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第二届青年歌手大奖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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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
青年歌手大奖赛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国家、省、市驻岚各单位党组织:为庆祝共青团建团90周年,深入推进“文化建设年”活动,繁荣文化事业,加强岚山艺术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及各项事业发展,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青年歌手大奖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传承五四精神,加强全区青年音乐艺术爱好者的交流,发现和培养歌唱艺术人才,提升全区音乐歌唱艺术水平,推介、宣传、繁荣岚山文化,服务岚山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三、时间安排
2012年4月中旬组织报名;4月下旬进行预赛、决赛;5月举办大奖赛颁奖晚会。
四、参赛事宜
(一)参赛条件
1、在范围内学习、工作、生活的年满18周岁至45周岁的社会各界人士;
2、由于本次比赛划分了专业组和业余组,凡是内在职专业音乐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比赛;
3、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爱党、爱国、爱家乡;
4、热爱音乐艺术,有较高的音乐素养;
5、具备上述条件的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形式
1、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比赛将分组进行,分别是美声、民族唱法专业组,美声、民族唱法业余组和通俗唱法组三组,设预赛和决赛,选手根据自己的情况报名,每人只能报一组比赛。
2、演唱形式仅限于独唱;预赛和决赛时,须备歌曲各一首,限时5分钟(预、决赛曲目不得重复)。
3、鼓励歌手演唱反映地域风情的原创歌曲,大赛组委会将为演唱原创歌曲的选手适当加分(具体参见评分标准)。
五、奖项设置及成果运用
1、奖项设置:参赛选手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品;设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2、比赛结束,将精心打造一场隆重精彩的汇报演出晚会,为获奖选手颁奖。
3、建立全区音乐人才资源库,加强青年音乐人才艺术交流,适时组织参加各种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4、建立全区音乐人才培养选拔机制,适时组织参加各级业务
培训活动,择优推荐参加省、市级以上相关赛事。
六、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参赛选手以单位集体报名或个人报名均可。
2、报名地点:
3、参赛选手按要求填写《参赛报名表》(参赛报名表附后,复印有效,张贴一寸或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选手报名时需上交预赛和决赛的两首高品质的音频格式伴奏(mp3/wma/wav等格式、拒收光碟)。
5、联系人: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成立青年歌手大奖赛组委会,具体负责赛事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希望各镇办、各有关单位、各学校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切实落实责任,精心做好大赛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积极动员推荐优秀艺术人才参加活动,确保大赛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