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最新网络传销类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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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侦破“电贸通”传销案 涉案20亿

深圳警方侦破“电贸通”传销案 涉案20亿

深圳警方侦破“电贸通”传销案涉案20亿网站截图20多名主犯、骨干落网,“下线”包括26个省市约21万余人缓刑期间,传销老手郭某重操旧业,在深圳利用网络手段,将传销穿上光鲜的外衣,“忽悠”了26个省市、82个大中城市的21万余人成为“下线”,涉案金额达20多亿元。

经8个月侦查后,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于上周先后发起全省、全国收网行动,将流窜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等地的20多名团伙主犯、骨干抓获。

昨日,办案民警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披露了这起特大网络传销案的侦破过程。

忽悠:从网上商城到“电贸通技术套件”从警方查抄的“电贸通”项目说明手册来看,“电贸通”高端得吓人,其号称是云计算电子商务综合解决方案,汇聚了100多家全球顶尖品牌,并支持线下企业、商家将其商品投放到电贸通网上商城销售。

该公司的办公地点均设在城市中心的繁华地带,如其深圳总部就位于福田中心区的多个高端写字楼,来考察的投资者都有豪车接送,安排入住高档酒店。

在这样光鲜“外衣”下,配上大量传销头目郭某等“导师”极具煽动性的演说和讲座,令越来越多的人趋之若鹜地投钱,热血沸腾地做着创富梦。

据市公安局经侦局五大队办案民警介绍,从去年8月起,郭某等人利用电贸通公司为平台,以经营网店为名,推销一个所谓的电贸通技术套件,让人购买后成为“电贸通”的经销商,从而拥有独立的电贸通商城系统自主开拓销售获得利润。

在奖金制度设计上,购买技术套件的经销商按加入顺序形成A、B、C、D、E、F共6个等级,总体原则是进货越多折扣越多。

A级购买1000套打6折,B级购买500套打6.5折,直到F级购买2套打9折。

每次进货仅能从直属“上线”进货,不能越位。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其实“电贸通”网上商城销售的利润微乎其微,而从犯罪嫌疑人供述反映,所谓的“分销”过程并未实现商品流转产生的增值,只是用层级制度来分配终端购买者的加入资金。

收网:20多名传销主犯骨干落网去年12月28日,市公安局经侦局开始侦查“电贸通”网络传销,。

传销活动所使用的主要为人身控制类、销售产品类等方式

传销活动所使用的主要为人身控制类、销售产品类等方式

传销活动所使用的主要为人身控制类、销售产品类等方式编者按:由于天津、山东等地传销致死案,最近全国范围内掀起打击传销的浪潮。

在现实生活中,传销的方式多种多样,绝不仅仅局限于“人身控制、精神控制”类型,甚至部分参与者在被查获后仍然不能相信自己参与的是传销活动。

根据已判案例,传销活动所使用的方式主要整理以下几类。

一、人身控制类——以人身控制方式强制洗脑,这也是最初级、认知度最高的传销方式。

案号:(2015)东刑初字第19号被告人李仲季、杨丝、银建堂、韦荣金、陆敏、杨飞、黄善达、莫庆开、何桂唱、梁之敏、董有期、农金华、徐宁基等人在本市参加了一称为“人际网络营销”的传销组织,并租住在本市红谷滩新区红岭花园小区内进行传销活动。

被告人李仲季为该传销组织内的“大主任”,负责其下线杨丝、黎练梅、覃春利三个传销窝点(亦称“家庭”)的管理;被告人杨丝为“主任”,负责红岭花园小区10栋1单元1403室传销窝点的管理;该传销组织以编造帮助找工作等为名将他人骗至传销窝点,尔后对被骗对象采取24小时不间断看守、强制上课洗脑、限制对外通信联系等方式进行控制,以此发展他人加入其传销组织。

2014年6月7日,被告人银建堂向其所在传销团队的“大主任”邱鹏先告知,其同学即被害人曾某某被其以合伙做生意为名,将于次日被哄骗到本市。

2014年6月8日,被害人曾某某被哄骗到本市后,各被告人以上述非法手段24小时不间断对被害人曾令进行看守控制,以期促使被害人曾某某尽快就范加入其传销组织。

直至2014年6月12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陆敏轮值看管,被害人曾某某借上卫生间之际,欲从卫生间窗户爬出逃走,不慎坠楼身亡。

二、销售产品类——以销售产品方式进行传销活动。

1. 有实际商品。

案号:(2013)金刑初字第72号2012年1月起,四川九峰天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峰药业”)为谋取非法利益,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与林某某(均另案处理)共同策划,以推销保健品为名发展传销组织,进行传销活动。

对“太平洋直购”事件网络报道的内容分析

对“太平洋直购”事件网络报道的内容分析

对“太平洋直购”事件网络报道的内容分析鲁旺,何苗(成都理工大学四川成都610059)摘要:“太平洋直购是传销”这一热点事件一段时间内,在网络上出现了观点、态度完全相反的两种报道角度,一种是正面、支持,一种是反面、批判,这使得受众无从辨别哪些是真实客观的新闻报道,哪些是网络公关行为后的-tl i道。

论文通过检索,选.1V4k2月23日到4月23日的61天时间内,关于“太平洋直购”的84篇报道进行内容分析,以数据为支撑,同时以传播学理论为依据,试图从中探究出此类事件的传播规律。

关键词:“太平洋直购”传销内容分析传播效果一、背景2012年2月23日,一篇来自《大河报》的文章《太平洋是创富新模式还是毒瘤7》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上下连载,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3月5日,《天府早报》以《构成传销太平洋直购网被查处>为题报道了“太平洋直购”事件,再次引起轰动。

3月19日,《东方早报>连续发表的《太平洋直购被指涉嫌三宗罪》、《疯狂的太平洋直购》及《3年吸金数十亿被疑变相传销执法部门意见不一难定罪太平洋直购》将“太平洋直购”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公开资料显示,太平洋直购网是江西精彩生活实业有限公司旗下最专业、最全面的电子商务平台之一。

其母公司江西精彩生活实业有限公司,以“省钱+赚钱”、“就业+创业”的B M C商业模式,由长江以南席卷全国。

到2012年,太平洋直购网自称至少有数十亿资金、拥有遍及全国1000多万会员。

影响如此巨大的公司,曾经被认为是“中国经济的一味药,一味能够启动劳动消费、增强老百姓购买力的药”的公司,现如今却被指为传销,这必然引起轩然大波。

然而,在负面消息被人们热议时,网络上关于太平洋直购网的正面消息却如雨后春笋,随处可见。

有观点认为,这是太平洋直购雇请大量“水军”后的“水效果”,也有观点认为,太平洋直购本身就是一种创新模式的代表,它是合法的,是容不得利益集团阻挠其正常发展的。

那么,这些在网络上出现的正、负面消息,尤其是正面消息,它f I'l N底是如何报道,让相信它的受众“强化”观点:让原来意向未明、态度未定的受众有明确观点的“结晶”效果:让反对它的受众怀疑甚至“改变”自己的观点?这些报道是否又是人们怀疑的网络公关行为的结果?以下,笔者将对大量的网络新闻报道进行内容分析,试图从中探究出此类事件的传播规律。

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

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

报告目录五、 (16)六、报告附录 (17)报告联合编制机构简介..................................................................................................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报告正文)一、报告介绍调查背景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网购”、“网赚”等词汇在互联网上炙手可热。

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一些传销组织开始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赚”、“网上购物”、“淘宝网店”、“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网上基金投资”等名义拉人头发展下线,致使大量网民受害者深陷泥潭。

为此,我国最早创办、也是目前唯一一家以研究与传播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为己任的第三方研究机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China e-Business Research Center),通过联手中国反传销协会、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启动了“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利用行业监测、问卷调查、用户反馈、专家座谈、案例研究等多种途径,掌握第一手资料,对网络传销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并最终撰写了这份报告。

调查内容本报告主要针对以“电子商务”名义进行非法网络传销的企业展开调查,主要内容包括网络传销现状与特征、网络传销组织运作模式、目前网络传销企业的发展现状等方面。

调查目的本报告通过对网络传销的概念、网络传销运作模式、网络传销用户群体、网络传销的现状、特征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希望能够警醒广大网友,避免被迷惑;也希望能够为工商执法部分提供参考资料,协助他们及时查处网络传销组织。

另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呼吁:全国广大网民与广大受骗者,及时揭露身边的网络传销组织,促进电子商务与合法直销的健康发展。

调查对象本报告主要针对打着“电子商务”旗帜的网络传销组织。

传销分子将传统传销与电子商务相结合,利用网络发展下线。

新型网络传销:“一点通”收入全靠入会费

新型网络传销:“一点通”收入全靠入会费

助 。 其 实 , 陈 荣 根 买 商 铺 , 不 是 为 了 长 老板送的;妻子的车也是别人送的……
线投资, 而是受贿的一个 “跳板”。
稳赚不赔的 “投资”
合同签订以后, 开发商突然 “不知
桐庐县政协原主席徐国相表现出的
趣” 地告诉陈荣根: 这个买卖商铺的合 “个性” 则是善于 “投资”, 而且每次
据罗盛国等人交代,深圳、中山一点通 公司的运作方式是 “消费返利”, 只要花 5000 元购买公司的电脑或手机等产品,就 可以成为公司的会员。根据入会费的多少, 会员分为 4 个级别:缴纳 5000 元为普卡会 员、缴纳 2 万元为银卡会员、缴纳 8 万元为 金卡会员、缴纳 20 万元为钻石卡会员。 利 润分两个部分:静态利润和推广奖。
元;金卡会员 15 元/分 ,每 月 封 顶 2 万 元; 钻石卡会员 20 元/分 ,每 月 封 顶 6 万 元 。 推广奖是对发展新会员加入公司的一种 奖励,以单笔业务额的 53%计算,公 司 在 该单业务款到账后的第二天, 会由郭伟 或肖广荣通过银行转账或网上转账的方 式将利润支付给介绍人。
害人传销网络终覆灭 2010 年 11 月 ,郑 艳(化 名)经 朋 友 介 绍结识了中山一点通公司会员宋颖 (化 名)。 宋颖向郑艳介绍说投资该公司 5000 元,可获赠一部手机和网站广告位,前 4 个月每月返还 1500 元 ,第 5 个 月 开 始 分 红,以后收入可每月递增。 郑艳觉得有利 可图, 向宋颖缴纳 了 5000 元 投 资 款 ,宋 颖 交 给 郑 艳 一 个 网 站 ID 及 一 部 黑 色 手 机,称上网可以查询投资情况。 中山一点通公司规定每月 1 日至 15 日发放返还金及分红,2010 年 12 月 3 日郑艳的银行账户上收到第一个月的返 还金。 看到返还金后郑艳很高兴,随后介 绍其亲友投资一点通公司, 郑艳本人也 再次投资 4 万元。 至此,郑艳及其亲友共 投资 15.5 万元, 但最终他们 仅 得 到 3.83 万元返还金。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事实 上该网络传销组织的大部分会员都像郑 艳一样,被骗得血本无归。 (摘自《检察日报》2.15 朱香山 钟荐轩 韦磊/文)

我国新型传销的特点及手段解析

我国新型传销的特点及手段解析
几个 特点 。
11 欺骗 性 .
传 销 活动有 着很 强 的欺 骗性 。传销 组织 者通 过各种 途
径组 织人 员打 着 “ 锁 销 售 ”、 “ 本 运 作 ”、 “网络 销 连 资 售 ” 特许 经营 ”、“ 、“ 直销 ”、“ 加盟 连锁 ” 的幌 子 ,谎 称 “ 国家搞 试点 ”、“ 部大 开发 ” 中 国一 东盟 博 览会 和泛 西 、“ 北部 湾建 设 ” “ 兴 东北 老 工业 基 地 ” 等 ,利 用 一些 群 、 振 众 急于摆 脱 贫闲 、快 速求 富 的迫切 心情 ,以介绍 _ 、从 丁作 事 经营 活动 等名 义欺骗 他人 离开 居所 地 ( 甲地到 乙 地 ) 从 非 法聚 集参 与 传 销 活动 的 “ i 头 ” 传 销 ;有 打 着 “ 手= 7 人 电 子 商务 ”、“ 网络直销 ”、“ 盟店 铺 ” 网络 电话 ”、“ 加 、“ 网 赚 ”、“ 金”、 “ 基 网络教 育 ” 等旗 号 发展 会 员敛 财 的 网上
1 我 国新 型传 销 的主要特 点
传 销 ,是指 组织者 或者 经营 者发展 人员 ,通过对 被 发
展人 员 以其 直接 或者 间接发 展 的人员数 量或 者销售 业绩 为 依据计 算 和给付 报酬 ,或者 要求 被发展 人员 以交纳 一定 费 用为 条件取 得加 入资格 等方 式牟 取非法 利益 ,扰乱 经济 秩 序 ,影 响社 会稳 定 的行 为 。我 国新型传 销犯 罪主要 有 以下
在校学 生 、现役军 人 、两劳 人员 和逃犯 ;传销 组织 内部 具
有严 格 的管 理制 度 , 销人 员具有 极强 的反 侦查 能力 ,主 传 要表 现在 :一 是 在 行 业 内 部 不使 用 真 名 ,而 多 以外 号 相 称 ,就连通 信 录中 的住 址也 以编 号代替 ;二 是没有 公 司注 册 , 有 固定 的活动 场所 ,他们通 常 以小 区住房 、酒店 等 没 开展 活动 ,且 为 了掩 人 耳 目经 常 每 隔 一 段 时 间 就 更 换 地

传销有新变种 当心落入网传骗局

传销有新变种 当心落入网传骗局

传销有新变种当心落入网传骗局导读经过演变,传销不断有新模式、新情况出现,一些年轻人常因涉世不深掉入传销陷阱而无法自拔,究竟什么是传销,为什么有些人落入传销陷阱不能自拔...一什么是传销 1.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并以其发展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下列行为属于传销:(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即常说的“拉人头”式传销;(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即“入门费”式传销;(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即“团体计酬”式传销。

二如何甄别传销解读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就涉嫌传销。

首先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取得成为会员(加盟、入股)的资格;然后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级(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数量或者下线的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这就涉嫌传销。

三落入陷阱为啥有人不能自拔解读近年来,各地工商、公安机关都加大打击传销力度。

传销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但还是有很多人像着了魔一样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究其原因,首先因为传销就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组织者打着各种旗号,谎称国家“暗中支持”,甚至伪造公文,诱惑群众参与传销。

第二,传销组织者对参与者实现精神控制。

频繁给下线们“上课洗脑”,找一些所谓的成功人士讲自己的“发家致富”心得,让不明真相的参与者羡慕不已,并且努力效仿。

传销类案件新特点实证分析

传销类案件新特点实证分析

摘要传销犯罪具有传播快、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巨大等特点,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危害。

近年来,传销类犯罪改头换面,以更具有迷惑性的手段卷土重来,遏制传销犯罪抬头的趋势,一方面公安机关需要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应对新型传销犯罪进行分析,揭露其犯罪本质,使全社会对其犯罪手段、方法和危害性有清醒的认识,形成共同抵制防范的共识。

关键词传销资本运作金钱游戏网络传销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6-195-02近年来,网络传销愈演愈烈,传播速度极快,欺骗性极强,社会危害极大。

为了全面掌握网络传销的特点、演变趋势,探索查处网络传销的对策,笔者根据真实案件,从实证分析的角度从网络传销的形式、特征以及发现、取证、查处等环节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提出了现阶段传销的新对策。

一、主要特点1.用时尚名称掩盖违法本质。

同以往的传销手段相比,近年来的传销都有一个时尚新鲜的名称,如资本运作、金钱游戏等,为不法的敛财行为披上了一件华丽的外衣,但其本质仍然是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的传销行为。

在孟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犯罪嫌疑人孟某“2010年3月份在湖北省宜昌市的一个县里参加了一个关于‘资本运作’方面的聚会,那里的人交现金入会,发展下线从中挣钱”;在李某非法经营案中,李某以“资金游戏”高额回报返利为诱饵,大肆发展下线,被发展对象交纳一定钱款,继续发展下线获得返利。

2.不再以在购买商品、服务等经营行为作为掩护,直接以继续发展下线做为返利依据。

在王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称此项目:“无需运营实体,不用做项目,发展下线就能挣钱”;一名参与传销者称:“该组织没有实体经营,是纯资本运作,其实就是发展会员,每名会员可以投资入会”。

在李某非法经营案中一名参与传销者称:“我加入的是一个传销公司,但这个传销公司什么物品也不卖,就是发展下家来挣提成。

一起从事非法传销典型案案列分析

一起从事非法传销典型案案列分析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原红盾“双反”行动典型案例分析第2期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原红盾“双反”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5月25日—1—简报第37期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原红盾“双反”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5月21日省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安排部署中原红盾集中整治“五个周边”市场成果展暨中原红盾“双反”行动集中宣传日工作5月21日上午,省局局长、党组书记周春艳主持召开党组办公会,听取中原红盾“双反”行动办公室关于中原红盾集中整治“五个周边”市场成果展和中原红盾“双反”行动集中宣传日汇一起从事非法传销典型案案列分析河南省信阳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杨行强吴长风线索发现2011年底,信阳市工商局经检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接待了一名前来咨询的杨某,杨某介绍他正在接触一个某品牌水处理机销售的直销行业。

其直销公司有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批准直销区域为广东省,河南非其直销区域。

该直销模式为以开办直营店加盟公司经营,然后通过发展下线方式进行经营,即每个人发展A、B两个人作为两条线,A、B两个人再分别各自发展A、B两个人作为两条线两条线,以此类推,来建立自己的营销网络,其结构类似于金字塔结构,经营利润是以各自网络发展人员所购买产品多少进行计算和获取。

直营店分为两种:开办四星店须交21600元,购买10台纯水机;开办三星店须交13600元,购买5台纯水机。

该直销公司每月在信阳中天商务酒店召开二次会议,每次会期2天半,会议内容有些听的懂,有些听不懂。

杨某感觉这门生意赚钱快,但拿不准,来咨询这门生意是否能做?执法人员听后感觉杨某提供的信息可能是一条涉嫌传销案件线索,随即向支队领导作了汇报,支队决定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杨某工作,由杨某配合,深入该直销公司网络内部进行秘密调查取证。

做法与分析执法人员通过杨某了解到该直销公司每个月在月中和月末的星期五、星期六举行两次会议。

该直销公司在信阳营销组织者分别叫常浩和王传美,两人系夫妻关系。

传销案例:涉及非法传销组织的案件

传销案例:涉及非法传销组织的案件

传销案例:涉及非法传销组织的案件案例:涉及非法传销组织的案件事件背景:在2010年之前,中国社会团体管理法对传销活动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涌现了一些以非法手段和方法进行传销活动的组织。

本案的主角是一家名为“天宇网络科技公司”的组织,他们通过多层次发展和销售产品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

该组织自2008年开始活动,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法律纠纷。

事件经过:2008年,天宇网络科技公司开始在各地进行招募会员和销售产品的活动。

该公司以高额的收入、简单的工作和快速致富为诱饵,吸引了很多年轻人加入其中。

他们通过面对面和网络招募会员,每位会员需要支付入会费,然后根据新会员的加入情况,不断级别晋升,并享有相应的收入和福利。

2009年,该组织获得了一家国外公司的代理权,并将其产品引入中国市场。

他们声称这些产品具备保健、瘦身等多种功效,通过各种宣传和演讲活动,吸引了更多的人购买这些产品。

2010年,随着天宇网络科技公司传销活动的开展,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会员支付的费用主要用于基金池和上级分红,而非用于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其次,招募会员的方式经常涉嫌非法,如虚假宣传、误导性信息等,以及采用金字塔形式的多层次发展模式。

此外,产品的真实保健效果和安全性也值得怀疑。

2011年,受害者开始陆续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此事。

警方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行动,并与地方政府、法院等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打击非法传销活动。

经过多个月的调查,公安机关于2012年初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对天宇网络科技公司进行了抓捕行动。

2012年4月,天宇网络科技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涉案人员被警方抓获。

经过侦查和审讯,他们被指控策划和组织非法传销活动、欺诈等罪名。

法律诉讼:2013年,该案件在当地法庭开庭审理。

根据查证的证据,天宇网络科技公司明显以传销为目的,对大量参与者进行了诱导和欺骗,使其遭受了经济损失,并对个人及家庭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法庭认定该组织以非法手段和方式运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非法经营罪、欺诈罪等的相关规定。

新型网络传销有哪些

新型网络传销有哪些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型网络传销有哪些现在,有不少人通过网络的方式,发展传销组织。

传销是非法组织,依法将予以取缔,并且需要发起人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新型网络传销有哪些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型网络传销有哪些近年来,我国出现影响力较广、性质比较恶劣的传销种类大概有:金融传销、“旅游类”传销、电商传销、“国家工程”类传销、“假冒直销企业”类传销、“假慈善类”传销、“养老类”传销......1.金融传销特点: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

这种吸收资金的行为名目常见的有“××金融互助社区”、“××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理财”、“××慈善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投资”、“××互助社区”、“××财富互助平台”等;这种行为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2.网络传销特点: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成本较低、发展迅速、骗人不见面。

一些传销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网络营销”“网络直销”“网店加盟”及“循环消费”“满100返100”“消费增值”“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等宣传十分吸引人。

3.“旅游”传销特点: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速度非常快。

“只需要交少量会员费,便可以免费高端游”“加入我们就可以免费畅游世界”“别人旅游都是花钱,我们旅游可以赚钱”“旅游加创业”.....目前,直销企业和准直销企业中并没有旅游公司,同时,由于目前"旅游"并不在直销许可的产品范围内,短时间旅游公司都不可能成为合法的直销。

广西侦破一号传销大案

广西侦破一号传销大案

广西侦破一号传销大案涉案人数金额全国罕见记者庞革平谢建伟2012年04月08日14:30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手机看新闻抓捕犯罪嫌疑人常某民警展示缴获的传销体系返利计算资料“截止4月8日,警方已查获涉案帐户400多个,依法冻结涉案资金6690余万元……”4月6日、7日,南宁市公安局组织精干力量3500多人成功侦破了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列为广西一号传销大案和2012年全区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一号要案的“1.18”传销专案。

初步查明,该案涉及人员数千人,人员涉及新疆、安徽、四川、山东、甘肃等多个省份,涉案资金累计高达数亿元,其涉案人数之多、涉案金额之大、涉及面之广,均为全国罕见。

传销网络浮出水面以“纯资本运作”为幌子,涉案资金累计高达数亿元“一直以来,南宁市公安局始终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

”担任前线指挥长的南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吕文说,2011年11月,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过调查,掌握了一伙外地传销人员在南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经侦支队随即立案侦查。

2012年1月18日,南宁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经侦局转来的传销线索,经过研判发现,该线索与南宁正在侦办的案件相互关联,于是决定并案侦查,并将代号定为“1.18”专案。

吕文说,公安部经侦局专门派出工作组对该案侦办进行指导。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亲自对案件侦办做出指示,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梁宏伟及经侦总队总队长李庄浩多次组织区、市联席会议研究案情,并从全区公安机关调集精干技术力量增援案件侦办。

为此,南宁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1.18”专案指挥部。

担任总指挥的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廖洪涛说,由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传销体系内部结构错综复杂,团伙成员警惕性高,行踪飘忽不定,经常变换落脚地点,其可能用于传销活动的银行账户也多达近千个,资金流量庞大,这些都给专案民警带来了空前的侦查难度。

为了早日铲除这个滋生在社会肌体上的“毒瘤”,南宁市公安局调集全局各警种精兵强将投入侦查工作。

打击传销十大典型案例

打击传销十大典型案例

“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专项执法行动打击传销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广西曹××等人涉嫌传销案2013年6月4日,广西南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曹××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

侦查查明: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曹××等人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与人员交纳3800元至6.98万元不等的“入门费”,采取“拉人头”形式,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截至案发,发展吉林、广西、甘肃、青海等地人员2000余名,涉案金额5亿余元。

案例二:台湾温××等人涉嫌传销案2013年8月,公安部指挥广西公安机关,联手台湾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破获引诱台湾人到广西从事传销的特大传销犯罪组织,共抓获温××、陈××为首的台湾违法犯罪嫌疑人77名,其中,在广西抓获36名,在台湾抓获41名。

侦查查明:2011年以来,温××、陈××等人歪曲广西实施北部湾开发、建设东盟自贸区政策,以旅游、考察广西房产开发和“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房产投资”为幌子,组织台湾民众到广西南宁,采取集中居住、安排“考察、看环境、讲课”等方式进行“洗脑”,引诱台湾民众参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三:王××等人涉嫌传销案2013年5月至今,安徽、江西、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破获王××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先后抓获传销组织骨干成员121名,其中A级头目64名。

侦查查明:自2009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王××等人以“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为名,采取“拉人头”形式,在广西南宁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为逃避打击,2010年8月,王××等人陆续带领下线人员从广西南宁转移至安徽合肥,继续活动。

传销的数据分析报告(3篇)

传销的数据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报告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果。

然而,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的贪婪心理,通过传销等非法手段进行非法集资,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本报告通过对传销相关数据的分析,旨在揭示传销的分布特点、发展规律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为相关部门制定打击传销的政策和措施提供数据支持。

二、数据来源及分析方法1. 数据来源本报告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以下渠道:(1)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传销案件统计数据;(2)新闻报道、网络论坛等公开信息;(3)实地调查和访谈数据。

2. 分析方法本报告采用以下分析方法:(1)描述性统计分析:对传销案件数量、涉案金额、涉案人员等指标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2)相关性分析:分析传销案件数量与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指标的相关性;(3)趋势分析:分析传销案件数量随时间变化的趋势;(4)案例分析法: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揭示传销的运作模式、手段及危害。

三、传销案件分布特点1. 地域分布从地域分布来看,传销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地区:(1)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2)边疆地区:如云南、广西、贵州等地;(3)农村地区:如四川、湖南、湖北等地。

经济发达地区由于信息传播速度快、市场潜力大,成为传销活动的主要目标。

边疆地区和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民众法律意识薄弱,也成为传销活动的重点地区。

2. 行业分布传销案件涉及的行业广泛,主要包括:(1)保健品行业:以“绿色、健康”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2)房地产行业:以“投资、理财”为幌子,以虚假项目为诱饵;(3)电子商务行业:以“网络营销、电子商务”为幌子,以虚假交易为诱饵。

保健品行业由于涉及民生,易于引发民众信任,成为传销活动的主要领域。

3. 传销模式传销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多层次直销模式:以发展下线为手段,层层抽成,形成金字塔结构;(2)网络传销模式:利用互联网进行传播,以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等作为交易手段;(3)消费返利模式: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

网络传销

网络传销

一、网络传销的种类从类型来看,目前网络传销主要包括三种:一种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

但这种模式过分明目张胆,已经被逐渐抛弃。

另一种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email、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

这种在线注册多为免费的,在我国发现不多,但对维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免受垃圾邮件骚扰造成极大威胁。

第三种,也是我们目前发现最多、查处最多的,是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mlm)模式。

日前,我们昆山工商局经检大队查获的利用北京欧亚伟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网站传销一案中,当事人采取的传销手段就是典型的mlm模式。

传销载体是北京欧亚伟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的网站,该网站宣传提供九大平台,分别为: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只要交纳人民币1300元后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可以使用网站提供的九大平台5年。

而且,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可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该网站,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

具体的规则是:会员发展下线包括左、右两个消费区,既要发展左右两个分支,左右分支人数发展比例在1:2或2:1(两边之和等于3,称之为一组)范围内为有效,发展第一组后可积6分,相应的获得奖金600元;发展2-10组,每组可获得奖金450元;发展11-100组,每组可获得奖金350元;发展到第100组后,每组可获得奖金300元,每周各会员最高奖金额度为3.5万元。

以此类推,下线再按照一定的比例发展会员。

在此案中,拉人头取代了传统的商品销售方式,但本质仍是以下线交纳的入会费来支付上线的奖金,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型的传人传销。

二、网络传销的特征及带来的查处难点1、虚拟性更强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这一特征,借助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

值得警惕的网络传销

值得警惕的网络传销

值得警惕的网络传销作者:暂无来源:《上海信息化》 2012年第2期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与普及,一种打着电子商务旗号的新型传销方式——网络传销开始悄然蔓延。

一些传销组织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风险投资”、“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网络加盟”等名义拉人头、发展下线,大搞“空手道”,成为危害社会和互联网安全的一颗“毒瘤”。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更具虚拟性和隐蔽性,而且由于互联网的传播特点,使得网络传销大大突破了地域和国界限制,成为执法监管的“真空地带”,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和关注。

文/吴琼邹巍任何一项技术都无法避免其双重性,信息技术也是如此。

如今,无处不在的网络信息在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极大方便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人员利用,成为违法犯罪的高科技工具。

其中,网络传销便是典型案例,它借助传统传销与网络技术的双重特点,已经成为当前传销活动中影响最广、危害最大的行为,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新型商业陷阱层出不穷传销是个舶来品。

自上世纪80年代起,非法传销就潜入我国,虽然政府多次明令禁止并严厉打击,但是这颗毒瘤却迟迟没能根除。

究其原因,除了这种“经济邪教”严密的组织控制和“高明”的精神忽悠外,还和参与者“一夜暴富”的心理有着直接关系。

没有实际注册,没有实物产品,仅仅通过网站发布诸如招各地经销商之类的信息,诱骗群众到北京培训,每人收取3.98万元作为入门费,并在培训中向他们灌输“拉人头就能暴富”的理念,网络传销团伙“天下粮仓国际产业集团”就在半年内发展了500余名传销人员,涉案金额达1500余万元这不是凭空捏造的神话,而是活生生的现实。

除了传统手段外,如今的传销活动也搭上信息时代的快车,逐步在网上蔓延,其活动之隐蔽,手段之高超,令人难以想象。

“只需交纳3.98万,我就能让你拥有3980万!”也许你会对此一笑了之,但“一夜暴富”的幻想者却认为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生财之道。

对各类网络诈骗的剖析

对各类网络诈骗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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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网络购物诈骗
网络购物诈骗
4.1 手段描述
网络购物诈骗通常涉及虚假销售或欺诈性商 品。骗子会在网上建立虚假的商店或销售页 面,以低价销售高质量的产品。受害者支付 后,收到的商品与描述不符或根本无法使用
网络购物诈骗
4.2 案例展示
一个网络购物诈骗的 案例是,骗子在网上 销售一款声称能够治 愈各种疾病的神奇药 物。受害者支付后收 到的是一些无效的药 品或根本无法使用的 假冒伪劣产品
钓鱼诈骗
1.2 案例展示
一个典型的钓鱼诈骗案例是,骗 子通过电子邮件伪装成银行,声 称受害者的账户出现了异常,需 要点击一个链接进行验证。链接 会导向一个与银行网站相似的网 站,要求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 证码等信息。受害者一旦输入信 息,骗子便能获取其账户信息, 进而盗取资金
2
投资诈骗
投资诈骗
2.1 手段描述
投资诈骗通常涉及虚 假的高回报投资机会 。骗子会通过各种方 式,如社交媒体、电 话、短信等,宣传虚 假的投资项目,承诺 高回报低风险。受害 者一旦相信并投资, 骗子便消失得无影无 踪
投资诈骗
2.2 案例展示
一个投资诈骗的案例 是,骗子通过广告宣 传一个看似合法的投 资项目,声称可以提 供高额回报。受害者 通过银行转账或在线 支付投资后,发现所 谓的投资项目并不存 在,而骗子已经消失 得无影无踪
5
社交媒体诈骗
社交媒体诈骗
5.1 手段描述
社交媒体诈骗通常涉 及虚假账户或欺诈行 为。骗子会通过建立 虚假的社交媒体账户 或利用已有的账户进 行欺诈活动。这些账 户可能会发布各种虚 假信息,如免费赠品 、投资机会等,诱导 受害者点击恶意链接 或下载恶意附件

什么是新型网络传销

什么是新型网络传销

什么是新型网络传销什么是新型网络传销什么是新型网络传销1新型网络传销是传统传销的升级版,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利用互联网这一网络平台,假借“电子商务”、“网络直销”、“投资理财”、“微商”、“养老互助”、“网络金融”等名义,以发展会员提成和返利分红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他人缴纳一定会费获得加入资格,直接或者间接以其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给付报酬,鼓动下线发展下线,骗取钱财,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新型网络传销的基本运作模式万变不离其宗,新型网络传销不管披着怎样的马甲,其本质还是以拉人头骗取入门费。

其基本运作模式为组织者通过自己架设或租用第三方服务器,建立传销网站,在网上发布传销信息,参加者浏览、接收信息,按照信息指示进行加入,通过网站继续发展人员,并反馈个人账户资料、发展下线情况等信息,形成“信息链”;组织者为控制资金,以交纳“入门费”注册成为会员的名义,通过银行转帐、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钱财,发放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精心设计返奖模式,采用积分兑换或电子币等形式发放回报,形成“资金链”。

新型网络传销的常见手段1.以网络购物的形式。

假借“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的名义,吸引会员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并推荐他人参加购物成为会员,根据下线会员的数量或购买商品数额的多少获得奖励。

2.以“微信营销”的形式。

以微信、微商为平台,采取夸大宣传、造假炫富等方式,诱骗朋友圈的亲朋好友来挣大钱,以商品零售为幌子,实际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的形式从事网络传销。

3.以投资理财的形式。

假借“网络投资”、“资本运作”的名义,虚构国内外大型投资公司或金融机构,以高额返利、回报为诱饵吸引网民注册为会员,并发展、吸收下线会员进行投资。

4.以发行原始股票的形式。

假借“网络基金”、“原始股发行”的名义,虚假宣传,许诺高额利润,骗取网民认购基金、股票,并以推荐奖等激励措施,鼓动入会者发展下线,拉人头、收取会员入门费骗取财物。

5.以点击广告返利的形式。

电子商务传销

电子商务传销

电子商务传销电子商务传销是一种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的非法传销活动,它与传统传销模式相结合,通过虚假的电子商务网站或应用程序,诱骗消费者加入并发展下线,从而获取非法利益。

这种模式通常涉及多层次营销,即参与者通过招募新成员加入来获得佣金,而这些新成员又继续招募更多的成员,形成金字塔式的结构。

电子商务传销的特点包括:1. 虚假宣传:传销组织通常会夸大其产品或服务的价值,甚至虚构产品,以吸引消费者加入。

2. 高额回报承诺:承诺参与者通过招募新成员可以获得高额回报,这种承诺往往不切实际,难以实现。

3. 隐蔽性强:由于互联网的匿名性和跨地域性,电子商务传销往往难以被监管机构及时发现和打击。

4. 法律风险:参与电子商务传销活动是违法的,一旦被发现,参与者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

5. 社会危害:电子商务传销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还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社会经济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了防范电子商务传销,消费者应当:1. 提高警惕:对于任何承诺高额回报的投资或商业机会,都应保持警惕,避免盲目跟风。

2. 核实信息:在加入任何电子商务平台之前,应核实其合法性和信誉,避免上当受骗。

3. 了解法律法规: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电子商务传销的特征和危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 举报非法活动:一旦发现电子商务传销活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协助打击非法传销。

5. 培养正确的消费观念:理性消费,不轻信虚假宣传,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

总之,电子商务传销是一种危害极大的非法活动,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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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网络传销类型分析
通过长期调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现:目前国内“网络传销”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一、传统传销的“网络版”
即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靠发展下线盈利,但这种模式过于明显,已经被非法传销企业与不法分子逐渐抛弃。

二、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
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e-mail、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

这种在线注册多为免费的,在我国发现不多,但对维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免受垃圾邮件骚扰造成极大威胁。

三、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mlm)模式
该模式的传销载体主要为购物网站。

网站内容中可能包括: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等内容,注册用户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用来使用网站提供的平台。

而且,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可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该网站,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

这三种类型网络传销主要通过网络购物、付费广告点击、网络游戏、金钱游戏等载体发展下线:
付费广告
打着“点广告,有钱赚”的旗号,通过变相收取入门费、分级复式计酬等手段,层层发展传销下线。

案例:“世界通”。

花两万多元注册成为“世界通”的代理商,每天只要点击相应软件上的广告,月收入就可达2700元,连续点击5年就可轻松赚取13万元。

正是靠着这样的“致富神话”,“世界通”自去年年底进入海南后迅速蔓延,导致不少人上当受骗,深陷非法传销泥潭。

网络游戏
网页游戏,会员只需在游戏中充值,就可以通过游戏赚取“金币”,“金币”能兑换现
金,推荐其他用户注册充值即可获返现金。

案例:“梦幻庄园”。

这个类似QQ农场的网络游戏,在各游戏论坛、聊天室、QQ群大打诱人广告,号称会员只需在游戏中充值300元,就可以通过采摘果实赚取金币,金币能兑换现金,同时推荐其他用户注册充值可以获返现金,即使不推荐他人注册,只在种菜的情况下,一年最高收入可达4万元。

网络购物
打着网上“超市”的幌子,以此来拉人头入会,发展下线。

案例:“世联发”。

世联发2007年开设网站,官网看去俨然一个大型购物商城,实际上他们打着网络购物的幌子,发展下线。

他们所建立的网上“大超市”只是一个拉人入会的平台,管理者不断向会员灌输致富新概念,为会员洗脑,让他们甘愿活在暴富梦中无法自拔,并骗来更多的亲友编织同一个“致富梦”。

此外,根据有多年反传销经验的“民间反传销斗士”易铁反映,极个别合法电子商务企业,而在实际网站运作过程中,采用的手法也有传销嫌疑。

金钱游戏
借助网络在线激活功能,披着“金钱游戏”、“馈赠互助”的外衣,属于新兴的“拉人头”式非法网络传销。

案例:“流动的财富2468”。

这是一种起源于美国的新型网络传销,只有注册正式会员方可参与该“金钱游戏”进行所谓的“私人馈赠”,而要成为正式会员的条件便是向4名上线分别汇款,向该网站汇款100元。

此后,被激活账号的人便可开始拉人成为其下线,并通过激活下线账号获取数额不等的提成。

此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调查中还发现:除了这些主要的传播手段外,传销已经演变出更多新的更隐蔽的形式,如:打着“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等旗号,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打着“招聘”、“介绍工作”、“招工”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诱骗中西部等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打着而当下时髦的“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赚”、“网上购物”、“淘宝网店”、“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网上基金投资”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网民从事网络传销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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