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权利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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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存在政治腐败?如何去防范和打击腐败?

为什么会存在政治腐败?如何去防范和打击腐败?

为什么会存在政治腐败?如何去防范和打击腐败?政治腐败是指在政治领域中,官员或政治领袖违反职责,利用职权或政治地位谋取不正当的私利。

政治腐败的存在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它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存在,并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那么,为什么会存在政治腐败?如何去防范和打击腐败呢?一、政府监管力度不够政治腐败的存在有时与政府监管力度不够有关。

政府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政府官员或政治领袖滥用权力,获得不正当的利益,进而产生腐败。

为了解决政治腐败的问题,政府应该加强对官员和政治人物的监管,建立一系列的制度和规范,让腐败者无所遁形。

二、社会道德缺失政治腐败的存在也与社会道德缺失有关。

一些人在追求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失去了道德基础,不顾社会公义和道义,滥用职权,进行腐败。

因此,社会应该加强道德教育,建立起健全的道德规范,让在职和离职者都能够正确认识自身的职责和社会责任感。

三、政府部门权力过于集中政府部门权力过于集中也是导致政治腐败的因素之一。

如果一个政府部门权力过于集中,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管,就容易出现腐败现象。

因此,政府应该通过分权,建立多个监督机构,确保部门权力均衡分配,避免出现权力滥用的情况。

四、建立反腐败法律体系建立反腐败法律体系是预防和打击腐败的重要措施。

政府应该建立一系列反腐败的法律体系,加强对腐败行为的制裁力度。

一旦发现腐败行为,法律就应该给予相应的惩罚,并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宽严相济的惩治手段。

五、多种手段打击腐败政府应该采取多种手段打击腐败,如完善监察机构、加强司法力度、建立公众监督渠道等。

这样才能够形成公众监督和多个部门联合打击的态势,从而形成强大压力,让腐败者无以逃脱。

总之,政治腐败不仅是对道德和法制的极大挑战,而且对社会进步和和谐也是一个重大威胁。

为了清除腐败,政府应该不断完善反腐败法律机制,不断加强各方面的监管能力,同时,整个社会也要参与进来,提高反腐领域的社会责任感和主动性,最终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彻底消除腐败现象。

权力腐败的危害与防治

权力腐败的危害与防治

权力腐败的危害与防治30年来的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进步和深刻的变化,有力的促进了经济转型的步伐。

当前中国正处于由计划体制转变过程中,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利益的日益分化和社会的急剧变迁,社会问题大量出现,社会矛盾不断激化,连续三年,“反腐倡廉”在贫富差距、调控房价、依法拆迁等热点问题上位列第一,充分表明了我国的权力腐败问题正处于易发、多发、高发期。

权力腐败危害巨大,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

1.权力腐败的危害权力腐败是滋生在党和国家健康肌体上的毒瘤,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呈现出一种扩张性,危害极其严重。

如果得不到有效惩治,将引起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改革的夭折,甚至导致亡党亡国严重后果。

1.1严重危害经济建设权力腐败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危害最为直接,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削弱了国家的经济实力,影响我们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健康发展。

破坏改革开放,阻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对社会生活直接或间接造成危害,有专家分析,东南亚的金融危机,与其说是经济原因,倒不如说是政治原因更为本质,其深层原因就是腐败①。

一个经济发展健康的社会,肯定也是一个腐败得到遏制、惩治的社会。

近年来,随着被查处的腐败分子职务越来越高,案发后追缴回来的财产越来越少,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在直接损失之外,还有无法用数字显示的危害:减少了国家的资本积累。

阻碍生产效率的提高。

严重妨碍着国外资金的引入。

社会财富是全社会人民共同拥有的财富,实现公平合理的分配,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体制,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同时先富对后富又起着示范、带动、提携、帮助和作用,最终达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

腐败分子通过侵吞国家财产,出卖手中权力,索贿受贿等窃取社会财富,扩大分配上的不平衡,激化了社会矛盾。

1.2危害党风和社会风气腐败分子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与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完全相悖。

加强对监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创新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机制

加强对监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创新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机制

加强对监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创新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机制首先,强化对监管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是预防腐败的关键。

一方面,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

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的程序和流程,确保权力的公正、透明和规范运行。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外部监督。

一是要完善群众监督制度,为公众提供举报渠道,并加大对举报者的保护力度,使之敢于举报腐败行为,使官员不能在监管权力下滥用行为;二是要强化媒体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曝光腐败案件,使腐败分子无处遁形;三是要加强对监察机关的监督,提高监察机关的执行效力和公正性,确保其有效履行监督权力的职责。

其次,创新预防腐败的制度机制是预防腐败的关键。

一方面,要加强行政管理体制的。

完善公职人员选拔机制,建立公正、透明的选拔程序,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公职人员的能力和廉洁度。

另一方面,要加强财务管理体制的。

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财务决算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减少腐败的机会和空间。

此外,要加强对重要岗位的监督。

加大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力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严肃追究责任,增加腐败的风险和成本。

最后,加强法治建设是预防腐败的根本保障。

一方面,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对腐败行为的法律惩治,加大对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制度,使腐败分子无法逃脱法律制裁。

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执行力度。

建立健全司法独立、公正和效率的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和执行效率,确保腐败分子被惩罚,同时也加大对受贿财产的追缴力度,防止受贿者逃避法律制裁。

总之,要加强对监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创新预防腐败的制度机制,需要从强化对监管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创新预防腐败的制度机制和加强法治建设等方面进行努力。

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才能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建设廉洁政府,并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反腐倡廉加强权力监督防范腐败风险

反腐倡廉加强权力监督防范腐败风险

反腐倡廉加强权力监督防范腐败风险在当今社会,反腐倡廉成为了各国都在积极推进的工作。

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治理机制,反腐倡廉不仅有助于监督权力的运行,还能有效地防范腐败风险,保障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如何加强权力监督,以及如何防范腐败风险,以期对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推进有所助益。

一、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内部监督机制是权力监督的重要一环。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确保权力运行的透明和公正。

首先,应加强内部审计,对于领导干部的资金使用和决策进行全面的审查。

其次,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制度,定期公布财产情况,以便公众可以监督和举报。

此外,还应建立监察委员会,对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二、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外部监督机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支持。

媒体、公众以及行业协会等应加强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舆论曝光和媒体报道,推动权力的合法运行。

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只有通过内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才能形成对权力的全面监督。

三、加强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是预防腐败风险的有效途径。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

培训内容应围绕反腐倡廉的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政等方面展开,通过案例分析和互动讨论,增强学员的反腐倡廉意识。

此外,还要注重对大众进行教育宣传,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他们对腐败现象的敏感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反腐的氛围。

四、深化国际合作反腐倡廉是各国的共同追求。

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腐败行为。

各国之间可以通过签订多边协议,加强国际司法合作,追缴腐败分子的资产。

同时,还可以加强情报交流,分享反腐倡廉的经验和教训。

只有与国际社会形成合力,才能更加有效地应对腐败风险。

总之,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

坚持原则防止腐败

坚持原则防止腐败

坚持原则防止腐败腐败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稳定都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为了防止腐败的发生,我们必须坚持一些基本的原则。

本文将针对坚持原则来防止腐败的重要性展开讨论。

一、透明公开原则透明公开原则是防止腐败的基本保障。

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积极推行透明公开制度,确保决策过程的公正、合法和透明。

这包括权力运行的公开、决策的公开、资金的公开、执法的公开等方面。

只有在透明公开的环境中,腐败行为才能被有效地查处和纠正,同时也提高了公众对政府的监督能力。

二、依法治国原则依法治国是防止腐败的根本之道。

在法治的环境下,权力受到限制和约束,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无论地位高低都必须遵守法律。

政府官员和公务人员应当严守法律和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同时,也要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法律监督机制,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廉政文化建设原则廉政文化建设是培养良好社会风气的关键。

只有在一个注重诚信、公平、公正的文化环境中,腐败现象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

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廉政教育,培养公民的廉洁意识和道德观念,同时也要加强倡导、宣传和弘扬廉洁的社会风气,让腐败无处遁形,让廉洁成为社会的共识和风尚。

四、权力制约和监督原则权力制约和监督是防止腐败的有效手段。

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的行使,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同时,也要加强对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五、建立有效的惩治机制建立有效的惩治机制是防止腐败的关键所在。

政府和司法机关要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起严密的查办机制,确保腐败分子无论在什么岗位上、什么地方都不能逍遥法外。

同时,还要探索建立重大腐败案件专门法庭,加快审判程序,让腐败分子付出代价。

总结起来,要坚持原则来防止腐败,我们必须实行透明公开、依法治国、廉政文化建设、权力制约和监督以及建立有效的惩治机制等措施。

加强权力监督防范腐败风险

加强权力监督防范腐败风险

加强权力监督防范腐败风险在今天的社会中,权力监督和防范腐败风险变得尤为重要。

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给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因此,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同时采取措施防范腐败风险,是保障社会公正和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

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为了加强权力监督,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首先,要加强对政府机关的内部监督,确保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这可以通过建立严格的程序和制度来实现,例如规范权力运行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程序性监督等。

其次,还需要加强对政府机关的外部监督。

这可以通过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社会评价和舆论监督来实现。

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政府事务的监督,提供监督举报渠道,严厉打击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

二、强化法律法规建设为了防范腐败风险,必须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

首先,要完善相关的反腐败法律,将腐败行为纳入刑事和行政处罚范畴。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的执行机制,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其次,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管。

建立健全的公职人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财产申报制度,防止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腐败行为。

对于职务犯罪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三、加强社会教育和宣传为了提高社会对权力监督和防范腐败风险的认识,需要加强相关的社会教育和宣传工作。

通过广泛开展反腐败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腐败行为的警惕性和抵制的能力。

同时,还需要在教育体系中加强相关的教育,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四、加强国际合作腐败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只有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有效地防范腐败风险。

各国应加强情报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共同打击国际腐败行为。

此外,还应加强对跨国公司和国际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它们不成为腐败行为的温床。

结语加强权力监督和防范腐败风险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需要政府、社会各界以及公民个人共同努力。

只有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社会教育和宣传,以及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风险,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共利益。

三招防治“微腐败”

三招防治“微腐败”

三招防治“微腐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微腐败现象在社会中愈来愈普遍,给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

微腐败指的是一些小额度的腐败行为,虽然在单个案件中不会造成过大的损失,但是长期积累下来会对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

为了有效防治微腐败,我们可以采取一些简单有效的措施,下面就介绍三招防治“微腐败”。

一、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要想有效防治微腐败,必须首先建立一个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一方面,政府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权力进行约束。

社会各界也应该积极参与监督,加强公众对政府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力度,做到阳光治理,确保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

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可以有效限制公职人员的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廉洁度。

二、加强教育和宣传要想根治微腐败问题,必须加强对公职人员和社会大众的教育和宣传。

公职人员应该自觉维护职业操守,增强“官为民、清廉为先”的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廉洁奉公。

社会大众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防范微腐败行为。

加强教育和宣传,可以有效增强公职人员和社会大众的廉洁意识和法治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遏制微腐败的滋生和蔓延。

三、建立健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要想有效防治微腐败,必须建立健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对廉洁和腐败行为进行及时、公正的奖惩。

对于廉洁的公职人员,应该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公职人员廉洁奉公的积极性。

对于腐败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坚决予以惩处,形成严明的纪律和法律约束。

建立健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也可以有效减少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责任感。

要想有效防治微腐败,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教育和宣传、建立健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等。

只有通过多管齐下的努力,才能有效遏制微腐败现象的蔓延,推动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希望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朋友们共同努力,积极参与到微腐败防治的工作中来,共同营造廉洁高效、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我国现阶段领导权力腐败的特点、发展趋势及其整治腐败的具体举措

我国现阶段领导权力腐败的特点、发展趋势及其整治腐败的具体举措

我国现阶段领导权力腐败的特点、发展趋势及其整治腐败的具体举措
1 领导权力腐败特点
中国现阶段权力腐败特别猖獗,贪污腐败现象日趋恶化,社会形象也变得越来越败坏。

主要特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权力腐败极大腐蚀社会公正机制,损害了公正执法和令行禁止的一套机制;
其次,权力腐败极大削弱了党政机关的领导作用和影响力,对于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配套工作力度也下降了;
最后,权力腐败给社会各界带来经济和精神的恶果,破坏家庭的健康发展,破坏社会的良性循环。

2 发展趋势
权力腐败的发展趋势可以归结为三点:
首先,贪污腐败的横行将会导致国家经济发展不合理和不协调;
其次,权力腐败使社会经济不断走入泥潭,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影响资源配置,也影响社会的稳定;
最后,贪污腐败的猖獗将会使社会的经济交流中释放出负积极的信号,影响社会的发展势头。

3 具体举措
要改变这一局面,该采取什么样的举措?
首先,提高全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水准,关注传统文化和社会责任;
其次,加强对公共财政管理的司法监督,严格执行企业立法制度;
最后,强化媒体监管,以便全社会加强对腐败的制止,从而使腐
败的行为无法容忍,对于有这种行为的人士给予有效的惩戒。

总之,只有把权力腐败整治放在优先位置,全社会共同努力,才
能消除腐败,让我国拥有更加自由、公正、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

论权力腐败的防范措施

论权力腐败的防范措施

论权力腐败的防范措施【摘要】权力腐败是一个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问题。

为了有效防范权力腐败,我们应当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推动政府公开透明,加大惩治力度,同时加强道德教育,使全社会形成对权力腐败的零容忍态度。

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改革,形成各方合力,全面推动反腐斗争向纵深发展。

通过全面系统的防范措施,才能有效遏制权力腐败的滋生,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坚实保障。

只有坚定不移地加强防范,才能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让社会更加公平、公正,让权力真正为人民谋福祉。

【关键词】权力腐败、防范措施、监督机制、法律法规、政府公开透明、惩治力度、道德教育、制度建设、改革、合力。

1. 引言1.1 权力腐败的危害权力腐败是指拥有权力的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违反法律规定和职业操守的行为。

权力腐败对社会和国家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

权力腐败会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导致资源的不公平分配,打击了经济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

腐败行为使公共资源流向少数人手中,剥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导致社会贫富差距加剧,分裂了社会的团结和凝聚力。

权力腐败会破坏政治生态,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腐败行为导致官员信任度降低,公众对政府的支持度下降,容易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影响政府的执政合法性,加剧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存在。

权力腐败会导致政策失误和行政效率低下。

腐败行为使得决策者为谋求私利而不择手段,导致政策选择失误,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腐败还会导致执政者贪图私利,忽视公共利益,从而影响政府的行政效率和治理能力,最终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社会发展的滞后。

权力腐败对社会和国家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挑战和危害,必须加强对权力腐败的防范和治理,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政治稳定。

1.2 重视权力腐败防范重视权力腐败防范是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因为权力腐败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权力腐败不仅损害了公民的权益,也损害了国家的形象和政治稳定。

浅谈发展民主是防治腐败的重要措施

浅谈发展民主是防治腐败的重要措施

浅谈发展民主是防治腐败的重要措施党的十七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创新,是治党方略的升华,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发展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党和国家政权建设的着力点,对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纵观我国目前腐败发生的状况能够发现,公共权力被滥用致使腐败得以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民主匮乏,缺少透明和监督。

最大限度地让民主这一防治腐败的源泉充分涌流,关乎反腐败这一重大政治任务的完成,关乎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党的生命。

充分发挥民主在反腐败中的治本效应,必须健全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个机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防治腐败的监督制约体系。

一、要防治“决策腐败”必须健全强化民主决策机制反腐败理论告诉我们,只要一种社会行为具备了腐败的属性,就属于权力被滥用的适用范围;同样,只要一种社会行为属于权力被滥用的适用范围,不管行为者的态度如何,这种行为在客观上也就具有了腐败的性质。

由于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盲目决策、独断专行、压制民主等行为明显的具有腐败的属性,我们姑且称这种决策过程中权力失去民主控制的腐败为“决策腐败”。

作为衍生于民主政治肌体上的毒瘤,“决策腐败”大都始于民主决策机制的不完善、不规范,因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的民主作风出现决策失误,给党的事情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事例屡见不鲜。

根治“决策腐败”势在必行。

健全强化民主决策机制,必须实行开放式决策。

民主决策应该是一个开放式的公共权力动作过程,开放式决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要防止把民主实践庸俗化继而成为人为操纵的一种政治工具,致使民主变形,“决策腐败”得以滋生。

应打破封闭式决策的模式和格局,凡属重大事情、重大问题、重大决策,要广泛征求并听取党内外意见,充分吸纳民意和民智,扩大决策过程中的民主,落实干部群众对决策事项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改善决策过程,提高决策质量和决策水平。

论权利腐败的危害及其遏止办法

论权利腐败的危害及其遏止办法

论权利腐败的危害及其遏止办法[摘要] 权力腐败是社会的一个毒瘤,它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秩序,阻碍社会的正常发展。

本文主要论述了行政腐败对社会的影响及在我国社会转型阶段,如何设计符合我国国情的权力制约机制,遏制与治理日益严重的权力腐败问题。

[关键词] 权力腐败危害遏止办法腐败是一个世界现象,在反腐的问题上,各国学者几乎早已达成共识,但从现实来看,对于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除了法律外,笔者认为在多元化社会的中国,重新整合道德资源,对于我国的防腐反腐是有重大意义的。

腐败一直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学术界大多认为,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是腐败行为。

权力腐败给整个社会生活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目前部分公职人员丧失了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品德和履行国家职责的道德基础与精神支柱,权力腐败的这种恶劣影响是根本性的。

其次,社会的良好秩序要靠制度来维持,权力腐败是对权力的规范性的否定,它无视制度甚至公然对抗制度。

我国现在正处转型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持社会秩序的基本力量是制度和美德。

如果腐败蔓延,则会降低人们的道德水准,最终造成整个民族道德的崩溃。

其次,权力腐败会严重损害政府形象。

一旦公职人员被腐化,政府的形象和权威将受到损害,人民群体对政府的信任度也会降低,政府在履行其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文化职能方面将大打折扣,使政府的工作效能降低,政府将失去它作为管理者的作用。

从现实性看,我国建国以来制定的法律不下千部,法律制度也理应日趋完善,然而我们反腐败的成绩并不显著,这就不得不让我们对以法反腐的实效性进行重新拷问。

经济学家吴敬琏说,“腐败如此盛行不衰,肯定有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

如果我们舍本逐末,只讲教育和‘严打’而没有解决源头上的问题,腐败蔓延的势头恐怕是很难得到遏制的”。

因此,我们应该德法并举,以法济德,强化道德对权力的约束,强化伦理法制建设。

一、探索制定中国公务员伦理学建国以来,我国虽然也制定了有关公务员的奖惩条例,但不系统,也不完善,更没有达到“干部道德法律化”的程度,因而在反腐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功能存在着明显的局限。

如何防止官员腐败

如何防止官员腐败

如何防止官员腐败论述题:如何防止官员的腐败在导致腐败现象产生的诸多因素中,对权力监督的弱化是产生腐败的主要原因。

对国家权力的监督是各种组织和个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监察和督促。

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的滥用,是实现国家权力系统内在稳定的必要机制和防范权力腐败的根本性措施之一。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没有有效的监督就不会有对腐败现象的真正遏制。

改革开放以来,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能乘隙而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围绕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作了大量的工作,但从全局来看,还缺乏一个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完善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缺乏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和措施。

现有的一些准则、规定、制度在数量上不算少,但对权力的约束力,远未达到法律上应达到的强制性程度。

此外,监督机构分散,缺乏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整体配合差,领导关系与监督关系合二为一,难以发挥应有的制约力和整体监督效能,致使一部分掌握实权的权力机关和权力行使者,没有得到真正有效的监督。

另外,权力监督的重心应当由结果控制转向过程控制,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制约和监督。

长期以来,我国的权力监督工作重点主要放在对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上,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始终缺乏力度。

而权力运行过程恰恰是遏制腐败发生的主要环节。

相比结果信息而言,过程信息更容易真实反映腐败问题的实质。

尤其在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投资、干部人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制约和监督。

在对这些领域科学配置权力职能、规范权力运行程序的基础上,拓宽和畅通过程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建立起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制约监督机制,有效预防政府决策制定、决策执行等过程环节中腐败现象的发生。

防腐败工作制度

防腐败工作制度

防腐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反腐败工作,预防和查处腐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防腐败工作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举。

第四条防腐败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健全防治腐败的制度体系,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二、防治腐败的思想防线第五条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

第六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第七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三、防治腐败的制度防线第八条完善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反腐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九条明确权责边界,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防止权力滥用。

第十条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防止任人唯亲、用人不当。

四、防治腐败的监督防线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作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加强政府监督,发挥政府审计、监察等机关的作用,加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等行为。

第十三条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腐败行为进行举报和控告,建立健全举报人保护制度。

五、防治腐败的惩治防线第十四条对腐败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行为的惩治力度。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腐败案件查处机制,加强对腐败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确保查处到位、责任到位。

第十六条加强对腐败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安置工作,引导其认罪悔罪、改过自新,防止重新犯罪。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发生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发生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现代社会中,政府和公共组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拥有权力来管理社会事务。

但是,这些机构如果在权力运行的过程中出现滥用和腐败现象,就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导致社会不稳定。

因此,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可以避免权力滥用情况的发生。

权力滥用是指官员或管理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违背法律规定或违背道德原则,谋取私利的行为。

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公共资源的滥用,给社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因此,应该对公共部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他们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并确保他们不会滥用权力。

其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可以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腐败是指在公共部门中出现的不道德或非法行为,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

腐败不仅会给公共资源的分配带来不公平,而且会损害公众的信任和对公共部门的信心。

因此,应该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和管理,制定相关规定和程序,并通过透明度和问责制来遏制腐败现象。

第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可以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当公众对政府的行为感到不满或不信任时,这可能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和政治动荡。

因此,政府应该更加注重公共参与,听取公众意见,改善公共服务,提高政府的信任度。

并通过透明度和问责制来保证他们的权力不会滥用。

最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可以增强民主制度的稳定性。

民主制度要求政府应该由民众选择的代表来执政,并且政府必须坚持谨慎行政原则。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可以保证政府行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达到政府管理的公正透明。

从而民主制度就可以更加稳定和健康地发展。

总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发生,是我们走向现代化、民主化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

政府和公共组织应该注重建立透明度和问责制度,完善规章制度和程序,保证政府行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从而真正地赢得公民的信任和尊重。

浅议权力腐败的防范措施

浅议权力腐败的防范措施

浅议权力腐败的防范措施引言权力腐败是指政府中权力拥有者违反法律操纵职权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

它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发展。

针对权力腐败问题,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一直在探索有效的防范措施。

本文将浅议一些常见的权力腐败防范措施,并分析其优势和挑战。

这些措施包括法律框架的建立、监督机制的改进、公民参与的提升等。

1. 法律框架的建立1.1 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是预防权力腐败的基础。

各国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权力行使的限制和法律责任。

对于腐败行为,应该设定严厉的处罚措施。

1.2 保障司法独立和公正建立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是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

应该采取措施保障司法机构的独立性,确保裁判员能够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扰和压力。

2. 监督机制的改进2.1 加强监察机构建设建立有效的监察机构是防范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

这些机构应该独立于政府,并具有调查权和惩处权。

应该加强对监察机构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有效运作。

2.2 推动政府透明化透明是预防权力腐败的关键要素。

政府应该及时公开权力行使的信息,接受市民监督。

同时,应该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和制度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多的参与和监督机会。

3. 公民参与的提升3.1 加强公民教育公民教育是培养社会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关键环节。

各国应该加强公民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增强抵制腐败的能力。

3.2 鼓励公民参与政治决策公民参与政治是提升政府透明度和有效性的重要途径。

政府应该鼓励公民参与决策过程,倾听公众意见,减少权力滥用的可能性。

结论权力腐败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防范权力腐败需要政府和公民共同努力。

建立完善的法律框架、加强监督机制、提高公民参与度是有效的防范措施。

然而,权力腐败问题的根源复杂,防范措施面临诸多挑战。

未来,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权力腐败的根治。

廉政谈话警钟长鸣坚决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

廉政谈话警钟长鸣坚决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

廉政谈话警钟长鸣坚决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廉政谈话警钟长鸣——坚决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廉政建设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

而作为廉政建设的基础,它对于预防和制止权力滥用、腐败现象的发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通过探讨廉政谈话制度的重要性、廉政谈话内容的丰富性以及廉政谈话的实施方法等方面,为大家深入了解并认识这一重要的廉政工作提供一些思考。

廉政谈话制度的重要性廉政谈话制度是一项针对公职人员的廉政监督措施,通过与公职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对话,旨在增强廉洁意识、加强自律意识,警示公职人员时刻保持良好的行为操守。

首先,廉政谈话制度可以强化公职人员的责任感和自我约束能力,使他们认识到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严重性。

其次,廉政谈话制度可以加强廉政监察的有效性,提高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查处率,形成对不当行为的适度惩戒和警示。

最后,廉政谈话制度可以破解廉政监督的“盲区”,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纪律教育,有效防止腐败的滋生和蔓延。

廉政谈话内容的丰富性廉政谈话的内容应该涵盖多个方面,以全面引导公职人员树立正确的廉政观念和行为准则。

首先,廉政谈话应该强调廉洁从政的重要性,以及廉洁从政的内在动力和外在支撑。

通过引导公职人员正确认识廉洁从政的理念和内涵,从而提高他们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其次,廉政谈话应该关注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红线”,明确告诫公职人员在权力运行中不能越过的底线,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另外,廉政谈话还应该强调公平正义,倡导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明确告诫公职人员在权力运行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公正廉洁。

最后,廉政谈话还应该提醒公职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廉洁风险,警示他们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杜绝谋取私利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廉政谈话的实施方法为了确保廉政谈话的效果和实施的顺利进行,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强和完善。

首先,建立健全廉政谈话的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和协作机制。

在组织架构上,可以设立专门的廉政谈话机构,负责廉政谈话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着力构建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着力构建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着力构建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权力的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但若没有有效的制约监督,容易引发腐败问题。

为了构建一个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我们需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下面将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舆论监督和构建权力清单制度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是防止权力腐败的重要措施。

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特别是强调廉洁从政的理念和原则,能够增强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从而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在教育中,可以采取案例分析、讲座、专题讨论等形式,通过深入剖析腐败案例,揭示腐败产生的原因和危害,提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警惕性。

同时,还可以通过组织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亲身感受腐败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达到警示和震慑的效果。

其次,完善法律法规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的重要手段。

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规范权力运行,限制权力滥用。

在法律制度方面,应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形成对腐败行为的震慑作用。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反腐败立法机构和监察机构,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严密闭环式监管。

此外,需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权力的边界和限度,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三,加强舆论监督是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的重要途径。

舆论监督能够让权力运行的过程公开透明,让广大民众对权力运行有更多的了解和监督空间。

在舆论监督方面,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报道和跟踪,揭露腐败问题和权力滥用的行为,引导舆论关注,形成对权力运行的共同监督。

此外,还应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和保护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对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进行揭发和曝光,实现阳光治理。

最后,构建权力清单制度是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的有效手段。

权力清单制度是指对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明确权力的边界和限度,使权力运行规范化、标准化。

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可以防止权力滥用,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如何有效防止腐败

如何有效防止腐败

有效反腐问题版本一一是继续依法严惩各种腐败犯罪。

在当前腐败易发多发的情况下,打击犯罪作为反腐败治标方面的重要任务,还要不断加大力度,为其治本创造有利条件。

中国将继续把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以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腐败犯罪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让潜在的腐败分子看到腐败犯罪的风险与成本,使其不敢铤而走险。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法制和制度建设。

任何权力如果失去制约都会导致腐败,建立在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基础上的权力运行机制,是抑制政府官员腐败的根本措施。

中国应当尽快建立完善结构合理、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廉政法治,用权力来制约权力、用法律来规范权力、用制度来约束权力、用公开来监督权力。

三是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中国当前的一些腐败现象,都与行政权力过度介入市场资源配置有关,因此必须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市场机制。

中国已加入世贸组织,为履行国际承诺和适应世贸规则,也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是不能忽视道德的力量。

中国当前正广泛开展的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主的道德建设,必将大大促进反腐倡廉工作,为反腐败斗争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五是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

在遣返腐败犯罪分子、返还犯罪收益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对各国都是有利的。

版本二近年来,腐败现象迅速滋生和蔓延,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腐败现象根源于剥削阶级腐朽没落的意识形态,它与我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对立,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严重的破坏性.一、当前腐败现象的成因首先,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当前,在社会转型期,由于道德理想的迷失、道德观念的错位、道德准则的失范,引起道德行为的失序.这种失序反映在政治生活方面便是权力的腐败,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现象相当严重.其次,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实践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有效的监督,就不会有对腐败现象的真正遏制.权力腐败的实质是滥用权力,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反映了对权力的失控失监.再次,未能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规范机制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过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突击搞运动、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通过把外在的价值标准内化为人们的价值取向,对人们的行为有重大影响.但这种影响带有很大的局限性.此外,一般政策性规定所起的作用也有限.十几年来,各级党政机关、各行各业发布的反腐倡廉的文件、通知等数不胜数,腐败之风并无收敛之迹象.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不论说服教育还是道德约束,都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为后盾,一般政策性规定的强制力也十分有限.而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规范,它不仅有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不少法律条例本身就是道德规范)的功能,也有内化的特性,可以使只顾个人需要而不顾法律的规范要求的行为受到惩处.最后,缺乏俸禄养廉的经济条件.俸禄养廉是一个有异议的话题,但这是回避不了的.许多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出现严重的政府腐败,重要根源之一就是那些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因为收入太低无法维持一般的生活水平而不得不利用其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从表面上看,低工资政策好像缩短了政府官员与人民之间的距离,达到了反对特权和实现公正的目的.其实则正好相反,它反而助长了特权思想和各种不公正行为.在大多数亚非拉发展中国家,政府官员滥用特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行为正好成为低工资的一种合理而不合法的补充.二、当前腐败现象的对策分析(一)构筑“以德倡廉,不想腐败”的道德防线在加强政治伦理建设时,我们要弘扬优良的德政传统,唤醒权力主体的自律意识,培育廉洁自律的政治氛围.要弘扬儒家“民贵君轻”、“民为邦本”的为民富民的民本意识,继承我们民族、我们党的公正、廉洁、自律等观念,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朴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公仆”,从而淡化权欲,诚心为民.加强政治伦理建设,目的是要以德倡廉,强化公职人员的廉政、勤政意识,引导公职人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二) 建立“监督保廉,不能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为了确保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顺利进行,我们必须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以监督保廉,从而建立一个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权力运行机制,塑造一个勤政、廉洁、高效的人民政府形象.当前,我们要完善监督机制,尤其要加强监督机制的总体协调,强化以权力互相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权威性的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机制的总体协调.我们要切实加强人大、政协对党政机关的监督;要重视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使“举报箱”、“举报电话”、“领导接待制度”等监督措施真正发挥作用;要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督,使得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检查名副其实,切实解决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防止个人说了算和个人专断;要全面推广和落实“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把群体监督的威力性与舆论监督的曝光性有机结合起来.要强化以权力互相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核心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关键是干部权力不能太大、太集中.不能把具有相互制约的职责和权力集中于一个部门或一个人,权力应进行适度分解和有效的制约,改变一个人说了算的权力结构.要建立具有相对独立性、高度权威性的监督机构.这一机构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并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其独特的监督使命,才能有效地防止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三) 创造“以法护廉,不敢腐败”的法律环境要大力加强和完善廉政立法.也就是说,要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是非,用客观标准确认廉政、腐败的内涵和外延,用法律规定衡量国家公务人员是否违背人民的意志,是否有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等腐败行为.廉政立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这是将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前提条件和重要环节.要严格执法.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运用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和发展正常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四) 提供“俸禄养廉,不愿腐败”的经济条件为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较高的工资收入和其他福利,一方面,可以促使优秀人才流进政府机构;另一方面,可以使一般公务员能够靠其正当的工资收入来维持中等或中等以上的体面生活,使他们较少有生活上的压迫感和危机感,从而能尽忠职守,比较能够抵制一些物质利诱.综上所述,通过以德倡廉、监督保廉、以法护廉、俸禄养廉,为防范权力腐败筑起一道思想道德防线,提供一定的经济条件,建立一套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从而使为官者、掌权者“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不愿腐败”,进而达到防止权力滥用、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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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权力腐败
中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反腐败问题,查处过不少腐败官员,但是腐败现象并未因此遏制。

究其原因在于当前反腐败存在廉政文化没有深入人心、惩处不一、监督不到位、反腐随意性与随机性较大等等困境。

廉政文化不如其他工作容易出政绩,一些单位和部门把它视为可有可无的工作,能推则推,能拖则拖,导致很多干部没能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重要性,以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意义。

而且,廉政文化的传播对传媒和网络上的利用仍然不够,而这两个领域更能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推动廉政文化在社会上的传播。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的讲话中指出:“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

”此外,我们廉政文化建设过于强调政府作用,强调领导干部作用,没有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的参与。

目前,对腐败最严厉的制度当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我国刑法第383条第1款规定,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然而一些地方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出现“网开一面”、执行标准不一现象。

2007年7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被判处死刑,涉案金额649万余元;而此案后的第二天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贪污受贿金额达620余万元,只判了无期徒刑。

另据2011年5月11日人民网报道:近三年来,查处副部级以上官员18人,最高涉案金额达1.97亿元,没有一个判处死刑,其中最轻的1人判有期徒刑18年,5人被判无期徒刑,12人被判死缓。

郑筱萸是近几年落马官员中唯一被判死刑的官员。

这些判决结果显示,反腐制度执行的刚性不足。

而制度刚性不足一方面会增强官员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破坏了制度的严肃性,使法律的权威性大打折扣。

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我国还存在权力反腐的态势。

是否反腐,如何反腐,决定于领导者的决心和目标。

权力反腐的优点在于比较便捷,但缺点显而易见,即过分倚重个人权力,随意性较大,容易因领导者的改变以及领导者关注点的改变而改变。

在这样的反腐模式下,加之转型时期,社会矛盾聚集,反腐败容易被掌权者利用,沦为权力斗争的工具。

况且,在强调权力反腐的体制下,惩处腐败往往带有一定的随机性,受到制裁的官员只是整个腐败群体的一部分,反腐也就蜕变成了一种博弈!
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出路
权力反腐的随意性以及容易成为掌权者的政治杀手锏,使得权力反腐不可能走向成功,而制度反腐则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制度建设是反腐败的根本性举措,但并不是所有的制度都能很好地反腐败,只有好的、科学严密完备的反腐败制度才是真正的反腐利器。

一是制度设计要严密。

人不是天使,政府也不是天使。

掌权者可能很好的履行职责,也很可能以权谋私,甚至利用权力去干罪恶的事情。

在无法对个人的行为进行正确预测的情况下,尽可能对掌权者可能出现的“恶行”进行预先预测、估计、约束与防范,从而最大限度上将可能的犯罪扼杀在摇篮中。

同时,由于程序和规则是制度运作的核心,因此制度实施细则越明确,越具可操作性,越少个人裁量,就越能把“暗箱操作”排除在外,越能降低“潜规则”发挥作用的空间。

二是制度在实践中要有可行性。

制度必须具体、可操作。

既有实体性要求,又有程序性规定;既有宏观架构,又有微观措施。

在实际工作中要行得通、用得上。

三是制度与制度之间要逻辑一致。

反腐败制度不是一个或者几个法律条文就可以规制得好的,而是一个庞大的制度体系,其范围要涵盖金融、财政、公务员法规、税制、网络信息、刑法等等诸多领域。

这些制度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必须以一致的逻辑确定下来,不能自相矛盾,否则在法律制度适用时就会出现混乱。

同时,公平、公正是法治的灵魂,也是制度能否实现、生效的关键所在。

不平等的判决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制度的虚设。

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再科学的反腐败制度,没有强有力的执行机构,也会成为一纸空文。

当前我国的反腐机构主要是纪检、监察及检察院(反贪局)三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检察院侦查。

曾有专家学者、代表委员提出要成立专门的反腐败机构,但反对之声亦有之。

笔者认为,完善反腐败机构,提高反腐工作者素质是当务之急。

目前,完善反腐败机构最好的选择是纪检、监察、检察院三体合一,联合办案。

这样一是有利于整合办案调查权与侦查权。

随着腐败案件越来越复杂化、集团化、高端化、智能化,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太过薄弱。

只有实行联合办案,才能真正做到统一部署,综合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办案效率。

二是加强了相互监督和权力制衡力度。

权力需要制衡,调查权、侦查权以及司法监督权应该分离,联合办案可以实现相互监督,恰好解决了办案权力制衡的问题。

当然,还需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反腐队伍,以保证遏制腐败、维护公平正义。

民间反腐的经典案例(延伸阅读)
近年来,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逐渐增强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监督政府的热情高涨。

一项网上调查显示,有71.5%的人表示自己“会参与反腐”;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有75.5%的人会选择网络曝光。

据观察,通过舆论监督揭发贪污腐败现象的诸多例子呈现出一种新的反腐模式:网络曝光→网民议论→媒体报道→形成舆论→启动
调查→惩处贪官。

“天价烟局长”周久耕
周久耕,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2008年12月因对媒体发表“将查处低于成本价卖房的开发商”等不当言论,被网友人肉搜索,曝出其抽1500元一条的天价香烟,戴名表、开名车等问题,引起社会舆论极大关注,人送其“最牛房产局长”、“天价烟局长”等多个极富讽刺意义的称谓。

2009年10月周久耕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

大理“情人湖”沦为别墅群
2010年4月,云南大理洱海“情人湖”沦为别墅群被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舆论的压力下,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介入开展调查,查实“洱海天域”房地产开发项目从一开始就存在严重的官商勾结、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查出大理市原市长段力、原副市长方元和大理白族自治州原州长助理郭宏峻等6人存在受贿行为。

这一事件还牵出了大理州原副州长黄永华腐败案。

大理“洱海天域”项目事件之所以能大白于天下,就是民间声音与网络等新闻舆论联动的结果。

类似经由网络发动的舆论监督案例还有很多,“白宫书记”张治安、“荒唐书记”董锋、“滞留不归书记”杨湘洪、“日记局长”韩峰、“微博开房”局长谢志强等,都是率先被网络“揪出来”的;“老虎照”、“躲猫猫”、“钓鱼执法”等事件背后的黑幕也是最先由网络揭开的。

清华大学周庆安教授指出:“舆论监督能够给反腐败提供非常多的信息基础,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反腐败线索,首先是通过舆论监督体现出来的,这说明我们的反腐倡廉活动,不是某一个部门的活动,而是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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