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体石方填筑施工监理细则
土石方及基础工程监理细则
土石方及基础工程监理细则土石方工程是指对土石方进行挖掘、运输、填筑和压实等一系列施工活动的工程。
基础工程是指建筑物或其他工程的地下结构部分,包括地基处理、地基基础、桩基、承台等。
土石方及基础工程监理细则是对土石方工程和基础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和要求。
一、监理范围1.土石方工程监理包括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填筑及压实等各施工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2.基础工程监理包括地基处理、桩基施工、地基基础施工等各施工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二、监理人员1.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知识和持有有效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2.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报到,并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考试。
三、监理任务1.对土石方工程进行现场监理,包括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对基础工程进行现场监理,包括检查地基处理、桩基施工、地基基础施工的合理性和质量,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3.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报告监理情况,必要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施工质量监督1.对土方开挖进行监督,包括土方开挖面的平整度、坡度的检查和合理施工。
2.对土方运输进行监督,包括运输工具的合理选择、装填和卸载的规范要求。
3.对填筑和压实进行监督,包括填筑土的选用、压实度的检测和填筑面的平整度要求。
五、工程安全监督1.对土石方工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工人的安全操作等。
2.对基础工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包括各施工环节的安全要求、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六、工程进度监督1.对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包括监测施工进度的合理性、施工进度的完成情况等。
2.对基础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包括各施工环节的完成情况、施工计划的合理性等。
七、监理报告1.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填写监理日志,记录施工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等。
2.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明确问题和整改意见。
八、监理变更1.如需对土石方及基础工程进行变更,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审批。
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供水二期输水工程各标段的各类土方石填筑工程。
2编制依据《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235—2012);《水利水电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2015);《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2014);《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02—2013);《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D30);《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2008);《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填表说明与示例》本细则各专项施工技术涉及的其它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
3专业工程特点本工程地处沙滩,按挖填基本平衡要求,开挖土石方部分用于回填。
采用分层铺渣碾压,每层厚度土方不超过0.8m,石方不超过1m,采用推土机推平,振动碾分层压实,回填土石方控制其压实相对密度不小于0.75。
无地下水影响道路,局部冲沟多受季节性雨水、融雪影响,路基多为填方,填方高度约0.2〜2m 左右,可采用就近道路两旁的机械可开挖的基岩全、强风化层和坡脚、冲沟内碎土石进行填筑,压实处理。
填方高度约0.2〜1m左右,可采用就近道路两旁机械可开挖的基岩强风化层和坡脚、冲沟内碎土石进行填筑,压实处理。
对防洪堤填筑利用开挖合格料,10t自卸汽车运输至现场填筑区分层填筑,卸料后用TY220推土机平整,铺筑完毕后,根据填料的天然含水量情况,适量洒水,采用12t振动碾进退错距法碾压,振动碾平行防洪堤轴线方向碾压,振动碾行进速度3〜4km/h,碾压轨迹搭接宽度不小于50cm,为保证填筑质量,要在现场选取具有代表性地段进行填筑试验,确定填筑层厚、碾压遍数等参数,施工碾压参数根据试验确定。
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进行的土壤开挖、填方、回填等相关工程,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监理在土石方工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以确保工程的正确实施和合规性。
本文档旨在制定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为相关工程的监理提供指导。
二、监理责任1. 监理机构应配备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土石方工程监理。
2.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明确监理的责任和权限,确保监理活动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 监理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监理方案、监理计划和监理报告,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监理工作内容1. 土石方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监理机构应对土石方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监督施工过程:监理机构应对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包括土方开挖、填方、回填等各个阶段的施工控制和质量检验。
3. 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监理机构应对土石方工程的监测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的监测结果和评价。
4. 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监理机构应参与土石方工程的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审核各项验收文件,并向业主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监理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土石方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和监理标准。
2. 监理人员应按照工程合同和监理协议的要求,全程参与土石方工程的监理活动,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和建议。
3. 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协助业主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4. 监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监理档案,包括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监测数据和质量验收报告等,并保存至少5年以上。
五、监理的角色与职责1. 监理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应对土石方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监理机构应对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协助解决问题。
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监理的目的和任务: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监理的目的是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
1.2 监理机构的职责和职权:监理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理合同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和行使监理职权。
二、监理的组织和管理2.1 监理队伍的组织和管理监理机构应组织具有相关专业资格和经验的监理工程师,确保监理队伍的专业素质和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监理的管理程序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重点区域,并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质量。
三、监理的任务和方法3.1 施工前的监理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施工方案的评审、施工机械和设备的检验和验收等。
3.2 施工中的监理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测量和布点、土石方开挖和填筑、护坡和排水等工程的施工质量。
3.3 施工后的监理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和验收,包括土石方工程的强度、坡度和排水等要求的合格情况。
四、监理的记录和报告4.1 监理记录的内容和形式监理机构应及时记录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包括施工时间、施工人员、施工设备等情况,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
4.2 监理报告的编制和提交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编制监理报告并提交给施工单位和业主,报告应包括施工质量的评价和建议改进的措施。
五、监理的质量保证5.1 监理人员的资质和培训监理机构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培训,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5.2 监理机构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工作程序的编制、监理记录的保存和技术文件的管理等。
六、监理的奖惩制度6.1 奖励制度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工作的表现和贡献,对监理人员进行奖励,激励其积极工作和提高工作质量。
6.2 处罚制度监理机构应对监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记过和罚款等。
11.大坝施工监理细则
土石坝(堤)填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本细则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内容,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参照《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和有关管理法规编制。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承建单位在具备了坝(堤)填筑的开工条件时,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相应技术规范,结合自然条件和施工技术水平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部审批。
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1)工程简况(包括项目构成、合同或设计工程量、合同工期等);(2)施工管理与作业劳动组织;(3)施工准备及程序和方法;(4)施工进度计划;(5)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质量检验、检测措施;(6)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措施;(7)合同支付计划;(8)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事项。
2.2承建单位应在坝(堤)填筑工程施工前,完成铺工放样工作,并将其报监理部批准,其内容如下:(1)工程简况,施工范围布置图;(2)放线依据及对原点检测校核情况;(3)施测方法,使用的仪器和人员配备;(4)放线成果(包括记录和平面布置图)。
2.3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签,限时批复,原件不退回。
2.4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可及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2.5监理部在接到承建单位申报开工申请单后,24小时内开出工程项目开工许可证,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返回的审签或批复意见,视为已报经审阅。
2.6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三、施工过程监理3.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并不得影响其它标段的施工。
3.2施工中若发现土料不合格、铺土厚度、相邻段搭接不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权令施工单位返工处理。
3.3每层填筑压实完成,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字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土石方工程监理细则
土石方工程监理细则土石方工程监理细则一、引言土石方工程监理细则旨在规范土石方工程的监理工作,保障土石方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土石方工程监理的职责、工作流程、监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监理组织与职责1.监理组织结构:明确监理组织的职责、人员配置和工作分工。
2.监理人员的职责:包括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技术支持人员等在土石方工程监理中的具体职责。
三、准备阶段1.项目准备:包括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设计文件的审查等工作。
2.合同管理:明确监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条款和责任分工。
四、施工准备阶段1.施工方案审核:对施工方案进行全面审核和评估,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2.施工准备工作:包括临时设施搭建、工程材料准备、人员培训等。
五、施工过程监理1.施工进度控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进度。
2.质量控制:对土石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六、竣工阶段监理1.竣工验收:对土石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2.技术交底: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对工程施工要求的理解和掌握。
七、监理报告与文件管理1.监理日志:记录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问题和整改情况。
2.监理报告:撰写监理报告,总结本阶段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八、其他事项1.争议解决:对工程中的争议进行协调和解决。
2.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九、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监理组织结构图2.监理人员职责分工表3.施工方案审核表4.竣工验收记录表5.监理报告样本十、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土石方工程:指通过土石方变更地形、地貌或地形地貌的工程。
2.监理:指依法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和管理活动。
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1: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本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土石方工程监理的具体实施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
二、监理范围与目标1.监理范围:1.1 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过程监理;1.2 土石方工程材料的检验监理;1.3 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审查监理。
2.监理目标:2.1 确保土石方工程施工符合规范要求;2.2 严格控制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和安全风险;2.3 提供有效的施工技术支持和问题解决方案。
三、监理组织与责任1.监理组织机构:1.1 建立土石方工程监理组织;1.2 聘请合格的土石方工程监理人员;1.3 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理方案。
2.监理责任:2.1 监理人员要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2.2 在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测和巡视;2.3 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材料检验,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四、监理过程与要求1.监理过程:1.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2 土石方施工的实施过程;2.监理要求:2.1 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2.2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2.3 对土石方工程材料进行抽样检验。
五、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1.安全管理:1.1 制定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案;1.2 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2.风险控制:2.1 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2.2 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施工中的意外情况。
六、监理报告与验收评定1.监理报告:1.1 撰写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质量问题和存在的风险;1.2 将监理报告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
2.验收评定:2.1 完成土石方工程监理后进行验收评定;2.2 验收评定合格后,进行结算和工程竣工手续的办理。
七、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土石方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图附件2:土石方工程监理人员资质证书附件3:土石方工程监理工作计划表附件4: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八、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施工方案: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技术方案。
堆石坝坝体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堆石坝坝体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以及《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9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和有关工程验收规范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面板堆石坝垫层、过渡层、堆石填筑区等大坝填筑工程。
1.3除合同文件别有规定者外,其他关于填筑料开采、施工进度计划申报、工程质量检验和开工(仓)签证、施工测量以及土石方开挖工程、混凝土工程、水泥灌浆工程监理等,还应结合相应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2 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承建单位应在大坝填筑工程现场施工放样前14天,将放样施测计划报告报送监理部批准。
内容应包括:⑴施测项目概述(包括引用的控制点,坝轴线及主要构筑物轴线,业主单位提供的有关基准资料)。
⑵施工放样技术说明书(包括平面和高程测量控制网的设置与校测,施测方案与技术要求、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等)。
⑶测量仪器设备的配置、检验和校正资料。
⑷测量专业人员的配置与组合。
⑸施测进度计划。
⑹测点保护措施。
⑺数据记录及整理制度。
在施测前应依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预先算出坝体各部位、各高程控制点的坐标参数,以便放样施测时控制的校正。
2.2大坝填筑开工以前,承建单位应将大坝测量控制网及放样测量成果以及相关计算资料报送监理部审核和校正。
必要时,测量监理工程师将对报送成果进行校测和认证。
2.3大坝填筑施工之前,承建单位应按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现场生产性碾压试验。
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模拟实际施工条件,通过碾压试验调整、优化和初步确定坝体主要填筑区(垫层、过渡层及主、次堆石区)的碾压参数和坡面碾压施工工艺。
试验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将碾压试验成果及碾压设备的详细资料报送监理部批准。
2.4承建单位应在大坝填筑工程开工前28天,按照合同规定程序向监理部报送详细的施工计划。
内容应包括:⑴工程项目概况(包括申请开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设计或合同工程量,填筑部位平面、剖面图等)。
土石方工程监理细则
土石方工程监理细则一、监理目标与任务土石方工程的监理目标是确保土石方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监理任务包括对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计划、施工过程、施工机具与设备、施工材料等进行监督和检验,以及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
二、监理人员的资质与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背景,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2.监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土石方工程施工规范、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工程监理经验和技术能力。
3.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部门有效配合。
三、监理工作的内容与要求1.土石方工程施工计划的审核与监督1.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计划进行审核,确保计划合理、可行,并符合设计要求。
1.2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并对计划的变更进行评估和审核。
2.施工过程的监督与检验2.1监理人员应对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2.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和安全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机具与设备的检验与验收3.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机具与设备进行检验,并确保其质量和安全达到要求。
3.2监理人员应对土石方工程施工机具与设备的安装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指导。
4.施工材料的检验与验收4.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并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5.进度和质量的监控与评估5.1监理人员应对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施工按时完成。
5.2监理人员应对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四、监理记录与报告1.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对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填写监理日志。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报告。
五、监理责任与违规处理1.监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履行监督监理责任,确保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
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下面是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监理单位在施工前应对设计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参与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评审。
2.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监理单位应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监理单位应对土石坝填筑过程中的土石方量、填筑层厚度、坝体稳定性、沉降变形等进行监控和测量,确保施工质量。
5.监理单位应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对套井进行回填,包括优先回填骨架材料、均匀填筑、分层回填等工艺。
6.监理单位应进行回填后的验收,对回填质量进行评估,确保套井回填质量符合要求。
7.监理单位应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质量问题,编制监理日志和监理报告,及时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汇报相关情况。
8.监理单位应协调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9.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交流,提高施工单位的施工水平。
10.监理单位应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对套井回填工程进行最终验收,出具监理报告。
以上是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土石方监理实施细则(正式版).doc
土石方监理实施细则(正式版).doc【1】土石方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规范土石方监理工作,以确保土石方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本细则依据《土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土石方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及施工完成后的验收工作。
第二章监理前的准备工作2.1 编制监理计划2.1.1 制定监理目标2.1.2 制定监理2.1.3 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和时间表2.2 成立监理组织2.2.1 领导班子的确定2.2.2 监理组织架构的确定2.2.3 配备监理人员2.3 准备监理资料和工具设备2.3.1 收集相关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合同文件等2.3.2 筹备必要的监理工具设备第三章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3.1 施工前的监督检查3.1.1 土石方工程前的现场考察和检查3.1.2 检查施工准备情况3.2 施工中的监督检查3.2.1 检查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3.2.2 监督土方开挖和填筑工程的施工质量3.2.3 监督石方工程的施工质量3.3 施工后的监督检查3.3.1 进行土石方工程的验收3.3.2 确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四章法律法规及注释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建筑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土石方工程的法律责任,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等的权利义务。
4.2 《土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注:该规范明确了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是土石方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2】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监理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土石方工程的监理工作,确保土石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依据《土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土石方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监督、施工完成后的验收工作等。
第二章监理准备工作2.1 编制监理计划2.1.1 制定监理目标和2.1.2 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和时间表2.1.3 制定监理报告和验收标准2.2 成立监理组织2.2.1 确定领导班子和组织架构2.2.2 配备监理人员和监测设备2.2.3 制定监理考核评价制度2.3 准备监理资料和工具设备2.3.1 收集和整理相关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2.3.2 购买和配备必要的监理工具设备第三章施工监督检查3.1 施工前的监督检查3.1.1 现场考察和检查施工准备情况3.1.2 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施工技术人员的资格3.2 施工中的监督检查3.2.1 检查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3.2.2 监督土方开挖和填筑工程的质量3.2.3 监督石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技术要求3.3 施工后的监督检查3.3.1 进行土石方工程的质量验收3.3.2 制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评定结果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建筑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对土石方工程的法律责任和监理单位的职责有明确规定。
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土石方填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加强项目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土石方填筑工程的监理,包括填筑原始土方、抗渗土方、回填土方等。
第三条监理人员应具备土石方填筑工程实施细则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监理准备工作第四条监理人员应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初步验收,并将结果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和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材料进行检查,包括原始土方的水分含量、压实度等。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理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对土方挖掘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土方的质量和数量。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对土方的运输和堆放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土方带混凝土和垃圾的现象。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检查土方填筑的均匀性和压实度等,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对填筑土方的湿度进行检查,确保适宜施工。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随时检查排水设施的情况,确保施工现场的排水畅通。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施工人员的素质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进度进行监控,并协调解决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材料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八条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开放式的巡视,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违规行为。
第五章不良行为处理第十九条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二十条对于违规行为,监理人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监理人员应将情况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建议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六章监理报告第二十二条每月底,监理人员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检查情况等。
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基本信息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位于XX地区,总工程规模XX立方米。
1.2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为XX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1.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为XX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2.1 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回填材料的选择、施工工艺、安全措施等,并向监理单位提供。
2.2 人员组织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人员,并确保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培训合格证明。
2.3 施工材料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有足够的回填材料,并监测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
2.4 施工设备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施工过程监理3.1 工程质量监理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土石回填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包括回填材料的质量、回填层的厚度和均匀性等。
3.2 安全防护监理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防护设施的设置等。
3.3 进度监理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确保施工按时完成。
四、监理报告和记录4.1 施工日志监理单位应每天记录施工情况,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检验结果、安全事故等,并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交。
4.2 监理报告监理单位应定期编制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质量、安全和施工设备等方面的评估,并向建设单位提交。
五、施工竣工验收5.1 基本要求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回填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并准备相关的竣工图纸和验收资料。
5.2 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检验报告、验收证明等。
六、工程保修期6.1 保修期要求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回填工程质量负责,并提供相应的保修服务。
6.2 保修期限保修期限为X年,施工单位应按照约定及时处理和修复工程质量问题。
七、风险防控7.1 安全风险防控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XX监理咨询公司XX工程监理部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和相关的规程规范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护坡、堤围、建筑物基础及两侧、公路、临建场地等土石方回填工程。
二、开工许可申请程序2.1施工单位应在土石方填筑开工前28天,向监理人报送详细的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1)回填工程概况(包括申请部位、设计或合同工程量、施工平面布置图、剖面图等);(2)填筑程序(包括填筑区段划分、排水设施及施工作业程序);(3)土石方平衡计划(包括开挖和填筑平衡、分区填筑料及堆存与供料平衡等)(4)碾压参数(包括压实机具、振动频率、行走速度、铺筑厚度、土料掺合比、最佳含水量、碾压方式与遍数等);(5)施工进度(包括工期安排、典型作业循环时间、分期填筑形象、填筑强度与分区累计填筑工程量等)(6) 填筑方法(包括卸料、铺料及碾压方式,岸坡及分区接头、基础、接缝与接合面、边角等特殊部位的处理措施等)(7) 超径块体和不合格填料的处理;(8) 施工设备配置和劳动力组合;(9) 质量保证措施;(10)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11) 规范规定或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2.2提交地形测量资料施工单位在填筑工程开工前14天,应将填筑区基础开挖验收后的实测平、剖面地形资料报送监理人,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地形测量资料,将作为填筑工程量计量的原始依据。
2.3 上述资料文件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人。
监理工程师将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审核并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应当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
上述报告或资料只有得到监理人的批复后,方允许填筑工程的开工。
三、施工过程的监理3.1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同时加强质量、安全和技术管理。
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记录、整理和施工总结工作。
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时,应及时调整或修改作业计划,并报监理人批准。
水工建筑物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工建筑物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水工建筑物是指用于调节、控制或保护水资源的工程,包括大坝、堤防、河道等。
土石方填筑工程是水工建筑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水工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供了保障。
为了确保水工建筑物土石方填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需要进行监理工作。
本文将对水工建筑物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进行详细介绍。
二、监理工作职责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土石方填筑工程施工,包括填筑方案、填筑工艺、填筑材料等。
2.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土石方填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包括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施工人员的操作、安全防护等。
3. 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土石方填筑工程的质量检测和验收工作,包括填筑材料的质量检测、工程量的测量、填筑面的水平度和压实度等。
4. 对土石方填筑工程存在的问题或质量缺陷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5. 汇报土石方填筑工程的监理情况,及时向业主报告施工进度、质量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监理工作内容1. 施工方案审核:监理人员应仔细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土石方填筑工程施工方案,验证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2. 施工现场管理:监理人员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包括施工机械设备的合理配置、施工人员的操作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3. 质量检测和验收:监理人员应对土石方填筑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测和验收,包括填筑材料的抽样检测、工程量的测量、填筑面的水平度和压实度的检验等。
4. 问题整改: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土石方填筑工程存在的问题或质量缺陷,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按要求编写监理报告,汇报土石方填筑工程的监理情况,包括施工进度、质量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业主报告。
四、监理依据1.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包括《水工建筑物设计规范》、《土石方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等。
大坝填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大坝填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一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SL49-94《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工程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和有关工程验收规范编制。
2、本细则适用于面板堆石坝垫层、过滤层、堆石坝填筑区等大坝填筑工程。
3、除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其他关于填筑开采、施工进度计划申报、工程质量检验和开工(仓)签证、施工测量以及土石方开挖工程、混凝土工程、水泥灌浆工程监理等,还应结和相应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1、承建单位应在大坝填筑工程现场施工放样前14天,将放样施测计划报告报送监理部批准。
内容应包括:(1)、施测项目概述(包括引用的控制点,坝轴线及主要结筑物轴线,业主单位提供的有关基准资料)。
(2)、施工放样技术说明书(包括平面和高程测量控制网的设置与校测,施测方案与技术要求,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等)。
(3)、测量仪器设备的配置、检验和校正资料。
(4)、测量专业人员的配置与组合。
(5)、测量进度计划。
(6)、测点保护措施。
(7)、数据记录及整理制度。
在施测前应依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预先算出坝体各部位、各高程控制点的坐标参数,以便放样施测时控制和校正。
2、大坝填筑开始前,承建单位应将大坝测量控制网及放样测量成果以及相关计算资料报送监理部审核。
必要时,测量监理工程师将对报送成果进行校测和认定。
3、大坝填筑施工之前,承建单位应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现场生产性碾压试验。
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模拟实际施工条件,通过碾压试验调整、优化和初步确定坝体主要填筑区(垫层、过滤层及主、次堆石区)的碾压参数和坡面碾压施工工艺。
试验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将碾压试验成果及碾压设备的详细资料报送监理部批准。
4、承建单位应在大坝填筑工程开工前28天,向监理部报送详细的施工措施计划。
内容包括:(1)、工程项目概况(包括申请开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设计或合同工程量,填筑部位平面、剖面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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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堆石坝石方填筑工程,土石围堰等其他类似填筑工程的施工参照实施。
(2)本细则编制依据。
—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
—工程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要求。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DL/T5218-2001。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01)。
2.施工准本工作监理(1)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详图并将审查结果报业主,由业主签发施工详图。
监理单位及承建单位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会议。
(2)填筑施工前84天,承建单位应按合同文件及设计要求,选取有代表性的物料,提交一份与实际施工条件相仿的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报业主和监理机构审批。
经批准后,按计划进行现场生产性爆破、碾压试验,通过碾压试验,对各种填料的铺填方式、填筑层厚、碾压机械类型及重量、碾压遍数、行进速度、最优含水率、压实后的干密度、孔隙率等提出分析比较成果。
现场生产性试验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将全部成果整理编写成正式报告。
并提出应采用的施工参数建议值,经业主及监理机构批准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3)在填筑工作开工前28天,承建单位应根据现场生产性试验及合同文件、施工详图和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向监理机构及业主报送详细施工措施计划,其内容应包括:—施工布置图。
—上坝料开挖施工程序及方法。
—石方填筑施工程序和方法。
—坝料加工的要求和料物供应。
—土石方平衡计划。
—坝体度汛保护与施工期排水措施。
—施工设备、设施和人员的配置。
—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进度计划。
(4)承建单位应在填筑工程现场施工放样前14天,将放样施测计划报告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内容详见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5)填筑开工前,承建单位应将填筑区基础开挖验收的实测地形资料(平、剖面)报送业主和监理机构复核。
(6)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4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机构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1份或另行发文批复。
(7)承建单位在完成所有施工准备(包括通过上述送审、报批手续)后,即可向监理机构提交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监理机构在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按照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对施工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当所有准备工作满足开工要求时,由业主签发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指令。
(8)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机构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若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及业主的月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批准。
3.施工过程监理(1)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
其内容主要包括:—填筑前,必须校测和放出大坝轴线、基础分区边界和填筑范围。
填筑过程中,应对各分区的边界范围进行测量控制或监测。
—随施工进展定期进行坝体填筑纵、横断面的测量,对各类填筑料加以区分,将成果绘成图表并按设计控制线计算出已填筑完成的各部位工程量。
—施工期所有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测绘图幅,特别是隐蔽工程资料,应及时进行整理、校核、分类、整编成册。
工程竣工后由承建单位将上述资料和地面控制同点全部移交给业主。
(2)各类上坝料的开采必须按爆破试验及批准的施工措施的钻爆参数进行开挖,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或调整出爆破设计,报送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后执行。
每次钻孔前24小时向监理机构提交爆破设计,经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后实施。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照三检制的要求。
对爆破孔的放样测量。
钻孔、装药,爆破网络连接、爆破振动监测、爆破质量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与控制,监理工程师按要求进行旁站及抽检,爆破前各工序(放样、钻孔、装药、联线)验收合格,经承建单位质检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签证并签发准煤证后方可爆破。
(3)承建单位应做好上坝料存料场的管理与控制工作,应确保上坝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应进行取样检查。
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也可指示承建单位进行取样检查,对经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石料,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处理。
(4)坝体填筑必须在坝基清理和处理、岸坡处理以及隐蔽工程完成,经质量检验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能进行。
填筑第一层时,对局部的低洼处要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碾压试验的要求进行处理和补平。
对于坝基内的软弱夹层及其它地质缺陷,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处理。
(5)承建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措施确定的施工参数进行施工,推铺方法、铺筑层厚、洒水量、碾压机械、碾压遍数、垫层区、过渡区、小区料、周边缝、坝坡交接处及碾压不到的边角部位处理等均应符合碾压试验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当垫层区的填筑每上升15-25m时,应按设计要求和碾压试验确定的工艺、参数进行斜坡碾压和坡面保护。
如因保护不及时导致坡面破坏,承建单位必须进行处理,以满足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并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
(6)每层填筑施工应在下层验收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后方能进行,填筑过程中应及时整理测量资料、施工参数及试验检测结果,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签署填筑单元工程验收合格(开仓)证。
(7)承建单位应加强对坝面施工的管理。
除按设计分区划分单元工程外,对于主、次堆石区还应按坝面作业的实际情况划分大小适宜的单元工程并严密组织施工,保证工序衔接、流水作业、层次清楚、层面齐整、搭接密实、均衡上升。
(8)承建单位应选派有经验的施工监督人员在料场和填筑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监督和指导,并与监理工程师密切合作,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供必要的资料。
(9)承建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数量和方法对填筑坝体进行取样检查,检查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也时指示承建单位进行这种检查。
对于经检查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填筑料或填筑区,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返工或补工处理。
(l0)坝体过水度汛时,承建单位要做好坝体过水保护施工,并在过水保护施工的56天前.将保护措施及施工方法报送业主和监理机构审批。
汛后,承建单位应及时进行坝体过水后的修复,包括淤积物的清除等工作。
修复的施工方法、范围、计划应报业主和监理机构批准。
(11)施工进人汛期期间,承建单位应根据中期与短期水文、气象预报等情况,妥善安排施工期度汛,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保证坝体达到相应的度汛高程,避免造成汛期抢险的严重局面。
(l2)岸坡处理应按设计和有关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
施工中,应注意和采取措施防止两岸地表径流和山坡暴雨汇流对坝面的冲蚀。
(l3)由于施工、度汛等原因而停工的坝面应加以保护,坝体遭受暴雨或过流冲刷后,应对坝面进行认真处理,并经检验合格的,始准继续填筑。
同时,应作好损害与修复记录备查。
(14)不应在坝体填筑断面之内的岩坡上卸料或堆存弃料。
特殊情况下必须卸料时,应另行报经业主和监理机构批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作好岸坡和卸料场的清理与处理。
(15)坝体填筑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按合同文件规定做好监测仪器埋设与观测配合工作,并注意保护埋设的仪表、仪器及其辅助器材不受损坏和保证测量标志的完好。
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井及时进行补救或补设。
凡是因大坝填筑承建单位责任引起的损失由其承担合同责任。
(16)承建单位应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和经报批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如因施工条件变化需要变更施工措施计划,需事先报业主和监理机构批准后才允许实施。
(17)对于施工中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违反施工规范的现象,监理工程师有权采用口头违规曾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由承建单位承担。
4.施工质量控制(1)坝体填筑质量控制以工序控制及施工参数为主要手段,在施工过程中,重点检查以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及碾压试验的要求:—各填筑部位的填料质量(石料饱和抗压强度、于容重、孔隙中、级配、含混量、渗透系数、超径块石等)。
—铺料厚度、碾压遍数、洒水量和表面平整度。
—碾压机具规格、重量、振动频率和激振力等。
—有无漏碾、欠碾等现象。
—坝体各部位接头及纵横向接缝的处理与结合部位质量。
—坝体填筑断面控制情况。
—坝体及坡面平整度。
(2)坝体填筑施工各工序应按技术规范、碾压试验的要求和报经批准的作业措施计划进行。
辅料应分层摊铺,层面如出现明显的凸凹不平整的现象时,必须进行整平,才允许进行碾压、靠岸坡或其他边角部位碾压不到的地方应通过碾压试验确定采用其他有效压实机具压实。
(3)堆石坝各区之间的结合部位应遵循先填粗料后填细料的原则。
对结合部位分离出的超径石,承建单位应采取措施清除。
坝体与岸坡相结合处,应先填一部分细料,避免大石集中,不易碾压密实。
(4)坝体填筑材料的级配、含泥量、风化石等软弱岩体含量心须符合设计要求,超过设计标准者,不允许上坝。
对于已运至填筑地点的不合格填筑料,承建单位的施工监督人员、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可以拒绝其卸料,已填筑的不合格料必须挖除井运出坝外,填筑料中的超径石必须采取用机械方法解小处理,特殊情况需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采用爆破解小。
(5)坝体内修建的临时施工道路,其材料应按所经过填筑区的质量要求填筑并碾压用实。
通过这些临时道路的车辆不能污染坝体内的任何永久性填筑料。
(6)铺料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分离,不允许从高坡向下卸料,不得发生大块石集中,力求做到粗细石料铺料均匀.防止发生架空现象。
(7)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填筑层厚。
卸料处前应有层厚标尺,以控制铺料。
每一填筑层碾压后,应按10m×10m方格布网进行高程测量,据此检查填筑层厚。
(8)承建单位应在填筑施工开工前56天将填筑面洒水措施计划报送业主和监理机构审批。
施工中应按碾压试验及设计要求对填筑料洒水,供水系统的布设应合理,供水量应满足高峰填筑强度的要求。
填筑中的洒水必须均匀,并随碾压作业保持连续不间断。
(9)碾压采用进退错距法,在进退方向上一次延伸至整个单元,错距不应大于碾轮宽除以碾压遍数。
碾压速度必须符合批准的施工措施的要求。
当采用分段碾压时,相邻的两段交接带碾迹应彼此搭接,碾压方向搭接长度应不小于 0 3-0.5m,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应不小于互1.0-1.5m。
(l0)振动碾的工作重量、频率、激振力应定期核定,一般每3个月一次,以保证振动碾工作参数的稳定。
(11)面板下游30m以内的填筑区(包括垫层、过渡区和主堆石区)应保证连续平起.均衡上升。
垫层、过渡层和主堆石区之间不允许后层面侵人前一层面。
相邻各层的填筑高超差不宜超过一个堆石层的厚度,以保证各分区之间的结合良好,并达到设计规定的密实度。
(12)施工中宜采用退铺法和进占法铺料、平料,以避免颗粒分离。
分离严重部位应掺混或挖除处理。
(13)垫层料的铺筑,应向上游坡面法线方向超填30-40cm。
进行水平碾压时,振动碾压上游坝面边缘的距离不宜大于4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