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三百三十”创建活动实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60号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60号)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公司:为提高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厅制定了《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分类2.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申请表(四联单)(略)二O一O年六月九日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等活动。
第四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详见附件1)。
第五条重大设计变更由省厅提出审查意见、报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省厅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和项目主管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审查决定或审批。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7.05.19•【字号】•【施行日期】2017.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提高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水平。
省厅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5月19日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15〕29号)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7〕49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以服务社会公众安全便捷出行为主线,以解决社会公众反映最迫切、最突出的问题为导向,以环境卫生和文明服务为重点,强化服务功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关注日常、关注服务、关注细节,扎实有序开展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实施、严格标准、加强监管”的原则,立足基本服务和日常管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服务设施维修改造,强化标准化服务措施,促进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基本实现公共设施完善、环境卫生整洁、秩序维护良好、服务文明优质、文化建设突出的目标,积极争创“全国百家示范服务区”和“全国优秀服务区”,彻底清除不达标服务区,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我省服务区文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尹如军副组长:双培亮曹焱代建伟刘国杰成员:刘皓夏彪刘渤谷源王翔牛鸿武张梦晓王绍峰杜晓伟刘峰刘军姚宏伟姚献洲翟天玺马海君刘志远魏广涛杜荣军麻力杜道敏刘道宏任有勋刘国宣张建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夏彪成员:林发达朱智慧黄宝琪卢洋刘森陈琳邱建成三、实施步骤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活动,从2017年5月3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字号1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交财〔2005〕43号2关于明确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计算拆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征〔2007〕5号3关于下发《河南省交通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交办〔2008〕15号4 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构造物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评审制度》的通知豫交建管〔2009〕86号5 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6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60号7 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交运管﹝2010﹞6号8 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相关制度的通知豫交法﹝2010﹞9号9 关于增设超限运输车辆网上行政许可审批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路政〔2011〕14号10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豫交安监〔2011〕12号11关于进一步强化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豫交建管〔2011〕66号12 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交〔2011〕68号13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和计量支付管理的通知豫交文〔2012〕2号14 关于加强全省内河水运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交〔2012〕3号15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重大项目专家评议论证、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豫交〔2012〕40号16关于进一步开放服务区经营市场加快推进服务区经营专业化进程的指导意见豫交〔2012〕112号17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2〕153号18 关于进一步严肃查处投标资料造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的通知豫交文〔2012〕251号19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2〕396号20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2〕501号21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交文〔2013〕29号22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际公交安全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交〔2013〕12号23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交〔2013〕32号24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应急保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2013〕93号25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普通干线经营性收费公路回归公益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豫交文〔2013〕1号26关于强力推进全省公路桥梁和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通知豫交文〔2013〕136号27关于进一步加快交通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3〕144号28 关于印发《河南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3〕175号29 关于推广应用桥梁预应力智能张拉压浆系统等质量控制技术的通知豫交文〔2013〕186号30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强力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3〕224号31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通知豫交文〔2013〕250号32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罚没收入收缴管理的通知豫交文〔2013〕380号33关于积极开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通知豫交文〔2013〕460号3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3〕494号35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改河南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交文〔2013〕576号36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3〕593号附件2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字号1关于规范对社会中介机构委托行为的通知豫交财〔2004〕63号2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驻客运站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豫交路运〔2005〕33号3关于下发《河南省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豫交办〔2008〕16号4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77号5关于高速公路交通机电工程施工招标有关事宜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80号6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开展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豫交建管〔2011〕42号7关于在河南省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中使用电子图纸的通知豫交规划〔2011〕285号8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国道和省道建设项目计划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豫交〔2012〕44号9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监管的通知豫交文〔2013〕601号。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21.06.07•【字号】豫交建管函〔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豫交建管函〔2021〕11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河南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13445工程”各项目建设单位:为推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豫交文〔2020〕61号)深入实施,促进高速公路“13445工程”质量管控水平、安全保障水平、信息化应用水平、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提升,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省厅制定了《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7日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为推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豫交文〔2020〕61号)深入实施,进一步明确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目标任务,全面提升高速公路“13445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大工程要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以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为主线,以创建优质工程为目标,将“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的建设理念和“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价值倡导贯穿到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全过程,全面推进高速公路“13445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2.06.04•【字号】豫交文[2012]396号•【施行日期】2012.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2〕396号)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共设施的服务功能,切实体现服务区以公益服务为主的基本属性,维护高速公路的窗口形象,根据行业规章和有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共设施的服务作用,准确体现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功能定位,维护高速公路的窗口形象,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09〕31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豫交〔2009〕20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厅高管局)《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豫交高管〔2010〕25号),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已开通运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以下简称服务区)。
经批准暂缓开通运营的服务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服务区公共设施是指为司乘人员提供公益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服务区场区内的房建类设施、道路类设施、机电类设施和设备类设施等。
房建类设施主要包括服务区综合楼、员工宿舍、公共卫生间、配电房、水泵房、垃圾房、围墙、国旗杆、广场洗手池、凉棚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门窗、吊顶、隔板等相关设施。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升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交通运输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制定了《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本行动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在三年内,实现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的提升,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领先水平,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便捷、高效运行。
二、主要内容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实施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2.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责,规范养护人员的行为和工作程序,确保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3.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养护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确保养护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4.加强设备更新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高速公路养护设备,逐步淘汰和更新老旧设备,提高养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5.完善养护技术标准制定高速公路养护技术标准,确保养护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动养护技术的创新和提升。
6.加强勤务管理对高速公路养护勤务进行全面管理,加强对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养护工作的全面落实。
7.加强协作与沟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沟通,形成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联动机制,共同推动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实施措施1.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实施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2.加大投入力度逐年增加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投入力度,保障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开展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养护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4.推动设备更新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高速公路养护设备,提高养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5.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养护工作的质量。
四、预期效果通过本行动方案的实施,预期将达到以下效果:1.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领先水平。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网多路径识别系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4〕493号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网多路径识别系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网多路径识别系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4〕493号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根据工作部署,为实现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按“实际路径收费,实际路径拆分”,拟在全省实施高速公路网多路径识别系统工程。
现将《河南省高速公路网多路径识别系统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14年8月4日河南省高速公路网多路径识别系统工程实施方案按照省厅《关于河南省高速公路网多路径识别系统工程详细设计的批复》(豫交文〔2013〕766号文)要求,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实现高速公路通行费按“实际路径收费,实际路径拆分”,进一步提升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拆分的科学性、准确性,提高高速公路信息化服务水平,保障运营安全、资金安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采用433MHz射频技术构建全省高速公路网多路径识别系统,主要建设内容为:路侧标识站、复合通行卡、通行卡读写器、管理工作站、联网收费软件升级等主要设施,以及门架、光电缆、备份电源等配套设施。
(一)主要设施新建路侧标识站102套(含天线和路侧控制器等);更换复合通行卡读写器4525台;复合通行卡200万张,其中,单向卡190万张,双向卡10万张;新增省中心数据服务器2台、管理终端4台;路段分中心服务器44台、管理终端88台;升级改造全省联网收费软件(含省中心、分中心、收费站、车道软件)。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0.09.26•【字号】豫交[2010]77号•【施行日期】2010.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交〔2010〕77号)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扩权县(市)交通局,厅直属有关单位,交通投资集团,厅机关有关处室,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公司:为进一步加大对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增加政策和过程管理的透明度,省厅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情况,制定了《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实施办法2、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公开内容细化环节表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六日附件1: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大对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增加政策和过程管理的透明度,形成“政策透明、制度公开、要求明确、管理有效、监督到位”的长效机制,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为主要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正、依法办事,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预防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河南省高速公路的优质、高效、健康发展。
二、责任主体和实施范围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从发展规划至竣工验收涉及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公开,各阶段实施内容的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
三、实施内容和要求(一)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公开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建设计划的编制,要坚持公开论证和科学评估制度,规划编制中,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的意见,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建议权。
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公开内容: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五年规划和年度开工建设计划公开方式:文件、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等公开范围:全社会公开时间: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监督检查部门:省交通运输厅(二)项目立项审查、审批管理公开咨询、勘察、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咨询报告、勘察、设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应阶段的技术规范要求,综合考虑沿线地方政府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需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文件完成后,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行业审查后,按管理权限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或上报其他有关部门。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2013年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2013年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7.11•【字号】豫交文[2013]461号•【施行日期】201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2013年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3〕46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运输局、高管局,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省收费还贷管理中心,厅机关有关处室: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单位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按照河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3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纠组〔2013〕7号)的部署,省厅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2013年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7月11日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2013年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按照河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3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纠组〔2013〕7号)的要求,省厅决定继续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基层单位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环境。
二、创建活动对象全省的道路(公路)运输管理所、高速公路收费站。
三、创建活动内容(一)落实承诺情况。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智慧高速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智慧高速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智慧高速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引领作用,践行智慧交通,全面提升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水平,根据《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推进智慧交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文件精神和我省加快智慧交通发展实施意见要求,更好推进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信息化发展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我省建设网络经济强省的发展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以高速公路为代表的交通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强科学预测分析和决策管理,服务管理协同应用创新,提高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公共服务信息普惠能力,加快推进我省智慧高速公路建设,为交通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原则——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以信息科技为引擎,借创新之力驱动,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交通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智慧高速公路建设,促进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决策智慧,预测高效大数据应用分析是智慧高速公路的智慧引擎,是建设智慧高速公路的关键。
强化大数据分析,有效盘活行业数据,挖掘数据潜在价值,为管理决策和预测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智慧高速公路向更加智慧、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的目标迈进。
——资源整合,协同共享以制度化建设为手段,全面推动信息共享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发展。
强力促进信息资源整合,实现信息资源最大增值。
积极推进跨部门、跨系统、跨行业的共享协同,全面提高智慧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公众能力。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2.01.21•【字号】豫交[2012]14号•【施行日期】2012.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2012〕14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村公路建管水平和服务水平,巩固发展成果,保持农村公路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我省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交通运输部对农村公路工作提出的“扩大成果、完善设施、提升能力、统筹城乡”的基本要求,省厅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现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河南省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省九次党代会部署,践行“科学发展,交通先行;中原崛起、交通先行;三化协调,交通先行”,全面提高我省农村公路建管水平和服务水平,改善农民出行条件,经研究,决定2012年至2015年在全省开展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务实发展、以人为本、着力为民”为理念,以服务新型城镇化新型农业现代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重点,以“扩大成果、完善设施、提升能力、统筹城乡”为基本要求,以“省市指导、以县为主”为基本原则,着力建设十县、百乡(镇)、千村农村公路示范单位,着力打造河南农村公路品牌,着力探索完善农村公路建管养机制,着力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出行条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文明示范路”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文明示范路”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0.12.15•【字号】豫交[2010]95号•【施行日期】2010.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文明示范路”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2010〕95号)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有关单位,交通投资集团,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按照《河南省高速公路文明示范路实施方案》(豫交工[2005]9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历年经验,省厅制定了“文明示范路”评比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五日河南省高速公路“文明示范路”评比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全省高速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在《河南省高速公路文明示范路实施方案》(豫交工[2005]92号)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辖区范围内正在运营的高速公路,评比以路段为基本单位。
第三条“文明示范路”里程控制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车运营总里程的60%以内。
第四条“文明示范路”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一评,每3年为一届,到期后需重新申报、评定。
第二章申报办法第五条“文明示范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路段管理单位申报,同一个路段管理单位管辖的不同路段时可分别申报。
每年可申报一次,应在每年10月底前将申请材料上报厅高管局。
第六条申报所需材料及要求:(一)“文明示范路”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二)申请报告(正式文件);(三)汇报材料。
包括创建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和突出特点,相关照片、视频资料等;(四)所报材料全部为A4纸张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整齐。
第三章评比标准第七条强制标准1.技术状况指数≥90;路面国际平整度指数IRI≤1.5,其中单幅每公里IRI 最大值≤2.3m/km;路段内无桥头跳车,无四、五类桥梁和危险隧道。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公路服务区“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公路服务区“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21.06.25•【字号】豫交明电30•【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公路服务区“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明电30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有关单位,交通投资集团,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根据交通运输部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安排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公路服务区“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859号),省厅制订了《河南省深化公路服务区“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25日河南省深化公路服务区“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公路服务区“厕所革命”,全面补齐发展短板,不断优化提升服务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部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安排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公路服务区“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公路服务区“厕所革命”,力争到2021年底,省域内客流量排名前50%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卫生间基本实现设施完备、厕位充足、卫生整洁、生态环保,公众“如厕难”和“卫生差”问题基本解决,无障碍服务不断优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布局进一步优化,卫生服务设施体系更加健全,运营机制逐步完善,公共卫生间保持卫生整洁,有效满足公众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则(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深入推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公厕创建活动,以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厕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统筹推动普通公路服务区的公共卫生整治,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创建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创建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交文[2013]333号【发布部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日期】2013.05.24【实施日期】2013.05.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创建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交文〔2013〕33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河南创建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交通运输行业2013年安全河南创建工作任务,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省厅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创建2013年行动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5月24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创建2013年行动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关于安全应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紧把握“五个更加注重”的实践要领,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抓管理、重预防、强基础、上水平,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态势,为交通运输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水上交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无责任事故,道路运输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企业负责人、安全应急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健全完善应急工作监测、预报、预警和处置演练等机制,努力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保持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一)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深入开展以创建平安公路、平安高速、平安车辆、平安车站、平安船舶、平安港口、平安渡口、平安工地、平安校园、平安院区、平安春运为重点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文化,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队伍素质。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全省高速公路“三百三十”创建成果的决定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全省高速公路“三百三
十”创建成果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
•【公布日期】2015.02.02
•【字号】豫交文〔2015〕44号
•【施行日期】2015.0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全省高速公路“三百三十”创建
成果的决定
豫交文〔2015〕44号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为全面提高全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三百三十”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4〕326号)要求,自“三百三十”创建活动正式启动以来,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加强交流,互学互比,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形成了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的良好局面,全省高速公路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突破,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均有了明显提高。
根据创建结果,决定授予沪陕高速公路新区路政大队等13个路政大队“十佳路政大队”称号,济广高速公路豫鲁收费站等16个收费站“十佳收费站”称号,京港澳高速公路鹤壁服务区等13个服务区“十佳服务区”称号。
授予董素红等107名同志“路政标兵”称号,王丹等120名同志“明星收费员”称号,王恒涛等
116名同志“明星服务员”称号,王萌等16名同志“明星机电维护员”称号。
希望获得“三百三十”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拼搏进取,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为全面提升我省高速公路管理水平和交通运输行业整体形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2月2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15年2月3日印发。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发展改革委: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政研〔2017〕131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2月14日“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河南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政研[2017]131号)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河南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部署要求,聚焦交通出行、运输物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聚焦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评价、奖惩和宣传等关键环节,逐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为全面提升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有力推进法治河南建设,营造优良的信用环境,提升河南整体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1.坚持问题导向。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2.05.04•【字号】豫交文[2012]336号•【施行日期】2012.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单位的通知(豫交文〔2012〕33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2012〕14号)的精神,按照《关于推荐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单位的通知》(豫公路农〔2012〕89号)的要求,根据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推荐,省厅专家组评审,厅务会研究,确定全省“十、百、千”创建活动33个示范单位。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示范单位名单济源市、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项城市、新密市、通许县、新安县、鲁山县、汤阴县、内黄县、淇县、新乡县、孟州市、沁阳市、清丰县、鄢陵县、临颍县、灵宝市、宛城区、新野县、虞城县、光山县、罗山县、扶沟县、遂平县。
二、实施要求1、各示范单位要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科学做好示范区整体项目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报厅公路局审核,省厅审定后批复。
2、各示范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规划进行实施,并安排足额的财政资金进行配套,与省补资金比例不低于3:1。
3、厅公路局将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省厅批复的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组织验收,并择优表彰、奖励。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公路运输【发文字号】豫交[2007]18号【发布部门】河南省交通厅【发布日期】2007.05.19【实施日期】2007.05.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2007〕18号)各省辖市交通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提高高速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完善通行条件和服务水平,实现养护管理规范化。
根据《公路法》、《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学习国外和外省同行好的做法,参考我省已有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十九日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提高高速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养护管理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以车为本,强化服务理念,提升养护水平。
通过经常性、及时性、预防性养护,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保持设施完好,优化行车环境,实现“畅通、安全、温馨、舒适、美观”的养护目标。
第四条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管理、改革创新;依靠科技、提高质量;反应快捷、保障畅通”的方针,开展以路面养护为中心的全方位养护工作。
第五条省交通厅是全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称省厅高管局)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养护行业监管工作,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以下称管理单位)负责所辖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维修保养(小修)、专项(中修)工程和大修工程实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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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三百三十”创
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文化活动
【发文字号】豫交文[2014]326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4.05.28
【实施日期】2014.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三百三十”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交文〔2014〕326号)
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按照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创建覆盖面,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全面提高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和服务质量,拟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三百三十”创建活动,现将《河南省高速公路“三百三十”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5月28日
河南省高速公路“三百三十”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六个交通”建设目标,结合高速公路行业特点,在原“双百三十”创建的基础上,拟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三百三十”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省高速公路“管理争第一、服务创一流”的总体要求,以为民服务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导向,通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的办法,积极推进“三百三十”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高速公路整体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
二、活动内容
河南省高速公路“三百三十”创建活动内容是:在全省高速公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承担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运营管理第一线,创建“三百”,即百名明星收费员、百名明星服务员和百名路政标兵;“三十”,即十佳收费站、十佳服务区和十佳路政大队(以下简称“三百三十”)。
充分展示我省高速公路一线职工“职业形象好、岗位素质高、优质服务好”的时代风采,在高速公路系统掀起“争创先进集体、争当优秀标兵”热潮,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评选条件
已经获得“双百三十”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参加本次创建活动,经年度复核合格后,继续保留荣誉称号。
各单项创建工作评审委员会分别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评比细则,并印发全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和省辖市路政管理机构执行。
“三百三十”评选首先需要满足的如下基本条件:
(一)“三百”评选条件
1.明星收费员(含机电运维员)
明星收费员评选基本条件:
(1)在收费站直接从事收费工作满1年(含)以上的;
(2)在星级收费员评选活动中获四星级(含)以上称号;
(3)收费30万元/年(含)以上,发卡快速、准确;
(4)无服务质量投诉记录;
(5)获得省厅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道德模范、微笑服务竞赛活动的标兵,或在全省高速公路收费员业务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明星机电运维员评选基本条件:
(1)在基层机电运维工作岗位上工作满1年(含)以上;
(2)专业技术精,业务能力强,能够独立完成收费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