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给集中采购工作带来哪些变化
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基本情况_0
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基本情况我国从1996年开始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试点,2003年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
几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
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1998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1亿元,2004年达到了2136亿元,今年预计达到2500亿元,平均每年采购资金节约率在11%左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全国改革形势一样,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贯彻《政府采购法》,工作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大。
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后,财政部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了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工作,研究起草并向国务院上报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以部长令的形式颁布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会同监察部联合制定发布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并结合中央单位实际制定了《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与此同时,各部门也将制度建设工作摆到改革的突出位置,水利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先后制定了本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国务院新闻办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陆续出台了一些专项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还依法制定了操作规程和工作人员守则等内部规章。
上述这些工作不但为深化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而且为规范管理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几年来,各部门、各单位围绕“扩范围、上规模”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采购级次由一级预算单位逐步扩展到二级、三级直至基层预算单位。
我国政府采购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我国政府采购面临的挑战与机遇面临的挑战: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法规建设还不完善:一是立法层次低。
除《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外,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法规均是只具有指导意义的部门规章,法律的严肃性及约束性明显不足。
二是立法不统一。
各地在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时,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特点, 分别拟定了一些办法和规定, 实施的范围、内容和方法存在较大差异。
三是政策法规不配套。
中央和地方政府负责采购的主管部门虽然颁布了具体的采购方法、措施和规定,但系统差、不配套,很多应该颁布和出台的措施仍未出台,如供应商的市场准入、采购人员的从业资格、采购货款的支付、采购招标的具体实施等都没有明确的准则, 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健康、规范发展。
2.管理体制的缺陷就目前而言,招投标市场政府采购法规建设和管理体制已明显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制约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障碍。
1.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还不够深入。
采购人、执行机构与监管机构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
部分采购当事人依法采购意识不强,违规实施政府采购的现象不容忽视。
2.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
各部门对于行业人的招投标活动集管理、监督和执法职能于一身,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既是相关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加剧了部门保护和行业垄断,致使招投标领域的腐败行为时有发生。
3.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1.市场秩序混乱。
对招投标市场主体的行业准入把关不严,缺少长远的规划布局,形成“招标公司”林立的无序竞争状况,违法违规的现象时有发生。
2.目前, 全国性的政府采购市场还没真正形成, 政府所需的物资和服务主要由各地各部门分散采购, 这既不能实现批量采购的价格效应, 其采购方式又难以规范, 而且还容易导致地方保护主义、贪污腐败等, 国家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也难以真正得到贯彻执行。
另外, 随着国际贸易在政府采购中的渗透, 以及世界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 政府采购已成为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程度的标志之一。
心得体会 深刻学习政府采购法个人学习心得
深刻学习政府采购法个人学习心得操作上遇到了一定的困难,经过几来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应明确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问题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问题,实际是"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模糊不清问题。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指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由于以前国家法律、法规对"财政性资金"这个概念没有统一的规定,政府有关部门、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对"财政性资金"的理解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一致,导致大量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没有参加政府采购,有些项目需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逐部门、逐单位、逐项目去做工作才勉强纳入政府采购,给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增加了工作量。
另一方面,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规定不清晰,也给违规处罚带来困难,如果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不加明确,在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对没有参加政府采购人进行处罚,很容易导致行政复议。
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范围作出明确规定。
(一)、行政单位财政性资金。
包括一般预算拨款,基金预算拨款,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而直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使用的预算外资金。
(二)、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投资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和基本建设收入。
(三)、采购人为了履行部门职责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使用需要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偿还的国家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担保所筹集资金,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各种借款等。
《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投标法》在实践中的冲突与解决对策
《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投标法》在实践中的冲突与解决对策一、政府采购领域及招标投标领域的司法实践现状(一)政府采购领域的司法实践现状我国在政府采购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众多,目前发挥效力的主要为《政府采购法》,除此之外,国务院针对政府采购工作前后出台过四个行政法规,分别是1999年6月1日出台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国务院各部门机关试行政府采购的意见》,2002年10月7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03年8月18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及2009年4月10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而旨在改变目前政府采购领域法律法规不健全现状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目前仍在征求意见中。
(二)招标投标领域的司法实践现状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招标投标法》。
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而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规定:对于招标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中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和受理投诉,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及其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的执法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因此国务院各部门也各自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对其所辖范围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如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颁布的《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颁布的《民政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具体到笔者所在省市,在招标投标领域浙江省在2005年颁布了《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宁波人民政府2003年通过了《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后来宁波市发改委又印发了《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宁波市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法律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全国知识竞赛试题答案(答案全对版)
1.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原则。
A.公开透明B.公正C.公平竞争D.诚实信用答案:ABCD 依据: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 关于财政性资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B.财政性资金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C.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D.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答案:AC(D有点模糊)依据:条例第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3.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B.使用非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C.使用非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应参照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D.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答案:ABD 依据:条例第二条第三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规范的“服务”包括()。
A.公务员向政府提供的服务B.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C.政府向公务员提供的服务D.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答案:BD 依据:条例第二条第四款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5. 关于集中采购目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B.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C.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的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D.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答案:ABD (容易多选C)依据:条例第三条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知识竞赛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全国知识竞赛试题1.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原则。
答案:ABCD2. 关于财政性资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答案:AC3.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答案:A BCD(BC有点模糊)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规范的“服务”包括()。
答案:BD5. 关于集中采购目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答案:ABD6. 关于集中采购目录的确定和公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答案:AD7. 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当()。
答案:AB8.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一系列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答案:D9. 政府采购政策可以通过()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答案:ABCD10.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答案:A C11. 关于“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答案:A12.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发布于()。
答案:C1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回避。
答案:C1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的,应当回避。
答案:ABCD1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的,应当回避。
答案:ABC16. 关于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回避,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答案:ABC17.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提出回避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解读.pptx
学海无涯
1 为保证评审专家“随机”产生,防止评审专家终身固定,明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 部门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或 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2 明确评审专家的评审要求和责任。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根据采购文 件规 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3 强化对评审专家的失信惩戒。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 平 台。 4 针对评审专家不同违法行为的性质,区别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其评审意见 无效 ,不得获取评审费,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 行 政处罚,以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既使其从业受到限制,又使其经济 上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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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无涯
亮点一:强化源头与结果管理 从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引发的公众广泛关注的案件看,突出问题是质次价高和低价恶性 竞争。针对乱象,主要细化并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 管理的规定。政府采购监管实践表明,解决这类问题仅靠加强采购程序监督是不够的,还需 要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做到采购需求科学合理,履约验收把关严格,减少 违规操作空间,保障采购质量。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从注重采购过程转向注重采购结果 , 从关注“谁来买”向“专业地买”转变。这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向实现“物有所值”迈进 的 一大举措。 具体的三项治理措施为: 1 明确采购人需求责任,采购人应科学合理确定。其中规定,采购人应当厉行节约, 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技术、服务 、 安全等要求,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采购标准应依 据经 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确定。 2 规范采购方式的选择。2012 年社科院的相关报告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凸显了 集中采购中协议供货采购的高价问题。针对实践中因协议供货导致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 价 格的问题,《实施条例》规定: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适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 应当 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但紧急的小额零星货物项目和有特殊要求的服务、工程项目除外 。中央 单位集中采购中已逐步形成批量集中采购为主、协议供货为辅的格局。 3 强化验收环节把关。“床垮垮”“黑心棉”等事件突出反映了政府采购在验收环 节职责 不清、把关不严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 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 具 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 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亮点二: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防止暗箱操作,遏制寻租腐败,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 正,《实施条例》按照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目标导向,在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面提 出了五项规定: 1 项目信息须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信息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项目预算 金额应 当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还应当 将 唯一供应商名称在指定媒体上公示。 2 采购文件须公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 将招 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等采购文件同时公告。 3 中标、成交结果须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 成交 结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 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 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020年7月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解读.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解读主讲老师刘荣丽第一节《实施条例》概况一、出台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是为了更好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多年来,政府采购总规模从2002年的1 009亿元上升到2013年的16 381亿元。
但是,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质次价高、效率低下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关注和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质疑。
媒体频频曝光:采购的U盘变身itouch4的“豪华采购”、斥资千万元购买10万套“次品”课桌椅、十多家企业竞争报价最高者竟中标,以及“床垮垮”“黑心棉”“问题新华词典”等事件。
这些弊端的暴露,有必要制定出台配套行政法规,细化法律规定,充实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在执行环节上严守死防。
《实施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制化,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实施条例》是在《政府采购法》既有框架内对政府采购制度作出的进一步细化、明确、重大补充和完善,对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政府采购科学管理,防腐祛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二、制定原则《实施条例》共分九章七十九条,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制定过程中,主要把握了四个原则:一是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制定,同时也注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做好衔接。
二是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发挥政府采购的调控作用,保障政府目的的实现。
三是创新政府采购管理理念和方式,在严格采购程序管理的同时,强化采购需求和结果管理。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解读
• 行政法规 706
国务院
• 地方性法规 8600
地方人大
• 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 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
2011年10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律体系》白皮书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概况
法律 行政法规 财政部规章
规范性文件
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 购法实 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 18号令
与《合同法》相衔接,如合同签订、履约验收、 民事责任的规定
的责任,重视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 二是扩大社会监督渠道,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三是明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法律地位,规范政府购
买服务行为。 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增强政府采购的调控作用。 五是完善规则设计,保证评审专家公平、公正评审 六细化相关主体的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保证责任追究有法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市场零售价每本19.9元,补贴14元,相当于7.0
折。 商务印书馆向此次全国范围内采购的省级新华
书店供货的折扣是5.8折,约合每本11.5元。 云南超低价5.5折盗版、湖北《学生新华字典》,
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形象。 采购的竞争性,采购方式,资格把关,验收把
关
湖南邵阳政府采购“问题课桌椅”
同时,我国正在进行的加入GPA的谈判工作,也需要 从制度层面予以策应。
天价采购
预算(预算标准) 采购需求标准(配置标准) 公开(社会监督) 采购人责任(主管部门)
政府采购盗版《新华字典》案
2012年财政部、教育部将《新华字典》纳入国 家免费提供教科书范畴。中央下拨17亿元专项 资金,按照每本《新华字典》14元的标准计算, 由各省(市)教育部门、财部门实行政府采购, 免费发放。
浅析《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1)
期
后,政府采购法》制定前的工程 定将 会 加剧 “ 《 两法 之争 ” 面 的出 局 均适用于《 招标投标法》 《 ,政府采 现 。 购法》 第四条已明确规定 : 政府采
购工 程 进行 招标 投标 的 , 用 《 适 招 标投 标法 》 这 些规 定本 来不 会产 。
资、 谁决 策 、 收益 、 谁 谁承 担风 险 ”
的基本 原则 。 鉴 于 除 上述 规 定 外 , 没有 还
府集 中采购 , 个 项 目 2 万 元 以 单 0
录 范 围。
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改建、扩建
工程 及装 饰修 缮 工程 列入 部 门集 中采 购 ,这些 具 体做 法 与上 述两 部法 律规 定是 相 悖 的 。况 且 ,工 《
4第 八 条 规 定 : 级 人 民政 . 省
府 可 以 授 权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生歧义 ,但事实上政府采购 目录 府 根 据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公 布 的 集 中
自中央 到地 方还 是将 部分 工 程列
采 购 目 录 和 采 购 限 额 标 准 制 定 适
入 , 20- 2 1 年江西省省级 用 于 本 行 政 区 域 的 集 中 采 购 目 录 如 09 -02 - 9
财 政 性资金 进行 的采 购 。小 部分 购 法实施 条 例》 中另 行规 定 。 使 用财政 性 资金 ( 政 性资 金不 财 占控 股 或者 主 导地位 )进 行 的采 购 ,其他 法律 有 规定 的,从其 规
采购 的规 模 效应 , 项 社会 、 各 经济
功能 也无 从发 挥 。
2陈贝力,谈< . 《 招标投标法)
浅谈对政府采购的认识
经济管理浅谈对政府采购的认识胡 萍 成都房地产信息档案中心摘要:我在成都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近几年从事政府采购及其相关工作。
从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到2015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施行,个人感觉到政府采购工作正逐步向全面规范、公开透明迈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出台也为实际采购工作增强了可操作性,指明了方向。
仅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过“天价采购”,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我觉得这跟采购人员对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个人的素养也有很大的关系,我相信随着政府采购法制框架的完善,采购人一定能够高效便捷地采购出质高价优的货物、服务及工程。
现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对政府采购的认识。
关键词:政府采购;规范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0-0069-02一、政府采购的概念所谓的政府采购就是国家不同层级单位、机关部门、团体组织利用财政资金依法科学采购预定的货物,或者采购标准限额范围以外的货物等。
理解这个概念我们要掌握四个要素。
政府采购的主要对象时国家事业单位、机关部门以及团体组织,其中并不包括国有企业或者不依靠财政存活的团体组织。
国家事业单位主要是政府为了进一步实现目标而专门创设的事业法人;团体组织则是不同党派及政府批准的社会团体组织。
1.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也就是说把用来还款的财政资金当作借贷的资本。
国家事业单位、机关部门、团体组织的采购过程中使用的资金不仅包含财政性的资金,也包含非财政性的资金,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项目需要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规定;无法明确辨别采购资金种类的,需要满足政府制定的统一采购法规。
针对政府非税收入的收费等工作我们应该严格按照收支区分管理的方法进行创新。
早在前几年,我国就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即不同单位的预算外收入都统计到预算工作中,这类收入应该全部上交给国家,根据相关的法规要求,不同级别的财政部门应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把预算外的支出全部归纳到预算管理范畴内,因此我们应该在落实预算管理工作之前认真核实其是够满足财政资金的相关标准,进一步判断出其是否属于政府的采购管理范畴。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9.20•【字号】内政发〔2015〕113号•【施行日期】2015.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意见内政发〔2015〕113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切实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政府采购制度是政府依法行政、配置资源、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施条例》进一步解释、延伸和细化了《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对于更好地实施《政府采购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条例》、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宣传培训,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实施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坚定不移地依法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二、理顺政府采购管理执行体系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统称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集中采购机构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非营利事业法人,是代理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采购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法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权职统一、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制约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浅析《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10)
浅析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征求意见稿)o () 1
一 ,
江 西方兴科技 有 限公 司 汪才华
江 西恒泰路桥 工程 有 限公 司 姚仕 源
21 年 1 1 1 00 月 13,国务 院
基 上所 述 , 议 将本 条修 改 加政 府采 购 活动 ” 建 的行政 处罚 , 从 理论 上说 对其 处 罚只适 用 于该县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情节较重的,
可 由该 财政部 门提 请 上级 财政 部
废标处理 ,也就意味ຫໍສະໝຸດ 供应商所 提交 的投 标 文件 或响 应性 文件 在 实 质性 条 款 上 应 该 是 相 同 的 , 那 么此 处规 定 为 “ 实质 性条 款 多处
供 应 商提供 虚假 材 料 、虚 构
具体如下:
1第九 十 九 条 规 定 : 中采 . 集 购机构 从 事营 利活 动的 。责令 限 期 改正 ,给 予警 告 ,有违 法所 得
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在处罚期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
员依 法给 予处分 。 2 第 一 百 零 五 条 第 一 款 规 . 定 : 商有 下 列情 形之 一的 。 供应 列 目的采购 ” ,或更 上一 级 的省 、 自 治 区 、直 辖市 范 围内甚 至全 国范 围内, 规定 “ 到过 禁止 参加 政府 受
事实进行质疑或投诉 ,情节严重
的 ,处 以采购金 额 千 分之五 以上
门列入 不 良行 为 记 录名单 ,在 上
级 财 政 部 门 同级 的 人 民政 府 的 行
千分 之 十以 下的 罚款 ;并 由财 政
政 区域 内一至三年 内禁止参加政 出现 雷 同视 为 串标 ”反倒 失 去 了
。
浅谈中会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浅谈《中会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于2015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加强了采购需求控制、履约验收管理,在前期和后续两个方向延伸了政府采购的过程管理;明确对中小微企业及节能、环保和不发达地区及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能够发挥政府采购对市场经济的导向作用;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工作职责,建立了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新的《条例》有很多亮点,对今后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立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都将起到巨大的作用。
在此,尝试对《条例》进行解读,希望加深认识理解,及时修正工作中的细节偏差,学习运用法律思维,来保证实际工作中每一个环节做到“有法可依”和“合理行政”,促使我们的工作“程序透明、依法履职”。
一、《条例》对相关概念予以明确,认识更到位。
1、“财政性资金”。
《条例》第二条指出,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2、“集中采购”。
《条例》第四条指出,政府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3、“分散采购”。
《条例》第四条指出,政府采购法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4、“采购代理机构”。
《条例》第十二条指出,政府采购法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非营利事业法人,是代理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023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考试题及答案
2023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考试题及答案一、单择题1.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D)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A.国务院B.省级人民政府C.省级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2.采购文件(C)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A.必须B.应当C.可以D.不得3.如果本单位有特殊要求,需要自行采购的,必须经(A)批准。
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B.本单位领导C.主管部门D.集中采购机构4.依《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的,招标内容由(C)依法在批复中确定。
A.投资申请报告审批部门B.招标申请报告审批部门C.资金申请报告审批部门D.财政申请报告审批部门5.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D)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A.特定B.全国范围内C.专业D.不特定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支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
(B)A.30,70;15,30B.30,60;10,30C.40,60;20,40D.20,60;15,307.除(B)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A.询价B.单一来源C.竞争性谈判D.竞争性磋商E.公开招标8.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向(C)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意见?A.公共服务项目的管理部门B.财政部门C.社会公众D.供应商9.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B)。
A.自行采购B.部门集中采购C.委托采购D.招标采购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D)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深刻学习政府采购法个人学习心得
深刻学习政府采购法个人学习心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个人学习心得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有效形式我国从1999年起部分省、市实施了政府采购制度,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使政府采购纳入法制化轨道《政府采购法》实施几年来由于没有出台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在具体操作上遇到了一定的困难,经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应明确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问题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问题,实际是“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模糊不清问题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指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由于以前国家法律、法规对“财政性资金”这个概念没有统一的规定,政府有关部门、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对“财政性资金”的理解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一致,导致大量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没有参加政府采购,有些项目需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逐部门、逐单位、逐项目去做工作才勉强纳入政府采购,给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增加了工作量另一方面,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规定不清晰,也给违规处罚带来困难,如果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不加明确,在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对没立足采购岗位,精准廉政防控2015年一季度学习心得反腐倡廉,立足精准作为一名在政府采购一线的工作人员,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反复不仅要在个人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及改善体制上下功夫,更应该精准的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明确主体责任一、立足自身,精准定位工作内容在思想上要明确,“应该干什么?什么可以干?什么不能干!”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我们应该立足自身岗位,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对待供应商和业主单位都应该保持令人满意的服务态度,对待采购工作应该不怕吃苦,不怕丑,不怕问,不怕麻烦,细致检查每项技术参数也要意识到我们的工作任务是为供应商和业主单位提供政府采购服务,而不是吃拿卡要,态度生硬,解释不清,采购环节不透明,给予评审专家倾向性建议只有明确并精准定位工作性质,才能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二、强化监督,精准定位社会监督群体在监督过程中,不仅要意识到上级部门是监管的第一位,更加要认识到,所有参与政府采购环节的参与方均应该是社会监督群体,包括:业主、供应商、专家评委、采购工作人员和所有可能获得政府采购服务的相关人士只有意识到,政府采购不仅仅是一双两双眼睛在注视,而是千千万万双眼睛在看着,才能增加社会责任意识,提升政学习心得笔记时间:2015年月日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今天的交班会后,我们采购科在李科长的主持下,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作为刚开始施行的采购管理条例,为我采购科的具体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以下是我个人的一些学习心得:1、其中,第二十八条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但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除外该条规定了我院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30万元的,属于违规的我采购科在以往的工作中也发现类似问题,特别是部分临床科室因特殊情况急需采购设备或物品,为保障临床科室需要和工作顺利开展,我科室在经过领导审批后,也会采取非公开招标的其他方式采购物资和设备新条例出台后,要求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更认真的了解和把握科室的实际需求和动向,在集中招标采购中,适当的为类似的紧急情况预留采购数额,避免公开招标外的紧急采购2、对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的一些新要求或者变动:如《条例》新增加的需要提交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条例》的规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不同的处罚机关,不同的地方政府,不同的行业系统等,此数额有所不同在确定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较大数额罚款时,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再查找相关规定3、《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以前,某些代理机构设置很短的招标文件发售期限,限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则成为不可能供应商如果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烟草公司榆林市公司办公物资采购项目一、投标书致:陕西省烟草公司榆林市公司根据贵方“招待用品”招标采购货物公告投标邀请,签字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本2份我方承诺如下 1.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103元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 天内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米脂县银河东路66号电话:139****9033投标人代表签字:杜向前投标人名称:米脂县米脂婆姨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12-12-24米脂县米脂婆姨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成立(高晓均)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2012年12月24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2012年12月24日到2013年3月24日止,特此证明投标单位米脂县米脂婆姨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12-12-24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杜向前日期:2012-12-24注:本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单独提交若有折扣声明,请与本表一并装订和密封米脂县米脂婆姨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5-预备党员学习心得体会预备党员学习心得体会在今年的工作和学习中,通过资料学习、座谈会、思想汇报等多种形式,在党支部的领导和指导下,作为预备党员我总结了一些学习心得体会,我个人的思想认识也有了新的提高通过观察经济生活中的种种现象,个人对于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伟大构想,又有了新的认识体会科学发展,在注重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科学,因为发展有时候是盲目的,无政府状态的,这就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有可能经济发展了,文化发展了,但是环境破坏了,资源浪费了,人民的生活非但没有跟好的改善,反而要为发展过程中的副产品付出沉重的代价通过科学管理,统筹规划,做到速度、质量、效益并重,注重以人为本,保障民生,人性化发展,甚至可以牺牲一定的速度来保障资源、环境等关乎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一年是一个极不平凡的年份,金融危机给我国的冲击,国内外多种不利因素存在,党和国家在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大方向下,通过实施多种有利政策和刺激措施,使国内经济依然保持了高速的增长势头,各项经济指标企稳向好的形式更加明朗化这充分体现了党在思想认识上的高度科学性和预见性,充分体现了党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合理性,更加充分的体现了党对于新形势下如何坚持三个代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积极努力和伟大成就深入学习体会和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对于政府、企业、团体、家庭甚至是个人都有良好的指导作用在本年的工作中,本人通过运用科学发展的理念,积极在工作中探索适合本职工作的方法和思路,通过向领导学习,向党支部成员学习等手段,及时向领导和党网支部反馈工作中的思想心得同时注重在工作中体会不足和容易出错的地方,积极完善和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技能,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工作之事无大小,不管是在库房管理岗位还是在采购管理岗位,我都科学的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不能说哪个网作就一定比别的工作重要,应该科学、统一的来看待问题,看到各个岗位的工作预备党员学习心得体会预备党员学习心得体会所以在工作中,我尽量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对于领导在工作中提出的新的想法和新的思路,我也积极参与学习讨论,认真总结学习心得,争取在多方面学习和领会好领导的意图,以及对工作的指导作用站在领导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对自己的工作又有了新的认识,对工作的深入开展有了新的思路同时在工作中,不管是日常工作,还是出差加班,我都本着以身作则,处处起带头作用的思想,在本职工作中挺身而出,主动分担,为其他同事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当然,在工作中,难免有疏忽和失误之处,我本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原则,在思想汇报中着重体现自己对于事件的认识和整改思路,向党支部汇报各项思想认识和个人心得,积极学习其他成员的优秀的工作思路和良好的工作品格有理由相信,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通过响应党中央开展的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党支部的指导和自身的学习,我的思想认识水平将会有一个更大的提高面对新形势下公司经营工作和本职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一定能够在党支部和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更加科学、和谐的完善自己的工作,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和进一步开展来年的工作奉献力量预备党员学习心得体会#from 预备党员学习心得体会来自end#漫漫xx载,xx大经历数十轮风风雨雨的坎坷里程,走过忧伤,流过汗水,历经喜悦,收获教训勤勤勉勉耕耘桃李,有着汗水和血泪,也有着永不停息的奋斗与挑战xx年的风雨兼程,她一步一个脚印,描绘了一幅又一幅精美画卷,伴随着多少莘莘学子快乐成长xx载沧海桑田,她一天一副模样,谱写着一页又一页辉煌篇章,带给了我们无限荣光但,这一切的荣耀,已经属于了过去,先驱的身影也渐渐消淡,我们曾经艰苦卓越,我们曾经自强不息,我们曾经屡越辉煌,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的是xx大她丰富的积淀;辛酸的发展道路上记载了她曾经迈过的步履足迹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72年的艰苦卓越,让xx大人从来没敢忘记奋斗与拼搏的意义而此刻,xx大即将迎来一个富有挑战意义的关键时刻,23天后的今天,将迎来评估团对我校为期一周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这是我们将要面临的一次严峻挑战,同时也是一次机遇预备党员学习心得体会文章预备党员学习心得体会出自,此链接!作为今日的xx大学子,同时也因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我们当责无旁贷的站出来在这场攻坚战中比贡献,争先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迎评促建添砖加瓦,不断进取创新,尽显xx大青年风采,共创xx大明日辉煌明天作为xx大学第十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我们非常荣幸的聆听到我校党委书记、校长旁征博引、推心置腹的党性培训课程这次党课是对我党性修养路程上的鞭策和熏陶,郑书记所让我敬佩的不止于对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理论深度研究和对中国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轻车熟路书记谦卑的治学之道、校长带病授课视教学为使命的教学态度更是让我钦佩、折服通过这次简短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当代充当思想先锋队的大学生,不应满足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浅度认识和学习,而应该以先锋队的身份深刻学习和研讨,立足实际,源于生活,倡导积极、上进、有序的政治学习生活氛围;不应该满足于对社会制度、国际形势的简单关注,而应该以制度为基础,以国际形势为背景,密切的关注、探讨国内外政治动态,用实际行动在广大学生中引导正确的社会观点,并用正确的行为导向来表达政治理念和政治思想;不应该满足现状,逃避进步;不应好高骛远、眼高手低、人云亦云;不应爱慕虚荣、勾心斗角、畏惧艰难作为预备党员学生工作中的骨干,思想上的先进者,生活、学习中的先锋者,在迎接我校本科评估的关键时刻,务必走在迎评的最前线,充分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首先,发挥党员先锋先锋模范作用,热爱xx大,维护xx大,以主人翁的姿态来迎接我校本科评估工作,脚踏实地,尽己所能有道是道虽迩,不行不进,事虽小,不为不成xx年的岁月,xx大给与了我们豪情万丈的自信,今天,我们肩负历史给与我们的使命,我们成了xx大的主人,我们应该时刻牢记校兴我荣、校荣我幸的主人翁意识,作为xx大的一名学子,我们的成长和发展都与学校发展紧密相联,学生是评估的最终受益者,更应该借以评估的契机,促发展、促学风、促文明、促提升,不断修正自己、完善自己,脚踏实地,尽己所能,自觉做好基础文明建设和学风建设,关注评估的每一个细节,把握每一个瞬间,从宿舍到教室,从课上到课间,从言语到行动一点一滴、一丝一缕,都代表着xx大的点点滴滴,正所谓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一叶一菩提xx大是大海,而我们是汇聚在大海中的水珠,无论风云变幻,波涛凶猛,我们都是相连的一个整体,我们并肩作战,我们顽强不屈,xx大是一朵丁香花,她已含苞待放,等待着我们不经意的瞬间绽放,xx大的明天辉煌,也是我们明天的辉煌其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时时关注迎评,积极参与迎评,自觉服务迎评郑书记教导我们,党员的先锋不是说话大声,不是穿着时尚,不是出风头、好表现;党员的先锋是积极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主动为学校分忧解难,党员的先锋是紧密团结身边的人群,牢牢铭记党的指示,党员的先锋是困难在前,享乐在后,先锋是表率、先锋是号召、先锋是榜样、先锋是标杆,在我校迎评关键时期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号召身边同学紧紧围绕在评建工作之中,以学习为中心,创建校园优良学风,以文明建设为附衬,营造健康向上文化活动氛围;以文明为准则,塑造高雅、幽美的校园文化人人都是得分手,人人都能做贡献,自觉服务,主动参与,为同学立标杆,为学习立榜样,我们既然选择成为一粒种子,就应萌发出希冀的嫩芽,我们既然选择成为一枚音符,就要奏响属于我们的乐章预备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今天通过党组织领导的谈话学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预备党员的很多不足,以前我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的学习只是停留在表面的学习而没有进行深刻而详细的理解,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预备党员学习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学习心得明确了党的性质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通过这次谈话,我正确地理解了共产党员应该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一切的正确入党动机明白入党,意味着要比群众多吃苦,意味着比群众多挑重担、多做贡献,意味着比群众多作牺牲通过这次谈话,还使我对党的知识有了更加深刻地理解,增强了党性,更加明确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不仅要解决组织上入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同时,通过这次谈话,我还应该加强对时事政治的了解和对学校、社会周围的关注,一个人不能只看到小己,而忽视了大家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应该在思想上与党与时俱进,和党保持统一,了解社会发展动态,认识社会发展趋势在与领导老师的交谈之后,我不仅认识到了我自己的错误,还懂得了以后我该怎么去做。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探析
332021年25期 (9月上旬)经营管理摘要: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深入实施,政府采购在效率、公平、廉政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同时,鉴于政府采购还存在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正确的履行、集中采购机构缺乏竞争机制等问题,不断推动政府采购深化改革,使其不断适应新时代政府采购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已经摆在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关键词:政府采购;深化改革;探析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深入实施,各级财政支出方式得到不断的优化和发展,政府采购在效率、公平、廉政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与此同时,在政府采购的实施过程也存在着各类不同层次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对政府采购工作蒙上了负面效应,同时,也影响着政府采购的执行效率和作用。
大力强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使其不断在新的阶段中适应新的采购要求、适应政府采购理论和实践体系健全发展的需要,已经摆在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一、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重要性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深改委会议,并审议通过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除了要求健全科学高效的采购交易机制、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之外,还要求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而且要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措施方面进行强化、不断改进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机制,最重要的还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形成政策功能完备、交易规则科学高效、法律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健全、采购主体职责清晰、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这是第一次在中央层面对政府采购方面工作进行改革定调,也显示出政府采购在我国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位置。
推动政府采购进行深入的改革,解决目前政府采购制度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改进优化,使其建立起现代化的政府采购制度,这是深化改革的一个总体目标。
二、现有问题的梳理和原因分析这些年来,全国上下讨论了多年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如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围绕着这个问题,政府采购工作也在十多年的探索中不断完善和优化。
但目前还存在着一些影响政府采购高效实施的因素,影响着政府采购的具体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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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细化 了采购工作的程序和 标准
条例》 细化 了 ( ( 政府采购法 中一些 原则性规定 , 对政府采购实践 中遇到的一 些问题作出了 明确解释 , 并对 1 8 号令等规 章 中的一些做法进行 了修改 , 提高 了采购 工作标准 , 应直接在集 中采购工作 中作 出
6 0 %。
条件 ,由于没有 明确 的条文规 定 , 集采机
构 也 只 能 是 听 之 任 之 ,束 手 无 策 。
条例》第六十一 条赋 予集 采机构建
议采 购 人 改 正 和 向采 购 人 的 本级 人 民政 府
了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政 府采 购法实施 条
例 ( 以下简称 条例》 ) ,并干 2 0 1 5 年3
相应调整 。
一
的内容 、 程序和要 求 , 对集 中采购工作的
影响将是重要而深远的 。
一
、
丰富 了集采机构的权利与
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 其 中包含 几方面的内容:硬件上 , 应 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 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 设施 。软件上 ,应 当优化采购程序 、建立 完善的政府采购 内部监督管理制 度。 能 力 上 ,从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采购文件 、拟
订 合 同文 本 , 到 组 织 采 购 人 与 供 应 商 签 订
义务
在多年的政府 采购实践中 , 集采机构
是对 《 政 府 采 购 法 》中的 一 些 概 念
的定位与职能 问题一直 困扰着大家 。 尽管
条例》 囿于上位法的限制 , 未 能 做 出实 质
进 行 了细 化 。
《 条 例》第二 条明确 了财政 性资金是 指纳 入预 算管理 的资 金 ,以财政性 资 金
作 为 还 款 来 源 的 借 贷 资 金 ,视 同财 政 性
性的修改 , 依然将集采机构定义为采购代
理机构 , 应 按 照 委 托 代 理 协 议 履 行 各 自义 务 ,并 不 得 超 越 代 理 权 限 。
政府采购 合同、 协助采购人对采购项 目进 行验收 , 特别强调应 当提高专业化服务水 平, 为集采机构的未来长远发展指 明了方 向。 与此对应 , 《 条例》 在第六十条 中还相
机构 ( 以下简称集采机构 )来说 ,( 《 条例 的颁布与施行 , 增加 了一部可以依据的法 律, 也进一步明确并规范 了集 中采购工作
些不合理的评分标准 , 集采机构也无从
如 能 以 采 购 规 程 的 形 式 对 这 些 细 微
规范 。 具体 却关 键的 问题加 以明确 ,将有 助于 提高 集 中采购工 作的科 学性 、规范性 和 可操作性 。
26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权。 即使采购人 的采 购需 求中存在不合理
二是对 1 8号 令 一 些 规 定 作 了 相 应
调整 。
《 条例 对政府采购的未来发展进行了设计 ,明确了任务主体和要 求, 相关的标准及规定有待出台。同时, 还有一些需要继续加以规范和
明确的问题 ,需要集采机构积极响应 ,加强理论学习与业务研究 ,做好 相关准备工作 ,并在实 际工作 中先行先试 ,不断创新 。
行 了正面 的解 第九条和第 二十 条则分
别详 细 列 举 了 “ 采 购 人 员 与 供 应 商 有利 害 关 系 的 ,必 须 回避 ”和 “ 属 于 以 不 合 理 的
条件对 供应 商实行 差 别待遇或 者歧视 待 遇”的情形。
政部 2 0 0 4 年第 1 8 号令 , 以下简称 1 8 号令 )
本文作者提出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的出台, 丰富 了集采机构 的权利和义 务 , 细化 了采购 工作的程序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和标准,同时,也留下了有待规范与明确的空间。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给集 中采购工作带 来哪 些变化
口 王 浩
中规定 ,货物 类公开 招标 采购项 目, 采用
综合评分 法的 ,价格分 值权重为 3 0 %至 2 0 1 5年 1 月3 0日,李克强总理签发
条例》第三十三条将要求提交投标保 证金的额度调整为不得超过采购项 目预算金
额的 2 % ( 1 8 号令为不得超过采购项 目概算
的1 %) ,并 明确 要 求以 非现 金形 式 提交 。
第三十四条取消 了 1 8号令政府采购 招标评标方法 中设定 的性价 比法 , 并对最 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的概念及适用情 先行先试 ,不断 创新 。
一
应增加 了对集 采机构 的考核事项 。
三是允许集采机构监督并修正采购人
提 出 的不 合理 需 求 。
散采购下定 义 , 只是说纳 入集 中采购 目录
的政府采 购项 目, 应当实行集 中采购 , 《 条 例 第 四条对集 中采购和分散 采购分别进
是 赋予集 采机 构制定 项 目实施 方
资 金 ;所 称服 务既包 括政 府 自身需要 的
服 务 ,也 包含 政府 向社会 公众提 供的 公 共服 务。 政府采 购法 中未对集 中采 购和 分
但是 ,( ( 条例》进一步 明确 了集采机 构是依法设立 的非营利 事业 法人 , 是代理 集 中采购项 目的执行机 构 , 其权利 与义务 也得到 了一定 的扩 展。
月 1日起 施 行 。
1 8 号 令以及其 他规 章制度中 , 对除价 格以外的其他评分因素的权重都未加以限 制, 致使在有些项 目中 , 采购人提 出设置
一
财政部门报告的职能 , 一定程度上为集采 机构监督和制约采购人提供 了法律依据 。
对于 依法 设立 、 依法采购的集 中采购
案 , 明确 采 购规 程 的职 能 。
集采机构可以通过制定采购规程的形 式, 将一些法律法规 的原 则性 要求落 实到 具体项 目上。 比如 , 政府 采购货物 和服 务 招标 投标 管理办法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财
以往 , 集采机构受采 购人委托组织 采 购活动时 ,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指标 、对 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及资质业绩等要求是 由 采 购人 负责提 出 的 ,集采 机构没 有发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