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执行的10种强制执行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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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公证书范本

强制执行公证书范本

强制执行公证书范本强制执行公证书的定义强制执行公证书是由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一种法律文书,用于确认和执行债务人的强制执行行为。

公证书是一种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据,能够为债权人提供相应的保障并促使债务人履行其法定义务。

强制执行公证书的结构和要素强制执行公证书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1. 公证文号:每份公证书都应有唯一的公证文号。

2. 公证机关的名称和地址:公证书应包含公证机关的名称和地址,以表明公证书的发出权和可信度。

3. 债权人信息:公证书应包含债权人的名称、住址和联系方式,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4. 债务人信息:公证书应包含债务人的名称、住址和联系方式,以清楚确认要执行的对象。

5. 执行事由和请求:公证书应明确说明执行的事由和债权人的具体请求。

6. 强制执行事项:公证书应详细说明要执行的具体事项,如财产扣押、冻结账户等。

7. 履行期限和方式:公证书应明确规定债务人的履行期限和方式,确保债务人能够按时履行法定义务。

8. 法律后果:公证书应清楚表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如产生的违约金、利息等。

9. 公证员签名和盖章:公证书上应有公证员的手写签名和公证机关的盖章,以保证公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强制执行公证书的效力强制执行公证书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在法律上具有以下作用: 1. 强制执行依据:强制执行公证书是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正式文件,可作为债权人执行债务人的依据。

2. 执行的强制力:债权人可凭债务人的强制执行公证书,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并要求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财产查封、冻结账户等。

3. 债务人的受理:债务人在收到强制执行公证书后,如不履行义务,将面临法律后果,包括可能被追加罚款、扣押财产等。

4. 强制执行的证明:强制执行公证书作为一种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据,可在其他法律程序中作为证明材料使用。

注意事项在编写和使用强制执行公证书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准确无误:公证书应准确无误地记录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信息和要求,以确保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公证强制执行联合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公证强制执行联合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2000年9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司法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规范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和执行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三)各种借据、欠单;(四)还款(物)协议;(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三、公证机关在办理符合赋予强制执行的条件和范围的合同、协议、借据、欠单等债权文书公证时,应当依法赋予该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未经公证的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协议、借据、欠单等债权文书,在履行过程中,债权人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机关必须征求债务人的意见;如债务人同意公证并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公证机关可以依法赋予该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四、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权人可以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

五、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应当注意审查以下内容:(一)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实发生;(二)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和证据,债务人依照债权文书已经部分履行的事实;(三)债务人对债权文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有无疑义。

六、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应当注明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

公证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公证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公证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申请人:被申请人:尊敬的XXX法院:我,XXX(申请人),就与XXX(被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向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事实与理由1. 我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一份编号为XXXX的《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2. 合同签订后,被申请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其合同义务,严重违约。

3. 为此,我向XXX公证处申请了公证,公证处作出了(XXXX)XXXX号公证债权文书。

4. 我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但被申请人拒绝履行。

二、执行请求1. 请求贵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承担违约责任等。

2. 请求贵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连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因违约而产生的利息、损害赔偿等。

3. 请求贵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其他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等。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交付和对价的支付约定期限的,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没有约定期限的,可以随时履行。

一方当事人请求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9条规定:“公证机构作出的公证债权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当事人不履行公证债权文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作出的具有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内容的公证债权文书,债务人拒绝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证据材料1. 公证债权文书一份,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违约行为。

2. 合同一份,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3. 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邮件、录音等,证明被申请人的违约行为。

五、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申请人的送达地址为:XXX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为:XXX被申请人的送达地址为:XXX被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为:XXX特此申请。

强制执行公证申请书(精选6篇)

强制执行公证申请书(精选6篇)

强迫执行公证申请书〔精选6篇〕强迫执行公证申请书〔精选6篇〕强迫执行公证申请书1公证处:债务人于年月日与债权人签订了《协议》;出质人与债权人签订了《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保证人于年月日分别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

上述合同经公证后赋予强迫执行效力[详见号《具有强迫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现《协议》约定的期限已于年月日到期,截止至年月日,债务人应支付借款利息元〔利率按年利率24%计算,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金元,至今未予支付。

债务人、保证人均未按上述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屡次向债务人、质押人、保证人催收未果。

现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和质押人、保证人履行支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的义务。

故债权人特向贵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申请执行标的如下:1、本金人民币元;2、截止年月日的利息人民币元,之后的利息按《协议》约定的年利率24%计算直至全部本息结清为止;3、违约金人民币元;4、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申请人:年月日强迫执行公证申请书2XX市国信公证处:王x于20xx年1 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XX市XX支行签订了100万元的《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用于育肥牛养殖。

我公司于20xx年3月7日与借款人王x、反担保人姜xx、王xx、刘xx、雷xx、修xx共同签订了《反担保协议》,上述反担保人及借款人王x以其及其配偶个人项下的所有财产设定抵押,作为反担保。

上述《反担保协议》、《承诺代偿书》在贵公证处办理了具有强迫执行效力的公证,《公证书》编号:〔20xx〕xx国证字第235号。

该借款人自《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并获得贷款后,至20xx年1月29日合同约定还款日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xx 年2月8日累计连续逾期到达10天,我公司因此为其向银行垫付贷款本息共计壹佰零捌万贰仟陆佰贰拾玖元柒角玖分〔小写:¥1082629.79元〕,根据协议约定已经符合申请强迫执行条件。

为保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强迫执行,特持〔20xx〕xx国证字第235号《公证书》向xx市国信公证处申请办理强迫执行公证书,请依法出具公证文书以维护国家金融秩序。

强制执行公证书范本-公证书

强制执行公证书范本-公证书

强制执行公证书范本-公证书()×××字×××号根据债权人××××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申请,经查,债权人××××与债务人××××于×月×日签订了《×××××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公正书编号()××字第××号〕,根据上述合同的规定,债务人××××应于××××年×月×日将××××(标的名称、数量)偿还给债权人××××;现债务人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尚未把欠款(或物品)全部偿还给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特证明:债务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欠款本金×币×××元、利息×币×××元,合计×币×××元(或××物品)偿还给债权人××××。

逾期不付,债权人××××可持本公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1、此格式适用于依据经过公正的合同签定的还款(物)协议;2、利息按原合同的规定或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算;3、物品应写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交付地点、方式等;4、债权人或债务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5、装订公证书时,应将原公证书放在后面。

门庭冷落的强制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门庭冷落的强制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门庭冷落的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具有给付内容的(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三)各种借据、欠单;(四)还款(物)协议;(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债权债务清晰,债务人做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那么这些文书就可以具有强制执行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08〕17号)的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该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排除了法院管辖,可以更高效地实现债权。

真正能够通过这条途径实现权利的,依然很少。

从已经公布的司法案例的数量也可知一二。

司法实践中曾有案例(最高人民法院 (2014)民二终字第199号民事判决书),在存在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后又对部分债权约定采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通过合意的方式变更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内容。

【基本案情】1、2001年3月8日,A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市常德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常德支行)签订编号为2001常德字007的《人民币中长期借款合同》。

该合同约定,A公司向工行常德支行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1年3月8日至2009年3月8日止。

同日,双方还签署了与上述借款合同相同编号的《抵押合同》。

2、2001年4月4日,沈阳市公证处分别出具了(2001)沈证经字第04239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以下简称 04239号《公证书》)和(2001)沈证经字第04240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以下简称04240号《公证书》)。

其中,04239号《公证书》载明:“兹证明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市工行常德支行代表与辽宁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于二oo一年三月八日签订了前面的《人民币中长期借款合同》。

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标准合同模板)
甲方:***公司或个人
乙方:***公司或个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地点:**省***市***地
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用)
(____________)___执字第______号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____________公证处制发的(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号公证债权文书。

本院审查认为,__________________(写明不予执行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申请强制执行的____________公证处(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号公证债权文书,本院不予执行。

申请执行费______元,由申请执行人_________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执行员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

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裁定书

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裁定书

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裁定书
文书类型:执行文书
xxxx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xxxx)xx执x字第xx号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xxx公证处于xxxx年xx月xx日制发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xxxx)xx字第xx号债权文书。

经审查,……(简要写明有关事实)。

本院认为,……(写明不予执行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xxx公证处(xxxx)xx字第xx号公证书,不予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执行公证债权
文书的案件后,发现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决定不予执行时使用。

二、本裁定书应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强制执行公证申请书(精选15篇)

强制执行公证申请书(精选15篇)

强制执行公证申请书(精选15篇)强制执行公证篇1申请人: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中专,个体经营户,住址:________________号。

身份证:被申请人:____,男,汉族,____岁,本科,____中学教师,住____。

身份证:____申请请求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本金¥____元;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逾期付款利息¥____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债务清偿完毕。

4、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本案的执行费用。

申请依据(____)民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事实与理由____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____人民法院审理,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_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

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内容。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年____月____日强制执行公证申请书篇2执行申请人:,女,1939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住路20号5号楼2单元302号。

身份证:37x41,男,1963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住路20号5号楼2单元302号。

身份证号码:37x610被申请人:zzzz,男,1964年4月16日出生,汉族,住路,身份证号码:37x117申请事项:1、请求强制执行[(判决书文号)第1741号]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精神损失抚慰金80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250元人民币。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事实与理由:执行申请人诉一案,20xx年1月13日法院名称做出[(判决书文号)第1741号]民事判决,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80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250元人民币,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

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一)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一)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一)
( )____字____号
兹证明______(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______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______法》(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债权文书;
2.有担保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3.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
4.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面前”一句不写。
附: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是指 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无疑义的追偿款、物品的文书,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的公证文书。
办理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公证机构,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有:①涉及不动产转让的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②一般债权文书可由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③为了便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由债务履行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机构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都会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规定,本公证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强制执行通知书(公证债权文书执行)

强制执行通知书(公证债权文书执行)

强制执行通知书(公证债权文书执行)
一、立场说明
本通知书为要求对特定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执行程序,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背景
根据我方收到的法院判决书/仲裁裁决书/其他执行文书,确认在该法律文书中确立了我方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判定特定债务人应履行相应的债务义务。

三、强制执行要求
鉴于特定债务人未能按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期限履行债务义务,我方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强制执行。

具体执行要求如下:
1. 冻结特定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及其他资金来源。

2. 查封特定债务人的财产,限制其转移、出售或变动。

3. 执行特定债务人产权上的变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变卖、转让等方式。

4. 其他必要的强制执行措施。

四、执行结果
一旦债权文书执行生效,特定债务人应立即履行债务义务,否则将面临进一步的法律制裁。

五、法律责任
特定债务人应对未履行债务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责任,并负责支付我方因执行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六、备注
本通知书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公证,并提供给有关的执行机关以及特定债务人本人。

请特定债务人注意,在本通知书生效期间,我方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对特定债务人的拖欠行为进行监督。

如特定债务人履行债务义务,我方将及时提供相关解封措施。

敬请特定债务人承担起法定义务,积极履行债务义务,共同维护公正的法制环境。

七、签字
[债权人名称/代表签字] [日期]
[债务人名称/代表签字] [日期]。

可强制执行公证条款范文

可强制执行公证条款范文

公证文书能否被强制执行?答案是:不一定。

在所有的公证文书中,并不是所有的公证文书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只有赋强公证文书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比如: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赋予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等。

强制执行类公证文书,不仅具有真实性、合法性,而且具有与人们法院已生效的裁判文书同样的强制执行效力。

当债务人、担保人应履行到期义务而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时,债权人可持经过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持该债权文书及执行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赋强公证文书具备强制执行效力是有前提条件的;以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为例,其生效条件需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3、各种借据、欠单;4、还款(物)协议;5、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6、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对有诚信履约的债务人而言,赋予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可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提高合同效率;对债权人而言,可以通过强制执行,避免在合同争议发生时,将大量的精力耗费在漫长的诉讼程序上,适度的节省双方当事人可能因为漫长诉讼程序所带来的时间、金钱、劳力等耗费,双方都降低了诉讼成本,进而达到合同的“双赢”效果。

关于强制执行公证条款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以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权文书,如果债务人承诺自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程序直接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公证机构可对双方所签订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持强制执行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债权。

强制执行公证相关文本(精选3篇)

强制执行公证相关文本(精选3篇)

强制执行公证相关文本(精选3篇)强制执行公证相关文本篇1强制执行公证相关文本第一部分提醒重要提醒1:公证收费按照融资额的万分之二计算,由融资方承担。

在北京,如不足壹万,则按壹万计算;在外地,如不足贰万,则按贰万计算(差旅费由融资方承担,不包括在该费用内)。

第二部分请备齐如下材料共同提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所附《交易协议》文本若干份,公证处留存各一份。

融入方(债务人、出质人)单独提供:一、公司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2.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备案查询章或工商局网站打印加盖公司公章)3.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格式见附件1)4.公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2)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完整,盖公章)7.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如法定代表人在北京: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处需面见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在外地:9.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北京,公证员可以去外地面见;若无法接受我处公证员上门面见,则需提前在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司授权书的公证,出具4份(格式见附件3)10.代理人身份证原件11.证券机构出具盖章的证券证明二、自然人: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已婚:结婚证原件(公证员需面见配偶双方)(2)单身: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以及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3.证券机构出具盖章的证券证明4.如果配偶一方或夫妻双方不能面见公证员,则需提前在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授权书的公证,出具4份公证书(格式见附件4)附件:股东会决议(公司,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股东应到人,实到人。

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召开和决议规定。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经研究决定: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所持有的万股票(证券代码:)限售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入资金万元,公司负有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约定标准支付资金、款项、费用的给付义务。

法院不执行的种强制执行公证书

法院不执行的种强制执行公证书

法院不执行的10种强制执行公证书齐精智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往往使用强制执行公证的方式取得执行依据,在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不经诉讼而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并非所有强制执行公证文书,人民法院均会执行。

以下情形出现,法院将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债权人可另行起诉,以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一、当事人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应当一并提交公证书和执行证书。

当事人仅提交公证书或执行证书,已经受理的,通知其限期补齐,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齐的,执行实施部门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二、公证书或执行证书没有给付内容的。

三、公证书或执行证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不明确、不具体的。

四、公证书未载明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

五、执行证书载明由债务人给付“律师费”、“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等,但未明确其金额或计算方式等内容的,属于给付内容不明确、不具体,对该部分的执行申请不纳入执行范围。

六、债务人以申请执行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为由提出异议的,由执行裁判部门进行审理。

异议理由成立的,裁定异议成立并驳回执行申请。

七、公证债权文书对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执行;仅对主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担保债务的,对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不纳入执行范围;仅对担保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主债务的,对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予以执行,对主债务的执行申请不纳入执行范围。

八、载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给付义务的执行证书。

九、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不同内容的债权文书,其中一份经过公证且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

十、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有多个债务人,其中部分债务人以其未作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经审理查明属实的,对债权文书中涉及该债务人的部分裁定不予执行。

应当不予执行的部分与其他部分不可分的,裁定不予执行整个公证债权文书。

齐精智律师,金融经济纠纷专业律师,陕西明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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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公证书流程是怎样的

强制执行公证书流程是怎样的

强制执⾏公证书流程是怎样的
具有强制执⾏效⼒的债权⽂书,债务⼈不履⾏或者履⾏不适当的,债权⼈可以向原公证机构申请执⾏证书,由债权⼈凭原公证书及执⾏证书向有管辖权的⼈民法院申请强制执⾏,那么强制执⾏公证书流程是怎样的?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强制执⾏公证书流程是怎样的
1、主合同双⽅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接受强制执⾏的⼀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的主体资格证明:
(2)需要赋予强制执⾏效⼒公证的债权⽂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书强制执⾏效⼒公证书;
5、债务⼈⼀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效⼒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证书》,并向法院执⾏庭申请强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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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公证相关文本

强制执行公证相关文本

强制执行公证相关文本强制执行公证的定义强制执行公证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经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裁定,对拒绝履行合同或其他法律义务的一方进行强制约束,以达到实现合同目的或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强制执行公证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能够有效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强制执行公证的适用范围强制执行公证适用于以下情况:1.合同履行不当: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对方权益受损,可以通过强制执行公证来迫使其履行约定。

2.赔偿义务不履行:当事人在引起损害的行为后未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损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来获得赔偿。

3.案件执行不力:当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裁定执行时,被执行人不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执行义务,申请执行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来促使对方执行。

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申请阶段:申请方应向有权机关递交申请书,说明申请事项、理由和所需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2.审核阶段:有权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定是否符合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和程序。

如果符合条件,会发出公证通知书。

3.公证阶段:公证员根据公证通知书要求,对相关材料进行调查和核实,并制作公证书。

4.送达阶段:公证书制作完成后,送达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提起异议。

5.强制执行阶段: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公证书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执行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

强制执行公证的效力和作用强制执行公证具有以下效力和作用:1.强制力:强制执行公证的内容具有强制性,被执行方必须按照公证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2.证据力:强制执行公证作为一种证据被法院认可,可以为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供有力的证明材料。

3.执行力:强制执行公证具有执行效力,执行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对方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

4.预防作用:强制执行公证对当事人起到威慑作用,能够促使其遵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强制执行公证书(二)

强制执行公证书(二)

强制执行公证书(二)一、公证书概述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无疑义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或证明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证明活动。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其意义在于:一是预防债务纠纷,维护经济秩序;二是简化执行程序,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减轻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的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益。

二、公证书作用对于追偿债款的债权人来说,他只须依法取得一份已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无须另行提起诉讼,便可以作为人民法院执行的根据;对于被追偿债款的债务人来说,其如果对债权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履行确有异议,也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而人民法院对于已生效的债权文书,不得再行立案受理,债务人如对生效的债权文书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执行直接申请执行。

通过这样的方式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三、公证书申请条件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应向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向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债权文书,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当事人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符合下列条件: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书申请流程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应遵循以下程序进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应提供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产生或依照法律规定产生的债权文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公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文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核实债权文书的给付内容;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公证机构办理完上述程序后,应当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交还当事人,由当事人持公证机构出具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用)

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用)

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用)××××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用)(××××)×执字第××号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处制发的(××××)××字第××号公证债权文书。

本院审查认为,……(写明不予执行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处(××××)××字第××号公证债权文书,本院不予执行。

申请执行费××元,由申请执行人×××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执行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表格说明(使用时删除):1、该表格主要用途包含不局限于学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主要针对对象为白领、学生、教师、律师、公务员、医生、工厂办公人员、单位行政人员等。

2、表格应当根据时机用途及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该表格作为使用模板参考使用。

3、表格的行列、文字叙述、表头、表尾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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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强制性执行公证,中止篇一:申请强制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问题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问题一、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问题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民事判决裁定、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商业仲裁裁决书、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文书,应在文书生效后二年内提出(201X年1月1日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

逾期时,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丧失,人民法院不会受理。

但是,实践中,法律文书生效后,有证据证明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向义务人主张过权利(如:权利人持有向义务人主张权利的视频且取证方式不违法、义务人出具有承诺书、义务人在权利人追讨债务的函件上签字盖章确认、有关部门调解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纠纷的书面证据,等等),只要每次主张权利之间间隔时间不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次日,起算申请执行的时效。

二、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问题同理,权利人只要举证证明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诉讼中止的情形(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从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次日起算申请执行的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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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执行的10种强制执行公证书
齐精智律师
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往往使用强制执行公证的方式取得执行依据,在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不经诉讼而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并非所有强制执行公证文书,人民法院均会执行。

以下情形出现,法院将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债权人可另行起诉,以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一、当事人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应当一并提交公证书和执行证书。

当事人仅提交公证书或执行证书,已经受理的,通知其限期补齐,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齐的,执行实施部门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二、公证书或执行证书没有给付内容的。

三、公证书或执行证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不明确、不具体的。

四、公证书未载明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

五、执行证书载明由债务人给付“律师费”、“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等,但未明确其金额或计算方式等内容的,属于给付内容不明确、不具体,对该部分的执行申请不纳入执行范围。

六、债务人以申请执行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为由提出异议的,由执行裁判部门进行审理。

异议理由成立的,裁定异议成立并驳回执行申请。

七、公证债权文书对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执行;仅对主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担
保债务的,对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不纳入执行范围;仅对担保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主债务的,对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予以执行,对主债务的执行申请不纳入执行范围。

八、载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给付义务的执行证书。

九、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不同内容的债权文书,其中一份经过公证且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

十、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有多个债务人,其中部分债务人以其未作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经审理查明属实的,对债权文书中涉及该债务人的部分裁定不予执行。

应当不予执行的部分与其他部分不可分的,裁定不予执行整个公证债权文书。

齐精智律师,金融经济纠纷专业律师,陕西明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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