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9年5月修订)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2019年5月修订)

北京邮电大学

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

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2019年5月修订)

目录

北京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

定 .................... 1 附件: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 ..................................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中文领域核心期刊目录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重要国际期刊目录 ....................................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 ................................ 8 光学工程学科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 ....................................... 24 软件工程学科中文领域核心期刊目录 ....................................... 26 软件工程学科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 ....................................... 26 涉密研究生进行“等效学术成果”认定的实施细则 . (33)

北京邮电大学

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第一条学位授予质量特别是博士学位授予质量代表了一个学校的学术水平。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是证明其学术水平,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为了保证和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研究生在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提供其攻读学位期间以北京邮电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技奖励或发明专利等能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的学术论文必须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如本人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应达到以下要求: 1、工学、军事学门类: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 收录刊源上正式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 收录刊源上正式发表论文1篇和在EI 收录刊源或附件中本学科指定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

(2)在《北京邮电大学学报》、同一次国际会议上发表的论文,不论多少篇,在申请学位时只按1篇计算。

注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附件中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的A 类期刊、A 类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不含短文、摘要、报道、Workshop 、Poster 等),即视同满足本规定的论文数量要求。

注2:软件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附件中本学科中文领域核心期刊或在附件中本学科指定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可等同于发表在SCI 收录刊源上的论文1篇。

2、管理学门类:

(1)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3篇以上(含3篇)论文,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CSSCI 或EI 收录刊源上。

(2)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在SCI 、SSCI 收录刊源上的论文1篇等同于发表在CSSCI 收录刊源上的论文2篇。

(3)在北京邮电大学主办的刊物、同一次国际会议上发表的论文,不论多少篇,在申请学位时只按1篇计算。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至少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性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内外二级以上学会会议论文集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1篇学术论文;

2、至少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网站或我校网络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1篇学术论文。

3、外语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也可在学术专著中署名完成1万字以上工作或署名完成译稿5万汉字或2万英文词以上的译作。

第五条研究生获得科技奖励或发明专利按以下方式认定:

1、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署名北京邮电大学,有证书)1项,可等同于在SCI 收录刊源上发表论文1篇;

2、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署名北京邮电大学)1项,可等同于在EI 收录刊源上发表论文1篇;

第六条涉密研究生可进行“等效学术成果”认定,实施细则见附件。第七条本规

定适用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第八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第九条本规定经2019年5月31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自2019级研究生起执行。2019级以前的研究生可按照本规定执行,也可按照2019年10月3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审定的《北京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执行。

附件:

注:本目录所列会议如需增减,需经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

1. 计算机学报

2. 软件学报(中文版)

3. 电子学报(中文版)

4. 通信学报

5. 自动

化学报 6. 科学通报 7. 中国科学

A

9

B

10

12

13

14

C

16

17

18

19

21

22

23

25

1. 计算机学报

2. 软件学报(中文版)

3. 电子学报(中文版)

4. 通信学报

5. 科学

通报 6. 中国科学

26

27

28

29

30

31

32

根据国家保密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涉密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管理,合理评价

涉密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学术成果,结合我校实际,对涉密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

学术论文作如下要求:(一)涉密研究生原则上应执行“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

学术论文要求”的相关规定。

确因保密无法满足学校发表论文要求的涉密研究生,可以申请采取“等效学术成果”

认定的方式对其攻读学位期间学术成果进行考核。

(二)适用“等效学术成果”认定的涉密研究生,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学位论文开题定性为涉密论文。

2. 科研工作涉密:研究内容及方向涉及国防武器装备型号任务或其他涉密科研项目。

3. 相关学术成果难以进行脱密处理或脱密处理后严重影响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质量。(三)申请进行“等效学术成果”认定的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在办理答辩资格审核前,向学校保密处提交《项目/课题研究成果报告》,

进行等效学术成果认定。

2. 保密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3位国防科技评审专家(从学校涉密专家

库中选择)对提交的《成果报告》学术水平进行匿名评审,针对申请人的《成果报告》能

够等效的学术刊物等级和数量给出明确的鉴定意见(内容不涉密)。

3. 申请人携带学位论文、审批材料、鉴定意见及其他证明材料等,硕士生到所在学

院(研究院)、博士生分别到所在学院(研究院)和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答辩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后进行正常答辩流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