划项目立项上给予优先支持,促进研发活动有效覆盖。对认定为省级平台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平台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深化科技创新的措施
深化科技创新的措施
概述
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驱动力。为了提高国家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深化科技创新。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措施,以推动科技创新的深入发展。
增加研发投入
首先,增加研发投入是深化科技创新的重要措施之一。政府可以通过增加财政投入、优化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和机构增加研发经费投入。此外,政府还可以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领域和重大科技项目的研发工作。通过增加研发投入,可以提高科技创新的效率和水平,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加强人才培养
其次,加强人才培养也是深化科技创新的重要措施之一。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和关键,只有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才能推动科技创新的不断发展。政府可以加大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加强科研团队的组建和培养。同时,还可以采取措施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回国工作,增加国内的科技创新人才资源。
加强科技创新合作
此外,加强科技创新合作也是深化科技创新的重要措施之一。科技创新是一个开放的过程,需要不同地区和领域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政府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创新合作,开展联合研发项目,共享科技资源和成果。同时,还可以建立创新型企业联盟,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和创新。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最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也是深化科技创新的重要措施之一。科技创新需要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科技成果的转化支持力度。同时,还可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提供技术转移、产业孵化等支持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和产业化。
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
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全球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加强科技创新体制改革,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对于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如何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
一、优化科技创新政策环境
1.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科技创新的回报和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增加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
2. 改革科研项目评价机制:建立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机制,注重评价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和经济效益,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3. 加强科技金融支持: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金融支持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和风险投资。
二、加强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建设
1. 推进科研机构改革:优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提高科研机构的自主权和创新能力。加强科研机构与企业、高校等的合作,形成协同创新的格局。
2. 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大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创新型人才从事科研工作,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待遇。
3. 强化科技创新合作: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吸引国际优秀科技资源和人才。促进科技成果的共享和交流,推动科技创新的国际化。
三、加强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的组织保障
1. 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明确科技创新的目标和任务。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2. 加强科技创新监管和评估:建立科技创新项目的监管和评估机制,加强对科技创新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科技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近年来,科技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增长的重要驱
动力。为了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和提升国家创新能力,深化科技体制成为
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提出关于深化科技体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
建设的一些建议和意见。
首先,应该加强对科技创新的组织和管理。当前,科技创新的资源分散、合作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导致很多科研成果无法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因此,应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加强科研项目的组织、推广和评估,提高科技创新的整体效益。同时,可以通过建立科技创新联盟、开展
产学研合作等方式,推动科技创新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形成协同创新效应。
其次,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科技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
投入,但目前我国的科技创新投入相对不足。因此,应该加大对科技创新
的资金支持力度,增加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同时,要改善科技创新的财政
支持机制,加强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扶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
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立科技创新基金、设立科技创新投资机构等方式,吸
引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提高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
第三,要优化科技评价体系。科技评价是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投入科技
创新活动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的科技评价体系存在评价指标单一、评
价标准不合理等问题。因此,应该完善科技评价体系,提高科技评价的科
学性和公正性。可以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指标,充分考虑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社会影响等因素,建立科技成果评价的多维度模型。此外,还可以通
过建立科技评价专家库、加强对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评估监督等方式,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符合国际发展趋势、适应我国国情的现代科技治理体系。改革应遵循市场化导向、系统性推进、人才优先、法治保障的基本原则。
二、主要目标与任务
本次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体系。主要任务包括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等。
三、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
建立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市场应用机制,鼓励企业参与技术研发和应用,形成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良性互动的格局。
四、高效科研体系构建
优化科研布局,整合科研资源,构建高效科研体系。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激发科研机构创新活力。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团队建设,形成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团队。
五、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
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
六、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导向,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转化机制。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七、科技与金融结合机制
探索科技与金融结合新模式,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支持设立科技创新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
八、创新治理机制
加强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推进科技创新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和效果。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
省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加快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进一步放宽对科技人员政策,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技术进步中的骨干作用
1、科研单位可有计划地组织科技人员创办、领办、承包、租赁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或到农村进行有偿服务和经济技术承包。对有组织选派出去的科技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下同),工作一年后,可允许一名具备招工条件
的子女经考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为合同制工人
。家属符合“农转非”规定的,可优先办理手续。承包、领办、创办企业的,
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经银行核准可优先贷款。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对发展
生产力作出贡献的,返回原单位后保留被聘或相应职务。
2、重视从工人、农民及其他劳动者中选拔和培养各种技术人才,引导和鼓励工人、农民和各行各业中有志者,自学成才。对有培养前途的,可通过岗位职务
培训和选送到高等院校及电大、函大、业大、职大、夜大学习,提高技艺水平。逐步在企业中实行工人技师职务制度。进一步完
善乡镇企业的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乡镇企业的特点,制定各系列技术职务
评聘标准。要切实加强对群众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活动中各项成果的评价和
推广应用工作,对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3、在重视发挥本省人才作用的同时,积极引进省外人才,包括有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对省外人才来我省工作的,实行下列优惠政策:(一)以受聘兼职、
技术咨询和转让、承包、合作开发等形式来我省合作者,聘金至少高出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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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
为深化深圳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科技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建立竞争性经费与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优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和成果转化的经费投入结构。创新财政科技投入资助方式,推行投资引导、梯级贴息、风险补偿、奖励资助等制度改革。
实行资金项目专员责任制度,专家评审评估意见作为决策参考。
第二条鼓励各类主体创办科研机构,支持国有科研机构制度创新。支持战略科学家领衔组建新型科研机构。
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其进口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用品,可予以一定支持。发挥市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以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为核心,设立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领域科研机构。
第三条利用财政资金购置、建设的科技基础设施应当以非营利方式向社会开放。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向社会开放其自有科研设施。
建立和完善全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运行和共享机制,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
第四条支持在深圳创办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允许其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的,其出资额或者出资比例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对获得经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或者高层次人才创办、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小型或者微型企业,予以一定的研发支持。
加大对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企业孵化载体的资助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孵化载体的建设和运营,探索创业投资与孵化载体联动发展的新模式。
第五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实行创新人才双向流动。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可以根据科研工作需要,选聘企业创新人才担任客座教授和研究员。
经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同意,企业可以选聘其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从事科研工作。
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允许深圳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3年。
第六条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
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主要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5年内取得的经济收益,最高可将经济收益60%奖励给该科技成果完成人。
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主要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5年内转让的,可以不低于市场价格的60%优先转让给科技成果完成人;5年后转让的,可以不低于市场价格的70%优先转让给科技成果完成人。
对促成科技成果在深圳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可以根据其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和技术转移的情况,由市科技研发资金予以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
第七条支持境外机构在深圳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或者技术转移机构,由市科技研发资金予以最高1000万元研发资助。
支持我市企业自行或者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或者兼并优质企业。
第八条加大创新创业大赛支持力度,推行政府奖励、创业投资、企业孵化器相结合的扶持模式,实现技术与资本的有效对接,放大政府专项资金的效用。
支持境外高等院校与深圳企业联合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后设站单位,优先支持设立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设站单位从优秀外籍博士和留学博士中招收博士后。
第九条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
市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转化交易、知识产权境外应急援助等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和运营平台,推动PCT国际专利受理审查机构落户深圳。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标准创新,成立标准联盟,与国内外标准化组织进行战略合作,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
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专利创造和标准研制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以技术标准和专利许可为纽带的产业联盟。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和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建立专利预警制度。
第十条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深圳开展金融创新。
支持银行设立科技支行或者专营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新型信贷业务。
支持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探索设立科技银行。
支持设立专业化融资性担保机构。
市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以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早期项目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天使基金,其投资于深圳的天使投资项目,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市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可
以在退出时将50%净收益权益让渡给天使基金的其他发起人,并可以由市科技研发资金对被投资企业按其获得实际现金投资额的2%,最高50万元予以一次性资助。
第十一条发挥民间资本在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中的
重要作用,建设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使深圳成为国家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的先行区。支持民间资本创办或者参股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业投资业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本措施规定的优惠政策与本市其他优惠政策不
重复享受。
第十三条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明确申请条件,简化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