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模板)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报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审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 本套表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所附表(一)和表(二)的细化表。
2. 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3. 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并在封面上签名,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4. 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栏划“√”。
5 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6. 如某事项属于“无此类情况”,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无”。
7. 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
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8. 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报告人基本情况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注: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报告时应当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
注:从业情况应当填写配偶、子女的当前工作单位及职务;未从业人员应当填写就读情况、学龄前或“待业”;退休人员应当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需一并写明。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注: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含住房公积金)等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
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单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的两倍填报在工资栏。
2.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注: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
注:房产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容为准;暂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或者房管部门的登记容为准。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doc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报告人(签名)单位报告日期年月日阅签人(签名)阅签日期年月日中共中央组织部2017年制填表须知1.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
填写前请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阅读本须知和表内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填写时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并在封面和承诺书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
2.领导干部须实事求是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了修订,2017年集中报告时,须按首次填报要求填写。
以后每年集中报告时,填写变化情况。
4.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稳定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5.本表中需要填报金额的事项,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境外的存款、投资等须注明币种。
6.本表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内划“√”。
7.某一事项内容较多在表格中填写不下时,请复制相应事项的表格,另附页填写。
8.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阅签。
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阅签。
9.报告人应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报告人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码应填写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应填写居民户口簿“住址”栏的详细地址。
《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再次填报时,婚姻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后的□内划“√”;婚姻发生变化的,在结婚、离婚、丧偶、再婚对应的□内划“√”,并填写变化时间和变化原因。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表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表
姓名
性别
单位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职务
工作时间
文化程度
报告时间
事前
事后
个
人
报
告事Leabharlann 项报告人(签字):
报告时间:年月日
报备单位领导阅签
阅签人(签字):
阅签时间:年月日
注:1.此表由报告人亲自填写,“个人报告事项”空白栏不够填写时可另附页;
2.及时报告事项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第三条所列家事,以及近期发生的购买房产等认为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应当在事后30日内报告;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模板】
8.配偶、子女被司限等)
9.社会兼职及取酬情况
(须注明兼职岗位名称、起始时间、是否取酬及酬金数额等)
10.本人认为应报告的其他事项
说 明
1.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2.无需报告的事项,应明示“无”
(须注明子女配偶所属国家或地区、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5.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
(须注明配偶、子女定居的国家或地区、定居起始时间等)
6.配偶、子女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须注明企业名称、所在国家或地区、开办时间等)
7.配偶、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的情况
报告人签名:受理部门签名 (盖章)受理日期:年 月 日
附表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姓 名
单位及工作部门
职 务
应
当
报
告
事
项
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须注明配偶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须注明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有效期限等)
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须注明因私出国(境)的目的地、启程及返程时间等)
4.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
6、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奥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7、本人及配偶、子女持有因私护照和前往港澳台通行证,外国居留证的情况
8、本人在公务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因不能谢绝而收受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处置情况
9、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具体情况(注源自本栏写不下可另附纸)家庭地址
变化情况
乔迁后家庭地址:
所在社区
所在单位意见
填表日期:20年月日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重
大
事
项
报
告
内
容
具体事项
有无情况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及购买汽车等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旅游、留学、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党委组织部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报告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审签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共中央组织部2016年1月制填表须知1.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并在封面和承诺书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2.领导干部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4.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
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5.报告人应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6.每年1月进行年度集中报告时,领导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表(一)“第3项”、表(二)“第1项、第2项”应如实填报上一年的总体情况,表(二)“第4项”应如实填报填表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持有情况,其他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
7.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含养子女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8.本表中“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无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9.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内划“√”。
10.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和“万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模板)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报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审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 本套表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所附表(一)和表(二)的细化表。
2. 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3. 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并在封面上签名,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4. 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栏内划“√”。
5 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6. 如某事项属于“无此类情况”,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无”。
7. 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
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8. 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报告人基本情况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
或“待业”;退休人员应当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需一并写明。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所得。
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单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的两倍填报在工资栏内。
2.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购房合同或者房管部门的登记内容为准。
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20年制)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报告人(签名)单位报告日期年月日阅签人(签名)阅签日期年月日中共中央组织部2020年制填表须知1.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
填写前请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仔细阅读本须知和表内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填写时书写要工整、清楚。
封面和承诺书要由本人亲笔签名。
填报日期具体到日。
2.首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在填写时应报告每一事项的具体内容。
继续填报的领导干部,应按照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属于延续性的内容,分别填写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应报告相应的变化具体情况。
3.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稳定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4.本表中需要填报金额的事项,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境外的存款、投资等须注明币种。
5.本表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内划“√”。
6.某一事项内容较多在表格中填写不下时,请复制相应事项的表格,另附页填写。
7.领导干部须实事求是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8.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阅签。
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阅签。
9.报告人应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报告人基本情况②列入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填报对象,按实际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分别填写。
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填报对象,在“现任职务”栏中填写职务名称,“职级”栏不填写。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pdf
领导⼲部个⼈有关事项报告表
序号填报内容填写说明
1. 姓名必填,全名
2. 性别选择填写,男/⼥
3. 出⽣年⽉必填,格式如:19XX年X⽉
4. 政治⾯貌选择填写,中共党员/⺠主党派/
群众等
5. ⼯作单位必填,全称及职务
6. 现任职务必填,包括职位名称和任职时间家庭成员信息
7. 配偶姓名必填
8. 配偶⼯作单位及职务若有则填写
每个⼦⼥分别列出
9. ⼦⼥姓名、年龄、就读学校或⼯
作单位
财产情况
10. 房产(⾃住/出租/投资)地址、⾯积、产权⼈、购置时间
与⽅式
11. ⻋辆(⾃⽤/他⽤)⻋牌号、⻋型、购买时间
12. 银⾏存款及理财产品存款⾦额、账户信息、理财产品
的类型和价值
13. 股票证券及基⾦持有情况名称、数量、市值
企业投资及兼职情况
14. 直接或间接持股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所占股份⽐例、担任
的职务
15. 兼职或在外任职情况单位名称、职务、开始兼职⽇期其他重⼤事项
注:
所有项⽬必须据实填写,如有隐瞒将承担相应责任。
报告需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
签字确认
19. 填报⼈签名:_ ⽇期:__
20. 审核⼈签名(如有):_ ⽇期:_______
●
●
16. 近两年出国(境)记录出发地、⽬的地、出境事由、时间
17. 近亲属在国(境)外定居及留学情况
关系、所在国家和地区、留学机构
18.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事项
如债权债务、婚姻状况变动等。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
7.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13.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14.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其他
15.本人认为应报告的其他事项
填写
说明
1.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2.无需报告的事项,应明示“无”。
报告人签名:受理部门签名(盖章)受理日期:年月日
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应当报告事项(二)
9.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
10.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1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12.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1、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2、无需报告的事项,应明示“无”。
报告人签名:受理部门签名(盖章)受理日期:年月日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姓名
单位及部门
职务
报
告
事
项
及
主
要
内
容
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3、本人因公或因私出国(境)的情况说明,如果本年度有出国(境),请说明所到国家(地区),出国(境)项目名称,经费来源及所用经费数目,出国(境)起止时间等。
4、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
5、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
6、配偶、子女出国(境)留学的途径及经费来源情况
7、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8、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的情况
9、配偶、子女及近亲属参与房地产开发、承揽建设工程的情况
10、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购买或承租公有住房的情况(面积、价格、时间、地址等)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精选文档-----------------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报告人签名:受理部门签名(盖章)受理日期:年月日
可编辑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并签名,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二、“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变化的时间、原因,配偶的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和职务等内容。
三、“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包括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限等内容。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包括出国(境)事由、时间等内容。
五、“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是指配偶、子女已取得他国国籍或在他国及港、澳、台地区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在国外留学的,包括留学时间、学制、自费或公费情况等内容。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是指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企业或分支机构、代办机构的董事、监事、
正副经理(厂长)、正副代表(代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当职级的人员。
七、“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指被追究的时间、原因、刑罚种类等。
八、所列事项没有发生或者没有变动的,填“无”。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版)范文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表须由本人亲笔填写)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报告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审签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共中央组织部2016年1月制填表须知1.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并在封面和承诺书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2.领导干部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4.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
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5.报告人应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6.每年1月进行年度集中报告时,领导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表(一)“第3项”、表(二)“第1项、第2项”应如实填报上一年的总体情况,表(二)“第4项”应如实填报填表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持有情况,其他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
7.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含养子女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8.本表中“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无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9.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内划“√”。
10.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和“万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模板)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报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审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 本套表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所附表(一)和表(二)的细化表。
2. 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3. 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并在封面上签名,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4. 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栏划“√”。
5 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6. 如某事项属于“无此类情况”,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无”。
7. 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
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8. 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报告人基本情况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
或“待业”;退休人员应当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需一并写明。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所得。
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单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的两倍填报在工资栏。
2.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房合同或者房管部门的登记容为准。
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责任书 承诺书
附件1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报告日期:2018 年____月____日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审签日期:2018 年____月____日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2018年1月制- 1 -填表须知1.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并在封面和承诺书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2.领导干部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须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4.报告人应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5.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含养子女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6.本表中“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无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7.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内划“√”。
8.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和“万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 2 -提醒:按照首次填报的要求完整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每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报告人基本情况说明:工作单位应填写全称或规范简称。
身份证号应填写18位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应填写户口簿“住址”栏的详细地址。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说明:2015年,婚姻状况“无变化”的,在表格内“无变化”后□内划“√”,并在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对应□内划“√”;婚姻状况“有变化”的,在表格内“有变化”和“变化情况”栏对应□内划“√”,并填写变化时间和变化原因。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完整)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报告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审签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共中央组织部2015年1月制填表须知1.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并在封面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2.领导干部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对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3.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4.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5.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6.每年1月进行年度集中报告时,领导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表(一)“第3项”、表(二)“第1项、第2项”应当如实填报上一年的总体情况,表(二)“第4项”应当如实填报填表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持有情况,其他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
7.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含养子女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8.本表中“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9.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内划“√”。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自查自纠报告表(一)
附件1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自查自纠报告表(一)厅级()处级()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项目自查情况1. 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2.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4.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5.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1.本报告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2. 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报告人签名:填报日期年月日附件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自查自纠报告表(二)项目自查情况1.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情况2.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的情况3.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情况4.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5.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情况6.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情况1.本报告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2. 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报告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报 告 人单位及工作部门职 务应当报告事项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7.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说明1.本报告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2.如无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应当明示“无”或“无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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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报告人
单位及工作部门
职务
应
当
报
告
的
事
项
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7.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13.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14.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说明
1.本报告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2.如无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应当明示“无”或“无变动”。
3.房产应注明来源和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以及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自建房等产权性质。
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9.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10.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1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12.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4.股票、基金应当填写证券账户、基金账户中的持股份额、基金份额以及所余资金数额。
5.期货应当填写交易账户和结算账户中的期货合约内容以及所余资金数额。
6.第13项、第14项应当说明投资(注册)公司、企业的名称、所占股份。
7.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报告人签名:填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