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诗歌的小小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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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诗歌的小小胜利
文/涂国文
农历2006年除夕的前一天,从教育部传出一条利好消息:2007年全国高考大纲已经出台,大纲中首次注明可写“常见体裁”文章,这意味着多年来被高考作文所排斥的诗歌,将不再成为高考作文的禁区。
虽然自2003年以来,对“诗歌”这一文体严格进行限制的坚冰,实际上已悄悄地开始消融,各地不时传出有考生写作的诗歌获取高考作文满分的消息,但由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考试大纲中对此作出明示,在我国尚属首次,它标志着“诗歌”在我国高考中的正式解禁。
现代诗歌,凭乘高考改革不断深化的东风,取得了值得我们欢呼的一场小小的胜利。
长期以来,诗歌、戏剧、文言文一直被排除在我国高考作文的体裁之外,在历年的高考语文试卷中(包括每个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和模拟考试),“诗歌除外”、“不要写成诗歌”等字样如影随形地附着在作文题后的写作要求中。
诗歌,以及文言文和戏剧,似乎成了高考作文不共戴天的“宿敌”。
然而,对这一不合理的规定,质疑和抗议的呼声从来就不曾停息过。
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之后,一些有思想、有创见的考生,更是以他们大胆的实际行动,向这一禁令发起了勇敢的挑战。
2001年高考,南京13中理科考生蒋昕捷用古白话写就考场作文——《赤兔之死》,获得满分,成为我国高考史上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
中国高考荒诞的作文评价大树,开始受到了强有力的撼动。
平心而论,相对于散文而言,诗歌确实存在既难以写好,评判的标尺又难于把握这种事实。
然而,这些决不能就此成为将诗歌这一文体排斥在高考作文之外的理由和借口。
诗歌的语言是最精粹的语言,中国是有着悠久诗歌传统的文明古国。
在我们这样一个诗家辈出、诗歌创作成就辉煌的国度,高考考场竟然出现“不得写成诗歌”这样的规定,实在是匪夷所思!这不能不让人联想起殖民地时期上海公园门口竖立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标牌——所不同的是,前者是自己禁锢自己,而后者则来自于外来侵略者施与的侮辱。
诗歌,特别是现代诗歌,在我国中学语文教学中曾饱受歧视(当然,这种状况近年来得到了一定的改观),中学语文教材中诗歌选篇既少,所选的诗篇,又大多老旧、浅白,艺术性不高,缺乏时代感,无法让人充分领略诗歌的魅力,了解中国诗歌发展的概况。
再加上长期以来高考作文对诗歌毫无道理的排拒,造成今天我国广大中学生,以及部分语文教师诗歌鉴赏水平堪忧的严重后果。
中国诗歌的优良传统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中发生严重断裂,圣洁的诗歌精神被我们这一代人群体丢弃。
“青春情怀总是诗”,诗歌原本是与青少年的心灵最为相通的文体样式,一个青少年,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成为一位诗人。
然而,被高度扭曲了的应试恶魔,却残忍地将诗歌从广大青少年们的生命中剥夺出来,强迫他们为了一个理想的分数,不惜大说套话、空话和假话,大写看似文化横溢其实灵魂苍白的泛文化散文和伪文化散文。
让诗歌回归高考,让诗歌回归心灵,让诗歌回归生命,实在是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诗歌在高考中的解禁,将具有非常巨大的文化意义。
正是由于诗歌在高考和中学语文教学中的被长年放逐,才酿成了方今整个中国社会诗歌审美眼光的低下,才导致了近年来中国诗坛低位运作的诗歌事件的不断发生。
诗歌回归高考后,我相信经过一段较长时期的调整和
修复,我国现代诗歌创作和审美的品位必能得到一个较大的提高,近年来中国诗坛出现的诸如“口水诗”、“垃圾诗”、“废话派”、“梨花体”等蘖枝毒叶必将失去其生长的土壤;我甚至更远一点地想到,随着诗歌向着高考的回归,那种失踪已久的理想主义和人文精神,那份冲破各种禁区的思想勇气和追求美好事物的生命原动力,将极有可能再一次回归国人心中。
鉴于诗歌评价标准的多元性,以及目前高考语文阅卷教师诗歌鉴赏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为对广大考生的前途负责,确保判卷的公正性,我建议2007年或者之后再连续几年,各省高考阅卷时,可邀请部分诗人组成诗歌阅卷小组,先摸索和建立起一套相对科学、相对统一的诗歌评价尺度和体系,俟条件成熟时,再从高考作文阅卷工作中全面退出,将诗歌阅卷的权利还给语文教师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