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国际服务贸易规则
国际服务贸易政策
国际服务贸易政策国际服务贸易政策是指各国政府为促进和规范跨国服务贸易而采取的政策措施。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加快和各国经济的发展,服务贸易在全球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成为推动国际经济增长和就业的重要力量。
为了进一步开放和发展服务贸易,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首先,各国政府通过降低服务贸易的壁垒来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这包括取消或减少与服务贸易相关的限制性措施,如减少对外资服务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放宽对外国专业人才的工作签证限制等。
同时,各国政府还加强了国际合作,通过双边和多边协议,在服务贸易领域达成一系列贸易自由化的承诺,包括降低贸易壁垒、增加市场准入、提升投资保护等。
其次,各国政府通过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和支持措施来吸引国际服务贸易。
一方面,各国政府积极推动服务业的创新和发展,提供创新政策、法规和法律保护,鼓励创新型服务企业的成长。
另一方面,政府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贷款支持、市场推广等,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第三,各国政府加强服务贸易的监管和规范,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利益。
随着服务贸易的发展,各国对服务质量、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护公共利益,各国政府不仅加强了对服务贸易的监管,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加强了对服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此外,各国政府还通过国际合作,推动服务贸易的发展与规范。
在国际组织和框架下,各国政府就服务贸易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和谈判,共同制定国际标准和规则。
例如,世界贸易组织(WTO)通过《通用协定关税和贸易协定》(GATS)规范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监管问题,为各国的服务贸易提供了一个稳定和可靠的国际环境。
然而,国际服务贸易政策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和规则相对较为复杂,各国政府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
其次,服务贸易的不对称性和不平衡性问题也比较突出,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相对较弱,难以享受到服务贸易带来的经济增长和发展机会。
第四章 WTO关于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
第四章 WTO关于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范本1:第四章 WTO关于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4.1 最惠国待遇原则根据WTO的规定,成员国不能对任何一个成员国给予比其他成员国更有利的待遇。
即使是针对一国的减税、关税配额等优惠政策,也必须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4.1.1 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于所有领域,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
4.1.2 最惠国待遇的例外情况最惠国待遇原则有一些例外情况,包括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同盟等特殊安排。
在这些协定或安排中,成员国可以对某些成员国给予更优惠的待遇。
4.2 国民待遇原则根据WTO的规定,成员国对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应给予同等待遇。
也就是说,对本国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也应适用于外国企业。
4.2.1 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国民待遇原则适用于所有领域,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
4.2.2 国民待遇的例外情况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情况较少,一般只允许在特定的情况下对外国企业实施限制。
4.3 贸易自由化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是WTO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所有成员国遵守的基本规则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成员国应尽力减少关税、非关税壁垒以及贸易限制措施,促进贸易自由化。
4.3.1 关税减让成员国通过关税谈判进行关税减让,降低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
4.3.2 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指的是各种非关税措施,包括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质量标准等。
成员国应尽量减少非关税壁垒,提高贸易自由化水平。
4.3.3 贸易限制措施贸易限制措施包括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等。
成员国在实施这些措施时应遵守WTO的规定,避免滥用。
4.4 争端解决机制WTO建立了争端解决机制,用于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强制性和及时性,成员国应遵守争端解决机制的裁决。
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WTO关于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相关协议。
附件2:WTO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相关协议。
附件3:WTO关于贸易自由化原则的相关协议。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4doc(1)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1. 概述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推进,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了保障服务贸易的有序进行,国际社会建立了一系列的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背景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解决服务贸易中的一系列问题。
传统贸易制度主要关注商品的流通,而服务贸易具有较强的非实物性和跨境性,因此在管理上具有一定的挑战。
国际社会通过建立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旨在促进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和公平竞争。
3.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组织为了协调和管理国际服务贸易,国际社会成立了一系列的服务贸易管理组织。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为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的服务贸易领域议定书(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Services,简称GATS)。
除了WTO,还有一些地区性的服务贸易管理组织,如亚太经合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Cooperation,简称APEC)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简称EFTA)等。
这些组织致力于制定和协调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则和准则,提供争端解决机制和咨询服务,促进成员间的合作与交流。
4.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原则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建立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服务贸易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
4.1. 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在服务贸易中对待其他成员国应按照最优惠的待遇方式进行。
即一国对其他任何一个成员国给予的任何利益和待遇,都要在其他成员国之间得到同等的对待。
4.2. 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在服务贸易中应对外国服务供应商给予与本国服务供应商相同的待遇,不能歧视外国服务供应商。
4.3. 透明度原则透明度原则要求成员国应及时向其他成员国提供有关服务贸易政策、法规和措施的信息,确保政策的透明和可预测性。
国际服务贸易协定
该协定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通过减少 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加强了成员国之间的商业联系和 合作。其中,服务贸易章节规定了成员国之间的服务 贸易应遵循的规则和原则,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 、透明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欧洲经济共同体贸易和经济合作协定案 例
总结词
该协定是一个高水平的贸易和经济合作协定,涉及的服 务贸易领域广泛,包括商务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 等,为中欧之间的服务贸易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框架。
便在该国境内提供服务。
商业存在是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 形式之一,它涉及到不同国家之 间的投资政策、法规、标准等方
面的差异和协调。
商业存在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实 现,包括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
、子公司等。
自然人流动
1
自然人流动是指一国居民在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 ,包括商业、金融、电信、文化娱乐等领域。
2
自然人流动是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 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的人员流动政策、签证制度 等方面的差异和协调。
详细描述
在互惠贸易协定中,双方通常会就商品和服务进行减 税或免税安排,以增加双方的出口和进口机会。此外 ,互惠贸易协定还可以促进双方在服务业领域的合作 和投资。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案例
总结词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多边贸易体系的基础之一,为全 球范围内的服务贸易提供了规则和标准。
详细描述
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服务贸易被纳入多边贸易体 系中,通过降低关税和取消非关税壁垒,促进了全球 范围内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此外,该协定还规定了服 务贸易的国民待遇原则,确保了各国之间的公平竞争 。
05
国际服务贸易协定的挑战 与解决方案
服务贸易逆差问题
总结词:日益扩大
详细描述:随着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各国之间的服务贸易逆差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在美国,由于 其服务产业的高度发达,经常出现服务贸易逆差持续扩大的情况。
国际贸易法中的服务贸易规则
国际贸易法中的服务贸易规则导言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增加,服务贸易逐渐成为国际贸易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际贸易法中的服务贸易规则对于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和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法中的地位和涉及的规则进行探讨。
一、服务贸易的概念和特点服务贸易是指在跨国交易过程中,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国际贸易活动。
与商品贸易相比,服务贸易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无形性,即服务本身没有实体,难以具体量化;二是不可分性,即服务的提供和消费是同步进行的,不可以存储和交换;三是非价格竞争性,即服务贸易更多地依赖于专业技能、经验和口碑等非价格要素。
二、国际贸易法中的服务贸易规则1. 《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协定》(TRIMS)《TRIMS协定》主要针对服务贸易中的投资措施,该协定要求成员国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投资措施限制服务商的投资。
2.《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GATS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下的重要国际贸易法协定,与服务贸易直接相关。
该协定为成员国提供了遵守的准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国内优惠、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原则,在国际服务贸易中起到了规范和保护的作用。
3.《关于电子商务的协定》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形式之一。
相关协定旨在确保电子商务的自由、公平和安全,并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和义务。
4.《与服务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知识产权在服务贸易中具有重要地位,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至关重要。
TRIPS协定旨在确保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行,并为成员国提供了一系列的规则和准则。
5.《跨境供应链管理协定》(CMC)CMC协定旨在促进服务贸易和供应链管理的发展,推动物流、运输和仓储等领域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三、国际贸易法中服务贸易规则的意义和挑战1. 促进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服务贸易规则的建立促进了贸易自由化,降低了贸易壁垒,提高了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水平。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Internation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简称GATS)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下的一项多边贸易协定,于1995年1月1日生效。
GATS旨在鼓励并规范国际服务贸易,为参与国建立一个开放、透明、可预测的服务贸易环境,并保护各成员国在服务领域的利益。
背景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服务贸易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服务贸易包括金融服务、运输服务、旅游服务、咨询服务等多个领域,涉及到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使用者之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然而,在过去,服务贸易面临着一系列的障碍和限制,如贸易壁垒、不公平竞争等。
为了促进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和解决这些问题,GATS应运而生。
目标与原则GATS的目标是通过建立一个透明和可预测的服务贸易规则体系,促进和保护服务贸易的自由与公平。
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GATS坚持原则:1.非歧视性原则:各成员国应平等对待其他成员国的服务供应商,不得对其他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采取不合理的差别性待遇。
2.透明度原则:成员国应向GATS提交有关其服务贸易措施的信息,使其他成员国有权了解相关政策和立法,避免不透明性带来的不确定性。
3.最惠国待遇原则:各成员国应给予其他成员国的服务供应商与本国服务供应商同等的待遇,不得对其他成员国的服务供应商实施歧视性待遇。
4.市场准入原则:成员国应相互开放服务市场、取消或减少限制性措施,以便服务供应商能够自由进入市场并提供服务。
服务贸易规则GATS涵盖了广泛的服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服务、专业服务、电信服务、运输服务、旅游服务等。
针对不同的服务领域,GATS制定了相应的规则,以确保服务贸易的自由与公平。
国内油气开采服务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油气开采服务被视为一项重要的服务领域。
G ATS鼓励各成员国之间加强合作,提供国际油气开采服务。
同时,GATS 规定了在本领域的市场准入、国内管制和规制等方面的具体规则。
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
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一、国际服务贸易规则概述国际服务贸易规则旨在协调各国间的服务贸易活动,以促进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
服务贸易规则通常涉及以下方面:1. 国际标准与规范:国际标准和规范的制定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互操作性,促进服务贸易的顺利进行。
2. 服务市场准入:各国应当建立开放的服务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外国服务提供商参与本国市场竞争。
3. 跨境服务供应:国际服务贸易涉及跨境服务供应,包括在境内提供服务、境外提供服务以及在境内和境外提供服务。
4. 服务贸易协议:各国可以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服务贸易协议,以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
二、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协调机制为了协调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各国采取了多种机制:1. 世界贸易组织(WTO):WTO是最重要的国际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机构之一。
其下的《全球服务贸易协定》(GATS)规定了服务贸易的一般规则和原则。
2. 自由贸易协定(FTA):各国可以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在双边或多边范围内协调服务贸易规则。
3.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SO制定了一系列与服务贸易相关的国际标准,以促进服务质量和互操作性的提高。
4. 国际标准化电子商务联盟(UN/CEFACT):UN/CEFACT开展了关于电子商务标准和规范的工作,为跨境服务供应和电子商务提供了技术支持。
三、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重要性和挑战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和协调对于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面临着一些挑战,包括:1. 国内法律和政策的不一致:各国的法律和政策存在差异,这可能导致服务贸易的壁垒和限制。
2. 技术和标准的差异:不同国家对服务贸易所依赖的技术和标准有不同的要求,这可能成为贸易的阻碍。
3. 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服务贸易双方可能面临信息不完全的问题,这可能导致交易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为了解决这些挑战,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加强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协调与改进,促进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和繁荣。
第7章 国际服务贸易多边规则
关税
45
6 1964-1967 瑞士日内瓦(肯尼迪回合) 关税与反倾销
54
7 1973-1979 瑞士日内瓦(东京回合) 关税、非关税
102
8 1986-1993 瑞士日内瓦(乌拉圭回合) 关税、非关税、 123 知识产权、服务 贸易、WTO
乌拉圭海滨城市埃斯特角
埃斯特角,距首 都蒙得维的亚市 130公里,是闻名 的旅游胜地, 1986 年 关 贸 总 协 议乌拉圭回合会 议在此举行。
第26条 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
第六部分最后条款
第27条 利益的拒绝给予 第28条 定义 第29条 附件
附件
关于第2条豁免的附件 关于本协定项下提供服务的自然人 流动的附件 关于空运服务的附件 关于金融服务的附件 关于金融服务的第二附件 关于海运服务谈判的附件 关于电信服务的附件 关于基础电信谈判的附件
世界贸易组织简况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关于关税和贸易准则的多边国际 协定和组织。
二次大战之后,国际经济严重萧条,国际贸易秩序混 乱,1944年7月在美国的布雷顿森林召开的国际货币 与金融会议,建议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 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和国际贸易组织,作为支撑 全球经济的三大支柱来调节世界经贸关系,推动全球 经济的复苏和发展。
GATS适用于“服务贸易参考清单”中所列的12个服务部门
第二部分 一般义务和纪律
第一,最惠国待遇。 第二,透明度与机密信息的披露。 第三,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 第四,经济一体化与劳动力市场一体化。 第五,国内法规。 第六,承认。 第七,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 第八,商业措施 第九,紧急保障措施。
WTO第九届部长级会议2013年12月7日在印度尼西 亚巴里岛闭幕。会议发表《巴厘部长宣言》,达成 "巴厘一揽子协定",实现了世贸组织成立18年来多 边谈判的"零突破"。
国际服务贸易的多边体制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挑战和争议
挑战
1. 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导致就业机会减少:由于服务贸易自由化导致 服务业市场的开放,外国企业可能会进入本国市场,与本国企业竞争,
导致就业机会减少。
2. 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导致服务质量下降:由于服务贸易自由化导致 市场竞争加剧,服务质量可能下降,影响消费者利益。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挑战和争议
• 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导致监管难度增加:由于服务 贸易自由化导致服务业市场的开放,监管部门需要 加强对市场的监管,防止市场混乱和不公平竞争。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挑战和争议
01
争议
02
1.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程度和速度: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服务贸
易自由化的程度和速度存在不同的看法和要求。
03
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定义和目标
定义:服务贸易自由 化是指在国际贸易中 ,通过减少或消除服 务贸易壁垒,促进服 务贸易的开放和便利 化。
目标
1. 增加服务贸易的规 模和范围:通过降低 或消除服务贸易壁垒 ,促进服务贸易的增 长和扩大,增加服务 贸易的规模和范围。
2. 提高服务贸易的效 率和效益:通过减少 或消除服务贸易壁垒 ,提高服务贸易的效 率和效益,降低服务 成本,提高国际竞争 力。
2.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利益分配: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服务贸易
03
自由化的利益分配存在不同的看法和要求。
04
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则制定 与监管
服务贸易规则制定的必要性和原则
规则制定的必要性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需要规范的规则来确 保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规则制定 能够减少市场失灵和不确定性,促进服务 贸易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规定
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国际服务贸易逐渐成为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促进和规范国际服务贸易,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规定。
二、WTO的相关规定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国际贸易领域的重要组织,其框架下有一系列关于服务贸易的规定。
其中,《关于服务贸易的总协定》(GATS)。
该协定规定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原则和规则,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国内规定和负面清单等。
三、国际投资法的适用服务贸易往往涉及到跨国投资,国际投资法也具有一定的适用性。
例如,国际投资协定(BITs)以及双边和多边的自由贸易协定等都对服务贸易的投资提供了保护。
这些法律规定了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为服务贸易投资提供了保障。
四、国内法律对服务贸易的规定除了国际法律规定外,各国也会制定国内法律来规范服务贸易。
例如,有的国家会制定特定领域的法律,如金融服务、电信服务等。
一些国家也会规定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和监管要求,以保护国内市场和公共利益。
五、其他国际组织的规定除了WTO外,其他国际组织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促进和规范国际服务贸易。
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都通过发布一系列政策文件来指导成员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发展和合作。
六、国际仲裁机制在服务贸易纠纷解决方面,国际仲裁机制起着重要作用。
例如,国际仲裁法庭(ICC)和国际中心仲裁与和解(ICSID)等机构提供了独立、中立的仲裁程序,用于解决服务贸易争端。
这些机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争端进行公正、有效的处理。
七、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国际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形式不断变化。
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规定也需要不断地调整和完善。
例如,对于数字服务、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框架,保护相关权益和规范市场行为。
八、国际服务贸易在全球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法律规定对于推动和规范国际服务贸易至关重要。
服务贸易规则
2010-11-13
服务贸易总协定》划分: - 按《服务贸易总协定》划分: 分为12大类160多项内容 分为12大类160多项内容 12大类160 1、商业性服务 3、建筑服务 5、教育服务 7、金融服务 9、旅游及相关服务 育服务 11、 11、交通运输服务
2010-11-13
2、通讯服务 4、销售服务 6、环境服务 8、健康及社会服务 10、文化、 10、文化、娱乐及体 12、 12、其他服务
- 按“移动与否” 划分: 移动与否” 划分:
服务提供者 不移动 不移动 服务消费者 移动
提供者所在地服务 分离式服务
移动
消费者所在地服务
流动的服务
2010-11-13
- 按服务与生产过程之间的内在联系划分: 按服务与生产过程之间的内在联系划分:
1. 生产前服务。(如国际市场调研) 生产前服务。(如国际市场调研) 。(如国际市场调研 生产中服务。(如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 。(如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 2. 生产中服务。(如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 软件开发、 软件开发、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生产过程之 间的各种服务等) 间的各种服务等) 3. 生产后服务。(如广告、包装、运输、维 生产后服务。(如广告、包装、运输、 。(如广告 修和售后跟踪服务等 修和售后跟踪服务等)
• 1994年《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国际服务贸易界定为: 1994年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国际服务贸易界定为: 》(GATS
(1)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的服务;2、在一成员境 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的服务;3、一成员的服务提供 实体通过在其他任何成员境内的商业存在所提供的服务;4、一成员 的自然人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的服务。即国际服务贸易涉及下列 交换活动: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
WTO规则中英文教程第七章 服务贸易
• (3)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实施差别 待遇。如给本国投资者补贴、对 外国服务提供者征收歧视性的国 内税费、限制外国服务提供者的 经营范围、要求外国服务提供者 履行比本国服务商更繁杂的义务 或手续,以此达到削弱或抵消外 国服务提供者竞争优势的目的。
• (4)对国外颁发的教育证书、技术资格证 书、执业许可证等不予承认。此类规定 的目的在于禁止或限制外国服务人员提 供服务。 • (5)制定各种国内规章。限制人员、资金、 技术、信息的国际流动。如限制本国居 民出境旅游以此节省外汇支出;规定只 有具备最低资格或条件的人员才能入境; 资金汇出到达一定标准必须经国家特定 批准等。
四、GATS的宗旨
I. Creating a credible and reliable system of international trade rules; II. Ensuring fair and equitable treatment of all participants (principle of non-discrimination); III. Stimulating economic activity through guaranteed policy bindings; and IV. Promoting trade and development through progressive liberalization.
.
To be continued
(c)by a service supplier of one Member, through commercial presence in the territory of any other Member, i.e. commercial presence; (d)by a service supplier of one Member, through 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 of a Member in the territory of any other Member, i.e. 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 or 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导言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简称GATS)是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下的一个多边协议,于1995年成立。
GATS旨在促进世界各国之间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为各国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机遇和挑战。
本文将介绍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背景、目标、原则、核心原则及其对各国经济的影响。
背景在过去几十年里,国际贸易规模迅速扩大,服务贸易逐渐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然而,由于各国法律、行政制度、市场壁垒等因素的存在,服务贸易往往受到限制和阻碍。
为了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世界各国决定制定一个全球性的协议,以规范和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于是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应运而生。
目标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目标是促进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消除或减少各国服务贸易的壁垒,加强国际服务贸易的监管和合作。
通过GATS,各国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服务贸易机会,提高服务贸易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
原则GATS遵循一系列核心原则,以确保各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公平和一致性:1. 最惠国待遇(MostFavouredNation,简称MFN):各成员国要按照最惠国待遇的原则对待来自其他成员国的服务供应商,即不得歧视不同来源国的服务供应商。
2. 国内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各成员国要确保服务供应商在国内市场享有公平和公正的准入。
不得设置歧视性的贸易壁垒或限制,如配额或限制外国投资等。
3. 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各成员国在对外国服务供应商和本国服务供应商进行市场准入、行业管理等方面,要给予同样的待遇,不对外国服务供应商设置不必要的限制或歧视。
核心原则GATS的核心原则围绕非歧视、透明度、规则和开放性展开:1. 非歧视:GATS要求各成员国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服务供应商一视同仁,不得对其进行歧视性待遇,保障其享有访问各国市场的权利。
第三章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
第三章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第三章:服务贸易总协定与国际服务贸易在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服务贸易逐渐成为国际经济合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和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服务贸易对国家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格局的影响日益凸显。
为了促进和规范国际服务贸易,各国纷纷通过双边、多边的方式进行谈判和达成协议。
其中,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作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一项重要法律文件,对国家间的服务贸易进行管理和监管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GATS的背景与目标1. GATS的背景GATS,全称为《关于服务贸易的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下的一个重要协定。
GATS于1995年于成立于马拉喀什,并于2005年经修正进一步完善。
它作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框架,为各成员国创造了开放、透明、可预测和非歧视性的施行环境,以促进各国在服务领域的合作和交流。
2. GATS的目标GATS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建立平等和相互利益的贸易环境,来促进国家间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具体来说,GATS的目标包括:保护服务供应商的利益,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确保服务贸易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以及增加服务贸易对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
二、GATS的原则和规则1. 最惠国待遇GATS规定,各成员国应给予其他成员国提供的服务供应商与其国内供应商相同的待遇,即最惠国待遇。
这样可以避免成员国对服务贸易实施歧视,保护各国利益。
2. 国内准入与市场准入成员国应确保自身的服务市场对其他成员国服务供应商实行国内准入和市场准入的待遇。
这意味着成员国不能对其他成员国服务供应商的准入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限制。
3. 透明度与信息交流GATS鼓励成员国加强信息交流,并通过设立信息交流机制来提供对服务贸易的透明度。
成员国应就本国的服务贸易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等向其他成员国提供充分和及时的信息。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第三版)第03篇服务贸易规则及案例
第二节 金融服务贸易规则
(一)金融服务附件的协议范围
—界定金融服务及金融服务提供者的范围
金融服务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教材205页 金融服务提供者的范围:
一成员方希望提供或正在提供金融服务的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但不包括政府机构。
第二节 金融服务贸易规则
(二)部长会议《关于金融服务承诺的谅 解》的协议范围
GATS第5条允许成员方可以参加双边 或多边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但这类协 议必须适用于众多的服务部门,并不得 事先规定排除某一提供方式;在市场准 入与国民待遇方面实质性取消歧视。
四、服务贸易的基本规则
(六)对限制竞争行为的约束 《服务贸易总协定》第8条“垄断及专营 服务提供者”和第9条“商业惯例”对限 制竞争的行为作出了约束。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签订的背景
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序言部分概括 了进行服务贸易谈判应考虑的三个方面: 第一,通过建立一个服务贸易原则和规则 的多边框架,以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签订的背景
第二,所有成员为了实现国内政策的目 标,有权对其境内服务的提供制定和实 施新的规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成员方 由于其发展水平的制约,应有实施该项 权利的特殊需要。
五、世贸组织成员可援引的例外
1.紧急保障措施
指世贸组织成员在由于没有预见到的变化, 或由于某一具体承诺而使某一服务进口数 量太大,以至于对本国的服务提供者造成 严重损害或产生严重损害的威胁时,可以 部分或全部地中止此承诺以减缓或消除损 害。
五、世贸组织成员可援引的例外
2.为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的例外条款
三、WTO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及范围
(二)范围 3.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 包括:建筑物的一般建筑工作,民用工 程的一般建筑工作,建筑物的安装与装 配工作,建筑物的完善与装饰工作,其 他服务。
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
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第一章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概述==================================1. 服务贸易的定义---------------------------服务贸易是指一国境内居民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以提供或使用服务为目的的国际经济活动。
它包括跨境供应服务、商务旅游、跨境投资、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
2.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重要性----------------------------------------国际服务贸易规则是确保各国在服务贸易活动中能够公平、透明地进行的重要保障。
这些规则涵盖了服务贸易的开放、市场准入、投资保护、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
3.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协调机制---------------------------------------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协调机制由多个国际组织和协议共同组成。
其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是制定和协调服务贸易规则的主要机构。
第二章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主要内容=====================================1. 服务贸易的开放原则----------------------------服务贸易的开放原则是指各国应当通过降低贸易壁垒、减少限制性措施等方式,实现对外服务贸易的自由和公平。
2. 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原则------------------------------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原则是指各国应当在公平、透明的基础上,为外国服务提供者提供平等的市场准入机会,并保护其在本国市场的合法权益。
3. 投资保护与服务贸易规则----------------------------------投资保护与服务贸易规则是指各国应当通过建立投资保护机制、推动投资自由化等方式,保护本国和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投资流动和服务贸易的发展。
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
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1:引言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并确保公平竞争,国际社会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的服务贸易规则。
本文将对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进行详细介绍。
2: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概述2.1 服务贸易的定义2.2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作用和意义2.3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分类3:主要国际服务贸易规则体系3.1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体系3.1.1《关于贸易与服务协定》(GATS)3.1.2 服务贸易技术壁垒的规则3.1.3 WTO争端解决机制在服务贸易中的应用3.2 区域性经济组织的规则3.2.1 欧洲联盟(EU)的服务贸易规则3.2.2 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服务贸易规则3.2.3 其他区域性经济组织的服务贸易规则3.3 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协定(FTA)3.3.1 重点双边和多边FTA的服务贸易规则3.3.2 服务贸易在FTA中的优惠和限制4:国际服务贸易协调机制4.1 WTO委员会的服务贸易协调机制4.2 区域经济组织的服务贸易协调机制4.3 双边和多边FTA的服务贸易协调机制附件:1: WTO《关于贸易与服务协定》全文2:欧洲联盟服务贸易规则详细说明书3: APEC服务贸易规则概述手册法律名词及注释:1:世界贸易组织(WTO):一个全球性的贸易组织,成立于1995年,旨在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
2:关于贸易与服务协定(GATS):WTO框架下的一个协议,旨在规范国际服务贸易的行为和规则。
3:区域性经济组织:由一些地理位置相近的国家或地区组成的组织,通过合作促进区域内贸易和经济发展,如欧洲联盟、亚太经合组织等。
服务贸易规则
学 • 服务提供者自一成员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提
供服务。如国际金融,卫星通信,电信,邮递服务等.
• 2、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
世 • 服务提供者在一成员领土内向来自任何其他成员
界 贸
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国际旅游,跨国教育.
易 组
• 3、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
所有贸易伙伴尤其是发展中成员的发展。
世
界 贸
• 手段:
易 组 织
• ①充分尊重成员各自政策目标;
专 题
• ②多边服务贸易谈判,以互利为基础;
• ③促进发展中成员服务部门能力、效率和 竞争力的提升,更多参与国际服务贸易;
• ④给予最不发达成员特殊政策。
10
浙
GATS的基本框架
江
工
商 大
• 第一部分:全体成员方应该共同遵守的框
世 相同,除非承诺减让表上另有列明。
界
贸
易
组 织
• 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条款是《服务贸易总协定》
专 题
的最重要条款,是服务业开放的核心。
• 但是,即使是实行这两个原则(即承诺开放)的服务 部门也可以不完全开放。
江
工
商 大 学
• 特定义务的涵义
• “特定”义务不是自动适用于所有服务部
门,而仅仅适用于各成员方承诺开放的服务
世 界
部门。包括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原则。
贸
易 组
• 市场准入并非成员的普遍义务,而是经过
织 专
各方谈判,各成员作出市场开放的具体承
题
诺,包括开放的部门范围、期限、承诺表。
• 国民待遇的提供以减让承诺表为基础,在 减让表中承诺的部门,应提供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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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服务业紧急保障问题 • b.服务业补贴问题 • c.政府服务采购问题
国际服务贸易 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3.《香港部长会议宣言》
• (一)谈判目标 • (二)谈判方法 • (三)关注发展中国家和LDCs的利益 • (四)谈判时限
国际服务贸易 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国际服务贸易 4.1“乌拉圭回合”与服务贸易谈判
【服务贸易谈判取得的成果】 1990年12月3日至7日的布鲁塞尔部长级会议上,服
务贸易谈判组修订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多边框架协议 草案”文本。 1991年4月8日开始的讨论着重围绕三个重点进行: 协定的框架、初步承诺表和部门附件。 1991年6月28日,服务贸易谈判组达成一项《关于 最初承担义务谈判准则》的协议,对初步承诺的时间 进行了安排。
国际服务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政策
4.1 “乌拉圭回合”与服务贸易谈判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4.4 服务贸易中的地区主义与区域性协议
国际服务贸易 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从1995年1月开始,在服务贸易理事会指导下,服务贸易谈 判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 试图在金融服务、基础电讯、海上运输服务和自然人流动等
服务贸易争端第一案—美墨电信服务争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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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政策
4.1 “乌拉圭回合”与服务贸易谈判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4.4 服务贸易中的地区主义与区域性协议
国际服务贸易
4.4 服务贸易中的地区主义 与区域性协议
【欧洲联盟的服务贸易协议】
附录部分
共包含8个附录,是总协定不可分割的部分,旨在处理特定 服务部门及服务提供方式的特殊问题。
此外,“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中与GATS有关 的文件还包括9个部长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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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2.成员国具体义务承诺表
根据GATS第20条的规定,每一成员国都应制定一 项承担一定义务的计划表,详细说明市场准入和国民 待遇的范围、条件、限制及适当时间框架等。各成员 国的承诺计划表附于GATS之后,作为其组成部分。
• 3. 附录
(1)关于免除第二条义务的附录;(2)根据本协议自然人提供服务活 动的附录;(3)空中运输服务的附录;(4)金融服务的附录;(5)金 融服务的附录二;(6)海运服务谈判的附录;(7)电讯服务的附录;( 8)基础电讯谈判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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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国际服务贸易
陈 宪 殷 凤 编著
机械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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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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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政策
【教学目的】
• 了解“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 • 熟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 追踪《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 了解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地区的服务贸易协
议规则 • 了解“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GATS的总体结构】
GATS由两大部分构成:框架协定和各缔约方按协 定第20条规定提交的具体义务承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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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1.框架协定
条款部分
明确了制定服务贸易各项原则和多边规则的基本宗旨,规定 了适用于所有成员方的基*权利和义务
国际服务贸易 4.1“乌拉圭回合”与服务贸易谈判
1986年开始的关贸总协定第八轮谈判——“乌 拉圭回合”,首次将服务贸易列为三大新议题之一 ,并展开谈判,目标是为服务贸易自由化,制定各 缔约方普遍遵守的国际服务贸易规则。
国际服务贸易 4.1“乌拉圭回合”与服务贸易谈判
【“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的三个阶段】 • 第一阶段
• 欧盟服务贸易的发展面临内部自由化和外部自由化 问题。因而,有关服务贸易的协议主要涉及两个内 容:一是成员国间在各服务部门的互相开放和规则 的统一;二是欧盟作为整体对其他国家开放服务市 场以及利益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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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服务贸易中的地区主义 与区域性协议
1.欧盟内部统一市场的服务贸易协议
a. 欧盟内部统一市场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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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5)第五部分——制度条款 总协定第五部分主要阐述争端解决问题。
首先,当一参加方就影响规定执行的任何事项向另一参加方提出 时,该参加方应给予合作。其次,如果争端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 协议,可向参加方全体提出,请求仲裁。再次,参加方全体通过仲 裁后,应得到有效的实施,如果一参加方不能有效地执行仲裁,则 通过所有参加方“联合行动”对之进行制裁。在执行协定的过程中 ,其他措施的执行决定也是通过“联合行动”作出的。最后,在技 术合作方面,各参加方应该通过建立的联系点进行合作,对发展中 国家提供的技术援助,应在总协定秘书处监督下,在多边的水平上 进行。
(1)第一部分——范围和定义
GATS对服务贸易的定义系指服务提供方式,在本书的 前面部分已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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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2)第二部分——一般责任和纪律
本部分包括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发展中国家的进一步 参与、经济一体化、国内规定、对服务提供者资格的承认 、垄断与专营服务、商业惯例、保障措施、支付与转移、 政府采购、协定一般纪律与责任的例外、补贴等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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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政策
【本章提要】
• 本章梳理了“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历程,介绍 了《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多哈 回合关于服务贸易的谈判及进展情况,以及欧盟、北 美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规则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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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政策
4.1 “乌拉圭回合”与服务贸易谈判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4.4 服务贸易中的地区主义与区域性协议
时间:1986年10月27日至1988年11月 谈判重点:关于服务贸易的定义、范围,与服务贸易有关
的国际规则或协议等问题。
结果:这一阶段各方分歧很大,发展中国家要求对国际服
务贸易作比较狭窄的定义,美国等发达国家则坚持较为广泛的 定义;欧共体提出的折衷意见主张不预先确定谈判范围,而是 根据谈判需要对国际服务贸易采取不同定义。多边谈判基本上 采纳了欧共体的意见。
国际服务贸易 4.1“乌拉圭回合”与服务贸易谈判
• 第二阶段 时间: 1988年12月至1990年6月 谈判历程:
1988年12月透明度、逐步自由化、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 市场准入、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例外和保障条款,以及 国内规章等原则在服务部门的运用。
1989年4月进入了“部门测试”过程;同意采纳一套服务贸 易的准则,以消除服务贸易谈判中的诸多障碍。
4.后续服务谈判展望
• 发达国家成员在新一轮谈判中提出的具体承诺感兴趣并 着力推动,希望实现更大范围的市场准人和获得更多国 民待遇。
• 发展中国家成员则寄希望于新一轮谈判能够完善GATS规 则,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应当有 具体制度和规定
国际服务贸易 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 【案例导读】
• 首先,它为服务贸易国际化、自由化及法制化奠定了基础。
• 其次,协定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了适当的照顾。
• 再次,它有利于促进各国在服务贸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 另外,GATS将一般义务与特定义务分开规范的做法,使成员方在服务 贸易领域既要遵守共同的原则和普遍的义务,又可根据本国服务业发展 的实际情况安排服务市场开放的步骤,使本国服务业和经济发展不致受 到严重冲击。
(4)第四部分——逐步自由化
在服务贸易领域逐步实现自由化,是非常务实的,这一 点对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尤为重要。
总协定第十九条第二款体现了第四条(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的 精神。依据这一条款,发展中国家不应该被要求承担与其发展目标和 技术目标相抵触的自由化方式,而且发展中国家的逐步自由化应根据 它们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出口的实际水平来掌握,而不应由假想的 市场机会来评价。
领域改善市场准入; • 通过在保障措施、补贴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谈判,以及对国
内管制约束适时解释,来完善框架协议。
国际服务贸易 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1.改善市场准入的谈判
• a.金融服务谈判 • b.基础电讯服务谈判 • c.海运服务谈判 • d.有关自然人流动的谈判
国际服务贸易 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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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3)第三部分——承担特定义务
GATS第三部分“承担特定义务”包括第十六条“市场 准入”、第十七条“国民待遇”和第十八条“附加承担义 务”。该部分规定了一参加方在承担具体的服务市场开放 义务时所应遵循的一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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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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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GATS文本的主要内容】
• 1.序言
序言指出WTO全体成员国对服务贸易的认识、希望和考虑。
• 2.六个部分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范围和定义, 第二部分为一般责任与纪律,第三部分为承 担特定义务,第四部分为逐步自由化,第五部分为制度条款,第六部分为 最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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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服务贸易中的地区主义 与区域性协议
2.欧盟对外服务贸易的有关协议
欧盟在推进服务贸易内部大市场的自由化和统一化的同时,对 外偏重保护性,以防其他国家侵入统一大市场,占据过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