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意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料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料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料针对xx省委省政府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经过逐项梳理,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共性问题25个,个性问题26个,共51个),具体如下:1.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有待提升。
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虽然多数同志对xx市的结构性、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都有基本了解,但过多强调历史原因和客观因素制约,存在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环境问题需要长期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的模糊认识,甚至还有环境保护影响经济发展的错误观念。
个别同志存在满足现状、松懈麻痹思想,缺乏久久为功的决心,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走绿色发展之路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
整改目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夯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1)成立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建立市委常委分包重点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分口负责的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我市全面落实到位。
(2)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xx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2019年度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
在2018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时,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3)在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中,依托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等平台,以五大发展理念教育培训为引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比重,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
(4)研究制定对各县(市、区)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7.13•【文号】农科教发〔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农科教发〔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农业农村生态文明。
要深刻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生态观,正确处理“三农”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自觉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要求贯穿到“三农”发展全过程。
要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要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着力解决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要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提高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要深刻把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方法路径,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给子孙后代留下良田沃土、碧水蓝天。
二、加快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技术指南-环办环评函[2018]259号
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技术指南-环办环评函[2018]259号⽣态环境部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技术指南(试⾏)1评估⽬的对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进⾏效果评估的⽬的是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和竣⼯环境保护验收的事中事后监管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依据。
2适⽤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对建设项⽬竣⼯环境保护企业⾃主验收进⾏效果评估的原则、程序、⽅法、内容和评估报告的编写要求。
本指南适⽤于⽣态环境部对建设项⽬竣⼯环境保护企业⾃主验收进⾏的效果评估⼯作。
3评估原则3.1为科学监管服务原则对企业⾃主验收进⾏效果评估是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和竣⼯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技术⼿段,在评估依据、程序、内容、⽅法等⽅⾯必须体现为环境管理科学监督服务的原则。
3.2客观公正原则企业⾃主验收效果评估是评估机构按照《建设项⽬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件要求、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件及批复要求,对建设项⽬竣⼯环境保护企业⾃主验收⾏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技术评估,为环境管理部门规范建设单位⾃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和标准、确保验收内容不缺项、标准不降低提供技术⽀持,评估结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3依据相同原则对企业⾃主验收进⾏效果评估与企业⾃主验收采⽤相同的依据,依据《建设项⽬竣⼯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暂⾏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配套的《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态影响类》等国家或地⽅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
3.4重点突出原则根据不同⾏业环境影响特点,突出评估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可依据⾏业的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3.5双随机抽取原则采⽤随机抽取项⽬和随机安排评估⼈员的双随机⽅式,⽣态环境部随机抽取全国范围内完成⾃主验收的建设项⽬进⾏效果评估。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
赣州汇通铜业有限公司建设铜杆连铸连轧、铜丝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2018年3月28日,赣州汇通铜业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评〔2017〕4号文)组织有关专家、监测单位(赣州市浩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对该公司建设铜杆连铸连轧、铜丝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情况检查验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赣州汇通铜业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赣州市浩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查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赣州汇通铜业有限公司建设铜杆连铸连轧、铜丝生产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屏山创业园B1、B2地块,地理位置为东经116°05′46″,北纬25°57′47″。
公司以废铜为原料,从事低氧铜杆、铜丝的生产。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Φ8mm低氧铜杆、Φ3mm低氧铜丝5万吨的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公辅设施。
计划投资3亿元,目前投资5000万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1.“三同时”情况2017年3月赣州汇通铜业有限公司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编制了《赣州汇通铜业有限公司建设铜杆连铸连轧、铜丝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3月24日赣州市石城县环境保护局对该《报告书》给予了批复。
公司于2016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本项目,于2017年3月建设完成项目。
2017年3月公司在获得赣州市石城县环境保护局的试生产批准后正式开始项目的试生产,2018年 2月 2日委托赣州市浩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赣州汇通铜业有限公司建设铜杆连铸连轧、铜丝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2.环境管理和环保制度企业成立了环境保护机构,制定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企业建立了环境保护档案。
3.环保设施建设情况3.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通过在进料口和扒渣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物料熔化烟气,该部分烟气和炉内燃料燃烧烟气一起进入烟气处理系统。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9号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1适用范围本技术指南规定了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总体要求,提出了验收程序、验收自查、验收监测方案和报告编制、验收监测技术的一般要求。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从其规定,行业验收技术规范中未规定的内容按照本指南执行。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2.1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是指主要因污染物排放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目。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指在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调试、管理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的查验、监测等工作,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
2.3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
2.4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是指预防或减轻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管理或技术等措施。
2.5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报告是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对监测数据和检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得出结论的技术文件。
2.6验收报告验收报告是记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和结果的文件,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项内容。
3验收工作程序验收工作主要包括验收监测工作和后续工作,其中验收监测工作可分为启动、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监测与检查、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五个阶段。
具体工作程序见图1。
验收推荐程序与方法见附录1。
启动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监测与检查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后续工作4验收自查4.1环保手续履行情况主要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初步设计(环保篇)等文件,国家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项目的督查、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建设过程中的重大变动及相应手续履行情况,是否按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规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是否按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
23MW节能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煅烧炉烟气余热发电(2×3MW)节能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8年9月1日,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废气、废水部分进行了验收。
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三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汇报,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名称: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煅烧炉烟气余热发电(2×3MW)节能技改项目建设单位: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技改建设地点: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东北1.5公司,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占地面积1600m2,总投资46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29万元;项目主要建设7台5t/h的余热锅炉,配置2台3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供配电系统和供暖循环水泵房;建设1000m供暖管线接入平阴铝厂现有供暖管网。
项目新增劳动人员34人,实行四班三倒连续运转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27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3日委托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煅烧炉烟气余热发电(2×3MW)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5月18日以鲁环报告表[2009]141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于2009年9月建成投产。
2018年6月,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编制了验收监测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07月19日~07月20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
(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最新)
(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最新)一、有的地方和部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对推动督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保委员会成员单位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推进整改目标和措施:(一)强化政治站位。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抓生态建设就是讲政治、就是抓民生福祉、就是抓高质量发展,就是抓长远、抓可持续,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抓生态xx建设,确保环境质量改善走在全省前列,使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生态xx建设重点工作会议,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明确工作目标。
各级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研究制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市委、市政府分别与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督促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落实工作责任。
市委、市政府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王浩书记、丁绣峰市长任组长;成立市政府系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丁绣峰市长任组长。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包联制度,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加强督导检查。
市委、市政府将督察整改和“退出后十”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市委和市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门督查组,注重现场检查和实地核查,加强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持续跟踪问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函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07.12•【字号】豫环函[2019]341号•【施行日期】2019.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函各省辖市党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全面了解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从2019年6月开始每月调度各省辖市整改任务进展情况,现将近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函告如下:一、总体情况18个省辖市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数量共计1003项。
截至7月5日,各省辖市报送已完成的任务数量为416项,其中郑州、安阳、商丘、济源4市整改进度较快,完成任务数量比例较高;达到序时进度的任务数量为577项;未达序时进度的任务数量为8项,其中,开封市2项、新乡市1项、许昌市1项、三门峡市3项、驻马店市1项;另有2项推进缓慢,其中开封市1项、鹤壁市1项。
二、主要问题(一)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部分省辖市个别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共8项,涉及开封市、新乡市、许昌市、三门峡市和驻马店市。
1. 开封市2项。
第26项“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还有养殖场、鱼塘和砂石场未整治到位”,整改时限为2019年6月底前。
目前,未整改到位的养殖场还有13家;砂石场已全部关停,还有8处砂石场未恢复生态。
第65项“祥符区陈留镇90多家预制板场,大量露天使用袋装水泥,场地没有硬化,搅拌工段密封不严,沙料未进大棚或大棚未封闭,生产和车辆运输过程中扬尘严重”,整改时限为2019年6月底前,持续监管。
目前,陈留镇已梳理预制板厂基本情况,非建设用地的厂房5月12日进行停电停产,建设用地企业与区发改委对接,立项上报,实行网格化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老厂房予以拆除,目前已拆除41家,仍有49家在推进中。
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现场核查工作的函
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现场核查工作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8.06.14•【文号】环办便函〔2018〕147号•【施行日期】2018.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现场核查工作的函环办便函〔2018〕14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2018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的通知》,我部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18年6月19日至6月30日期间对部分建设项目(见附件1)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现场核查。
具体事项如下:一、组织形式(一)召开现场会请建设(运营)单位和验收监测(调查)技术机构参会,介绍有关情况。
(二)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重点为项目建成情况、环保设施及措施的实施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态环境影响情况等,可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或调整内容。
二、相关要求请建设(运营)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在现场核查前提供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环境和污染源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总报告等相关材料原件或电子件。
仅提供电子件的,请在现场会上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已提供原件的,不需重复准备。
请相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现场核查工作予以支持,并派员参加现场核查工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邱立莉冯亚玲电话:(010)8494310984943244邮箱:**************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周炯石峰电话:(010)84915089邮箱:******************.cn附件:1.各有关单位名单2.现场核查的建设项目名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6月14日附件1各有关单位名单1.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3.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沧州冀环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5.正定县昌隆家具厂6.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7.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9.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10.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12.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13.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14.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5.长甸发电厂16.长春市奢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7.五常市金山热力有限公司18.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9.上海化学工业区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20.海盐县鹏年包装有限公司21.费列罗食品(杭州)有限公司22.舟山市衢黄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3.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24.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25.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26.江西洪屏抽水蓄能有限公司27.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威海市南郊热电有限公司29.泰安印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30.淄博市临淄琳山塑料制品有限公司31.德州市顶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32.淄博市临淄经济开发区加油站33.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34.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35.青岛新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36.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37.河南省河口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38.崇左红狮水泥有限公司39.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忠县蓝天环境有限公司41.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42.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43.四川金田纸业有限公司44.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45.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46.武都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附件2现场核查的建设项目名单序号建设项目名称所在省份天津1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规划项目2天津中船重工天津临港造修船基地(第二阶段)项目河北3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总体规划主体工程建设项目4河北河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河北5正定县昌隆家具厂年产500套套房家具项目河北6港清三线输气管道工程7内蒙古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工程内蒙古8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项目内蒙古9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路2×300MW煤矸石热电厂工程内蒙古10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公司扎尼河露天矿新建工程11辽宁辽阳石化启用35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加工俄油节能减排措施完善项目辽宁12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厂扩建工程13辽宁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铁西工厂三期扩建项目辽宁14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多功能皮卡车生产基地项目辽宁15太平湾发电厂长甸水电站改造工程16吉林长春市奢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黑龙江17五常市金山热力有限公司新建热源厂建设项目18黑龙江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荣华立井(荣华一矿)项目上海19上海化学工业区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罐区扩建项目(二期工程)20浙江海盐县鹏年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万平方米瓦楞包装纸建设项目21浙江费列罗食品(杭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巧克力、糖果新建项目浙江22宁波-舟山港衢山港区鼠浪湖岛矿石中转码头工程安徽23安徽淮南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淮化集团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治理清洁工艺生产项目安徽24安徽利辛板集电厂(2×1000MW)新建工程江西25江西赣州沙河工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江西26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山东27万华老厂搬迁MDI一体化项目9.6万吨/年氯化氢氧化生产氯气装置28威海市南郊热电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山东29年生产200万m 2环保镭射包装材料项目山东30淄博市临淄琳山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薄膜项目山东31德州市顶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750套数控机床、孵化器及禽类加工设备项目山东32淄博市临淄经济开发区加油站项目山东33青岛港董家口港区港投万邦矿石码头工程山东34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矿石码头工程山东35青岛港前湾港区迪拜环球码头工程暨青岛港前湾港区迪拜环球码头自动化升级工程山东36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16800万AH 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河南37沁河河口村水库工程河南38崇左红狮水泥有限公司4500吨/天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石灰石矿区)广西39广西右江鱼梁航运枢纽工程广西40忠县涂井乡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重庆41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十一五”结构调整规划——攀钢本部(新3号260m 2烧结机项目)四川42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十一五”结构调整规划--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四川43四川金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再生纸项目四川44兖矿榆林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制油工业示范项目陕西45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甘肃46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武都(两水)至罐子沟(甘川界)段工程甘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8.09.13•【文号】环办环监〔2018〕28号•【施行日期】2018.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察正文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环办环监〔2018〕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近年来,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但也应当看到,一些企业仍然存在违法排污、难以监管等突出环境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纠正违法排污乱象,压实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守法成为常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督促其承担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责任清晰。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负第一责任。
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保障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杜绝超标排污、规范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杜绝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接受执法检查等方面履行领导职责。
企业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对以上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当对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和公众人身、财产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同时,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做到重点突出、提高效能。
一般企业落实“双随机”抽查,发挥“双随机”抽查对各个行业领域、各种规模类型企业的执法震慑作用。
探索建立政府部门间“随机联查”制度,减轻分散检查对企业造成的负担。
孝昌-潜江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孝昌-潜江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在武汉组织召开了孝昌-潜江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依据现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成立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
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河南油田油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油田建设工程公司(施工单位)、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及3名特邀专家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查看了本项目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介绍,以及验收调查单位对调查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评议和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2011年6月,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以鄂环函〔2011〕516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孝昌-潜江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起于孝感市孝昌县陡山乡陆光村的孝昌接收站,途径孝昌县,孝感市孝南区、云梦县、应城市、天门市、仙桃市和潜江市,止于潜江市杨市办事处刁庙村已建的潜江接收站。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输气管道、5座站场以及4座截断阀室,设计输气能力2015年2.8亿标m3,2020年为4.0亿标m3。
其中输气管线起于孝感市孝昌县陡山乡陆光村的孝昌接收站,途径孝昌县,孝感市孝南区、云梦县、应城市、天门市、仙桃市和潜江市,止于潜江市杨市办事处刁庙村已建的潜江接收站,全长154.9km,设计压力为6.3MPa。
孝昌接收站选址于孝昌县陡山乡陆光村付家冲东南侧,设计流量53367m3/h,云梦分输站选址于云梦县伍洛镇顺河村瓦屋湾东北侧,设计流量26758 m3/h,应城分输站选址于应城市三合镇么井村老土湾西南侧,设计流量13183 m3/h,皂市分输站选址于天门市皂市镇下付村梁家么湾东南侧,设计流量11860 m3/h,天门分输站位于天门市候口办事处快活村快活岭西北侧,设计流量25657 m3/h。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9.12.16•【文号】环办环评函〔2019〕913号•【施行日期】2019.12.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环办环评函〔2019〕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和人员: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我部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三、第四季度和2019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常态化技术复核工作,共涉及28个省(区、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审批部门审批的30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现将复核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函告如下:经复核,发现6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环境保护目标遗漏或者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错误、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对上述环评文件相关的6家编制单位及6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5分,相关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上述环评文件相关的3名编制人员责令限期整改六个月,相关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限期整改期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整改期间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作为编制主持人或者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0万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罗福斯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增加年产汽车后控制臂30万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8年6月21日,罗福斯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增加年产汽车后控制臂30万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组由工程建设单位(罗福斯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苏州国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及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同时听取了建设单位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介绍,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罗斯福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地址位于苏州市高新区金沙江路59号,租用苏州国家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B区的10#厂房进行年产前汽车控制臂120万件、后汽车控制臂51.2万件、汽车前下控制臂80万件生产,以上项目均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
2013年公司增加租赁苏州国家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B区的5#厂房(一层车间,建筑面积为2972平方米),委托苏州科技学院编制了《罗斯福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增加年产汽车后控制臂30万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11月27日获得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环保审批意见,档案编号:苏新环项【2013】880号。
项目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17年8月建成投入生产。
项目总投资为50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扩建后员工人数增加40人,生产车间年工作日360日,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小时数为8640小时,就餐外送。
2017年9月,罗斯福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国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扩建项目的验收,苏州国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并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8年3月21~22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测和检查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年产2000吨溴代吡唑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年产2000吨溴代吡唑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2018年5月18日,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根据《年产2000吨溴代吡唑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18〗第9号;《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左乙拉西坦、2000吨溴代吡唑酸、1000吨三氟吡唑胺、1000吨二氟吡唑酸、600吨二甲茚酮、1000吨氟氯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通行审批【2016】240号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在公司本部召开了年产2000吨溴代吡唑酸产品(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变动因素分析单位)、江苏中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齐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废水处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会议特邀了四位环保专家(名单附后)共同组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
与会人员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概况及项目废气、废水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的介绍,审阅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等验收材料,踏勘了项目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海滨四路26号;建设性质:新建;主要产品:年产2000吨溴代吡唑酸;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447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856万元,占8.6%。
本期验收项目建设规模: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入5320万元(全厂投入)。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生产车间和设备:103车间、205车间改造,高位槽、反应釜、真空泵、冷凝器、回收釜、离心机、过滤器、干燥机等等;公用工程:贮运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供热、氮氧供应、冷冻及冷却水、配变电;环保工程:厂内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RTO炉等依托一期;绿化工程;其中新增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同步建设。
重庆乌江银盘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重庆乌江银盘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8年7月31日至8月1日,重庆大唐国际武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组由重庆大唐国际武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保设计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院研究所、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集运鱼系统技术总成单位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施工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期环境监理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隆区移民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移民办公室等单位的代表及三位专业专家组成,对重庆乌江银盘水电站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人员现场检查了工程的生态恢复情况、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查阅了有关资料,听取了重庆大唐国际武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意见:一、工程基本情况银盘水电站位于乌江干流下游,是乌江干流水电开发的第11个梯级,坝址位于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乌江上游约4km处,上距乌江彭水水电站约55km,距乌江河口约94km。
坝址控制流域面积74910km2,占乌江流域总面积的85.2%。
坝址多年平均流量1380m³/s。
银盘水电站装机容量645MW,共设置4台161.25 MW 的发电机组,保证出力161.7MW,装机年利用小时数为4513h,多年平均发电量27.08亿k W·h。
水库正常蓄水位215m,相应库容1.83亿m³,死水位211.5m,相应库容1.46亿m³,总库容3.2亿m³,为日调节水库。
银盘水电站枢纽建筑物由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78.50m)、泄洪建筑物(10个溢流表孔)、电站厂房、通航建筑物(过坝航运设施为500t级)组成。
生态环境局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生态环境局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2018年是我在生态环境局任职一年, 在这一年里, 我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改善环境保护情况、完成服务任务和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
一是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积极参与局级别的环境保护理念宣传
活动。
我积极参与了当地区域环境质量提升工作, 宣传公众参与环保, 传播绿色理念, 引导大众发现节能减排的科学意识和行为, 提高社
会对环境保护的认识, 促进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推动社会生态
文明建设。
二是落实职责, 把好“绿色关”, 推进环保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 我把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作为工作的重大任务, 并为此工作认
真研究, 努力工作, 积极拓展影响力, 全面把握和深入理解生态环
境保护的实践, 及时准确查处违反环保法规, 抓住有利时机, 主动
履行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三是不断改善服务质量, 把客户满意度作为主要目标。
本季度, 我把提高用户满意度放在首位, 积极投工资, 做好服务咨询, 争取
满足客户所有需求。
对工作中用户反馈的建议, 我努力把握其有效性, 不断优化调整, 尽量满足客户的期望, 不断完善和改善服务质量。
四是不断完善系统和流程, 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效率。
本季度, 我通过研究文献, 把握有关环境保护的最新信息, 更新和优化了机构
管理流程, 明确了责任权限, 改善了服务系统, 提高了环境保护工
作的效率。
总结:总的来说, 在过去一年里, 我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不懈地努力, 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有效地改善了环保情况, 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改进系统流程, 有力地推进了机构发展, 完成了局级环境保护工作。
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鸿霖(长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750吨油漆、涂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2018年12月11日,鸿霖(长泰)化工有限公司根据鸿霖(长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750吨油漆、涂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鸿霖(长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750吨油漆、涂料生产线项目厂址位于长泰县兴泰工业区,环评设计年产3750吨油漆、涂料,实际年产油漆450t/a、涂料1500t/a。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项目于2006年1月开工建设,2009年8月进入试运行阶段。
鸿霖(长泰)化工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委托厦门新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鸿霖(长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750吨油漆、涂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6年1月10日获得长泰县环境保护局批复。
(三)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70万美元,环保投资82万元,其中废水治理投15万元,废气治理投资30万元,噪声治理投资10万元,固体废物治理投资17万元,生态及绿化投资10万元。
(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针对全厂进行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项目环评提及的设备清洗工序,现先用混合溶剂开稀水(各种苯类、醇类、酮类、酯类的混合溶液)清洗设备,清洗后的混合溶剂可回用于产品中,不外排;再用自来水清洗设备,此设备清洗废水与厂区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池、中和池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车间清洗;项目目前产量未达到环评设计产量,环评设计产能年3750吨油漆、涂料,目前实际产能年产油漆450吨、涂料1500吨,故对项目执行阶段性验收。
项目环评油漆生产工艺中加热釜改为涂料生产工艺使用,环评涂料生产工艺中搅拌缸改为油漆生产工艺使用。
环境保护意见反馈报告范本
环境保护意见反馈报告范本<h2>环境保护意见反馈报告范本</h2>尊敬的环境保护委员会,我写此封反馈报告以就我居住的社区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关切并希望得到您的指导和支持。
1. 背景介绍我所居住的社区位于城市的中心地带,人口密集,经济繁荣,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大量工厂和交通运输对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噪音污染也日益加剧。
2. 环境问题分析2.1 空气质量根据我们居民的观察和相关数据统计,社区的空气质量呈现下降趋势。
工业废气的排放和车辆尾气是主要污染源,严重威胁居民的健康。
我们建议加强工厂的排放管控,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并增加公共交通工具以减少私家车使用。
2.2 噪音污染社区中心地带的商业区噪音污染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品质。
尤其是夜间,酒吧和俱乐部的噪音扰乱了居民的休息。
我们建议建立严格的噪音控制政策,并在商业场所周边设置隔音设施,以减少噪音污染对居民的困扰。
3. 建议和措施3.1 政府部门应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通过组织环保教育活动和宣传栏,在社区内普及环保知识,鼓励居民参与环保行动。
3.2 立法部门应加强环境污染惩罚力度,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处罚,并加大力度打击非法垃圾倾倒行为。
同时,建议修改相关法规以提高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处罚力度。
3.3 执法部门应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率,加强对排污企业和噪音污染场所的检查,确保相关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4. 结论通过本次反馈报告,我希望引起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重视。
我们希望您能够制定相应的措施,促使社区环境保护问题得到改善。
只有以环保为出发点,才能实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健康生活。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社区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与支持,期待能够看到积极的改变。
谢谢。
此致,XXX(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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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意见
一、考核内容
1、新建、扩建、改建一、二、三产业和各种规模养殖场,建前环保审批率100%(20分)。
未经市以上有权部门审批,擅自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每个扣5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未经市以上有权部门审批,或未按有权部门审批的环保手续建设项目,每个扣3分。
2、XX年以前已建一、二、三产业和规模养殖场,未报验收或“三同时”验收不达标的,年内全部报市镇验收达标(10分)。
每有一个项目不报验或报验不达标扣2分;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每次扣6分。
3、非规模化养殖畜禽粪便的处理(15分)。
未与小规模养殖户签订防治粪便污染承诺书的,一户未签扣2分;见一个粪坑未加盖扣0.5分;畜禽粪便直排或蓄粪池溢出污染四周环境的,见一次扣1分;每有一次举报市以上政府或部门扣2分。
4、搞好“6.5”世界环境日和环保法规宣传(5分)。
永久性宣传标语少于4条以上,每少一条扣0.5分;村广播室每月宣传一次环保法规,每少一次扣0.2分;“6.5”世界环境日期间,未按镇政府要求开展活动的扣1分。
5、垃圾处理(5分),按镇“五位一体”管护办公室逐月考核分析算,随便乱倒或焚烧生活垃圾,群众举报或被镇发现每次扣0.5分,被市以上发现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每次扣1.5分。
6、做好环境信访调处工作(10分)。
未积极配合镇以上主管部门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每起扣2分。
确有环境污染问题,因村组干部不制止、不报告、不处理引发重复信访、集访、越访的,每起每次扣5分。
7、完成镇下达的燃煤锅炉整治和污染企业取缔、整治监管任务(15分)。
不能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具体任务待市政府下达后另行发文。
8、及时巡查发现、制止、上报污染源(10分)。
每有一个污染源不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镇以上主管部门查处的扣2分。
9、建立环境保护工作网络并运转正常(5分)。
每有一个组无专兼职环保信息员的扣0.2分,村(居)内企业无专兼职环保员每缺一名扣0.5分。
10、危险固废和医疗固废安全处置率100%(5分)。
村卫生室无医疗固废收集桶扣1分,村卫生室医疗固废物不送卫生院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扣1分;村内有危险固废物或不明污染物,不及时向镇汇报采取安全处置措施,每例扣1分。
二、加减分办法
①每新建成一个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4分;②各项考核内容扣分不超过基本分。
三、考核办法
由镇生态办牵头,采取季节性和阶段性工作专题考核,常年性工作、平时抽查,年终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