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技术侦查法律规制构想
论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
2019年04月(上)法制博览法制园地论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李鹏沈阳工业大学,辽宁沈阳110870摘要:目前来讲,技术侦查的作用具有两面性,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作用。
一方面,能够在最大程度上提高侦查效率、增强侦查效果,为刑事案件的推进提供有力的证据;另一方面,在进行技术侦查的同时,公民隐私被侵犯的可能性也大大提高,从而在社会中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就我国来讲,现阶段职务犯罪技术侦查远远落后于国外技术侦查的规定,技术侦查相应的法律法规难以与司法实践相契合,在诸多方面都暴露出了问题和缺陷。
关键词:技术侦查;犯罪;法律规制中图分类号:D925.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0-0186-01作者简介:李鹏(1993-),男,汉族,河南灵宝人,法学硕士,沈阳工业大学,诉讼法专业,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
一、技术侦查措施的概念及特征(一)技术侦查的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侦查部分,对技术侦查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它指出:技术侦查指的是在特殊的案件侦查过程中或职务犯罪案件中,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对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进行搜索、探寻和侦查的措施。
(二)技术侦查的特征1.秘密性技术侦查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秘密性。
在侦查工作进行过程中,为了有效降低其他因素对侦查工作的干扰,保证侦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侦查工作的保密程度的要求就较高,同时这也是众多国家达成的统一共识。
而正是由于这一特点,许多学者就将技术侦查与秘密侦查的概念相混淆,但从本质上来讲,两者存在较大程度的差异。
2.技术性由于整个技术侦查过程都是在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持下进行的,所以这就对侦查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有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同时对侦查设施的标准也应相应提高,这样才能够保证侦查工作的有效落实以及侦查结果的准确。
3.强制性侦查机关在进行技术侦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予以配合,并不需要提前与当事人进行协商,同时这也是保证侦查资料真实和客观的前提和基础,体现了技术侦查强制性的特点。
浅谈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完善
从《 刑 事诉 讼法》 第1 4 8条规定 的案件 范 围可 以看 出其适用 致职 务犯 罪居 高不下 。所 以, 要完 善职 务犯罪 侦 查手段 , 增 加侦 的对象 范 围具 有 以下几个特 点 : 首先 , 案件 的性质和 后果严 重的 , 查 中的硬权 力 , 弱 化 软权 力。 而 所谓硬 权力 就是指 这种权 力有 科
{ I } I J 6 缸 金
2 0 1 4・2 ( 上) ◆ 司 法 天 地
浅谈我 国技术侦 查措施 的立法完善
吕 芳
摘 要 2 0 1 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设 了技术侦查措施 , 是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打击特殊犯罪的需要 , 其立法 目 标定位
于加 强 打击犯 罪 的力度 和强化 对侦 查措施 的规 范、制约 与监 督 。但立 法 目标 所追 求的合 法化 与规 范化 的双重 目的并 没有 得到很 好 的体现 , 其规定 仍然 存在一 些 问题和 漏洞 , 本 文具体 分析 了修改后 刑诉 法 中的技 术侦 查措施 , 并 时其 中需要进 一
中 图分类 号 : D 9 2 5
2 0 1 2年 3月 l 4日, 第十 一届全 国人 民代表 大会 对刑 事诉讼 据这一 证据类 型 。2 0 1 0年最 高人 民法 院等五 部 门出台 的 《 关 于
法进行 了第 二 次修改 。修 订后 的的 《 刑事 诉讼 法》 没专节 新增规 办理死刑 案件 审查判 断证据 若干 问题 的规 定》 第3 5条规 定 , 侦 查 定 了技术侦 查措 施 。2 0 1 3年 1 月1 日,新 刑事 诉讼 法正 式生 效 机关依照 有关规 定采取特 殊 侦查措施所 收集 的物证 、 书 证及其他
浅谈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完善
浅谈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完善浅谈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完善摘要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技术侦查措施,是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打击特殊犯罪的需要,其立法目标定位于加强打击犯罪的力度和强化对侦查措施的规范、制约与监督。
但立法目标所追求的合法化与规范化的双重目的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其规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本文具体分析了修改后刑诉法中的技术侦查措施,并对其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提出一些拙见。
关键词技术侦查措施合法化规范化作者简介:吕芳,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2012级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2-129-02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修订后的的《刑事诉讼法》设专节新增规定了技术侦查措施。
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正式生效实施。
一、新《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措施规定之解读(一)明确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对象范围新《刑事诉讼法》148条规定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对象范围,分别规定了三种情形。
第一款规定了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对象范围。
即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关于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范围,其中包括有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的规定。
这里的标准应该理解为通常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可能判处较重刑罚需技术侦查的案件,一般坚持重罪原则;但也应当充分考虑到实践中的特殊情况。
实践中,一些案件可能并不涉及重罪,但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群众广泛关注,这些案件一旦处理失误,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社会动荡,对于这些案件如果迫切需要适用技术侦查措施,也可以及时采取。
第二款是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的需要而做出的相关规定。
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浅议技术侦查制度
诉讼法典》 第8 章规定 : 监视 电信通信 、 实验技术手段 、 扫描 侦查 、 派遣秘密侦查员等措施。同时, 现行《 刑事诉讼 法》 不仅应明示技 术侦查等措施适用 的案件范围 ,而且还应确立启动这类特殊侦 查措施的程序条件 。《 德 国刑事诉讼法典》 第1 0 0 条作出了相关规
定 : 在 以其他方式不能或者难以查明案情 、侦查 被指控人 居所 的条件下 , 允许命令监 视 , 录制 电讯往来 ; 第1 0 0 条c 规定 : 在采 取
采取不经当事人 知晓的措施。《 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 第2 7 1 条第 1 项规定 : ”如果窃听是在 法律允许 的情 况 以外进行 的或 者未遵 守法律规定 的程序 , 所获得的材 料不得加 以使用 ” 。因此应该 完 善 相关立法 , 通过程序性制裁 发挥有 效作用 , 督促 侦查 机关 依法 行使侦查权 。 ( -) 严格技术侦查 的批准机 关: 虽然《 刑事诉讼法 》 第l 4 9 条 明确指出有效期延 长批准 的机关 , 但从语义 中可 以看出 , 立法者 所指的技术侦查批 准机关是 承办该案 的公 安机关或检 察机关 ; 《 刑事诉讼法》第 1 5 1 条规定县级 以上公安机关 负责人 为技术侦 查 的批 准机关 。以上 这两种 自我 审批方式显 然与权力 制衡的原 则相悖 , 从而难以对技术侦查进行有效 的制衡 。 因此笔者建议: 针 对公安机关 进行 技术侦查 、 秘密侦查的 。 应 当由该 公安机关 的同 级人 民检察机关批准 :针对检察机关进 行技术侦查 、秘密侦查 的, 应当 由该检察 机关 的上一级人 民检察机关批准 。我国检察机 关是依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 的主要职责之一是确 保法律正确 、 合理 、 有效 的实施 , 因此法律应 赋予检察 机关在 司 法实践中对技术侦查享有监督审批权 。 ( 三) 赋予 当事人必备的诉讼权利: 由于技术侦查直接关 系到 当事人的基本权利 . 而这一权利会影响 当事人 的诉讼权 利问题 , 而如果当事人这一权利得不到相应 的保 护 ,就会造成 当事人 在 诉讼 中处于被动 。从而影响到证据的合 法性 、 合理性 , 故应 给予 当事人对所获得证据的审查权 、异议权 ,以防止证据 的不 当使 用。此外 ,为完善检察机关办理 自侦案件监督过程 中存在 的不 足, 针对 通过技术 侦查 措施所获得 的证据 的合法性 、 合理性应 由 审判机关进行审查 。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的基本 权 利。 四、 结语 总体而言 ,目前我 国对技术侦查措施的司法实践及 立法还 察 院移送起诉时 。 只移送起诉卷宗资料 , 而不移送侦查 材料卷宗 处于初期 阶段 ,现 阶段技术侦查措施主要是靠隐形 的内部规定 现在对技术侦查措施使用 的规制作 用还是有限 的 , 资料 .作 为司法实践 中的监督 机关 的检察 院就无法对技术侦查 来进行规范 , 取证 过程的合法性 、 合理性 、 关联性 进行充分审查 , 从而也 不能 但相信 随着技术侦查措施司法实践应用的不断成熟 以及社会 主
论中国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
2 0 1 5 年6 月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J o u r n a l o f D a l i a n Ma r i t i me U n i v e r s i t y(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E d i t i o n )
作者简介 : 崔
丽( 1 9 7 7一) , 女, 讲师 ; E・ ma i l : 3 0 5 4 0 4 6 4 8 7 @q q . C O f l
第 3期
崔 丽 : 论 中国技 术侦 查 的法律规 制
8 5
整个 技术 形式 却存 在着 一些 基本 特 征 :
嫌 疑人 、 被 告人 ” 的案 件 。在 使 用 主 体 上 , 法 律 授
侦查 的审批程序 , 以及 建立技术侦查措施侵权救济机 制。
关键 词 : 技术 侦查; 法律规制 ; 刑 事 诉 讼 法 中 图分 类 号 : D F 7 9 3 . 2 文献 标 志 码 : A
手段侦查案件的活动 J 。第 三 , 一些学者强调侦
3 j , 例 如 测 近年来 , 我 国刑 事犯 罪 的发 案率 持 续 高攀 , 暴 查技 术 是一 种 特殊 性 的技 术 侦 查 形 式 L 现场 勘查 、 刑 事检 验 等高科 技 技术 。 力 犯罪 、 毒 品犯罪 、 腐 败 犯 罪 等 重 大 犯 罪 案 件 频 谎 鉴定 、
诱 惑侦 查 因缺 乏 技 术 性 因素 不 属 于 技 术 侦 国刑事 立法 上 的 一 大 进 步 , 但 因立 法 经 验 和立 法 侦查 、 而属 于秘 密侦 查 措施 。第 三 种 观 点 将 侦 技 术不 足 , 许多 规定 只是 概括 性 的授 权 , 在 侦查 实 查 措施 ,
完善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构想——以新《刑事诉讼法》为视角
为的需要 , 无论是刑事立案前还是刑事立案后都可以采取
技术侦 查措施 , 而我 国新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 定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立案后才 能使用技术侦查措施。
・
1 4 3 ・
傅 国 : 完善我 国技 术侦 查措 施 的立 法构 想
所谓立案, 是指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 、 法 院 对 于 报案 、 举报 、
立法中图分类号d91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39101430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重的犯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等类型的犯罪主要是考虑到这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57几种类型的犯罪关系到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关系到国家条明确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编第二章第七节后设立第政权的稳定问题采用技术侦查措施有助于提高破案效八节技术侦查措施刑事诉讼法专门增添一节共5率维护社会公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
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缺陷
( 一) 技 术 侦 查措 施 的适 用 范 围不 明确
我国新 《 刑事诉讼法》 对技术侦查措施 的适用范围采取 列举 加兜底的方式加以规定。该法第 一百四十 八条规定 : “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 ,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 恐怖活动犯 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 重大毒品犯 罪或者其他严重危 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 根据侦查犯罪 的需要, 经过严格 的批准
— —
以新《 刑事诉讼法》 为视 角
傅 国
( 山东大学 法学 院, 山东 济南 2 5 0 1 0 0 )
【 摘 要】 我 国2 0 1 2年新颁布的《 刑事诉讼法》 首次对技术侦查作 出规定, 这对技 术侦查的规范化和合法化有着 重要意义。 但其规定存在着许 多缺 陷: 适用范围不明确、 实施主体不合理、 适用阶段不科 学、 审批程序不严格、 使用次
论我国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
措施 , 包括电子监 听、 电话监听 、 电子监控 、 密拍照或录像 、 秘
秘密获取某些 物证 、 邮件检查 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p
此种解释虽然从列举和概括相结合 的方式 给技 术侦查予 以
、
技 术 侦 查 的 概 念 分 析
技术侦查的概念分析是研究技术侦查 的逻辑起点 。 从我 们掌握 的国内外关于技术侦查的资料来看 , 国外 的学者对于 技术侦查的概念研究甚少 , 大部分将其研究重点放在技术侦 查 的程序 、 要求及具体实施 的策略方法上。 所以 , 关于技术侦
强对严重职务犯罪 的侦破力度 , 高人 民检察院 、 最 公安部共 同颁 布实施 了《 于公安机关协助人 民检察 院对重大经济案 关 件使用技侦手段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 :对经济犯 “
罪案件 , 一般 地不要使用技术侦查手段 。对于极少数重大经 济犯罪案件 , 主要是贪污贿赂案件和重大十分慎重地经过严格审批手 续后 ,由公安 机关 协助使用 。” m 例 直到 19 年 2月 2 93 2
《 刑事诉讼法》 都没有关 于技 术侦查 的规定 。18 , 9 9年 , 为加
( ) 一 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律 的需要。
对于技术侦查 措施而言 , 我国《 刑事诉讼法》 其未作规 对 定, 《 只是 国家安 全法》 警察 法》 出了一些原 则性 的规 和《 做
定 。这些规定 缺乏具体 的可操作性 , 有关机关 的司法解 释也
案件屡屡发生, 技术侦查手段 因此被经 常派上用场。 可是 , 技 术侦查具有 天生 的扩张性和侵犯性 , 国法律又缺乏有关对 我
性的特征, 具有一定 的合理之处 。 但是仔细研究后 , 却发现两 种概念都存在明显 的不足。表现为 : 一是技术侦查的适用范
完善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构想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 学院 学报
J o u na r l o f S h a n x i P o l i t i c s a n d L a w I n s t i t u t e f o r A d mi n i s t r a t o r s
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 , 根据侦查 犯罪 的需 要 , 经 过严 格 的批准 手续 , 可 以采取 技术 侦
查措 施 , 按 照 规定 交 有 关 机 关 执 行 。 ”由此 可 见 , 技 术侦 查措 施针 对 的是 社 会 危 害严 重 的犯 罪 , 即危 害
《 国家安全 法 》 与《 警 察 法》明确 肯 定 了 国家 安
的决定》 第 五十七条 明确了技 术侦查 的合法地位。 但是 , 由于立法相对笼统 , 可操作性不强 , 致使侦查 机关对 技术 侦察 的 认识 和把 握 不 统 一 , 侦 查机 关 难 免在使 用 中出现 混乱 现象 , 因此 , 在立 法实 践 中仍需
不断完 善相 应对 策 。
一
国家安全等类型的犯罪 , 主要是考虑到这几种类型 的犯罪 关 系到 国家 主权 和 领 土 完整 , 关 系到 国家 政 权的稳定问题 , 采用技术侦查措施 , 有助于提高破案 效率 , 维 护社 会公 民的人身 与财 产安 全 , 维护 社会 稳
收稿 日期 : 2 0 1 4—1 0— 2 0
De c ., 201 4 VoI . 2 7 No . 4
第2 7卷
第 4期
【 法学纵横】
完善我 国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构 想
傅 国
( 天津市南开 区人 民检察院 , 天津 3 0 0 1 0 0 )
简论我国技术侦查的法律监督机制
简论我国技术侦查的法律监督机制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而采取的一种特殊侦查手段。
其外延包括秘密监听、密拍密录、电子监控、密搜密取、邮件检查等。
技术侦查措施的实施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且都是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的侦查行为,极易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但由于技术侦查措施又有侦查特殊犯罪案件的高效性,因此在很多国家得到了法律上的认可。
既然技术侦查措施作为一种“必要的恶”而存在,只有对它进行严格的法律监督才能预防权力滥用,保护公民基本权利。
一、技术侦查法律监督的必要性(一)有利于预防权力滥用孟德斯鸠认为:“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根据孟德斯鸠的权力制衡理论,要预防侦查机关滥用侦查权,就必须引入另外一个权力对它进行制衡,检察机关作为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法律的执行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是其运用其职能的具体体现,坚持客观公正的法制立场,维护法制维护公民权利是检察机关的基本功能。
检察机关有权对于侦查机关在技术侦查中滥用权力的行为进行监督,通过诉讼程序最终实现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的目的。
(二)有利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我国的侦查程序构造带有明显的纠问式色彩,纠问式侦查把查明实体真实作为侦查的主要目的,在侦查过程中往往不注重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由于技术侦查措施的易侵权性,在技术侦查措施入法的同时,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尤其是隐私权也成为了当务之急。
对技术侦查措施实施法律监督可以限制侦查机关的权利,及时发现侦查过程中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并进行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
(三)有利于实现程序法定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程序法定又是正当程序原则的应有之义,它要求国家的刑事诉讼程序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我国新刑诉法对于技术侦查措施法律监督的规定过于笼统化且相关条文较少,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程序法定原则。
论我国的技术侦查制度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
技术侦查行为即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侦查行为。
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
我国技术侦查的法律困境1.现有立法位阶较低,不符合技术侦查行为的法律要求。
现有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较低且不公开,其规范的内容有涉及可能影响人身自由的侦查措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条的要求,另外用国际人权公约所确定的准则来审视我国当前的技术侦查实践,我们可以发现秘密录像、电子侦控、秘密监听等一系列没有法律明确授权的技术侦查行为显然是与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相冲突的。
2.对技术侦查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缺乏相应法律依据。
内部规定虽然给侦查机关进行技术侦查提供了操作依据,但由于该规定的不公开性,造成公民对技术侦查行为监督的法律缺失。
除了社会公众和其他机关监督乏力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技术侦查权的运行无从监督,可能导致滥用。
二是技术侦查行为对象权利被侵害而无从救济。
3.技术侦查所获材料证据效力的缺失。
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未将技术侦查纳入,造成技术侦查手段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的合法性受到置疑,取得的证据效力也陷入困境,也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些材料的运用难以有统一的做法。
技术侦查行为的域外立法考察一.关于技术侦查行为的专门立法; 英国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家对监控型秘密侦查的种类和适用条件及程序作了专门的立法, 为执法机关适用监听及其他通讯监控手段提供了法律授权依据。
(二)技术侦查行为实施的法律要求1.令状要求和审批程序。
一般情况下,侦查主体采取技术侦查措施,需要获得相应的司法令状。
超越许可期间的技术侦查行为同没有获得司法令状的技术侦查行为一样都是违法的。
如果因为情况紧急没有时间申请司法令状的,也需要在规定的期间内补充申请相应司法令状.2.案件性质要求。
技术侦查作为一种易于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侦查手段,必须要与犯罪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不能为了追究轻微的犯罪而采取严厉的刑事侦查手段,这是侦查比例原则在技术侦查行为中的体现。
论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内涵及法制构想
一
论我 国技术侦查措施 的 内涵及 法制构想
杨 涛
( 8 5 0 0 1 0
摘
拉 萨市公安局
西藏
拉萨)
要 :技 术 侦 查 具有 隐蔽 性 强 、侵 权 性 高和 司法 强制 性
固定上 还需 经过 事后 “ 扣 押程 序 ”的补证 和 “ 辨 认程 序 ”的补 强 。
一
、
Hale Waihona Puke 1 . 电子 监 听 电子 监 听 是 指侦 查 机 关 根 据 案件 侦 查 的 实 际需 要 ,按 照 法 律 规定 的适 用 范 围 ,由侦 查人 员将 其专 有 的、专用 的窃 听设备 , 针 对 犯 罪 嫌 疑人 、涉 案关 系 人 对 其 口头 谈 话 的 内容 实行 全 方 位 监 听 的侦 查 技术 措 施 。例 如 ,对 特 定 侦 查 对象 或 涉 案关 系人 的
设 备才 能完 成 。 3 . 电子 监 控 在 司 法 实践 中 ,电子 监 控 涵 盖 了静 态 电子 监控 和动 态 电 子 监 控 两 大部 分 ,静态 电子 监控 主要 是 指对 公 共 场所 不 特 定 多 数
人 可能 发生 违法 犯罪 行 为的预 防性 监控 , 受监 控设 备 的 固定性 、 有 限 性所 囿 ;对 特定 案 件 犯罪 嫌 疑 人 的 电子 监 控 往往 采 取 动 态 监控的方式 , 如:手机定位监控 、 可移动交通工具的跟踪监控等 , 从 而 实 现对 犯 罪 嫌 疑人 的有效 抓 捕 和 延续 性 犯 罪 活 动 的证 据 收
6 .网络 侦 查 与 取 证
技 术侦 查措 施的 内涵及手段 在 我 国 。技 术 侦 查 是 指 公安 机 关 、国 家安 全 机 关 、检 察 机 关 为 了侦查 犯 罪 而 采 取 的特 殊 侦 查措 施 ;包括 电子 监 听 、 电信 监 控 、 电子 监 控 、 邮件 秘 密 检 查 、密 搜 密 取 、 网络 侦查 与 取 证 等 秘 密 的专 门技 术 侦 查手 段 。 目前 根 据 刑 事案 件 技 术 侦查 的需 要 ,常用 的技 术侦 查措 施包 括如 下六 种具 体手 段 :
论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
将其大 致归纳 为秘密录音 、 拍照录像 、 电子监控和 网 络拦截 等形式 。我 国《 国家安全法》 及《 警察法》 的相 关法条释义指 出,技侦是指 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
击犯罪 、保 障人权提 出了更 高的要求 。技术侦查措
施不仅能够切实提高侦查机关的办案效 率,还能够 实现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 证明力。但是 ,技术侦查
密性的特 点;但秘密侦查则更侧重于其手段行使的 “ 隐秘性” , 如规定在“ 技术侦查措施” 章节中的“ 秘密 侦 查” 与“ 控制下交付” , 而技术侦查主要侧重于其手 段 的“ 技术性” 。本文主要就后者所述之 “ 技术 侦查”
展 开 论述 。
在侦查活动 中,侦查人 员需要 在被侦 查对象 不 知情 的条件下使用一些技侦措施 ,如对有 关对象进
严重威胁公 民人权 的侦查措施 , 在2 0 1 2年刑事诉讼
措施就可 以侦破案件, 则不应 适用技 术侦查措施 。 根
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技侦措施仅适用 于严重
刘晨琦
( 中国社会科学 院 法学研究所 , 北京 1 0 0 7 2 0 )
【 摘
要】 我 国侦 查机 关将 技 术侦 查措 施作 为一种 重要 且 特殊 的侦 查 手段 , 以更有 效地 实现打 击犯 罪 的 目的 。 随
着社会的发展 , 技术侦查措施的运用在现代侦查 实践活动 中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2 0 1 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首次 将技术侦查纳入法治的轨道 , 无疑是我 国刑事法治历程 中的进步之举。然而, 新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技术侦查措施 并没有完善的法律规制, 不仅不利 于其在 实践 中受到应有的司法控制, 也背离了技术侦查措施设立的初衷。
( 一) 技 术侦查措施的概念
论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
制6 缸金
。 。。 ’ 。 。 。 ‘ ’ 。。 。 。 。 。 。 。。 一
2 0 1 3・1 2 ( 中)
论 技术侦 查 的法律规制
余璨晖
摘
聂成羽
杨仲琪
要 当今社 会犯 罪形 式的 E l 趋 多样化 , 传 统的侦 查手段 过 于陈 旧和 落后, 对 于新 型犯 罪难 以发挥其 功效 , 相 比之 下技 术
有5 0 %人认 为部分 犯罪行 为较轻 的 确, 有利 于技术 侦查 的依法 开展 。 第 1 4 8条全 新 的规定 了技 术侦 侦 查手段 应该运 用到 重罪 中, 罪责适 用技 术侦 查手 段 。 在刑 诉修 改中有 这样 的规 定 , 公安机 关 查措 施的 施行运用 需要经过 严格 的程 序审批 , 不过此 处的“ 严 格”
侦查的优势较为明显。但是长期 以来, 我国尚未对技术侦查进行明确规制, 只是在《 国家安全法》 和《 人民警察法》 中对 ‘ 铍 术侦 察” 进 行 了原 则性 的规定 。这显 然 不符合 侦 查行 为应 当依 法进行 的原 则 。 2 0 1 2年 3月 1 4日。 新《 刑事 诉讼 法》 出 台, 首
誉 鬻 蠢 誊 曩 鬻调查嗍警 统计■ ■
^ B C D
第 —题
9
1 2
幕=题 第三题 第四题
第 五 题
1 4 l 哇 l 7
1 4
7 7 4
7
有 国家 安全 机关 和公 安机 关 。而现 在逐 渐认 识到 技术 侦查 的权
恐 怖活动 犯 只能 由 司法机 关在 司法实 践中做 出合 理 的运用 。 除 此之 外 , 若 不 采 取技术 侦 查措 施 的案件 仅限于危 害 国家 安全犯 罪 、 黑社 会性 质 的组织犯 罪 、 重 大毒 品犯罪 或 者其 他严 重危 害社 对技 术侦 查 的采用 限制 期 限,则 等于 是将 决定 权交 给 了侦 查机 罪 、
论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
论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当今世界科技发展速度迅猛,在推动着人类文明进程的同时也给犯罪活动的猖獗留下了隐患。
借助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犯罪活动日益呈现出智能化、隐秘化的特征,给案件侦破带来极大困扰。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针对智能化犯罪的层出不穷,传统的侦查手段已经无法适应现实需求,执法中科技强侦成为当前控制犯罪的有效途径。
技术侦查的出现也正是伴随着这一进程的演进而出现的,所谓技术侦查就是以技术为主要支撑的侦查手段的统称。
它强调特定技术在侦查工作中应用效果。
准确理解技术侦查的内涵首先应当将其与侦查技术区别开来,二者存在很大的差异。
侦查技术是指侦查过程中应用的具体的技术,技术侦查不但包含了技术层面的东西,还设计侦查的方式、程序、合法等内容。
因此从概念内涵上来看技术侦查更为广泛和丰富。
在具体的实践中,技术侦查的现实需求与法律规范存在一些不对称的地方,这对于完善这种司法实践十分不利。
建立完善的法律规制制度是确保技术侦查质量和效率的关键影响因素。
一、实施技术侦查法律规制的必要性技术侦查的基本功能是控制犯罪,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与人权保障问题的摩擦,如何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向来是世界各国立法中关注的重点,技术侦查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应当通过立法的形式给与明确界定。
(一)法律规制能为技术侦查提供规范化程序侦查程序的法制化是一项基本要求,侦查必须是依法的侦查。
因此侦查必须是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展开的侦查,程序在这里具有正义性。
技术侦查必须按照程序把正义性的原则开展。
失去了程序的正义性技术侦查也难脱道德的审判。
按照程序正义性这一原则,技术侦查应当对相关内容进行适当公开,必须有外力监督,这样才能保持技术侦查的合法性和正义性。
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针对技术侦查工作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制制度以规范和约束技术侦查的正义性。
当前我国关于技术侦查的立法规制存在一些问题。
对于侦查的范围、对象等具体内容的界定不清晰。
这极容易造成技术侦查偏离方向,对人权保障形成威胁。
我国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及其完善
第10卷第2期2013年2月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Feb.2013Vol.10No.2关于技术侦查,目前我国学术界在理解上有一定的差异,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所谓技术侦查,是指利用现代科学知识、方法和技术的各种侦查手段的总称。
”这种观点其实是一种最为广泛意义上的技术侦查概念,并且进一步将技术侦查根据运用情况的不同划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当事人公开,甚至需要征得其同意的技术手段,如测谎检查;而是在一定范围内秘密采用的技术手段,如电话监听、秘密拍照或录像等。
第二种观点认为技术侦查简称“技侦”,是指侦查机关运用现代科技设备秘密地收集犯罪证据、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总称。
技术侦查的种类一般包括麦克风侦听、电话侦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或录音录像、邮件检查等。
这种观点强调了技术侦查的技术性、秘密性和强制性。
而根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148条、149条、150条、151条之规定,笔者认为:技术侦查是指在特定的案件侦查中采取的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发现、跟踪、证明犯罪的特殊的侦查措施,其表现形式主要有电子监听、电子监控、技术跟踪、互联网监控、秘密拍照或录音录像、秘密获取某些物证、邮件检查、秘密截取电子资料信息等专门技术手段。
一、我国技术侦查的立法沿革我国首次立法提出技术侦查概念的是1993年七届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接着,199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浅谈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完善
浅谈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完善[摘要]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案件而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
新《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颁布实施之前,由于我国法律关于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不细,导致启动技术侦查手段的随意性大。
将技术侦查措施纳入新《刑诉法》是进一步完善技术侦查措施,有效打击犯罪的需要。
文章具体解读了新《刑诉法》中技术侦查措施规定的立法突破,并对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的内容提出自己的拙见。
[关键词]技术侦查措施;新《刑诉法》;立法突破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
技术侦查的种类主要包括监听、技术追踪(如GPS定位)、秘密拍照、音频视频监控、互联网监控等手段。
它具有秘密性与技术性的双重属性。
一、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有关立法在我国,有关“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定最早出现在1993年《国家安全法》中,当时甚至使用的还是一个半军事化的表述“技术侦察”。
该法第10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在之后的1995年《人民警察法》第16条对此作了扩大规定:“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但这两部法律只是提出了一个比较笼统的“技术侦察措施”的概念,对于实践中如何运用技术侦查这一侦查方式只字未提。
近20年来,技术侦查措施已被侦查机关大量使用,但由于缺少可供直接遵循的法律条文导致启动技术侦查手段的随意性极大。
侦查机关为了规范技术侦查措施的一些内部规则,如《公安部刑事侦查工作细则》、《公安部技术侦察工作的规定》等,但由于其内p二、新《刑诉》中技术侦查措施之解读技术侦查之所以成为新《刑诉法》侦查部分修正的最大亮点,主要是由于其在立法上具有以下几个突破。
(一)确立了技术侦查措施的合法性美国社会学家格雷·T·马克斯曾说过:“由于出现了新的犯罪方式,那些通过公开的方式不易获得证据的犯罪类型,获得了更大的采用秘密手段的优先权力。
论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
论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作者:余璟晖聂成羽杨仲琪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35期摘要当今社会犯罪形式的日趋多样化,传统的侦查手段过于陈旧和落后,对于新型犯罪难以发挥其功效,相比之下技术侦查的优势较为明显。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尚未对技术侦查进行明确规制,只是在《国家安全法》和《人民警察法》中对“技术侦察”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
这显然不符合侦查行为应当依法进行的原则。
2012年3月14日,新《刑事诉讼法》出台,首次将技术侦查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展现于公众,成为技术侦查立法上一座新的里程碑。
其中的法律规范只是原则性地规制技术侦查,并没有具体细化审查机制,监督机制及权利救济途径。
因此还有必要进一步对技术侦查进行法律规制。
关键词人权保障侦查行为技术侦查作者简介:余璟晖、聂成羽、杨仲琪,上海海关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2-120-03当今社会犯罪形式的日趋多样化,侦查机关对案件的侦破难度也逐渐增大,尤其是受国际影响而增多的毒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其他暴力性活动犯罪等。
存在着侦查难、取证难、抓捕难等一系列困境。
这时就迫切需要侦查机关采取一些特殊的侦查措施及手段,提高新型犯罪的侦破力度。
一、技术侦查的简述那么何谓技术侦查?在技术侦查立法发展早期,有学者这样给技术侦查下定义:它是指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为了侦查犯罪而采取的特殊侦查措施,包括电子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与录像、秘密取证、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豍。
而在最近几年国家加大对技术侦查的立法之后,有学者重新定义了技术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对法律规定的特殊案件情况运用技术装备调查作案人和案件证据的秘密侦查措施。
包括电子监听、秘密录像、秘密拍照、秘密取证、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豎,对比于上述两种定义,不难发现,起初学者们认为技术侦查的实施权只有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
而现在逐渐认识到技术侦查的权利主体不只是这两种,故只有用侦查机关来宽泛地代替其他权利主体,虽然宽泛,但却更为准确。
人文社科-浅析技术侦查制度的不足及完善建议
浅析技术侦查制度的不足及完善建议浅析技术侦查制度的不足及完善建议在我国技术侦查这个专业术语最早出现在198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检察院对重大经济案件使用技术侦查手段有关问题的答复》之中,但规定也没有特别细致,只是规定了重大经济案可以使用技术侦查,至于如何使用技术侦查、具体经过什么样的程序、由哪个部门批准都没有做出规定。
之后几年,伴随着中国的发展,各类案件也层出不穷,1993年《国家安全法》中第10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同时,在之后的《警察法》中也对该项制度做出了相应规定。
然而,各类案件的破获难度不断增加、犯罪的手段越来越偏技术化、加之公民的法治意识以及自身的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出现的问题也明显增多,特别是针对该制度的合法性的争论以及该制度对公民权利的侵犯。
在这种情况下,技术侦查制度通过立法规范技术侦查手段,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呼声越来越高。
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刑事诉讼法在2012年做出了修改,特别引人瞩目的是添加了技术侦查这一节,对技术侦查制度的适用程序、适用期限、适用对象以及适用范围都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
一、我国技术侦查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技术侦查制度适用案件范围的规定太过宽泛新修订的刑诉法对技术侦查适用的案件范围做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但有些条文对技术侦查制度规定的不够具体;同时有些罪名在适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时间上也有不妥之处。
尤其是类似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适用技术侦查措施规定为立案后,会影响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
因为这些案件需要在立案之前就要对其进行技术侦查,以减小这些案件对社会的危害性。
(二)技术侦查制度监督惩罚机制不够完善制度的实施与运用只有在阳光下才能够发挥其作用。
然而,此次新修订的刑诉法虽然较之以往有较大进步,但关于技术侦查制度的监督并没有进行规定,这会使公民对该规定的合法落实产生质疑。
工商管理专业浅议我国技术侦查的措施内涵及法律监督
继续教育学院浅议我国技术侦查的措施内涵及法律监督届别:2016届层次:大专专业名称:工商管理姓名:指导教师:函授站点:函授站联系电话:(自行填写)目录摘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II 关键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II Summary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III 一、技术侦查理论内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一)技术侦查基本释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二)技术侦查主要特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二、技术侦查实践探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一)技术侦查在司法规制上的具体表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二)技术侦查手段行使中的客观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三、技术侦查法律规制构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一)建立健全技术侦查的侵权救济体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二)清晰设定技术侦查的具体适用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三)综合考虑技术侦查批准程序的确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四)严格遵照技术侦查的基本原则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参考文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致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浅议我国技术侦查的措施内涵及法律监督工商管理蒲银强摘要:作为现代刑事犯罪侦查活动的重要支柱,侦查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刑侦人员能够更为准确、更为迅速地识别刑事犯罪中的犯罪动机,收集犯罪证据,在追捕犯罪嫌疑人、及时扑灭罪行等环节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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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技术侦 查 ;刑事侦查 技术 ;侦查手 段 ;侦 查学体 系
技 术侦 查 基本 释 义 根据《 国家安 全法 》 对 技术 侦查 的 司法定 义 为国家 公安 机关 、 国家 安 全 机关 利 用 邮件 检 查 、秘 密 获 取 物 证 、秘 密 录像 、踪 迹
一
、
跟 踪 、电子 监 控 、通 讯 监 听 等一 系列 技 术 手段 ,是在 侦 查 破 案 过 程 中 实施 的各 种 特殊 侦 查 方 法 总称 。 站在 技 术 角 度 上分 析 ,
技 术 侦 查 的实 施 手 段 主要 以现代 科 学 技 术 为 主 ,是侦 查 执 行 人 员 对案 件 当事人 所采 取 的一种 秘 密侦查 手段 。 技 术 侦 查 措施 ,是 指侦 查 机 关 为 了 侦破 特 定 犯罪 行 为 的需 要 ,根 据 国家 有 关 规定 ,经 过严 格 审 批 ,采 取 的 一 种特 定 技 术 手 段 。技 术 侦 查 行 为 即是 运 用技 术 侦 查 措施 的侦 查 行 为 。通 常 包 括 电 子 侦 听 、电 话 监 听 、电 子监 控 、秘 密拍 照 、录像 、进 行 邮件 检查 等秘 密的 专 门技术 手段 。 二 、 技 术 侦 查 主 要 特 点 根据 司法 实 践所 得 其 特 点 主 要包 括 高 科 技 性 、侵 权性 、秘 密性和强制性 。其中,高科技性 即指技术侦查活动需要借助多 种 先 进 技 术 和设 备 才 可 完成 ,例 如监 听器 、电子 监 控 仪 等 ;侵 权 性 即指 侦查 活动 多 在 当事 人 不 知情 的情 况 下 实施 各 种 监 视 、 监 听 手段 , 存 在某 种程 度上 侵犯 当事人基 本权 利之 嫌; 而 秘密 性 , 即 因侦 查 活 动 除执 行 人 员知 晓外 ,并 无 他 人 了解 侦 查 过程 及 结 果 ;强 制 性则 是 指 在 实施 技 术 侦 查手 段 时 ,并 未 经 犯 罪嫌 疑 人
法学研 究
zh i g on g f al v t i a nd i
浅 析我 国技 术侦查 法律规 制构 想
郭春 霞
( 1 0 0 0 8 8 中国政法大 学 北京 )
摘 要 :技 术 侦 查 具有 隐蔽 性 强 、侵 权 性 高 和 司 法强பைடு நூலகம்制 性 象 屡禁 不止 。 等特 质 , 故 而在 司 法 实践 过 程 中,存 在 部分 为 尽 快侦 查 破 案 而 四 、技 术 侦 查 法律 规 制 构 想 违 规 运 用 技术 侦 查 手 段 ,最 终 导致 公 民合 法权 益 遭 受侵 害 的现 1 . 建 立健全技 术侦 查的侵权救 济体 系 从 某 种 程 度上 说 ,技 术侦 查 的 性 质 决定 其 必 当以 “ 侵权” 象。 造 成这 一 负面 影 响 的原 因,某 种 程 度 上 与 国家 技 术侦 查 法
律 规 制 不 完 善 相关 。 由此 ,建 立健 全 技 术 侦查 法制 , 必须 要 认 为 代 价 。为 了保 障公 民 的基 本权 益 ,降低 技 术 侦 查代 价 ,应 当 清 当前 技 术 侦 查 的不 足 ,依 照 国 家 司法 现 状 ,清 晰 界定 技 术 侦 合 理设 计 技 术 侦 查 程序 ,制 定 与现 实 相 符 的侵 权 补 救条 例 ,确 查 手段 所 适 用 的 司法 程 序 ,依 此制 定 合 法合 理 且 贴 合 国情 的技 保 公 民隐 私权 在 受 到侵 犯 时 可 以得 到 必 要救 济 与 保 护 。具 体 地 术侦 查手 段使用 规 范 ,杜 绝技 术 侦查 手段 滥用 。 说 ,首先 要 赋 予 当事 人 知 情 权 ,保 障 当事 人 合 法 权益 ,避 免 其
的认 可或 同意 。
三 、技 术 侦 查 手 段 行 使 中的 客 观 问题 是权 利 救 济 与 制裁 机 制 缺 失 问题 。 即 相对 人 认 为 侦查 机 关 采用 的侦 查 手段 侵 犯 了其 合 法 权 益 ,或 是 对侦 查 机 关 所 采用 的 侦查 手 段 有 所 异议 ,应 当如 何 申请 权 利 救 济 的 问题 ,至今 仍 未 有相 关 司 法 解释 对 此 作 明 晰界 定 。救 济 是 权利 的一 种 表 现手 段 ,保 障 行 为 相对 人 的 合法 救 济 权 利是 保 障 侦 查 手段 合 法 的重 要 武器 ,换 言 之 ,无 救 济 即无 权 利 。 当前 ,我 国法 律 仍然 缺乏 对 “ 救 济 程 序 ” 的 明确 规定 ,加 之技 术 侦 查 手段 的实 施存 在 显 性 的侵 犯 性 、隐蔽 性 ,若 不 从 法 律角 度 为 行 为相 对 人 制 定 明确 的 权利 救 济 程 序 ,置 其 合法 权 益 于 高奉 献 中 ,不 仅 是 对保 障人 权 的无 视 ,也与 “ 依 法治 国” 精神 背道 而驰 。 二 是 适 用 条件 及 范 围不 明确 问 题 。鉴 于 技 术 侦查 过 程 具有 很 强 的保 密 性 、侵 人 性 ,故 很 难 真 正 有效 的采 取 约束 措 施 ,监 督 力 度 较 为 薄弱 。 而且 ,新 的刑 法 修 正案 针 对 技 术侦 查 手 段适 用 范 围 的规 定 仅 为 “ 其 他 危 害社 会 安 全 的犯 罪 案 件 ” ,并 未 明 确规定 “ 哪 些 案 件 才可 运 用 技 术 侦查 手 段 ” ,具 有较 大 自由解 释 空 间 ,由此 造 成 不 同地 域 、不 同 司法 机 关 、不 同层 阶对 此 条 款 的理解与认识均不一致 ,无疑给侦查技术使用者创造 了滥用 侦查 权 的条 件 。此 外 ,在 执 行 任 务 中 ,通 常只 需 自侦 查机 关 认 为 与法 律 条 款 中 “ 严 重危 害 社 会 安定 ”这 一性 质 符 合 ,便 可 启 动 技术 侦 查 手 段 ,故 而 相关 滥 用 、任 意使 用技 术 侦 查 手段 的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