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具体见《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的)生产(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含气瓶充装)、监管等单位,以及承揽同煤集团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梯维护保养等施工单位。
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含具有“煤安”标志和矿山专用防爆要求在地面厂房安装属井下系统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等不适用本规定,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规定执行。
第二章特种设备选购、生产、监检第四条特种设备选型、设计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确保所选设备安全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及节能环保性能。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重大修理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持有关证件、资料到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并将告知书以及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资料报备到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部门。
第六条施工单位履行告知程序后,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在施工前应组织做以下检查:(一)特种设备安装、移装: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施工材料、元件配件、与特种设备相关建筑物、附属设施和安全距离、施工工艺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要符合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监管。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规则,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特种设备使用者应当依法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的使用规程使用特种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使用特种设备的技术水平和安全防护意识。
第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可靠。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分类和安全管理第八条特种设备按照其使用特性、危险性、专业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分类,分为高压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起重运输车辆、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几类。
第九条高压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应当申请特种设备安全许可证,并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条起重机械、起重运输车辆、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应当经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装验收,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特种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书,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规程操作特种设备,不得擅自改变、违规使用特种设备。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故障、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是指在生产、工业、科研等领域中使用的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设备,如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生产效率,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应当严格执行。
首先,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验收、使用和监督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
特种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设计和制造资质,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和制造。
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安装、改造、维修资质,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
其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管理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
特种设备管理员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理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管理员还应当做好特种设备的日常记录和事故统计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另外,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程序。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交流和培训,提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还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定期维护,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最后,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还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综上所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监督管理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特种设备是指在生产、建设、使用过程中具有特殊危险的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锅炉等。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应当制定和实施。
2. 目的和适用范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等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3. 特种设备的分类和登记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特点和危险程度,特种设备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压力容器类:包括储罐、气瓶、锅炉等。
•压力管道类:包括输送气体、液体等介质的管道系统。
•电梯类: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等。
•起重机械类:包括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等。
•其他特种设备类:包括压力管道附件、危险化学品存储设备等。
对于每一类特种设备,都应进行登记管理,包括特种设备的基本信息、使用单位、制造单位等。
4. 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要求特种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安全可靠、耐用稳定的要求。
制造厂家应对特种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和测试,并出具相应合格证明。
特种设备制造完成后,应进行出厂检验,并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才能出厂销售和使用。
5. 特种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特种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和稳定性。
安装和调试完成后,应进行相应的试运行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调整,确保特种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6.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使用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和维护能力。
特种设备的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报修。
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维护要求,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和维修等活动。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部门职责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第五条生产许可生产特种设备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并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特种设备。
第六条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应当遵守安全技术规范,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
第七条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第八条特种设备检验和维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特种设备检验和维护,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环保。
第三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维修第九条检验、检测机构资格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格,并按照资格范围进行检验、检测。
第十条检验、检测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检验、检测规定,保证检验、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维修规定特种设备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维修资格,并按照维修资格范围进行维修。
第四章事故处理和监督管理第十二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使用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事故统计和分析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统计和分析特种设备事故,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1. 设备安全检验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和定期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安全检验。
安全检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内容包括设备的结构和性能、安全附件的配置、安全装置的功能等。
检验结果应当记录并保存,以备查阅。
2. 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理等。
同时,操作人员还需了解设备的结构和性能,掌握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和异常情况的判断方法,以及设备维护和保养的基本知识。
3.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设备的启动和停止程序、操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操作人员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应按照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 设备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是确保设备安全的重要环节。
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维护和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执行。
维护和保养内容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更换磨损部件等。
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建立相应的记录,以备查阅。
5. 事故应急处理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使用单位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保护。
应急处理包括报警、紧急停机、疏散人员等。
同时,使用单位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以上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的几个重要方面,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和指导,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本公司现有压力容器、各类起重设备、厂内机动车辆、升降机等都列入特种设备进行管理。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购买、安装及维修第三条购买特种设备必须核实设备生产厂家是否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实行的生产许可证。
对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产品一律不准购买。
(起重机械购买必须取得制造企业对该产品或部件的出厂合格证及使用维护说明书,合格证上应标有主要参数、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第四条特种设备在安装、大修、改造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且核实承担施工的单位持有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资格证。
第五条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部门或班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
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或上报公司。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检验、使用、管理与登记第六条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为坞修班组、车间、及其他使用特种设备的部门,归设备科统一管理。
第七条凡是未报废或停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挂牌并报安环科登记。
对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及时申请相应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定检周期:起重机械为二年。
第八条新增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持监督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查合格标志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将检验合格标志固定于特种设备上。
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再次使用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
第九条制定技术档案、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验和应急措施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特种设备单位和个人。
二、特种设备的管理1.特种设备的注册特种设备必须在注册机构进行注册,并且定期进行检验和年检,以确保设备的性能和运行状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性能和运行状态。
每次保养前必须完成设备的安全检查,并在设备上标识出保养后下次保养的时间。
3.特种设备的使用特种设备必须在持有相应证书的人员指导下使用,并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的方式操作设备。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禁止超额载重、禁止使用磨损过度的部件等。
4.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特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年度报验,并在设备上标识出下次报验时间。
设备必须保持整洁,并做好防潮、防爆、防火等措施。
设备使用期限到达后必须进行报废处理。
三、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步骤1.设备检查在启动设备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各个部分正常运转、无异常声响和异常状态。
2.设备启动启动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上的要求操作,并经过责任人确认可以正常启动后才能进行操作。
3.设备停止设备停止时,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上的要求操作,并经过责任人确认可以停止后才能进行操作。
4.紧急情况处理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上的要求进行处理,并立即停止设备运行。
四、责任制度设备的安全管理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责任制度,区分各个管理层级的责任和义务,并建立一个完整的追责机制。
对于处理不当或违规行为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不能纵容不法行为。
五、结语特种设备是高度危险的设备,其运行安全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因此,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和管理,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1.1 目的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特种设备的选购、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环节。
1.3 管理原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2 职责分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大决策,组织制定和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评估,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3. 特种设备的选购与安装3.1 选购选购特种设备时,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并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3.2 安装特种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进行。
安装过程中,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4. 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管理4.1 使用使用特种设备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2 检验与维护特种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设备维护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3 培训与教育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5. 特种设备的改造与报废5.1 改造特种设备的改造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进行。
5.2 报废特种设备达到报废条件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报废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制度一、总则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对安全造成危害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制度,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分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属于各级政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管理机构。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承担特种设备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并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三、安全标准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运行过程中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并按照规定保养和维修。
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向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设备的安全操作流程、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事故处理措施等内容。
操作人员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反规定。
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五、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的分类和应对措施、事故报告和救援流程等内容。
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要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和指导,确保其科学合理、可行有效。
六、安全技术措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和维护。
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要对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安全技术水平。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监督管理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风险管理和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科学、规范、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当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依法规范实施安全检验、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等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计制造第七条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保证其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设计、制造,保证其设计定型文件的真实、准确。
第九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立质量管理机构,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
第十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安全要求纳入设计和制造中。
第十一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有关部位、系统进行技术评审和试验研究,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进行标识,提供技术资料,使使用单位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等要求。
第十三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维修等环节进行记录,并保存一定时间。
第三章安装改造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安装、改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如下事项。
二、特种设备的管理范围特种设备管理范围包括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大型游艺设施等。
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求1.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
2. 特种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验收和登记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并落实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责任与义务,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与教育。
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档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和信息报送。
6.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7.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危机处理能力。
四、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1. 执法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整改。
3. 执法部门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特种设备的安全。
五、特种设备的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1.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使用单位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
2. 执法部门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对于严重事故和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特种设备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1. 国家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技术研究和创新,提升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2. 鼓励特种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水平。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使用、维修、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运输、安装测试特种设备以及其他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促进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务实、高效、公正,坚持风险管理理念,采取综合措施,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水平。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注重科学技术支撑,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水平,推动特种设备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关口前移、联动高效的协作机制。
第二章特种设备安全许可和登记第七条依法经许可的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按照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许可审查,获得许可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如特种设备更换、迁移、重大改造、重新安装等情况,特种设备使用者应按照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申请许可。
第九条特种设备许可申请流程包括:编制申请材料、递交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技术审查、决策、发放许可证书等环节。
第十条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优化审查服务流程、压缩审查周期、增加审查人员等方式,提高许可审查效率。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许可证书管理制度,加强对许可证书的管理、使用、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设备台账,记录特种设备的设备信息、检验信息、维护信息等。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的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经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包括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检验、试验、操作、保养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使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计划和流程。
第六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的台账,记录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检验、试验、操作、保养等情况,并加强档案管理。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第七条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并按照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第九条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由专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应当进行专门的验收,并填写相应的验收报告和记录。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维修与检验第十二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并按照特种设备的维修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工作应当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由专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工作过程中,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专门的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报告和记录。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并按照特种设备的检验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四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配置适当的原则,统筹考虑经济效益、安全性、可靠性和环境保护等要素。
第五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生产单位、安装单位、检验单位、维修单位等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国家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使用单位的责任第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设有特种设备管理机构或专职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并按照检验结果和要求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和应急预案等,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特种设备的基本信息、呼叫记录、检验检测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以便随时提供相关资料和查询。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能够独立、安全地使用特种设备。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生产单位的责任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制造,确保特种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护、保养、使用、检验、鉴定、监督管理等环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本规定制定。
特种设备的管理、监督和检验工作应当依法加强,相关管理、建设和检验机构应当履行职责,特种设备管理规范应当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和技术特殊性,以压力、容积、温度、流量、重量等参数的变化为必要特征,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可能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设备。
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运输设备等。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管理、监督和检验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护、保养、使用、检验、鉴定、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特种设备管理、监督和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技术和管理能力,履行监督、检验和鉴定职责。
相关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要求申请相应的资质,并定期进行更新。
第五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人员培训,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护和保养等单位应当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二章设计、制造、安装和改造第六条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改造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设备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制定并落实设计方案,明确设备的主要参数和性能要求。
设备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制造资质,严格控制质量,保证设备制造的安全。
第八条设备安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
设备改造单位和维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设备的改造和维修。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为了保障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性,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装卸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3. 安全管理原则3.1 安全第一原则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应以人的安全为首要考虑,确保设备及相关工作环境安全。
3.2 法律法规原则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法、规范操作。
3.3 预防为主原则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安全风险。
3.4 综合治理原则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需要多方合作,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4.1 设备注册备案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将设备进行注册备案,确保设备信息准确完整。
4.2 定期检验维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3 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人员操作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4.4 培训教育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相关安全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5 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应急情况下的处置措施,确保能够及时有效的应对突发事件。
4.6 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处罚,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
5. 相关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和督促工作,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6. 附则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规定中的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装卸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使用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规范进行,依据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1.2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安装、维护、改造和使用进行具体规定。
1.2释义1.2.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起重机械、防爆电器设备等,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1.3.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O.IMpa(表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固定式容器或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0.I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C液体的气瓶、氧仓等。
1.2.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
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最高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1.2.4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I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载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1.2.5维护保养:是指“维护、修理、保养”的业务。
其中的“修理”主要是一些调试性的修理,是不对特种设备原有的结构形式或性能指标进行更改。
1.2.6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特种设备指根据国家安全标准,生产、使用和维护需要特殊技术和设备,具有较高危险性和重要防护性的设备。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并施行。
2. 规定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锅炉、起重设备、电梯等特种设备。
3. 安全管理责任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属于设备使用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承担。
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设备使用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设备管理单位应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并建立健全的特种设备安全档案。
4. 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特种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
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安装和调试结束后,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运行,并在特种设备合格使用证明书上进行记录。
5. 定期检验和维护特种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检验和维护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或设备管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
在检验和维护过程中,应对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并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或失效的部件。
6. 事故报告和调查任何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发生后,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设备管理单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设备管理单位应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相关事故报告和调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和备案,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7. 违规行为处罚对于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产整顿、罚款、撤销资质等,并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8. 监督与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需要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
相关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对设备使用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进行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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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监督管理,保证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使用安全,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特种设备的种类和使用范围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隧道施工空压机储气罐、起重机械(施工电梯、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架桥机、龙门吊、塔吊)、挂篮施工设备等。
在公司范围内租赁、安装及拆除、使用、改造的特种设备遵循本规定。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租赁、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依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责
公司施工管理科是公司特种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特种设备购置、报废计划的上报、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日常的监督管理。
公司安保科会同施工管理科对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项目机械管理部门是项目特种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租赁、验收、检查、制定维修保养计划收集相关记录及设备检验检测材料、人员资格的收集归档,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定期上报主管部门。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机械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的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公司经理、项目经理是特种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可靠性、节能工作负总责。
公司、项目特种设备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负直接领导责任。
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对工作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负直接管理责任。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负直接操作责任。
三、特种设备管理
(一)、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公司、项目分别成立由公司总经理、项目经理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对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检验检测
1、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改造。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改造活动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来完成。
双方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
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2、特种设备的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
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特种设备的检测登记。
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施工现场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经过检验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方能继续使用。
4、特种设备的检测期限。
各类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检验周期1年;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每2年检验一次;氧气瓶、乙炔瓶检验周期是3年;空压机储气罐本体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压力阀、压力表检验周期是 1 年;锅炉检验内部检验周期2年,外部检验周期是1年。
对于无国家检验标准的架桥机、挂篮等施工机械设备,应联合当地质检部门组织型式验收或专家论证,并进行现场试吊测试。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租用或使用
①、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②、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③、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④、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⑤、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三)、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
1、对于租用的起重机械应当在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由出租方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2006年10月后生产)、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项目机械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2、由项目机械管理部门督促出租方、分包队伍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对保修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3、项目机械管理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按照“特种设备、机械安全检查表”的内容每月对自有、外租、分包协作队伍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的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作出记录。
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公司施工管理科、安保科每季度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项目经理部机械管理部门、安全部门每月对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6、各项目要按照公司安保科固定格式由安全部门每季度末月上报“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管理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起重机司机、丝索工、信号工、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等。
上述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无证不得上岗作业。
各项目要建立公司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并于每季度末月上报公司安保科。
2、项目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
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3、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6、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未按期复审的或副证没有复审记录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视为失效。
(五)、特种设备应急管理
1、项目经理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2、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67条之规定根据事故等级由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分四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①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③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①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②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管理制度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按照国家或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各项目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
(六)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温州浙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