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2012年秋学期.《法律基础》大作业
《法律基础》大作业
《法律基础》大作业注意事项:(1)请务必独立完成作业,抄袭、雷同作业一律0分计。
(2)必须先写明年级、专业、层次、学号、姓名和教学站名称,再进行答题一、判断对错(每题1分,共15分):1、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具有规范性、概括性、可预测性的特点。
()2、以法律意识的存在形式为标准,法律意识可以分为个体法律意识和群体法律意识。
()3、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4、世界上各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两种:单一制和复合制。
()5、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但对于被监护人的不法行为不需要承担财产赔偿责任。
()6、所有人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这种取得方式是原始取得方式。
()7、根据民法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
()8、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包括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
()9、发明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特征,都可以申请取得专利权。
()10、商标不能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
()1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所有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
()13、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14、对单位犯罪的,一律采取双罚制。
()15、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遗嘱继承与遗赠有哪些区别?2、共同犯罪具有那些特征?3、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4、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有哪些?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45分):1、8岁的小光在红光小学读一年级,在一次上体育课时,体育教师孙某因为临时有事,便让同学们自己作游戏,自己外出办事。
在作游戏的过程中,小光与同学小梁发生冲突,小光将小梁打伤。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题目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题目2012年春夏学期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第一章法学理论作业一、简答题1、什么是法?法的特征有哪些?2、简述法律的创制程序。
3、请从不同的角度对法进行简要的分类。
4、简述法的适用的原则。
5、什么是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包括哪些方面?6、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二、案例分析案例:2001年8月31日夜晚,青年工人辛勤与家人坐在电视机前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电视画面上出现了李鹏委员长的身影,只见他站在人民大会堂的主席台上,面对着济济一堂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对着话筒庄严宣布: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本次会议开了四天半。
经过大家的紧张工作,全部议程已经进行完毕。
会议审议通过了《防沙治沙法》……”此时,画面一转,出现了节目主持人,只见她严肃而又认真地读起准备好的文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五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看着这画面,辛勤心里产生了不少疑问:谁有权制定法律?这法律是怎么制定出来的?法律是依据什么程序制定出来的呢?它的立法依据又是什么呢?第二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业一、简答题l、简述法治的含义。
2、论述邓小平民主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3、简述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
第三章宪法作业一、简答题1.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基本特征有那些?2.为什么人大常委会委员不能在其他国家机关中任职?3.如何理解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其他国家制度的关系如何?4.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5.民主集中制体现在我国国家制度的哪些方面?6.如何理解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7.怎样理解言论自由。
二、案例分析1.《华西都市报》2001年9月4日报道了轰动全国的农民状告公安行政不作为案审理情况。
在1998年5月16日至5月19日的四天三夜中,阆中市水观镇农民李茂润连续遭到一名叫郑国杰的的疯子的追杀,5月19日晚,在向阆中市公安机关求助未果的情况下,李茂润从自家二楼跳下,腿被当场摔断,经鉴定为八级残废。
法律基础大作业
《法律基础》大作业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承担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条件与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条件有何不同?答:共有四点不同:第一两种责任的性质是不同,一种是以合同为基础的违约责任,不考虑过错;一种是以发生特定的法定事由为基础侵权责任,一般要考虑过错。
第二在一定的情形下两者存在责任竞合。
第三违约责任是以违反合同的约定为条件,而民事侵权必须以造成损害为条件。
第四,违约责任是为了促进社会交易的顺利进行,;侵权责任则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贯彻公平原则。
2、我国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我国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坚持这一原则,应该做到立法必需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我国当前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传统以及风俗习惯等具体国情出发,必需从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的需要出发;必须立足于调查研究各种社会经济关系这个基础,从中找出规律性。
(二)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一切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必需符合宪法的规定或者不违背宪法的规定。
凡是违背宪法者,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所有法律体系中,下位法的制定必需有宪法或上位法作为依据,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抵触。
在不同类法律中或在同一类法律的不同法律文件中,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得相互抵触。
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得冲突、抵触或重复,应该相互协调和补充。
(三)总结国内实践经验和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的原则要全面认真地总结本国的立法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看到成绩和进步。
对于外国的经验要有选择地借鉴和吸收,决不能照搬照抄。
要结合实际,根据自己的特点来决定取舍,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四)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原则性是指我国的立法必需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不动摇。
灵活性是要结合实际情况,找到实现原则性所必需、许可的各种具体形式、方法和步骤。
原则性与灵活性必需正确地、恰当地结合。
法律基础网上大作业及答案
《法律基础》大作业注意事项:1、正考学员、08秋及以后重修学员要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的方式上交大作业,不接收和批阅书面材料;2、08春及以前重修学员要以书面(纸张大小为A4纸)形式上交大作业;3、抄袭、雷同作业一律按零分处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法律渊源法律的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作为一个法学术语,主要在以下三种语义上使用1 .历史渊源。
即指引起特定法律规范产生的过去的行为、事件和法律。
换句话说,法律的历史渊源是指特定法律规范与历史上出现过的行为、事件有什么联系,或从历史上某种法律中汲取了什么内容或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2 .理论渊源。
即指特定法律规范(包括法律原则)的理论源泉。
这些理论提出并论证了某种社会行为或法律原则的合理性,并得到掌握政权的阶级的普遍认同,成为特定法律规范(包括法律原则)的理论基础。
3 .本质渊源。
即从本质上说法律来源于什么。
2、行政应急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是指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它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但是,应急性原则并非排斥行政合法性原则,排斥任何法律控制,不受限制的行政应急权力同样是不容许的。
一般而言,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①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②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③行政机关作出的应急行为受到有权机关的监督;④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当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序范围内。
3、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
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法律基础题目必考
《法律基础》大作业级专业层次姓名学号_注:答题时一定要写明题号。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我国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2、承担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条件与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条件有何不同?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对于缓刑期间出现的不同情形分别如何处理?4、诉讼证据有哪些特征?我国三部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二、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60分)1、刘某系某乡女村民,已生育三个女儿,现在又怀上了第四胎。
乡村两级干部决心把她作典型处理。
于是,在某日一大早便破门而入,将还在睡梦中未来得及穿戴整齐的刘某强行带到村委会教育了一整天,并决定取消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三好学生”称号。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乡村干部的行为侵犯了刘某作为公民的哪些宪法权利?2、甲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B、C、D三人前往。
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脑遗落在一角,便偷偷藏入自己腰包;C与D在搬运甲最珍贵的一盆兰花时不慎将其折断,为此甲与C、D二人争吵起来,争吵之时不知是谁又将阳台上的另一盆花碰下,砸伤路人E。
B、C、D见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
问:甲和路人E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3、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合同,约定甲供给乙狐皮围巾200条,总价6万元,但合同没有规定狐皮围巾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也未封存样品。
甲如期发货,乙验收后支付了货款。
后乙因有20条围巾未能售出,便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向法院起诉,其诉讼代理人在审理过程中又主张合同无效。
问:本合同是否有效?甲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被告人张(男,20岁)与被告人赵(男,19岁)一起在外游荡,因身上所带钱财所剩无几,便商量去抢劫附近的杂货店。
两人用剩余的钱买了两把匕首。
晚10时许,二人手持匕首去敲杂货店的门,店主一边大声说:“深更半夜的,你们干什么?”一边去开门。
开开门后,二人见店主身材魁梧,难以对付,扭头就跑,店主急忙追赶,将被告人张抓获。
后赵也被逮捕归案。
201209学期《法律基础》作业1-4-答案
单项选择题第1题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请问它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是( )。
A、社会主义制度B、共产主义制度C、按劳分配制度D、全民所有制答案:A第2题人民法院是( )。
A、侦查机关B、立法机关C、公安机关D、国家审判机关答案:D第3题法律渊源实质上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法进行的分类,根据法律渊源的含义,我们可以把法律分为( )。
A、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B、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C、宪法、民法、刑法、商法等D、宪法、法律、行政法、条例等答案:B第4题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
2001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
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
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居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答案:C第5题在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指( )。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纪律检查委员会答案:B第6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
A、公民在年老时B、公民在疾病时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答案:C第7题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
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 )。
中国石油大学远程教育法律基础
《法律基础》大作业注意事项:1、正考学员、08秋及以后重修学员要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的方式上交大作业,不接收和批阅书面材料;2、08春及以前重修学员要以书面(纸张大小为A4纸)形式上交大作业;3、抄袭、雷同作业一律按零分处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宪法秩序:宪法秩序是一种社会秩序,它是基于人们对一定社会规律的认识,通过制宪对该社会所需要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进行确认,形成一种宪法上的(应然)秩序,再通过宪法的各种调整手段,而将宪法上的(应然)秩序转变成实际上的社会秩序。
所谓宪法秩序,即可指前者,即应然宪法秩序,也可指后者,即实然宪法秩序。
2、可撤销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且已生效,因为或者其他法定原因,行为人有撤销权的民事行为。
有撤销权人如行使撤销权、则经撤销其效力溯及民事行为成立时无效;如果撤销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撤销权,该民事行为原来的效力不变,民事行为效力继续。
3、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
4、移送管辖:是指地方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
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
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反映民事生活的根本,尤其是市民社会的一般条件、趋势和要求。
我国通则第3—7条对我国民法的原则做了规定,概括其内容,大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民法内容有普遍约束力的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审判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如平等、自愿等原则,还有一些是适用于特定的原则,如公平、诚实信用、禁止滥用等原则。
2、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
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1)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具有三层含义:一是一切都要依据,是宪法的具体二是一切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或则要被撤消和宣布无效,三是宪法是一切、、政党、以及公民的(3)宪法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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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在线考试(开卷)试题注意事项:1、正考学员及重修学员均通过在线考试模块完成该课程考核;2、抄袭、雷同作业一律按零分处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rh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贵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贵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nJ■以分为司法制裁(包柄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违宪制裁。
2.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也称法律救助,是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其具体含义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W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 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它作为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在一国的司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3.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打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拈fi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
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
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清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行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
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
4.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巾国家承拒的一种赔偿贵任。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有十二项,分别是: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2、继承权男女平等;3、权利与义务相一致;4、互谅互让、闭结和睦、协商处理遗产;5、养老育幼,照顾病残者;6、限定继承;7、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结合;8、执法监督继承;9、遗嘱自由;10、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11、遗产不轻易收归国有;12、发挥遗产应有效应.2.为什么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的国情?答: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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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大作业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授权性法律规范2、行政法制监督3、指定代理4、财产保全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有哪些?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有效条件?3、环境保护法有哪些基本原则?4、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不手里对哪些事项提起的诉讼?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40分)1、市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施某某,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市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施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宣判后,被害人周某不服,要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检察院认为,本案的第一审判决量刑适当,没有必要抗诉,遂驳回被害人周某的请求。
周某不服,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上一级检察院认为第一审判决确有问题,量刑过轻,遂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要求再审改判。
请问: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有无不妥,为什么?2、某主妇夜晚回家发现家中一片狼藉,意识到家中被盗,便到派出所报警。
派出所派甲、乙二位便衣警察迅速到现场查看。
恰逢男主人丙某在此之前到家,见到家中被盗的景象,又闻门外有脚步声,以为是窃贼返回。
便拿起一根大棒藏在门后,待甲乙二人进门,举棒便打。
甲某遭到棒击后,以为是窃贼袭击,拔枪射击,致丙某重伤。
甲某也因为遭棒击受轻伤。
请分析丙某和甲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3、2005年3月,王某因经营需要,向胡某借款4万元并签订有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两年,丁某为王某还款的保证人。
2006年4月,王某还给胡某2万元。
2006年6月,王某因急需资金,又向胡某借款4万元,并约定与前次未还借款到期一并还清,双方均未通知丁某。
两年期满,王某无力偿还所欠6万元欠款。
因此,胡某请求丁某偿还借款。
请问:丁某是否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为什么?4、张某和邻居李某因琐事争吵并导致殴打,结果双方均受轻伤,不过张某伤势稍微重一点。
县公安局在得到张某的报案后,对事实进行了调查,得知是李某先动手。
法律基础作业答案
《法律基础》作业参考答案第一章法学理论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B 2.C 3.D 4.B 5.C二.、多项选择题1.ABC2.ABCD3.ABCD4.ABCD5.ACD6.A BC三、简答题1、答:法可被定义为一种规范,即由国家权力机关规定、认可和颁布的、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的总和。
法的特征有:1.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特征4.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5.法是又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
2、答:法的创制程序,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规范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步骤和次序。
在整个立法活动中,其程序一般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法律的公布。
3、答:根据法律创制的主体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据法律的内容、制定程序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成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和作用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类;根据法律的适用效力的不同,可以将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成为法和不成文法。
4、答:我国司法机关适用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二,司法平等原则。
准确说是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
第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请你结合日常生活中列举法律关系并指出其中的构成要素。
答:例如:买卖牛奶的行为,买卖双方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为牛奶,内容分别体现为双方的交钱,交货义务及与之对应的权利。
5、答: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在何时、何地、对何人发生效力,即法的效力问题。
包括法的时间效力、法的地域效力和法的对人效力6、答: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
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主观因素。
中国石油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三次作业
中国石油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三次作业第1题在实践中成才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把自己的择业和创业定位于()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到最广阔的天地去第2题爱情本质的体现是()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什么是爱情真正的含义第3题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婚姻与家庭都是社会的单元第4题家庭和谐的根本在于()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本题非常简单第5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作为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的根本法是()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母法第6题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重点在于平等主体几个字第7题调整公民、法人之间商事关系和商事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商事——很重要第8题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关系作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是() 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注意劳动关系这几个字第9题规定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和权责得以履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是程序性的法律第10题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是()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最根本的还在于遵纪守法第11题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第12题我国依法治国的所依的法是()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是真正的国家制订和认可的法律第13题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是多年革命和建设实践证明了的第14题马克思指出“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措施,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运动的措施一样。
中国地质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法律基础》网课测试题答案3
中国地质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法律基础》网课测试题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第1卷一.综合考核(共15题)1.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
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
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
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谁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A.二儿子和女儿B.小儿子C.小儿子之女D.大儿子之子女2.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被代理人的权利,在法庭辩论阶段作的综合性发言叫做()A.起诉状B.代理词C.辩护词D.答辩状3.法律按照不同的标准或角度有不同的分类。
按照制定和表达的方式不同,法律可分为()A.根本法和普通法B.一般法和特别法C.实体法和程序法D.成文法和习惯法4.杨某因工厂事故而死,该死亡在民法上是()A.民事法律行为B.民事法律事实C.生活事实D.偶发事实5.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行为是()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终止6.下列各种情形中无权取得国家赔偿的是()A.张某未犯罪却被逮捕B.李某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C.王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却被逮捕D.庄某被刑讯逼供造成残疾的7.人身权具有何种属性?()A.不能转让B.可以转让C.不可以转让,但法律另规定的除外D.可以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8.姑姑对上中学的侄儿说:“若你期中考试排到年级前十名,我就送给你一台小霸王学习机。
”这种附条件属于:()。
A.附肯定条件的延缓条件B.附肯定的解除条件C.附否定条件的延缓条件D.附否定的解除条件9.甲委托乙代理自己经营商店,下列事件中可导致此委托代理终止的是()A.甲因病死亡B.乙因病死亡C.甲患了精神病D.乙因小腿骨折住院治疗10.要约具有如下特点:()A.特定的当事人向相对人作出的意思表示B.该意思表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C.其内容应足以决定合同的主要条款D.任何不特定的相对人必须回复11.商标可以使用下列文字和图形的是()A.黑又亮(鞋油)B.红旗(粉笔)C.柔软(柔顺剂)D.穿不坏(西服)12.下面哪种案件适用督促程序()A.申请支付令B.选民资格C.一审程序D.审判监督程序13.甲纺织厂生产专门用于出口的棉布,所需原材料棉纱大部分由丙纱厂提供。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法律基础》第一章 期末考试拓展学习
地大《法律基础》(一)
第一章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理
1.在历史上,法律关系的观念最早来源于()。
A.伊斯兰法 B.教会法 C.英国法 D.罗马法
2.把法律行为分为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的根据是()。
A.行为主体的特性不同 B.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
C.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 D.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
3.权利界限的决定因素毫无疑问是()。
A.经济因素 B.政治因素 C.历史因素 D.宗教因素
4.将法律概念分为涉人概念、涉事概念、涉物概念的依据是()。
A.法律概念涉及的内容 B.法律概念的确定性程度不同C.法律概念涵盖面大小 D.法律概念的严谨程度
5.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是()
A. 英国
B.新西兰
C.德国
D.美国
答案:D D A A C。
石大 法律基础 在线考试试题题库及参考答案
《法律基础》课程综合复习资料一、单选题1.我国国家赔偿法确认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
A.过错原则B.不当原则C.违法原则D.过错加违法原则2.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主体划分为两种类型()。
A.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B.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C.成年人主体和未成年人主体D.法人主体和非法人主体3.刑法上的不作为是指()。
A.消极行为B.无意识行为C.消极地不实施应当实施的行为D.危害不大的行为4.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并罚方法是()。
A.先减后并B.限制加重C.绝对相加D.先并后减5.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告之自己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
”甲的行为属于哪种犯罪形态?A.实行终了的未遂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C.未实行终了的未遂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的是()。
A.由董事会选举B.由监事会选举法律基础教程C.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D.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7.劳动关系双方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
A.是不平等的 B.是平等的 C.大部分是平等的 D.大部分是不平等的8.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我国《劳动法》中的“拒绝作业权”就是一种罢工权B.结社权就是指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C.劳动争议必须要先经过仲裁才能够进入诉讼程序D.录用职工的时候,除了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理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供对妇女的录用标准9.在劳动法的渊源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
A.宪法B.法律C.国际劳工标准D.国际惯例10.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
A.用人单位B.事业单位C.企业D.团体11.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B.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C.劳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D.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12.居住在某市A区的公民甲对该市B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要求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应是()。
法律基础
《法律基础》大作业注意事项:1、非重修学员、08秋及以后重修学员要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的方式上交大作业,不接收和批阅书面材料;2、08春及以前重修学员要以书面(纸张大小为A4纸)形式上交大作业;3、抄袭、雷同作业一律按零分处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
2、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3、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4、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也称法律救助,是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其具体含义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它作为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在一国的司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为什么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的国情?答:三权分立制度是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的政治制度。
其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并保持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关系。
这种制度是通过分权制约的方式来协调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的冲突,防止某个集团或阶层的专制,维护资产阶级的长久统治。
它在本质上是占社会少数的资产阶级所享有的民主形式,广大的人民群众在这种制度内的作用和影响是无足轻重的。
三权分立制度使相当一部分权力在相互牵制中抵消,常常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
我国的国家政治制度是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尽管我国的立法和行政、司法也有必要的分工,但在三权之中立法权处于首位,行政权、司法权从属于立法权。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在线作业第一次
中国石油大学()在线作业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第一次作业答案满分第1题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中有()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是我国特有的,一共有八大类,要按不同的适用范围和等级来学习了解第2题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从权利和义务角度来理解第3题在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律分类中,一般有()的划分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与大陆法系不同,主要在英美法系国家第4题在民法法系的国家的法律分类中,一般有()的划分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不适用于普通法法系国家第5题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是按照法律的()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从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理解第6题划分法系是按照法律的()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是西方法学的概念,指法律的某种共性第7题法律主要体现的是()的意志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法律是国家意志第8题法律是以()为基础的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法律不是以意志为基础的第9题我国郑重提出"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的治国方略是在()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1997年,同志领导的时期第10题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我们是人民XX专政的国家第11题作为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宪法是国家()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有自己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征第12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国体是国家的阶级性质第13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阶级基础是()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从我国国情的角度来分析第14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政体时指政权的组织形式第15题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第16题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指()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现代主要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大类第17题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人民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制度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是我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第18题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以法律规定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这是“一国两制”的具体化和法律化第19题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是国家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第20题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与对国有经济的方针不同第21题特别行政法包括()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是指对特别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第22题一般行政法包括()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是指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第23题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行政权力的行使有对内对外之分第24题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主体是否是国家机关?第25题在我国属于公务员的是()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是否代表国家或政府,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第26题属于业务类公务员的有()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指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中除政府组成人员以外的行政在编人员第27题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是()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行政处罚共设有七类第28题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只有法定权限机关才可以行使第29题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有XX行为的,()行政处罚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属于未成年人第30题 XX行为轻微并与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处罚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给予改正的机会,也节省国家资源第31题对投资主体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集体企业,其中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占企业全部财产的比例一般不低于()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0.5批注:为了保护群众的利益第32题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人以上的赢利性经济组织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与个人独资企业不同第33题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各个合伙人应该承担()责任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合伙企业不是第34题中外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各方承担有限责任第35题中外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该机构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第36题中外合营企业是()法人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第37题中外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是不低于()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0.5批注:为保护中方利益第38题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外合作者中,只能由中方合作者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是()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第39题设立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参见2006年新《公司法》,与旧法有很大不同第40题()万元人民币为股份XX注册资本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与旧法相比,降低了标准作业总得分:20.0作业总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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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大作业注意事项:1、正考学员、08秋及以后重修学员要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的方式上交大作业,不接收和批阅书面材料;2、08春及以前重修学员要以书面(纸张大小为A4纸)形式上交大作业;3、抄袭、雷同作业一律按零分处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法律渊源答:“法律渊源”是专门的法学术语,专指法的各种表现形式,它是指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包括法律规范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即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各种类别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2、行政应急性原则答:应急性原则,是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它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
但应急性原则并非排斥任何法律控制,不受任何限制的行政应急权力同样是行政法治原则所不容许的。
3、代位继承答:代位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中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4、协议管辖答: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我国实行依法治国战略有何重要意义?答: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总结长期的执政治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基本治国方略。
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其本质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江泽民批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1)依法治国不仅是治国的基本方略,而且是我们党的重要价值目标,法治是一种治国之道,同时也是一种价值观念,法治或人治的取舍实质上是一种价值选择。
(2)依法治国在本质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目标和要求相一致。
(3)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有机结合、辩证统一的。
(4)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执政。
(5)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
2、民事代理行为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答: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一)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
(二)代理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三)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四)代理人活动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3、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有哪些义务?答:(1)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应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为。
(2)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3)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4)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5)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7)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8)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它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10)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4、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有何区别?答:两种强制措施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适用主体不同。
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只能由人民法院适用;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的主体既有人民法院,也有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二,适用对象不同。
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针对的对象是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人所采用的,它既包括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含与该案无任何关系的案外人;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针对的对象是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他任何人都不能采取这种措施。
三,适用的前提条件和目的不同。
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针对的是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的当事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自杀或继续犯罪而采取预防措施,它不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妨害诉讼秩序为前提条件。
四,种类不同。
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和司法拘留;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类型。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40分)1、某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死刑,判处同案犯谢某无期徒刑,孙某有期徒刑12年。
判决后,三位被告人不服,以定罪不当、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检察院也认为判处的过重,提出抗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错误,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原判决认定为抢劫罪不妥,适用法律不当。
鉴于检察院认为判决过重,提出抗诉,遂决定发回重审。
中级法院重新审理后,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5年,谢某有期徒刑3年,孙某有期徒刑1年。
请问:法院在审理程序上有无不当?怎样看待检察院的抗诉?答:问题一:有不当,不当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错误,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原判决认定为抢劫罪不妥,适用法律不当。
这个之后应该直接依法改判,不应该再发回中级法院重审。
问题二: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查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裁定确实有错误,依法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诉讼活动,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是10日,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是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算起,人民检查院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情形下,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人民检查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这也是保证法律公正的必要方式。
有效的监督保证了错案发生的几率。
2、赖某(男)与李某(女)一直有不正当的通奸关系,后来李某为了保持家庭的稳定,欲断绝与赖某的通奸关系。
但赖某仍苦苦哀求,并多次去李某家纠缠。
无奈,李某与其丈夫张某约定,如果赖某再来就打断他的腿。
一日晚8点左右,赖某又前来纠缠,当其走到李某家院内时,李某和张某手持木棒从房间冲出,将赖某按倒在地上,二人用木棒朝赖某腿部猛击,张某想起赖某以前与自己妻子的不正当关系,越打越气,便又朝赖某头部击打数下,致赖某头部大出血当场死亡。
经法医鉴定,赖某右腿骨折,双腿几处皮下淤血,颅内出血,死亡的直接原因系颅内出血所致。
李某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并说明理由。
答:(一)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
可以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且必须都是达到刑事责任的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是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还可以是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共同构成。
(2)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
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危害社会的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包括了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以及共同直接实行犯罪和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行为。
(3)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4)基于以上认识,下列几种情况均不能成立共同犯罪:①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
所谓同时犯,是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
对于这种犯罪现象,应当以单独犯分别论处。
②,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
③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
在刑法理论上,这种情况称为“实行犯过限”的行为。
(二)本案中,李某和张某有共同的致害赖某的故意,即合谋将赖某的腿打断;在客观上有共同的伤害行为,即各持木棒朝赖某腿部猛打的行为;也有伤害的结果,即赖某右腿骨折,双腿几处皮下淤血。
基于此我们认为李某和张某对赖某是共同的伤害行为,对赖某伤害的结果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但是,本案的最后情况发生了变化。
他明知用木棒击打被害人头部所产生的危害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这种故意的内容已超出了夫妻二人共同故意伤害的范围,而李某也没有故意杀人的行为。
从死亡的直接原因看,赖某的死亡主要有颅内出血所致。
因此对赖某的死亡,张某应独立承担责任。
总之,从全案分析可看出:整个案件前段是李某和张某二人共同犯罪,后段是张某自已构成单独的故意杀人罪,而非共同犯罪。
3、王某在某地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
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王某情急之下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上来,在救人过程中,王某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碰坏,手臂被擦伤:该女子头部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
王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自己包扎伤口用去20元。
当晚,王某住宿医院招待所时,已经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
次日,轻声女子家人赶到医院,向王某表示了感谢。
请问:(1)王某的照相机被损坏及为治疗自己伤口而支付的费用该由谁承担?(2)王某为该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请求其偿付?(3)王某向服务员借的100元应当由谁偿付?(4)王某能否请求该女子给付一定报酬?答:第一个问题:属于民法上的无因管理行为,因为该男子对轻生女并没有法律上和双方约定的义务,王某的照相机乃治疗费由轻生女赔偿。
第二个问题:王某给轻生女垫付的治疗费,由轻生女返还,如她是未成年人由家长承担。
第三个问题:由王某偿还给服务员,然后由轻生女或其家长返还给王某。
第四个问题:针对你所说的案例,是不可以,因为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前约定,当然轻生女或其家长自愿给付,那是另一回事。
4、张女士在某百货购买一件纯羊毛大衣,售价1280元.商店标明"换季商品,概不退换",穿了三天后衣服起满毛球,于是到市质量监督检验:鉴定结果证明羊毛大衣所用原料为100%晴纶,张女士到购买衣服的百货店要求退货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商店营业员回答:当时标明"换季商品,概不退换",再说店内该柜是出租给个体户的,现在他已破产,租借柜台的费用尚未付清,人也找不到,你只好自已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