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院内工作岗位调整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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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调岗与岗位轮换管理规定

职工调岗与岗位轮换管理规定

职工调岗与岗位轮换管理规定1. 调岗管理规定职工调岗是指在同一单位内,根据工作需要和职工个人意愿,将职工从原有岗位调配到其他岗位,以更好地发挥其才能和能力。

为了确保调岗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是职工调岗的管理规定:1.1 调岗原则1) 看重岗位需要:调岗应符合组织机构变动和工作安排的需要。

2) 尊重职工意愿:尽量考虑职工的个人意愿和发展需求。

3) 保障权益:调岗不得降低职工的薪酬福利待遇,且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1.2 调岗程序1) 调岗申请:职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调岗申请并填写相应调岗申请表。

2) 部门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组织机构和工作需要,审批调岗申请,并评估职工的适应能力。

3) 相关调岗准备:工作部门根据调岗决定,为调岗职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相关准备工作。

4) 调岗调整:根据调岗决定,工作部门将调岗职工安排到新的岗位上,并履行相关手续和文件的变更。

2. 岗位轮换管理规定岗位轮换是指将职工从原有岗位调配到不同的岗位,以增加其工作经验和技能广度,促进组织和个人的共同发展。

以下是岗位轮换的管理规定:2.1 轮换原则1) 组织需要:岗位轮换应与组织发展需要相结合,合理安排职工轮换的岗位。

2) 职工发展:岗位轮换应符合职工的发展规划和职业目标,以扩展其知识和技能。

2.2 轮换程序1) 确定岗位轮换计划: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组织发展需求和职工发展规划,制定岗位轮换计划。

2) 职工申请:职工根据岗位轮换计划,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岗位轮换申请。

3) 部门评估:工作部门根据申请职工的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评估其是否适合轮换的岗位。

4) 岗位轮换安排:根据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门将职工安排到轮换的岗位上,并制定相应的培训和安置计划。

5) 岗位轮换实施:职工按照岗位轮换计划,到新岗位上进行工作,并进行必要的手续和文件的变更。

总结:职工调岗与岗位轮换是组织灵活管理人力资源的重要手段。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定和程序,可以更好地匹配职工的能力和岗位需求,同时促进职工个人发展和组织发展的良性循环。

医院人员调岗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人员调岗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员调岗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在岗人员。

第三条人员调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员工个人意愿进行。

第二章调岗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因工作需要、个人发展或岗位空缺等原因,可向所在部门提出调岗申请。

第五条部门收到调岗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报人力资源部门。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调岗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第七条调岗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办理调岗手续。

第三章调岗流程第九条调岗流程如下:1. 申请人提出调岗申请;2. 部门审核申请;3. 人力资源部门评估申请;4.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5. 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申请人;6. 办理调岗手续。

第十条调岗手续包括:1. 申请人填写《医院人员调岗申请表》;2.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请表;3. 院长办公会审批;4. 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调岗手续;5. 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如工作证、医疗卡等。

第四章调岗条件与限制第十一条调岗条件:1. 员工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2. 员工工作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行为;3. 调岗岗位符合医院发展需要。

第十二条调岗限制:1. 试用期内员工原则上不得调岗;2. 员工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且无违纪违规行为,方可申请调岗;3. 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调岗,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第五章调岗待遇与保障第十三条调岗后,员工的薪酬待遇、福利等按照新岗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调岗后,员工应按照新岗位的要求履行职责,不得因调岗影响医疗质量和医院工作秩序。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加强对调岗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调岗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职工院内工作岗位调整管理规定

职工院内工作岗位调整管理规定

职工院内工作岗位调整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医院人力资源管理,规范职工工作岗位调整程序,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全院所有在岗正式职工。

二、岗位调整原则
1、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公平公开、规范程序。

2、因工作需要,各科室可申请在院内调配人员。

非工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申请调岗,一律不予办理。

3.接岗部门应从本科室实际情况出发,接收调岗人员应具备从事该岗相关条件。

4、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接到人力资源部调岗通知单后,方可到调入部门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

5、未经人力资源部明确调动,或调动双方自行私下调动,一律视为无效调动,医院将按规定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处分。

三、岗位调整程序
1、员工提出调整岗位申请,应填写《岗位调动申请单》,经所在科室、拟调入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主管职能部门及分管院领导审批。

调岗申请应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

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岗位调动申请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请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或报院领导批准。

3、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和相关部门发出《岗位调整通知单》。

3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报到者按待岗处理。

4、岗位调动申请单存入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之一。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关于人员调动规章制度

医院关于人员调动规章制度

医院关于人员调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员调动工作,提高医院人员管理效率,进一步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热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医院全体员工的调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调岗、调职、调训、调宿、调休、调薪等。

第三条人事部门是负责执行本规章的主管部门,负责全院员工的调动及记录。

第四条人员调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章程序进行。

第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对人员调动和员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对于不当调动行为应当及时调整。

第二章人员调岗第六条医院对于人员的调岗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实绩和职业特长进行,调岗后员工在新岗位上工作效果要优于原职务。

第七条常规调岗必须是在员工自愿、主动申请的基础上进行,同时需要获得所在部门主管的同意。

第八条医院在进行人员调岗时应当注重员工的意愿,不得强制调岗。

第九条调岗涉及到薪酬问题的,应当按照医院的薪酬政策执行。

第十条调岗前应当进行调岗培训和交接工作,确保员工在新岗位上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调岗后应当由人事部门及时跟踪员工的工作情况,收集员工的反馈意见。

第三章人员调职第十二条医院对于人员的调职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需求进行,调职后员工的能力要与新岗位要求相匹配。

第十三条调职必须经过医院管理层审批,不得违反员工的意愿和职业发展规划。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实绩和奖惩记录等因素来确定调职的对象。

第十五条调职后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和交接工作,确保员工能够适应新环境。

第十六条调职后需要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状况,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第四章人员调训第十七条医院对于人员的调训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职业发展规划,提供合适的培训机会。

第十八条调训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任务和个人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调训计划应当符合医院的发展规划和员工的工作需要,确保培训效果。

第二十条调训结束后需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确认培训效果。

医院人员岗位调整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岗位调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医院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院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岗位调整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岗位调整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岗位调整的范围与条件第四条岗位调整范围:1. 员工因个人职业发展需要调整岗位;2.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岗位需求变化调整岗位;3. 员工因工作表现突出,需要承担更高层次的工作任务调整岗位;4. 因医院发展战略调整,需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调整岗位。

第五条岗位调整条件: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2. 具备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敬业精神;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调整后的岗位工作。

第三章岗位调整程序第六条岗位调整程序:1. 员工提出岗位调整申请,填写《岗位调整申请表》;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面试、考核;3.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员工能力和申请情况,提出岗位调整建议;4. 院长办公会或相关领导审批岗位调整事宜;5. 人力资源部门发布岗位调整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岗位调整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员工的意愿,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岗位调整的保障措施第八条岗位调整期间,医院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帮助员工适应新岗位。

第九条岗位调整后,医院应加强对员工的绩效考核,确保员工在新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条对因岗位调整给员工造成的工作和生活不便,医院应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处理。

医院岗位管理制度岗位变动与调动程序规定

医院岗位管理制度岗位变动与调动程序规定

医院岗位管理制度岗位变动与调动程序规定1. 引言在医院岗位管理中,岗位变动与调动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

为了确保医院岗位管理的灵活性和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制定并执行岗位变动与调动程序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医院岗位变动与调动的程序和相关规定。

2. 岗位变动程序规定2.1 岗位变动申请员工对于岗位变动需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岗位变动的原因、目标岗位以及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2 部门审批基于医院的实际需求和员工的能力匹配,部门负责人将评估员工的申请,并决定是否同意岗位变动。

2.3 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按照岗位变动政策和程序,进行相应的审批与指导。

2.4 岗位变动通知如果岗位变动申请通过审核,人事部门将向员工发出正式的岗位变动通知,包括新岗位职责、待遇等内容。

2.5 人员培训与适应在岗位变动后,人事部门将安排相关的岗位培训和适应期,确保员工能够顺利适应新岗位的工作。

3. 岗位调动程序规定3.1 调动需求确认根据医院的发展需要和人员配置情况,部门负责人将评估并确认对某一岗位的调动需求。

3.2 内部招聘与选拔医院将通过内部招聘与选拔的方式,为调动岗位进行选拔合适的人员。

招聘与选拔的程序应公开、公平、透明。

3.3 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将审核岗位调动的申请,并根据公开招聘结果和员工的综合素质,决定是否同意岗位调动。

3.4 调动通知与协议签订一旦岗位调动获得批准,调动人员将收到正式的调动通知,并与原部门及新部门签订调动协议。

3.5 人员培训与适应岗位调动后,人事部门将安排培训和适应期,确保员工能够尽快适应新岗位的工作。

4. 相关规定4.1 岗位变动与调动的原则医院岗位变动和调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能力匹配和适岗原则,并充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4.2 岗位变动与调动的频率员工在医院工作满一年后,可以申请岗位变动或调动。

对于连续调动超过三次无故不适应的员工,医院将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医院人员岗位调整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岗位调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医院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第三条人员岗位调整应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岗位职责、人员素质和能力等因素,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调整原则第四条人员岗位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医院发展战略和科室发展需要;2. 充分发挥人员专长和潜能;3. 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4. 体现公平竞争,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调整范围第五条人员岗位调整范围包括:1. 院内不同科室、不同岗位之间的调整;2. 院内同一科室内不同岗位之间的调整;3. 院内不同级别岗位之间的调整。

第四章调整程序第六条人员岗位调整程序如下:1. 提出申请:拟调整岗位的人员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整原因和理由。

2. 科室审核:科室负责人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3. 拟调整岗位的科室与拟接收岗位的科室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 人力资源部门对调整事项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医院整体利益。

5.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审批调整方案。

6. 通知调整结果,并做好相关手续办理。

第五章调整实施第七条人员岗位调整实施过程中,应确保以下事项:1. 调整方案的实施应充分考虑员工的意愿和实际情况;2. 调整过程中,应保持工作连续性,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3. 对因岗位调整导致的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员工,应给予相应的待遇调整。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人员岗位调整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优化医院人员结构,提高医院整体竞争力,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内部调岗制度模板

医院内部调岗制度模板

医院内部调岗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内部调岗管理,规范员工调岗行为,促进医院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内部调岗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考虑员工个人意愿及岗位需求,实行内部竞争、绩效考核和培训制度。

第三条医院内部调岗包括:部门之间调岗、科室之间调岗、岗位之间调岗。

二、调岗条件第四条员工调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接受新岗位的挑战;(三)具备新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新岗位的工作强度;(五)所在岗位有空缺,且新岗位需要相应的人才补充。

第五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调岗:(一)劳动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二)处于试用期或者服务期的;(三)因违纪违规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处理的;(四)其他不符合调岗条件的情形。

三、调岗程序第六条员工调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员工向所在部门或者科室提出书面调岗申请,说明调岗理由及目标岗位;(二)所在部门或者科室对员工的调岗申请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人力资源部门;(三)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综合评估,组织面试、考核等相关程序;(四)医院领导审批调岗方案,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调岗手续;(五)员工到新岗位报到,签订调岗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医院内部调岗应当充分尊重员工个人意愿,通过公平竞争、绩效考核等方式确定调岗对象。

第八条医院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帮助员工适应新岗位的工作要求。

四、调岗后的管理第九条员工调岗后,应当遵守新岗位的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条员工调岗后,原岗位的待遇、福利等应当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保留或者调整。

第十一条员工调岗后,所在部门或者科室应当加强对新员工的关心与指导,帮助其尽快融入新环境。

五、纪律与监督第十二条医院内部调岗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员工岗位。

医院内部调岗制度模板范本

医院内部调岗制度模板范本

医院内部调岗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内部调岗管理,规范员工调岗行为,促进医院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员工的调岗管理,包括岗位调整、岗位变动、岗位交流等。

第三条医院内部调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充分发挥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潜能,提高医院整体运营效率。

第四条医院内部调岗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确保调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调岗条件与程序第五条员工调岗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二)具备调入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调入岗位的工作要求;(四)符合调入岗位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员工调岗程序:(一)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调岗申请,并说明调岗原因及调入岗位;(二)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调岗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三)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结果通知员工,对符合调岗条件的员工进行面试或考核;(四)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确定调岗人员名单,并将调岗决定通知相关科室;(五)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办理调岗手续,包括劳动合同变更、工资福利待遇调整等;(六)相关科室接收调岗人员,并做好工作交接。

第三章调岗后的管理第七条调岗人员应当遵守调入岗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八条调岗人员原有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应延续至调岗后的岗位,劳动合同变更部分应书面通知员工。

第九条调岗后员工的工资待遇,按照调入岗位的薪资标准执行。

如调岗后岗位的薪资标准低于原岗位,需经员工同意。

第十条调岗后员工的原有福利、保险等相关待遇,根据调入岗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调岗人员应在调入岗位后一个月内完成工作交接,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延长交接时间。

门诊员工调岗管理制度

门诊员工调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员工调岗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门诊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所有员工。

第三条门诊员工调岗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个人发展和医院工作需求相协调。

第二章调岗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工作需要,可向所在科室提出调岗申请。

第五条科室负责人收到调岗申请后,应进行初步审核,并征求相关科室意见。

第六条经科室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提交至门诊部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门诊部负责人在接到科室提交的调岗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八条门诊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调岗员工及所在科室。

第三章调岗程序第九条调岗申请经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调岗手续。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在接到调岗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一)核实员工个人信息及岗位要求;(二)与员工沟通调岗后的薪资待遇及福利政策;(三)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调岗协议、调整劳动合同等。

第十一条调岗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门将调岗信息通知员工所在科室及相关部门。

第四章调岗后的管理第十二条员工调岗后,所在科室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安排员工熟悉新岗位工作内容及职责;(二)提供必要的培训及指导,确保员工尽快适应新岗位;(三)关心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及时解决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三条员工调岗后,如发现不适应新岗位或存在其他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门协调解决。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医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医院院内转岗制度范本

医院院内转岗制度范本

医院院内转岗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才结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院内转岗制度是指医院员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前提下,通过内部调整,实现员工在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之间的流动。

第三条医院院内转岗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二、转岗对象和条件第四条转岗对象(一)医院在编员工;(二)合同制员工。

第五条转岗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认同医院文化,愿意为医院发展贡献力量;(三)具备所转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五)原岗位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转岗程序第六条员工申请(一)有意向转岗的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转岗原因及目标岗位;(二)员工在提交申请时,应充分了解目标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确保能够胜任工作。

第七条部门审核(一)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二)转岗目标部门的负责人对申请人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进行评估,提出意见。

第八条医院审批(一)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部门审核意见,拟定转岗方案;(二)转岗方案报医院领导审批;(三)医院领导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人转岗事宜。

第九条办理手续(一)申请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办理转岗手续;(二)人力资源部门调整员工档案,更新相关信息;(三)转岗目标部门接收申请人,安排工作。

四、转岗后的管理第十条转岗员工应尽快适应新岗位的工作,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一条转岗员工在新岗位上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和转岗目标部门应关注转岗员工的适应情况,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十三条转岗员工在新岗位的表现将作为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医院员工调整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调整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调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管理,促进医院和员工共同发展,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院运营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员工调整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医院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规范,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

第三条医院员工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转岗、调整薪酬待遇、晋升晋级、降职调整等,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管理制度规定。

第四条医院员工调整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运转。

第二章转岗调整第五条医院员工可能会面临转岗调整的情况,转岗原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医院业务调整、员工个人发展需求等。

第六条医院转岗调整应经过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审批,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七条员工转岗应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岗位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八条员工调整岗位后,应接受相关培训,尽快适应新岗位工作。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九条医院员工薪酬调整主要基于员工的绩效表现、职务变动、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薪酬调整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确保薪酬公平合理。

第十一条薪酬调整应有明确的依据和程序,不得存在歧视、偏袒等情况。

第十二条员工薪酬调整应当及时向员工做出通知,并签署相关协议。

第四章晋升晋级第十三条医院员工晋升晋级主要基于员工工作表现、能力水平、岗位需求等因素确定。

第十四条医院员工晋升晋级应经过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审批,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晋升晋级应有明确的评定标准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员工晋升晋级应当及时向员工做出通知,并签署相关协议。

第五章降职调整第十七条医院员工如因工作表现、能力水平等原因需要降职调整,应经过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审批,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十八条员工降职调整应有明确的评定标准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九条员工降职调整应当及时向员工做出通知,并签署相关协议。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二十条对于违反医院员工调整管理制度的员工,医院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降级、开除等。

医院职工转岗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职工转岗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职工转岗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职工转岗管理,规范职工转岗行为,保障医院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职工的转岗管理,包括职工转岗的条件、程序、待遇等方面。

第三条医院职工转岗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转岗条件第四条医院职工转岗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新的工作岗位;(四)符合医院转岗计划和岗位需求。

第五条医院职工转岗的优先条件:(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具备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三)具备跨学科、跨专业的能力和经验。

第三章转岗程序第六条医院职工转岗程序如下:(一)职工向所在科室提出转岗申请,说明转岗原因和意愿;(二)所在科室对职工的转岗申请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医院转岗计划和职工申请,制定转岗方案;(四)转岗方案报医院领导审批;(五)人力资源部门通知职工转岗事项,办理转岗手续;(六)职工到达新岗位,接受新岗位的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医院职工转岗过程中,应充分沟通、协商,确保转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转岗待遇第八条医院职工转岗后的待遇:(一)工资待遇:转岗职工的工资待遇按照新岗位的标准执行。

(二)福利待遇:转岗职工的福利待遇按照新岗位的规定执行。

(三)职称评定:转岗职工的职称评定按照新岗位的要求执行。

(四)晋升机会:转岗职工享有与新岗位职工同等的晋升机会。

第九条医院职工转岗后,应积极参加新岗位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职工转岗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医院有权取消其转岗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转岗资格的;(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转岗条件的;(三)在转岗过程中,发生严重纠纷,影响医院稳定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职工岗位调整管理制度

职工岗位调整管理制度

职工岗位调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岗位调整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调整职工岗位的管理,包括因企业发展需要进行岗位调整、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整、因员工个人发展进行岗位调整等。

第三条岗位调整是指企业因业务需求或人力资源管理需要,对职工的工作岗位进行合理调整。

第四条岗位调整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合规,尊重职工的意愿和利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本制度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六条职工岗位调整应当遵循企业发展需要、岗位设置合理、人事关系稳定的原则。

第七条职工岗位调整应当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尊重职工的意愿,保证职工的合理权益。

第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本制度的目的和原则进行适当规定,报企业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岗位调整的范围第九条岗位调整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岗位上下调、岗位内部调整、岗位合并、岗位撤销等。

第十条岗位调整可能涉及的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调整、业务部门调整、市场需求变化调整、技术需求变化调整等。

第十一条岗位调整应当注重与职工的协商和沟通,根据职工的个人发展需要和企业的业务需求,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三章岗位调整程序第十二条岗位调整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拟定调整方案、征求职工意见、综合评估确定调整方案、进行调整通知和安排工作。

第十三条拟定调整方案: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岗位调整方案,并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征求职工意见: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拟定岗位调整方案后,向涉及岗位的职工进行告知,并征求其意见和意愿,听取意见后,综合评估确定调整方案。

第十五条综合评估确定调整方案:人力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评估职工的岗位调整意愿,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确定最终的调整方案。

第十六条调整通知和安排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及时向职工发出岗位调整通知,并进行具体的岗位调整安排工作。

医院人员调岗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人员调岗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医院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岗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等。

第三条人员调岗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个人意愿、岗位需求和医院整体利益。

第二章调岗范围及条件第四条调岗范围包括内部调岗和外部调岗。

第五条内部调岗是指在本院范围内,因工作需要、个人发展等原因,对在岗职工岗位进行调整。

第六条外部调岗是指因医院业务拓展、合作交流等原因,将其他医院或单位的人员调入我院工作。

第七条人员调岗应符合以下条件:1. 个人自愿,并提交书面申请;2. 具备拟调岗位所需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3. 调岗后,医院工作需要或个人发展空间更大;4.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三章调岗程序第八条人员调岗程序如下:1. 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调岗申请,说明调岗原因、拟调岗位及理由;2. 所在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交人力资源部;3. 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进行面试;4. 审核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5.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岗手续;6. 调岗人员按新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交接,并按时到岗工作。

第九条人员调岗期间,原岗位工作职责和待遇保持不变。

第四章考核与待遇第十条调岗人员应按照新岗位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接受医院考核。

第十一条调岗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定、晋升、奖惩等依据。

第十二条调岗人员的待遇按照新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医院院内职工调配管理制度

医院院内职工调配管理制度

医院院内职工调配管理制度为加强人事管理,理顺院内职工调配管理程序,保障医院各部门、各科室人员调整计划的落实,就院内职工(包括合同制)专业、岗位及科室调配有关问题作如下暂行规定:一、院内职工(包括合同制职工)专业、岗位及科室调配,由医院统一管理,人事科为主管部门,其他部门和科室没有直接的调配职能。

短期(六个月内)调配手续由需求科室申请,经分管职能科室主任、分管院长审核、审批,报人事科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人事科开具院内职工调配通知单,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持通知单到调入科室报到。

二、因工作需要对院内职工进行专业、岗位、科室调整或增设、补充工作岗位和人员,由科室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写出报告,或主管部门直接写出报告,说明调整原因或岗位补充人员的条件,将报告提交人事科。

人事科制定《岗位竞聘管理办法》,规定岗位名称及岗位要求,制定岗位竞聘步骤,在党建办派出的监审组的监督下由人事科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评,根据竞聘结果下发《岗位竞聘告知》。

调配人员按时办理交接手续并准时到调入科室报到。

三、职工个人要求专业、岗位及科室调整者,必须个人书面申请、科室及主管部门同意并且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事科。

人事科要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根据科室用人计划及有关政策规定,提出调整意见,个别、一般岗位人员调整和补充由人事科报分管院长、书记批准后执行,多个、重点或特殊岗位人员调整和补充由人事科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四、紧急、临时抽调护理人员到其他科室、病房帮助工作,由护理部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协调安排。

五、被调配人员接到调配通知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限办理交接手续,到新的科室、岗位报到,延期不报到者,按旷工论处,延期一周以上者将其列为待岗人员。

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视情节给予其他行政处理。

六、被调配人员认为工作不适应者,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由医院决定是否再另行调整。

在没有新的决定之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原调配决定。

医院内部调岗制度范本简单

医院内部调岗制度范本简单

医院内部调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内部调岗管理,规范员工调岗行为,促进医院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员工的调岗管理,包括在职员工的岗位调整和试用期员工的岗位调整。

第三条医院内部调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考虑员工的专业技能、工作表现和个人意愿,确保医院业务发展和员工个人发展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医院内部调岗应遵循人力资源规划原则,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第五条医院内部调岗应遵循培训原则,对调岗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员工能够胜任新岗位的工作。

第二章调岗程序第六条医院内部调岗分为自愿调岗和指令调岗两种方式。

自愿调岗是指员工根据个人意愿,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调岗申请,经审批后调整岗位。

指令调岗是指医院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决定调整员工岗位。

第七条自愿调岗程序: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调岗申请,说明调岗原因和目标岗位。

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员工的专业技能、工作表现和个人意愿等因素,确定调岗可行性。

3. 人力资源部门将调岗方案报请院长审批。

4. 院长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调岗决定,并与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5. 员工到达新岗位后,人力资源部门对调岗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第八条指令调岗程序:1. 医院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确定调岗人员名单和目标岗位。

2. 人力资源部门与调岗人员沟通,说明调岗原因和目标岗位的要求。

3. 人力资源部门将调岗方案报请院长审批。

4. 院长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调岗决定,并与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5. 员工到达新岗位后,人力资源部门对调岗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第三章调岗待遇第九条调岗员工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按照新岗位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调岗员工的绩效工资根据新岗位的工作量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单位岗位调整管理制度模板

单位岗位调整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岗位调整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正式员工及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岗位调整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考虑员工的个人能力、工作表现、岗位需求等因素。

第二章岗位调整范围及条件第四条岗位调整范围包括:(一)内部晋升:指员工在原岗位基础上,因工作需要或个人能力提升,晋升到更高一级岗位。

(二)内部调动:指员工在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的调整。

(三)降职:指员工因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原因,从较高岗位降至较低岗位。

第五条岗位调整条件:(一)员工具备调整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二)员工工作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岗位调整符合单位整体发展需要。

第三章岗位调整程序第六条岗位调整程序:(一)员工提出申请: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需求,向所在部门提出岗位调整申请。

(二)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三)人力资源部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意见和岗位需求,对岗位调整申请进行审批。

(四)公示:对审批通过的岗位调整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五)实施调整: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实施岗位调整。

第四章岗位调整待遇第七条岗位调整后的待遇:(一)内部晋升:晋升后的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晋升后的岗位标准执行。

(二)内部调动:调动后的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调动后的岗位标准执行。

(三)降职:降职后的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降职后的岗位标准执行。

第五章岗位调整的监督与责任第八条岗位调整工作应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岗位调整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岗位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对岗位调整申请的审核负有责任,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应立即报告人力资源部。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职工转岗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职工转岗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职工转岗管理,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医院正常运营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职工的转岗工作。

第三条转岗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转岗条件第四条职工转岗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医院正式编制;2. 能够胜任新岗位工作,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素质;3. 个人自愿申请,或因工作需要、医院发展等原因需要调整岗位;4. 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转岗程序第五条职工转岗程序如下:1. 职工向所在科室或部门提出转岗申请;2. 科室或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3. 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面试或考核;4. 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核结果,提出转岗建议;5. 经医院领导批准后,办理转岗手续。

第六条转岗期间,职工应按照新岗位要求,完成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转岗待遇第七条职工转岗后,其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第八条转岗后,职工享有原岗位的相关权益,如工龄、职称评定等。

第五章转岗管理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职工转岗的统一管理,包括转岗申请、审核、办理手续等工作。

第十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职工转岗工作,确保转岗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职工转岗后,如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转岗申请表】1. 姓名:2. 性别:3. 年龄:4. 职务:5. 所在科室:6. 转岗原因:7. 转岗意向岗位:8. 转岗理由:9. 个人承诺:(签名)(日期)【转岗审批表】1. 申请部门:2. 申请人:3. 转岗原因:4. 转岗意向岗位:5. 转岗理由:6. 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日期)7. 领导批准意见:(领导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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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院内工作岗位调整
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职工院内工作岗位调整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医院人力资源管理,规范职工工作岗位调整程序,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全院所有在岗正式职工。

二、岗位调整原则
1、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公平公开、规范程序。

2、因工作需要,各科室可申请在院内调配人员。

非工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申请调岗,一律不予办理。

3.接岗部门应从本科室实际情况出发,接收调岗人员应具备从事该岗相关条件。

4、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接到人力资源部调岗通知单后,方可到调入部门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

5、未经人力资源部明确调动,或调动双方自行私下调动,一律视为无效调动,医院将按规定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处分。

三、岗位调整程序
1、员工提出调整岗位申请,应填写《岗位调动申请单》,经所在科室、拟调入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主管职能部门及分管院领导审批。

调岗申请应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

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岗位调动申请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请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或报院领导批准。

3、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和相关部门发出《岗位调整通知单》。

3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报到者按待岗处理。

4、岗位调动申请单存入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之一。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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