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表
特种设备检查表范文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备注:请用A4纸打印,符合要求打“J”,不符合要求打“义”并注明详情,整改完成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确认。
(正面不够,可以写在背面。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注意事项: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6、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7、在高空、钢筋、结构上作业时,一定要穿防滑鞋.8、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采取用电挂牌制度,尤其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9、电钻、电锤、电焊机等电动机具用电、配电箱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保护地线,所有电动机具和线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使用电动机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0、工地施工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所有电器机具在不使用时,必须随时切断电源,防止烧坏设备.11、在用喷灯、电焊机以及必要生火的地方,要填写用火申请登记和设专人看管,随带消防器材等,保证消防措施的落实。
施焊时,特别注意检查下方有无易燃物,并做好相应的防护,用完后要检查,确认无火后再离开.12、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13、凡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
14、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上抛下掷.15、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非煤矿山专项检查表
三类人员培训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
3
越界开采情况
是否存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以及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的情况。
4
是否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5
开采方式
台阶(分层)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
是否存在掏米,工作面是否形成伞檐、空洞。
7
作业前,是否对工作面进行检查,清除危岩和其他危险物体。
39
外包工程管 理情况
签订和履行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40
承包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41
承包单位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情况。
42
承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检查人签名:
非煤矿山专项检查表(露天矿山)
企业名称:
序 号
检杳项目
检杳内容及标准
检查情况
整改情况
1
证照情况
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相关证照。
22
应急保障
是否制定完善了防中毒窒息、透水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开展 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情 况。
23
人员资质
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 上岗。
24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提升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5
人员资质
提升机司机、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 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井下检查井巷和米场顶帮稳定性、撬浮石、进行支护作业的人员是 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3
顶板管理
回米作业前,是否进行“敲帮问顶”,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浮石,确认 安全后方准进行作业;处理浮石时,是否停止其他妨碍处理浮石的 作业;是否存在在同一采场同时凿岩和处理浮石的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一览表
麻栗坡县天保镇畜牧兽医站城子上
服务点综合楼工程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一览表
序号姓名岗位资格证证书编号
1 何建洪中小型建筑机械操作工云建技S2*******
2 韦美权建筑架子工滇H022*********
3 张玉伟焊工云H082011032360
4 谢正勇砌筑工云建技S2*******
5 刘家斌钢筋工云建技S2*******
6 冯道光抹灰工云建技S2*******
7 张香良模板工云建技S2*******
8 刘景林混凝土工云建技S2*******
9 罗从明管道工云建技S2*******
10 李家林电工上岗证滇H012010010382
麻栗坡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国门学校天保口岸学校学生
宿舍楼、学生食堂工程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一览表
序号姓名岗位资格证证书编号
1 豆艳兵中小型机械操作员055692
2 朱益学架子工上岗证云建技N152312-14
3 冷应红焊工上岗证055351
4 何建洪砌筑工上岗证云建技N152383-14
5 查广胜钢筋工上岗证云建技N152389-14
6 童俊杰抹灰工上岗证云建技N152379-14
7 冷勇华模板工上岗证云建技N152381-14
8 王益进砼工上岗证云建技N076665-14
9 李家林管道工上岗证055732
10 田茂勇电工上岗证云建技M152388-14。
(完整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检查
工程名称:余政储出(2011)37号地块商业金融项目A区编号:
姓 名
工 种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是否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上岗,所持证件是否与本人身份证相符,是否与实际从事的特种作业类型相符;
2、所持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有否按时年审;
3、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是□否□;4、是□否□
5、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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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1、是Fra bibliotek否□;2、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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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
监理企业检查人员(签名):
(监理项目部盖章)
年月 日
注:特种作业人员应做到全数检查,填不完另填一张,此表存放于监理项目部安全台账中。
4、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是否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和岗前检查;
1、是□否□;2、是□否□
3、是□否□;4、是□否□
5、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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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
1、是□否□;2、是□否□
手动及动力工具工作安全检查清单表格模板(可修改)
11
在放下载荷之前已进行检查,确保载荷放置位置的面积足够大且能够承担载荷的重量。
12
所有起重设备按照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检查、认证、测试和维护并在起重设备登记表中予以记录
13
起重机操作指南和载荷表已清晰地贴在操作台旁边,操作人员已充分了解
14
所有复杂吊装作业已由胜任人员根据起重计划进行设计和管理
4
作业人员不受药物和酒精的影响,工作状态良好
5
禁止将载荷吊起至或悬停在作业人员上方,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起载荷的下方无人工作
6
在吊装作业区域已设立护柱,路障或隔离带
7
起重装置明确贴有额定工作极限载荷,吊装载荷未超载
8
使用的起重设备和起重设备附件都符合作业的要求
9
被吊装载荷已牢固可靠地绑扎,升降和移动过程中不会掉落
10
吊装作业安全检查清单表
检查时间
地点
工作内容
工作人员
负责人
检查员
序号
检查项目
满足
不满足
待整改项
1
已识别吊装作业风险,已进行了吊装作业风险评估,并已制定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响应计划
2
工作负责人已和作业人员沟通过吊装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响应计划,所有作业人员已全面了解和理解
3
吊装作业相关人员持有相应的专业操作证、上岗证,具备完成作业所需的资格
徐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徐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8.01•【字号】徐安监[2012]112号•【施行日期】2012.08.0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徐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徐安监〔2012〕112号)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意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切实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安监局决定从8月1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及一般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证(安全资格证书)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IC卡)到期或过期未复审的。
2.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上岗情况,班组长培训情况。
三、检查方法步骤本次执法检查从2012年8月1日开始,9月底结束,分为自查、互查、重点抽查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是:(一)自查阶段(8月1日-31日)1、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企业自身实际进行自查,对所有岗位进行逐一排查,摸清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持证上岗人员底数,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持证上岗人员数据库,对尚未参加培训人员和证件到期人员登记造册并及时送培。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对于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资格认证要求越来越高。
特种作业人员作为一些高危行业的关键从业者,其持证上岗情况直接关系到作业安全和生产效率。
为了全面掌握我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我们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现状分析本次自检自查覆盖了起重作业、焊接作业、电工作业、锅炉作业等10余个特种作业领域,共调查了300余名特种作业人员。
经过对证书的逐一核查,我们发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1. 持证率不高。
约有20%的人员没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上岗存在安全隐患。
2. 证书失效。
部分人员的证书已过有效期但未及时复审,导致持证形同虚设。
3. 持证与实际工种不符。
个别人员的证书与所从事的实际工种存在出入,影响工作效率。
4. 管理缺失。
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上述问题一直存在。
根源剖析上述问题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 重视程度不够。
一些单位和个人存在对持证工作重视不够的思想意识,认为只要有一技之长就可以了,忽视了持证的重要性。
2.制度建设滞后。
相关的持证制度和奖惩措施没有及时跟上,没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培训投入不足。
对于已持证人员的复训和新员工的首训,投入的经费和师资力量显然不够。
4.监管力度不够。
内部的监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都较为宽松,缺乏有力的监督问责。
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我们拟定了如下改进措施:1. 加大持证培训力度。
编制年度培训计划,为新入职员工提供首训,为在岗员工提供定期复训,切实提高持证率。
2. 严格证书审核。
从即日起,将对所有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全面审核,建立人证核验通过后方可上岗的制度。
3. 落实责任追究。
对于违规上岗人员,将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对于管理不利的相关责任人,也将进行问责。
4. 加强监管力度。
成立持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抽查,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特种作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06.禁止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试压、气动工具的气源,禁止用氧气对半封闭场所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07.氧气瓶不应停放在人行道上或不安全地方。禁止用手托瓶帽移动氧气瓶。
2
气
体
减
压
器
01.氧气、溶解乙炔气、液化石油气等减压器,必须选用符合气体特性的专业可靠的减压器,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减压器。
2
必须从规定的安全通道和位置上下起重机,严禁翻越栏杆和从非规定位置上下。
特种作业证件登记表
安全生产保证资料第八分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锦美〃熙御印象8#号楼、售楼部安全管理资料目录第八分册编号资料内容编制人1关于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2特种作业人员聘用书3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56789101112131415161718审核:编制:年月日关于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架子工、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爆破工、场内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当地经贸委安全部门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颁发上岗操作证,才能准许上岗操作。
凡是未持有有效证件上岗的,一经查出,必须从重处罚,发生事故触犯刑律的,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锦美〃熙御印象 8#号楼、售楼部年月日特种作业人员聘用书根据我司承建的(锦美〃熙御印象8#号楼、售楼部)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特聘请()同志承担此项目工程的(塔吊)作业,任期到此项目的分项工程竣工为止。
聘用单位: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锦美〃熙御印象8 号楼、售楼部年月日特种作业人员聘用书根据我司承建的(锦美〃熙御印象8#号楼、售楼部)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特聘请()同志承担此项目工程的(电工)作业,任期到此项目的分项工程竣工为止。
聘用单位: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锦美〃熙御印象 8#号楼、售楼部年月日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序性别年龄工种证件号码发证时间进场退场姓名复审时间时间号时间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检查表
钢丝绳
润滑状态是否良好
是否无严重磨损和变形
是否无相互直接套挂连接现象
断丝数是否在规程规定范围内
绳扣插接长度是否符合钢丝直径的20倍~24倍的规范要求
绳夹间距是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压板是否在受力绳侧使用,绳头长度是否大于140mm,
钢丝绳与任何带电体是否无接触
钢丝绳与炽热物体或火焰是否无接触
是否定期检验且合格,记录是否完整
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检查表(起重吊装作业)
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论
备注
是
否
1
人员
所有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且考试合格
高处作业人员体检是否合格
施工单位是否为所有人员办理了保险
起重指挥人员、吊车司机是否持有特种作业证件(有效的)
2
方案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方案且经审批
方案专家论证的要求有两种说法:电建安规规定为单件重60T;住建部规定为30T。
是否无严重锈蚀、磨损定期试验检来自是否合格7作业环境
吊装作业区域是否已设置安全警戒并挂安全告知牌
吊装作业区域是否有专人监护
吊装区域内交叉作业双方是否已签订交叉作业安全协议
吊装区域内交叉作业是否已设置安全可靠隔离
高处作业工作面是否已设置通道、平台、栏杆、扶手绳、安全网、安全带悬挂点等安全设施并检查验收
被吊物空中移动路线上是否无障碍物
起吊超长、超宽、超高或价格昂贵设备是否办理作业票
起吊爆炸品、危险品是否办理作业票
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是否办理作业票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负荷试验是否办理作业票
龙门架安装拆卸及负荷试验是否办理作业票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8.13•【字号】沪安监法规[2009]120号•【施行日期】2009.08.1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沪安监法规〔2009〕120号)各区、县安监局:近日,市领导对本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安监局进一步强化管理,明确措施。
为了认真落实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专项执法检查。
依据《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专项监督检查的对象是生产经营单位及特种作业人员本市特种作业作业人员范围包括:1、电工作业(低压运行维修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①气焊气割工②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工③埋弧焊工④气体保护焊工⑤电阻焊工⑥钎焊工⑦其他焊接与切割工);3、电梯驾驶作业(建筑用电梯工);4、起重机驾驶作业(①塔式类起重机操作工②船舶式类起重机操作工);5、起重司索指挥作业(起重司索工,起重指挥工);6、制冷与空调作业(①压缩式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工②溴化锂吸收式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工③制冷与空调安装修理工④小型制冷与空调装置安装修理工);7、登高架设作业(①建筑脚手架搭拆维修工②塔式类起重机搭拆维修工③建筑用电梯搭拆维修工④施工井架搭拆维修工⑤高处悬挂作业工⑥电力、通信登高架设维修工);8、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①有毒有害有限空间场所从事施工、维修、排障、保养、清理工②作业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二、专项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培训的规定的情况;2、培训制度建设的情况;3、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的情况;4、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情况;5、持假证及失效证件的情况;6、培训档案建设的情况;7、培训期间享有待遇的落实情况;8、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及要求(检查表)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及要求一、重点内容(一)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对所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带储存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重点检查:1.自动化控制设施改造使用情况;2.安全仪表系统配备使用情况;3.工艺反应系统和储存设施泄爆和紧急排放系统设置使用情况;4.涉危工艺操作人员专业、学历等情况;5.涉危工艺反应产品(含中间产品)储存安全管理情况;6.易燃易爆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特别是涉危工艺如硝化、氧化等反应的危险废物储存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具体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表》进行对表检查。
(二)对仙游枫亭化工集中区的区域安全风险评估与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排查园区内外安全距离、重大危险源、自动控制系统和防火隔爆、应急处置设施等,特别是园区内企业对周边单位的安全影响情况,及时消除重大隐患,严防风险外溢。
二、组织实施方式(一)督促企业自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及时督促区域内相关企业和单位,严格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全面梳理企业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整改到位。
(二)专项执法检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应对本区域内危化品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县应急局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枫亭化工园区(集中区)内的危化企业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表企业名称: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执法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作业人员资质核查制度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进一步促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确保施工生产安全组织有序,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我项目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其他人员管理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负责项目部所承建工程的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方可在建筑工地从事相应工作,严禁无证、假证及证件过期人员上岗。
1、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施工现场从事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等作业人员.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满18周岁以上,初学者不大于50周岁:(2)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3、特种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必须按规定配置劳动作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4、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5、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6、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7、项目部对特种人员管理需建立台账,复印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备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确保人证相符。
8、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调度管理,并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9、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另行变换普通工种。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8.13•【字号】沪安监法规[2009]120号•【施行日期】2009.08.1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沪安监法规〔2009〕120号)各区、县安监局:近日,市领导对本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安监局进一步强化管理,明确措施。
为了认真落实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专项执法检查。
依据《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专项监督检查的对象是生产经营单位及特种作业人员本市特种作业作业人员范围包括:1、电工作业(低压运行维修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①气焊气割工②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工③埋弧焊工④气体保护焊工⑤电阻焊工⑥钎焊工⑦其他焊接与切割工);3、电梯驾驶作业(建筑用电梯工);4、起重机驾驶作业(①塔式类起重机操作工②船舶式类起重机操作工);5、起重司索指挥作业(起重司索工,起重指挥工);6、制冷与空调作业(①压缩式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工②溴化锂吸收式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工③制冷与空调安装修理工④小型制冷与空调装置安装修理工);7、登高架设作业(①建筑脚手架搭拆维修工②塔式类起重机搭拆维修工③建筑用电梯搭拆维修工④施工井架搭拆维修工⑤高处悬挂作业工⑥电力、通信登高架设维修工);8、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①有毒有害有限空间场所从事施工、维修、排障、保养、清理工②作业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二、专项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培训的规定的情况;2、培训制度建设的情况;3、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的情况;4、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情况;5、持假证及失效证件的情况;6、培训档案建设的情况;7、培训期间享有待遇的落实情况;8、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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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1、现场抽查操作人员,核对人员相关信息和特作知识掌握情况。
1、查特殊工种的操作规程,抽查其合法合规情况。
2、查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查企业安全检查记录,针对性地查违规违章及其处理的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佩戴使用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抽查现场,特作人员的佩戴情况。
4、抽查劳动防护用品,检查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志),特种劳保用品安全标。
附件2: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表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联系人: 手机: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
备注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所操作的项目类别是否与操作证所注明的类别一致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查企业职工花名册、特作证原件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或标准化资料):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查看前两年年度安全培训计划,计划要明确培训班名称、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参训人数等内容;根据计划随机抽取1-2个培训班查看培训过程管理资料,包括培训方案(通知)、课程设计、考勤表、考试试卷及成绩汇总表、小结等,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查特作人员专项培训、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教育以及四新、换岗、复工前安全教育等内容;以及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制度等。
1.证件是否有效;
2.应取证人数;
3.已取证人数;
4.证件过期人数;
5.未取证人数。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相关档案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查特作人员档案,核实年龄、学历和体检健康档案。查《企业职工花名册》,必须有职工岗位(工种)信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台帐》。
操作证与人员身份是否相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抽查特作证,查验真伪。
特殊工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1、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发放和使用计划、发放记录。
2、查企业安全检查记录,对未按要求佩戴、使用行为的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