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活动面临的政策问题浅析
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现状及对策研究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变得日益重要。
目前,我国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面临着许多挑战与机遇。
本文将针对当前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研究。
一、现状分析1.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机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际学生来华留学。
这些留学生的到来为我国高校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可以促进学校内部文化多元化,提升学校的国际影响力。
国际交流也为国内学生提供了更多与国际学生交流的机会,拓展了他们的国际视野。
2.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挑战尽管有许多机遇,但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由于我国高等教育水平的提高,国际学生对我国高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些高校在国际化方面存在着不足。
由于文化差异、语言障碍等问题,一些国际学生在我国的学习生活中面临着困难。
一些学校在国际交流合作的政策、机制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对策研究1.加强高校国际化建设高校应该加强国际化建设,提升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学校可以加大对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投入,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提升他们的国际化能力。
学校可以加强与国外高校的合作,扩大国际交流的渠道,增加国际学生的来华留学人数。
学校还应该加强国际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提升自身的国际化水平。
2.加强对留学生的支持与管理为了解决国际学生在我国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学校应该加强对留学生的支持与管理。
学校可以加强留学生的入学培训,包括语言培训、文化适应培训等,提升他们的适应能力。
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留学生服务机构,为留学生提供各种生活、学习方面的支持与帮助。
学校还可以加强留学生管理,建立健全的留学生管理制度,保障留学生的权益。
3.完善国际交流合作政策与机制为了提升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水平,学校应该完善国际交流合作的政策与机制。
学校可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的规划与管理,建立健全的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与流程。
学校可以制定灵活多样的国际交流项目,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中外合作办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中外合作办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摘要:中外合作办学是引进国外资金以及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方法等,聘用外国教师授课的一种新的办学形式。
它对补充我国教育资源的不足,为我国培养国际型人刁‘起着独特的作用。
本文从我国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方面提出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思路,介绍、分析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历史和现状,对中外合作办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双学位;学分互认经过一个时期发展,尤其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中外合作办学初具规模、布局更加合理,学科专业结构逐步优化,进入快速、平稳和高质量发展阶段。
截止目前,由教育部审批和复核通过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930个;由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1049个,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计1979个。
从办学层次来看,除义务教育和军事、警察、政治、宗教外,涉及其他各个办学层次;从办学规模来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级各类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总数约55万人,其中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生约45万人,占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规模的1.4%。
高等教育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超过150万人。
中外合作办学在中国教育事业和国际教育市场中发展潜力巨大。
应当加大改革力度,大胆探索办学新模式,从而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使中国高等教育融入国际高等教育发展大潮,真正实现与世界接轨。
但改革开放之后中国高校与国外大学合作办学以来存在不少的问题且急需对加以改正。
一、中外合作办学中面临的几个问题(一)学科专业的设置重复性严重,目前,中外合作办学在专业设置上存在趋同和重复的问题,本科专业以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为主,高职高专专业以财经大类、电子信息大类为主,专业设置趋同现象严重。
要办出特色,增强竞争力,应当在专业设置上下一些功夫。
基本原则,一要考虑投入与效益,二要考虑社会需要。
(二)中外合作办学的存在较严重的办学质量问题;1.学生质量高低与否。
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分析
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分析Abstract:China's education industry has been booming in recent years,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 has become a new way to introduce high-quality educational resources to China. However, in the process of running schools,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which directly affect the quality and development of joint school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tatus quo,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Sino-foreign cooperative schools from various angles, and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to promote the healthy and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ooperative schools.Keywords:Sino-foreign cooperative schools, status quo,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正文:一、中外合作办学现状当前,教育是全球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已成为各国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
随着中国加入WTO,其教育市场进一步开放,中外合作办学也由此越来越成为一种新型的引进国际高质量教育资源的方式。
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已有近400家中外合作大学和高职高专院校,涉及25个国家的160多所高校,其中包括牛津、哈佛、耶鲁等海内外知名高校。
我国对中外合作办学监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我国对中外合作办学监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也显著加快,中外合作办学问题也逐渐成为我们学术界关注的热点。
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对于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此同时,不良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也常常受到公众的关注。
因此,我国政府和高校应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以期获得具有国际向一致性的高品质高等教育资源。
我国目前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工作包括对外国院校和本国教育机构实施审批手续、对学员资质的审核、对教学和学术管理制度的指导、对课程质量的把控、对教师实践能力的考核等。
同时,我国也会就中外合作办学的有关事宜及时更新有关的监管规定和政策文件,以保证中外合作办学的有序发展。
虽然我国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了严格的管理监督,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有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质量较低,教学管理系统较弱,教师和学生的能力也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其次,中外教育机构之间的交流协调工作不够,也没有一个完整的数据库,不能有效的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再次,中外教育政策的不一致可能会影响学员的学习进度;最后是由于中外合作办学利益方多元,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可能出现腐败现象。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应该继续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监督多方面的质量,包括教学水平、学科结构、实践能力和教学管理等;同时也要继续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的对策和法规,加强政策的协调,确保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质量;此外,也要很好的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深度开展合作,有效提升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质量;最后,政府也要加强组织和指导,以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总之,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工作是至关重要的,我国必须积极投入,积极扩大中外合作办学的范围,以实现高质量的高等教育国际交流。
政府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要建立完善的中外合作办学考核机制,从而有效的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质量,有助于加强我国的教育事业,实现我国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与国际一流水平的持续改善。
对中外合作办学问题的理性思考
对中外合作办学问题的理性思考摘要:本文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现状提出了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存在的几个问题,提出了强化对中外办学的监管与规范的措施。
主题词:中外合作;办学;问题;措施【中图分类号】g640一、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现状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在教育领域里出现的新生事物,已成为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事业急需人才的新途径。
目前,中外合作办学的形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另一类是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独立设置的办学机构是由中外双方共同投资,形成合作体的独立的法人财产,具备法定的办学条件,独立承担办学的责任。
具有独立的事业法人资格、享受独立的办学自主权,内部管理实行董事会制。
从总体上讲,中外合作办学在积极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国际化经营管理的人才方面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中外合作办学已成为国内高等教育与国际间横向交流与合作的桥梁和纽带。
目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授予国外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在办项目已达230家之多,主要集中在北大、清华、中山、同济等名牌大学以及国外众多的高校教育机构。
从全国范围来看,中外合作办学相对集中在经济、文化较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及大中城市。
例如,上海、北京、浙江等。
外方合作者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科技教育先进的国家和地区。
例如,美国、澳大利亚等。
二、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合作办学体产权不够明晰,财务管理弱化(1)中外联合办学体的产权不够明晰,使外方投资者与中方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长期以来,我们片面地强调教育办学的公益性质,而忽略了在教育产业化背景下中外办学公益性和收益性并存的实际情况。
外方投资者认为学校的资产将来是属于中方的,因此在资产的管理上存在短期行为和功利主义倾向,如抽逃资金转移海外、挪用资金投资其它领域等;而中方合作者往往是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作为股权投资与外方合作。
(2)中外联合办学体财务管理弱化,会计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混乱。
我国高等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现状及发展研究
我国高等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现状及发展研究近年来,我国高等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受到了广泛关注,成为了我国教育改革和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方面之一。
中外合作办学模式是指我国高等院校与国外高等院校或教育机构合作,在我国境内开展本科、硕士、博士等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教育教学活动。
本文将对我国高等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及发展进行研究。
我国高等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吸引了众多国外高等院校的关注。
根据教育部的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底,我国共有超过300所高等教育机构与150多个国家的800多所高等院校开展了中外合作办学。
合作形式多样,包括办学合作、学术合作、人才培养与交流等方面。
合作办学的层次也不断提高,涵盖了本科、硕士、博士等多个层次和类型。
中外合作办学在我国的发展中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合作办学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条件存在差异。
国外高等院校往往对合作办学的要求较高,需要有一定的教学实力和优势。
而我国高等院校在合作办学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包括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的不足,影响了合作办学的质量。
合作办学中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学校管理、课程设置、学分认定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合作办学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评估机制相对薄弱,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标准,容易出现教学质量不稳定的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国高等教育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
加强对合作办学的政策支持和指导。
教育部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方向和要求,并提供了相关政策和管理手册。
提高我国高等院校的办学能力和水平。
教育部支持高等院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增加办学资源和设施,提高合作办学的质量。
加强对合作办学的监管和评估。
教育部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体系,对合作办学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和评估,加强了质量控制和质量监测。
展望未来,我国高等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仍将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
中外合作办学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中外合作办学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得到了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高校与国外知名学府合作开办本科、硕士、博士等学位项目。
这种合作办学模式有助于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也能够满足中国学生对于国际化教育的需求。
然而,中外合作办学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需要进行分析和解决。
首先,中外合作办学在教学质量方面存在挑战。
由于两个国家的教育体制和教育理念有差异,合作办学项目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评估体系等方面存在难以克服的问题。
部分合作办学项目缺乏实践教学环节和和实践机会,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
其次,中外合作办学在管理体制方面存在问题。
合作办学项目涉及到两个或多个国家的法律法规、经济政策等诸多因素,如何协调各方的利益和管理制度是一个挑战。
有些合作办学项目在管理上存在混乱、缺乏统一标准,影响了整体的运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中外合作办学面临着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问题。
许多合作办学项目使用外籍教师授课,虽然这可以增加国际化教育资源的引入,但也面临着外籍教师与中国学生之间语言、文化差异等因素带来的教学沟通问题。
此外,一些合作办学项目存在师资队伍建设不够稳定的问题,缺乏长期合作和稳定的人才培养机制。
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以下对策建议:首先,加强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质量保证。
建议加强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和实践教学的重要性,鼓励学生参与实践项目和实习,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同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外籍教师和中国教师的培训和交流机会,增强教师之间的合作意识和教学理念的交流。
其次,完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体制。
建议加强国际化学校管理团队的建设,培养专业管理人才,制定清晰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解决跨国合作项目中的管理问题。
综上所述,中外合作办学在推动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通过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善管理体制和提高国际化程度等方面的努力,可以解决当前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促进该模式的良性发展。
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现状、问题与对策
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现状、问题与对策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已经成为我国高教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分析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一、现状目前,我国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各国高校纷纷来华开展合作办学项目,涉及领域包括理工、医学、艺术等多个学科。
近年来,我国的高校也积极开展海外办学,与国外高校合作创建海外分校。
二、问题虽然中外合作办学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 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
由于中外合作办学存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
2. 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目前,许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外籍教师质量参差不齐,一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甚至依赖于外籍教师。
应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籍教师的评估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
3. 法律法规监管不到位。
目前,我国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还不够完善。
一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存在违法违规的现象,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和管理。
三、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应该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人才培训和教学质量管理。
应该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估,同时加强教师培训和引进,提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整体教学质量。
2. 完善教师队伍管理制度。
应该建立完善的教师招聘、培训和评估机制,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 强化法律法规监管。
应该进一步完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监管和管理制度,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日常监管和评估,严格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中外合作办学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应该采取有效的对策,不断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和监管体系,提高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整体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展困境及对策
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展困境及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世界对中国教育资源的认可度不断提升,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中国的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随着政策的变化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临着一些发展困境。
本文将探讨这些困境,并给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存在着政策不稳定的问题。
政策的不稳定性给项目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政策的频繁变动导致学校和合作方在项目运作中的合作难度增加,无法长期规划和发展。
针对这一问题,应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争取稳定的政策支持。
学校可以积极参与政策的制定和修订过程,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积极开展与国家政策相关的研究,提供政策制定的参考依据,以增加政策的稳定性。
其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存在着质量不稳定的问题。
由于合作办学项目的发展相对较新,学校和合作方在教学质量保障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些项目存在教学资源不足、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导致教学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针对这一问题,学校应加强项目的质量评估和监管。
学校可以建立独立的质量评估机构,对合作办学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项目的教学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支持,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再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存在着市场竞争加剧的问题。
随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发展,市场上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学校面临着来自其他学校和合作方的竞争压力。
针对这一问题,学校应加强项目的特色建设。
学校可以通过提供独特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吸引更多的学生和合作方参与合作办学项目。
此外,学校还可以加强与合作方的合作,共同推动项目的发展,提高项目的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发展中面临着政策不稳定、质量不稳定和市场竞争加剧等困境。
针对这些问题,学校应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争取稳定的政策支持;加强项目的质量评估和监管,提高教学质量;加强项目的特色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
对中外合作办学存在问题的思考
对中外合作办学存在问题的思考作者:顾玉琴来源:《江苏教育·职业教育》2013年第12期随着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迅猛发展,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办学特色,专业分布不合理不少职业院校为了经济利益,在合作办学的专业选择上偏重选择办学成本相对低廉的商科、管理以及计算机等学科,低水平重复办学,而不是兼顾职业院校自身优势和我国社会需求选择特色专业。
有些合作办学体为了吸引生源盲目开办新专业、热门专业,如电子商务、物流等,根本不考虑其办学的基本条件能否满足这些新专业的要求,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导致学生入校后没有专业师资授课,学生很多依靠自学。
同时,合作体的师资建设满足不了办学的基本要求,配套设施如实验室、实习基地都没有建立起来,使学生既无理论又无实践;缺乏专业书籍,专业知识贫乏。
中外合作办学中缺少我国急缺的医药类、农林类以及其他尖端领域的专业。
二、缺乏质量保障认证体系,影响办学可信度各国教育质量标准与评定方法上存在很大差异,按照这个国家的标准是合格的教育,用其他国家教育质量标准衡量就可能不合格,这种标准上的不统一造成了质量认识上的错位,从而导致跨境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上的困难。
目前,我国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还没有一个科学的衡量标准,没有构建师资水平、课程、教材、教学条件、就业率等的综合评价体系,特别是教学质量评估难。
很多职业院校虽然建立了自我评价机制,但因为没有国家统一标准及质量认证,可信度普遍不高。
三、缺乏历史积淀,制度建设跟不上中外合作办学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从非学历培训到学历学位教育,大多数只开展了两三年就停止招生了,历史短、积淀效应差是中外合作办学的先天不足。
21世纪初期,中外合作办学在短期内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各种类别、层次的职业院校争先恐后地开展合作办学,涌现出覆盖多种专业、多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迅速融入我国教育体系。
正是由于今天的中外合作办学是短时间内迅速膨胀起来的,缺少积累,所以有价值的制度建设无从谈起。
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及我们所面临的问题
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及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一、正确理解中外合作办学1、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1)本规定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招收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称合作办学机构),实施教育、教学的活动。
《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1995.1.26》(2)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发布) 》2、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1)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2)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3)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
(4)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
(5)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3、中外合作办学的意义(1)引进了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2)推动了高等教育课程国际化(3)促进了中西文化的交流(4)缓解教育社会需求,减轻政府办学经费的压力(5)有利于减少人才外流(6)带动了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二、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及特点1、历史发展(l)探索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80年代末(2)开始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3)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2003年(4)健康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2、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1995年2002年2007.2办学机构和办学项目7171214002007年9月前已审核的本科以上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相关信息省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重庆1122浙江17050河南33101贵州1000河北2100典型地区的情况:(1)2008年3月5日上海市第一批通过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123个(2)2007年9月辽宁省通过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6个。
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不足
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不足
中外合作办学在教育全球化、国际化的背景下,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和资源,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1. 费用高昂:中外合作办学通常由国内和国外的高校联合举办,由于涉及到两个学校的资源投入,学费普遍较高,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经济压力较大。
2. 文化差异:中外合作办学的课程设置、教学方式、评价体系等都涉及到中外两所学校的文化差异,学生需要适应不同的教学环境和文化氛围,这对于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是一个挑战。
3. 信息不对称:由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课程和教学计划与普通课程有所不同,有些学生可能会对课程内容和设置了解不足,导致选课、学习等方面的困惑。
4. 教学质量问题:中外合作办学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外籍教师可能存在资质不齐或者流动性大的问题,这可能会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效果。
5. 学科匹配问题:中外合作办学涉及的学科和专业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学生可能会觉得所学专业与自己的兴趣或者职业规划不匹配,这会影响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未来的职业发展。
因此,选择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需要认真考虑自己的兴趣、经济能力、学习能力和职业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并且需要对外方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师资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了解,以便做出明智的选择。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多 发展 机 遇 。 中外 合 作办 学项 目是 我 国教育 国际合 步, 至今 已有 很 大 发展 , 不 过仍 面临 不 少 问题 和 困
难。
( 二) 中外合作 办学的国际化特 色在人 才培养
按 照 中外 合 作 办学 项 目的 人才 培 养 设 计 方 案 ,
作 的主要模式之一 , 早在 2 0 世纪 8 0 年代就 已经起 中体现 不够 充分 学生毕业时应该获得 中方和外方的双文凭 。但是事
实上 , 不 少学 生 由于外 方 课 程 学分 或 语 言 能 力不 达
一
、
高 校 中外合 作Βιβλιοθήκη 办学项 目的运 行现 状 与 问题
标 而拿 不到 外方 文凭 。如 果大 多数 学生 拿 不到 国外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 , 高等院校的中外合作项 目 文凭 , 这个合作项 目就很难持续下去 。有一定量 的 已多达一千余项 。 中外合作办学项 目经过一段快速 毕业学生 出国深造也是合作项 目可持续发展 的重
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分析
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分析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外两国高等教育机构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合作交流,旨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跨国文化交流与合作。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在中国已经成为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
然而,在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与挑战。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在中国得到了迅猛发展。
越来越多的国外名校与中国高校合作开展双学位、交换生项目等合作项目。
这种形式的合作办学,为中国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国际化教育机会,也提升了中国高校的国际影响力。
同时,中外合作办学也为中国高校引进了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资源和科研成果,促进了教育质量的提升。
总体来说,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势头良好,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然而,中外合作办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与挑战。
首先,由于中外教育体制、文化传统、教学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异,中外合作办学的合作难度较大。
双方在制定课程、教学安排、资金管理等方面容易产生分歧,影响合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一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
有些项目只在名义上合作,缺乏实质性的教学资源共享和师资力量支持,导致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此外,由于存在一些法律法规和上的不完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运行中容易出现管理混乱、权责不清等问题,影响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三、中外合作办学的对策分析为了解决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对策措施。
首先,应加强中外高校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双方要加强协商与合作,共同制定合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
其次,中外高校要加强对合作办学项目的监管与评估。
建立健全的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对合作项目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
同时,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国际化水平和教学能力,为合作办学项目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中外高校教商合作面临的困境及思考
中外高校教商合作面临的困境及思考摘要:本文介绍了中外教育合作的现状,归纳了我国高校与国外大学开展教育合作的几种形式,展望了合作的发展趋势,并探讨了我国高校与国外大学在开展教育培训合作中面临的问题。
本文指出、中外高校在开展教育合作过程中应当处理好各种矛盾,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界限及规定,积极促进中外高校在教育与培训领域的深入合作,关键词:教育合作;中外合作办学;培训;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G719 文献标识码A一、中外高校教育合作的现状及趋势自我国实施改革开发政策以来,高等教育也逐步走向开放,尤其是近十年来,中外高校教育领域的合作方兴未艾。
中外高校教育合作逐渐从单向的往国外输送留学生发展到双向的教师、学生互访,再发展到实质性的人才培养、科研合作。
人才培养是大学最为重要的职能之一,面对日益全球化的市场,中外高校对于合作办学、联合培训拥有强烈的愿望,在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方面开展中外高校跨国合作已经成为人势所趋。
目前,中外高校开展教育合作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在中国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通过专门的机构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根据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数据,截止2007年底,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有23个,这些机构包括了新批机构和已通过复核的机构。
二是不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通过大学现有的院系单位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根据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数据,截止2007年底,经批准(含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共有119个。
三是未经教育部批准,但实质上属于广义中外合作办学的项目。
这类中外教育合作项目是指我国高校与境外高校合作开展以“留学预科”为名义的项目,住中国境内教学阶段往往以非学历培训的形式出现,有的项目可能经过了省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但整个办学过程涉及了部分专业课程、学分转移和学分豁免。
四是不涉及专业课程合作、学分课程合作、学分转移、学分豁免,中方高校只提供出国前培训课程的项目。
中外高校合作办学发展中的问题与策略思考
MA N AGEMENT管理教育中外高校合作办学发展中的问题与策略思考□魏敏蒋光祥(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上海200234)摘要:高等教育国际化是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本文分析了中外合作办学的问题,并且提出了一些建议性的思考。
关键词: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问题;策略思考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主体(外国法人组织、个人、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主体(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教育机构、开展教育项目研究、实施教育教学的活动”[1]。
改革开放以后,在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精神指示下,以南京大学校长率领的中国大学校长赴美考察,掀开了中国高校与外国高校合作办学的新篇章。
1995年1月26日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指出:“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形式,是对我国教育事业的补充。
”[2]中外合作办学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全球化的大背景和趋势下,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已经不仅是发展的口号,而且已经成为一项具体的实践。
总体来看,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在这短短的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迅速发展,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办学层次逐年提高、合作形式趋于多样化,并逐步走向规范。
通过合作办学,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手段,引进优质的外国教育资源,可以加强我国教育同国际的交流与接轨的探索与实践,也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的教育改革,提高我国的教育水平。
伴随中外合作办学的逐渐深入,由于我国原有教育体制和水平与国外先进教育模式存在差距,以及新旧教育观念相互撞击,合作办学在实践中产生了诸多矛盾和问题,比如中外合作办学层次不高,国外真正的优质教育资源引入不足,缺乏引进国外高校的特色专业等。
同时,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中方引进的外国资金不足,这些成为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两大障碍。
从全国范围来看主要表现有,合作层次偏低,合作对象不对等,有低水平重复的现象;合作办学的学科门类、布局、结构、区域分布不平衡;审批条件较为笼统,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
中韩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中韩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中韩合作办学在一些方面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这涉及到文化、语言、管理等多个层面。
以下是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
1.文化差异:中韩两国有着不同的语言、文化和教育体制,这可能导致在教学方法、学科设置、学术理念等方面存在差异。
文化差异可能影响学生的学习体验,同时也可能导致教育目标的不一致。
2.语言障碍:中文和韩文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语言,语言障碍可能会妨碍学生在学术和社交方面的交流。
除了学生之间的语言障碍,教职人员之间也可能存在语言沟通的问题。
3.管理体系:中韩合作办学需要一个有效的管理体系来协调两国不同的教育体系和管理方式。
管理上的不透明和混乱可能会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营和教学质量。
4.法律法规:中韩两国的法律法规、办学标准等可能存在不同,合作办学需要在两国法律框架内进行,这可能需要时间和资源的投入,同时也需要遵守两国的相关法规。
5.师资队伍:合作办学需要拥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可能需要跨国聘用教授或培训当地的教职人员。
招聘和培训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挑战,包括文化适应、语言沟通等问题。
6.招生与宣传:在两国进行联合招生和宣传也可能面临挑战。
吸引来自两国的学生,需要合适的宣传策略,而这也需要考虑到两国学生对于学校声誉、课程设置等方面的不同期望。
7.财务和经费:合作办学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务和经费,包括建设校园设施、购买教学设备、支持研究等。
合作伙伴之间如何分担经费,以及在学费、奖学金等方面的协商也可能是一个潜在的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中韩两国政府、学校和相关机构的合作,同时需要双方充分了解对方的文化和教育体系,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以确保合作办学项目的成功。
浅议中外合作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中外合作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外合作办学是指我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跨国企业等单位在共同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联合开展教育教学和学术科研活动,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合作办学活动。
与传统的出国留学略有不同,它是国内外合作的一种形式,能让国内专业优势与国外教学资源优势共享,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
但在实践中,中外合作办学也存在着各种问题,需要寻求相应对策。
一、质量问题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问题在于对办学质量的要求。
对于学生来说,学位的认可性和职业前景是选择中外合作办学的关键因素。
但有些学生在志愿填报时缺乏对合作办学质量和校园生活的理性思考,导致后期受到不必要的影响和不良经历。
现实中,一些学校在招生宣传中虚假宣传优异的学校排名、合作高校声誉等信息,以此扩大招生规模。
同时,由于教学环境、师资力量等本土高校的短板,一些合作办学中的外方院校依靠价格优势来吸引更多学生,进而牺牲教学质量。
对策:国家应建立坚实的监管体系,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和诚信度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教学质量符合国内教育标准和国际教育标准,为学生提供信任感和安全保障。
二、语言障碍问题由于文化、教学风格和语言的差异,学生在早期出现的语言障碍问题是中外合作办学的常见问题之一。
不同的背景和教育方法导致学生的学习习惯和技能水平与合作办学中的外方院校存在差异。
学生需要更长时间的适应期,在适应过程中避免语言障碍对学习的影响。
此外,对于一些语言水平较高的学生来说,合作办学中缺乏与国外院校互动的机会也是一种障碍。
对策:学生应提前做好语言和文化方面的准备,寻求提前到校熟悉环境和语言的机会,同时学校应该加大与外方院校的沟通力度,增加学生可以互动交流的机会。
三、文化融合问题中外合作办学的实现,不仅需要教学资源的整合,而且需要进行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由于各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和价值观念的不同,中外学校之间的教学方式、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差异。
双方合作时互相理解和尊重对方的文化差异以及相互宽容,是中外合作办学的关键。
中外高校教育合作面临的困境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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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之 口 _校 ; - ;窗 _ 园 - . _ - . . - . _ . 一
教育主管部门又提出了具有一定合理性的担忧 , 认为 高校以社会生源 作为 中外合 作办学 的招生对 象一 旦规 一 模过大 则可 能影响 高校 正常的 本科生 、研 究生 教育 , 针对社会生源开 展中外 合作办学并 不能很好地促进 校 内院 系提 升 教学 水 平和 质量 。基 于双 方 不 同的 出发 点 , 校和教 育主管 部门 之间在 中外 合作办学 的招生 高 对象及规 模 问题 上存 在分歧 , 这就 出现一 些高校绕 过 教育主管部门, 以其他名义或途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活动 的现象 。 ( ) 中外教 育合 作 项 目应 由谁来运 作 的问题 二 教育部门制定 中外 合作办学政 策文件的最终 日的 是 要通过 中外 合作 引入 国外优 质的 教育资 源 , 往以 往 合作 中是 否实 质性 引入 了对方 的课程 、 教学 方法 、 师 资作为衡量和审批中外合作办学项 目的标准。因此, 教育主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更希望大学的专业院系与 国外高校 合作来 共 同开 展 中外 合作 办学项 目, 于 中 对 方高 校新设立一个教 育机构或通过继续 教育学院面 向 社 会开 展中外 合作办学 活动往 往存在 疑虑 , 认为不 能 实 现 中外 合作 办学的最 终 目标 。然而 , 办学单 位来 从 讲 ,引进 国外教 育资源 固然 重要 ,但专业 院 系因为经 费问题 无 法 以统 招 的学生 为 对 象来开 展 中外合 作 办 学 , 以社会学 生为对 象 又存 在专业 院 系没有足够 的 若 人力、 物力进行招生市场运作的问题 , 而且专业院系 的 本科生 、研究生 教 育及科研 任务 已经比较 重 ,因而 专业 院 系教师 没有太 多开 展中外 合作办 学的 积极性 。 于 是 ,高 校往往通 过新 成立 的 “ 国际教 育学 院 ” 或是 通过继续 教 育学院 、 成人 教育学 院 , 至 网络 学 甚 院等 单位来 开展 中外合 作办学 活动 , 样就使 得教 育 这 部 门担心 中外合作办学似乎 除 了经济利益 以外并没有 对高 校高等 教育 质量 的提 升带 r 质J 实 陆的好处 。 清华 大学继续 教育学院开展 中外合作培训项 目中也遇 到这 个 问题 ,由于继 续 教 育学 院 没有 业 背景 、专 业 师 资 、也没有 统招的 生源 ,因此 即便 由继 续教 育学院 引 入 了优质教育资源为国内提供 _ r 优秀的教育培训项 目,鉴于 国内的学 历教育 与非学 历教育 严格 区分 , 这 些优 质教 育资源 也难以对校 内专业 院系的教 育教学活 动直接 发挥 作用 。 中外教 育合作项 目的运 作主体 面临 着如何平衡好 办学 经济效益和提 高整个大学教学 质量 与水平 这两者 问的关 系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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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活动面临的政策问题浅析摘要:本文回顾了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历程,探讨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概念,并就当前中国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及出国留学项目等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政策;问题一、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历程(一)萌芽时期始于改革开放之初到8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我国政府没有对中外合作办学进行明确的规定,受社会环境泛政治化的影响,人们对于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相当小心谨慎,有一些合作项目但主要限于高校之间。
不过,人们毕竟已经开始了高等教育领域办学方式的新的尝试。
“80年代中期,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等高等院校相继举办了中美经济学、法学培训班。
随后,天津财经学院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市大学合作举办MBA班,南京大学与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合作创建中美文化研究中心等,这些机构均属早期中外合作办学的先例。
”(二)探索时期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我国对外开放日益发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逐渐增多。
原国家教委对中外合作办学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相关的合作办学管理规定,并于1993年6月30日发布了《关于境外机构的个人来华合作办学问题的通知》,对合作办学的意义、原则、范围、类别、主体等做出了相应规定。
(三)发展时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中外合作办学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颁布后到本世纪初,随着中外合作办学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进行更为规范、有效的管理和引导,因此,原国家教委经过一年多的酝酿、讨论和修改,于1995年1月26日正式颁布了《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
《规定》的颁布标志着中外合作办学走上了依法办学和管理的轨道。
(四)规范、无序化与加强规范时期本世纪初特别是入世之后,国外教育机构更加看好中国的教育市场,而我国对国外教育资源的需求也日益增多。
由于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批程序比较严格,一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始不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以试图规避《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管理,但实际上广义的中外合作办学的活动在高校不断开展,不少高校纷纷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的途径扩大招生规模。
由于高等教育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受到市场多方因素的作用,除了高校以外一些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机构也纷纷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呈现出规模化、无序化、市场化的发展动向。
二、教育部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紧缩”中外合作办学政策2007年4月初,教育部发布教外综[2007114号文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
通知指出,中外合作办学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重复办学、质量不高、招生宣传不规范、过度追求经济利益等;还指出,当前一些高校特别是某些重点高校举办国外大学预科教育性质的课程班,有意混淆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界限,外国大学不参与在中国境内的教学活动,双方通过签订所谓相互承认学分协议,允诺参加课程班学习的学生有机会转到外国大学继续学习,并在完成学业后在境外获得外国大学的学位证书。
事实上,针对我国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存在诸多不规范问题,教育部2006年就发布了教外综[2006]5号文《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了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但是,中外合作办学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而教育主管部门较长一段时间对高校申报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未予批复通过,致使一些高校绕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和监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活动,或者通过模糊概念和变通运作模式等方式开展实质上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教学活动。
中外合作办学的无序化使得国外学历的真实性和含金量令人置疑,大量国外学历学位的涌入扰乱了我国正常的学位学历秩序,影响到学位学历制度的权威性。
于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批准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开展对国(境)外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为我国招生和用人单位鉴别国(境)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真实性并提供咨询意见,以维护学历学位制度的严肃性。
尽管留学服务中心对国外学位的认证不具强制性,但是一些用人单位要求海外归国人员进行学位认证,而且国外学位持有者在参加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国家考试前都需要认证。
另外,国外学位学历的认证还涉及毕业生的派遣证发放、档案存放及落户等一系列问题。
通俗地说,回国认证涉及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的关系是进入目前中国人事制度的“干部系列”还是“工人系列”。
如果学生的在国外获得的学位归国后教育部不予认证,学生就视为未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因而被纳入我国人事制度中的“工人系列”,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就业和升迁。
三、中外合作办学概念解析(一)狭义的中外合作办学概念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二条规定:“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从这一条规定来解析中外合作办学的官方概念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一是中外合作办学,双方必须具备教育机构的资质才可以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不具备办学资格的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属于违规办学,得不到教育部的认可,学生获得的国外学位也得不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是中外合作办学举办教育机构的所在地是在中国境内,招生对象要是中国公民。
三是中外双方举办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这意味着中外合作办学的官方概念主要针对的是在中国境内设立办学机构的情况。
但中外合作办学有可能不在中国境内设立教育机构,完全可以直接依托中方的教育机构开展办学活动。
因此,《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以“中外双方合作举办教育机构”来界定中外合作办学的概念是一种狭义的界定。
(二)广义的中外合作办学概念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外合作办学的概念界定把“在中国举办教育机构”视为适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条件,那么,不设立教育机构的中外合作是否就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活动,从而也不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呢?之所以强调对中外合作办学概念的理解是因为教育活动本身存在多种形式,中外办学合作的模式也具有多样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对于“中外合作办学”概念的狭义界定有可能导致办学主体钻法律的空子,打中外合作办学的”擦边球”,这一情况和现象随着教育部有关部门紧缩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变得更为突显。
事实上,大量的中外合作办学活动都不设立教育机构,因为一旦要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都将严格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履行一系列审批程序,办学双方将付出相当多的时间、金钱和人力成本,所以我国目前的中外合作办学主要以“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合作内容,往往不涉及成立机构的问题,从而规避了《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对“中外合作办学”适用范围的界定条款。
针对《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中外合作办学概念狭义界定的问题,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总则第二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立、活动及管理中的具体规范,以及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条第二款还指出:“本办法所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以不设立教育机构的方式,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合作开展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
”这就说明不设立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样要接受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管理,否则将视为违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非法办学活动。
《实施办法》的出台使得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更为具体化和细化,意味着以不设立教育机构的方式开展的中外办学合作也被纳入到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审批与管理范围之内,而且合作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地域范围也没有限定在中国境内,也就是说,中外双方在中国境内、境外这两个阶段的办学活动都将受到《实施办法》的规范和调整。
这样以来,可以得出一个广义的中外合作办学的概念,即外国教育机构与中国教育机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开展的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范畴,都应受到教育部门的监管。
《实施办法》的制定和颁布旨在将所有涉及中外合作办学方面的活动,无论是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机构,还是不成立机构只单纯开展具体某个合作办学的项目,都统一纳入国家教育部门的管理中。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即便在中国境内实施的教育以“非学历”或“培训”为名义,但只要是涉及学分、颁发国外学历的项目都属于广义的或“变相”的中外合作办学活动。
涉及学分问题主要是指国外合作伙伴承认学生在中国境内获得的学分,其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学分转移、学分互换、学分豁免等情况。
四、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及出国留学项目应注意的问题中外合作办学关系到我国的教育主权问题,因而必须至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之下,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也是教育主管部门颇为关注和担忧的问题。
然而,由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课程体系、教学大纲、教学方案、教学模式等与完全在国内开展的普通高等教育有很大不同,教育主管部门比较难以对整个合作办学的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于是,教育主管部门采用了“事后保障”的机制,即通过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对国外学历开展认证,使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外授予的学历得不到正常的认证。
关于国外学位学历认证的问题,并不是所有的学生及办学单位都非常清楚,因此仍然有高校未经教育部门许可继续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者是不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义,举办广义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这导致学生完成国外接待学习归国后一旦需要拿学位学历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就出现不予认证或不能正常认证的问题。
根据教育部14号文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的文件精神,目前不少高校与国外大学合作在中国举办的预科项目或出国留学项目只要涉及了学分转移、国外高校承认中国接待学习的学分,都应当纳入中外合作办学监管的范围。
如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通过这些项目出国留学的学生归国后都将面临学位学历难以认证的问题。
教育部2007年的14号文正是对未经许可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或培训项目的高校发出了警告信息。
教育部14号文的出台意味着中外合作的留学预科项目或培训项目只要涉及学分、学位问题都应当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走申报、审批的程序,而目前教育主管部门已经羁押了不少高校申报的中外合作项目,这也意味着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尽管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和空间,但在国家政策方面却面临两难的困境。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概念无论怎样进行严密的界定终将还是文字表述,在实际中外办学合作过程中仍可能出现办学单位规避法律的现象,因为法律规范在理论上预期要调整的社会关系一旦放在具体的现实环境中往往就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