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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综合课

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综合课

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古典自然法学派是产生于十七八世纪的反封建的启蒙运动和革命斗争中,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以强调自然法为特征的一个派别。

该学派认为,人类在组成国家以前生活在自然状态中,受体现人的理性的自然法的支配,以后根据理性要求,订立契约,成立国家。

故法是人类理性和本性的体现。

故选项B正确。

选项A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派的观点,选项B是历史法学派的观点,选项D是自由主义法学家的观点。

2.【答案】D【解析】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有相应立法权限的国家机关指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通常是指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个别性文件。

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区别在于能否反复使用。

选项ABC都没有普遍的约束力,只对个案有效,且都是国家机关适用法律的结果,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故选项D正确。

3.【答案】D【解析】大多数社会规范都有概括性、规范性和抽象性等特征,故不选ABC项;但其他社会规范只有一般的强制性,都没有法律的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故选择D项。

4.【答案】A【解析】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的行为或者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

义务性规范是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规定人们应当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规范;义务性规范又可以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命令性规范是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的规则,即人们应该做某事;禁止性规范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题干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说明中国公民有权选择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有权选择信仰这种宗教也有权信仰那种宗教,故该表述是授权性规则。

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5.【答案】B【解析】按照法律关系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性质,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关系和普通法律关系;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划分为调整型法律关系和保护型法律关系;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是否平等,可以划分为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大纲权威解析及考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大纲权威解析及考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大纲权威解析及考试预测前言:一、“权宜之计”终成正果——“法学法硕”闪亮登场千呼万唤始出来的2010年法律硕士考试大纲终于公布,与往年不同的是,本次考纲是以姊妹篇的形式公布的,即法律硕士(非法学)篇和法律硕士(法学)篇,此可谓法律硕士考试史上的第一次。

曾几何时,法律硕士的大门对法学考生来说,是雷池,不得逾越一步。

09年国家教育机构为配合国家缓解就业压力,作为权宜之计,法律硕士向法学考生解禁——允许法学考生调剂法律硕士(法学)(以下简称法学法硕)。

2010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大纲公布,法律硕士(法学)终于修成正果——国家正式设立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

这对于广大法学考上来说,当然是一大福音,这意味着法学考生不再受法律硕士的“歧视”,不用再像以往那样用尽浑身解数、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般为那几个可怜的法学硕士名额而头破血流、耗尽心机!这也意味着你可以避开法学硕士的高度激烈的竞争,成就自己的名校梦——各大高校看准国家教育政策调整的大好时机,纷纷开招法律硕士(法学)——这样,广大法学考生既可以不舍弃自己心爱的法学专业,又可以就读自己心仪的名校。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的公布,无疑为我们是广大法学考生指明了复习方向、明确了复习范围、划定了考试重点,考研团队希望广大考生抓住机会,围绕大纲展开复习、备考,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二、摸石头过河2010年是国家首次开考,没有规律可循,没有真题可依,没有经验可借,怎么办?——摸石头过河!所谓“石头”,当然是历年的法硕真题。

所谓“摸石头过河”,就是以法硕历年真题为圆点,以考试大纲为指针,以法学法硕的特殊要求为重点,严格区分二者各自考察重点。

既为法硕,就其性质而言,只是法硕的一个变种,但本质上还是法硕,这就决定了法学法硕不会偏离法硕的大方向,虽然法学法硕有自己的特色之处。

既然是备战法硕,就应当遵循法硕的考试规律,切忌罔顾此点。

但是法学法硕也有自己的特点,那就是:注重理论考察,注重考察考生运用基本原理分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的能力。

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真题答案详解

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真题答案详解

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基础课刑法学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解析】属人管辖原则的含义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无论是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

D选项是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无法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可以适用属人管辖原则。

A、B选项中犯罪地点均在中国船舶上,根据刑法规定,在中国船舶和航空器上犯罪的,视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这时优先使用属地管辖原则,而不适用属人管辖原则,C选项为外国公民对中国公民犯罪,适用保护原则。

判断此类问题时,要牢记判断的先后顺序:属地一属人一保护一普遍管辖。

2.【答案】D【解析】我国刑法在溯及力上采取从旧兼从轻主义,司法解释作为对有关法律条文的解释阐述,其效力与其所解释的法条同步,在溯及力上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所以2004年的司法解释不能溯及既往,D项正确;但是不代表2004年以后审理案件都适用2004年的解释,如果行为发生于2004年之前,还是应该适用1998年的解释,A项错误;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适用这两个解释,不能任意选择适用,更不能不受其约束,故BC项错误。

3.【答案】B【解析】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强奸、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放火和贩卖毒品等八种犯罪才应当负刑事责任。

故对甲15周岁时的盗窃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对甲应按其17周岁时盗窃的3万元赃值定罪,而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选B。

4.【答案】C【解析】身份犯是以特定身份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或量刑情节的犯罪。

名师解析09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 基础课之民法学卷

名师解析09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 基础课之民法学卷

民法在法律硕士考试中,有其自身的特点,其中重点恒重是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全面深刻的把握民法学中的重要知识点将会给考生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结合09年大纲,归结一下民法中的黄金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理解,能够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种类;民事权利:要知道什么是民事权利;它包括的三种可能性是什么;民事权利的类型,给出一种权利能明确它的种类;了解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的条件、方式; 民事法律事实:记住什么是民事法律事实,重点是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标准以及如何界定事件和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知道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为行为人合格、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对每个条件要理解,要能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表见代理:知道什么是表见代理,构成表见代理需要什么条件,表见代理产生什么后果;所有权的取得:知道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还要知道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各有哪些方式以及这些方式的具体情况(含义、构成要件、更具体的分类),可能出选择题、简答题、辨析题、法条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债的发生:知道债发生的原因,债发生的主要原因为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对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要重点理解,理解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概念、构成条件以及它们的效力;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需要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知道什么是要约,要约应具有的条件,要约失效的情形以及如何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知道什么是承诺,承诺需具有的条件,承诺失效的情形;合同订立的特殊法律要求:知道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有什么条件以及格式条款的效力;了解一下拍卖、招标投标、合同的审核与批准;缔约过失责任:知道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要重点把握一下;合同的效力:知道合同的效力是什么,合同效力的不同情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重点把握几种特殊情况下的合同的效力,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无权代理人和表见代理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之债的保全:理解记忆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含义、成立条件及法律效力;合同的解除:知道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又分为哪几种情况;合同担保:知道合同担保是什么,知道合同担保的种类:约定担保与法定担保;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知道它们的含义和效力;保证:知道什么是保证,保证具有的特征,设定保证的条件,保证有哪些方式及保证的效力如何;转移财产权的合同 转移财产权的合同主要掌握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租赁合同;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明确代位继承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明确转继承的概念,重点把握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这些知识点之所以叫做黄金知识点就是从历年真题和在民法中的地位可以看他的地位和分量,一般会在历年的考试中出现百分之七十到八十左右。

2010 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教程

2010 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教程

2010 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专业基础课刑法学一、单项选择题:1—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法学考研选凯程, 凯程 2014年考取人大法学院 8人, 再创新高, 其中 1人是跨专业, 凯程有全面的法学集训营保录班, 对学生进行高三式全封闭全日制培训, 加上凯程对法学考研成功三级法的运用,创造了法学考研必然成功的路径。

在 14押题中,凯程人大法学押题直接命中 40%考点,其他考点间接全部命中。

1. A 国公民甲在我国境内抢劫 A 国公民乙后逃回 A 国,被 A 国法院判处监禁。

甲刑满后来我国,我国法院对甲的上述抢劫行为行使管辖权,是基于 ( 。

A .属人管辖原则B .属地管辖原则C .保护管辖原则D .普遍管辖原则2. 甲将自己亲生的婴儿以 2 万元价格卖给他人。

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甲的这一认识错误属于( 。

A .法律认识错误B .对象认识错误C .客体认识错误D .手段认识错误3. 行为人因不能抗拒的原因而引起损害结果的, 不是犯罪, 这是由于行为人 ( 。

A .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认识B .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C .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D .不具备犯罪的主体条件4.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 .单位犯罪都是故意犯罪B .单位犯罪都是以单位牟利为目的的C .单位犯罪都采用双罚制D .单位犯罪也可以只处罚自然人5.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

A .甲买回剧毒农药企图杀害妻子,后念及妻子多年情分,悄悄将农药处理掉了B .乙以出卖为目的买到一婴儿,但尚未出手即被抓获C .丙尾随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刘某意图抢劫,在小区入口处被保安阻拦D .丁乘某女不备,将其扑倒,意图强奸,却被该女制服6.甲想杀死乙,从远处向乙开枪射击,致乙重伤。

甲的行为符合 ( 。

A .标准的犯罪构成B .修正的犯罪构成C .基本的犯罪构成D .派生的犯罪构成7.根据《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是 ( 。

2010年考研大纲公共课综述 2009

2010年考研大纲公共课综述 2009

备受考生关注的2010考研大纲于今日上午正式出炉,为了能够让广大考研学子第一时间了解大纲变化,制定后期复习的计划,我们集结全国名师团,就政治、数学、英语三科公共课大纲做如下权威综述。

政治今年考研政治大纲的变化当属于近几年变化规模最大的一次。

新增学科所占分值比例为3 2%,我们对其变化特点作出如下综述。

一、出现了大规模的学科的新增与合并,考研政治体系更加庞杂,考查范围扩大,对考生的知识广度有进一步要求。

首先是考试学科的变化,这也是近几年第一次进行了考试学科的变化。

变化主要是学科的新增与合并。

其中新增了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不仅将近五年恒定不变的考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合并了,并且将这两门课程与往年考研从未出现的一门学科——科学社会主义合并共同组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邓三理论合并为一门学科即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和形势与政策合并为一门。

从学科的变化来看,考研政治的难度大大提升了,尽管从数量上看仍然是五门主体学科,但其实这五门学科涵概了哲学、政治经济学、近现代史纲要、毛概、邓论、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及形势与政策,共九部分内容。

二、相比较以前独立的学科,各学科的分值比例下降,获取考研政治高分的难度增加学科分值比例分别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约2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约30%;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约1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约18%;形势与政策以及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约16%。

从分值上看,如果还按照以前独立的学科划分,它们所占的分值范围大致为8-15分,比较往年稳定的哲学、政治经济学、毛概、邓论的分值范围18-22%,各学科的分值比例因为新增学科而大大下降了,这也意味着复习范围的扩大,这使得考研政治获得高分的难度大大增加了。

三、随着科目与章节的合并,知识点的调整的规模之大使得统计其变化的具体数据失去意义。

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刑法学”分析

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刑法学”分析

目录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刑法学”分析司法考试复习:死刑案件不能采信非法证据司法考试刑法讲义:证据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刑法学”分析一、大纲刑法学部分变化,主要有四点:(一)犯罪构成论部分,废“三要件”论重回“四要件”体系去年(2009年度)的大纲在犯罪论体系上引进“三要件”论,(①构成要件该当、②违法性、③有责性)。

今年(2010年度)的大纲则废了“三要件”论,重回四要件论体系,(犯罪①客体、②客观、③主体、④主观四要件)。

(二)犯罪概念论部分,废犯罪概念的违法·责任的论理特征解说与犯罪构成论回归传统“四要件”体系相呼应,犯罪概念论部分废除了犯罪概念论理解释特征(违法·责任)的提法,重回传统犯罪概念特征论,即,刑法第13条规定:犯罪是“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据此,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①社会危害性、②刑事违法性、③应受刑罚处罚性。

(三)随着有关《刑法修正案(七)》罪名的司法解释出台,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逃税罪(取消偷税罪罪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四)新近出台一些“司法解释”被列入考试范围。

1.《办理妨害信用卡刑案解释》2.《审理洗钱刑案意见》3.《办理毒品刑案的意见》4.《办理假药刑案解释》5.《办理拐卖妇女儿童案意见》6.《办理网络、通信终端传播淫秽物品刑案解释》二、对大纲变化的评估(一)上述新出台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应予重视。

与新出台司法解释关联,有关罪名也应当重视,如: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非法占有目的认定)·伪造金融票证罪(伪造信用卡行为)·非法经营罪(利用POS机套现)·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洗钱罪(第191条洗钱行为方式)·资助恐怖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窝藏毒品、毒赃罪·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之“明知”毒品的认定。

2010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统考大纲权威解析

2010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统考大纲权威解析

2010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统考大纲权威解析近日,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大纲在千呼万唤中终于出来与大家见面了。

由于本次大纲相比于其他专业晚了很久,这就使得大家对本次大纲有了更多的关注和联想。

那么,本次大纲究竟有哪些变化,针对这些变化我们考生又需要做哪些准备呢?专业课法硕教研团队在诸多知名法学专家的指导下对本次大纲做了一个详细的分析,以期能为广大考生做一个系统的解读,减少复习中的困惑;同时,我们也为考生提出了一些复习的建议,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第一篇:综述一、法硕联考的特点和考试大纲的重要性作为一个模式比较成熟的考试,法律硕士联考已经有了自身的特点,比如涵盖面广、考查知识点细、时效性强、专业课部分重点恒重等,对于这些特点很多专家和老师都已经论述过很多,大家也都比较熟悉,在此我们不再赘述。

考试大纲的重要性,这个似乎不需赘言,说它是航行中的灯塔应该一点也不为过。

通过对大纲的解读,我们可以把握考试的重点,从而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那么考试大纲就是这么一把利器,应用好它,才能在考研的这个独木桥上杀出重围,取得最后的胜利!二、考试大纲考查目标分析纵观大纲考查目标中的要求,我们可以看到大纲对考生的要求有:再认和再现、理解和掌握、运用、综合运用、使用等。

再认和再现,这是记忆中的两个层次,其中再认一般是指对于自己以往记忆的事物,在再次见到时能够辨认出来;再现则是指在没有见到而只是收到某种直接或间接的刺激时能够想起原来记忆的事物。

理解和掌握,这个我们就不用多说了。

运用、综合运用和使用,其实区别并不太大,我们在下文中再分别予以分析。

对于专业课,考查目标共有5项,相比综合课多出来的是第1项,即再认和再现,其对象是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

在理解和掌握方面上,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对象是重要概念、特征、件,并找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综合课则要求综合运用三科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201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专业基础课刑法学一、单项选择题:1—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根据属人管辖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

A.中国公民甲在行驶于公海的中国船舶上失手致另一中国公民落水身亡B.外国公民乙在行驶于公海的中国船舶上向中国船员兜售毒品C.外国公民丙在其本国境内实施爆炸致两名中国公民身亡D.中国公民丁被某国有公司派往国外工作,因严重失职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2.最高人民法院 1998 年《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 5 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

2004 年 12 月22 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在 3 万元以上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对这两个司法解释的适用,正确的是( )。

A.2004 年 12 月 22 日以后审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一律适用 2004 年司法解释B.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打击相关犯罪的需要,择一适用C.上述司法解释都只有参考价值,司法机关可以不受其约束D.上述 2004 年司法解释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规定,不溯及既往3.甲(17 周岁)因盗窃他人价值 3 万元财物被起诉,经审理查明,甲在 15 周岁时还曾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达到 5 万元。

对甲的行为应( )。

A.按盗窃 8 万元从轻或减轻处罚B.按盗窃 3 万元从轻或减轻处罚C.按盗窃 8 万元减轻或免除处罚D.按盗窃 3 万元减轻或免除处罚4.甲因家庭纠纷杀死了自己的父亲。

甲所犯之罪( )。

A.是纯正身份犯B.是不纯正身份犯C.不属于身份犯D.属于亲告罪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对其应( )。

2009年法律硕士大纲

2009年法律硕士大纲
业学位教育自1995年开创至今,在两届会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努力下,目前培养单位已达50个,累计招生3万余人,其中获得法律硕士学位的万余人,法律硕士学位已成为具有相当社会影响的专业学位。 <br> 为了帮助参加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的考生全面、系统地掌握专业课考试的有关知识,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部分专家,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08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大纲》,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第6版)》进行了修订
目 录
上编 专业基础课
第一部分 刑法学
第二部分 民法学
下编 综合课
第一部分 法理学
第二部分 中国宪法学
第三部分 中国法制史
2009年考研英语考试大纲解析(非英语专业)
图书简介:
本书是与考试大纲完全配套的复习用书,该书由多年参加考试大纲制订和修订的专家编写,意在指导考生进行扎实、高效的复习。本书从基本理论、基本观点角度,对考试大纲的内容和要求作深入地阐述和讲解,力求帮助考生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考试大纲的内容和要求。本书不但能及时反映最新的考研信息,而且内容权威、重点突出、阐述准确、针对性强,是复习备考必不可少的基础资料。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学习或工作的人员,以同等学力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有的学校可以,有的学校则不可以,具体情况请查询相关各校招生简章。
(5)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其次,考虑你的职业发展道路。如果你想当公务员,请考虑人大、政法这两个学校。国家机关里面这两个学校出来的占多大数。如果你想以后做律师,北大,人大,对外,华政,复旦都是不错的选择。好的大型律所里,这几个学校的毕业生占多数。一般合伙人都优先考虑他的校友。如果你想做涉外的业务,对外这方面很强。如果你想去公司或者出国的话,北大值得考虑。北大可以在你的简历上填上浓重的一笔。

2010年考研法硕(法学)大纲解析之三宪法学

2010年考研法硕(法学)大纲解析之三宪法学

万学·海文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宪法学一、宪法学的总体框架宪法学的在法学法硕中占据50分的比重,应当是还是很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考生的注意,特别是宪法与社会生活结合比较紧密,日常生活中读书、看新闻都可以了解到宪法知识,这里就需要系统梳理一下宪法学知识,形成体系,按照宪法学的本来框架丰富自己的知识。

宪法学分为三大块,一是宪法的一般概念和原理、制度;二是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三是国家机构与基本制度。

一般来说,宪法的一般概念和原理、制度方面主要介绍什么是宪法,宪法的特征是什么,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问题,宪法的解释和宪法审查问题,以及中外宪法的产生了历史背景和社会各方面的根源,再有就是宪法史上比较著名的宪法介绍等等内容。

一般来说这部分比较抽象,属于学理上的探讨,与生活的联系不那么紧密,有些宏观。

需要学员下一定工夫去认真读一读这方面的介绍,以做到心中有数。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一块,基本上都是一些具体的权利,和国际公约的结合比较紧密。

主要是介绍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同时,附带介绍国外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以及国际公约的相应内容!在这部分,学员应当学会运用所学基本权利原理去分析、透视社会事件,是实践性比较强的一部分内容。

而其这部分,相对来说是最近考试的热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并关注社会需求,应当说还是比较容易掌握的、国家机构与基本制度,是比较难的一部分,也是考点集中的地方。

比如,国体、政体、政党制度、选举制度、自治制度、民族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国家机构的职权等等,都是很重要的考点。

提醒考生,这部分内容相当丰富,考点相当多,而且相当细,需要我们准确把握,认真辨析细微之处!其中宪法学的一般原理会出现简答题,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呢比较容易出现论述题和简答题,一般不会出现选择题。

二、宪法学的考试特点按照大纲要求,宪法学占50分,题型为选择、简答、分体论述,总体上宪法学的命题应当在这个范围之内,但我们认为,各部分可能出现一些不同点,也就是说不同部分会出现不同的题型。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课试题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课试题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课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以法的创作主体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可以将法划分为()A、国内法和国际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2、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A、法学在我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律学”B、所有法律现象都在法学研究范围子内C、马克思主义产生后,法学才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D 、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因而有了法就有了法学3、法的普遍性是指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法律的效力都是相同的C、法律可以多次、反复的适用D、法律在一国主权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4、下列原则中,属于程序性法律原则的是()A、诚实信用原则B、“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C、罪刑法定原则D、物权法定原则5、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历史类型划分标准的是()A、法的历史渊源B、法的外部特征C、社会生产力水平D、法的阶级本质6、从法系角度看,我国澳门地区近代以来的法律属于()A、普通法法系B、大陆法系C、法制改革D、法律发展7、在同一国家和地区,不同历史类型之间新法旧法的借鉴和吸取,在法学理论上称为()A、法律继承B、法律移植C、法律改革D、法律发展8、下列关于行政法规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A、行政法规由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组成B、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C、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制定的规则性法律文件D、行政性法规是调整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9、根据西哀耶士的观点,制宪权归属于()A、国民B、立法机关C、执政党D、制宪机关10、被马克思誉为世界上“第一部人权宣言”的宪法性文件是()A、1679年英国《人身保护法》B、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C、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D、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11、有权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申请的机关是()A、该省人民代表大会B、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选举该代表的人民代表大会D、选举该代表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2、下列选项中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是()A、公民甲因精神病发作而未被选委会列入选民名单B、某报报道了副市长乙嫖娼而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的新闻C、公安机关就某刑事案件要求电信部门提供公民丙的通信记录D、某高校毕业生丁银身高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某分行的招聘要求未被录用13、在民族自治机关组成人员中,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的职务是()A、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B、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州副州长、自治县副县长C、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D、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14、稻香河流经甲村,临近的乙村为了生产和生活需要一直从稻香河取水。

[考研真题]201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入学联考试题民法学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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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真题]201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入学联考试题民法学真题【考试年份】2010年1月【考试科目】民法学(满分75分)201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题七、单项选择题(31__5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

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31.下列选项中,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是()。

A.7个月的胎儿B.满月的婴儿C.会画画的猩猩D.被诽谤的死者32.公民因飞机失事失踪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时间要件是()A.飞机失事发生之日起满2年B.政府公布失踪人员名单之日起满2年C.飞机失事发生之日起满4年D.政府公布失踪人员名单之日起满4年33.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

”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A.消极的解除条件B.积极的解除条件C.消极的延缓条件D.积极的延缓条件34.甲欲按乙公司寄送的价目表上的报价购买某型号电脑一台。

某日,甲委托朋友丙转告乙公司其购买意向。

在民法上,丙是甲的()。

A.代理人B.代表人C.传达人D.居间人35.出租人甲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乙占有使用,乙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

A.直接占有B.间接占有C.善意占有D.恶意占有36.下列选项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是()。

A.先占B.遗赠C.添附D.生产37.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用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方影响他方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应当责令其()。

A.赔礼道歉B.消除危险C.排除妨害D.恢复原状38.甲将一件名贵瓷器交乙保管。

在保管期间,乙提出购买此瓷器,甲、乙双方达成买卖合意。

在买卖合同中,瓷器的交付方式属于()。

A.简易交付B.现实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39.下列合同中,当事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的是()。

A.行纪合同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委托合同40.债务人将其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生效条件之一是()。

2010年与2009年考研数学大纲变化对比——数三

2010年与2009年考研数学大纲变化对比——数三

2010年与2009年考研数学大纲变化对比——数三2010年与2009年考研数学大纲变化对比——数三章节2009年数学考试大纲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2010年数学考试大纲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变化对比微积分一、函数、极限、连续函数的概念及表示法函数的有界性、单调性、周期性和奇偶性复合函数、反函数、分段函数和隐函数基本初等函数的性质及其图形初等函数函数关系的建立数列极限与函数极限的定义及其性质函数的左极限和右极限无穷小量和无穷大量的概念及其关系无穷小量的性质及无穷小量的比较极限的四则运算极限存在的两个准则:单调有界准则和夹逼准则两个重要极限:sinlim1xxx→=,1lim1xxex→∞+=⎛⎫⎪⎝⎭函数连续的概念函数间断点的类型初等函数的连续性闭区间上连续函数的性质考试要求1.理解函数的概念,掌握函数的表示法,会建立应用问题的函数关系.2.了解函数的有界性、单调性、周期性和奇偶性.3.理解复合函数及分段函数的概念,了解反函数及隐函数的概念.4.掌握基本初等函数的性质及其图形,了解初等函数的概念.5.了解数列极限和函数极限(包括左极限与右极限)的概念.6.了解极限的性质与极限存在的两个准则,掌握极限的四则运算法则,掌握利用两个重要极限求极限的方法.7.理解无穷小的概念和基本性质,掌握无穷小量的比较方法.了解无穷大量的概念及其与无穷小量的关系.8.理解函数连续性的概念(含左连续与右连续),会判别函数间断点的类型.9.了解连续函数的性质和初等函数的连续性,理解闭区间上连续函数的性质(有界性、最大值和最小值定理、介值定理),并会应用这些性质.对比:无变化二、一元函数微分学导数和微分的概念导数的几何意义和经济意义函数的可导性与连续性之间的关系平面曲线的切线与法线导数和微分的四则运算基本初等函数的导数复合函数、反函数和隐函数的微分法高阶导数一阶微分形式的不变性微分中值定理洛必达(L'Hospital)法则函数单调性的判别函数的极值函数图形的凹凸性、拐点及渐近线函数图形的描绘函数的最大值与最小值考试要求1.理解导数的概念及可导性与连续性之间的关系,了解导数的几何意义与经济意义(含边际与弹性的概念),会求平面曲线的切线方程和法线方程.2.掌握基本初等函数的导数公式、导数的四则运算法则及复合函数的求导法则,会求分段函数的导数,会求反函数与隐函数的导数.3.了解高阶导数的概念,会求简单函数的高阶导数.4.了解微分的概念、导数与微分之间的关系以及一阶微分形式的不变性,会求函数的微分.5.理解罗尔(Rolle)定理、拉格朗日( Lagrange)中值定理,了解泰勒定理、柯西(Cauchy)中值定理,掌握这四个定理的简单应用.6.会用洛必达法则求极限.7.掌握函数单调性的判别方法,了解函数极值的概念,掌握函数极值、最大值和最小值的求法及其应用.8.会用导数判断函数图形的凹凸性(注:在区间(,)a b内,设函数()f x具有二阶导数.当()0f x''>时,()f x的图形是凹的;当()0f x''<时,()f x的图形是凸的),会求函数图形的拐点和渐近线.对比:无变化9.会描述简单函数的图形.三、一元函数积分学考试内容原函数和不定积分的概念不定积分的基本性质基本积分公式定积分的概念和基本性质定积分中值定理积分上限的函数及其导数牛顿一莱布尼茨(Newton- Leibniz)公式不定积分和定积分的换元积分法与分部积分法反常(广义)积分定积分的应用考试要求1.理解原函数与不定积分的概念,掌握不定积分的基本性质和基本积分公式,掌握不定积分的换元积分法与分部积分法.2.了解定积分的概念和基本性质,了解定积分中值定理,理解积分上限的函数并会求它的导数,掌握牛顿一莱布尼茨公式以及定积分的换元积分法和分部积分法.3.会利用定积分计算平面图形的面积、旋转体的体积和函数的平均值,会利用定积分求解简单的经济应用问题.4.了解反常积分的概念,会计算反常积分.考试内容原函数和不定积分的概念不定积分的基本性质基本积分公式定积分的概念和基本性质定积分中值定理积分上限的函数及其导数牛顿一莱布尼茨(Newton- Leibniz)公式不定积分和定积分的换元积分法与分部积分法反常(广义)积分定积分的应用考试要求1.理解原函数与不定积分的概念,掌握不定积分的基本性质和基本积分公式,掌握不定积分的换元积分法与分部积分法.2.了解定积分的概念和基本性质,了解定积分中值定理,理解积分上限的函数并会求它的导数,掌握牛顿一莱布尼茨公式以及定积分的换元积分法和分部积分法.3.会利用定积分计算平面图形的面积、旋转体的体积和函数的平均值,会利用定积分求解简单的经济应用问题.4.了解反常积分的概念,会计算反常积分.对比:无变化四、多元函数微积分学多元函数的概念二元函数的几何意义二元函数的极限与连续的概念有界闭区域上二元连续函数的性质多元函数偏导数的概念与计算多元复合函数的求导法与隐函数求导法二阶偏导数全微分多元函数的极值和条件极值、最大值和最小值二重积分的概念、基本性质和计算无界区域上简单的反常二重积分考试要求1.了解多元函数的概念,了解二元函数的几何意义.2.了解二元函数的极限与连续的概念,了解有界闭区域上二元连续函数的性质.3.了解多元函数偏导数与全微分的概念,会求多元复合函数一阶、二阶偏导数,会求全微分,会求多元隐函数的偏导数.4.了解多元函数极值和条件极值的概念,掌握多元函数极值存在的必要条件,了解二元函数极值存在的充分条件,会求二元函数的极值,会用拉格朗日乘数法求条件极值,会求简单多元函数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并会解决简单的应用问题.5.了解二重积分的概念与基本性质,掌握二重积分的计算方法(直角坐标、极坐标).了解无界区域上较简单的反常二重积分并会计算.多元函数的概念二元函数的几何意义二元函数的极限与连续的概念有界闭区域上二元连续函数的性质多元函数偏导数的概念与计算多元复合函数的求导法与隐函数求导法二阶偏导数全微分多元函数的极值和条件极值、最大值和最小值二重积分的概念、基本性质和计算无界区域上简单的反常二重积分考试要求1.了解多元函数的概念,了解二元函数的几何意义.2.了解二元函数的极限与连续的概念,了解有界闭区域上二元连续函数的性质.3.了解多元函数偏导数与全微分的概念,会求多元复合函数一阶、二阶偏导数,会求全微分,会求多元隐函数的偏导数.4.了解多元函数极值和条件极值的概念,掌握多元函数极值存在的必要条件,了解二元函数极值存在的充分条件,会求二元函数的极值,会用拉格朗日乘数法求条件极值,会求简单多元函数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并会解决简单的应用问题.5.了解二重积分的概念与基本性质,掌握二重积分的计算方法(直角坐标、极坐标).了解无界区域上较简单的反常二重积分并会计算.对比:无变化五、无穷级数常数项级数收敛与发散的概念收敛级数的和的概念级数的基本性质与收敛的必要条件几何级数与p级数及其收敛性正项级数收敛性的判别法任意项级数的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交错级数与莱布尼茨定理幂级数及其收敛半径、收敛区间(指开区间)和收敛域幂级数的和函数幂级数在其收敛区间内的基本性质简单幂级数的和函数的求法初等函数的幂级数展开式考试要求1.了解级数的收敛与发散、收敛级数的和的概念.2.了解级数的基本性质和级数收敛的必要条件,掌握几何级数及p级数的收敛与发散的条件,掌握正项级数收敛性的比较判别法和比值判别法.3.了解任意项级数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的概念以及绝对收敛与收敛的关系,了解交错级数的莱布尼茨判别法.4.会求幂级数的收敛半径、收敛区间及收敛域.5.了解幂级数在其收敛区间内的基本性质(和函数的连续性、逐项求导和逐项积分),会求简单幂级数在其收敛区间内的和函数.6.了解x e,sin x,cos x,ln(1)x+及(1)xα+的麦克劳林(Maclaurin)展开式.常数项级数收敛与发散的概念收敛级数的和的概念级数的基本性质与收敛的必要条件几何级数与p级数及其收敛性正项级数收敛性的判别法任意项级数的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交错级数与莱布尼茨定理幂级数及其收敛半径、收敛区间(指开区间)和收敛域幂级数的和函数幂级数在其收敛区间内的基本性质简单幂级数的和函数的求法初等函数的幂级数展开式考试要求1.了解级数的收敛与发散、收敛级数的和的概念.2.了解级数的基本性质和级数收敛的必要条件,掌握几何级数及p级数的收敛与发散的条件,掌握正项级数收敛性的比较判别法和比值判别法.3.了解任意项级数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的概念以及绝对收敛与收敛的关系,了解交错级数的莱布尼茨判别法.4.会求幂级数的收敛半径、收敛区间及收敛域.5.了解幂级数在其收敛区间内的基本性质(和函数的连续性、逐项求导和逐项积分),会求简单幂级数在其收敛区间内的和函数.6.了解x e,sin x,cos x,ln(1)x+及(1)xα+的麦克劳林(Maclaurin)展开式.对比:无变化六、常微分方程与差分方程常微分方程的基本概念变量可分离的微分方程齐次微分方程一阶线性微分方程线性微分方程解的性质及解的结构定理二阶常系数齐次线性微分方程及简单的非齐次线性微分方程差分与差分方程的概念差分方程的通解与特解一阶常系数线性差分方程微分方程的简单应用考试要求1.了解微分方程及其阶、解、通解、初始条件和特解等概念.2.掌握变量可分离的微分方程、齐次微分方程和一阶线性微分方程的求解方法.3.会解二阶常系数齐次线性微分方程.4.了解线性微分方程解的性质及解的结构定理,会解自由项为多项式、指数函数、正弦函数、余弦函数的二阶常系数非齐次线性微分方程.5.了解差分与差分方程及其通解与特解等概念.6.了解一阶常系数线性差分方程的求解方法.7.会用微分方程求解简单的经济应用问题.常微分方程的基本概念变量可分离的微分方程齐次微分方程一阶线性微分方程线性微分方程解的性质及解的结构定理二阶常系数齐次线性微分方程及简单的非齐次线性微分方程差分与差分方程的概念差分方程的通解与特解一阶常系数线性差分方程微分方程的简单应用考试要求1.了解微分方程及其阶、解、通解、初始条件和特解等概念.2.掌握变量可分离的微分方程、齐次微分方程和一阶线性微分方程的求解方法.3.会解二阶常系数齐次线性微分方程.4.了解线性微分方程解的性质及解的结构定理,会解自由项为多项式、指数函数、正弦函数、余弦函数的二阶常系数非齐次线性微分方程.5.了解差分与差分方程及其通解与特解等概念.6.了解一阶常系数线性差分方程的求解方法.7.会用微分方程求解简单的经济应用问题.对比:无变化线性代数一、行列式考试内容行列式的概念和基本性质行列式按行(列)展开定理考试要求1.了解行列式的概念,掌握行列式的性质.2.会应用行列式的性质和行列式按行(列)展开定理计算行列式.考试内容行列式的概念和基本性质行列式按行(列)展开定理考试要求1.了解行列式的概念,掌握行列式的性质.2.会应用行列式的性质和行列式按行(列)展开定理计算行列式.对比:无变化二、矩阵考试内容矩阵的概念矩阵的线性运算矩阵的乘法方阵的幂方阵乘积的行列式矩阵的转置逆矩阵的概念和性质矩阵可逆的充分必要条件伴随矩阵矩阵的初等变换初等矩阵矩阵的秩矩阵的等价分块矩阵及其运算考试要求1.理解矩阵的概念,了解单位矩考试内容矩阵的概念矩阵的线性运算矩阵的乘法方阵的幂方阵乘积的行列式矩阵的转置逆矩阵的概念和性质矩阵可逆的充分必要条件伴随矩阵矩阵的初等变换初等矩阵矩阵的秩矩阵的等价分块矩阵及其运算考试要求1.理解矩阵的概念,了解单位矩对比:无变化阵、数量矩阵、对角矩阵、三角矩阵的定义及性质,了解对称矩阵、反对称矩阵及正交矩阵等的定义和性质. 2.掌握矩阵的线性运算、乘法、转置以及它们的运算规律,了解方阵的幂与方阵乘积的行列式的性质. 3.理解逆矩阵的概念,掌握逆矩阵的性质以及矩阵可逆的充分必要条件,理解伴随矩阵的概念,会用伴随矩阵求逆矩阵.4.了解矩阵的初等变换和初等矩阵及矩阵等价的概念,理解矩阵的秩的概念,掌握用初等变换求矩阵的逆矩阵和秩的方法.5.了解分块矩阵的概念,掌握分块矩阵的运算法则. 阵、数量矩阵、对角矩阵、三角矩阵的定义及性质,了解对称矩阵、反对称矩阵及正交矩阵等的定义和性质.2.掌握矩阵的线性运算、乘法、转置以及它们的运算规律,了解方阵的幂与方阵乘积的行列式的性质.3.理解逆矩阵的概念,掌握逆矩阵的性质以及矩阵可逆的充分必要条件,理解伴随矩阵的概念,会用伴随矩阵求逆矩阵.4.了解矩阵的初等变换和初等矩阵及矩阵等价的概念,理解矩阵的秩的概念,掌握用初等变换求矩阵的逆矩阵和秩的方法.5.了解分块矩阵的概念,掌握分块矩阵的运算法则.三、向量 考试内容向量的概念 向量的线性组合与线性表示 向量组的线性相关与线性无关 向量组的极大线性无关组 等价向量组 向量组的秩 向量组的秩与矩阵的秩之间的关系 向量的内积 线性无关向量组的正交规范化方法 考试要求1.了解向量的概念,掌握向量的加法和数乘运算法则.2.理解向量的线性组合与线性表示、向量组线性相关、线性无关等概念,掌握向量组线性相关、线性无关的有关性质及判别法.3.理解向量组的极大线性无关组的概念,会求向量组的极大线性无关组及秩.4.理解向量组等价的概念,理解矩阵的秩与其行(列)向量组的秩之间的关系. 5.了解内积的概念.掌握线性无关向量组正交规范化的施密特(Schmidt )方法. 考试内容 向量的概念 向量的线性组合与线性表示 向量组的线性相关与线性无关 向量组的极大线性无关组 等价向量组 向量组的秩 向量组的秩与矩阵的秩之间的关系 向量的内积 线性无关向量组的正交规范化方法考试要求 1.了解向量的概念,掌握向量的加法和数乘运算法则. 2.理解向量的线性组合与线性表示、向量组线性相关、线性无关等概念,掌握向量组线性相关、线性无关的有关性质及判别法. 3.理解向量组的极大线性无关组的概念,会求向量组的极大线性无关组及秩. 4.理解向量组等价的概念,理解矩阵的秩与其行(列)向量组的秩之间的关系. 5.了解内积的概念.掌握线性无关向量组正交规范化的施密特(Schmidt )方法. 对比:无变化四、线性方程组考试内容线性方程组的克莱姆(Cramer)法则线性方程组有解和无解的判定齐次线性方程组的基础解系和通解非齐次线性方程组的解与相应的齐次线件方程组(导出组)的解之间的关系非齐次线性方程组的通解考试要求1.会用克莱姆法则解线性方程组.2.掌握非齐次线性方程组有解和无解的判定方法.3.理解齐次线性方程组的基础解系的概念,掌握齐次线性方程组的基础解系和通解的求法.4.理解非齐次线性方程组解的结构及通解的概念.5.掌握用初等行变换求解线性方程组的方法.考试内容线性方程组的克莱姆(Cramer)法则线性方程组有解和无解的判定齐次线性方程组的基础解系和通解非齐次线性方程组的解与相应的齐次线件方程组(导出组)的解之间的关系非齐次线性方程组的通解考试要求1.会用克莱姆法则解线性方程组.2.掌握非齐次线性方程组有解和无解的判定方法.3.理解齐次线性方程组的基础解系的概念,掌握齐次线性方程组的基础解系和通解的求法.4.理解非齐次线性方程组解的结构及通解的概念.5.掌握用初等行变换求解线性方程组的方法.对比:无变化五、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考试内容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的概念、性质相似矩阵的概念及性质矩阵可相似对角化的充分必要条件及相似对角矩阵实对称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及相似对角矩阵考试要求1.理解矩阵的特征值、特征向量的概念,掌握矩阵特征值的性质,掌握求矩阵特征值和特征向量的方法.2.理解矩阵相似的概念,掌握相似矩阵的性质,了解矩阵可相似对角化的充分必要条件,掌握将矩阵化为相似对角矩阵的方法.3.掌握实对称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的性质.考试内容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的概念、性质相似矩阵的概念及性质矩阵可相似对角化的充分必要条件及相似对角矩阵实对称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及相似对角矩阵考试要求1.理解矩阵的特征值、特征向量的概念,掌握矩阵特征值的性质,掌握求矩阵特征值和特征向量的方法.2.理解矩阵相似的概念,掌握相似矩阵的性质,了解矩阵可相似对角化的充分必要条件,掌握将矩阵化为相似对角矩阵的方法.3.掌握实对称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的性质.对比:无变化六、二次型考试内容二次型及其矩阵表示合同变换与合同矩阵二次型的秩惯性定理二次型的标准形和规范形用正交变换和配方法化二次型为标准形二次型及其矩阵的正定性考试要求1.了解二次型的概念,会用矩阵形式表示二次型,了解合同变换与合同矩阵的概念.2.了解二次型的秩的概念,了解二次型的标准形、规范形等概念,了解惯性定理,会用正交变换和配方法化二次型为标准形.3.理解正定二次型、正定矩阵的概念,并掌握其判别法.考试内容二次型及其矩阵表示合同变换与合同矩阵二次型的秩惯性定理二次型的标准形和规范形用正交变换和配方法化二次型为标准形二次型及其矩阵的正定性考试要求1.了解二次型的概念,会用矩阵形式表示二次型,了解合同变换与合同矩阵的概念.2.了解二次型的秩的概念,了解二次型的标准形、规范形等概念,了解惯性定理,会用正交变换和配方法化二次型为标准形.3.理解正定二次型、正定矩阵的概念,并掌握其判别法.对比:无变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随机事件和概率考试内容随机事件与样本空间事件的关系与运算完备事件组概率的概念概率的基本性质古典型概率几何型概率条件概率概率的基本公式事件的独立性独立重复试验考试要求1.了解样本空间(基本事件空间)的概念,理解随机事件的概念,掌握事件的关系及运算.2.理解概率、条件概率的概念,掌握概率的基本性质,会计算古典型概率和几何型概率,掌握概率的加法公式、减法公式、乘法公式、全概率公式以及贝叶斯(Bayes)公式等.3.理解事件的独立性的概念,掌握用事件独立性进行概率计算;理解独立重复试验的概念,掌握计算有关事件概率的方法.考试内容随机事件与样本空间事件的关系与运算完备事件组概率的概念概率的基本性质古典型概率几何型概率条件概率概率的基本公式事件的独立性独立重复试验考试要求1.了解样本空间(基本事件空间)的概念,理解随机事件的概念,掌握事件的关系及运算.2.理解概率、条件概率的概念,掌握概率的基本性质,会计算古典型概率和几何型概率,掌握概率的加法公式、减法公式、乘法公式、全概率公式以及贝叶斯(Bayes)公式等.3.理解事件的独立性的概念,掌握用事件独立性进行概率计算;理解独立重复试验的概念,掌握计算有关事件概率的方法.对比:无变化二、随机变量及其分布考试内容随机变量随机变量分布函数的概念及其性质离散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连续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密度常见随机变量的分布随机变量函数的分布考试要求1.理解随机变量的概念,理解分布函数(){}()F x P X x x=≤ -∞<<∞考试内容随机变量随机变量分布函数的概念及其性质离散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连续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密度常见随机变量的分布随机变量函数的分布考试要求1.理解随机变量的概念,理解分布函数(){}()F x P X x x=≤ -∞<<∞对比:无变化的概念及性质,会计算与随机变量相联系的事件的概率.2.理解离散型随机变量及其概率分布的概念,掌握0-1分布、二项分布(,)B n p 、几何分布、超几何分布、泊松(Poisson )分布()P λ及其应用. 3.掌握泊松定理的结论和应用条件,会用泊松分布近似表示二项分布. 4.理解连续型随机变量及其概率密度的概念,掌握均匀分布(,)U a b 、正态分布2(,)N μσ、指数分布及其应用,其中参数为(0)λλ>的指数分布()E λ的概率密度为 0()0x e x f x x λλ- >= ≤⎧⎨⎩,若0,若 5.会求随机变量函数的分布.的概念及性质,会计算与随机变量相联系的事件的概率.2.理解离散型随机变量及其概率分布的概念,掌握0-1分布、二项分布(,)B n p 、几何分布、超几何分布、泊松(Poisson )分布()P λ及其应用.3.掌握泊松定理的结论和应用条件,会用泊松分布近似表示二项分布. 4.理解连续型随机变量及其概率密度的概念,掌握均匀分布(,)U a b 、正态分布2(,)N μσ、指数分布及其应用,其中参数为(0)λλ>的指数分布()E λ的概率密度为()0x e x f x x λλ- >= ≤⎧⎨⎩,若0,若 5.会求随机变量函数的分布. 三、多维随机变量的分布考试内容多维随机变量及其分布函数 二维离散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边缘分布和条件分布 二维连续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密度、边缘概率密度和条件密度 随机变量的独立性和不相关性 常见二维随机变量的分布 两个及两个以上随机变量的函数的分布考试要求1.理解多维随机变量的分布函数的概念和基本性质.2.理解二维离散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和二维连续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密度,掌握二维随机变量的边缘分布和条件分布. 3.理解随机变量的独立性和不相关性的概念,掌握随机变量相互独立的条件,理解随机变量的不相关性与独立性的关系.4.掌握二维均匀分布和二维正态分布221212(,;,;)N u u σσρ,理解其中参数的概率意义.5.会根据两个随机变量的联合分布求其函数的分布,会根据多个相互独立随机变量的联合分布求其函数的考试内容多维随机变量及其分布函数 二维离散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边缘分布和条件分布 二维连续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密度、边缘概率密度和条件密度 随机变量的独立性和不相关性 常见二维随机变量的分布 两个及两个以上随机变量的函数的分布考试要求1.理解多维随机变量的分布函数的概念和基本性质.2.理解二维离散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和二维连续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密度,掌握二维随机变量的边缘分布和条件分布. 3.理解随机变量的独立性和不相关性的概念,掌握随机变量相互独立的条件,理解随机变量的不相关性与独立性的关系.4.掌握二维均匀分布和二维正态分布221212(,;,;)N u u σσρ,理解其中参数的概率意义.5.会根据两个随机变量的联合分布求其函数的分布,会根据多个相互独立随机变量的联合分布求其函数的对比: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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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专业的复习,考研学子要如何做到行之有效,事半功倍呢?在此为广大同学们给出一些复习建议和指导,希望对考生带来帮助和提升。

从目前的趋势来看,法硕考试确实和司法资格考试越来越接近,和司法资格考试越来越靠拢。

法硕考试中,选择题以小案例的形式出现,而且这种题目有增加的趋势,纯粹的知识的题型在减少,考察应用能力的题目在增加,实际上都是跟司法资格考试越来越接近的表现。

法硕考试向司法资格考试考近的趋势,使得法硕考试的难度在增加,考生在备考时,可能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因为这对考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考生在复习时,可以把司法资格考试的真题作为参考,它能在很大程度上帮助考生精确的理解知识和准确的运用知识,当然,在学习中,也要充分认识到法硕考试和司法资格考试的不同。

法硕考试和司法资格考试之间既有相似的地方也有不同之处,它们相似的地方主要在于小案例形式出现的选择题和案例题;法硕考试和司法资格考试的不同之处在于,法硕考试的主观题大多是以记忆为主的题目,主观题相对比较多,在这种情况下考生仍然要以指南为主,把大量的时间投入到记忆上面去,毕竟主观题是法硕考试的重要特点,不容忽视。

下面就参考书的选择说明一下:基本上考试常备的一个是《联考指南》,一个是教育部的《考试分析》。

关于《联考指南》和《考试分析》这两本书,我觉得它们适合不同阶段的学习,因为《联考指南》内容比较基础,表述比较易懂,而《考试分析》相对来说比较精简,篇幅相对较小,但是,内容比较难以理解。

对考法律硕士的考生来说,由于他们都不是法律出身的,所以,如果他们一开始就看《考试分析》,虽然可能时间用得少,但是,他们不能准确地把握内容的涵义。

我的个人建议是,一开始,考生应以《考试指南》为主,最起码要把指南看过、看懂,要有一定基础,在扎实的基础上再去看《考试分析》,这样才能把在《考试指南》和《考试分析》结合起来,达到最佳复习效果。

关于复习指导方面,提供以下建议:考生复习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健康的身体是前提,如果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那么什么事情也不谈了,更何况考研是需要长期奋战的;如果心理状态不好,学习会事倍功半,效率低下;所以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对考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每个考生的状态不同,所以最好的复习方法就是最适合自己的。

而前提是你一定要清楚的知道自己是个什么状态,自己现在知道什么,有哪些东西是需要学的,哪些是现在最应该掌握的,哪些是可以过段时间再看的。

自己要有一个清楚的定位,然后找出最适合自己的方法。

下面对法律硕士的专业课的学习,我说一下自己的一点建议:民法,最令大家头痛的课程,东西很多,而且涉及很多方面,最头痛的是明明这个东西觉得会了,但是一做题就错。

关于民法,我建议考生先看一下指南,指南讲得很详细,可以帮助大家理解,等有一定基础之后可以看一下民法的相关法条,如果还是不能理解,有时考生可以选择强行记忆,然后再去看书,加深理解,当然民法还需要看一些案例,大家可以做一下历年真题,看一下司考的相关题目,现在法硕考试跟司考有靠近的趋势,很多题都是以小案例形式出现,所以,司考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于刑法,刑法总则看似简单,实则难,而分论看起来很乱,很难记,实则易。

刑法总则主要是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去记忆、做题,所以一定要多看多读,分则部分主要是记忆,能准确地此罪与彼罪的差别,做起题来就能得心应手了;综合课里大部分的内容是需要记忆的,所以大家一定再多看的基础上记忆。

我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句,综合课是很容易拉开分的科目,因为它只要多看多记就能获得好的成绩,所以大家一定不能放松综合课的学习。

[!--empirenews.page--]另外,大家在复习的过程中要注意进度,要有合理的计划,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

当然在整个学习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好各种资源,例如辅导班,它可以帮你解惑,可以帮你在最短的时间内学最多的内容,所以在学习中一定要学会在最短的时间获得效益最大化。

最后,祝愿所有备考2010年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都复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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