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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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标准
一、基本条件
(一)房屋
1、每个卫生室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0㎡,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2、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
3、诊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四室独立设置、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学标准。
(二)设备
1、基本设备
诊断床、诊断椅、观察床、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身高体重计、接种包、出诊箱、一次性注射器。
药品柜、有盖方盘、消毒缸、氧气瓶(袋)、医用高压消毒锅、污物桶、资料柜、健康教育宣传栏;
2、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3、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
(三)人员
1、村卫生室人员包括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
2、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并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3、《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之日起,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
4、按照卫生部要求,乡医人员数量原则上每服务500人配备乡医一名。
各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原则上每村定点一个,300人口以上地村庄或居住分散、群众就诊较远的村可增设一个。
二、卫生室管理
1、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命名规范,卫生技术人员符合法定执业资格;
2、做到24小时应诊,出诊随叫随到,文明行医、服务热情;
3、门诊登记、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4、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
5、认真执行《甘肃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
6、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符合规定时限和要求;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8、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规范,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用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室内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
10、各种收费及常用药品价格上墙,合理收费;
11、正规渠道进药,无假劣药品;
1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培训、考核和业务指导;
13、按规定认真填写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14、加强医疗事故防范,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三、规章制度
1、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2、诊断室工作制度;
3、药房工作制度;
4、治疗室工作制度;
5、疾病控制工作制度;
6、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7、医德规范及其他有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