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武汉大学832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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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功耘《经济法教程》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第一编~第二编【圣才出品】

顾功耘《经济法教程》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第一编~第二编【圣才出品】

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第一章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1.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1)经济法学是一门部门法学,其研究方法遵循法学研究的固有传统,即概念研究是其部门法学论著的开篇,为随后的论述奠定基础。

(2)将概念作为研究的起点,就是以概念的构成要素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

在法学领域里,调整对象被认为是区分部门法的根本特征,故我们主张在研究经济法的概念之前应该首先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2.经济法调整对象在经济法学研究中的重要意义(1)在法学研究的学术传统中,部门法的调整对象实际上是该部门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只有准确界定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才能准确定义该部门法的概念,并同时勾勒出该部门 经济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在经济法学研究中的重要意义 关于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的两种不同观点 论争的症结 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问题 对传统理论的批判与超越 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观点的评述 经济法具体调整对象问题 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法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基本框架,从而奠定本部门法研究的理论基石。

(2)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问题实际上都是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必然延伸,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问题,实质上也就是经济法的构成体系问题。

二、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问题——兼论经济法的地位1.关于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的两种不同观点(1)否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下称“否定说”)。

具体有以下几种学说:①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②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③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其中调整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法分支,即“经济行政法”。

民商法专业课真题解答

民商法专业课真题解答

民商法专业课真题解答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一、简答题(一)甲(17岁)擅自取父母5000元去某专卖店购买一款新手机。

1.对该买卖行为我国合同法如何调整?答: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中的买卖行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为的法律行为,根据《合同法》第47条规定,此行为效力待定。

其法律效果如下:(1)甲的法定代理人取得形成权,即追认权或拒绝追认权。

该买卖行为一经追认则自始发生效力;一旦被拒绝追认,则自始不发生效力。

(2)同时法律为保护相对人的利益,法律赋予其在法定期间内享有撤销权和催告权。

催告权,即在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认或者拒绝前,催告其行使形成权。

撤销权,即在限制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追认或拒绝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该买卖行为的权利。

当然,经催告后法定期间届满,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2.该行为与可撤销行为有何区别?答:此行为系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其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区别如下:(1)当前效力形态不一样。

前者此时处于待定状态,既可能转为有效,也可能转为无效;后者的效力虽然也有可能转为无效,但在被撤销前,仍然是确定有效的。

(2)效力的最终决定者不同。

前者的效力决定者有两方,一方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另一方是善意的相对人;而后者的效力决定者在于意思表示瑕疵的一方。

(3)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前者的产生原因有三: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为的法律行为、无权代理人所为的法律行为和无权处分行为;而后者产生愿意原因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损害第三人利益和趁人之危。

(4)效力后果不同。

在前者中,无论相对人善意与否,限制行为能力人均不负信赖利益赔偿责任;后者反之,对于意思表示瑕疵有过错的一方,要对对方的信赖利益予以赔偿,多表现为缔约过失责任。

(5)权利行使期间不同。

前者的形成权权利行使期间为一个月;而后者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1年。

2012年武汉大学832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武汉大学832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武汉大学832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武汉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学术型)(满分值150分)科目名称:经济法与商法学(C卷)科目代码:832注意:所有答题内容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凡写在试题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一、名词解释和概念辨析(共7小题,每小题5分,共35分)1.推定商行为2.股单3.海上拖航合同4.商业贿赂与商业折扣5.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6.国家投资经营法与固定资产投资法7.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二、简答题(共7小题,每小题10分,共70分)1.简述交易便捷原则在民商事立法中的主要体现。

2.简述破产宣告的效力。

3.简述保险人行使法定解除权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

4.简述经营者的价格权利与价格义务。

5.简述会融法的綦本原则。

6.简述我我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

7.简述所得税的基本特点。

三、论述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1.论商号权的性质。

2.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四、法条适用分析题(共1小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我国司法实践中对这两条规定的理解和适用,有不同看法和不同做法,请归纳其中的主要分歧焦点,并作出你的分析。

五、评析题(30分)[材料]近几年来,商业银行收费问题成为公众舆论的焦点。

针对“小额账户管理费”、“ATM跨行查询收费”、“信用卡收费”、“银行汇兑收费”等银行收费项目,社会上存在很多争议。

有消费者认为,银行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或垄断地位乱收费,却未能提供与其收费相符的增值服务,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银行则主张,其收费主要用于弥补服务成本支出,合理合法。

2011年武汉大学832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1年武汉大学832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1年武汉大学832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武汉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学术型硕士生)(满分值150分)科目名称:经济法与商法学(A卷)科目代码:832注意:所有答题内容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凡写在试题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一、概念辨析题(共5小题,每小题7分,共35分)1.国家调节和市场调节2.发行股票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4.国家垄断和行政性垄断5.有限合伙和特殊的普通合伙二、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1.简述企业维持原则的基本内涵与意义。

2.我国工资形式有哪几种?我国的工资分配原则是什么?3.试述2007年以来我国企业所得税制的变革原因及其改革内容。

4.简要回答我国银监会的监管职责范围。

5.简述保险条款的解释。

6.简述商号和商标的主要区别。

三、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1.结合我国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和垄断性行业收入过高的现实国情,请结合经济法基本理论阐述法律化解或缓解该问题的功能和路径。

2.结合世界商法的发展趋势,试评述我国公司法制的交革。

四、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25分)腾讯QQ和奇虎360是我国目前最大的两个客户端软件。

腾讯以QQ聊天即时通讯功能为基础,依赖其拥有的强大客户群体,向互联网各个领域发展。

奇虎360是以互联网安全软件(360安全卫士)服务为主业的企业,其永久免费的策略,使得其在很短的时间即占有了绝大多数安全市场份额,也成为了继腾讯之后第二大客户端软件。

2010年5月以来,腾讯推出QQ医生,后来很快将QQ医生升级并更名为“QQ电脑管家”,新版软件功能与360安全卫士所有主流功能高度重合。

9月27日,360提示用户QQ聊天软件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偷窥用户个人隐私文件和数据,引起了广大网民对隐私外泄的担忧和恐慌。

lO月l4日,针对360隐私保护器曝光QQ偷窥用户隐私事件,腾讯正式宣布起诉360不正当竞争.要求奇虎及其关联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作出赔偿。

2007年武汉大学428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武汉大学428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武汉大学428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经济法学专业卷】一、名词解释(共8小题。

每小题5分,共加分)1.产品召回答:产品召回制度,是指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在得知其生产、进口或经销的产品存在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时。

依法向政府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并从市场和消费者手中收回有问题产品,予以更换、赔偿的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消除缺陷产品的危害风险。

2.竞业禁止答: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劳动者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3.市场混淆行为答:市场混淆行为是指采用欺骗性手段从事交易,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相混淆,造成或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误购的行为。

具体而言,这就是行为人通过擅自使用与他人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相似的标示,导致购买者将其商品或服务误认为是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4.证券投资基金答: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证券投资方式。

它通过发行基金单位,汇集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这笔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投资。

5.金融控股公司答: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同时每类业务的资本要求不同”。

作为多元化经营的金融企业集团,金融控股公司具有以下特点:①集团控股,联合经营;②法人分业,规避风险;③财务并表,各负盈亏。

6.累积投票制答: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行使。

7.保险利益原则答: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所保标的具有法律所承认的权益或利害关系。

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

8.破产重整答: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名“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

经济法考研题库-经典教材课后习题(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圣才出品】

经济法考研题库-经典教材课后习题(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圣才出品】

第三章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1.试述经济法价值的主要特点。

答:经济法的价值包含着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中经济性和社会性的特殊本质属性所决定的。

(1)经济性经济法按其在法体系中同其他部门法在调整任务上的分工,它主要涉及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其内容主要是经济性的,因此经济法的价值亦主要重在经济性。

(2)社会性经济法是在19世纪末生产和其他方面社会化的背景下产生的新法律部门,是社会化的产物,社会性之法。

在经济性和社会性的主导下,经济法价值的具体内容有以下特点:(1)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①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②在这种经济法秩序下,个体虽然仍是自由的,但个体自由和权利的行使受到社会必要限制,要协调个体与团体、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冲突,社会尊重个体,个体服从社会。

③经济法侧重于从社会整体角度来协调和处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即以社会为本位。

(2)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①经济法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②社会总体经济效率由个体和团体经济效率构成,为了总体效率,必须重视各个体和团体效率;但某些个体和团体效率也会妨害社会总体效率,因此为了总体效率,有时需要限制、牺牲某些个体和团体效率。

(3)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①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社会总体公平要求绝大多数个体和团体间必须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②为了总体公平,有时需要允许某些个体和团体间存在某种“不公平”。

经济法注重的是一种“实质公平”,是符合社会正义的公平。

公平是相对的,也是变动的;③经济法首先也重视机会公平,但要顾及各主体的不同情况和不同起点,还要正视结果上存在的实际差异。

2.何谓经济法理念?经济法理念同经济法价值之间是什么关系?答:(1)概念经济法理念,是指人们对于通过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以实现人们预想的经济和社会理想目标的信念。

(NEW)武汉大学法学院《832民事诉讼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NEW)武汉大学法学院《832民事诉讼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目 录2013年武汉大学829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12年武汉大学831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1年武汉大学831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0年武汉大学828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09年武汉大学826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07年武汉大学427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6年武汉大学民事诉讼法及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5年武汉大学民事诉讼法及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4年武汉大学民事诉讼法及民法学考研真题2003年武汉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02年武汉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1年武汉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0年武汉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1999年武汉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1998年武汉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1997年武汉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1996年武汉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3年武汉大学829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科目名称:民事诉讼法学(A卷)科目代码:829一、名词辨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l2分,共48分)1.反诉与反驳2.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3.证据能力与证据力4.当事人与正当当事人二、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l2分,共72分)1.诉的合并的条件有哪些?2.专属地域管辖有哪些特征?3.自认的构成要件有哪些?4.简述既判力的主观范围。

5.简述督促程序的特点。

6.简述辩论原则的主要内容。

参考答案:一、名词辨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l2分,共48分)1.反诉与反驳答: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反驳,是被告对原告起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的辩驳。

(1)二者的联系:①反诉和反驳都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权利,被告可以只提出反驳,也可以既反驳又反诉。

②有时反驳与反诉的理由是相同的,(2)二者的区别:①性质不同反诉是被告针对原告的本诉提起的,是一种独立的诉,具有诉的性质。

(NEW)武汉大学法学院《836国际私法》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NEW)武汉大学法学院《836国际私法》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③ 连结点的含义呈现多样化趋势。随着法律关系日益复杂化和多样 化,有必要在不同场合,根据不同功能,根据现实需求的变化而确定连 结点的不同含义。二战后,部分资本主义国家为达到不同目的、执行不 同功能,对诸如住所、侵权行为地等传统连结点赋予其不同的含义,例 如各国、各地区对住所确定不同的实际联系标准,将侵权行为地解释为 侵权行为发生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等。
(1)申请承认和执行裁决的期限和管辖法院。 ① 大部分国家没有就当事人申请人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决的期限作出 具体规定。有些国家对提出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决的期限没有限制;有的 国家则有所限制,但规定的期限较长。
② 关于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决的管辖法院,各国规定不一,不少 国家遵循的原则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具有管 辖权。
a.动态连结点,是可以改变的连结点,如国籍、住所、居所、动 产所在地等;
b.静态连结点,是固定不变的连结点,主要是指不动产所在地, 以及涉及过去的事件或行为地,如婚姻举行地、侵权行为地、合同缔结 地等连结点。
③ 开放性连结点和硬性连结点
以是否具有灵活性为标准,可以区分为开放性连结点和硬性连结 点:
a.开放性连结点,是具有一定灵活性的连结点,一般由法官根据 具体案情自由裁量来确定,如最密切联系地等;
(4)区际法律冲突是在一个主权国家领土范围内不同地区的民商事 法律之间在同一平面上的横向冲突。
根据上述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更确切地说,区际法律冲突是在一 个主权国家领土范围内不同地区的民商法律之间的横向冲突。
3.域外直接取证的途径和方式
答: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域外直接取证是指根据受诉法院地国与有关 国家之间的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以及该国的诉讼立法直接派员提取诉讼 证据的行为。根据各国立法及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国际民事诉讼中域 外直接取证的途径和方式主要种类如下:

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1.下列原则中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A.比例原则B.自愿原则C.平等原则D.诚信原则【答案】A【解析】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BD两项,《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C项,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2.甲1992年出生于A市,其户口随母亲落户于B市。

2007年,甲随外出打工的父母前往C市上高中两年,毕业后又前往D市某公司务工8个月,现甲的住所是()。

A.A市B.B市C.C市D.D市【答案】C【解析】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公民离开住所地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但住院就医的除外。

本案中,甲在C市连续居住两年,故C市为甲的经常居住地。

3.甲系未成年人,父母双亡,且没有其他适合的监护人,在甲所涉案件的诉讼程序中,甲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为其确定乙为监护人代为诉讼。

乙的代理属于()。

A.法定代理B.意定代理C.委托代理D.指定代理【答案】D【解析】以代理权产生的方式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

其中指定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是根据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指定代理是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以补充其行为能力的不足。

4.甲为著名运动员,其获得某赛事金牌后,乙媒体公开发表文章,捕风捉影地暗示甲服用违禁药物,同时还使用了甲获得金牌时的大幅新闻图片,意图干扰甲参与三天后的另一项比赛,乙媒体的行为侵害甲的()。

A.名誉权B.肖像权C.姓名权D.荣誉权【答案】A【解析】A项,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社会评价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武大2012民商法方向综合真题回忆版

武大2012民商法方向综合真题回忆版

武汉大学2012民商法方向综合真题(基本没漏)
法理部分
一、名词解释
法律推理、法律监督、法律行为、社会连带人权
二、简述中国司法改革的要点
宪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宪法形式、宪法权力、自治权、社会权
二、简述宪法解释与宪法修改的关系
行政法部分
一、概念辨析
行政公开原则与行政公正原则、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行政行为的确定力与行政行为的拘束力、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
二、简述
1、行政规章的制定程序
2、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程序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主犯、犯罪构成、绑架罪、受贿罪
二、简述我国刑法关于老人的规定
民诉部分
一名词解释
国际民事司法协助、强制管理、执行回转、公示催告程序、默示的协议管辖
二简述民事实体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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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武汉大学829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0年武汉大学829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0年武汉大学829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武汉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科学学位)(满分值150分)科目名称:经济法与商法学科目代码:829注意:所有答题内容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凡写在试题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一、辨析题(共6小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2.税收抵免与税收抵扣。

3.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

4.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5.挂失止付与公示催告。

6.光船租船合同与光船租购合同。

二、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1.简述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2.2009年10月下旬,应深圳市民李德涛的申请,广州市财政局在网上发布了政府部门预算,获得如潮好评。

但接到同样的申请后,上海市财政局却回复说,预算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因而“不予公开”。

请结合《预算法》、《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对预算是否应该公开进行评述。

3.简述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及其效力。

4.简述我国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

5.简述我国证券发行保荐制度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6.简述破产别除权的概念及特征。

三、论述题(共2小题,每小题l8分,共36分)1.试论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类型及各自的宏观调控功能。

2.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保险法从加强被保险人利益保护的角度,进一步细化了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明确了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试从完善保险合同的角度,论述新保险法修订的相关内容及意义。

四、案例分析题(共1小题,共18分)作为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生产商的日本东海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公司”)同时也生产自有品牌的、供数码产品使用的可充电锂电池。

为了阻止其他品牌的电池用于东海公司的数码产品,东海公司开发了东海数码摄像机和数码相机等数码产品对电池附加的智能密钥识别系统,即“智能识别技术”。

2012年武汉大学619出版发行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武汉大学619出版发行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武汉大学619出版发行学考研真题及详解武汉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学术型)科目代码:619科目名称:出版发行学(D卷)一、名词解释(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著述2.出版物发行3.出版自由4.出版管理体制5.运营比率6.非功利性目标二、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1.简述中国标准书号(ISBN)的结构及其特点。

2.为什么说出版学的研究对象是出版物的商品供求关系?3.简述编辑工作的内容。

4.简述出版物市场需求的一般特征。

5.书业企业使命陈述构成要素包括哪几个方面?6.简述出版产业推动力。

三、论述题(共2题,每题30分,共60分)1.举例说明出版集团如何运用波特竞争理论中的三种基本战略获得竞争优势?(30分)2.试述我国出版业转企改制的路径及其影响。

(30分)参考答案:武汉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学术型)科目代码:619科目名称:出版发行学(D卷)一、名词解释(5分×6=共30分)1.著述答:著述是指作者围绕某一主题全面系统地发表见解、陈述观点、明确概念、自成体系的作品。

著述的特点是:一是基于作者自己的观点、学识、研究成果、思想感情(个性);二是强调作者自我感觉,或者也可以参考旁人的资料,但作品内容有质的变化(独创性);三是强调作品的新颖性,独树一帜的观点在所属领域中产生较强反响,或引导他人研究方向。

著述包括文件、理论著作、通俗读物、教材、学术论文、杂著等类型。

2.出版物发行答:出版物发行,是指发行者将各种正式出版物以商品销售形式由生产单位传送给读者的一系列活动。

出版物发行的基本职能是组织出版物的商品交换,将经过编辑加工并大量复制的作品公之于众。

它既是一个知识信息的传播过程,又是一个物质产品的传送过程。

这一传播与传送过程的主体是发行者,即在整个图书商品流通过程的各道环节上从事商品传送的单位和个人。

3.出版自由答:出版自由,是指公民享有通过以印刷或其他复制手段制成的出版物公开表达和传播意见、思想、感情、信息、知识等的自由。

武汉大学经济法与商法学(830)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及解析

武汉大学经济法与商法学(830)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及解析

武汉大学经济法与商法学(830)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及解析一、名词解释与概念辨析题(共30分)1、(3分)经营性国有资产2、(3分)职工离职后的竞业限制3、(3分)掠夺性定价4、(3分)商事外观主义5、(3分)惩罚性损害赔偿6、(5分)保险责任与责任保险7、(5分)票据变造与伪造8、(5分)证券的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二、简答题(共7小题,每小题10分,共70分)1、2008年9月初,可口可乐公司宣布以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所有已公开发行的股份。

此次交易依法应当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试说明相关部门审查企业集中应当考虑的因素以及禁止企业集中的条件。

2、试回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以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该类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3、试说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措施。

4、请简要谈谈你对经济法的理解和看法。

5、简析我国公司最低资本额制度的调整及其原因。

6、我国新《证券法》删去原有的“(证券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内容,试简要分析修改的原因与价值。

7、2006年新《企业破产法》主要在哪些方面实现了突破?三、案例分析(15分)甲公司签发金额为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5月30日、付款人为大满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A楼房。

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楼房不过户。

其后,甲公司以A楼房作价1000万元、丙公司以现金1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

某会计师事务所将未过户的A楼房作为甲公司对丁公司的出资予以验资。

丁公司成立后占有使用A楼房。

2005年9月,丙公司欲退出丁公司。

经甲公司、丙公司协商达成协议:丙公司从丁公司取得退款1000万元后退出丁公司;但顾及公司的稳定性,丙公司仍为丁公司名义上的股东,其原持有丁公司50%的股份,名义上仍由丙公司持有40%,其余10%由丁公司总经理贾某持有,贾某暂付200万元给丙公司以获得上述10%的股权。

丙公司依此协议获款后退出,据此,丁公司变更登记为:甲公司、丙公司、贾某分别持有50%、40%、10%的股权;注册资本仍为2000万元。

(NEW)武汉大学法学院《829民商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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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判断说明题(下列说法或规定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只判断 不说明理由或说理错误者不得分。共8小题,每小题6分,共48分)
1.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因此,无论在合同纠纷中,还是 在侵权纠纷中,行为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只要
具备不可抗力的法定事由,就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合同的附随义务是依据合同的性质确定的,如果合同当事人的 义务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加以约定或者由法律明确规定了,那么该义务 就不属于合同附随义务了。
1999年武汉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 1998年武汉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 1997年武汉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 1996年武汉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
2015年武汉大学829民商法学考研真题
2014年武汉大学829民商法学考研真题
2013年武汉大学826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 解
武汉大学 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科目名称:民商法学(B卷) 科目代码:826 一、名词解释(共8小题,每小题4分,共32分) 1.附条件法律行为 2.抗辩权 3.先占 4.地役权 5.授权资本制 6.承兑 7.提单 8.再保险
2.抗辩权 答:抗辩权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 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 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 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及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均未对抗辩权下 一个明确的定义。只有我国的《担保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对抗辩权做了 明确的规定,它将抗辩权定义为:“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 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很显然,这是从狭 义的角度给抗辩权所下的定义。

武汉大学经济法与商法学历年真题汇编考研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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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1996年经济法学试题武汉大学1996硕士入学经济法学试题一、试分析反垄断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0分)二、试分析《中华人同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主要税收构成要素。

(10分)三、简述中国人民银行同我国商业银行在法律地位上有何不同,并说明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家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15分)四、我国要在2000年前建立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

请说明我国市场经济企业立法体系框架的构成。

(15分)五、1995年2月,W市华康副食品公司(简称A)同市郊南山乡乡办农产品加工厂(简称B),商定共同发起设立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B 以全资入股,资产核定为10万元;其余由A出资。

生产加工地在南山镇,在A所在地H街设一销售门市部。

新设公司名称中拟用“南山”二字。

发起人商定,因公司股东人数少,不设股东会;A派其副经理赵某出任董事长,B派其厂长钱某任副董事长。

B提议由该栈销售科长孙某出任公司经理。

孙某业务能力强,曾任某公司经理多年,该公司已破产,于1992年1月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

A方认为孙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任经理的资格。

(15分)试问:(1)该新设公司名称如何确定?(2)该公司住所为何处?(3)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这个有限公司,A至少应出资多少?(4)该公司可否不设股东会?(5)孙某有无资格担任公司经理?为什么?六、某大学承接一项为家研究课题,组织本校教师参加研究,于1991年以C教授为主完成“灰管不停运清洗除垢技术”(简称X方案),通过了国家鉴定,准备申请专利而未曾申请。

1992年9月,K科技开发公司高薪聘请C教授到公司兼职,为菘承接M市电厂除垢项目。

C教授拟制了“KD-306高效除垢技术方案”(简称Y方案),使K公司获利50万元。

1993年3月,K公司又同G市电厂签订解决除垢问题的技术合同;而此时C 教授又受聘于D公司,替D拟制Z技术方案。

2012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820工商管理基本理论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820工商管理基本理论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820工商管理基本理论考研真题及详解武汉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A卷)科目代码:820科目名称:工商管理基本理论管理学理论(100分)一、名词解释(共4小题,每题4分,共16分)1.部门化答:部门化是指将若干职位组合在一起的依据和方式。

它是将组织中的活动按照一定的逻辑安排,划分为若干个管理位。

部门划分的目的是:确定组织中各项任务的分配、以及责任的归属,以求分工合理、职责分明,有达到组织的目标。

部门划分的标准主要有:职能、产品、顾客、地区、人数、时间、过程、设备、以及销售渠道、工艺字母或数字等。

2.授权答:授权是指组织运作的关键,它是以人为对象,将完成某项工作所必须的权力授给部属人员。

即主管将处理用人、用钱、做事、交涉、协调等决策权移转给部属,不只授予权力,且还托付完成该项工作的必要责任。

组织中的不同层级有不同的职权,权限则会在不同的层级间流动,因而产生授权的问题。

授权是管理人的重要任务之一。

有效的授权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技巧。

若授权得当,所有参与者均可受惠。

3.目标管理答:目标管理是指让组织的主管人员和员工亲自参加目标的制定,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工作目标的一种管理制度或方法。

至于员工的工作成果,则是根据目标的完成情况来评价和进行奖励的。

目标管理不是用目标控制、约束,而是用它们来激励下级。

目标管理是以目标为导向,以人为中心,以成果为标准,而使组织和个人取得最佳业绩的现代管理方法。

4.组织文化答:组织文化是关于组织目标和行为的一系列假设,由组织的全体成员共同分享。

它是指组织在长期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以共享价值观为核心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评判标准。

组织文化有强弱之分,主要表现为企业文化的一致程度,即有关企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在多大程度上成为组织成员的个人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二、判断题(共6小题,每题3分,共18分。

判断1分,对自己判断的解释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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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武汉大学832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
武汉大学
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学术型)
(满分值150分)
科目名称:经济法与商法学(C卷)科目代码:832
注意:所有答题内容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凡写在试题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一、名词解释和概念辨析(共7小题,每小题5分,共35分)
1.推定商行为
2.股单
3.海上拖航合同
4.商业贿赂与商业折扣
5.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
6.国家投资经营法与固定资产投资法
7.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二、简答题(共7小题,每小题10分,共70分)
1.简述交易便捷原则在民商事立法中的主要体现。

2.简述破产宣告的效力。

3.简述保险人行使法定解除权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

4.简述经营者的价格权利与价格义务。

5.简述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6.简述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

7.简述所得税的基本特点。

三、论述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论商号权的性质。

2.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四、法条适用分析题(共1小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我国司法实践中对这两条规定的理解和适用,有不同看法和不同做法,请归纳其中的主要分歧焦点,并作出你的分析。

五、评析题(30分)
[材料]近几年来,商业银行收费问题成为公众舆论的焦点。

针对“小额账户管理费”、“ATM跨行查询收费”、“信用卡收费”、“银行汇兑收费”等银行收费项目,社会上存在很多争议。

有消费者认为,银行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或垄断地位乱收费,却未能提供与其收费相符的增值服务,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银行则主张,其收费主要用于弥补服务成本支出,合理合法。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我国商业银行收费的主要法律依据有哪些?(8分)
2.有消费者认为银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垄断地位乱收费。

在反垄断法上,何谓市场支配地位?如何认定经营者的市场支配地位?何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你认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有关收费行为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0分)
3.你认为应如何治理银行收费问题,实现银行与消费者的双赢?(12分)
参考答案:
武汉大学
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学术型)
(满分值150分)
科目名称:经济法与商法学(C卷)科目代码:832注意:所有答题内容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凡写在试题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一、名词解释和概念辨析(共7小题,每小题5分,共35分)
1.推定商行为
答:推定商行为是指拟制商主体所实施的经营性商行为。

这种商行为常常不能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确认商行为的性质,而需要根据该行为本身的性质来推定其商行为性质,如非商主体所实施的信息咨询等。

2.股单
答:股单又称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以公司名义发放给股东的出资凭证。

股单仅仅是一种证权证券,只是证明股东出资份额和股东权利,具有很强的确人身依附性。

股单本身没有价格,不是有价证券,所以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只能依法定条件和手续转让出资。

相应的,股单持有者只能根据其出资,从有限责任公司获取股息、红利,一般情况下,不能获取交易差价。

3.海上拖航合同
答:海上拖航合同又称海上拖带合同,是指承拖方用拖轮将被拖物经海路从一地拖至另
一地,由被拖方支付拖航费的合同。

海上拖航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承拖方和被拖方。

承拖方以自己的或者租用的船舶为相对方提供海上拖航服务,并按约定收取费用。

可见,海上拖航合同既不同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也不同于海上救助合同,是一种独立的海商合同。

4.商业贿赂与商业折扣
答:(1)商业贿赂: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

(2)商业折扣: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人账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3)两者的关系:不是所有的商业折扣都构成商业贿赂,构成商业贿赂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一是不如实入账,即账外给付;二是暗中给付。

商业折扣以明示并如实人账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

经营者销售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对方折扣。

经营者给予对方折扣的,必须如实入账;经营者或者其他单位接受折扣的,必须如实人账。

折扣行为不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5.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
答:(1)产品责任: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因生产、销售有缺陷产品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两者的关系:产品责任和产品质量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①首先,两种责任性质不同。

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民事责任。

而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经济法责任。

②其次,判定承担责任的依据不同。

判定承担产品责任的依据是产品是否存在缺陷,其依赖于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并不考虑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而判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为是否违反默示担保或明示担保以及产品是否具有缺陷。

③再次,承担责任的条件不同。

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是产品存在缺陷,并且造成了他人损害。

产品责任是一种事后救济。

而产品质量责任可以存在于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任何环节,只要有违反质量义务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了损害,均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6.国家投资经营法与固定资产投资法
答:(1)国家投资经营法,是经济法的重要构成部分,它由国家投资法、国有资产管理法以及国有企业法构成。

(2)固定资产投资法,是确认和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之间在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3)两者的关系: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及改革后的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的国家投资主要集中在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上。

相应地,这一时期的国家投资法重点也是规范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行为。

早期一些有代表性的经济法学教材甚至将国家投资法看作为固定资产投资法的一个组成部分:①至今还有一些有代表性的经济法教材并不区分国家投资法与固定资产投资法,或只讲固定资产投资法而不讲国家投资法,②或将国家投资法取狭义仅指调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③可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我国国家投资法中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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