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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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为进一步科学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评估,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主要是在《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基础上,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智慧城市软环境建设等6个维度,包括18个要素、37个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

主要包括1个要素,3个指标。

1.1宽带网络建设水平。

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建设应用水平。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1智慧城市的概念
智慧城市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满足城市发展和改善城市治理所追求的数字城市模式。

它融合了物联网、智能语音、人工智能、大数据及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对传统信息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帮助实现城镇化、新型市政管理、企业智能化运营、普遍信息居民化和智能服务。

2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智慧城市的完善不仅要看技术本身,还要从综合评估入手,即建立一系列衡量智慧城市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以定量化的方式把握智慧城市建设及发展的方向、动态和成效等。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应该从技术、管理、经济与社会三个方面进行构建:
(1)技术指标:有线宽带、无线宽带网络覆盖面积、信息化建设、智慧交通、智慧管控、节能减排、人才培训等技术指标。

(2)管理指标:规划规划、空间管理、信息共享、服务精准度、服务民生需求的满足程度、社会管理、公共安全管控和公共服务等管理指标。

(3)经济与社会指标:技术运用、就业率、投资率、运营效率、社会公平、环境友好、满意度等经济与社会指标。

以上是构建一种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的原则与方法,这些指标体系可以可以根据特定城市的需求做一定修改,以实现合理评价。

综上所述,智慧城市评价指标有效地体现了技术的发展、管理的完善以及经济和社会的建设,它不仅可以帮助城市优化改善,而且可以作为衡量一个城市智慧城市发展水平的依据。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12.23.3主要公共场所无线网络覆盖率,指新能源汽车在城市所有机动车辆中所占比重,指城市管理各个领域中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化应急系统的建设水平,指用于教育方面的硬件和软件的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地区。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2017-07-29 19:02:09 | #1楼《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全文: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为进一步科学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评估,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主要是在《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基础上,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智慧城市软环境建设等6个维度,包括18个要素、37个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智慧城市成为全球瞩目的发展方向之一。

作为这一概念的关键要素之一,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的制定和应用起着重要的引导和评估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维度探讨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并提出建议。

一、整体框架类指标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类指标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智慧交通、智能能源、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方面。

其中,城市基础设施指标包括城市网络基础设施、信息安全和可靠性等关键指标;智慧交通指标包括交通流量控制、智能交通设施等;智能能源指标包括清洁能源利用率、能源监测与管理等;环境保护与治理指标包括空气质量、噪音污染、水质监测等。

二、经济发展类指标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的经济发展类指标主要涉及城市创新能力、经济竞争力、产业发展等方面。

其中,城市创新能力指标包括科研机构数量、专利申请数量等;经济竞争力指标包括城市对外贸易、GDP增速等;产业发展指标包括新兴产业占比、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

三、社会服务类指标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的社会服务类指标主要涉及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民生福利等方面。

其中,公共服务指标包括居民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社会保障指标包括社会保险覆盖率、养老金发放等;民生福利指标包括居民幸福感指数、社区服务能力等。

四、政府治理类指标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的政府治理类指标主要涉及政府决策效率、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方面。

其中,政府决策效率指标包括政务大数据应用、快速反应机制等;政务公开指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政务服务质量等;电子政务指标包括政务平台建设、电子证照应用等。

综上所述,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涵盖了整体框架类、经济发展类、社会服务类和政府治理类等多个方面。

为了科学有效地应用这些指标,需要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和分析体系,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版]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版]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版]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版]智慧城市建设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为了全面衡量和评估各城市的智慧城市程度,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将介绍一套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评估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1. 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其发展的基石。

评价指标中应包括城市的网络覆盖情况、电力、水务等公共设施的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以及交通系统的智能化程度等。

2. 数据资源利用指标智慧城市建设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持与应用。

评价指标中应涵盖城市数据的收集、存储、分析和应用能力,以及数据开放和共享的程度,以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效率。

3. 公共服务能力指标智慧城市的核心是为市民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评价指标中应考量城市的教育、医疗、环保、交通、安全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智能化水平,以及市民满意度和体验。

4. 政府治理能力指标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政府的主导和支持。

评价指标中应包括政府治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和透明化程度,以及政府与企业、市民之间的互动与合作程度,以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5. 创新创业环境指标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评价指标中应考量城市的创新资源和创新能力,包括科研机构、企业创新力、创业投资环境等,以鼓励创新创业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6. 可持续发展指标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评价指标中应考量城市的能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措施、低碳交通等方面,以及社会公平和城市安全等,以构建宜居、宜业、宜游的智慧城市。

7. 社会融合指标智慧城市建设应促进社会融合和共享发展。

评价指标中应考量城市的社会平等、多元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以及城市的社区建设和社会治安等,以构建和谐、包容的智慧城市。

8. 智慧经济指标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推动城市经济的转型升级。

评价指标中应考量城市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创新型产业增长、人工智能应用等,以推动经济发展和提升竞争力。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版)(2020年整理).pptx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版)(2020年整理).pptx

(三)指标权重。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
100%。
二、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及权重 惠民服务 L1 ( 37%)
二级指标及权重 政务服务 L1P1
(8%)
二级指标释义及评价方法 1.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政府创新
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 一 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出行方式。数据取 2016 年度数据(截至到 10 月底)。
数据来源: 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社会保障 领域拓展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
1. 社保服务在线办理情况( L1P3-A1): 计算方法: L1P3-A1 分项分数 = 30%× b
动跨地区、跨层级业务协同联动
b:通过网站实现业务经办、自助服务一体机、手机
时预报率、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
b2:具有公共发布能力(通过可变情报板、电视、广播、手机
付使用率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
APP 等公共媒介的至少一种发布)。如满足得 20 分,不满足
5. 本指标评价得分 =3%× 三个分 得 0 分。
项分数之和。
b3: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分析达到次干路及以上 (城市道路网包
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如满足得 足得 0 分。
的情况。 2. 本指标由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 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
二级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 1.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
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 L1P1-A1):
计算方法: L1P1-A1 分项分数 = 30%× (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 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 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100 数据要求: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 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
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国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
总体说明
(一)指标构成。本指标共包含8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54项二级指标分项。
(二)评价方法。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100分。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计算时各分值保留2位小数。(三)指标权重。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

新型智慧城的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城通卡

新型智慧城的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城通卡

新型智慧城市的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标准组臧磊1231一.中国智慧城市建设需求典型:住建部299个三批次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顶层设计由顶层设计智慧城市标准智慧城市评价28 个领域,垂直领域探索八部委联合提出智慧城市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发改委、网信办、国标委等25个部门成立智慧城市部际协调工作组•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关键急需标准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发布智慧城市标准体系•统筹推进基础通用、关键技术等重点标准(技术参考框架、顶层设计、数据融合跨系统交互等)•明确评价作为切入点新型智慧城市融入了信息化创新、机制体制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

标准实践2014年初,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成立,从国家层面规划智慧城市标准战略、标准体系,整体协调各相关标准组织的工作。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承担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副组长、秘书长、评价组组长,具体支撑国家智慧城市标准、评价指标,研制、应用、实施、验证和试评价工作。

标准实践发改委NDRC工信部MIIT 科技部MOST 公安部MPS 财政部MOF 国土部MIR商务部MOC住建部MOHURDNational Strategic Planning for Smart Cities标准委SAC席会议机制,合力推进我国智慧城市健康发展。

标准实践2015年10月国标委网信办发改委联合发文《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国标委工二联〔2015〕64号)智慧城市标准体系产业与经济06安全与保障07数据安全0701信息系统安全702信息安全管理0703支撑技术与平台02参考模型0102评价模型及指标0103电子政务0501公共安全0503管理与服务05总体01术语和定义0101网络通信0202物联感知0201应急管理0504业务协同207市场监管0502计算与存储0203数据融合0205服务融合0206建设与宜居04基础设施03IC T 基础设施0301标准总体应用指南0104水基础设施0302技术和产品测试705系统测试0706国土管理0505人口管理0506社区管理0507交通服务0509教育服务512文化服务0513劳动就业服务0515社会保障服务0516医疗卫生服务0514养老服务0517住房保障服务0518旅游服务0519规划与设计0401运行管理0403生态宜居0404交通基础设施0304能源基础设施0303实施管理0402新兴产业发展0603产业升级0602产业规划0601金融服务520物流服务0511电子商务0521安全防护0704公共运营中心0209公共应用支撑平台0208房产管理508领域知识模型0204环保基础设施0305能源管理服务0510时空基础0210三.国家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标准实践四.在研国家标准:发布1项,报批7项1智慧城市SOA 标准应用指南2智慧城市技术参考模型3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4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3部分:信息资源5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2部分:信息基础设施6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5部分:建设管理7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8智慧城市术语9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指南10智慧城市信息系统运维指南11智慧城市软件服务预算管理规范12物联网面向智慧城市物联网技术应用指南13智慧城市城市运营中心第1部分:指挥中心建设框架及要求14智慧城市建筑及居住区综合服务平台通用技术要求15信息安全技术智慧城市建设信息安全保障指南16智慧城市跨系统交互第1部分:总体框架17智慧城市跨系统交互第2部分:技术要求及测试规范18智慧城市跨系统交互第3部分:接口协议及测试规范18智慧城市公共支撑与服务平台总体要求20智慧城市信息与服务公共支撑平台第2部分:目录管理与服务要求21智慧城市公共支撑与服务平台测试要求22智慧城市数据融合第1部分:数据概念模型及描述规范23智慧城市数据融合第2部分:数据编码规范24智慧城市数据融合第3部分:数据采集规范25智慧城市数据融合第4部分:开放共享要求26智慧城市数据融合第5部分: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元素27智慧城市多规融合规划设计导则28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第1部分:框架及总体要求29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第2部分:移动健康30智慧城市领域知识模型第1部分:核心概念模型31基于2GHz TD-SC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总体技术要求32 智慧城市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基本规定33智慧城市时空信息基础设施:评价指标体系34智慧矿山信息系统基础设施通用技术规范35信息安全技术智慧城市安全体系框架36信息安全技术智慧城市网络安全评价方法标准实践秘书处Secreariat中国China 国内技术归口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CESI召集人Convenor 秘书Secretary 钱恒qianheng@ 任期至2019全会刘棠丽liutl@中国专家:冀辰(四院)、张大鹏(世纪互联)、赵俊峰(北大)、武成浩(百度)范围智慧城市ICT领域国际标准化/livelink/livelink?func=ll& objId=17573020&objAction=browse&viewT ype=1ISO/IEC JTC1/ WG11 on Smart Cities标准实践项目号标准名称编辑/联合编辑30145-1Smart City ICT Reference Framework-Part1:SmartCity Business Process Framework智慧城市ICT参考框架第1部分:智慧城市业务流程框架编辑:Michael Mulquin(UK)联合编辑:François Coallier(CA),张大鹏(中国),Nikita Utkin(RU),Danila Nikolaev(RU),Kishor Narang(IN),Jun Seob Lee(KR)30145-2Smart City ICT Reference Framework-Part2:SmartCity Knowledge Management Framework智慧城市ICT参考框架第2部分:智慧城市知识管理框架编辑:Jacqui Taylor(UK)联合编辑:François Coallier(CA),赵俊峰(中国),张大鹏(中国),Mark Fox(CA),Nanjangud Narendra(IN),Jun Seob Lee(KR)30145-3Smart City ICT Reference Framework-Part3:SmartCity Engineering Framework智慧城市ICT参考框架第3部分:智慧城市工程框架编辑:张大鹏(中国)Co-editor:François Coallier(CA),Prasant Misra(IN),Jun SeobLee(KR),Nikita Utkin(RU)30146Smart City ICT Indicators智慧城市ICT评价指标编辑:刘棠丽(中国)联合编辑:冀辰(中国),Jacqui Taylor(UK),Nikita Utkin(RU),Danila Nikolaev(RU),Mark Fox(CA),Kishor Narang(IN),Michael Mulquin(UK),Jun Seob Lee(KR),Bruno von Niman(SE)五.国际三大标准化组织工作标准实践中方China Side联合组长:戴红国家标准委工业二部主任Co-Convenor :Hong Dai, Industrial Standards Department II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R.C. (SAC )秘书处: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secretary: China Electronics Standardization Institute (CESI)联络人:刘棠丽Contact Person :Tangli Liu 核心专家:Principle Experts: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钱恒Shandong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 Heng Qian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刘棠丽、张红卫CESI Tangli Liu 、Hongwei Zhang 世纪互联张大鹏21Vianet Group Dapeng Zhang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吕卫锋、荣文戈Beihang University Weifeng Lv ,Wenge Rong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周微茹六.中英双边工作英方UK Side (provisional)联合组长:Dan Palmer, BSI 市场发展负责人Co-Convenor :Dan Palmer, Head of MarketDevelopment,BSI2应用实践一.评价指标国家标准研制2016年12月13日,GB/T 33356-2016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发布评价指标建立在26部委推荐的分领域指标基础上,筛选、多轮征求意见形成应用实践客观指标(权重80%):7个1级指标、21个2级指标、54个二级指标分项主观指标(权重20%):市民体验二.新型智慧城市评价与案例遴选通过评价工作,主要是及时发现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规模城市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优秀案例、实践经验和共性问题,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最佳实践,促进各地共享交流。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将出台:以人为本分级分类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将出台:以人为本分级分类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将出台:以人为本分级分类12月2日,“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专家座谈会”在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报告厅举行。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的起草者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臧磊与中国科学院院士周成虎,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等专家就即将出台的“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对评价指标的系统性,以及下一步分级分类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进行了评价和建议。

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型智慧城市,是以创新引领城市发展转型,全面推进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深度融合,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新形态,也是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促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系统工程。

会上,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臧磊对《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的目标、原则、以及具体内容作了介绍。

《评价指标》包括客观指标、主观指标、自选指标三部分。

客观指标重点对城市发展现状、发展空间、发展特色进行评价,包括7个一级指标。

其中,惠民服务、精准治理、生态宜居3个成效类指标,旨在客观反映智慧城市建设实效;智能设施、信息资源、网络安全、改革创新4个引导性指标,旨在发现极具发展潜力的城市。

主观指标指“市民体验问卷”,旨在引导评价工作注重公众满意度和社会参与。

自选指标指各地方参照客观指标自行制定的指标,旨在反映本地特色。

“因此,整个《评价指标》体系是7+1+1的架构,7个客观指标,1个主管指标,1个自选指标。

”臧磊说。

中国城镇和小城市发展中心主任陈洪宛发言时表示,《评价指标》体现了以人为本,惠民、便民的核心理念,以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切实体会还有建设能效作为重要的内容,让居民切身感受到便民水平的提升,城市管理的升级。

“推进新型城镇化,生态和智慧是新型城镇化的主轴,虽然指标制定的比较全面深刻,但难免还是有指标界定过高过低或与实际情况难以平衡、指导分项不足的问题。

新型智慧城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新型智慧城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探讨研究Research新型智慧城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研究〇撰文I郭周祥自国家开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以来,住建部发布三批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加上科技部、工信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发改委所确定的智慧城市相关试点数靈,截至2020年4月,我国智慧城市试点数量已经超过700个,年度总投资 规模近2000亿元。

为了引导各地有序推进新型智 慧城市建设,落实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 议部署,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 联合制定/《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8 )» ,并对各类地级市和有代表性的县、县级市幵展通 用性评价,其评价结果成为衡量我国新型智慧城 市建设水平的权威性标尺。

然而,此套评价体系是从惠民服务、精准治 理、生态宜居、智能设施、信息资源、网络安全、改革创新、市民体验等维度对全国新型智慧城市 发展水平的一个综合性评估,无法针对新型智慧 城市具体建设项目成效进行考核,对于建设工程 的巨额投入也没有清晰的反馈。

因此,新型智慧 城市顶层设计之初就应构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预判,设定约束 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保障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达 到预期效果。

国内外对新型智慧城市的考核评价指标在新型智慧城市研究中,各国、各省市或各 机构以及科研人员对新型智慧城市评价的出发点不 同,对指标体系的构建也各有不同。

国外评价指标I B M公司将城市描述为一个由组织、商业、政务、交通、通信、水和能源七大因素组成的系 统,这些系统的高效性和有效性决定了一个城市 如何运作及如何实现0身目标以获得城市发展的 成功。

在此基础上提出,智慧城市评价体系由城 市服务、市民、商业、交通、通信、能源、供水7 个系统构成,在这七大系统之下,还分别建立了4 个二级指标以进一步评估。

I B M智慧城市评估标 准侧重于建设水平与最佳标准的评估,所设置的指 标都是客观性指标。

欧盟的智慧城市建设更多关注信息通信技术 在城市生态环境、交通、医疗、智能建筑等民生领 域的作用。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版)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版)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标准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通知》中附带《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该《评价指标》按照“以人为本、惠民便民、绩效导向、客观量化”的原则制定,包括客观指标、主观指标、自选指标三部分。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评价指标体系(讨论稿)》中较为成熟的三项指标“公共安全视频资源采集和覆盖情况”、“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联网和共享程度”、“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提升社会管理能力情况”被纳入其中。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和9部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2016-2018年工作分工》有关要求,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组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安全防范技术与风险评估公安部重点实验室、部分省市公安机关、科研院所等单位对新型智慧城市框架下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研究,起草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评价指标体系(讨论稿)》。

“公共安全”二级指标包含在“精准治理”一级指标之中,用于评价新型智慧城市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的情况,具体包括三个分项。

第一个分项是“公共安全视频资源采集和覆盖情况”,占该二级指标的40%,有5项评价内容。

一是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通过“视频监控已经覆盖的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数量除以视频监控应当覆盖的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数量,再乘以100”,计算出该项目的得分。

二是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摄像机比率,通过“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摄像机数量除以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摄像机总量再乘以100”,计算出该项目的得分。

三是城市重点行业、领域视频监控覆盖率,通过“视频监控已经覆盖的城市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数量,除以视频监控应当覆盖的城市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数量再乘以100”,计算出该项目的得分。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一、指标体系总体框架
新型智慧城市是指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通信技术为核心,依托智慧网络实现政府、企业、民众三方合作,实现智慧化的城市治理体系,实现智能化服务,并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协调的现代智慧城市。

因此,新型智慧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应当建立在智慧政府、智慧总体规划、智慧交通、智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二、指标体系详细介绍
(一)智慧政府
1、政务服务能力:包括政务服务提供能力、政府服务创新能力、信息服务资源完善程度、信息安全能力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能力等指标;
2、政务服务质量:包括政务服务质量、政务服务公平性及公众满意度等指标;
3、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网上信息服务程度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指标;
4、政务流程简洁:建立政务服务审批流程的透明化和简洁化,降低政府服务的操作成本;
5、智慧数据管理能力:包括建立数据库能力、数据共享、数据服务能力及数据分析决策能力等指标。

(二)智慧总体规划
1、城市发展理念:依托智慧城市建设。

GBT 33356—2016《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GBT 33356—2016《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GB/T 33356—2016《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作者:
来源:《中国标准导报》2017年第01期
2016-12-13发布 2016-12-13实施
標准范围
标准规定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的指标体系、指标说明和指标权重。

适用于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新型智慧城市评价。

评价指标
标准规定了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1个,每个二级指标下不多于3个指标分项,整体上有54个指标分项。

标准第3章通过表的形式对指标进行了说明,包括计算方法和数据要求。

指标的重要程度和权重分配有相应的匹配,第4章列出了一级指标及二级指标的权重。

其中权重最高的两个一级指标分别为惠民服务(37%)、市民体验(20%)。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框架见下图。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智慧城市是指通过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集成应用,改进城市管理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城市。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对城市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智慧城市的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全面评价智慧城市的发展水平和效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一、基础设施指标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是支撑其发展的基石。

在评价指标体系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基础设施:评估城市信息化水平,包括互联网接入速度、网络覆盖范围和质量、各类传感器的分布等。

2. 运输基础设施:评估城市的交通系统,包括道路拥堵程度、公共交通的智能化程度、停车位管理等。

3. 能源基础设施:评估城市能源的使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情况。

4. 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评估城市的医疗、教育、公安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二、治理能力指标智慧城市的治理能力是保障城市运转和改进的核心。

在评价指标体系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数据管理:评估城市对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能力。

2. 决策支持:评估城市决策机构的决策制定和执行能力,包括数据驱动的政策制定、风险管理等。

3. 服务效率:评估城市政务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

4. 城市安全:评估城市的安全保障能力,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应急管理等。

三、创新能力指标智慧城市需要具备创新能力以应对日趋复杂的城市环境。

在评价指标体系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科技创新:评估城市科技创新的水平,包括研发投入、科技人才和科技成果转化等。

2. 创新环境:评估城市的创新氛围和创新载体建设,包括科研机构和孵化器的数量和质量。

3. 创新应用:评估城市对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情况,包括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应用。

四、可持续发展指标智慧城市的建设需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在评价指标体系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环境保护:评估城市的环境质量、废物处理和资源利用情况。

2. 社会公平与包容:评估城市的社会公平和包容性,包括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平等性。

智慧城评价指标体系2.0[1]

智慧城评价指标体系2.0[1]

智慧城评价指标体系2.0智慧城评价指标体系2.0引言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科技的发展,智慧城市(Smart City)的概念逐渐被提出并得到广泛关注。

智慧城市是指利用信息技术、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来提升城市的管理和运行效率,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打造智能化高效的城市。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估智慧城市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介绍智慧城评价指标体系2.0的设计和内容,旨在为智慧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参考。

指标分类智慧城评价指标体系2.0包含多个评价指标,按照其核心领域可分为以下几类:1. 基础设施建设类该类指标用于评估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程度和可持续性。

包括城市规划、交通网络、能源供应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

例如,城市规划的指标可以包括城市总体规划的完善程度、土地利用率和绿化率等。

2. 信息化基础设施类该类指标用于评估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完备性和可靠性。

包括宽带网络覆盖、物联网设备数量和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的指标。

例如,宽带网络覆盖的指标可以包括宽带接入速度和网络稳定性等。

3. 公共服务能力类该类指标用于评估城市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包括教育、医疗、安全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指标。

例如,教育服务的指标可以包括教育资源的分布均衡程度和教育水平的提高程度等。

4. 数据资源利用类该类指标用于评估城市数据资源的获取和利用情况。

包括数据开放度、数据共享机制和数据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指标。

例如,数据开放度的指标可以包括政府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的开放程度和利用率等。

5. 市民参与度类该类指标用于评估市民对城市管理和决策过程的参与程度和满意度。

包括市民参与渠道、参与机制和参与意愿等方面的指标。

例如,市民参与渠道的指标可以包括线上平台和线下活动等。

指标权重和评分方法为了客观评估智慧城市发展水平,每个指标都需要确定权重值和评分方法。

指标的权重值可以由专家评估或通过数学建模和统计分析等方法得出。

智慧城市评估

智慧城市评估

智慧城市评估智慧城市评估智慧城市是指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物联网技术等创新手段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提高城市服务质量和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城市发展模式。

评估智慧城市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对于指导城市发展、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就智慧城市评估的内容和指标进行探讨。

一、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城市评估的首要内容就是评估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包括智能交通、智能能源、智能医疗、智能教育等各个领域的建设情况。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设施的覆盖范围、设施的完备程度、设施的功能性、设施的可靠性等。

二、数据平台建设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营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撑,因此评估数据平台建设是评估智慧城市的重要环节。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数据的来源和质量、数据的集成和共享程度、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能力等。

三、政府服务水平提升智慧城市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提高城市的治理水平,因此评估政府服务水平的提升是必不可少的。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政府服务的响应速度、政府服务的满意度、政府服务的透明度等。

四、居民参与度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广泛的居民参与,因此评估居民参与度也是评估智慧城市的重要内容。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居民参与智慧城市的积极性、居民参与智慧城市的方式和形式、居民参与智慧城市的效果等。

五、技术创新能力智慧城市需要创新的技术支撑,因此评估技术创新能力是评估智慧城市的重要指标。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技术创新的投入和产出、技术创新的领域和方向、技术创新的影响力等。

六、可持续发展能力智慧城市建设需要考虑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评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也是评估智慧城市的重要内容。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城市的环境保护情况、城市的资源利用效率、城市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等。

综上所述,智慧城市评估的内容和指标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平台建设、政府服务水平提升、居民参与度、技术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多个方面。

通过评估这些内容和指标,可以科学地评估智慧城市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为城市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指导。

新型智慧城市测评方法和实践

新型智慧城市测评方法和实践

智慧城市测评方案智慧城市x.0 ——理解信息时代城市的新范式智慧城市国内外研究回顾提纲——理念、内涵、模型——智慧城市评价——理念和模型——评价方案——目的意义和现有方案的总结——智慧城市x.0测评方案一——智慧城市x.0测评方案二(基本思路)智慧城市国内外研究回顾智慧城市——国内外研究回顾“智慧城市”提出以来,国内外开展了大量建设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了丰富多彩的“智慧城市”概念内涵,“智慧城市”概念正在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并无统一定义。

全面物联——智能传感设备将城市公共设施物联成网;充分整合——物联网与互联网系统完全对接融合;激励创新——政府、企业在智慧基础设施之上进行科技和业务创新应用;协同运作——城市的各个关键系统和参与者进行和谐高效地协作。

系统中的系统:六大核心系统(组织(人)、业务/政务、交通、通讯、水和能源)建设,以及彼此互联互通形成协作的“系统的系统”。

一个关键词:四个特征:IBM“智慧城市”特征ISO“智慧城市”——三个层次八大特征数据层次1.具有对城市生活不断增长的数据的装备和设施;2.不同渠道和系统的数据应被容易地进行聚合,并据此获得关于城市运行情况更强大洞察力;3.对不同人或系统的需要,数据应具有不同的表现方式,包括可视化、易获得等。

数据应用层次1.城市决策、管理、服务的各层级的人和系统,应容易获得详细、实时的城市运行状况数据;2.应装备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系统,以帮助城市管理和规划人员及市民进行实时决策。

城市运行层次1.城市运行应可不依赖人直接干预自动运行,以便城市运行更可靠、有效;2.应具有城市协作空间网络,形成促进刺激创新和增长的动态群体组织;3.物质层面和数字层面的城市持续交互,推动决策过程更开放和包容,政府、企业、市民共同建管城市。

不同的城市系统,与包含在其中的人、组织、金融、设备以及基础设施各自地、独立地有效运行。

有效地、无缝地整合,从而实现整体地、协同地运行;ICT技术在城市中的应用,可以有以下两种状态(如下):ISO智慧城市中的“智慧”指的是第二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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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卡通应用情况(L1P7-A3):
计算方法:L1P7-A3分项分数= 30%×b
b:在城市综合交通(公共汽车、地铁、轻轨、轮渡、出租车、公共自行车)、公用事业缴费、社保服务、风景名胜区、社区、园区、停车场管理、商超支付、流动人口管理、社会养老助残等十个领域,在唯一的一张卡上每支持一个领域应用得10分,满分100分。
数据要求: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城市服务L1P7
(7%)
1.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推进“互联网+”城市服务,发展便民服务新业态,实现城市服务与信息通信技术深度融合的情况。
2.本指标由移动互联网城市服务提供情况、移动互联网城市服务公众使用情况、一卡通应用情况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
3.学校无线网络覆盖率(L1P5-A3):
计算方法:L1P5-A3分项分数= 30%×(统一提供并覆盖主要教学区域的无线网络的学校数/学校总数)×100
数据要求:学校范围为中小学校、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教育行政部门(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
数据要求:提供来车信息实时预报服务的方式包括通过网络、手机、电子站牌等方式提供公共汽电车实时行驶或到站信息服务。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L1P2-A3):
计算方法:L1P2-A3分项分数= 15%×(使用电子支付的人次/公共交通出行总人次)×100
数据要求:通过移动互联网使用过城市服务的用户数量取2016年内至少使用过1次移动互联网城市服务的用户。城市常住人口数取2015年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通过移动互联网使用过城市服务的用户数量由腾讯公司微信平台和阿里巴巴支付宝平台提供,用户数量由两个平台统计出的用户数量(A和B)按比例取加权平均取值,即用户数量=[A×(A/(A+B))+B×(B/(A+B))]。该数据由部际协调工作组办公室统一计算并将结果反馈给各省级单位。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2.一站式办理率(L1P1-A2):
计算方法:L1P1-A2分项分数= 30%×(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要求相同。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可以在同一地点或同一窗口即可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就业服务L1P6
(3%)
1.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推进多元化就业信息服务创新模式,以信息化提升就业服务水平的情况。
2.本指标由就业信息服务覆盖人群情况和就业服务在线办理情况两个分项进行评价。
3. 本指标评价得分=3%×两个分项分数之和。
1.就业信息服务覆盖人群情况(L1P6-A1):
计算方法:L1P6-A1分项分数= 50%×∑(每类人群系统数据量/该类人群统计数据量)×100/3。若系统数据量超过统计数据量,即比率如超过1,则按其倒数取值。
1.学校多媒体教室普及率(L1P5-A1):
计算方法:L1P5-A1分项分数= 30%×(全部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学校数/学校总数)×100
数据要求:学校范围为中小学校。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教育行政部门(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
2.师生网络学习空间覆盖率(L1P5-A2):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普及率(L1P4-A1):
计算方法:L1P4-A1分项分数= 40%×(已建立电子病历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数/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数)×100
数据要求: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预约诊疗率(L1P4-A2):
计算方法:L1P4-A2分项分数= 30%×(年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预约诊疗人次/年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100
数据要求:人群类型分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就业困难人口、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口等三类。按人群类型进行系统数据量与统计数据量的比对。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就业服务在线办理情况(L1P6-A2):
计算方法:L1P6-A2分项分数= 50%×b
b:通过网站实现业务经办、自助服务一体机、手机APP、12333电话及短信等4种创新服务模式,每实现1种得25分,满分100分。
计算方法:L1P2-A1分项分数= 40%×(b1+b2+b3)
b1:城市交通公共管理部门具有城市交通运行指数计算和分析能力,能够实时识别洞悉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如满足得60分;不满足则b1+b2+b3得0分,即本项整体不得分。
b2:具有公共发布能力(通过可变情报板、电视、广播、手机APP等公共媒介的至少一种发布)。如满足得20分,不满足得0分。
数据要求: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医疗服务L1P4
(3%)
1.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发展智慧健康医疗的便民、惠民服务,提升健康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情况。
2.本指标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普及率、预约诊疗率和门诊健康档案调阅率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
3. 本指标评价得分=3%×三个分项分数之和。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3.网上统一入口率(L1P1-A3):
计算方法:L1P1-A3分项分数= 40%×(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数量/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要求相同。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在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实现“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需在不同平台间进行多次认证。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要求:移动互联网上开通的城市服务,是指通过各类移动智能终端APP可以使用的生活类和政务类服务。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
2.移动互联网城市服务公众使用情况(L1P7-A2):
计算方法:L1P7-A2分项分数= 40%×(通过移动互联网使用过城市服务的用户数量/城市常住人口数量)×100
b3: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分析达到次干路及以上(城市道路网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如满足得20分,不满足得0分。
数据要求: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L1P2-A2):
计算方法:L1P2-A2分项分数= 45%×(可提供来车信息实时预报服务的公共汽电车线路数/公共汽电车线路总数)×100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交通服务L1P2
(3%)
1.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发展“互联网+”便捷交通,提供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的情况。
2.本指标由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发布情况、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
3. 本指标评价得分=3%×三个分项分数之和。
1.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发布情况(L1P2-A1):
计算方法:L1P5-A2分项分数= 40%×[(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数+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数)/(教师总数+学生总数)]×100。比率如超过1则按1取值。
数据要求:学校范围为中小学校、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教育行政部门(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
数据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公民个人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并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要求:预约诊疗包括通过电话、网站、手机APP等进行预约的挂号,在医院现场挂号预约的不计算在内。数据取2016年度数据(截至到10月底)。
数据来源:城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健康档案调阅率(L1P4-A3):
计算方法:L1P4-A3分项分数= 30%×(年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健康档案调阅次数/年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总数)×100
2.本指标由社保服务在线办理情况、社保自助服务开通率、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情况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
3. 本指标评价得分=3%×三个分项分数之和。
1.社保服务在线办理情况(L1P3-A1):
计算方法:L1P3-A1分项分数= 30%×b
b:通过网站实现业务经办、自助服务一体机、手机APP、12333电话及短信等4种创新服务模式,每实现1种得25分,满分100分。
3. 本指标评价得分=7%×三个分项分数之和。
1.移动互联网城市服务提供情况(L1P7-A1):
计算方法:L1P7-A1分项分数= 30%×b
b:得分由基础部分和加分部分组成。基础部分:生活缴费(至少包含水、电、燃气缴费)、医院预约挂号(覆盖90%二级及以上医院)、机动车违法查询、机动车罚款缴纳、客运交通购票、主要景区购票(覆盖90%三A级及以上景区)、旅游问题投诉等生活类服务,以及社保查询、公积金查询、税务服务、出入境业务、婚姻业务预约、生育证件业务、机动车及驾驶人证件业务、环保问题举报等政务类服务,以上15项业务通过移动互联网每开通1项得2分,满分为30分。加分部分:基础部分以外,通过移动互联网开通的其他城市服务每实现1项得2分,满分为70分,超出35项按满分70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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