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诉讼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指导(21-27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指导(21—27章)第五编行政诉讼第二十一章行政诉讼概述重点掌握内容一、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我国的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案件由普通法院受理和审理。
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
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必经程序。
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方式为开庭审理。
二、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百针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的行政争议,并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求救末作出复议决定。
三、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及作用(一)行政诉讼法的概念行政诉讼法是指有关调整和诉讼人以及诉讼参与人在行政案件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行政诉讼法的特征1、行政诉讼法是我国体系中的重要部门。
2、行政诉讼法是一部程序法。
(三)行政诉讼的作用1、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行政案件。
2、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四、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由所规定的用以指导行政诉讼活动或者行政诉讼主要阶段的活动的准则。
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与其他诉讼共有的原则,另一部分是诉讼不同其他诉讼特有原则。
(一)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浅谈如何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浅谈如何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法学专业学生以及从事行政工作人员的基本任务之一、本文将从学习的目标、方法和技巧等方面,浅谈如何有效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学习的目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属于法学的重要分支,其研究关注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行使、行政行为及行政争议解决等内容。
我们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目标是为了理解与掌握行政法规范和程序,提高法律运用能力,为将来从事行政工作打下基础。
其次,我们要选择适合的学习方法。
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我们可以采用多种学习方法,包括课堂学习、阅读教材、参加讲座和研讨会、参观实地,以及与同学、教师进行讨论与交流等。
通过多种学习方法的结合,我们可以全面系统地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各个方面。
对于课堂学习,我们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在课堂上,教师会讲解理论知识,并结合实例进行分析与讨论,这对于我们理解和掌握概念、原则和制度会有很大帮助。
在听讲的同时,我们应注意做好笔记,将重点、难点和自己的思考记录下来,以便后续复习和分享。
阅读教材是学习法律的基础,我们可以通过对教材的认真阅读,理解法律条文和解释,把握法律原理和适用标准。
同时,我们还可以参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术著作,扩展知识面,深入思考与研究。
除了课堂学习和阅读教材外,我们还可以参加讲座和研讨会,通过与专家学者和行政实务经验丰富的人员交流,了解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实务经验,拓宽视野,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践能力。
参观实地是一种很好的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方式。
通过参观政府机构、法院和相关行政机关,我们可以亲身感受到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了解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有更深入的理解。
最后,我们要注意学习技巧和策略。
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我们要有计划和方法地进行学习。
首先,要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内容和目标,并制定合理的时间安排。
其次,要重视复习,及时巩固和回顾学过的知识,形成知识体系和逻辑框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是国家权力运行中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指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一整套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
行政法作为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对于维护国家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行政诉讼法学作为行政法的一部分,更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之一,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行政法是现代法制的基础之一,其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法国,随着各国政治的发展和变化,行政法的内容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
行政法主要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责任法等子学科,其中行政组织法是行政法学的基础,主要包括政府组织和职能的设立、行政机关的决策程序、行政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
行政法作为一种法律制度,主要起到三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是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防止其滥用权力。
第二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利益。
第三是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行政诉讼法作为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解决政府与个人、企业之间的行政争议。
行政争议包括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的质疑,以及行政机关对权利和利益的损害等。
行政诉讼法为公民和组织提供了维权的途径,同时也保障了行政机关的权威和行政效率的提高。
行政诉讼法以行政程序为基础,是一种具有特殊程序性质的民事诉讼。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是被诉方,而公民和组织是诉讼方。
行政诉讼主要包括诉讼对象、诉讼主体、诉讼程序、裁判机关等要素。
行政诉讼的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开庭审理、作出判决、执行等环节。
在其中,起诉环节是最基本的环节,公民和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行为。
受理环节是指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行政争议案件。
开庭审理是指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认真审查诉讼材料,听取双方意见,并进行辩论的过程。
作出判决是指法院依法对诉讼进行终审性裁判。
审判结束后,要进行执行环节,确保裁判的实效性。
在行政诉讼中,裁判机关的角色非常重要。
裁判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依法裁判,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习重点辅导
需要把握的学习重点: 1、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1)政处罚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1项规定,人 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拘留、罚款、吊 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不服的 案件。《行政诉讼法》列举了5种最常见的行政处罚 案件,但从条文的规定看,也没有排除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可以就没有列举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向 人民法院起诉。如警告、通报、劳动教养、计划生育 主管部门作出的征收超生费及罚款决定等。
F.两审终审制原则 两审终审制是指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 终结的制度。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初审判决 和特定的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确 有错误,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上一级人 民法院对上诉和抗诉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是终 审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初审法院对案件 所作的裁判,均为终审裁判。任何人民法院所作的终 审裁判,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还可以依照法定的审 判监督程序,对可能发生的错误进行纠正。
同时,实行这一原则也有利于保证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 正常进行。否则,只要相对方提起诉讼,具体行政行为 便停止执行,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也就无法正常进行, 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及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行政诉讼法同时也考虑到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具体 行政行为应当停止执行,否则将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在以下3种 情形下,具 体行政行为要停止执行:
其特点正好与抽象行政行为相反,只对特定和具体事项 或特定人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同时只对已经发生 的行为或事件作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都有 可能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 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只能在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 益时,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认为抽象行政行 为的规定影响、妨碍或者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则不 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
复习题:一、名词解释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2、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3、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过程中与各方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4、行政主体: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5、国家公职关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6、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在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所实施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7、羁束行政行为:指严格受法律的具体规定约束;行政主体没有一点自己选择余地的行为..8、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指法律只规定了原则或一定的幅度或范围;行政主体可以依据原则或在法定幅度内;根据具体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作出的行政行为..9、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具体适用法律规范所作出的、只对特定对象产生约束力的行为..10、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广泛、不特定的对象制定具有普遍性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活动..1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12、行政给付: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失业、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根据相对人申请;依法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相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13、行政确认:指性质功能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14、简易程序:也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处罚程序..15、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16、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的法律、政策的规定而作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采取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一种非职权行为..17、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实施的;不以设定或改变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为目的;且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18、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19、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20、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使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21、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判的活动..22、行政诉讼被告:是指由原告指控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并经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23、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是指由法律预先规定;在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如提供不出证明相应事实的证据;则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后果的制度..24、证据保全: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加以确定和保护的一项诉讼制度..25、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过程中;运用法律规则解决行政案件中权利义务争议并作出裁判的活动..26、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27、行政追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28、行政法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和个人..二、简答题1、简述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的要求是:1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和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即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和公定力..2行政机关对相对人作出行政行为以后;事后如果发现违法;行政机关可以撤销或改变违法的行政行为;但对无过错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3行政行为作出后;如果事后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修改或废止;或者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撤销、废止或改变已作出的行政行为..如果这种撤销、废止或改变给相对人带来损失的;要给予相应补偿..2、简述行政法的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有以下要求:1妥当性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是为了达到达到相应行政目的或目标;才能实施;2必要性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在多种方案中进行选择;选择成本最小的、收益最大的、对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案实施..3比例原则或相称性原则..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先进行利弊衡量;在确认实施该行为可能取得的公益价值大于可能损害的私益价值时;才能实施..3、简述被授权组织与受委托组织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行政职权来源不同..被授权组织的行政职权来自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而受委托组织的行政职权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为..2组织性质不同..被授权组织是行政主体;而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3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不同..被授权组织是独立的行政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规章所授之职权;并由其本身就行使职权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而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其行使一定的行政职权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并且由委托机关对其行为向外部承担法律责任..4、简述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事项..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5、简述执行罚的特点..答:执行罚具有以下特点:1执行罚一般适用于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2执行罚的标准必须由法律、法规明文作出规定;执行机关不能随意确定;3执行罚的数额从行政决定确定的义务主体应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按日计算;并可反复适用;4执行罚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6、简述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有法定依据;3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7、简述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岗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8、简述行政复议调解适用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9、简述行政复议变更决定适用的条件.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1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10、简述可以一并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行政相对人在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提出审查申请的的规定有: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4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11、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包括:1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2行政主体对其所属国家公务员作出的内部行政行为;3行政主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仲裁等居间行为;4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12、简述行政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包括三种情形: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13、简述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特征..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诉讼当事人是发生行政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3与行政案件有法律上法律上利害关系;4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14、简述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答:1第三人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第三人是参加到他人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第三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4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两种;可以是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也可以是主动申请参加诉讼..15、简述鉴定结论应载明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1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2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3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4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5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6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16、简述现场笔录应载明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1时间、地点和事项等内容;2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3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4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7、简述人民法院的取证..答:一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二人民法院依申请调取的证据材料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材料..18、简述法庭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庭可以直接认定的证据有: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5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1345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19、简述国家不承担赔偿的情形..答: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有: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行为..包括不可抗力、紧急避险、第三人过错等.. 20、简述提起再审的条件..答:提起再审的条件是:1必须由享有审判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提出..这些国家机关和人员包括:上级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法院和各级法院院长..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21、简述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适用的条件..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可以适用于以下情形;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22、简述确认违法或无效判决适用的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23、简述撤销判决适用的条件..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1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24、简述行政诉讼决定的适用范围..行政诉讼决定主要适用以下几种情况;1有关回避事项的决定;2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3决定再审、提审或者指定再审的;4重大、疑难行政案件的处理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25、简述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侵权行为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违法行为;3有损害事实发生;4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5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三、论述题1、论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关系..1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不包括所有行政法律关系的参与人;2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种;是行政法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并且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一方主体具有恒定性;3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的一种;二者具有包容关系;是行政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占有较大比重;但并不能代表行政主体的全部;行政主体除了行政机关以外;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的总称;而行政机关只是行政法律关系中具体当事人的称谓;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列;5行政主体主要是一种行政法学的概念;是行政法学为研究行政法律关系而创制的概念;而行政机关主要是一个具体的法律概念;用以指享有某种法律地位;具有某种权力和职责的法律组织..2、论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在不同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是不一样的..1在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代表国家行政机关;以所在行政机关名义行使国家行政权;其行为的结果归属于相应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在此关系中不作为一方当事人出现;不具有一方当事人的资格..2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既不能作原告;也不能作被告;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但如果国家公务员非处在公务员地位时;可以成为行政相对人;作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一方主体与行政机关发生关系;对其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从而成为行政诉讼中的原告..3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则可以以公务员的名义作为一方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发生法律关系..但因这种法律关系发生的争议;只能在系统内部解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4在行政监督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可以作为监督对象与监督主体发生关系如行政监察监督;成为监督法律关系中被监督的一方当事人..3、论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答: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四个方面..1、公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不论是否合法;即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必须尊重和遵守的法律效力..2、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因法定事由或经法定程序;行政主体及行政相对人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已作出的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3、拘束力是指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法律效力..要求行政主体有义务保证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内容实现;要求行政相对人应当主动、积极、实际履行义务..4、执行力是指保证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复议、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不停止执行..4、论行政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原则..答、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从而形成了行政诉讼法一项特有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两层涵义:1、法院一般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1我国宪法组织法把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权;交由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系统本身行使;2抽象行政行为涉及政策问题;不宜由法院判断;3抽象行政行为涉及不特定相对人;有时甚至涉及到一个或几个地区乃至全国的公民;其争议不适于通过诉讼途径解决..2、法院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考虑到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相对分立以及法院和行政机关在对待合法性问题与合理性问题上的相对优势;司法审查原则上不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但这也并非绝对;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事项也有权进行合理性审查:1人民法院对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撤销;2人民法院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可以直接予以变更..5、试述行政法如何对行政权进行控制和规范..行政法就其实质而言;可以界定为控制和规范行政权的法;1分行政法主要从三个方面控制和规范行政权:1、通过行政组织法;控制行政权的权源..1分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功能是规定各个不同行政机关的职权;行政机关只能在行政组织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不能越权..越权导致行政行为无效;而且行政主体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就可以防止行政权的无限膨胀;使之限定在法定的必要范围内..2分2、通过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方式..1分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影响不仅在于其权限的范围;更重要的在于权力行使的方式..如果有严格的程序规范行政权的行使;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的程序规则;其对相对人的权益就不会造成太大的威胁和侵犯..行政程序法是保证行政权正确、公正、有效行使的最重要手段..2分3、通过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以制约行政权滥用..1分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是在事前控制行政权的范围和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方式;防止行政主体越权和滥用;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则是在事后对行政权进行制约..2分6、论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院司法解释;行政诉讼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有:答:一一般期限1、直接起诉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2分2、经过复议的起诉期限..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在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2分二特殊期限1、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2分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从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涉及不动产的;从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起诉的;法院不受理..2分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分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限制..1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名词解释: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诉讼法: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够正确、及时的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从而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的一部程序性法律。
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发生纠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以法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判断相对人的主张是否妥当,已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公务员:一般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行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行为和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
行政行为模式:即行政行为的形态、模型、模型模式或类型,在行政法学上表现为行政行为的概念或范畴,指在理论或实务上对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都已经形成固定的、共同的、典型特征的行为体系。
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组织为实施法律和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决定、命令等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总称,俗称“红头文件”。
行政创制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未启动行政立法程序而为不特定相对人创设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解释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统一各个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理解及执行活动,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而形成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监督救济原则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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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有权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或其
他组织的行政活动, 有权进行监督和问责
03
行政组织法
行政组织法
01
概述
02
行政组 织法律
制度
03
行政主 体
行政组织法
概述
1
行政组织法是调整公共行 政组织、建构现代公共行 政秩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根据职权来源不同
职权行政主体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在其成立时就
获权 授权行政主体
宪法和组织法以外的法律规定的
分类
管辖范围不同
中央行政主 体
1
地方行政主 体
2
分类
根据结构差异和行使职权 的对象不同
地域型行政 主体
1
公务型行政 主体
2
行政授权
如派出所可以处500元以 下的罚款,是《治安管理 处罚法》规定的
行政司法 行为
对象是否特 定
抽象行政行 为
1
具体行政行 为
2
受法律拘束程 度
羁束行政行 为
1
裁量行政行 为
2
是否需要相 对事先人申 请
依申请行政 行为
1
依职权行政 行为
2
对相对人的 利益影响不 同
受益行政行 为
1
负担行政行 为
2
有无限制条件
附款行政行为 无附款行政行为
有无法定形式 要求
要式行政行 为
行政委托
指行政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自己 依法委托 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 行为,其后果归属于受委托的行政 机关
如机动车年检单位
行政协助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1. (单选题) 管理方行政违法的主体只能是?()(本题2.0分)A. 国家行政机关B.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工作人员C. 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工作人员D. 相对人答案: B解析: 无2. (单选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行政机关()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本题2.0分)A. 不能B. 可以C. 应当D. 不能自行答案: D解析: 无3. (单选题)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为?()(本题2.0分)A. 作出原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B. 复议机关C. 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同是被告D. 以上均不正确答案: A解析: 无4. (单选题) 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本题2.0分)A. 合理行政B. 高效便民C. 诚实守信D. 程序正当答案: C解析: 无5. (单选题)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本题2.0分)A. 公道正派B. 忠于职守C. 恪守职业道德D. 参加培训答案: D解析: 无6. (单选题) 甲市某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异议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本题2.0分)A. 提请双方各自上一级主管机关协商确定B. 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C. 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并由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定D. 提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方案,经甲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甲市政府批准答案: C解析: 无7. (单选题) 某地连续发生数起以低价出售物品引诱当事人至屋内后实施抢劫的事件,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性质?()(本题2.0分)A. 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B. 负担性的行为C. 准备性行政行为D. 强制行为答案: A解析: 无8.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纠纷向工商局申请公开乙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与行政诉讼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与行政诉讼行政法是研究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体系。
在行政法中,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行政法领域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作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的行为。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具体事务的处理,具有相对性、强制性和特殊法律效果。
行政行为根据不同的性质可以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强制等类型。
对于公民和组织来说,行政行为是有约束力的,其合法性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进行申诉。
二、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在行政法律纠纷中,当事人因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而提起的诉讼。
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救济方式,旨在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利益,维护法律的实施和公正性。
行政诉讼的特点是行政司法性、行政法律性、行政纠纷性和行政争议性。
行政诉讼程序由法律规定,一般包括起诉、立案、审理和执行等阶段。
行政诉讼程序的进行需要遵守法定程序和法律原则,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三、行政行为与行政诉讼的关系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是密切相关的概念,在行政法中有着紧密的联系。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具体体现,而行政诉讼则是对行政行为的救济和审判程序。
行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在合法性上受到法律的限制,但也可能存在违法情况。
当行政行为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时,当事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进行申诉。
行政诉讼是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判,并通过行政法院对涉及的争议进行解决。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法院会对行政行为进行逐案审查,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如果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行政法院可以撤销或变更该行政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起来,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领域中的两个重要概念。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具体表现是行政行为,而行政诉讼则是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判和救济途径。
两者通过相互关联和制约,保障了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行政法领域中得到有效保护。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引言: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体系,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法旨在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而行政诉讼则是指公民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监督行政机关行为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原则与特点、适用范围以及发展趋势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体系,包括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适用范围、行政法的主体和客体等方面。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是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它主要通过行政法规、行政法令和行政合同等形式来实现。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还包括了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和行政机关的行政程序等方面。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监督行政机关行为的一种方式。
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是公民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监督行政机关行为的一种方式。
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还包括了行政诉讼的主体和客体、行政诉讼的程序和行政诉讼的效力等方面。
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的原则与特点行政法的原则主要包括了法治原则、公正原则、合法性原则和公共利益原则等。
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公正、公平、公开,不能滥用职权。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法行使,不能违法乱纪。
公共利益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维护公共利益,不能损害公共利益。
行政诉讼的原则主要包括了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和迅速性原则等。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诉讼的核心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法行使,不能违法乱纪。
公正原则是行政诉讼的基本要求,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公正、公平、公开,不能滥用职权。
公开原则是行政诉讼的基本要求,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公开透明,不能搞秘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一、单选题(每题2分)1.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A.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为B.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刑事侦查行为C.行政指导行为D.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2.l8.一企业没有履行除雪的行政法义务,某政府管理部门雇人替其除雪并责令该企业支付必要的除雪费用。
这种行为属于(D)A.行政征收B.行政处罚C.执行罚D.代执行3.对政府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事前控制主要是授权控制和(A)A.程序控制B.行政首长控制C.督察控制D.检查控制4.l3.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C)A.《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国人大制定)B.《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C.《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制定)D.《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制定)5.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事实行为的是(B)A.吊销营业执照B.销毁盗版音像制品C.户口登记D.拆迁补偿6.下列制裁形式不属于行政处分的有(C)。
A.警告B.记过C.降职D.开除7.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就其设置及编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B)A.设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终决定B.合并由国务院最终决定C.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终决定D.依法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8.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A)A.不得收费B.与当事人协商决定收费C.根据成本收费D.自行决定收费9.下列选项中,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是(B)A.某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中行政相对人李某的妻子B.某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中行政相对人某股份制企业C.某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中行政相对人某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D.某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中行政相对人某股份制企业的法人代表10.某公务员对下列哪项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B)A.交警对其作出的交通违规处罚B.其所在的行政机关对其所作的行政处分C.其建房申请被城建局驳回的行政行为D.城建局对其违法建房作出的处罚11.行政立法是(C)。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相互关系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相互关系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现代国家行政法律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相互关系,并说明它们在保障行政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的重要作用。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权力法等分支学科。
行政法旨在规范和规定政府在行使公共权力时应遵循的程序和限制,以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行政法为行政行为提供了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基础,确保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程序,用于处理行政争议和维护公民权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一定程度上是相辅相成的。
行政诉讼法是基于行政法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旨在保证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在行政争议解决中提供公正的方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相互关联的。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权力和义务,规范了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内容。
而行政诉讼法则对行政争议的解决提供了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行政法作为行政诉讼法的依据,为行政诉讼提供了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基础。
行政诉讼法作为行政法的补充,可以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相互补充的。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法起到规范行政行为的作用,而行政诉讼法则针对行政行为产生的争议提供了具体的解决程序。
行政法确立了行政机关的权力和义务,规定了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内容,从而为行政诉讼法提供了基础。
行政诉讼法则规定了公民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使得行政法在实践中得以有效运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保障行政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权力和义务,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依法行政、公正公平。
而行政诉讼法则为公民提供了维权的途径和手段,使其能够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6-第十六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工程优秀课件
第二, 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 诉讼的, 当事人在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同时, 又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 应由人民法院管辖并由人 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判。
第三, 对于经过行政机关复议并作出裁决的案件, 当事人
不服该裁决, 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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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司法有限变更的原则
司法有限变更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 案件的过程中,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应予 尊重, 原则上不予改变;只有在一定条件下, 才享有部分或全部改变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 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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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法最终裁决的原则
司法最终裁决的原则是指对同一行政争议案件的行政 机关的行政裁决必须服从人民法院的裁判,司法裁决 具有最终的效力。具体表现在: 第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 阶段,对复议裁决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 件,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并依法作出裁判。
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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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诉讼的基本问题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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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语
本章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我 国行政诉讼制度有概括性的认识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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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语
本章教学要求: 系统地介绍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概 念、历史发展、功能、目的,深入地分析我国行政 诉讼的原则,使学生对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有清晰、 透彻的掌握,并能够运用行政诉讼的原则分析涉及 行政诉讼的相关问题。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的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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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执行和解决行政事务过程中所遵循的法律规则体系,而行政诉讼法是指在行政纠纷产生时,由受到行政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程序规定。
本文将从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定义、原则及其在实践中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行政法的定义和原则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同时也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范围以及行政程序等相关制度。
它是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依据,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行政法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和责任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具备法定依据,行政机关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进行行政活动。
公正原则要求行政行为要公正,不得歧视、滥用职权或损害公民合法权益。
效率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办事效率上进行优化,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责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对错误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行政诉讼法的定义和原则行政诉讼法是相对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而言的,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用于解决行政行为引起的纠纷。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纠纷的审理程序、当事人权利及行政法院的管理等问题。
行政诉讼法的原则包括法定原则、适格原则和乐意原则。
法定原则要求行政诉讼的进行必须依法进行,行政机关不能随意拒绝或搁置行政纠纷的合法请求。
适格原则要求行政诉讼当事人必须是受到行政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法院只能受理符合适格条件的案件。
乐意原则要求行政法院对行政纠纷案件进行审理时,要善于调解,积极寻求一致的解决方案。
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实践中的重要性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在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行政法的存在与实施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则保障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了救济的途径,使其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纠纷。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实践运用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增强了公众对法治的信任,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名词解释:
1.行政: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组织为实现国家职能而进行的公共管理
活动及其过程。
2.行政法:就是有关行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体言之,行政法是
有关行政的主体、职权、行为及程序、违法及责任和救济关系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行政法的渊源:往往简称为法源,是行政法律规范的来源或具体
表现形式,指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强制力和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或者习惯、判例等。
4.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
简答:
1.行政的特征:
a)行政具有主体特定性
b)行政具有公益性
c)行政具有整体性和能动性
d)行政具有过程性
e)行政具有法定性与裁量性
f)行政应受到监督
2.行政法的特点:
a)行政法是政治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法
b)行政法既是控制法又是保障法
c)行政法是具有多元性的法
d)行政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综合
3.行政法的渊源
a)制定法
b)习惯法
c)判例法
d)行政法既是控制法又是保障法
e)行政法是具有多元性的法
f)行政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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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 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 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 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 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 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 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学理解释补充的案件
❖ 行政裁决案件 ❖ 行政奖励案件 ❖ 行政检查案件 ❖ 行政合同案件 ❖ 行政征收与征用案件 ❖ 行政确认案件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 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起的诉讼: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 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 的。除前款规定外,人 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 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 他行政案件。
修改后为十二条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 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 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 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 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 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 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 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宪法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司法机关组织法 民事诉讼法 单行法律与法规 司法解释 国际条约与协定
渊源
1989年4月4日由七届全国人 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日公 布,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典分为11章,75条。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改行政 诉讼法的决定。新法于2015 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行 政诉讼法》实施24年来的首 次修改。
❖ 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 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 范围?为什么?
❖ 2.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为什么?
❖ 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 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 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 ?为什么?
共有但有特 殊含义原则
合议原则
①合法性审查原则;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的; 2.原告申请,法院裁定的; 3.其他。
②不适用调解原则;
特有原则 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④选择复议原则;
⑤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渊源
狭义 行政诉讼法
广义
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 过、1990年10月1日起 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诉讼法》
宪法
国际条约 与协定
国家赔偿法
司法机关组 织法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单行法律
单行法规 司法解释
案例
❖ 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 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 :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 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 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 部门负责。《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 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
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概括性
肯定列举 否定列举
职权标准 行使行政职权的机关、组 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
行为标准 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
结果标准 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明确规定的案件 学理解释补充的案件 司法解释补充的案件
法律明确规定的案件
❖ 行政处罚案件 ❖ 行政强制措施 ❖ 侵犯法定自主权的行为 ❖ 颁发证照的行为 ❖ 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
特点
行政相对人提起,以行政主体为被告 人民法院为处理机关 诉讼对象为具体行政行为 审查标准为合法性
原则
共有原则
①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②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原则;③回避原则;④公开审判原则; ⑤两审终审原则;⑥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⑦使 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原则;⑧辩论原则;⑨人民检 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管辖 行政诉讼的参加人 行政诉讼的程序 特殊制度与规则 裁判与执行
❖ 诉讼是由司法机关用以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
我国 诉讼制度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宪法诉讼
一、行政诉讼概述
概念
特征
原则
渊源
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 机关和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 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 合法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 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 ,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三人不服,向法院 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 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 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