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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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学院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简称实习单位,下同)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集体(不少于5人)到顶岗实习单位实习的简称集中顶岗实习,学生要求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实习简称分散顶岗实习。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应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稳定就业。

第四条顶岗实习应按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的1个“严禁”、27个“不得”内容。

第五条顶岗实习由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顶岗实习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合作完成。

第七条分管副校长负责审批全校顶岗实习计划;领导全校的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之间相关顶岗实习工作的配合与协调,组织研究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与协调下,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所分工顶岗实习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教务处负责审核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制订学校层面顶岗实习工作方案,提前准备三方协议、工作手册等;组织各二级学院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指导情况,抽查顶岗实习学生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简称指导教师,下同)考核情况;协同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顶岗实习工作情况。

(完整版)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完整版)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其他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是毕业生走上社会和上岗前全面提高职业能力的必经阶段。

为了规范学生的毕业顶岗实习,加强对我院毕业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顶岗实习的目的在于开阔学生的视野,使学生将所学知识及技能应用于岗位实践,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行业运行情况,较全面地获得本专业生产实际中最常用的技术知识、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独立工作能力,激励学生的敬业、创业精神,为就业做好心理准备,为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三条毕业顶岗实习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教务处负责全院毕业顶岗实习工作规划和规定的制定、检查、评估及重大问题的处理。

系具体负责各专业学生毕业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毕业顶岗实习采取学校安排双向选择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

无论是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均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内容应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实习协议应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

第五条实习单位负责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并与学校保持联系,定期接待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走访,客观真实地向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反映学生在单位的实习情况。

第六条实习单位为顶岗实习学生提供对口的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岗位。

实习期满后,实习单位应对实习学生做出书面鉴定,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

第七条无论是学校安排还是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如发生违法违纪或人身意外伤害等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八条教务处负责毕业顶岗实习的宏观管理,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实习的规划和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二)负责实习工作的检查监督、评估、总结和交流;(三)协调各系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处理各种重大问题。

第九条各系负责毕业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定实习大纲,组织指导教师制定学生实习计划。

(完整版)学员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完整版)学员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完整版)学员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学员顶岗实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为了有效管理学员顶岗实,并确保实期间的顺利进行,本公司特制定了《学员顶岗实管理制度》。

二、实对象和要求1. 学员实对象包括本公司内部的各个部门及外部合作伙伴单位。

2. 实对象需提供给学员充分的实机会和实践操作平台,以帮助学员提升专业能力和实践技能。

三、实期限和工作安排1. 学员的实期限为XX个月,以实际安排为准。

2. 实期间,学员应按照实安排进行工作,遵守作息时间和公司规章制度。

3. 具体实工作安排由实单位负责,并与学员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四、实报酬和福利待遇1. 实期间,学员将按照公司规定的实报酬标准发放实工资。

2. 实单位将为学员提供相应的保险和福利待遇,具体以实单位规定为准。

五、实管理责任1. 实单位负责对学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提供实研究机会和培训资源。

2. 学员应按时完成实任务,积极参与实单位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3. 实期间,学员有权提出问题和困惑,并得到实单位的帮助和支持。

六、实考核与评价1. 实单位将评估学员在实期间的工作表现和专业能力,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实鉴定或证明。

2. 学员应积极参与实评估,接受实单位的评价和指导,不断改进自身能力和表现。

七、其他事项本制度涉及的具体事项和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并以公司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以上为《学员顶岗实习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有效规范学员实习行为,促进学员个人发展和实习单位的共同进步。

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毕业顶岗实习的质量和顺利进行,学校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
一、实习单位选择
(一)学生可以选择符合自己专业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实习单位。

(二)实习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实力,有足够的实习岗位和安全保障条件。

(三)学生需提前向实习单位提交实习申请并得到对方的书面确认。

二、实习内容
(一)实习内容应当与所学专业知识相符,学生需在实习开始前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内容、实习期限、实习报酬等事项。

(二)实习期间,学校将根据实习单位和学生的反馈情况进行实习监管和指导。

三、实习安全
(一)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有特殊
工种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

(二)学生在实习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安全措施,注意自身安全。

四、实习考核
(一)实习单位应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价,并将实习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

(二)学校根据实习单位的反馈以及学生的实际表现,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审查和考核。

五、其他
(一)学生和实习单位应当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

(二)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其他损失,应当及时将情况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反映,并及时寻求帮助。

总之,毕业顶岗实习是学生与实际工作环境结合的一次尝试,旨在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所学专业的具体运用情况,同时也能为实习单位带来新的人才。

因此,学生和实习单位应当充分沟通,相互理解,携手共同完成好本次实习任务。

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顶岗实习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能够增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为规范管理,保障学生顶岗实习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一)学生顶岗实习安排应作为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从第五学期开始,也可以利用假期,或与学生就业结合,时间不少于半年,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各专业要把顶岗实习作为必修课程,计入学分。

(三)各专业要认真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岗位,与合作企业建立“合作教师”制度,聘请企业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做兼职教师,同企业建立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关系,按教学计划要求保证每个顶岗实习学生的岗位需求。

(四)学生的顶岗实习应与专业培养目标、校内实训基地实训、就业岗位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五)各专业要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工作环境。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等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六)顶岗实习接收单位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各系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

(七)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就是企业的准员工(或称实习员工),要接受企业与学校的双重管理。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一)顶岗实习工作由各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教务与科研处备案。

(二)各系成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具体管理、组织各专业顶岗实习。

小组成员由企业管理人员、系主任、系党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学生工作负责人、专业教师及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三)聘请企业技术人员为兼职教师,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等工作。

(四)系必须安排教师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管理,一般每名教师指导不超过20名学生/每次。

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一条顶岗实习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环节,也是深化“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经。

为加强顶岗实习的管理工作,保证顶岗实习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专业至少有半年的顶岗实习时间,一般安排在整个学程的最后一个学期。

第三条各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制定《顶岗实习实施方案》(附件1),于动员大会前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充分做好实习动员工作。

第四条学校导师由各系安排落实,原则上由毕业设计导师继续担任同一课题组学生的毕业实习导师,既指导实习、又指导就业。

第五条各系通过组织用人单位见面会等方式,采取学生自主联系与学校导师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落实实习单位和企业导师,与实习单位签订《毕业顶岗实习协议书》(附件2),每个学生一式三份。

第六条实习期间,各系部要强化过程管理,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适时组织学校导师及班主任亲临实习现场巡回指导,随时掌握并及时指导学生的实习过程,确保实习效果和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实习开始后4周内未能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由各系部召回学校报到并安排在校内实习。

第八条学生要遵守实习纪律,尊重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虚心听取导师意见,并严格按照实习方案或实习单位安排开展实习工作,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第九条学生要按照《顶岗实习报告文本格式要求》(附件3)认真完成三份阶段性顶岗实习报告和《顶岗实习总结报告》,实习结束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附件4),三份阶段性实习报告内容应具有连续性,与《顶岗实习总结报告》内容一致。

第十条实习学生返校后,各系专业教研室及学校导师负责组织返校交流会,交流体会、总结经验、提出教学改革建议,推选毕业实习优秀典型事例并在毕业典礼中加以宣传表彰。

第十一条学校导师依据学生提交的三份阶段性顶岗实习报告、《顶岗实习总结报告》和《毕业顶岗实习考核表》,参照《顶岗实习报告评分标准》(附件5)分别给出成绩。

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一、基本原则1.顶岗实习是学校授予权限的实习教学模式,符合教学要求且经学校批准,由学生毕业前在合法、安全、专业的单位进行的实践环节。

2.实习单位是学生毕业顶岗实习学习和实践的场所,应具有资质、声誉良好、安全、合法且有一定规模,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单位,确保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和知识技能的得到提高。

3.学生需要遵守顶岗实习学习计划、实习制度,配合实习单位安排完成实习任务。

二、实习条件1.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全日制本科学业规划和实习制度要求的时间安排,在毕业前完成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毕业顶岗实习任务。

2.学生必须全面完成专业课程和教学要求,达到实习条件:学分要求达到学生所在专业规定的实习学分要求,且成绩合格。

3.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实践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应当包括与专业相关的测试内容,能力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值。

三、实习单位1.满足实习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指定顶岗实习单位,并在学生离校前组织安排好实习事宜。

2.实习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已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其他合法证照;–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为学生提供相关实习场所、工具、物资支持等必要条件;–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人员培训计划;–提供正常实习生产或服务活动,且具有较强的相关行业经验。

四、实习计划1.实习计划是指学校依据教学计划、专业基本要求和实践能力教育规定制定的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2.学校应将实习计划向实习单位和学生告知,在实践前应进行制定和确认,并严格执行。

3.学生应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在可行范围内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五、实习成果评价1.实习单位应对实习生的考察情况进行记录并给予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实习生在工作中表现的岗位绩效、能力水平、服务质量以及积极性等方面的评价。

2.实习单位应当在实习事后及时向学校反馈实习生的工作表现以及学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3.学校应对实习生的考察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实践结束后进行评价管理,评价内容应包括学生在岗位绩效、能力水平、服务质量以及积极性等方面的评价,并用于学生实践能力档案的建立和使用。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3篇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3篇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精选3篇(一)顶岗实习工作是指学生在企事业单位进行的一段时间的实习,通过实际工作来提高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下面是顶岗实习工作的实施细则:1. 实习岗位确定: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兴趣,实习单位确定适合学生实习的岗位,并与学校实习办公室进行沟通。

2. 实习时间安排:根据实习单位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实习的时间安排。

一般实习时间为2个月到6个月不等,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实习任务和目标:学生进行实习前,实习单位与学校实习指导老师确定实习任务和目标。

实习任务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相关,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和实际性。

实习目标应明确,以便学生在实习期间有目标地进行学习和工作。

4. 导师指导:实习期间实习单位指派专门的导师来指导学生的实习工作。

导师应具备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良好的教学能力,能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指导和建议。

5. 实习记录和评估:学生在实习期间要认真记录实习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心得体会等,并按要求进行实习报告的撰写。

实习单位和学校实习指导老师会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评估和打分。

6. 实习报告和总结:实习结束后,学生需要根据实习的内容和经验撰写一份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应具有一定的结构和内容,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任务和目标、实习过程、实习结果和心得体会等。

7. 实习证明和评价: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会为学生颁发实习证明。

同时,学校实习指导老师会对学生的实习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

通过以上的实施细则,可以有效地组织和管理顶岗实习工作,使学生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能力。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精选3篇(二)在顶岗实习工作的过程中,我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下面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1. 学习能力很关键:作为一个实习生,我常常需要迅速学习和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

因此,我学会了高效学习的方法,例如快速阅读、记录重点等。

这不仅有助于我更好地适应工作,并且提高了我的学习能力,为将来的工作做好了准备。

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实习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实习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实习包括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

校内实习指在学校内安排的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校外实习指在学校外的合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机构等实习。

第三条学生应具备参加实习的基本能力和知识储备,学校有权对学生进行实习资格审查。

第四条学生实习应有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并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为学生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保险,并对实习期间的事故进行处理和赔偿。

第六条学校对学生实习单位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核,确保实习单位的实践环境和条件符合实习要求。

第七条学生实习的时间和地点应与学业进度相符。

学校对实习时间和地点进行统一协调和安排。

第八条学生实习的报酬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规定,实习单位不得任意压低实习生的报酬。

第九条学生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学校提供实习报告。

第十条学生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照学校的要求书写实习报告并进行答辩。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制定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并向所有学生和实习单位宣传和解释。

第十二条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实习前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学生的实习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实习资格审查和实习协议签订的指导和服务。

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了解实习情况和实习单位的需求。

第十五条学校应组织实习结束后的实习报告答辩和评审,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六条学校应对实习期间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赔偿,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第三章实习单位管理第十七条实习单位应提供学生实习的实践环境和条件,并指派专门的指导人员进行指导。

第十八条实习单位应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十九条实习单位应对学生的日常实习进行管理和记录,并及时向学校汇报学生的实习情况。

第二十条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保险,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强顶岗实习学生的组织和管理,完善毕业生“实习、就业一体化”模式,切实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第二条顶岗实习由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

学院在三方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学生顶岗实习活动的组织者,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实习单位是三方中最关键的一方,直接负责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

第三条顶岗实习工作由学院教务处统一管理,各系(部)具体负责实施。

各系(部)应成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是各专业顶岗实习的具体管理机构,小组成员由实习单位管理人员、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专业教师及学生代表共同组成,所在系(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院内指导教师为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学生实习由实习单位技术人员和院内专业教师共同指导,各专业积极聘请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担任学生实习单位指导教师。

第五条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及工作量系数见下表。

第六条顶岗实习中各方主要职责(一)教务处的职责1.制定全院实习的管理规章制度,对实习进行宏观管理。

2.配合各系(部)建立实习基地。

3.审核各专业实习计划和实施方案,检查实习工作落实情况,评估实习质量,组织开展全院的实习工作经验交流和总结。

(二)各系(部)职责1 .负责与企业和行业的联系,拓宽学生实习和就业渠道。

2.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顶岗实习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顶岗实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质量评价体系,对顶岗实习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

3.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在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前,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好顶岗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并填写好《学生顶岗实习安排表》(附件一)。

4.落实每个学生的院内指导老师、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安排,协调各方关系,明确各方责任。

5.组织召开学生实习动员会,让学生深入了解实习的管理制度、组织安排和相关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

(完整版)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完整版)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顶岗实习的总体要求1.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理,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

顶岗实习属于教学范畴,因此系部是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实行“三师制":校内指导教师为顶岗实习学生的专业导师,校外指导教师为顶岗实习学生的企业导师,辅导员为顶岗实习学生的职业导师。

2.加强内涵建设,关键是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从形式和内容上要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教学效果.3.学生在企业的顶岗实习尽量做到与专业培养目标、就业岗位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1.顶岗实习工作由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领导。

2.系部要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具体管理、组织、指导各专业顶岗实习工作。

3.顶岗实习基地的建立程序第一,由系部首先联系并考察实习单位,符合实行顶岗实习教学的基本条件的,系部和实习单位草拟实习基地共建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实习时间、地点、人数、实习岗位、导师安排、学生食宿及学习等生活安排、校企相互职责、安全责任、劳动报酬及管理办法等。

第二,报请教务处审核后提请学院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无异议并主管院长同意后,院长或主管院长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

第三,协议一式三份,教务处、系部各存档一份,实习单位一份。

顶岗实习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

学校在三方中处于主导的地位,是一切活动的组织者,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是三方中最关键的一方,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的积极性。

学生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期间是实习单位的准员工,要接受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共同管理。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公司实习毕业实习管理细则(共五篇)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公司实习毕业实习管理细则(共五篇)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公司实习毕业实习管理细则(共五篇)第一篇: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公司实习毕业实习管理细则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公司实习、毕业实习管理细则公司实习、毕业实习是学生将在校学习的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重要环节,是全体学生的一门必修课,为了加强教学实践环节,理论联系实际,促进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实习质量,依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细则:1.参加公司实习、毕业实习的学生必须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并签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

2.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必须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向辅导员老师及家长报平安并反馈相关信息。

实习期间,需将当地联系方式提供给辅导员,实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辅导员、任课教师进行沟通。

3.实习期间,学生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完成实习任务。

4.学生要按照《艺术设计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要求,确保自身安全,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5.实习结束后,学生需向学院提交《艺术设计学院学生校外实习鉴定表》。

6.每位实习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及所在实习单位有关纪律要求。

7.在实习期间,学校、学院如需学生返校,学生必须按规定按时返校。

艺术设计学院2013年11月4日第二篇:艺术设计毕业实习艺术设计毕业实习报告实习时间:20xx年**月18日~24日实习地点:**地区实习任务:通过参观体验建筑的空间感、材料的应用、建筑的尺度等,学习别人的设计经验,把所学室内装饰设计基本原理、室内装饰设计的方法手段与室内设计工程实践相结合,达到理论联系实际,掌握建筑和建筑装饰设计的常用设计手法,从本质上理解工程实践与理论的差异,全方位了解设计(建筑美学、建筑空间设计、建筑装饰设计手法、空间造型、色彩的运用、建筑装饰材料的运用、建筑装饰构造等方面)以便为以后进行工程实践实习目的:1.中国古典建筑和现代城市建筑装饰设计的情况、扩大知识面、开阔眼界、提高建筑装饰设计的欣赏水平。

2.培养学生实际调研能力,提高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设计能力。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指学生实习,是指学院内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职和高职各专业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各系安排或者经系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知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知实习是指学生由系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系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学院各系应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安排组织好学生实习工作。

第二章实习组织第五条学院成立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教务科研处处长担任副组长,教科处、学工处、各系为成员单位,成员由成员单位党政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学院教务科研处负责顶岗(跟岗)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各系具体负责和实施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并及时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教务科研处备案。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XX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为保证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学生实习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顶岗实习单位的推荐1、学生应积极准备个人自荐材料(个人简历及个人作品集),经学院审核自荐材料后方可参加实习推荐。

2、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1)学生党员;学生推优发展对象;参加学院党校学习者;(2)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员”等表彰者或奖学金获得者;(3)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4)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优秀,成绩排行班级前30%的学生;(5)在校期间有杰出贡献奖,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的学生。

3、学院按照学生在校学习、表现等将其依次推荐给用人单位。

学生自己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凭签订的实习协议书办理实习相关手续。

4、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推荐实习单位:(1)补考及重修后,仍未达到毕业资格者;(2)故意拖欠学费者;(3)不遵守学校校纪校规者;(4)在校期间受到学院处分者。

二、顶岗实习的管理1、学生顶岗实习前,必须签订实习申请表、安全协议书、走读申请表(实习学生专用),按期交月度考核表、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交实习鉴定表。

2、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需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及学院的双重管理,不得无故离开实习单位,不做影响学校声誉的事。

3、顶岗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所在地;因故不能继续校外实习的,必须报经实习单位和学校双方,经学校同意方可离开实习单位,返回学校;因故向实习单位请假需离开实习单位的所在地,时间超过三天以上的,必须同时报经学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一切后果自付,学校不承担责任。

4、未经学校允许,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者,实习成绩鉴定为不及格,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5、学生实习后因实习单位原因被辞退的,仍可参加学校推荐的其他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因个人原因被辞退的,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严重者将受到学校相应的处理。

三、顶岗实习的住宿管理1、在顶岗实习期间,确需在学校居住的学生应向学院申请,经辅导员及学生科同意后在指定宿舍居住,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按期缴纳住宿费。

学生顶岗实习实施细则

学生顶岗实习实施细则

学生顶岗实习实施细则一、顶岗实习目的顶岗实习是一次综合性很强的实践教学活动,是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接触生产实际,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专业技能和综合实务能力,具有本专业的基本岗位能力和专业技能,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适应生产一线的技术、管理等职业岗位要求,最终具备职业上岗能力,实现零距离上岗。

二、顶岗实习内容和要求学生以助理技师的身份在实习单位实习,企业将学生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通过师徒的方式,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直接实习。

根据所在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应组织学生完成如下实习内容:1、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2、了解各分部分项施工工艺、生产工艺过程,施工工艺标准及质量检查与验收标准;了解各主要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要点及施工组织方式。

3、积极参与企业的管理,按照生产一线的技术、管理等职业岗位要求,认真完成相应技术、管理岗位模块实训,逐步培养并具备本专业的基本岗位能力和专业技能,以及解决处理工程实际问题的综合实务能力。

4、学生应在学院指导教师与企业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认真完成《顶岗实习教学大纲》、《毕业实习任务指导书》所规定的各项教学内容。

5.了解行业和企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积极开展与本专业相关的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职业素养。

三、顶岗实习的组织与管理学院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实习基地,作为学生的实习实训点,并与实训基地签订学生实习管理协议,确保顶岗实习效果。

学院指派实习管理教师参与学生实习期间的各项管理及与实习单位的协调工作,指派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并聘请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认真完成《顶岗实习教学大纲》、《毕业实习任务指导书》所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

学院实习管理教师、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流程说明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流程说明

XX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流程说

1、顶岗实习总体安排及时间(一般为第五学期)须经学院办公扩大会同意后实施。

2、顶岗实习单位一般由各教研室在6月份统一联系安排,以教研室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于9月开学前将《顶岗实习情况汇总表》报办公室及年级辅导员,用于后期教学和学工进行信息清查。

3、每年9月份开学报到时,属于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学生须将《顶岗实习手册》中已签订好的〃安全协议〃、〃申请表〃、〃三方协议〃交由年级辅导员处备案方可注册;
属于自主联系顶岗实习的学生须先将〃安全协议〃、〃申请表〃提交给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同意、记录后,再办理〃三方协议〃,最后将已签订好的〃安全协议〃、〃申请表〃、〃三方协议〃交由年级辅导员处备案、补录信息方可注册。

4、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必须保持联系通畅,班主任会随时抽查了解学生实习情况;《顶岗实习手册》记录填写及考评必须真实有效,因虚假造成的后果自负。

5、顶岗实习有变动时必须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教研室重新审核办理新的顶岗实习手续,否则视为实习无效。

6、学生须于第五学期末(元月初)上交《顶岗实习手册》给班主任。

由班主任依据《顶岗实习手册》填写情况给出报告分,并计算出顶岗实习总成绩,在登陆教学管理系统进行学生顶岗实习成绩录入。

最后,将本班《顶岗实习手册》纸质档汇总提交给学院办公
室备案,逾期不候。

2016年6月修订。

学生顶岗实习实施细则

学生顶岗实习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根据《****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生实验实训实习守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工学结合、教学见习、毕业实习等。

各专业要加强内涵建设,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从形式和内容上要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

第三条教学系要积极联系或鼓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落实顶岗实习岗位。

实习单位应是合法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良好的信誉,原则上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的专业对口或基本对口。

学生在校期间顶岗实习时间应保证不少于半年,顶岗实习一般应当安排在第三学年进行,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事业单位顶岗实习。

第四条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

不得安排学生到涉黄、赌、毒的场所,不得安排学生从事易燃易爆、高毒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

第五条凡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须以专业对口或基本对口、任务明确、有符合条件的指导老师、能完成本专业顶岗实习任务为前提,于实习开始一周前向所在教学系提交《****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审批表》(见附件1),各教学系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批准。

在实习开始一周前不能提交符合要求资料的学生须服从学院和教学系统筹安排。

因病或有其它原因不能参加顶岗实习的,按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学生外出实习应进行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学生确定实习单位后,要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书,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自己不能联系实习单位又无理拒绝系实习安排的学生,视为旷课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双重管理。

实习期间,教学系应当建立与实习单位及家长的沟通联系机制;教学系要与实习单位协商,采取有效的管理办法,保障学生、企业、学校三方的利益。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一、实习组织管理1.学生离校前须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了解实习任务,并领取顶岗实习《工作经历证明》和《实习协议》(协议书一式两份,实习单位和学生所在系各一份)。

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未经系部及实习单位同意擅离岗位者,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若由于顶岗实习单位单方面原因,必须上报校内指导教师和系部,由指导教师与顶岗实习单位联系证实后,方可办理相关的离岗手续,并调换到新的顶岗实习单位,不允许先离岗后报告。

3.学生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校内指导教师和班主任,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校内指导老师,以便校内指导教师抽查指导;可通过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每两周至少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一次。

4.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通过登录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网络系统登记顶岗实习单位、企业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按时在系统对应板块有效提交顶岗实习周报告及实习总结;学生可通过系统查询指导老师信息,及时了解学院、系部的相关工作安排;并可以通过留言的方式与班主任及指导教师主动联系、沟通,报告实习情况。

实习学生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企业的各项管理规章与制度,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

(暂定)5.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除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档外必须同步填写顶岗实习《工作经历证明》中的相关内容(6月24日前上交)。

返校后,指导教师根据学生与企业签订的协议、顶岗实习单位鉴定、网络登记信息、实习内容,实习效果按五级制进行实习成绩的评定,无网络登记信息或顶岗实习周数未满12周者实习成绩将被认定为不及格。

6.学生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由系实习指导小组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

二、毕业与返校注意事项1.第五学期不及格课程,可在本学期参加补考,补考时间安排在20nn年1月13、14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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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2010届毕业生
顶岗实习、毕业答辩工作安排
顶岗实习(以下简称实习)是高职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学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掌握专业技能的有效方法,是帮助学生正确树立牢固掌握专业知识,培养良好职业道德的重要途径。

因此,为切实加强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实习的质量,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实习形式
实习原则上采取分散实习形式。

实习单位由学生本人自行落实解决。

实习单位应是专业对口、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内容比较齐全的单位。

二、时间安排
(一)实习时间为2010年上学期1至14周,期间毕业设计可以与顶岗实习。

实习完毕,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将《顶岗实习周记》和《顶岗实习报告》(附件1)交与各自辅导员。

(二)毕业答辩时间定于2010年6月5—6日,各专业可根据班级数量分组组织进行。

三、实习要求与相关纪律
(一)实习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触犯刑法由司法部门处理,学校概不负责。

同时确保生命和财物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避免意外的事故发生。

(二)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定期采取见面、电话、网络(QQ、MSN、电子邮箱等)的形式与辅导员经常保持联络,及时汇报实习进展情况。

(三)各毕业班辅导员须根据学生练习情况定期做好《顶岗实习辅导员联系记录》(附件2)。

(四)学生应按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完整递交《顶岗实习周记》(含:顶岗实习周记、顶岗实习企业考核表、顶岗实习综合评价表),写好实习报告及参加实习答辩。

(五)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溜岗。

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时,必须按照实习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六)对违反学校纪律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五、实习成绩评定
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由三部分组成。

(一)学生的实习日志,占30 %,由指导老师评分;
(二)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占30 %,由实习单位评分;
(三)实习报告及答辩,占40 %。

,由答辩小组评分;
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证书。

附件1:毕业实习报告格式与要求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顶岗实习报告
专业
年级
学号
姓名
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实习内容
目录
一、实习情况简介 (1)
㈠实习时间和地点 (1)
㈡实习单位简介 (1)
二、实习内容 (2)
㈠××××××× (2)
1.××××××××× (2)
2.××××××××× (3)
㈡××××××× (4)
1.××××××××× (4)
2.××××××××× (5)
三、实习中发现的问题 (5)
㈠××××××× (5)
1.××××××××× (5)
2.××××××××× (6)
㈡××××××× (7)
1.××××××××× (7)
2.××××××××× (7)
四、实习的收获体会 (8)
㈠××××××× (8)
1.××××××××× (8)
2.××××××××× (9)
㈡××××××× (9)
1.××××××××× (9)
2.××××××××× (9)
附录 (10)
毕业实习报告要求
毕业实习报告在实习的基础上完成,运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合实习资料,进行比较深入的分析、总结。

毕业实习报告的资料必须详实,内容应简明扼要,能反映出实习单位的情况及本人实习的情况、体会和感受。

毕业实习报告要有独立的见解,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图文并茂(新设备、自己在实习期间工作场景的照片)字数为3000-5000字,。

1.毕业实习报告的基本结构
实习报告正文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四个方面:①实习目的;②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③实习内容及过程;④自己在实习过程中真实的感受的体会及总结。

实习报告的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内容相关。

2.毕业实习报告格式和打印要求
(1)大标题(实习报告题目),宋体小三号加粗;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加粗;其余汉字均为宋体小四号;所有非汉字均为Times New Roman 体。

(2)大标题(实习报告题目)要居中书写;第一、二、三级标题左缩两格书写且单独占行,标题末尾不书写任何标点符号;第四级标题后连续书写内容,不再另起一行;大标题(实习报告题目)与其下面的内容间空一行(宋体小四号),每个标题及其之下的内容之间,不空行。

(3)标题的层次。

一、……
(一)……
1.……
(1)……
①……
(4)行间距:一律取“固定值18磅”。

(5)必须A4纸打印;上、下边距一律为2.54;左、右边距一律为2.50。

3.指导教师评语
评语包括实习报告成绩及指导老师签名。

附件2:辅导员联系记录表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顶岗实习
辅导员联系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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