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30•【字号】赣府厅字〔2018〕56号•【施行日期】2018.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5月30日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进一步改善鄱阳湖生态环境,提升鄱阳湖水质,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更高层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入手,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着力推进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动依法治湖、科学治湖、社会治湖,形成科学合理湖泊治理和保护工作格局,筑牢长江中游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二、主要目标开展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岸线综合整治、生态保护和修复7个方面重点工作,到2020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4 3%、3 8%以上。
(一)工业污染防治方面。
依法依规清除距离长江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岸线及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未入园的化工企业,依法关闭“小化工”企业,全面加强化工企业环境监管。
新时期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
封面故事COVER STORY新时期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解读Strategic deployment for comprehensively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 beautiful China in the new era■文 / 刘长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2023年7月17日至18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时隔五年党中央再次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
大会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系统部署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取得巨大成就,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新征程上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一、大会深化和发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形势与任务作出研判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出了四个“重大转变”、五个“重要关系”和六大“战略任务”,这既是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巨大成绩的系统总结,也是对新时代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高度凝练,充分表明我们党对生态环境治理规律的认识在持续深化,为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
一是总结分析了新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成就与实践经验,精辟概括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出现了“四大转变”。
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正式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个坚持”,充分反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价值观、发展观和治理观。
五年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辉煌成就,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生态环境治理出现了四个“重大转变”:从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从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从实践探索到科学理论指导,生态环境质量空前改善,经济发展绿色动能不断增强,为全球绿色低碳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8〕20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8〕203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13日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精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自然生态保护,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保障生态安全、增强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的可持续性。
坚持综合协调,协同推进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工作,将生态保护红线措施落实情况和成效纳入领导干部考评体系,确保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不重叠,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为加快建设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提供生态保障。
二、主要目标2019年制定《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完成龙泉驿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以下简称12个区(市)县]的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2020年建立以区(市)县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的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纳入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
泰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实施方案 .doc
泰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63”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更大幅度地改善环境质量、更加有效地规范环境秩序,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及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18年三个行动计划(见附件)。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环保督查和“263”专项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深入实施2018环境执法提升年“五三”行动计划,全面组织、全域覆盖、全员参与、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泰州。
二、总体目标经过一年努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化解,环境风险得到管控,生态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降到4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9.4%。
——水环境质量持续巩固,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3.3%,无劣Ⅴ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城市主要内河水质有所改善;地下水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完成已搬迁关闭化工遗留地块调查工作,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确保不发生土壤环境风险事件。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同比削减5.0%、7.0%,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9.13%、8.89%、6.85%、6.45%。
三、工作任务(一)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坚持“产业压煤、准入控煤、电力减煤”三管齐下,推动非电用煤总量稳步下降,推动耗煤设施关停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实现长效减煤。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
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目标指标。
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区域范围。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交警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交警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2018年X县环保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清单》部署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构建完成重污染车辆预警查扣机制。
通过缉查布控系统,提升科技执法含量,加强路面重污染车辆发现能力,提高路面民警反应速度,达到对重污染车辆违法通行的快速发现、快速查处。
(二)科学组织、严格管控主城区大货车绕行、禁行工作。
坚持“外围疏导”思想,科学组织、积极引导大货车通过外围国省道路绕行X程区;严管严控,在主城区进城口、重点路段等关键节点建设执勤岗亭,通过开展常态化执法,彻底堵塞大货车违法进市通道。
二、工作重点(一)重点区域以主城区过境国省道路、各路段关键节点和周边道路为重点。
(二)重点车辆以大货车、柴油农用车、拖拉机、黄标车、渣土车、报废车为工作重点。
(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大货车、柴油农用车、黄标车、渣土车、报废车违法通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伪造变造号牌、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抛、洒、滴、漏”等行为。
三、组织机构大队成立以大队长X任组长,政委X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道路车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大队长X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中队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措施(一)掌握详实数据,加强检验。
车管所要系统性梳理已淘汰未拆解黄标车数量、属地和其他详细信息。
严格落实机动车环保检验制度,对车辆污染物排放检测不达标的车辆,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持续开展环保检验机构整治工作,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缉查布控系统应用,及时发现违法车辆。
大队指挥中心要将车管所提供的未拆解黄标车牌照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在全县范围内借助科技手段,科学预警查处。
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2018年修订)
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20•【字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施行日期】2018.01.2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2009年3月1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2018年1月2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资源管理第三章水污染防治第四章植被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五章开发建设管理第六章农村环境保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渭河流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渭河流域内的生产、建设、生活以及进行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其他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渭河流域系指向渭河干流汇水的区域。
第三条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统一规划、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综合治理、加强法治、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渭河流域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水、林业、农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渭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省渭河流域管理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渭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水、林业、农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应当明确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
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7.13•【文号】农科教发〔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农科教发〔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农业农村生态文明。
要深刻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生态观,正确处理“三农”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自觉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要求贯穿到“三农”发展全过程。
要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要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着力解决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要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提高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要深刻把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方法路径,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给子孙后代留下良田沃土、碧水蓝天。
二、加快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9.12•【文号】国办发〔2018〕87号•【施行日期】2018.09.1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201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
7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提出建立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为落实上述相关要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范围此次清理的范围是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清理的重点是,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精神,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规定。
二、清理职责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由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国务院各部门在开展清理工作的同时,认为法律、行政法规存在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应当提出具体建议、修改方案和修改废止理由;对于涉及有关法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于涉及有关法律立改废释工作或者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的,应报请国务院依法提出相关议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函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07.12•【字号】豫环函[2019]341号•【施行日期】2019.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函各省辖市党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全面了解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从2019年6月开始每月调度各省辖市整改任务进展情况,现将近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函告如下:一、总体情况18个省辖市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数量共计1003项。
截至7月5日,各省辖市报送已完成的任务数量为416项,其中郑州、安阳、商丘、济源4市整改进度较快,完成任务数量比例较高;达到序时进度的任务数量为577项;未达序时进度的任务数量为8项,其中,开封市2项、新乡市1项、许昌市1项、三门峡市3项、驻马店市1项;另有2项推进缓慢,其中开封市1项、鹤壁市1项。
二、主要问题(一)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部分省辖市个别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共8项,涉及开封市、新乡市、许昌市、三门峡市和驻马店市。
1. 开封市2项。
第26项“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还有养殖场、鱼塘和砂石场未整治到位”,整改时限为2019年6月底前。
目前,未整改到位的养殖场还有13家;砂石场已全部关停,还有8处砂石场未恢复生态。
第65项“祥符区陈留镇90多家预制板场,大量露天使用袋装水泥,场地没有硬化,搅拌工段密封不严,沙料未进大棚或大棚未封闭,生产和车辆运输过程中扬尘严重”,整改时限为2019年6月底前,持续监管。
目前,陈留镇已梳理预制板厂基本情况,非建设用地的厂房5月12日进行停电停产,建设用地企业与区发改委对接,立项上报,实行网格化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老厂房予以拆除,目前已拆除41家,仍有49家在推进中。
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8.08.30•【文号】环规财〔2018〕86号•【施行日期】2018.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统筹兼顾,以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优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为重点,以推进环保产业发展为抓手,以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为保障,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释放发展活力,激发有效投资空间,创造公平营商环境,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
以解决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问题为导向,强化生态环境政策措施对促进产业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的正向拉动作用。
坚持改革引领。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简政放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坚持分类施策。
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差异性,统筹兼顾,着力体现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制定的科学性和执行的公平性、严肃性。
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整治工作变得尤为迫切。
只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整治,才能守护碧水蓝天,构建美丽中国。
因此,本文旨在提出一份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环境执法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
应建立健全环境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权益。
针对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严格依法处理,形成震慑力,切实维护生态环境的整体利益。
二、推进污染治理污染治理是生态环境整治的重点工作。
应加强对排放污染源的监管,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废水、废气、废渣处理设施建设,确保达到排放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空气、水质。
三、加强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效措施。
应加大对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力度,恢复湿地、植被、水体等生态系统功能,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四、推进资源合理利用资源的合理利用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
应加强对资源的节约利用,鼓励开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降低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推动环境宣传教育环境宣传教育是培养公民环保意识的重要途径。
应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环保知识的了解,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六、加强环境监测评估环境监测评估是生态环境整治的重要保障。
应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估,及时掌握环境变化趋势,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法规是保障生态环境的重要依据。
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环境资源的保护,规范环境管理行为,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形成严格的环境保护法治体系。
综上所述,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方案需综合考虑环境执法、污染治理、生态修复、资源利用、宣传教育、监测评估和法规强化等多方面内容,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构建美丽中国的未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2018┃中国林业产业┃主题链接┃关注 2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年2月7日),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无居民海岛等。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但是,我国生态环境总体仍比较脆弱,生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贯彻落实30 关注┃主题链接┃中国林业产业┃2018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有效手段,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
现就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18年学习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纪要
2018年学习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纪要2018年X月X日,市政府副市长XXX在市城乡建设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学习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
副秘书长XXX,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城乡建设委关于浮山果艺生态园规划设计方案的汇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方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
会议指出,浮山生态建设和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加强浮山管理工作不能局限于被动保护、维持现状的发展方式,必须创新思路,在坚持浮山自然性、生态性和公益性的前提下,尊重现实,兼顾社区权益,探索一条可行的利于浮山保护、建设和管理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新路。
会议确定:一、进一步明确浮山北麓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自然保护、依山就势、生态恢复、惠及民生"的指导思想,坚持自然性保护,不进行商业性开发;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随山而设,防止大兴土木、大开大挖;引种栽植优良树种,恢复山林植被和生态环境,营造生态园艺特色;坚持环境改造与生产经营相结合,兼顾社区和居民利益;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部门管理与社区经营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力争用1-2年的时间,将浮山北麓建成集植物科普、生态体验、休闲观光、登山健身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园。
二、进一步优化浮山北麓生态建设规划方案。
要在浮山生态公园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实施、配套建设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时序,注重细节和品质,构筑人性化自然生态公共开放空间。
基础设施建设要本着生态、环保、节能的基本思想,严格控制建筑数量和体量,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保护生态,节约投资,原则上不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园区内的现有房屋能够作为管理用房使用的可适当进行改造利用,违法建筑要坚决拆除。
可增加必要的公厕、景亭、垃圾箱等配套设施。
建筑外观尽量采用木质结构,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压缩道路建设规模,减少支线道路,适当增加人行通道,保留兼顾消防、管理功能的必要主线道路。
上下水、电力及电信管线等基础设施暂不安排建设,照明可利用太阳能、风能解决。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9.01.17•【文号】环办气候函〔2019〕71号•【施行日期】2019.0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对气候变化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厅(局):根据《“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工作,完善配额分配方法,夯实数据基础,确保数据质量,我部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有关工作的范围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具体行业子类参见附件1)中,2013至2018年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温室气体排放符合上述条件的自备电厂(不限于以上行业),视同电力行业企业纳入工作范围。
二、工作任务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厅(局)(以下简称地方主管部门)组织上述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和第三方核查机构,按照以下程序,抓紧开展工作。
(一)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及制定监测计划。
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2019年3月31日前根据已分批公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2014〕2920号和〔2015〕1722号)要求,核算并报告其2018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及相关数据。
此外,根据配额分配需要,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须按照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核算并报告上述指南中未涉及的其他相关基础数据,2018年度新纳入工作范围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附件3要求制定并提交排放监测计划,用于规范有关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和核算活动。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06.26•【文号】交规划发〔2018〕81号•【施行日期】2018.06.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交规划发〔2018〕81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
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更好地服务交通强国和美丽中国建设。
到2020年,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圆满完成,绿色交通制度基本健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加强,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出行比例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通过继续努力,到2035年,基本实现交通运输发展与自然和谐共生,交通运输生态文明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简报
生态环境保护简报今年以来,我县领导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保问题,积极加大环保投入,多次召开环保相关会议,在市政府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空气质量有所好转,环保投诉事件明显减少。
县政府、县委、环保局等各相关单位,积极落实各自责任,对市上反馈涉及我县的4个方面32个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立即制定了整改措施。
8月12日县委书记李万岳主持召开的县委十四届六十四次常委会会议,会议听取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战略部署上来,提高认识、履职担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为圆满完成整改任务、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打牢基础、做好准备。
县政府已将《古浪县县2018年市政府环保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各相关单位,敦促各单位按照自己职责,抓好贯彻落实,从8月20日起每10天通报一次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截至8月22日,市上反馈涉及我县中的32个问题中,已完成3个,其余29个环保生态问题正有序整改中。
29个问题中,除6个问题暂时没有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外,其余23个问题均要求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整治。
目前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均有所降低,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得到初步安全处置,。
但是环境治理任务仍然繁重,问题整改形势不容乐观。
下一步将针对目前仍未完成整改整治的问题,强化责任,加大人力和物力的投入,严格按照考核规定,及时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的工作进行考核,推进生态环境的改善。
接下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严峻形势。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吸取县污水处理厂违法案件教训深刻。
二是抓好环保问题整改。
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达到预期目标。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发[2018]22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2018.06.27【实施日期】2018.06.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8年6月27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
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目标指标。
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环境保护政策与法规2018年8月7日
• (5)环境标准是环境保护法实施的工具和环境保护实施 的依据。 • (6)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范,如民法、 刑法、经济法、劳动法、行政法中,也包含不少与环境 保护相关的法律规范,这些也是环境保护法体系的重要 组成部分。 • (7)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例如:《保护臭氧层维也纳 公约》、《京都议定书》(二氧化碳)、《防止危险废 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等。
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基本思想:把消除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实施在经济开发和建设过程之中, 实施全过程控制,从源头解决环境问题。转变“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修 复”的环境保护道路。 (2)“谁污染、谁治理” 由20世纪70年代初 “污染者负担”的提出引申而来。新形势下,这一政策的 内涵已拓展为“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 (3)“强化环境管理” 提出:1983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因为中国在短期内不具备依靠高投入治理污染的条件,中国现有的许多环境 问题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由此国家提出了强化管理的环境政策。 措施:加强环境立法和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 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2、我国环境保护的单项政策
单项环境政策我国的环境管理的基本思想、方 针和政策的补充和具体化。 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行业政策、技 术政策、经济政策和能源政策。
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指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的专项环境政策。
产业政策
环境产业发展政策 环境保护产业渗透于 国民经济的各领域。强调 发展环境治理产业。在可 持续发展战略下,环保产 业将是极具发展潜力的高 新技术产业。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 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 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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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
一、增强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由于耕地质量退化、农业环境污染、生态功能递减等不利因素影响,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生态系统退化与农产品供给要求提升的双重压力。
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成为农业生态系统破坏的主要原因,农业源与工业源污染迭加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大隐患,农业生态资源利用率低成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
供销社是为“三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扎根农村,与“三农”息息相关,必须抓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养殖企业发展生态化畜禽养殖产业,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促进源头减量。
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设施养殖工艺,完善技术装备条件。
(二)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拓宽农作物秸秆开发利用途径,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主要利用方式,宣传引导农民和多部门协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培育发展秸秆收储运等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较为完善的秸秆还田、收集、储存、运输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可持续运行的综合利用格局。
(三)推行化肥减量使用。
推广高产、高效、环保施肥技术,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推进施肥方式转变;推广使用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鼓励
农民积造农家肥,施用商品有机肥,推广秸秆粉碎还田、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推广种植绿肥,优化用肥结构,推进有机肥资源利用。
(四)推行农药减量使用。
按照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的工作要求,落实“控、替、精、统”技术路线,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集成推广农药减量增效综合技术模式,加快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
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指导农民科学用药,精准施药,提高农药利用率。
(五)积极推进农膜利用。
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储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宣传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树立环保意识,全面推广使用0.01mm以上加厚地膜,加快可降解地膜、地膜残留捡拾。
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强化农膜回收利用管理。
(六)做好老旧汽车报废回收拆解和更新、再生资源回收及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防止环境污染。
(七)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燃放的安全管理,确保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资质健全、布局合理、安全可靠,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
三、工作要求
一是系统上下高度重视。
各县区要始终把优化生态环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要成立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制定常效机制,经常抓,经常问效。
二是狠抓管理,严格责任。
坚持从自身做起,对影响生态环境的生产项目或产业单位严格把关。
在供销社系统项目申报上,凡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项目,无论效益好坏,扎紧口袋坚决取缔不报。
凡系统内申报新成立企业,只要与全市环境
规划不协调,无论市场前景如何,一律劝阻不办,对已经成立的该类企业,不迁就,不吝惜,坚决收回,尽力维护和优化生态环境。
三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以今年的“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宣传栏,宣传人与环境相互依存、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的重要意义,促进广大干部群众环境意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