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改革有关工作宣导-种子讲师-V201604011(1)
商车费改理赔培训资料
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
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示范条款》
允许的驾驶人发生 事故,以及在多车 事故中,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情况,须 加以注意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 行业《示范条款》 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 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 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主要变动点——第三者责任险
(3)部分责任免除调整—第三者责任保险 删除了对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赔偿
删除“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
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 拖带” 将原条款的赔偿处理“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
(6)部分责任免除调整—车损险
删除“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删除“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或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 删除“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 删除“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不 能证明事故原因的,免赔率为20%” 删除 “营业车车损险责任免除中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事故的(自然灾害 引起的事故除外),免赔率从第三次开始每次增加5%” 删除兜底条款: 如“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 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和费用”
主要变动点——车损险
条款主要变动点-理赔视角
(6)部分责任免除调整—车损险 增加“本身质量缺陷”的损失和费用,“核反应、核辐射”导致的的被保 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
车险宣导ppt课件
车险是指针对机动车辆本身和其相关责任进行保障的保险,旨在为车辆事故提 供经济赔偿。
详细描述
车险是一种针对机动车辆的保险,可以为车辆本身、车上人员以及相关责任提 供保障。当车辆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给予经济赔偿,帮 助车主承担部分或全部为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类,其中商业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 盗抢险等。
01
包括报案、查勘定损、核定赔偿等步骤,有助于避免在理赔过
程中走弯路。
避免常见的理赔误区
02
如将保险公司与交警混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等,这些误区可
能导致理赔受阻或赔偿不足。
熟悉保险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
03
了解保险合同中的免赔条款和赔偿范围,遵循法律法规,确保
理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保留好相关证据,便于理赔核定
新增险种
如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 涉水险等,针对特定风险提供 保障,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 。
特色服务
如免费道路救援、代为送检、 代为报案等,提高保险服务水
平和附加值。
车险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科技应用
定制化服务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车 险行业将更加注重科技应用,提高风险评 估和定价的准确性。
损失和麻烦。
车辆转让后,车险如何处理?
车辆转让后,原车主应该及时通知保 险公司办理保险批改手续。这样可以 让新车主继承原有的保险保障,避免 出现保险空白期。
在办理保险批改手续时,原车主应该 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车辆行驶证 、车辆登记证、身份证等。同时,保 险公司也会要求新车主提供相关的证 明文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
保险条款
在选择车险公司时,需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 保险范围、赔偿方式和理赔流程。
商业车险费率条款改革讲解
断主动适应市场的变化和消费者的需求。
近十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环境、道路交 通安全状况、汽车产业发展、消费者保 险意识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而巨大 的变化,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却一直未 进行实质性的调整,这是一个很不正常 的现象,说明车险价格没有反映市场的 变化和风险的实际水平,也说明推动行 业自我调节、自我修正、自我完善的机 制出现了问题。
行业统一测算纯风险 保费+各主体自主确 定的附加费用=标准 保费。根据市场运行 情况,给予保险公司 一定的定价自主权, 逐步形成由市场决定 费率的机制。
保监会(局)将以 “放开前端,管住后 端”为总体监管思 路,以偿付能力监控 为管理重点,着力保 护社会公众利益并防 止不正当竞争。
12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介绍 商车条款费率改革整体介绍
附加费用率参考行业或公司实际费用率
商业 车险 保费
费率 调整 系数
无赔款优待系数
客观测算无赔款优待系数
自主核保系数 渠道系数
删除旧体系中除NCD之外的13个系数,引 入自主核保系数
引入渠道系数,打破电网销价格壁垒
18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介绍
新商业车险费率介绍
改革前:现行
序号 项目 内容
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 无赔款优待 及上年赔款 记录 连续2年没有发生赔款 上年没有发生赔款 新保或上年赔款次数在 3次 以下 上年发生 3次赔款 上年发生4次赔款 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 同时投保车损险、三者险 首年投保 续保 平均年行驶里程<30000公 里 平均年行驶里程≥ 50000公 里 上一保险年度无交通违法记 录 省内 6 约定行驶区 域 固定路线 场内 承保数量<5台 5台≤承保数量<20台 20台≤承保数量<50台 承保数量≥50台 指定驾驶人员 男 女 驾龄<1年 1年≤驾龄<3年 驾龄≥3年 年龄<25岁 25岁≤年龄<30岁 30岁≤年龄<40岁 40岁≤年龄<60岁 年龄≥60岁 40%及以下 40~60% 60~70% 70~90% 90%以上 根据风险管理水平和业务类 型 特异车型、稀有车型、古老 车型
商业车险改革培训管理销售类月精品PPT课件
2、第三者的定义调整为与交强险的一致;不包括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将投保 人、保险人纳入三者险范畴,扩大三者的范围,解决统一投保人名下多车事故的纠 纷。
3、车上人员的定义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保险车辆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 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采用了C款的表述,与B款相比,增加了在车体上人员,与 A款相比差异较大,原A款只表述为“保险事故发生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自然 人”。解决了车上人员定义不清晰导致的部分纠纷。
一、商车改革工作背景—
1 2002年-2006年
2002年,保监会在 总结广东费率改革试点 经验的基础上,开始车 险条款费率改革,允许 各保险公司自主制订、 修改和调整车险条款费 率。2003年全国铺开, 此次改革,标志着我国保 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一 次尝试。
2 2006年-2011年
2006年,车险行业使用统 一的商业条款和费率(A,B和 C条款),设定7折底线。
一、商车改革工作背景—社会问题
高保低赔
解 决
无责不赔
一、商车改革工作背景—意义影响
激发市场活力:真正实
促进费率公平合理:低 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车险 费率;
拓宽责任保障范围:示 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 围;
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 业示范条款和创新型条款 并存;
助于
消费 者利 益保 护
意义与 影响
促进
完成保险单、保险卡、条款及免责说明书、投保单等单证设计和印 制,并发送至试点机构。
按照监管部门验收方案组织开展公司内部验收,通过后申请外 部验收,外部验收合格通过后系统切换上线出单。
二、商车改革工作重点—监管方面1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宣导指引模版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宣导指引为确保本次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新旧条款、费率平稳过渡,保证各级机构对外宣传口径统一,针对本次改革变化的方面制定本宣导指引。
一、指导原则(一)正确使用报批报备的条款费率,准确识别投保人及投保车辆风险程度并合理使用自主渠道和自主核保类费率调整系数,确保保险费率与标的风险相匹配。
(二)严禁行为1、未按规定履行条款费率提示和说明义务,不明确解释不同类型条款保障范围差异,单纯比较附加费用率、特定费用浮动系数等费率构成要素,使用全险全赔等不全面、不准确、不真实概念误导消费者投保。
2、通过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诋毁同业公司、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等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3、代替投保人在投保单、告知书等资料上签名。
4、严禁系统外、保单外的书面承诺,不得在特别约定中增加与法律、法规相悖的内容。
5、严禁私自对完整年度保单进行“拆单”承保。
二、新旧产品变化要点要点一:新旧产品理赔责任承接:试点机构费改切换上线后,市场上理赔责任不同的两款产品共存,实际理赔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按新旧条款各自规定赔付,即:使用旧条款承保的保单,按照旧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使用新条款承保的保单,按照新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
要点二:过渡期间退保短期单影响NCD浮动规则:问题1中,若按新旧条款各自规定赔付,费改切换后,对于客户希望使用新产品而退保旧保单重出新保单的情况,新出保单NCD因子如何浮动?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启用后,老条款保单进行全单退保形成的短期单,再按新条款承保时,无赔款优待系数浮动规则如下:1、首先考虑短期单承保期间内的赔付情况若短期单内存在赔案,新保单则按照赔案次数进行上浮;若短期单内未发生赔案,则进一步考虑短期单的承保期限。
2、短期单的承保期限以6个月为标准短期单内未发生赔案的前提下,若短期单的承保期限大于或等于6个月,将短期单视同整年单,并结合以往年度赔付情况来确定新保单的浮动;若短期单的承保期限小于6个月,则忽略该短期单,根据短期单投保时的浮动情况确定新保单的浮动。
2016年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知识问答手册
【政策、概念】1.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
一是促进费率公平。
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
二是拓宽保障范围。
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
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
2.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什么?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国情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
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体,创新型条款为补充,建立标准化、个性化并存的商业车险条款体系。
以大数法则为基础,市场化为导向,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
以动态监管为重点,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加强和改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管。
3.改革后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如何更好地发挥“奖优罚劣”的经济杠杆作用?答:一是有助于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对不同风险的车主厘定不同的费率,引导车主安全驾驶,形成安全文明驾驶的习惯和氛围,降低出险率,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二是有助于提升汽车安全性水平。
对不同安全等级的汽车厘定不同的费率,促使汽车厂家不断提升车辆的安全性。
三是有助于提升汽车易维修性。
保险公司是汽车维修市场最大最稳定的需求方,可以利用其在规模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制定汽车售后市场相关行业标准。
比如对不同“零整比”的汽车厘定不同的费率,推动汽车厂家不断降低零配件价格,提高汽车的易维修性。
四是有助于引导理性汽车消费。
保险公司通过对车型风险安全分级及与之相匹配的保险费率厘定,为消费者选购汽车提供参考;通过提高汽车配件价格信息透明度,促使汽车零配件价格理性回归,增加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4.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试点地区有哪些?什么时间开始试点?答:试点地区有黑龙江、山东、陕西、广西、重庆、青岛。
2016保险车商费改培训
切换
修改后
给保险人理赔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0
01 条款体系变化
02 条款内容变化
五、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保障服务能力
(一)车损险增加保险责任
条款
自然灾害部分:较AB款增加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将C款雪灾改 为暴雪,删除原ABC款海啸,将雹灾改为冰雹。 增加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非营业车损险条款减少了“自燃”。 非营业车和营业车增加“教练”责任。 较A款营业车增加了“火灾、爆炸”责任。 明确施救费用在赔偿金额之外另行计算。
。 删除“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及“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 ”不予赔 偿的约定。 删除教练期间导致的三者损失不予赔偿的约定。
费率
实务
切换
因挂车不再投保交强险,删除“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含挂车)
或被未投保交强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造成的损失。
14
01 条款体系变化
02 条款内容变化
五、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保障服务能力
25
0 1 单证样式变化
02 强化如实告知义务
1、免责事项说明书
条款 费率 实务 切换
保险人已明确说明免除保险人 责任条款的内容及法律后果
1.对免除保险人责 任的约定进行了集 中表述,并对条款 中容易引致歧义的 内容进行了解释。
2.司法实践中,投 保人在该投保告知 书上签名并手书有 关内容,将作为保 险人证明自己履行 了明确说明义务的 初步证据。
费率
实务
切换
11
01 条款体系变化
02 条款内容变化
五、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保障服务能力
(二)车损险删除的责任免除项目
中国保监会关于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全国推广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全国推广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6.27•【文号】保监产险〔2016〕113号•【施行日期】2016.06.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监会关于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全国推广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产险〔2016〕113号各财产保险公司,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深圳、大连、宁波、厦门保监局:自2015年6月1日以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在黑龙江等十八个地区实施并取得积极成效。
经研究,我会决定将商业车险改革试点推广到全国范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2016年7月1日前,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停止使用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深圳、大连、宁波、厦门等18家保监局所辖地区原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并及时启用经我会批准的新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二、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测调整机制,动态监测、分析费率精算假设与实际经营情况的偏离度,防止车险主要经营指标的实际值较费率精算报告中的预期值发生重大偏离。
三、各单位应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产险〔2015〕24号)要求,做好商业车险改革相关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平稳有序推进。
中国保监会2016年6月27日。
商业保险车险改革知识要点
商业车险改革知识要点一、改革意义: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答:1)、是顺应市场化改革方向的需要。
2)、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的需要。
3)、财产保险行业发展的需要。
二、条款费率及保险责任变化1、修订行业示范条款有哪些内容?答:本次行业示范条款修订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进行了改造,并删除了部分容易引起纠纷的责任免除。
示范条款包括哪几个:1)、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2)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3)、摩托车、拖拉机商业保险示范条款4)、单程提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行业示范条款修订的主要亮点有哪些?答:一、扩大保险责任提升保障,减少15条责任免除事项;二、社会关注热点解决,如车损保险金额确定方式,代位求偿机制的实施等;三、明确概念减少纠纷,明确了如车上人员、第三者等概念;四、险种整合体系清晰,原有38个附加险及特约条款保留10个,新增1个。
3、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包括哪些主险?答: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投保人可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其中部分险种投保。
4、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包括哪些附加险?答:玻璃、自燃、新增设备损失、车身划痕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指定修理厂险5、行业示范条款的附加险为什么比原来还减少了,会不会限制投保人的选择?答:减少了附加险的数量,一方面是因为将一些附加险并进了主险保险责任,使主险保障范围更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
另一方面,减少行业协会条款数量,但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发特色附加险条款,可以丰富保险产品种类,加大投保人的余地。
6、行业示范条款通用条款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答:通用条款方面,共减少七条责任免除事项,分别是:1、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2、其他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3、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尚未核发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4、改变使用性质未如实告知;5、发动机车架号同时变更;6、诉讼费、仲裁费;7、责任免除的兜底条款;7、车损险条款修订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答:车损险条款减少了一条责任免除事项: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商业车险改革新产品、费率业务宣导指引
商业车险改革新产品、费率业务宣导指引为进一步加强销售部门商业车改新产品、费率宣导的规范性,特制订本工作指引。
就商业车改的背景及目标、保险条款的具体变化等方面进行宣导,具体宣导内容如下:第一节、改革的主要背景、目标、任务一、2008年保监会70号文以来行业的一些变化、1、70号文引导保险公司加强理赔管理。
2、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和行业平台的上线,提高了驾驶员的风险管理遗失,出险频度大幅下降。
3、人伤赔偿成本每年上升,易损件的成本逐年上升。
4、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管理更加精细化。
5、不规范的市场行为仍然存在,市场运行效率仍然偏低。
二、中国车险保险市场的特点决定我们为什么要改革1、赔付率低、费用率高,而成熟的保险市场恰恰相反。
2、由于费率制定的不合理,导致出现所谓的“好业务”和“坏业务”,但好业务的保费降不下来,只能采取高手续费和贴费的形式,返利给客户或者销售人员。
坏业务的保费涨不上去,导致很多公司拒保坏业务。
3、高收费、高贴费竞争、套用车型、压低车价,公司与维修单位之间的理赔环节的利益输送,价格联盟【手续费自律、价格自律】,都与缺少合理的费率形成机制相关。
4、因为“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和价格垄断等导致的舆论风险较高。
三、改革背景和目标(一)、改革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努力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引导财产保险公司提高自主经营意识,增强财产保险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财产保险监管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1.坚持市场化方向。
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商业车险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激发财产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与动力,引导财产保险公司在商业车险品牌、管理、渠道、价格、服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差异化的市场竞争,提升财产保险行业准确评估标的风险、有效管控经营成本、持续改善服务质量的能力。
商业车险改革情况简介课件
在利用科技提升效率的同时,需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政策建议
完善相关法规
制定适应市场发展的车 险法规,规范市场秩序 。
鼓励科技创新
加大对车险科技研发的 支持力度,推动行业转 型升级。
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 制度,保障客户隐私权 益。
THANKS。
商业车险改革情况简介课件
目录
• 商业车险改革背景 • 商业车险改革内容 • 商业车险改革效果 • 商业车险改革展望
01
商业车险改革背景
改革原因
优化保险市场结构
通过改革,进一步优化商业车险的市 场结构,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 效率。
保护消费者权益
应对风险挑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通状况的改 变,商业车险面临着一系列风险和挑 战,需要进行改革以适应新的市场环 境。
服务改善
服务质量提升
车险改革推动了保险公司服务质 量的提升,包括快速理赔、维修 质量保障等方面,提高了消费者
的满意度。
服务渠道拓展
车险改革促使保险公司拓展服务 渠道,如线上投保、自助理赔等 ,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体验。
服务个性化
车险改革允许保险公司提供个性 化的服务,如定制保险计划、增 值服务等,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
改革旨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保险服务。
改革目标
01
02
03
提升保险服务水平
通过改革,提高保险公司 的服务水平和效率,满足 消费者不断增长的需求。
降低保费
通过合理的定价机制和风 险评估,降低商业车险的 保费,减轻消费者的负担 。
加强风险管理
加强对商业车险的风险管 理,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 识别和应对能力。
商业车险改革方案
商业车险改革方案引言商业车险是指在车辆发生事故、被盗抢或发生损失时提供理赔以及保障服务的保险产品。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商业车险市场逐渐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推动商业车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提出了一份商业车险改革方案,旨在完善商业车险的产品设计、服务体系和监管机制。
一、产品设计1. 风险评估与定价模型优化当前商业车险的定价模型主要依赖于车辆基本信息、车主驾驶记录和历史理赔情况等因素,但这些因素并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车辆的风险。
因此,我们建议引入先进的风险评估技术,例如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风险评估模型,综合考虑车辆品牌、车龄、车主信用等因素,以提高定价模型的准确性。
2. 新型保险产品的设计商业车险产品应根据市场需求和用户特点进行差异化设计。
例如,针对电动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可以推出电动汽车专属的保险产品,包括针对电池损失、充电桩事故等风险的保障。
此外,还应开发针对新能源汽车、共享汽车等新型交通工具的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二、服务体系1. 理赔服务的快速化和智能化商业车险的理赔是车主最为关心的一项服务。
为了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理赔服务,我们建议开发智能理赔系统,结合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实现自动化理赔流程,从事故报案、定损评估到理赔结算,节省更多的时间和人力资源。
2. 客户服务和投诉渠道的优化商业车险需要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和投诉渠道,为车主提供及时的咨询和帮助。
我们建议设立24小时客服热线,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
同时,可以建立在线客户服务平台,方便车主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和购买保险产品,并提供在线投诉渠道,及时解决车主的问题和困扰。
三、监管机制1. 强化市场监管和风险评估为了保障商业车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应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评估工作。
监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和执法机构,加强对商业车险企业的监管,包括审批、监督和处罚等措施。
同时,还要加强对商业车险产品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风险问题。
保监会副主席:商业车险改革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保监会副主席:商业车险改革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来源:证券时报网公告日期:2014-07-02 作者:--[字体大中小]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第25届全国机动车辆保险人联席会6月26日至27日在长沙举行。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出席会议并就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发表了看法。
陈文辉在会议上表示,车险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社会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车险问题既是一个保险问题,更是一个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
保监会历来十分重视车险市场的发展和监管,建立健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一直是财产保险监管的核心内容之一,有关制度政策的形成也经历了一个逐步认识、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
从2006年至今,高度集中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在我国保险市场不发达、消费者保险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对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以下日益突出的问题:一是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的定位不清晰,二是保险公司主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不足,三是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合理调整机制缺失。
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地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并推动财产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
陈文辉强调,商业车险改革要正确处理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保险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逐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保险公司提高自主定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理性经营意识,增强保险行业自我发展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陈文辉认为,商业车险改革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化方向,把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制定权交给保险公司,把对商业车险产品和服务的选择权交给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引导保险公司在价格、服务、品牌、管理、渠道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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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
《中国保监会关于商业车险改革试 点地区条款费率适用有关问题的通 知》
要求试点地区各财产保险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前停止适用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意见》的主要内容1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 标
(一)指导思想。 “努力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 的决定性作用。引导财产保险公司提高自主经营意识,增强财产保险行 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大 简政放权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财产保险监管的科学化、 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化方向。2.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3.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国情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 以大数法则为基础,市场化为导向,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 率厘定自主权。 以动态监管为重点,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加强和改善商业车险条款费 率监管。
5/24/2016
工作任务-财产保险公司
3、依法报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5/24/2016
工作任务-财产保险公司
4、建立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检测调整机制
5/24/2016
监督管理-中国保监会
1、加强对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拟 定的监管
5/24/2016
监督管理-中国保监会
2、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使 用的监管
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条款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条 款 机动车盗抢保险条款 特种车条款 摩托车、拖拉机条款 28款附加险条款
2014版商车改革示范条款
机动车辆综合示范保 险条款(包含车损、 三者、人员、盗抢)
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 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 保险 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
13款附加险条款
进一步明确“车上人员”概念
《2014版三者险条款》
将“车上人员”进一步 明确为“发生意外事故 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 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 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三、机动车综合商业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
7、简化被保险人义务约定和索赔材料
减少了车损险的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 可证复印件等: 减少了盗抢险的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正 副本、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 许可证或营运许可证复印件; 减少了盗抢险全套车钥匙等。
三、机动车综合商业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
5、统一、简化”免赔率”设置
修订 前
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 赔率为5%,负同等事 故责任的免赔率为8% ,负主要事故责任的 免赔率为10%,负全 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 事事故的免赔率为 15%
修订 后
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 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 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 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 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 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 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 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 赔率(不计免赔附加险的 重要性在此体现)
约定驾驶员的,非约定人员 出险免赔率5%; 约定行驶区域的,约定区域 外出险免赔率10%
修订 后
发生全车损失,被保险人 未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 书》、机动车来历凭证, 每缺少一项,增加免赔率 1%;
删除;
三、机动车综合商业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
6、进一步明确概念,减少和预防纠纷发生(1/2)
进一步明确“第三者”概念
解决“无责不赔”的热点问题
三、机动车综合商业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
3、三者险中将“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 入承保范围
1. 《2014版示范条款》将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纳入保险 公司的承保范围。 2.充分体现了尊重人的生命价值的人文理念,使保险条款 更加人性化。 3.家庭成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仍属于除外责任。
加大非现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商 业车险条款费率的,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3、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强化偿付能力刚性约束,将偿付能力不足的财产保 险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5/24/2016
一、条款修改背景:
现行商业车险条款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将现行的家庭自用车、非营业用车、营业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保险 条款合并为机动车辆综合商业保险(包含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盗抢险。)
二、修改后的条款体系、结构
优化后的商业综合示范条款体系、结构
09版商业险条款结构 2014版商业险条款结构
总则
车损、三者、车上人员、盗 抢险
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免赔率与免赔额 保险金额 赔偿处理
工作任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2、拟定商业车险保费行业基准 3、建立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评估和保护 机制
5/24/2016
工作任务-财产保险公司
1、自主确定商业车险条款
财产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 或自主开发创新型条款。同一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同
时使用示范条款和创新型条款。新
5/24/2016
完善车损险事 故责任比例赔 偿及代位追偿 约定(2/2)
因第三方造成保险事故 : 1.被保险人可向第三方 索赔,保险人应积极协 助; 2.被保险人也可直接向 本保险人索赔,保险人 赔偿后可代位追偿。
不论是否有 责,车辆损失 均可以在车损 险项下要求保 险公司代位赔 偿。
修改原因 保护消费者权益 推动代位求偿 适应社会发展
解决了“自家人”不赔
三、机动车综合商业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
4、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保障服务能力
《2014版示范条款》对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争议较大 的17项内容进行了删减,进一步扩大了保险保障范围,更好的维 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增加了保险责任
1、自燃灾害部分:较AB款增加台风、热带风暴、暴雪、 冰凌、沙尘暴。将雹灾改为冰雹。 2、增加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所造成的车辆损失。 3、非营业车和营业车增加了“教练”责任。 4、较A款营业车增加了“火灾、爆炸”责任。 5、明确了施救费用在赔偿金额之外另行计算。
5/24/2016
《意见》的主要内容2
二、建立健全商业车险条款形成机制
建立行业示范条款制度;建立创新型条款形成机制。 三、建立健全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 建立行业基准纯风险保费的形成、调整机制;逐步扩大财险公司费率厘定自主权。 四、加强和改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 管 建立对条款费率的动态监管机制;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 五、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订预案,平稳过渡;加强宣传,提升意识。
5/24/2016
《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
01
02 03
工作目标 工作任务
工作步骤
监督管理
04
05
工作要求
5/24/2016
工作任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1、拟定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
根据消费者在商业车 险诉讼、投诉中集中反 映的问题,对示范条款 进行动态修订和完善。 建立商业 根据社会经济环境和社 会公众需求的变化,进一 步对 2012 版示范条款进行 修订、完善,理顺示范条 款结构,修改易引发争议 的文字,扩大保险保障范 围,提高行业示范条款标 准化、通俗化水平。
四、特种车综合商业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
1、保险责任:统一保险责任、提高保障、防止纠纷
2、除外责任:在机动车条款除外责任基础上增加特种车特 有的除外内容
四、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
1、保险责任:统一保险责任、提高保障、防止纠纷
各主险的保险责任均与机动车综合商业条款各主险一致
2、除外责任:与机动车综合商业条款各主险一致
目 录
ONTENTS
一、商车改革条款变化说明
1.1、条款修改背景及目标 1.2、修改后的条款体系、结构 1.3、机动车综合商业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 1.4、其他综合商业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 1.5、机动车单程提车险示范条款 1.6、示范条款主险、附加险列表及对应关系
二、示范条款保费计算
2.1、保费计算公式 2.2、费率系数调整说明 2.3、费率调整系数应用范围 2.4、费改后业务情况的整体预判
三、保险实务
3.1、说明和告知 3.2、缴费承保及单证 3.3、合同变更与解除
一、条款修改背景: 2月3日
《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 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该文件标志经国务院批准,保监会主导的商业车险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3月20日
《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 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方案出台,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试点地区及改革推进 步骤,确保商车改革顺利开展!
增加: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3、免赔率:责任免赔率与机动车商业综合条款一致
次责5%、同责10%、主责15%、全责20%
五、机动车单程提车险示范条款
1、条款构成,及产品释义
本条款主险分为三个独立险种
• 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工作任务-财产保险公司
2、科学厘定商业车险费率
根据非寿险精算原理,依据基准纯风险保费和附加费用率测算本公司商
业车险基准保费。
制定科学合理的费率调整系数表,根据本公司承保标的风险水平与行业 平均风险水平之间的差异,以及个别业务经营成本与本公司平均经营成本 之间的差异,制定费率系数使用规则(通过费率调整系数对基准保费进行 调整),厘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费率。
《2014版三者险条款》
1.扩大了第三者定义的内涵,与交强险的约定保持一致; 2. 第三者: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 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将投保人、保险人纳入第三者范围
三、机动车综合商业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
6、进一步明确概念,减少和预防纠纷发生(2/2)
消费者对保险保 障需求不断增加 ,同时,社会公 众和被保险人法 制观念、维权意 识日益增强。